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浅述》(2/12)-清-陈梦雷
(本文为《周易浅述》第 2/12 部分)
此以二体之象释卦辞也、雷、震象。雨、坎象。物之生未有不待雷雨者、然必霁而后见其功。当其方动、充满凟乱、不知所从、则气运郁塞之时也。孔子即此以言世道、言此乃天造之草昧。草者、如草不齐。震为蕃草之象。昧者、如天未明。坎为月、天尚未明。又坎水外暗内明、亦昧之象。此时、天使之然、如天所造。天下未定、名分未明、杂乱晦冥之际、宜立君以统治之。然君初立、治理犹疎、日夜不遑宁处、乃可成拨乱反正之功。如更始既立、日夜纵情声色、非不宁者矣。盖惟侯心不宁、方可求天下之宁也。自屯卦以下、彖传皆先释卦之名义、后释卦辞。而释卦辞又各有所取。或卦体、或卦象、或卦德、或卦变、而彖之旨尽矣。此皆先儒所未及。说似拘、而分疏清析、不可易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在雷之上。郁而未通、雨而未成也。坎在震下、则为雷雨之解矣。彖言雷雨、象言云雷。彖言其动、象著其体也。经纶、治丝之事。君子治世、犹治乱丝、解其纷结。经者、理其绪而分之。犹雷自敛而发。纶者、比其类而合之。犹云自散而聚。屯难之世、人皆惶惧沮丧、不知正君子经纶之时也。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磐桓、难进之貌。阳刚动体、才足济屯。但初在下无势、应四柔无援。
当险陷之交、故有磐桓之象。然阳居阳位为得正、故利于居贞。又初、成卦之主。以阳下阴、为民所归、有君之象。故占者如是、则利建以为侯。
此爻为卦之主、大意与彖同。磐桓即勿用有攸往。利居贞即利贞。利建侯虽同、而合全卦言之、则侯指人。自初爻言之、则侯指己。占者得之、则随所处以为占、不必泥也。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磐桓、非晏安棄务、志在行正也。正为济屯之本、居之将以行之也。
阳贵阴贱、初爻阳在阴下。屯难之世、人皆思主。贵能为贱下、所以大得民心、可以为君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屯如以时言、郁塞而未通也。邅如以遇屯之时者言、迟回而未进也。
班、分布不进之貌。震于马为足为作足、班如之象。女子许嫁、笄而字。六二变兌为少女、女子之象。三四五互为艮止、不字之象。三三四互为坤、坤数十、十年之象。六二阴柔中正、上应于五、然以乘初之刚、故为所难而邅回不进。然初非为寇也、乃求与已为婚媾耳。但二与五为正应、二贞于五。異于五者皆寇矣、焉知其德哉、故守正而不之许。至于十年、则妄求者去、正应者合。数穷理极而可许、故不字于初、终字于五也。爻象如此、占者得之、则宜如是。盖全卦虽以屯初为主、而各爻又各以所处之位论其吉凶。唯二乘初刚、故为所难。二之质柔、故受人所制。欲应五不得、故屯邅不字。所应者正、故终有可字之时也。易爻有己正、而他爻视之为邪者。有己凶、而他爻得之为吉者。屯之初、正也、而二视之、则为寇。旅之上、凶也、而五承之、则有誉命。盖皆以所处之时位论之、不可泥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乘刚、居初之上。为初所迫、失其常也。然理之所在、十年必反。守正不变、不悖常矣。终获正应、复其常也。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六三、下卦六阴而居三之阳位、以求上六。不安于阴、而又贪求阳。
不中不正、无正应而妄行、取困者也。鹿、阳物。虞、虞人。无虞、无应也。阳在五而不在上。求阳不获、即鹿无虞之象。林、阴象。在六二六四之间、入于林中之象。卦下体震、动也。互体有艮、止也。圣人于其震之动、庶几其艮之止。曰君子见几、不如舍去。若往逐不舍、心致羞吝矣。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妄动由于多欲。无虞而即鹿、以有贪禽之心。君子见几则必舍。若往、则羞吝而至困穷矣。经曰不如舍、辨之明也。传曰舍之、去之決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坎为下首薄蹄之马。阴柔居屯、不能上进、故有乘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于下、以应于己、故初来求四、四往应之、则吉也。本义谓下求婚媾。盖以初求四为以阳求阴。往者、适人之意也。时解以四近五为大臣、初刚为贤。四求贤辅君、乃以济屯。然以阴求阳、有害婚媾之义。且初为卦主、有可君之德。如汤之于伊尹、昭烈之于孔明。皆以君下臣、以求济屯。然后往而应之、正不必复言辅五。又刚柔相济、亦以济屯、亦不必专以则为济屯之贤也。
象曰。求而往、明也。
初来求我而后往应、非明理知几者不能。观象传意、更与本义合。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九五虽以阳刚中正居尊位、然当屯之时、陷于险中。六二虽为正应、而阴柔才弱不足以济。初九为众所归、则人心已他属。坎体虽有膏润、而不得施、故为屯其膏之象。以处小事、则守正犹可获吉。以处大事、则虽正亦凶矣。初与五皆阳、而五以中居尊、反逊于初者。初在下而动、为众所归、时之方来者也。五在上而陷于险、人心他属、时之已去者也。六爻独二五言屯者。二在下而柔、遇时之屯者也。五在上、以刚而陷于柔、自屯者也。守贞不字、无济变之才。屯膏吝赏、非大君之道。皆不能济屯者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光、阳德也。陷于二阴之间、人君泽不下及、所施未光大也。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坎为血卦又为水、有泣血涟如之象。阴柔无应、处屯之终。进无所之、唯有忧惧、遂至于泣血涟如而已。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屯难穷极、莫知所为。颠沛如此、何能久乎。全卦当屯难之世、居上陷险、而下方震动。阳刚奋发而能下人、则可以为君。柔顺待求而应、则可以为辅。居上而泽不下究、则仅可小安。居下而应远被迫、则但当守正。
若贪欲妄行、势必取困。穷极忧惧、理难久长。知此、可以处世变矣。
蒙蒙卦、下坎上艮。艮一阳止于二阴之上、故其德为止、其象为山。坎为水为险。内既险陷不安、外又行之不可、蒙之象也。水、必行之物、遇山而止、莫知所之、亦蒙之象。蒙次于屯。盖屯者物之始生。物生必蒙。
蒙者、物之穉。蒙昧未明、蒙所以次屯也。乾坤之后、屯主在震之初九、蒙主在坎之九二。此长子代父、长兄次弟之象。艮为少男、方有待于开发者也。此屯蒙次乾坤之义也。又屯之建侯、有君道焉。蒙之养正、有师道焉。天地既位、君师乃立。此又乾坤屯蒙之序也。六爻二阳四阴、亦以阳爻为主。然九二刚而得中、故能为蒙之主。上九过刚不中、则但可击蒙禦寇而已。上下四阴爻皆因二以起义。五应二、则为童蒙之吉。初承二、则为发蒙之利。四远二不明、则为困蒙之吝。三乘二不顺、则不以蒙待之、故独此爻不言蒙。此六爻之大略也。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凟。凟则不告。利贞。
物生之初、蒙昧不明。然蒙者不终于蒙、则有亨道。而卦之九二以刚居中、与六五阴阳相应、能发人之蒙、亦有亨道也。我、指二。童蒙、幼穉而蒙昧、谓五也。礼无往教、故非我往求童蒙、必待童蒙之求我也。其所以必待童蒙之求我者、何也。凡求教者、必其心精专而吾之言易入、故童蒙来求我则告之。若再三、则以我求蒙为亵凟。凟则虽告之无当、与不告同矣。凡若此者、盖以蒙者为物所蔽、其中之正未亡也。俟其求发而告之、使归于正、所以利也。若求蒙至再三亵凟、彼终不得其正、何利何亨之有乎。本义以初筮再筮为喻言。初筮指问者之精专、凟指问者之烦凟。
于理固顺、但易皆取象、不必作喻言。观彖传以刚中及凟蒙二语、似非指问者言。来注以初筮指二、再三指三四。说又近凿。今按、蒙有九二之发蒙、则不终于蒙、有亨象。二不求五而五求二、有不求童蒙、童蒙求我之象。坎一阳为内卦、初筮所得、初筮告之象。艮一阳止于上、再三则不告之象。九居二、六居五、似非正矣。然二以刚中为正、五以应二为正、利贞之象。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山下有险。上峻而难升、下险而莫测。以卦象释蒙之义也。内险则危殆不安、外止则窒碍难往。以卦德释蒙之义也。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凟、凟则不告、凟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此以卦之体释卦辞也。卦以九二当发蒙之任者。以亨行时中、谓九二以可亨之道、发人之蒙、所行皆得其时之中也。时者、当其可之谓。五之志未与二应而告之、非时也。再三而凟、亦非时也。蒙当养正、过此而后养、亦非时也。故下文皆言行时中之事。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志自相应也。初筮得九二、以刚居中、故告之、有节也。凟蒙则与不告同、以蒙不可凟也。人皆学为圣人、而圣学不外于养正。人惟当蒙之时、因时而告、则有以养之使正、即为作圣之功。甚言蒙之不可不养、而养之必以时、乃亨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泉、水之始出者。出而遇险、未有所之、故有[文澜本“故有”作“故为”]蒙象。然泉之既出、势有必行。君子体坎之刚中、以果决其行。水尚在山、涵蓄深沉。君子体艮之静止、以养育其德。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初六以阴居下、蒙之甚也。欲发其蒙、利用刑人、谓痛加惩责、使知敬学也。用说桎梏、谓暂去拘束、以待自新。坎为刑为桎梏、故有其象。
然坎初变为兌、则为毁折、又有脱之之象。桎梏用之未刑、刑时未有不脱桎梏者。若既刑又桎梏、一住而不舍、拘束太苦、则失敷教在宽之义、必致羞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发蒙之初、法不正则人玩。故惩戒之、以正教之之法、盖明刑以弼教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此一爻而具三象也。包蒙对上下四阴言、纳妇克家皆对六五言。九二以阳刚统治群阴、当发蒙之任。然物性不齐、不可一概取必。唯刚而得中、故能有所包容而吉也。坎中阳而五阴、以阴应阳、二能纳之、纳妇之象也。
五位尊、有父之象。二居下位而能任上事、又为子克家之象也。时解谓大臣能敷教以宽、以无负君之委任。善教之良臣、犹克家之肖子也。亦通。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程传谓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专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专也。此重五之能接二也。本义但言指二五之应、谓刚柔往来相接也。二说本义为优、全卦不重在五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三变为巽为长女、有女象。九二阳刚得乾金之中爻、有金夫象。六而居三、阴柔而不中正、女之见有金之夫、而不有其躬以从之者也。取女得如是之人、何所利乎、故戒占者以勿取也。王注谓三应在上、有男女之义。
三之动为女先求男、故有此象。不如大全合屯六二参观、而以三趋二取象为优。盖屯之六二、近初九之阳而正应在五。然震之性动而趋上、而所居又中正、故曰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蒙之六三、近九二之阳而正应在上。
然坎之性陷而趋下、而所居又不中正、故曰见金夫不有躬。六五中正、故为可纳之妇。三不中正、故为淫奔之女。六四质柔、虽困犹可教、故得称为蒙。三狥欲趋利而忘身、併不得言蒙矣。故言勿用以拒之、亦不屑之教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顺亦作慎。按、程传作邪僻不顺。亦可。舍正应之夫而从金夫、是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
六四以阴居阴、既远于阳、无正应又在二阴之间、为困于蒙之象。盖氯质既昏、锢蔽又甚、可羞吝之甚也。然能尊师取友、困而学之、犹或可免。终焉、则真吝矣。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阳实阴虚。唯刚明有实德者能发蒙、四独远之。欲从九二则隔三、欲从上九则隔五。又乏正应。異于初与五也。言独、使反而知耻也。
六五。童蒙吉。
艮为少男、有童象。所谓童蒙者、不失赤子之心。纯一未发以听于人、非幼穉之谓也。五以柔中居尊、下应九二、所谓童蒙求我、有可亨之道者。
故吉。时解作幼主任贤。亦近之、勿拘。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中爻为坤顺、变则为巽。顺以爻之柔言之。舍己从人、顺也。巽以志之应言之。降志下求、巽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禦寇。
艮为手、有击之象。以刚居上、治蒙过刚、有击蒙之象。艮止于上、不利为寇之象。应爻坎为盜贼、利禦寇之象。本义取必太过、攻治太深、则必反为之害。是犹为寇者矣、故不利。惟捍其外诱、以全其真纯、则虽过于严密、乃为得宜。犹禦寇者也、故利。全卦取象以诲人言。程传以用兵言。唯本义谓凡事皆然、不止为诲人也得周易立象以尽意之旨。占者随事以思其义可也。今以此爻合之彖辞。卦中二阳爻。二、初筮之告者也。
上之击蒙、近于再三之凟者也。敷教在宽、非徒取于击者。然如三之纵欲忘身、犹之寇也。击之、禦寇之道。若一概施之他爻则凟、是上自为寇矣、又何利乎。禦寇、贞也。为寇、则非贞矣。如此解、则与彖意更相发明。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顺也。
上阳爻、击蒙者。下四阴、皆蒙也。上之刚不为暴、止之顺也。下得击去其蒙、下之顺也。全卦有作师之道。大抵正蒙者、贵有刚中之德、而有所包容。不必过暴以为之害。此二之包蒙所以吉。而止之击蒙、但利于御寇、不宜凟而至于为寇也。为蒙者、贵于柔顺中正以听于人。不宜自远于刚明之德、尤不可纵欲以忘其身。此童蒙所以吉、困蒙所以吝。而见金夫不有躬者、併不得数于蒙也。初亦阴爻、宜言蒙而言发蒙之道宜痛惩而暂舍者。盖亦因其材质之阴柔卑下、故正蒙之道宜如此。若能为五之童蒙、则刑可不用矣。六爻于正蒙之道、最为明白详尽。然而圣人立象以尽意、不必专为一事而言。凡治己教人、一切应事接物、皆可推其意而悟之也。
需需卦、下乾上坎。以卦象言。水在天上、未遽下地。必待阴阳之交、薰蒸而后成雨。需之象也。以卦德言。乾健坎险、以刚遇险、而不遽进以陷于险。需之义也。需次于蒙。按、序卦、蒙、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物之幼穉、必需饮食长养。云上于天、有蒸润之象。饮食所以润益万物、故需为饮食之道、所以次蒙也。卦之大意取须待之义。序卦取所需之大者耳。按、左传云、需、事之贼。言犹豫不決之害事也。易需非不決之谓。见险而不动、能动而不轻动者也。
内三爻以见险不轻进为需、外三爻以入险而待人以共进为需。六爻初九九五之吉不待言。余四爻虽有悔吝、然终归于吉。如二曰终吉、三曰敬慎不败。盖有刚健之德、而能相机度势、从容少待、鲜有败者。四曰顺以听、上曰敬之终吉。盖虽入险中、而待阳刚之德以共进、故亦吉也。卦虽四阳二阴。然三阳不轻进、坎五居尊有孚。二阴非卦义所重、故不得为卦之主。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坎水在前、乾健临之、将涉水而不轻进之象。乃事所当待、非不当待而待者也。九五坎体中实、阳刚中正而居尊位、为有孚得正之象。三四五互为离、光明之象。坎为通、亨通之象。乾济乎坎、有涉大川之象。乾阳在下、皆有所需。九五坎阳在上、又为众所需。需之道贵于实心、又贵于实心、又贵于得正。人之需有出于不得已者、需而无实、无光而且亨之时。必实有有守能待之心、则无私计较而光明、不恤得失而亨通矣。然世有心虽诚实而处事、未正者。需而非正无吉、而且利之理、必所为皆合于义、不图行险侥倖。则居常凡事皆吉、而济险历难亦利矣。盖有孚以善其需、贞又所以善其孚。孚贞者、尽所需之道。光亨吉利、则得所需之效也。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需者、须也。理势所在、不得不待也。刚健者、多以轻躁而陷于险。
刚健而能不陷、故善其不至困穷也。坎陷而云不陷何也。需然后进、所以不陷。不陷、则终能出险、故不因穷。乾三阳进而迫乎险、遇险而能需者也。坎一阳居中守正、处险而能需者也。遇险而能需、则不至犯险。处险而能需则又将出险矣。故曰不陷。此以卦德释卦名义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正中与中正同、指五也。正则规模宏远、无欲速之为。中则中心宁静、无喜功之念。唯以中正居天位、故虽险在前、而终必克济。非若蹇之见险而止。虽坎居上、而刚健不陷。非若困之刚揜。人知奋发者能有功。不知以刚健之德、能临事而惧、从容整暇、气定神全。不往则已、往必有功。
此以卦象释卦辞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云气上蒸于天、必待阴阳之和而自成雨、无所作为也。事之当需者亦然。内有孚、外守正。但饮食宴乐、俟其自至。饮食以养其气体、宴乐以和其心志。所谓居易以俟命。非若后世麴蘖之托、昏冥之逃者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郊、旷远之地。用恒、守其常也。初远于险、有需郊之象。而九阳刚居阳位、有恒于其所之象。同人于门于宗、而后于郊、处近而远也。需由郊、而沙而泥、自远而近也。既能需于郊、又戒以利用恒者。人需于始、或不能需于终。唯以义命自安、身既远险、又心不妄动、乃无咎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险难由人自犯、于郊则不冒险而行矣。恒即彖之孚也贞也。贞者、乾之常。利用恒、未失处需之常道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水近则有沙、二近险、有需于沙之象。二三四互得兌为口舌、有言语相伤之象。刚中能需、有终吉之象。既近于险、虽未陷患害、羣小从而訾议之。然言语之伤、災之小者。初以刚居刚、虽远于陷、犹有戒辞。二以刚居柔、守中宽裕。故虽近险、可断其终之吉也。爻多以相应为吉、此又不然者。见险在前、有待而进、故无取于相应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宽也。以宽居中、不急于进。盖刚居柔位、故谓刚为衍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水涯有泥。三将陷于险、有需于泥之象。坎为盜贼、有寇之象。三过刚不中、有自我致寇之象。
象曰。需于沙、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外谓坎在外卦。谓之外、则祸不自已作。但以过则妄动、以近于险、则寇乃我致之也。然卦为需、能敬慎、犹可不至于败。此则象中本无此意、本义所谓发明占外之占。使人之逼近于险者、思所以善处之道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内卦三阳以见险不轻进为需。外卦入险矣、以待人共进为需。血者、杀伤之地。穴者、险陷之所。四入乎险、坎为血卦、故有需于血之象。然以阴居柔得正。初为正应。所居得正、又待正应之阳刚为援、可以不终陷于穴矣、故有出自穴之象。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阴柔入险中、疑不能出矣。然能顺以听初之阳刚、则不冒险以进、是以能出穴也。三能敬、则虽迫坎之险而不败。四能顺、则虽陷坎之险而得出。敬与顺、固处险之道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坎有酒食之象。九五为需之主。以一阳处二阴之间、以待三阳同德之援、需于酒食之象。居中得正、三阳自来、阳彚进而阴退、则坎可平而险可夷、贞吉之象。人君位乎中正之天位、与天下相安于日用饮食之常、无为而治者也。然又必正乃吉、非可宴酣无度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屯蒙多言男女、需言饮食。盖云上于天、物资雨泽以为养。需于酒食、人亦藉饮食以为养故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五居中得正、是以贞则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六居上、阴居险极、无所复需。变巽为入、有入穴之象。下应九三、而三下二阳连类并进、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之象。居柔得正、以待阳刚、变巽亦为顺、有敬之之象。然阴动于上、三阳至健知险、可以拯溺、待以共济、亦将出险矣、故有终吉之象。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六居上、阴之当位者、曰不当位、以应爻言。三与上正应。当位者也。
今三阳同来而敬之、非其位、似有失矣。然入穴之时、三阳能援我。犹论位之当否而敬之、失权变矣。故初二虽不当位、亦敬以待之以出险、则亦未大失[文澜本“未大失”作“未为大失”]也。全卦以遇险不遽进为义。
内卦乾健知险、有所须而不轻进。外卦坎险、待刚健之材以共济险。九五孚贞、需之适当其时。其他或近或远、要于须而不轻进。需于泥、已迫险矣。然能敬、犹不至败。入穴、已陷险矣。然能敬、犹可终吉。敬者、处险之学。敬则无不贞、无不孚矣。此象传又发彖外之旨也。
讼讼卦、下坎上乾。以二象言之。天阳上行、水性就下、其行相违。以二体言之。上刚陵下、下险伺上、刚险相接。又以一人言、内险而外健。
以二人言、此险而彼健。所以讼也。讼卦次需。按、序卦、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人所须者饮食、既有所须、讼端以起、讼所以次需也。六爻不外彖传讼不可成一言。九五居尊中正、为听讼之主、故吉。余五爻皆讼者。大抵刚者能讼、柔者不能讼。初与三柔、故皆终吉。二四上皆刚。而二与五对、顾势不敌。四与初对、知理不可、亦以居柔、故得无眚而安贞也。独上处卦之穷、三柔不敌、故虽暂胜而不足敬。此全卦六爻之大旨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水违行。乾刚在上以制下、坎险在下以伺上。又为内险外健、己险彼健。皆讼之象。九二中实而沉二阴之中、上无应与、有有孚而见窒之象。
坎卦为加忧、刚居二在下卦之中、为惕而得中之象。上九过刚、有终极其讼之象。九五刚健中正、有大人之象。三阳在坎上、以刚乘险、以实履陷、有不利涉大川之象。盖讼非得已。必理直受诬、有孚见窒而后可。又必忧惕存心、适中即止。不可终极其讼以取凶。又利见中正之大人以取直、不可冒险以求胜。圣人欲人无讼、故不言元亨贞。言吉兼言凶、言利即言不利。盖至于讼必无全吉、所以贵谋始以绝讼端也。此卦与需反对。与需卦皆言有孚、以中实皆同也。但坎在上则为光亨、坎在下则为窒惕。乾在坎下、刚健不陷、故利涉大川。乾在坎上、为健无所施、故涉川不利。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此以卦德释卦名义。
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来得中。按、本义以卦变言。易言卦变者始于此。自上而反下为来、自下而升上为往为进。此自遯卦艮体九三来而居二、在下卦之中也。今按、卦变之说、本于虞翻、先儒亦多異同。义多牵强。今俱以综卦论之。需讼相综、需上之坎来居下卦。坎中刚居柔位、刚中为有孚。与五敌而不相应为窒。窒塞而坎体常怀惕惧之心、不过于讼为吉。皆以刚来而得中也。得中则吉、终之则凶。故以不可成戒之。此皆以综卦言也。二得中、五居中得正。中则其心不偏、正则所断合理。窒者可伸矣。此以卦体言之也。以乾刚临坎水之上、欲讼以陷人、反自陷于渊。此以卦象言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上水下、相背而行、所以致讼。违而后谋、则无及矣。欲绝讼端、必谋之于始。天为三才之始、水为五行之始。君子法之以谋始。又乾阳生于坎水、坎水生于天一。乾坎始本同气、其后至于违行、有天渊之隔。故其几之萌不可不谨。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好讼者多刚。初六质柔、不能与人讼者、故有不永所事之象。然不曰不永所讼、而曰所事者。讼端初起、犹冀其不成讼也。初变为兌、有小有言之象。此小有言与需不同。需二在人有言语之伤、此则在我有争辨之语也。有事不永则易收、有言而小则易释。所以终吉、以其质柔在下故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辨明也。
讼不可成、长则成矣。不可长、不欲其成也。小有言语、因辨得明、所以终吉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九二阳刚为险之主、本欲讼者。然以刚居柔、得下之中、而九五阳刚居尊、势不可敌、故有不克讼之象。坎为隐伏、有逃之象。坤为国土、二变坤有邑象。二三四互为离、离数三、三百户之象。坎为眚、二变坤无眚之象。归而逋二句。本义谓自处卑约以免災患。盖邑过三百、非为窜也。
窜而据强、災未免也。退处卑小、故得无眚。按、此二句王注本义皆同。
而于邑人句终觉牵强。今按、苏氏作一句读。逋其邑人三百户者、犹曰亡其邑人三百户去尔。失众知惧、犹可少安、故曰无眚。盖以下讼上而不胜、故其私邑之人亦惧而逋逃也。然居柔知儆、災眚或可免耳。此说较顺。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掇、拾取也。以下讼上、则祸患自取。邑人之逋、自掇之患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食旧德、如祖宗有世德、子孙得食其报之类。六三本阴也、变而为阳、则阴柔为旧德矣。然守其阴柔、不欲争讼、故有食旧德之象。不改其素为贞。然所居刚位、故有贞厉之象。守旧居刚、虽见侵凌、终不罹祸、有终吉之象。然三虽不欲讼、而与上应。上九方刚、其势必讼、故有或从王事之象。此与坤从王事无成有终不同。从王事、即讼事也。上位高、将讼之于天子也。无与毋同、作戒辞。讼不可成。即不得已而或至于从王之事、亦守旧以待、无使讼之成也。六爻独三与上辞无讼字。然三主于让、上主于爭。或从王事、不得已而讼者也。锡之鞶带、则由讼而得也。此爻程传本义苏氏来注所解各不同。注疏虽对上九一爻言之、而意未尽。姑出臆见、以待就正。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守其柔贞、以从上九、故得吉也。此亦与本义不同。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即、就也。命、正理也。渝、变也。九四刚而不中、故有讼象。以其居柔、故又为不克而复就正理、能变易其心以安于正之象。占者如是则吉也。二与五讼、四与初讼、而皆曰不克者、二四皆以刚居柔也。然二以下讼上、不克者势也。四以上讼下、不克者理也。九二坎体、其心本险。见势之不敌而逃、无眚而已。九四乾体、其性至健。知理之不可而渝、故遂可获吉。圣人不责人以无过、而望人改过。欲人审势、尤欲人知命也如此。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始不免于有失、能改则不失矣。
九五。讼。元吉。
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听讼而得其平者也。占者遇之、孚窒者可伸矣、故为大善之吉也。然圣人贵无讼、乃以元吉与五何也。盖上有中正听讼之君、下乃有无讼之化。初之不永、三之无成、二四不克、即上亦终褫、以有五之中正故也。故曰利见大人也。朱子谓刑狱之官皆足以当之、不必专言人君。然五实君位、大抵必有德位之大人耳。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中则听不偏、正则断合理。谓以九居五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鞶带、命服之饰。褫、夺也。乾为衣为圜、有带象。上以刚居讼极、三柔而不抗、故能胜之、有锡命受服之象。曰或者、亦未必然之辞也。变兌为毁折、过刚不中、以讼得之、岂能安久、故又有终朝三褫之象。盖好讼不已、以无理而取胜、其所得、终亦必失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受服尚不足敬、况三褫随之乎。甚言以愧之也。全卦以九五为听讼之大人、余皆讼者。听讼者、欲其有中正之德、化天下于无讼。讼者、欲其有孚惕之心、不可成其讼。初三质柔而不欲成讼、四知理而不欲成讼、所以皆吉。二知势而不敢成讼、所以无眚。独上终讼、故虽讼而不足敬也。
师下坎上坤。二体为地中有水、聚众之象。二卦之义、内险外顺。险道而以顺行、有师之义。六爻以一阳统众阴、有大将率师之象。二刚居下、五柔居上任之、人君命将出师之象。故名为师。师次于讼。按、序卦、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旅之兴、由于有爭、所以次讼也。出师贵乎得正、而用将在乎得人。此全彖之大旨也。九二以阳刚在下卦之中、为老成之将。六五相应、为任将之君。三四亦皆将兵之臣。二以居中持重而吉。
三以躁妄而凶。四以柔自守、仅可无咎。初为出师之始、贵其纪律之明。
上为行师之终、尤欲论功行赏之当。盖六爻而行师之道备矣。又师与比反对。皆以一阳统众阴、而义各有所取。盖先王之制民、居则为比闾族党。
故比则众在内、而一阳在上为之主、君象也。行则为伍两卒旅。故师则众在外、而一阳在下为之统、将帅象也。此又二卦取义之意也。
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兵众也。下坎上坤。以卦象言、地中水聚。犹师之聚。以卦德言、坎险坤顺。古者寓兵于农、伏至险于大顺、藏不测于至静之中。卦唯九二一阳在下卦之中、为将之象。上下五阴从之、为众之象。又九二以刚在下统众、六五以柔在上而应之、为人君命将出师之象。贞、正也。所谓仁义之师、师出有名者也。丈人、老成持重、众所畏服者也。言行师之道、当以贞为本。而用将、又必得老成持重之人。乃有全师战胜之吉、无穷兵黩武之咎。言吉而又曰无咎者、盖动众而无功、罪也。有功而贻患、亦非善也。故必吉乃无咎、而吉又贵于无咎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此以卦体释师贞之义。以、能左右之也。坎以一阳而能统上下五阴、皆归於正道。则顺天应人、可以为王者之师矣。以之正则为王、微有不正则为霸。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所谓以众正、而为王者之师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以卦体言之、九二刚中而六五应之。刚而得中、恩威并济。五与为应、则君之信任专矣。以卦德言之、坎险坤顺、虽行危道而顺人心。以此兴师、虽劳民伤财、不无毒于天下、而民悦而从、则有吉而无咎矣。此释丈人吉无咎之义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有包容畜聚之象。古者兵出于民。容保其民、即以畜聚其众。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也。容民则无流民、畜众则无叛众。容之畜之于无事之时、而用之于有事之日。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律即纪律。否臧谓不善。即无纪律之谓也。初、出师之始。出师之道当谨于始。以律则吉、不善则凶。盖以初六才柔、故有否臧之戒。然以律不言吉、否臧则凶者。律令谨严、出师之常、胜负犹未可知。若失律、则凶立见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按、程传释臧为胜、谓失律虽胜亦凶也。今按、象传似竟以否臧为失律为是。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九二以刚居柔、在下卦之中、有在师中吉无咎之象。上应六五之柔、为君所宠任者也、有王三锡命之象。在师中吉无咎、竟作在师而得中、不必又云在师之中。盖刚柔兼济、故有克敌全师之吉、无躁妄逗挠之咎。此即彖之所谓丈人也、锡命至于三、言极其宠。故权无中制、所向得有功也。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爻就二之刚中得吉、兼由上之宠任言。象传专重人君任将之道言。言二之中而得吉、以承天之宠故也。人君三锡命于将、亦非徒私于一将也。
盖将以绥怀万邦、必专其事权、以责其成功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六三众阴在上、有积尸之象。坤为舆、坎为轮、有舆尸象。六三以阴居阳、不中不正、才弱志刚、轻躁以进。师徒覆败、舆尸以归也。此按、本义如此。又按、程传苏传皆以舆为众。尸、主也小人掣肘、号令不一、必至败也。今观下文弟子舆尸、则程苏之说为顺。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本欲躁妄以图功、而至于大无功、非徒小挫而已。
六四。师左次。无咎。
军尚右。左次、退舍也。阴柔不中而居阴得正、故有左次之象。全师以退、贤于六三、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恐人以退为怯、故云。知难而退师之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六五用师之主。柔顺而中、不为兵端者也。然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应坎为豕、为田中有禽害稼之象。言、语辞。利于抟执之、无穷黩之咎也。长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长子即丈人。自众尊之曰丈人、自爻象之曰长子。二互三四为震、长子之象。五独与二为应、故有使长子帅师之象。又因以戒之。言任将在审且专。设若任君子而使小人参、则使之舆尸以归。出师之名义虽正、不免覆败之辱矣。此彖既言贞、而又言必用丈人乃吉之意也。按、本义弟子舆尸句其解如此、未免弟子下费一转折。
不如程苏二传、任长子而使众弟子参之。虽正亦凶、于文义尤顺也。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长子所以可帅师者、以刚中之德行之也。弟子非不可使。使叅长子之权、则不当矣。众之死生、国之存亡、在君之使、可不审哉。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上、师之终、论功行赏之时。坤为土、有开国承家之象。阳大阴小、阴爻重叠、小人之象。变艮为止、勿用之象。按、本义、小人虽有功、不可使有国土、但优以金帛可也。盖以兵多诡道、立功不必皆君子。故小人之赏虽不可无、而用之使有国有家则不可。此说虽顺、然论功封爵土、必无但赏以金帛以金帛之理。不如来注以用为任之以政事为是。盖小人功大开国、功小承家。使之享有爵土、不必任以政事。如光武云台之将、邓禹贾复外不任以政是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论功行赏以正其功、君子小人皆在所录也。但用之使豫国家之事、则邦必乱矣。出师本以绥怀万邦、岂复容小人乱之哉。锡命于行师之始、专在丈人。有命于行师之终、戒在小人。用将不可不知人也。全卦于用师之道最为详尽。王者之师在于得正、尤贵于择人。专任君子而不以小人叅之、此人君御将之道也。行师者贵有刚中之德、而又得君之委任。师之出必纪律严明而后可以制胜。其或敌强我弱、则当知难而退。宁为四之左次、勿为三之舆尸。此为将之道也。至于论功行赏、则有开国承家茅土之封、而小人必不可豫家国之事。此圣人之垂戒深远、非若后世权谋苟且之事。凡命将出师之道尽于斯矣。
周易浅述卷一钦定四库全书周易浅述卷二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比比卦。下坤上坎。以二体言之。水之在地上、亲切无间、有比之象。
又卦以九五一阳为上下五阴所亲附、亦比之义。故曰比也。比卦次师。按、序卦、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人类既多、必相亲附而后能安、比所以次师也。卦以九五为君象、阳刚中正、为众所归、相亲相辅。但当自审于先、不可失之于后。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以五为比之王、五阴皆求比之。
初以先而吉。上以后而凶。二以应五为自内。四以承五为外比。故皆吉。
唯三失其所比、离五既远、而应于无位之上、所以伤也。此六爻之大略也。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亲辅也。卦以九五一阴为上下众阴所归、以一人而抚万邦、以四海而仰一人、故有亲辅而吉之象。原筮、再筮也。蒙卦坎一阳在下曰初筮、比坎一阳在上曰原筮。比本坤卦、以再筮得乾之五。具乾之与坤之永贞、故有原筮元永贞无咎之象。水性流动、终有所归、有不宁方来之象。九五一阳已为众所归、上后来以阴变阳、两雄不并棲、有后夫凶之象。占者得此、则我当为人所亲辅而吉。然人之归我、归于德也。必我有元善永长正固之德、然后可以当众之归而无咎。其未比于我而有所未安者、亦将来归。
若彼迟而后至、则此交已固、彼来已晚而得凶矣。卦就人比我言之。本义谓我比人、以是反观。然玩彖意、则比人之占已在其中。盖卦以坎五为比之主、故我有元永贞之德、则人自当速比于我、而彼之后至者凶矣。若我无其德、则必求有是德者比之、我不可自取后夫之凶。盖卦具此象、筮者各随所问以为占、不可执一而论也。
彖曰。比、吉也。
本义谓三字皆衍。大全谓衍也字、今从之。
比、辅也、下顺从也。
比之所以吉者、以比有辅之义、臣下皆顺从之、所以吉也。顺者、情不容己。从者、分不可逃。谓阳居尊而阴在下也。此以卦体释卦名及比吉之义。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此亦以卦体释卦辞也。刚谓五。以者、因也。因刚中则私无所留、所以为元。刚中则健而不息、所以为永。刚中则正固不偏、所以为贞。上下谓五阴。凡卦皆以刚柔两爻相应、此则以五阴应五之一阳、又为一例。然师亦一阳五阴、以专以五为应者。师以君任将、则其任专。比以君临下、则其分严也。既曰上下应、又曰其道穷者。五阴皆有当应之道。独上以一阴在最后、势处于穷、所以凶也。乾上九曰穷之災、坤比上六皆曰道穷、皆以处上极穷故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水比于地、不容有间。先王画疆分国[文澜本“国”作“野”]、使连属相亲。则诸侯知尊君亲上、而天下从之矣。本义谓彖意人来比我、此取我往比人。然封建以治天下、使天下亲于诸侯、即使诸侯亲于天子、亦人来比我之意也。井田封建、先王治天下之大者也。于师得井田之法、使民自相合而无间。于比得封建之法、使君与民相合而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易六爻皆归正应、独比诸多皆以比五为义。他卦阳爻皆言有孚、此阴爻亦言有孚。程子所谓中实者信之质、中虚者信之本也。当比之始、虚中求比、意无他适、有有孚比之无咎之象。坤为土。缶、土器。以阴变阳、又为仰盂。坎水下流、初变为屯。屯者、盈也。有水流盈缶之象。不与五应、而终比于五、有终来有他吉之象。言凡比之初、贵乎有信、则可以无咎。若诚信之心既充、则在我无他向之心。不但无咎、终且有他吉之来也。
时解就人臣始仕者言、亦不必拘。凡事君交友有所资于人、皆从其占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他吉、即于其初而信之、不待其终而见之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内外卦之分始见于此。以二应五、故曰比之自内。谓之自内、则涵养有素。道可格君、学可匡时。非以名求、以伪应者也。柔顺而中正、故曰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阴柔恐自失其身、得正则不自失矣。已无所失、然后可以比人也。
六三。比之匪人。
六阴柔而居三、不中不正。承四乘二应上皆阴、所比皆非其人、不言凶而凶可知矣。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比以求安也。上无首而三应之、所以伤也。承乘应皆阴。所应非人、尤重所应、如所事非人。所承所乘、如居之有邻、学之有友、仕之有同寮皆是也。二、四皆吉、然皆阴爻、故统谓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以柔居柔、外比九五为得其正、吉之道也。初不係四而比五曰他。四不係初而比五曰外。二曰自内、有以心许国之意。四曰外比、有公尔忘私之意。阴柔近君近于媚、故皆戒以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五以刚明中正之贤、又居君位。四外比之、岂徒以其贤哉。正以上下之分、有所必从、无所逃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五以一阳居尊、为众阴所附、阳明光显、有显比之象。比为师之反。
阳在上而统众、有王用三驱之象。四阴皆顺乎五。独上背之、而五无容心、有失前禽之象。坤为土为邑为众。五下四阴皆比、听上之背去、邑人不诫之象。三驱宜从旧解、三度逐禽而射之也。失前禽者。古田猎之礼。置旃以为门、刈草以为围。猎者三面合围、开其前门。天子自门驱而入、车三发、徒三刺谓之三驱。禽兽由门而出者皆免、惟在围之中者杀之。围三面而空其门、所谓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纲者此也。从门出者为前、故曰失前禽也。王用三驱句、不过言天子之田。失前禽句、中自有三面不合围之意。若以三驱为三面驱禽以待射、则非矣。邑人不诫者、天子听其去而不问。既无必得之心、则邑中之人亦无警备之意也。师比之五皆取禽象。然师之田有禽、害物之禽也。在师则执之、王者之义也。比之前禽、远我之禽也。在比则失之、王者之仁也。然使邑人不喻上意、有唯恐失之之心、则禽无遗类、其仁不广矣。故失前禽而邑人不诫、乃为吉也。此爻取象极得帝王之用心。盖王者未尝不欲万国皆在绥怀之中、然惟顺我抚而亲之、其叛去者亦姑舍之。在内者安之、在外听之。其心光明正大、在下亦相忘其化、王道所以隆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位在正中、心无偏党、比之所以显而得吉也。舍逆取顺者。古人之猎、喜其向我而纵、恶其背我而杀之、似纵其顺而杀其逆。今借以为喻。但取往者不追、来者不拒之意。故以向我出围者为逆、以纵之为舍。以背我入围者为顺、以杀之为取。舍逆取去、取其顺者。顺逆两忘、德怨不任也。
上使中者。王心无取舍、邑人亦无得失。共化于中、若上使之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按、王注云、乾刚恶首、比吉恶后。五君元首之象、上六居五之后、比之不先、无首之象。即卦所谓后夫凶者也。本义谓阴柔居上、无以比下、为无首之象。盖以卦画之序言之、则上为后而初为先。以上下之体言之、则上为首而初为足。其才既不足以高人而为人之首、又不能自卑以后人而失其首。二意亦相贯也。乾以纯刚尽变为柔曰无首、比以阴居上亦曰无首。
而吉凶各異者。乾之无首、刚而能柔、不为首者也、故吉。比之无首、阴柔不足为首者也、故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其德不足以为首、则其效不能以有终矣。全卦以一阳统众阴、有君临万邦之象。故五阴皆以比五为义、而不论爻位之相应。五为人所比。贵于显、显则正大光明。取内四阴之比、而舍上之后比、不以为嫌。余五爻皆比人者。恶其后、后则无始无终。故三以应上而伤。初以能比于先而吉。
二以中正内比。四以得正外比。故皆有贞吉之占也。卦爻大意、取象于事君交友。而得此卦者、亦随事以为占、不必泥也。
小畜小畜乾下巽上。巽一阴伏于二阳之下、故其德为巽为入、其象为木为风。畜、止之也。畜止刚键、莫如巽顺。乾在上之物、乃居巽下、为巽所畜、故为畜也。然以阴畜阳、能係而不能固。以柔顺柔其刚健、非能力止之也。所畜者小之义也。又卦唯六四一阴得位、上下五阳说之、皆为所畜。
阴小阳大、以小畜大之义也。故为小畜。彖传不及二体、但言六四畜诸阳、盖举其重言之也。小畜次比。按、序卦、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相比附则为畜聚、又相亲比则志相畜、小畜所以次比也。全彖内健外巽、二五刚中、其志得行、有可亨之道。然其畜未极、则施亦未行。占者得此、能亨而未可大有所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上三爻巽为畜者也、下三爻受畜者也。初与四为正应、二近初而刚中、故初复自道、而二亦以牵复而吉也。三近四而非正应、故为反目。四以一阴畜众阳、在忧惧之中、故有孚而血去惕出也。五助四以畜乾、四得五为合志。五合志于四、为以邻也。
至上则畜极而成。然以阴畜阳、圣人忧之、故危词示戒。此六爻之大略也。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卦以巽阴畜乾阳、爻以一阴畜五阳、皆以小畜大、畜而不固、小畜之义也。以卦德言之、内健外巽。有可为之才。以卦体言之、二五皆以阳刚居中。有得为之势。其道有可亨也。阴在天上、有云象。云虽密而阳多、足以制之。又坎为雨。三四五互为离、坎之反也、故为不雨象。互体得兌为西方、有西郊象。四为主。四互成兌在外卦。又为巽风。云气虽密、遇巽风。云自西而东、阴倡而阳不和、不能成雨。故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占者得此、其道可亨、而不能大有所为。或以臣畜君。则臣道虽盛、未能得君以施其泽。或以小人畜君子。则虽受其拘縻、而守道不为所困。
或以应事。则大事未有所成、而为小事所阻。不必执一以论也。本义以为文王与纣之事、似亦不必拘。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柔得位、六居四也。上下应、五阳也。卦为一阴、则四为主。故独言其得位。四得位而不能大有所畜者、阴柔故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刚健果决、则能秉正嫉邪。巽顺舒徐、则非用壮用罔。五刚中正、二与合德。君子居中用事、正气得伸、志可行也、乃亨。乃者、亦难之之词。
阳为阴畜、宜不亨矣。以健巽刚中志行、乃亨也。此以卦德卦体而言、见阳道犹可亨也。
密云不雨、尚住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尚往、阳也。指二五两阳而言。阳升而阴不能固止之、阳以得行为亨也。施未行、阴也。指六四一阴而言。阴不能固诸阳、未能郁蒸成雨、所施未得行也。然曰未行、则非终不行。上九既雨既处、则畜极而雨、阴施亦行矣。盖上九论一爻之德、则有畜极而施之理。彖论全卦之体、则有密云不雨之象。夫子彖传于阳则曰志行、于阴则曰未行、则又扶阳仰阴之微旨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阴阳和、则畜极而为雨。阳气盛而畜之不固、则散而为风。雨则泽施。
风则号令虽布、所施犹未行。此风行天上、所以为小畜也。本义谓风有气无质、能畜而不能久。盖对大畜言之。谓山体刚而风质柔、然不必泥。懿、美也。大畜多识前言往行、所畜者大。道德经论之事也。小畜未能厚积远施、所畜者小。但美其文德、如文章才艺之末而已。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下卦乾体纯阳、本在上之物、故自下升上。曰复自道、言由其故道也。
本义谓初九居下得正、前远于阴。虽与四为正应、而能自守以正、不为所畜。故有进复自道之象。今时解皆从之、谓如君子不援小人以进也。然爻义虽取进复、全卦则取畜止。四以一阴畜众阳、初适与应、自有畜象。但九居初、自处以正、而所应又正。虽为所畜而其进以道、则不受其拘縻。
所以为小畜也。此与本义不为所畜意稍異、然于卦义为顺。以人事言之、则如孔子之于季桓子。虽为所召而堕其都、亦复自道之义也。如此、则无咎而吉可必矣。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吉断以义、不待事后始知也。
九二。牵复吉。
王注程传皆以二五同志为牵复、本义以连初为牵复。今从本义。盖五与四邻、主畜者也、不得牵二。下卦三阳、同志上进者也。二渐近阴、似不能复矣。然以刚居中、故能与初九牵连而复。譬则君子同道彙征。亦吉道也。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初复自道、固不失已。二有刚中之德、亦可同道、不至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
按、来注、乾错坤、有舆象。今按、坤为舆、取其能载。然乾亦可为舆、取其健行。如震为龙、乾亦为龙。不必从错卦取象也。辐、车、所以利轮之转也。辐无脱理、必轮破轂裂而后可脱。三与四本非正应也、志从上进而迫近于阴。见制于四、为阴所畜、不能自进。互四得兌为毁折、有舆脱辐之象。以阳遇阴、受其畜而不能平。乾为夫。巽长女为妻。有夫妻象。互四兌又为口舌。互四五得离为目。有夫妻不和、反转其目、不相对视之象。重刚非正、故不能如初之自道。不中、故不能如二之牵复。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夫不能正其室家、由自处不以道也。三刚而不中、四为卦主、自制于四。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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