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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尚氏学》(6/9)-清-尚秉和

(本文为《周易尚氏学》第 6/9 部分)

坎险震动。震在外。动而出险。故曰解。六五前遇阴。故曰无所往。来居二。居中当位。故吉。九二往居五。故有功。雷震坎雨。是天地解也。震为春。为百果草木。离为甲。孙星衍云。甲皮也。震动故甲拆。诉说文裂也。言草木当春。得雷雨胚胎迸裂。蓓蕾怒发。芽潜滋。而外甲诉也。史记律书。甲者言万物剖符甲而出。又礼月令。其日甲乙。郑注云。时万物。皆解孚甲。皆甲拆之的解也。乃马陆皆读诉为宅。云根也。愚以为诉宅音同。故通用。若以宅为根。则古无此训。且草木未得雷雨之先。岂皆无孚甲无根乎。郑康成盖读与马陆同。而知其难通。故又曰。皆读如人倦之解,以济其穷。若曰皆甲宅。即解甲宅也。岂知甲宅即甲诉。不必如是穿凿。且甲可解。根如何解哉。是仍不通也。然由郑说。可悟以宅为根之非矣。乃雅丽堂刻本从惠栋校。竟改集解甲拆为甲宅。岂知苟注本作甲坼。故曰草木萌芽。萌芽。即释拆义也。若作宅。苟胡以不释。且释文早言之矣。明本集解可证也。陆道平作纂疏。不顾荀注义如何。亦改作宅。致传文与注不相应。真可异已。释文只云马陆作宅。后集荀注者。如孙堂如马国翰。皆改苟注作宅。可谓盲从。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教过宥罪。坎为罪过。震为解。故赦过宥罪。
初六。无咎。承阳有应。虽失位。得无咎也。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际交也。言初承阳。刚柔交际。故义得无咎。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坎为狐。坎陷故为获。二应在五。五震为田猎。数三。故曰田获三狐。坎为矢。互离色黄。故曰得黄矢。贞吉者。卜问吉也。诸家皆以离为矢。离虽为甲兵。然若斧象则专属兑。矢则专象坎。坎为棘为匕为直为穿。故为矢。经从未以离为矢。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离为道。二中位。故曰中道。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三不当位。坎为车。三在车上。故曰乘。上震向外视之艮。艮为负何。故曰负且乘。坎为寇。三上下皆坎。故曰致寇至。古者君子方得乘车。若负戴则为小人之事。今负且乘焉。望之不似。则盗贼从而生心。故曰致寇至。言招致使来也。致卜问吝矣。贞吝与上贞吉为对文。故夫从虞氏以贞吉为之正者非也。
象曰。负且乘。亦可且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说文戎兵也。寇至故谓致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拇。陆绩云。足大指也。王肃云。手大指。手指于震象不合。故陆注是也。震为足。四前遇重阴。阳遇阴则通。故曰解而拇。言利往也。复家云。朋来无咎。阴以阳为朋。九四前遇重阴。下乘阴。阴孚于阳。故曰朋至斯孚。言上下阴其共于四也。彖传谓往得众。指此爻也。旧解皆从虞翻说。谓四阳从初。下兑故朋至斯军。致孚义全晦。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解而拇。前进也。四失位。进至五则当位矣。申解而拇之故也。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震为君子谓四。君子维有解。言四宜升五。当位而吉。小人谓阴。四升五成坎。坎上下皆阴。有孚维心亨。故曰有率于小人。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君子有解。谓九四升五。小人退。谓五退居四。释爻义可谓至明白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震为公为射为隼。伏龚为塘为高。、六居卖上。故射隼于高墉之上。盖卦为重坎。上六履重坎之上。动作如意。故获之无不利也。震射左氏象。震为鸿鹄故为隼。俱见易林。详焦氏易诂。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体也。
坎为悖。上六居重坎之外。故曰解悻。
周易尚氏学卷十二下经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亨。
贞我悔彼。以我之阳。益彼之上。故曰损。归藏作员。朱彝尊谓即损卦。然归藏以益为诚。则此未必取义于损。按员古作云。商颂景员维何。笺员古文作云。以此例之。归藏必原作云也。说文。云山川气也。象回转形。后人加雨作云。是云即云字。卦上艮下兑。说卦由泽通气。气即云。中互坤。坤正为云。卦二至上正反震。震为出。云出泽中。至上而反。正回转之形。与说文合。与卦象合。六爻皆有应。故曰有孚。二阳遇阴。乾元通。故曰元吉。可贞。言二不宜升毛再损也。利有攸往谓上也。上九下乘重阴。颐曰利涉大川。利涉即利往也。尔雅释诂。曷止也。而曷与曷(左心)通。诗大雅。汽可小曷(左心)。传曷(左心)息也。息止义同。故集韵云。曷(左心)或作曷也。而曷(左心)与甜通。诗甘棠篇。召伯所矩。释文。慈本又作曷(左心)。曷之用言憩息之时也。上卦艮。故云憩。震为簋。坤数二。故曰二簋。况为亨。亨飨通。左传成十二年享以训恭俭。释文享本亦作飨。又庄四年止而飨之。周语。大臣飨其禄。注皆训飨为食。易之用二簋可用享。言当休暇之时。可以二簋为亨。二篮虽俭。然处损时。亦可也。清儒承荀氏旧说。见言簋即以为祭宗庙。侈陈礼制。岂知仪礼公食大夫扎。宰夫启簋。诗秦风于我乎食四簋。凡宴享皆用簋。非必祭宗庙始用也。且于易义之谓何矣。崔憬以曷为何。荀爽等只说二簋可用享。不及曷义。于是清儒如惠栋焦循张惠言孙星衍等。亦不释曷义。只一姚配中袭崔憬说。疑非也。
象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
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贞我悔彼。内与外。上与下。其亲疏迥不相同。故夫以内阳益外。则我损矣。上下即内外也。泰三往上。故曰其道上行。震为应。二至四震。乃上卦震覆。若反声相应者。故曰二簋应。与中孚之鹤鸣子和理同也。二簋应有时。言时当曷(左心)息。用二簋享。正与时应也。泰极还否。损者泰之终。否之始。损刚益柔有时者。按卦气。损为七月卦。时已当否。阳日减。阴日增。正损刚益柔之时。不可不预知也。时当益则益。时当损则损。益则盈。损则虚。乾盈坤虚。应时而行。所谓穷则变。变则通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震为决躁。为武人。故为忿。乃上卦震覆为艮。艮止故曰惩忿。二至上正覆震。震为口有争食象。坤闭故曰窒欲。学易之君子。因以取法焉。
初九。已事这往。无咎。酌损之。
已虞作祀。晁氏云。巳古文祀宇。按金文沈子它敦铭。用飨响已公。已公即祀公。初应在四。四震为祭祀。兑为晌。遗速也。祀事遗往者。言宜往应四也。当位故无咎。所应为阴。故曰酌损。
象曰。已事遥往。尚合志也。
尚上同。上谓四。初四婚媾。故曰合志。四坤为志。其用卦变以坎为志者。非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三已损矣。二不宜再损。故利于贞定也。震为征。二阳临重阴。更利于征。然二往五则下愈损。故征凶也。弗损者。即贞于二不动。不再损下也。弗损即益二矣。故曰益之。夫贞我侮彼。泰三阳三阴。而阳全在我。此所以为泰也。损我一阳以益外。已非善征。若损之不已。则成否矣。否天地闭。贤人隐。故于二爻着以为戒。曰利贞。曰征凶。旧解惟王弼能识二之不宜往五。谓刚全上则剥道成。若虞翻则谓二不征之五则凶。故反经为说。岂知二阳得五阴为应。利往诚为常例。独损二因其利往。再损内也。故因以为戒。乃后世如惠栋张惠言等。多祖述其说。独姚配中识虞义之反经。乃又以利贞为之正。二之正成阴。阴与阴不相应。故征凶。仍以卦变为穿凿。然则不独易象失传。易理之失传更甚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中谓二。言志贞于二。不前进也。故曰中以为志。旧解无不误者。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乾为人。泰三阳原为三人。今成兑。损一人矣。损三以益上。上乘重阴。阳以阴为友。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友谓四五。旧解以下应兑为友。故于三则疑之故。无有通者。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三阳上行则成否。否上九为四五所阻格。所谓敌也。敌则相疑相忌。而不相友矣。释得友之故也。易于阴阳相遇为朋友之故。言之可谓明白矣。乃自荀虞以来。以兑二阳房二阴为朋友。相承至今。岂知阳遇阳阴遇阴。艮谓之敌应。中孚谓之得敌哉。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坤为疾。四得阳应。故曰损其疾。遄往也。坤为忧。乾为喜。使遗有喜者。言往得阳应而喜也。坤疾象失传。旧解故多不当。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疾损故可喜。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艮为龟。汉书食货志注。苏林曰。两贝为朋。朋值二百一十六。元龟十朋。艮为朋友。坤数十。故曰十朋之龟。言阳在上五得承之。若大宝之益也。阴顺阳。故曰弗克违。五卦位最尊尊。故曰元吉。艮龟象失传。侯果谓内柔外刚龟之象。岂知艮即为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贞我悔彼。以彼之阳。下来益我。故曰益也。归藏曰诚。说文。诚和也。书召诰。其丕能诚于小民。注亦训诚为和。风雷同声相应。和之至也。是周易以阳爻上下言。故曰益。归藏合上下卦言曰诚也。利有攸往。谓五。五既中且正。传所谓中正有庆也。利涉大川谓初。坤大川。震为舟。初阳遇阴而通。故曰利涉。传所谓术道乃行也。
象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曰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坤为民。震为乐。故曰民说。坤为广。故曰无疆。否四来居下卦之下。故曰自上下下。震为玄黄。故曰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谓五。利涉大川。木道乃行。谓初。震为舟故曰木。古刳木为舟。故谓舟为木。。涣曰乘木有功。中孚曰乘木舟虚。皆以木为舟。利涉大川。故曰木道乃行。言舟行水上。舟楫之利用溥也。此纯释利涉之义。坤为水。震为舟。故曰木曰行。程子不知本即为舟。改木为益。野文之害。至斯而极。阳自外来。故曰天施。震为生。坤为地。故曰地生。益者否之终。泰之始。太玄云。巳用则贱。当时则贵。艮为时。与时偕行者。言时而当益。不能不益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喜则迁。有过则改。
乾力善。坤为过。乾来初。得值得民。是迁善也。乾来初成震。坤象灭。是改过也。故学易之君子法之。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元咎。
虞翻云。大作谓耕播未来之利。按虞书。平秩东作。注岁起于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禹贡恒卫既从。大陆既作。注二水巳治。从其故道。大陆之地已可耕作。是作即耕也。震为春。为耕。至春民尽耕。故曰大作。阳遇阴故利。乾元通。故元吉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震健而决躁。故左氏以为射。言其速也。厚余也。行速故无余事。坤为事。言初虽在下。往利无阻。事无积滞。仍利涉大川之意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亨于帝吉。
艮为龟为朋友。坤数十。故曰十朋之龟。二应在五。五又故以十朋之龟益二也。二得阳应。故曰弗克违。二当位。故永贞于二吉。震为帝。王谓五。震为祭祀。故曰享。王用享于帝吉者。言五应二。则二吉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外谓九五。恐人疑为初。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三居坤中。坤为凶。为事。益之用凶事。言上来益三。为五所阻。大畜初九所谓有厉也。故曰凶事。二三四阴爻皆承五。九云。中行无咎。泰二云。得尚于中行。中行谓五。有孚中行者。言三与二四。同孚于五也。震为言。故为告。为王故为圭。坤为众。故曰公。公共也。三震为诸侯。告公用圭者。言约同诸侯执圭。共往朝五也。圭者天子所锡子。今朝天子。故执以为信。旧解以凶事为凶丧。或为凶荒。则告之天子。告之友邦。而受其碑隧(左)。告必将仪。或执壁。或用圭。如臧文仲以纪献工告曜(左上入左下米)于齐。岂知告公用圭。即申有孚中行之义。与上之凶事无涉。是皆以他经例易。不知易文。上下旬。不必相属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言阴遇阴。阳遇阳。近而不相得故凶。乃易理当然之事。故曰固有。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中行谓五。震为告。坤为臣。为众。从谓顺五。告公从者。言下三阴宜共同承五也。坤为国。震动。故曰迁国。艮止故曰依。左传隐六年。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说文依椅也。利用为依迁国者。言坤国播迁。至五艮而止。依以建国也。阴从阳故利。巽为利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坤为志。公从九五。阳益阴。故曰益志。自坤志象失传。遂令某爻变成坎。以求志象矣。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尔雅释言。惠顺也。坤为顺为心。有孚惠心。言五孚于下坤而顺我也。震为问。五震覆。故曰勿问。五位尊。故曰元吉。勿问元吉者。言五乘重阴而大吉也。乾为德。有孚惠我德。言下三阴皆承顺我而有军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坤为志。阳为大。阳五下乘重阴。故曰大得志。管子度地。天下之人皆归其德而惠其义。注惠顺也。正说此也。
上九。莫益之。或系之。立心勿恒。凶。
上与五为敌。故曰莫益。言益三也。上应在三。然上若益三。则为五所忌。而或系之。五艮体。艮为手为系也。坤为心,上应在坤。下虚。处巽上。风陨。进退不果。故曰立心勿恒。凶。恒九三云。不恒其德。益上九与恒九三同为卖上。故亦曰勿恒。缘巽下挠。故义同也。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系之。自外来也。
恐其被系。戒以莫益。故曰偏辞。左传襄三年。君子谓奚举其偏而不尝。注偏属也。犹私也。外谓五。五为上敌。下系云。几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故上欲应三。五或系之。五在外。言系之者仍在外也。同人九三曰敌刚。中孚六三云。得敌。子夏传。三与四为敌。是阳遇阳。阴遇阴。愈近而愈不相得。旧解自虞翻以来。皆不知此为周易根本定例。故说或系之。皆不知系上九者为何爻。而无不误矣。
按否泰者。天道之自然。为运会所必有。故以次于上经十卦之后。损益者人事之进退。为人为之所关。故以次于下经第十卦之后。十者数之终。终则变。变则否泰迭更。损益互见。此其义也。又损者泰之终。以见否泰虽属无道。而由否而奉。由泰而否。损之益之。推挽之权。则在人为。有定而无定也。此上下经天人之分。动静之别。非参育之圣人。固不能知其故也。故于上经之否泰。自为一卷。下经之损益。自为一卷。以见此四卦为全经之枢纽。与他卦绝不同也。
周易尚氏学卷十三下经
决(无左)。扬子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王育云。夹即古文块(左王)字。按礼内则。右佩块(左王)。释文本又作决。诗小雅。决(左水)拾既饮是也。而决(左无)决。故决(左无)与决(左王)同。说文玉佩也。广韵合同似环而有缺。决(左无)乾为玉为圜。兑上缺。俨然块(左王)形也。而决者绝也。左传晋献公赐太子申生块(左王)。以示决绝。卦以五阳决一阴。故谓之决(左无)也。归藏以决(左无)为规。规圜也。决(左无)重乾。乾圜故为规。决(左王)亦圜。然上缺。是周易取象。与归藏同而更切也。乾为王。伏艮为庭。一阴履五阳之上。故曰扬于王庭。兑口为号。厉危。孚号有厉者。言阴虽孚于阳。为阳所说。然穷处于上。须危厉自警也。兑口故曰告。兑为斧钺。故曰戎。说文戎兵也。礼月令以习王戎。注弓殳矛戈战。伏艮为邑。告自邑。不利即戎者。言一阴危处于上。告诫国人。不可妄动也。皆指上六言也。利有攸往。谓五。决(左无)本阳息卦。五息而往则阴尽。决(左无)者决也。决者绝也。阳决阴也。
象???曰。决(左无)。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后。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下健上说。说故和。其危乃光者。危谓阴退。阴退则阳长。阳长故光。所尚乃穷。申不利即戎之故也。阳长乃终。终谓阴尽也。
象曰。泽上于天。决(左无)。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禄谓恩泽。泽在天上无用。故君子思以下施。乾为富。故为德。德得同。苟子礼论篇。贵始得之本也。注得当为德。居积也。下乾。二至四。三至五。皆乾。乾多故曰居德。居德则忌者。言蓄积大多。多藏厚亡。为人所忌也。象辞每相反以取义。此亦其一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初震爻。震足故曰趾。震动故曰前趾。壮。伤也。阳遇阳得敌。故伤于前趾。故往不胜而有咎矣。趾荀作止。晁氏云止古文。按说文有止无趾。止即足之象形字。加足者非也。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前有重阳。所遇皆敌。不胜必矣。明知不胜而往。宜其有咎。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乾为惕为言。故曰惕号。言有所警戒也。二应在五。五兑。兑为昧谷。故为莫为夜。兑为兵戎。故曰莫夜有戎。言有寇警也。然五不应二。故虽莫夜有戎。无忧也。乾为惕故为忧。旧解因不知勿恤之故何在。故用象皆误。岂知随象云。君子以晌晦人宴息。晌晦即谓兑。然则兑为莫夜。易有明象。而兑五不应二。故虽有虚惊。实不足忧恐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乾为道。二中位。
九三。壮于顶有凶。君子决决(左无)独行。遇雨。若儒。有愠。无咎。
顾(左九)面颧也。三居下卦之上。故曰颁(左九)。而四五皆阳。故伤及于颀(左九)。伤颀(左九)故凶。乾为君子。承乘皆阳遇敌。故决决(左无)独行。而应在上。上兑为雨。故曰遇雨。曰若濡。濡。雨(下沾)湿也。乾为衣。衣濡故温。然究为正应。亦无咎也。
象曰。君子决决(左无)。终无咎也。
决决(左无)独行状。三于四五虽遇敌。于卜独有应。故曰终无咎。终谓上。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伏艮为肤。为尾。故为臀。臀尾闾也。艮伏故曰元肤。乾为行。承乘皆阳。失位。故其行次且。次且。马云却行不前也。兑为羊。玉篇牵速也。娠九三云。行未牵也。亦以奉为速。次且行缓。速则无悔。牵羊悔亡者。言四宜随五。速进决阴。阴决则当位居五。故曰悔亡。旧说皆不知悔亡之故何在。则以牵字失诂也。兑为耳。故曰闻。乾为言为信。兑口亦为言。闻言不信者。兑言向外。与乾言相背。故不信也。兑耳象。鼎传云。翼而耳目聪明。目谓上离。耳谓互兑也。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兑为耳。为黯昧。故曰不明。不明犹不审。俗所谓不清。虞氏以离目当之。非。
九五。觅陆决决(左无)。中行无咎。
盂喜云。觅陆兽名。决(左无)有兑。兑为羊也。说文亦云昆山羊细角。诸家说此二字。人人异辞。独孟氏于象密合。凡五皆谓中行。又决决(左无)于羊行貌独切。郑虞等训克陆为草属。草焉有决决(左无)之象哉。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兑黯昧。故未光。
上六。无号。终有凶。
一阴在上。为阳所推。不能久也。兑为口故曰号。无号终有凶者。言不必号号眺(左口)。必消灭也。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不可长。言不能长久。
垢(左女)。女壮。勿用取女。
归藏曰夜。古娶必以夜。故曰昏。后阴遇阳。即女遇男。亦婚垢(左女)也。是夜与垢(左女)义同也。女谓阴。虞翻云。壮伤也。阴伤阳。柔消刚。故曰女壮。勿用取女。戒词也。象???曰。尼(左木)。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垢(左女)之时义大矣哉。消息卦乾盈于巳。盈则必亏。故至午而一阴生于下。阴遇阳。故曰天地相遇。时当五月。万物洁齐。而巽为草木。为高。为长。故曰品物咸章。荀爽以南方夏位说品物咸章。于象亦切也。五刚既中且正。教化天下。命令大行。如风之博遍。垢(左女)五月卦。故曰时。天地相遇。岁功方成。故曰时义大也。郑玄谓垢(左女)一女当五男。非礼之正。故谓之振。女壮以淫。故不可取。而朱子喜用其说。便谓女德不贞。于易理太不类也。
象曰。天下有风。尼(左木)。后以施树四方。
复冬至。垢(左女)夏至。易林复之履云。先王日至。不利出城。又晋之解云。二至之戒。家无凶祸。故复象云。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至日。王弼孔颖达皆谓二至。又汉书薛宣传。至日休吏。由来已久。注。至日夏至冬至也。盖古时视二至最重。自周讫南宋。可考见者。至日皆停止工作。乾为后。巽为命。伏坤为四方。后以施命浩四方者。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旅也。后汉鲁恭传。说此。最合古义。详焦氏易诂中。
初六。系于金尼(左木)。贞吉。有攸往。见凶。赢豕孚摘(左足)躅。
巽为绳。故曰系。巽木乾金。故曰金尼(左木)。马融云。尼(左木)在车下。所以止轮。释文广雅云。止也。说文作称(左木)。云络丝趺。按今本说文。跌讹为称(左木)。云人木称(左木)声。读若尼(左木)。陶庐云。古从尔从尼(左木)之字。同音通用。毛诗饮饯于尔(左)。韩诗作坭。书典祀勿。丰于呢。释文引马云考也。谓称庙也。然则尼(左木)称(左木)古通用。后儒必谓尔(左木)是者非也。况马君训作止车木。可证古文原作尼(左木)。若为尔(左木)。马君能有异说哉。按络丝者。络丝之器。王肃所谓尼(左木)织绩之器。妇人用者是也。趺者横木。安络器下。以防欹侧。在下似足。故谓之跌。唐阴宏道云。络器。关西谓之络垛。梁益谓之丝登。其下附(左木)即尼(左木)也。按阴氏所谓附(左木)。即说文之趺。故玉篇即作络丝附(左木)。陈寿棋云。附(左木)趺同字。络缚也。与系同义。系于金尼者。言以丝缚于金尼(左木)之上。止而勿动。以喻阴不宜动而消阳。故下云往见凶。是其义也。贞吉者。卜问吉。往见凶者。进则凶也。巽为赢(下中羊)为豕。巽进退。故滴(左足)躅。羸释文陆读为累。郑力追反。是仍读为累。与大壮同。累缠绕也。羸累累音同通用。巽为绳故为赢。巽伏故亦为豕。滴(左足)躅动也。羸豕孚滴(左足)躅者。言豕虽拘赢。然滴(左足)躅前进。信其必然。不可忽也。喻阴虽微。后必长也。巽豕象失传。详焦氏易诂易象补遗。
象曰。系于金尼(左木)。柔道牵也。
玉篇。牵速也。下九三。象释其行次且。曰行未牵也。是象传亦训牵为速。柔道牵者。言柔之为道。消阳甚速。故以金尼(左木)止之。诸家皆谓柔牵于二。失经旨。经旨恐阴进危阳。故止其动。象释为柔道牵。申系于金尼(左木)之故也。牵速之象取风疾。兼取巽绳。
九二。苞有鱼。无咎。不利实。
苞今本作包。书禹贡草木渐包。释文或作苞。是包苞古通。故虞氏作苞。见释文。虞云巽为白茅。诗白茅苞之。巽为鱼。二据阴居中。故曰苞有鱼。巽为宾客。不利宾者。宾指上四阳。言初为二所据。四阳不能及初也。子夏传作庖。而荀爽则作胞。胞通。是皆以庖厨为义。然卦元是象。故虞氏合也。
象曰。苞有鱼。义不及宾也。二近。宾远。故义不及。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三居下卦之末。故亦曰臀。初阴爻。下烂。故曰无肤。乾为行。三得敌。故次且不前。然三当位。故虽危厉而无大咎也。旧解皆不知次且之故何在。而以复震为行为说。失之远矣。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行未牵。即行未速。次且者却行未前。故日未速。
九四。苞无鱼。起凶。
四应初。疑于有鱼。岂知初已为二所据。实无鱼也。无鱼则勿动。动应初则为二三所害。故凶。起作也。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阴为民。言四距初远。故无鱼也。
九五。以把苞瓜。含章。有陨自天。
下巽为杞。上乾为圜。为瓜。孟子告于曰。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否(左木)卷(左木)。说文否(左木)?也。卷(左木)屈木盂也。以杞苞瓜者。言以杞柳之器盛瓜也。乾为大明。故曰章。瓜为所苞。故曰含章。五承乘皆阳。行窒。故含章自守。五天位。巽为陨。有陨自天者。言不久明消至二。五与为应。有陨落之险也。知其险而预为之备。则得矣。此圣人防微虑远之意也。自荀虞以来。皆不知左传有风陨象。因之清儒亦皆不知。于是虞氏令四陨初之说。沿袭至今。而经义全晦。复六五曰敦复无侮。待阳息至二。五有应而古。此则庐阳消至二。五应之而凶。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时也。
巽为命。舍命谓任命也。志不舍命者。言知其后有陨落之险。不任命而预防之也。
上九。尼(左木)其角。吝。无咎。
乾为首。上九居乾之上。角之象也。故曰垢(左女)其角。然亦无大咎也。
象曰。尼(左木)其角。上穷吝也。处亢龙之位。故穷吝。
萃。王俊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苹聚也。坤为万物。聚于泽中。故曰萃。王谓五。艮为庙。假格通至也。巽为人。王假有庙。言王以至诚。格于宗庙而有事也。九五得位。故曰利见大人。二五应予。故曰亨利贞。兑为羊。巽为豕。坤为牛。皆大牲。有事于宗庙用之而吉也。利有攸往。谓二应五。五天位。故传曰顺天命。
象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五天位。巽为命。坤顺。顺天命。谓二顺五也。艮为观。坤为万物。天地万物。阴阳而已。有阴阳即有情咸。可见而知也。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戎兵也。月令以习五戎。注五戎弓殳戈矛战也。兑为斧钺。艮为刀兵。除治也。君子观于革象。因以治戎器而戒不虞。坤为乱。艮为止。止乱。故曰戒不虞。言防意外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四有应。故曰有孚。乃初为二三所阻格。难于应四。故曰不终。乃乱乃苹。坤为乱。为聚。言乱萃于下也。四巽为号。艮手为握。若号者。言四召初与相上下也。四下来初。则初四相握手。下卦成震。震为笑。故曰一握为笑也。坤为忧。有应故勿忧。初之四得正。故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坤为志为乱。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仑(左)。引进也。礼檀弓。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引吉无咎者。言进应五则吉而无咎也。仑(左)薄祭也。二孚五。五兑为享。而坤为吝啬。故曰孚乃利用仑(左),仑(左)夏祭。互巽为夏也。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进应五仍中位。故曰中未变。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三无应失位。而巽为嗟。故曰嗟如。巽为利。失位无应。故无所利。三前遇重阳。故往无咎。然上无应。故往小吝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巽顺也。上巽言上顺四五。四五阳。故无咎。虞氏谓动之四故上卖。误之远矣。
九四。大吉无咎。下乘三阴。故大吉。失位故无咎。无咎者仅免于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系辞云。无咎者善补过者也。故无咎非全美之辞。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得位居中。故有位无咎。五孚于二。乃为四所阻。难于应二。故曰匪罕。然乾元永贞于五。居高临下。亦无悔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兑为黯昧。艮为光明。艮伏故志未光。巽为志。
上六。咨涕夷(左水)。无咎。兑为口。故咨。释文齐咨嗟叹之辞。郑同。马云。悲声怨声。兑为泽。故涕夷(左水)。玉篇目计出曰涕。说文。演鼻液也。上乘阳。三无应。故悲哀若是。然当位亦无大咎也。虞翻作齐资。云齐持资膊也。即持赙助丧也。非。
象曰。齐咨涕夷(左水)。未安上也。言不安于穷吝。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阳遇阴则通。故名曰升。归藏曰称。牧誓称而戈。注称举也。又誉人曰称扬。升者升而上。举者亦扬之使上。故归藏曰称。周易曰升。其义并同。阳上升。故元亨。元谓乾元也。大人谓二。二为三所阻格。故不曰利见大人。而曰用见。言二宜升五也。坤为忧为恤。二升五大人得位。故曰勿恤。震为南。为征。三临群阴。故南征吉。左传成十六年。晋筮遇复。曰南国戚(左足)。以震为南。明夷九三曰南狩。亦以震为南。自震南象失传。清儒皆用虞氏法。以二升五互离为南。
象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二升五。故有庆。坤为志。三临重坤。故曰志行。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巽为高为长。故为高大。坤为小为积。积小以高大者。言以坤阴柔顺之德。积累以成其高大也。象卦形也。
初六。允升。大吉。允施氏作A。说文同。云A进也。晋六三云。众A。即众进也。兹曰A升。仍前进而升也。进遇阳。故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上谓二三。九家谓上交。非。巽伏故为志。
九二。孚乃利用尼(左木)。无咎。二孚五。五坤为吝啬。故曰抡。仑(左示)夏日薄祭敢。兑为祭。巽为夏。故曰军乃利用抡。无咎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升五故有喜。
九三。升虚邑。马云虎丘也。按左传僖二十八年。晋侯登有莘之虚。诗卫风升彼虚矣。虚者高丘。巽为高。故曰虚。坤为邑。升虚邑者。言升邑之高处也。正巽上象也。与同人九四之乘其庸。取象正同。荀爽作空虚解。后来诸家。以虚为坤象。多宗荀说。非。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坤为迷为疑。阳遇阴。故无所疑。
六四。王用亨于歧山。吉。无咎。震为王。兑为亨。震为陵为皈。而形上歧。故曰歧山。王用亨于歧山者。言望二升五。四得承阳。阴顺阳。犹臣事君。望二升五。犹望工至歧山。而有所亨献也。象曰顺事。顺承也。二若不升五。四如何得承阳哉。故望之也。此正文王服事殷之本旨。乃后儒谓文王作爻辞。不合自称为王。若为殷王。又无至歧山之理。以爻辞为周公作。此无讼易辞皆由象生。故韩宣子不谓为易辞。而曰易象。即只以人事言。纣尚能国文王。何不可到歧山。且文王于此事数言之。服事忠诚。溢于言表。又岂必实有其事。乃谓王为文王。无理甚矣。李过西谷易说云。若以此王为文王。则王用三驱。王假有庙。亦文王耶。驳旧说至详尽。
象曰。王用亨于歧山。顺事也。坤为顺。言二升五。四得承阳。故曰顺事。
六五。贞吉。升阶。贞吉。卜问吉也。坤为土为重。故有阶级之象。升阶言二升五也。五阳。故象曰大得志。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坤为志。阳升五。故大得志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坤为晦冥为夜。故曰冥升。得阳应。故曰利于不息之贞。与利永贞同偕。盖上六为同性之四五所格。不能应三。故有此象。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坤消故不富。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二五刚得中。处险能说。故亨。贞占也。二五为大人。故贞大人吉也。兑口为言。三至上正反兑。所向不同。故有言不信。此其义始见于左传。左传昭五年明夷之谦曰。于人为言。败言为谗。谓谦上震为人为言。下艮为反震。故曰败言。是以正反震为谗。易林承其义。于讼之困云。心与言反。正释此语也。坤之离云。齐鲁争言。离二至五正反兑。故曰争言。争言即不信。离二至五。与困三至上同也。旧解皆误。详焦氏易诂。
象曰。困。刚B也。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坎刚B。三至上刚B。阳陷阴中故困。因而不失其所亨。唯君子能之。君子即大人。若小人即不堪矣。兑为口。三至上正反兑。故曰尚口。尚口乃穷者。言徒尚口说。必有相反而不信者。故穷也。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水在泽下。则泽竭矣。故曰无水。巽为命。而兑为反巽。为毁折。故曰致命。坎为志。二人于渊不出。故曰遂志。学易之君子以之。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凶。初在下。故曰臀。与决(左无)九四同。株木谓坎。言初欲应四。坎陷为阻。故困于株木。株乾也。韩非子守株待兔。而坎为栋。故为株木。坎为幽。坎陷为谷。初在下。故人于幽谷。离伏故不觌。三岁言其久。盖初失位。处坎下。故其象如此。茹敦和以坎为三岁。王昭素谓初至三三爻为三岁。以坎上六证之。茹说是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离伏坎夜。故幽不明。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
坎为酒食。需九五需于酒食是也。二居坎中。故困于酒食。巽为绳为级。坎为赤。巽在二前。故日朱龙(左言)方来。言将膺锡命也。博雅绂绶也。朱级贵人所服。以祭宗庙者。故用以亨祀则利也。然五不应故征凶。得中亦无咎。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居阴中。故有庆。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巽为石。坎为蒺藜。三前临巽。故困于石。下据坎。故据于蒺藜。石坚刚不可人。蒺藜刺人。不可践也。巽为人。坎为宫。故人于其官。巽为齐。妻者齐也。故巽为妻。巽为伏。又上无应。故人宫而不见妻也。象而如是。凶可知也。巽石象。宋邵雍用之。后儒怪骇。岂知焦氏易林。同人之小畜云。戴石上山。步跌不前。小畜小巽为石。下乾为山为首。石在首上。故曰戴石。余证尚多。详焦氏易诂卷一。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详也。
释文云。蒺藜茨草。虞翻谓为木名似非。释估茨蒺藜。注布地蔓生。有子。三角刺人。诗庸(右邑)风。墙有茨。传茨蒺藜。孔疏蒺有刺。不可践者是也。惟不可践。故以喻乘刚。若为木则不合矣。正义作藜。然尔雅及毛诗传皆作藜。藜藜通用。阮校必谓藜是。似亦无确证。详善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来应初为二所阻。故曰徐徐。二坎为车。离色黄外坚。故曰金车。困于金车。申来徐徐之故也。仍阴于险。不得应初也。然与初为正应。初吝终合。故曰有终。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坎为志。志在下。言应初。
九五。劓月(右)。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艮伏鼻不见。故曰劓。兑折震足象毁。故曰别。坎为赤。巽为绂。故曰赤绂。乃二爻坎为不应。故困于赤绂。上遇阴利往。故有说。兑为食。故利用祭祀。
象曰。劓月(右)。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坎为志。二无应。故志未得。坎五曰受福。兹与之同。传所谓祭则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C?(3田上草)。于DE?。曰动悔有悔。征吉。
巽为葛C。三至上正反巽。而三不应上。故困于葛CDE?危险不安之貌。上乘刚。元应。故有是象。兑为口。曰者自警也。言处此DE?之境。时时以动海有悔自警。动海者言动而应三。三不应故侮。有悔者言下乘阳又有悔也。征吉谓三。言三往四。上得阳应而吉也。此二句向天的解。姑测其义如是。
象曰。用于葛C?。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未当者。言上不宜乘阳也。吉行者。三之四上得阳应。故吉也。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讫至亦未橘(左丝)。句井。羸其瓶。凶。
水在泽下泽竭故困。水在泽中。汲之不穷。故兑为并。易林复之旅云。井沸釜鸣。以旅互兑为井。郑玄以巽木为桔槔。汲水以取并象。格槔焉有在井下者乎。兑为井。坤为邑。泰初往坤中。故改邑。二至四仍兑。与泰体同。故不改井。不改故无丧得。初至四正反兑。故曰往来井井。易林益之萃云。往来井井。即以苹三至上正反兑。为往来井井。荀云。讫竟也。讫至者。言更(左丝)系至并底而尽也。谲(左丝)绠也。亦未谲(左丝)者。言巽绳在下。尚未谲(左丝)瓶使上也。其以讫为几。渭瓶几至井口而覆者非也。经明曰未谲(左丝)。若至井口。则已谲(左丝)矣。中爻离为瓶。正当毁折之地。而巽为绳。故曰羸。羸累通。井羸其瓶者。言瓶为井辟(下瓦)所拘羸钩挂也。瓶既为井所挂碍。非覆即破。故凶。扬子云酒箴云。子犹瓶矣。居井之湄。不得左右。牵于缠征。一旦F?碍。为裳所车(右3田)。注F?县也。G?并以砖为秋(下瓦)也。车(右3田)系也。言瓶县为井砖所挂碍。而瓶受系也。是扬子读并羸其瓶。井不属上读。后荀爽袭子云。亦以井属下读。其以谲(左丝)井为名者。则下文之羸其瓶。莫详其故矣。非也。赢易林家人之颐云。长股赢户。长股即箫(左虫)蛸。赢户者。言以比丝缠绕于户上也。是以赢为累。故荀训为拘赢。虞释为钧赢。他若陆绩蜀才作累。王肃作缥。王肃作缧。其字虽异。其音皆同。其义如一。象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改己不改井。乃以刚中也。讫王亦未谲(左丝)。来有功也。井羸其瓶。是以凶也。句依荀读。故汲古阁所刊李氏集解。及雅丽堂刊本。皆井字属下。坎在上故曰上水。巽人也。巽乎水而上水。言以瓶人水。汲水使上也。水所以养人。取之不竭。故养而不穷。二五皆刚。故不改。未谲(左丝)故无功。井拘累其瓶使水覆。故凶。讫至亦未箫(左虫)。荀注云汽竟也。谲(左丝)所以出水通井。今居初未得应五。故未谲(左丝)也。不与井连文。井羸其瓶。荀注云。井谓二。瓶谓初。初欲应五。为二所拘羸。以井属下读。与扬子同。故从之。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坎为众为民为劳卦。故曰劳民。释诂相导也。兑为言。故曰劝相。言以言语劝导。使有所勉也。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初在井下。故曰泥。兑口为食。兑覆故不食。并原以汲水。今无水而泥。其为旧井无疑也。禽获也。无水故无所得。其以禽鸟为诂者非。又按旧井者废井也。兑为井。兑覆为巽。故井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舍。弃也。
九二。井编鲋。雍(下瓦)敝漏。二后兑体之下。故曰并谷。巽为鱼。故曰鲋。子夏传虾H?也。伏震为射。虾G?穴居水际。故曰并谷射鲋。伏震为雍(下瓦)。巽下缺。雍(下瓦)无当。故敝漏。夫井内之穴。井矢所能加。雍(下瓦)漏则水泄。而失其用。以二前遇阳。应亦阳。故动静皆不适也。
象曰。井谷射鳅??。无与也。言五元应与。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
三应在上。上居坎水上。故曰井渫。汉书王莽传。溃(左示)毛(左目)不渫。注渫彻也。通出。扬子方言。渫歇也。兹曰井渫。谓井水浑蜀沉歇而清彻也。初为促则上为渫。正上居坎水上之象也。夫水洁(左无)宜食矣。乃竟不食者。以五亦阳为阻三不得应上也。兑为食。为使也。坎为心为忧。为我心恻者。言三被阻。不能汲上。使我心优也。然三与上究为正应。上水既渫而清。三仅可汲。五岂能终阻之。王谓五。五坎为隐伏。故不明。然王终有明时。王明则三上汲引。养而不穷。天下普受其福矣。凡爻有正应者。初虽有阻。终必相合。同人九五曰。先号眺(左口)而后笑。大师克相遇。言五克去三四之阻。终能遇二也。渐九五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盲五终能胜三。与二相合也。兹害三者五。五君位尊。三不敢言克言胜。只冀王明而已。王明则三上终相遇也。文王服事忠诚。情见乎辞。因五为阻。故呼王明。旧解不知不食之故。在五敌为阻。又不知王明并受其福。即言三上终能应与。特以五而变其辞耳。故无一得解者。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不食之故,其咎在五。故曰求王明。
六四。井患无咎。以瓦甓砌井曰秋(下瓦)。兑为井。六四居兑上。则井将修成。故无咎。
象日。井秋(下瓦)无咎。修井也。秋(下瓦)修也。
九五。井冽寒泉。句食。冽甘也。坎为寒为泉。泉既甘冽。故可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五虽无应。然位正中。故可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收成也。幕盖也。覆也。坎为隐伏。故为盖覆。六居坎上故勿幕。言井既成。以出水为功。不宜盖覆也。三得阳应。故有孚而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成即收也。
息长也。言更代用事也。但兑离皆阴卦。易之道阴遇阳。阳遇阴方志得。若阴遇阴。阳遇阳。则为敌矣。中孕六三曰得敌。艮彖曰敌应。是也。故其志不相得。巽为志。二至上正反巽。故不相得。己中央土。仁义礼智信。信亦隶中央。故曰己日乃孚。革而信之。信故无悔。四时相代实相革。期无或爽。信也。汤武革命。天人皆应。亦信也。不信则不能革。故时之所关甚大。此其义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历者日月星辰之所历。识其处以定四时。书所谓敬授民时。大戴记之夏小正。小戴记之月令皆历也。卦上兑为月。下离为日。乾为寒。离为暑。兑雨巽风皆备。故君子法之。以治历明时。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离外则故曰巩。巩固也。离为牛。左传曰纯离为牛。离六二云黄离。故曰黄牛。乃虞翻则谓离无牛象。乾宝谓离父本坤。故曰黄牛。皆非也。离外坚为甲故为革。革皮去毛者也。固莫团于牛革。言初当勿用之时。不可妄动。宜固守也。牛革所以喻其固也。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初潜龙勿用。故不可以有为。又上无应。即不信也。不信即不可革。
六二。己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二离主爻。离贞己。故曰己。二有应。故曰己日乃革。二遇阳。故拉吉而无咎也。按二为日中。王弼以过往诂己日。故决知其非是。
象日。已日乃革之。行有嘉也。乾为嘉。行有嘉。谓二征则遇阳遇阳故人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三临重阳。阳遇阳则窒。故征凶。卜问厉也。然三应在上。上兑为言。而兑为毁折。故曰革言。就即也。遇也。革言三就有孚者。言三虽得敌。不能应上。若上六即三。则甚顺利而有孚也。兑为言。乾亦为言。言多故曰三就。又三在三爻。损六三云。三人行。需上六云三人来。皆以在三交。取数于三。三就者三遇也。谓革言来之多也。有孚者上孚于三也。易理失传。旧解于征凶之故。莫有明者。岂知征凶贞厉。谓阳遇阳。下二句谓上应三。义不相属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之往也。又何之者。言上六即三。不必他往也。盖革言日至则孚者众。而事已审。革之而已。勿再犹豫不定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四失位。宜有悔。无应予则无孚。然九四居乾之中。乾为信。故无悔而有孚。巽为命。四至上巽覆。是改命也。易林人畜之决(左无)也。太子扶苏出于远郊。佞幸成邪。改命生忧。即以决(左无)上兑为改命本此也。改命则革也。盖初以时未至而固守。二孚于天时。三孚于人事。至四遂实行改革矣。乾四云或跃在渊。与此理同也。自覆象失传。旧解皆以四变阴成既济为改命。既济者终正。何吉之有哉。非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巽为志。改命则实行革命。故曰伸志。言得行其志也。志行故吉。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乾为大人为虎。大人虎变者。喻大人履九五之尊。威德诞敷。崇高巍焕。改易旧观。故曰虎变。下有应。故未占而有孚也。乾虎象失传。后惟茹敦和俞樾知之。虞翻以坤为虎。宋衷以兑为虎。皆非。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五应二。二离为文。故其文炳。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伏艮为君子。为豹。君子豹变者。谓革命后住命之动。皆得封拜而有茅土。尊显富贵。易世成名。故曰豹变。阴称小人。民为面。艮伏故革面。小人革面者。谓革命之后,除旧布新。小民皆改易其视向也。面向也。史记项羽本纪。马童面之。是也。上六当位,不宜动宜静。故征凶居吉。艮面象。易林遁之蒙云。云过吾面。以蒙坎为云。艮为面。虞氏谓面指四。非。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下应三。离为文。面向也。故曰顺以从君。言下顺乾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鼎偏倚则势危。故贵正。不正则束(左食)覆。鼎敛实于内。故贵凝。不凝则实漫矣。故君子取之。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震为趾。震伏巽陨。故曰颠趾。巽为臭腐。故曰否。否恶也污也。初在下卑污之地。出之四则各当位而利矣。四。兑为妾。四来初是得妾也。初之四体震。震为子。是得妾兼得子也。故利出也。
象曰。鼎颠趾。未体也。利出否。以从贵也。停逆也。初阴顺阳。故曰未悖。初承阳应四。故曰从贵。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乾为实。仇匹也。指五。五乘阳势逆。不能即二,故曰有疾。豫六五乘刚曰贞疾。兹与之同。我谓二。二为三四所隔。既不能即五。五因乘刚有疾。亦不能即二。然我与我仇。究为正应。始虽阻。终必合也。故结之曰吉。象曰终无尤。即谓二五终合也。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之往也。二前临重阳。行不利。故慎所之。二五终合。故终无尤。按此爻旧解。鲜有当者。一仇字失诂。虞翻谓二据四妇。四为仇。朱子以仇为初。阳遇阳为敌之义。自汉失传。故慎所之三字。皆莫知所谓。清儒以汉为步趋。汉儒误遂无不误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三至五兑为耳。巽陨落。故曰耳革。行。道也。易林复之中孚云。鼎炀其耳。热不可举。大路壅塞。旅人心苦。以行为道路。盖三承乘皆阳。阳遇阳故其行塞。上离为雉。兑为膏。雉膏在上。乃上不应三。故雉膏不食。兑为雨。为昧。故曰亏悔。亏悔不明也。吴先生云悔晦也。按易林复之云。阴雾作匿。不见白日。不见白日。亏也。于虚赋日月蔽亏。江淹诗金峰各亏日。是也。阴雾作匿晦也。吴读与易林同也。终吉者。初之四则三临重阴。阳得阴则通。故吉。
象曰。鼎耳革阅失其义也。义宜也。鼎之用全在耳。今耳革失其用。故曰失义。
九四。鼎折足。覆公棘。其刑剧。凶。震为足。三至五兑。兑二折震。震象毁。故曰鼎折足。粪为束(左食)。马云键也。郑云菜也。乃三至五巽覆。四为诸候。三公之位。故曰覆公束(左食)。刑屋(右)王弼作形渥。古青同通用。管子心术下云。意然后刑。刑然后思。注意感其事。然后呈形。是刑形古通用。兹从各家。京云刑在页(左九)为屋(右)。汉书叙传。底剧鼎臣。师古注剧(左屋)厚刑。又周礼秋官司氏。邦若屋诛。郑注云屋当读为其刑剧之束(左食)。剧(左屋)诛谓不于市也。盖四不当位。故象凶。如是卖束(左食)之象。按易林未济之无妄云。求糜耕田。以无妄互巽为糜。而马氏训束(左食)为健。与易林同。键即糜也。郑氏训为菜。按韩奕之诗曰。其敕(上草)维何。维荀及蒲。疏引易曰鼎折足。覆公敕(上草)。是束(左食)与敕(上草)通用。而郑训与诗合。盖皆巽象。可从。九家云。三公调阴阳。犹鼎之凋五味。足折束(左食)覆。犹三公不胜其任。而覆天子之美。故受此重辜也。王弼以形渥为沾儒。程子谓为汗涩。岂知下系云。德薄而位尊。鲜不及矣。谓及于刑辟也。即读为刑剧(左屋)也。工程所释。皆望文生义。非也。
象日。覆公像信如何也。乾为信。信如何者。言行为如此。信仰失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兑为耳。离黄中。故曰黄耳。乾为金。故曰金铉。铉与扃同。士冠礼设局鼎(上加帽)。郑注扃今文为铉。释文扃鼎扛也。孔疏所谓贯鼎耳而扛之。是也。伏坎象也。六五得中。下有应。故利贞。利贞言二五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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