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浅述》(9/12)-清-陈梦雷
(本文为《周易浅述》第 9/12 部分)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有贞而得吉之象。当巽时而刚、疑有悔矣。
然中而得正、故悔可亡而无不利。有悔、是无初也。悔亡、则有终矣。庚、更也。取变更之义。十干以戊己为中。凡事过中则变、故庚有变更之义。
巽不欲其过、故二阴爻皆以武事勉之。五君位、尤不宜过于巽。命出于君。
必有所更改、乃为申命。但更新之事不可轻。必取先庚三日之丁、以丁宁于先。又取后庚三日之癸、以揆度于后。乃得吉也。巽五变蛊、亦乱极更治。此曰先庚、蛊曰先甲。此曰无初有终、蛊曰终则有始。盖此乃事过中而更之于后、蛊则事已坏而图之始。甲为十干之始、故曰有始。庚过十干之中、故曰有终。大抵有所变更、得此爻则吉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中则不过于巽。
上九。巽在牀下。丧其资斧。贞凶。
上九至高、而曰牀下者。居巽之极、又以阳居阴故也。故与二爻同象。
旅九四以阳居阴、得其资斧。此上九亦以刚居柔、丧其资斧。何也。旅道宜柔、故刚居柔者得。巽戒过柔、巽之极而居柔、失所断矣。又旅四离体为戈兵。巽上九在互离之外、故有丧资斧之象。虽贞亦凶、况不负乎。此资斧、本义专就断言。资与齎同、不义[“不义”义字衍、从文澜本]作资财。
象曰。巽在牀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上穷、巽至於穷极也。正乎凶、程传作问答之辞、本义以为必凶。今从本义。全卦以巽名而不欲过于巽、故彖言亨而仅得小亨。巽之道、可以有所往而见大人。若过于巽则不能。六爻五在上以刚中为巽而言吉。二在下以柔中为巽而吉。此巽之得其宜者也。二阴爻、卦之所以为巽者。初居下之下而失位、故进退。四居上之下而得位、故有功。然皆未得中、故不言吉也。若三居下之上而以过刚失中。上居上而以穷极失正。宜其吝且凶矣。
兑兌卦、坎体而塞其下流、其象为泽。一阴进乎二阴之上、喜见乎外、故其德为说。兌卦次巽。按、序卦、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说也。物相入则相说、兌所以次巽也。全彖以卦体柔外有亨之道、而刚中利于正。此全彖之大指也。六爻以二阴为说之主、四阳皆为阴所说者。三为下兌之主。以柔居刚、动而求阳之说者。其恶易见、故凶。
上为上兌之主。以柔居柔、静而诱阳之说者。其恶难知、故不言凶咎。四阳爻则在下多吉、在上多凶。初与阴无係、故吉。二已近三、入说犹浅、故悔亡。四入上兌、处三五之间而莫決畧、故未宁。五与上比、说之将极、则厉矣。此六爻之大畧也。
兌。亨利贞。
按、本义亨利贞有二义。卦体刚中而柔外。刚中故说而亨、柔外故利于贞。此一义也。又柔外故为说亨、刚中故利于贞。亦一义也。后说卦中自然之象、前说以利贞作戒辞。亦相通。大抵说有亨道、而妄说不可不戒。
卦辞与咸同。咸以艮阳下兌阴则相感、感则亨矣、而相感易至于不正。兌以二阳下一阴则相说、说则亨矣、而相说亦易流于不正。故皆言利贞也。
又三男之卦皆不言利贞、盖阳刚即贞也。三女之卦多以利贞戒之、阴柔之质、易至于不正也。
彖曰。兌、说也。
释卦名义。圣人谓说人以心不以言、故去言称兌。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
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三上柔外、二五刚中。柔外而不刚中、则违道干誉、非贞也。
象曰。丽泽兌。君子以朋友讲习。
两泽相丽、互相滋益。朋友讲习、其象如此。天下之说不可极。惟朋友讲习、过说无害。然天下至可说者、亦莫如朋友讲习。讲者、资友讲之、以究其理。习者、我自习之、以践其事。习而不讲、则精义不出、昏而无得。讲而不习、则至理不入、殆而不安。朋友讲习之余、心与理洽。天下之说、莫过于此。
初九。和兌吉。
爻位皆刚、处说之初。不比于柔、又无係应。和而不流之象。故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邻于阴则疑、说之过。二四疑于三、五疑于上。初去阴远、故曰未疑。
九二。孚兌吉。悔亡。
刚中为孚象。居阴比阴、与五未应为悔。以刚中与五同德、不係于三之阴、则吉而悔亡之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迹比三若可疑、志刚中则可信。
六三。来兌凶。
阴柔不中正、为兌之主。上无所应、有来就二阳以求说之象。然初刚而正、二刚而中、必不从也、其凶可知。
象曰。来兌之凶、位不当也。
不中正故也。
九四。商兌未宁。介疾有喜。
九四上承九五、下比六三。以所居位柔、未能自決。又互巽为进退不果。故有商度所兌、未能安宁之象。上下兌之间、介象。质本阳刚、故有介然自守、疾恶柔邪而有喜之象。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大臣无私交、天下之福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剥指上六、阴能剥阳者也。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而近于上六。
上六为说之主。虚说之极、他无係应。专附乎五、妄说以剥阳。九五信之。
有孚于剥而致危厉之象。恃一己之刚明、值国家之宴安。以小人为不足畏而过信之、则蛊惑心志、紊乱是非、无所不至矣。二比于三而能孚于五而悔。五比六乃不孚于二而致厉者。二臣位、犹能刚中以事君。五君位、易狃于所说而不戒。三在下而来兌、其侧媚之态易见。上居高而引兌、其弥缝之术最工。又二居阴不过刚、而志上孚于五。五居刚自谓刚明、不下接乎二、则上得而引之矣。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居刚比上、适当其位也。此与履五意同。履五当君位而凡事決之已、虽正亦危。此则居君位而昵于小人、其危甚矣。
上六。引兌。
以阴居说之极、引下五阳而剥之者也。故九五当戒、而此爻不言吉凶者。九五阳刚、或能知戒、未必从之也。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三居刚而来兌、媚说之私见矣。上居柔、方以柔道牵引、使人不觉、其迹未光显也。全卦以说虽有亨道而利于得正、故以远于说为贵。二阴爻为说之主、皆所不取。说至上而极。五以近之而厉。四介于二说之间而未宁。二近三、以上孚于五而吉、然始犹未免于悔。唯初刚而得正、远于阴柔、故得和兌之吉。乃知阴柔说人、君子所宜深远。古人所以有美疢药石之喻、而易事难说、所以为君子也。
涣涣卦、下坎上巽。取风行水上、离披解散之象、故名涣。涣卦次兌。
按、序卦、兌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人心忧则结聚、说则舒散。涣所以次兌也。卦以涣为名。彖辞取聚涣济涣为义。故六爻之中、以刚柔上下相比合者乃能济涣。初柔二刚、相合以任济涣之责、故初吉而二得愿。四柔五刚、相合以成济涣之功、故四元吉而五无咎。三上相应、反以远而不能相及、故三但涣其躬之难、上不过涣血以远害而已。此六爻吉凶之例、又与他卦不同者也。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涣取风行水上、解散之象。亨就卦综言、详彖传。爻辞多以涣为吉、取解散险难之义。彖兼聚涣济涣二义。下卦坎为鬼神、中互艮为门阙、九五居尊位、有王假有庙之象。巽木在坎水之上、有利涉大川之象。人心涣散、圣人思所以聚之。假庙者、聚一己之精神以聚祖考之精神。使天下知报本返始、则涣者可聚矣。此因散而聚之义也。天下之难、非阳刚得位无以解散之。木在水上、大川可涉。此解散患难之义也。然祭祀或以媚神、涉川或以行险侥倖、则非正矣、故又戒以利贞。九五居尊得正、为济涣之主、亦贞之义也。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此卦程朱所论卦变各異、皆牵强。今以卦综论之、甚合。此卦综节。
节外卦之坎来居内卦。二刚在下卦之中、不至困穷。节下卦之兌在此卦居外为巽。以阴居四得其正位、上同于五也。刚来不穷、英雄迁而得所、有其地矣。四上辅五、刚柔相济、有其辅矣。此其所以亨也。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九五互艮。上画为庙。九居五、王在庙中。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取乘舟济川之义。此二节承上。有此卦综之德、所以王假有庙、所以繫天下之心。乘木有功、可以济天下之难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天神之象。享帝于郊、象巽之高。水在地下、人鬼之象。
立庙于宫、象坎之隐。皆所以合其散。
初六。用拯马壮吉。
居涣之初、拯之为易。初阴柔、非能拯涣者也。然坎为美脊亟心之马、二有刚中之才。能顺九二、事必有济。故有用拯马壮之象、故吉也。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能顺二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以卦综言、坎刚自外来。互震为足为动、有奔象。二居中、互震为本位、有奔其机而得所安之象。以阳居阴、有悔矣。然居中而得所安、悔可亡矣。当涣之时、播迁而得所安、则不至于困穷而涣可济矣。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济涣之愿可成。
六三。涣其躬。无悔。
此后四爻皆以涣为吉、盖因涣以济涣也。阴柔而不中正、有私于己之象。然居阳位以应乎上、志在散其私以济时、人臣之致身事主者也。无可悔矣、悔亡者、有悔而亡。无悔者、无可致悔也。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外与上应、志在天下而不为私。
六四。涣其羣。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居阴得正、上承九五、当济涣之任者。下无应与、有能散其朋党之象。
高则为丘、平等为夷。互艮为山丘。小羣既散、大羣自合。众正盈朝若丘山。然初三二阴皆与四等夷者、思虑不能及此。故有涣有丘匪夷所思之象。
六爻唯此最善而吉。盖初二三上皆不得正。唯九五以刚阳得正、为济涣之主。四则以阴柔得正、为辅君以济涣之臣也。
象曰。涣其羣元吉、光大也。
去朋党以事君、光明正大。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坎水、涣象。巽风、号令之象。令出必行、如汗之出而不反居畜积也。
涣王居、犹散小储以成大储也。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能散号令、由中及外。如汗之浃于四体。又能散其居积、以聚天下之人心。此济涣之主也、可以无咎矣。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旧说以有德居尊位、故能涣也。又按、来注以王居为帝都。五变为坤、有国都之象。谓当涣散之时、迁都正位。如光武之都洛阳、宋高宗之即位、应天以聚人心之涣也。今观象传王居无咎上去涣字、释之曰正位、意甚合。
姑存之。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下卦坎为血为加忧。上与三应。有伤害畏惧之象。上九以阳居涣之极、能出乎涣者。有涣之使血去逖出之象。如是则无咎矣。然三以应上为美、上不以应三为美、何也。盖易爻大都以阴应阳者、为柔得刚之援。以阳应阴者、为刚受柔之累。又三在险中、则欲得上援以出险。上在险外、则必欲离下以远害也。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血去则惕亦出、皆所以远害也。全彖兼聚涣济涣二义、而皆要之于正。
初与二皆欲聚涣者也。然人心国势不可涣、而私意朋党不可不涣。号令居积不可不涣、患害尤所当急涣者也。故三四五上四爻、皆因涣以济涣者也。
五为济涣之君、四为辅君济涣之臣。六爻独四五得正故也。亦即利贞之义乎。
节下兌上坎。泽中有水、所受有限、为节之象。节卦次涣。按、序卦、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物既离散、必须节止、节所以次涣也。全彖以二五得中、刚柔各半。有亨通之道、但不可过中而至于苦。
彖传又推而极言之。六爻大抵当位者吉、不当者凶。初四五当位而吉者也。
二三不当位而凶者也。上虽当位而亦凶、则以处于穷极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节。亨。苦节。不可贞。
节、有限而止也。凡事有节、自有亨道。然至于太甚则苦、不可守以为贞也。卦中阴阳各半而二五皆阳、节贵于得中也。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刚柔适均而刚得中。节所以亨、以能得中故也。以卦体释节之亨也。
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
甘节为吉、苦则穷矣。
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
以卦德言之。内说欲进者矣。说则易流而行于坎险、则止说而不流、乃为有节。以卦体言之。九五当位、有能节之势。居中得正、又坎为通。
盖节而中正、则可以通行、所以亨而不至于苦也。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极言节道。天地四时、自然之节。圣人则因其自然者、立制度以节之。
如九赋九式之类。财不至于匮乏、民不苦于诛求。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数度、所以为节。议德行、商度以求其中节也。制数度、节民于中。
议德行、节身于中也。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户庭、户外之庭也。初前九二。九阳奇、有户象。初四有应、宜出者也。然九二以阳爻蔽于前。又四为坎体、出则入于坎窞。又以刚在下而无位。皆不可出。初九阳刚得正、当节之初。宜止而止、故有不出户庭无咎之象。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通则出、塞则止。
九二。不出门庭。凶。
门庭、门内之庭也。九二前遇六三。六耦、有门象。九二居中、有可行之时。六三非有所窒塞、时可行矣。乃失刚不正、又以上无应与、止而不行、知节而不知通者也。故有不出户庭凶之象。又按、初九来兌始。兌于时为酉、阖户之象。九二互体震。震于时为卯、闢户之象。初九时当止、位虽有应、其行非时。九二于时当行、位虽无应、其止非其时。是故节而止者易、节而通者难。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九五刚中同德、可出以共成节亨之功。九二时可出而失之、故凶。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阴柔而不中正、当节而不节若之象。兌为口、有嗟若之象。无咎、与他处可同、言无所归咎也。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嗟乃自取、无所归咎。
六四。安节。亨。
九五当位以节、能节以制度者。四承君之节、顺而行之、有安节之象。
柔顺得正、上承九五、有亨道矣。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安于臣节、承上之道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甘者、味之中。节以中为贵、中则人说之而不至于苦。九五居中得正、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故有甘节之象。其占则吉。往则有可嘉尚、谓立法于今、可垂于后也。他爻之节、节其在我者。九五当位以节、节天下者也。节天下而使天下甘之、其功夫矣。甘在临之三、以我求说于人、故无利。在此、则人自说于我、故有尚。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中则不过而不至于苦。可兼正、故止言中。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居节之极、过乎中矣、故有苦节之象。虽正而不免于凶矣。凶则有悔。
然礼奢宁俭、故虽有悔而终得亡之矣。盖苦节之悔、犹胜于不节之嗟也。
上六得正为贞、穷极故凶。凶故悔、贞故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节、道也。至于苦则穷、不可通行于世也。今卦以节为名。在学为不陵节、在礼为节文、在财为樽节、在物为符节、在臣为名节、在君师为节制。随其事皆可为占。全彖节有可亨之道而贵于中正。六爻在他卦中可兼正、在此卦则虽中而不正亦凶。盖不正不可为节、但恐其过中而至于苦耳。
九五居中得正、故得甘节之吉。六三不中不正、故凶咎不待言。余四爻则必以得正为善。初九得阳刚之正而无咎。六四得柔顺之正而吉。上六虽以卦极致凶、亦以得正而无咎。九二虽居中、反至于凶、则以阳居阴、失正之故也。天下未有不贞亦[文澜本“亦”作“而”]可谓之节者。故彖不必言利贞、而爻则必正乃吉也。
中孚中孚卦、下兌上巽。风行泽上、感于水中、中孚之象。以卦画言之。
内外皆实而中虚、中孚之义。二五皆阳为中实、亦中孚之义。盖中虚者、信之本。中实者、信之质。卦所以称中孚也。中孚次节。按、序卦、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节制使人不越、上下信从。中孚所以次节也。全彖以诚信之极、虽无知之物可感、虽患难可涉、而皆利于以正也。六爻以孚之道在刚中、故独二五为孚之至。初之应四、初实而四虚。至三之应上、三虚而上实。故皆未能尽孚之道。盖他卦皆以阴阳相应为吉、此则独以刚中同德为孚。此全彖六爻之大畧也。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孚心可相信也。以一卦言为中虚、以二体言为中实、皆孚之象。又上巽以顺下、下说以应上、亦相孚之义。豚鱼、江豚。至则有风、信之可必者。泽上有风、有豚鱼之象。木在泽上、外实内虚、舟楫之象。诚信之至如豚鱼则吉、以涉险难亦利。然必利于正固乃可、不则硜硜匹夫之谅矣、以为信可感豚鱼、于义亦优。然不如以象言为当。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
以卦体言之。六三六四在内、则中虚无私主矣。九二九五刚而得中、事皆不妄矣。以卦德言之。下说以孚乎上、上巽以孚乎下、可以感化乎万邦矣。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以卦象言。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天者、理之正而已。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议狱、兌象。缓死、巽象。风无形而能震川泽、诚也。议狱缓死、求之以诚也。如舜之好生洽民、舜之中孚。不犯有司、天下之中孚也。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中孚之初上应六四、度其可信而信之则吉。若有他则失所安、戒之也。
卦中二柔。四得正、三不正。初宜应四而间于三、故有此象。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志定于始、恐变于终。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縻之。
兌为正秋为口舌。鹤、感秋而鸣者。二为阴。有鸣鹤在阴之象。二五以上下位言之、则五为君二为臣。以先后之序言之、则二可为父而五可为子。二中孚之实、而五亦以中孚之实应之、有鹤鸣子和之象。好爵尔縻。
按、大全张氏谓我爵指五。五为君位、故以爵言。吾亦五也。尔指二。縻、二係于五也。今按、好爵诸家皆以为爵禄、独本义以为懿德。盖谓二五刚而得中、皆能修其天爵者也。如此则我吾仍指二、尔指五为顺。盖懿德之实可以相感。二之所有、吾亦繫恋之也。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九二以实感、九五以实应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敌谓上九、信之穷者也。三阴柔不中正、居说之极。与不中正之上九为应、而不能自主。互二四为震、或鼓之象。互四五为艮、或罢之象。兌泽之流、或泣之象。兌口之开、或歌之象。
象曰。可鼓或罢、位不当也。
不中不正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六四居阴得正、位近于君。有月无光、借日之光以为光、而几于望之象。又下卦兌互震、震东兌西、日月相望之象。又震为马。俩马一色为匹、犹对也。初与四为匹、四乃绝之以上信于五、有马匹亡之象。此大臣能杜私交以事主者也、故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下绝初九之类而上从于五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九五刚健中正、而居尊位、孚之主也。下应九二、与之同德、故为有孚挛如之象。此彖所谓孕乃化邦者也。故无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有德有位、乃为正当。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鸡鸣必先振羽、故曰翰音。巽为鸡、又鸡之鸣有信、故于中孚言之。
上九居卦之最上。鸡非登天之物、以居卦之极。信非所信而不知变、又有翰音登天之象。虽贞亦凶也、况不贞乎。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九而不变则凶也。全卦以诚信在中、则可以涉险难、然皆利于得正。
六爻在他卦皆取阴阳相应、此独取二五中实之同德为孚。盖中可兼正。即卦之贞也。四亦以正而无咎。初以正而吉而戒其有他。至三上则不中不正、失所谓贞。即失所谓孚矣。
小过小过、下艮上震。山上有雷、其声小过。为卦四阴二阳、阴多于阳。
又阴居尊位、阳失位而不中。小者过其常也、故为小过。小过次中孚。按、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人之所信必行、行则有过、小过所以次中孚也。全彖以阴小过于阳亦可以亨、但利于守正、宜于小事而不宜于大事。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四阴二阳、阴过于阳。初爻上爻、阴之不中而过者也、故皆凶。二五两爻、中而不过者也、故无凶咎。若三四两阳爻、当四阴方过之时。四居柔在下、不过危厉。若三居刚在上、必致凶戕矣。大抵阴过则阳多伤、而阴又不宜至于太过、又圣人扶阳抑阴之微旨乎。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谓阴也。四阴在外、二阳在内。阴多于阳、小者过也。以事言之有三义。小有所过、一也。大者不可过而小者可过、二也。所过者小、三也。
既过于阳则可以亨矣、然必利于守正。盖不正、则所过不小矣。二五以柔得中、有可小事之象。三四以阳刚失位不中、有不可大事之象。此卦错中孚。中孚大象离、有飞鸟之象。今错变为小过大象坎不见离、有鸟飞已过但遗音之象。本卦中二阳爻、有鸟身之象。上下四阴爻有鸟翼之象。三四五互为兌口、有遗音之象。阳上阴下宜顺其性、有不宜上宜下而大吉之象。
过非美名。大过阳多于阴、易犹许其往。小过阴多于阳、则圣人多戒辞。
此时非可以吉。然能善于自处小事而不为大事、处下而不处上、则可以大吉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阴多阳寡、小者过也。过而亨。时当小过、不顺时岂能亨。惟小者过、所以亨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与卦辞也。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时当小过而不失其正、乃可谓与时行。失正、则非与时偕行之义矣。
柔得中、以二五言。柔顺得中、则处一身之小事能与时行矣、所以小事吉。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以三四言。凡大事、必以刚健中正君子为之。今失位不中、阳刚不得志矣、所以不可大事。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以卦体言、飞鸟遗音、不宜上宜下。上逆下顺者。上卦乘阳、四五失位、逆也。下卦乘阳[文澜本“下卦乘阳”作“下卦承阳”]、二三得位、顺也。故占此者、凡事不宜上而宜下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雷在天上为大壮。出于地而上于山、其声小过而已。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本义谓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盖可过乎恭、不可过乎傲。可过乎哀、不可过乎易。可过乎俭、不可过乎奢也。又谓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盖恐其恭之甚为足恭。哀之甚而为丧明。俭之甚而为豚肩不掩豆也。
初六。飞鸟以凶。
大全以初上为鸟翼、故于初上言飞鸟。然初二五上皆翼、取象未确。
窃按、全卦有飞鸟之象。而上卦震二三四互巽、亦有鸟象。小过之时、不宜上宜下。初在下者也、乃阴柔不正、上应于四。则上而不下、犹小人附权贵以取祸者。故有飞鸟以凶之象。曰以者、初躁动援四而四以之也。洞林占谓致羽虫之孽、亦此意。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初不安于下、凶乃自取、无可如何。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三阳在二之上、有父象。四在三上、有祖象。五以阴居尊、有妣象。
然五尊而初二卑、又有君臣之象。二越三四而上应于五、是过其祖矣。然五阴非正应、是所遇乃妣也。然以爻位言之、五又君也。过祖、有继世之誉。过君、则有犯分之嫌。当小过时、上逆而下顺。二柔顺中正、过而不过。下与初比。故有不及其君而遇其臣之象。如是则无咎矣。过祖非敢抗祖、乃遇其妣。君不敢过而与臣遇。正所谓可小事而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者。故无咎也。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臣过其君、非小过之义矣。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本义以弗过防之谓不能过于防阴、然于四爻異同。今依胡氏以弗过为句。小过阴过之时。二阳皆称弗过、谓阳不能过阴也。从、随也。柔过之时、众阴害阳。三虽得位而弗能过乎阴、则当离之。若不防则随有戕之者至矣、故凶。盖此卦不宜上。三居下卦之上、众阴势方上进故也。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如何、言其甚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九四以刚居柔、似有咎矣。然当过之时、以刚居柔。小过乎恭者、无咎之道也。弗过遇之、亦宜从胡氏之说、弗过绝句与九三同。遇之、前遇乎阴也。三之阴在下。艮性止、故惟防之而已。四之阴在上。震性动、阳性上行、故往遇之。然小过之时、不宜上宜下。三居二阴之上而自恃其刚、故阴或戕之。四居二阴之下而以刚遇柔、未必致戕、而往则亦厉、故必在所当戒也。然往固非、固守而不能随乎时宜亦非也、故又曰勿用永贞。盖小过九四变而为谦、又有终吉之象矣。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以刚居柔、前与柔遇。故曰不当、不可长。他卦多于上爻言之、此言于四。故程传以长为上声。谓当阴过之时、阳不能长而盛也。然于终字义有未安。盖阴阳消长、理势自然。窃意此句即勿用永贞之意。言往厉虽在所戒、而阴之过终不可长。是以当随时变通、不可固执也。长字如字、未知是否。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全卦有坎体。而三四五互为兌为西。六五以阴居尊、以阴过乎阳、不能和而为雨。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坎为弓、有弋象。二阴在阳之下、有在穴象。六五当阴过之时、虽居尊不能有为。下取六二以为助、两阴相得。不能大事、所取者下、有公弋取彼自穴之象。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己上、太高也。阴阳和则雨。小畜一阴不能固阳、阳尚往故不雨。此则四阴过阳、阴太高亦不能与阳和而为雨矣。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災眚。
此爻与九四正相反。四前遇阴。上六已高、不复遇阳矣。动体之极、又阴过之极。震有飞鸟象。变离为网罟、有飞鸟离之象。阴柔过高、天災人眚皆所自取、凶之甚也。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卦不宜上。上则过亢、必取凶也。全卦阴过乎阳、占者宜小事不宜大事、凡事宜下而不宜上。六爻唯二最吉。以在下卦之中、不至太过。而所居得正、又合利贞之义也。五不正不能有为。若初之不正而援上、上之动极而过高、皆凶之甚者。二阳爻则四以居柔而无咎、三以恃刚而致凶、与时行之难也。
既济既济、下离上坎。水在火上、相交为用、天下事已济之时也。又涉川曰济。既济未济二卦皆有坎体。坎在内有险为未济、坎在外则无险为既济也。又以卦画言之。六爻皆应、刚柔皆当其位。至此无不济矣、故为既济。
既济次小过。按、序卦、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也。全彖当既济之时、自有可亨。然六爻阳在阴下、故亨者小。刚柔皆当、故利于贞。然事之既济、则圣人忧盛危明之心正于此始。盖治乱相因、理势自然也。六爻皆有戒辞。内三爻皆既济之象、即彖之初吉也。外三爻渐入于未济、即彖之终乱也。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事之既成也。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相应各得其正、故为既济。亨小。按、本义作小亨。既济之终未济之始、犹日中则昃之意、故亨亦小也。六爻皆正、所以利于贞也。既济故初吉。终为未济故乱。此虽圣人警戒之辞、亦理数之自然。又内卦离明、外卦坎险、亦初吉终乱之象也。
彖传柔得中终止、又推文王言外之意。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按、本义谓者下脱小字。小者亨、盖爻有三阴得位而三阳下之、故曰小者亨也。然按彖辞、似以事之既济则泰否相仍、所亨亦小。夫子彖传又推言外之意、大旨亦並行不悖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以卦体言。六十四卦六爻皆应而得位者、独此而已。
初吉、柔得中也。
指六二也。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文王初吉终乱之占。就理数自然言之、如泰极为否之类。夫子彖传则又于言外而推之于人事也。盖未济则图其济、既济宜保其济。柔在二则吉、在上则乱。盖柔顺得中则善、处济之初所以吉也。然天下治乱相乘、终极必变。终以优柔自处则有止心、止而不挽救、乱之所由生也。然则当既济之时者、始则柔顺文明、终必贵于刚健振作。庶几知穷变通久之道、而具拨乱反正之才者乎。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之。
思患、坎离象。豫防、离明象。按、大全项氏谓人之用莫大于火、而火常生患。善济火者莫如水。常储水以防火、则其患亡矣。此说似近而意未备。窃按、水在火上则水火有相济之功、而其终也有相克之患。盖水能灭火、火亦能干水。思其患而豫防、则相为用而不相为害。以此推之天下事、莫不皆然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初应六四、坎有轮象。轮所以行、曳之则不行矣。初九当济之初、守正而不轻进、有曳其轮之象。坎为狐。初在一卦之后、又有尾象。狐必揭其尾而后济。濡尾则不掉、不速济也。以刚在下、有濡其尾之象。徐进而不躐等、无咎之道也。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得慎始之义。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茀、车之蔽也。离为中女。二柔妇象。上应九五、坎为舆。离又中虚。
茀象。二五本正应、以当既济之时。九五刚中之君反有中满之势、不能下贤以行其道。又坎为盗。故有妇丧其茀之象。言失其所以行也。卦历六爻复于二、为七位。中正之道不可终废。二历七数、中正自在、与五必有合也。故有勿逐七日得之象。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不失其中、则济世之具在我。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九三应上坎体、坎居北、有鬼方之象。离为甲胄为戈兵、九三以刚居刚、有高宗伐鬼方之象。自四至上历三爻、又离居三、有三年克之之象。
必三年而后克、言其不轻济也。然既克之后而用小人、则除一乱又生一乱矣、故戒以勿用。既济之后、常存未济之虞也。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师至三年、师老财匮矣。兵不可轻用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繻作濡。衣袽、以塞舟之罅漏者。四坎体之下、有漏舟之象。当既济之时、以柔居柔、以豫而知戒者。故有衣袽已备、终日不忘戒惧之象。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乱生于治、疑祸患之将至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五阳、东邻之象。二阴、西邻之象。离有牛象。五坎水能灭火、有杀牛象。禴、夏祭。离为夏、禴祭之象。九五居尊而时已过、不如六二之在下适当其时、故有东邻杀牛之大祭、反不如西邻之禴祭受福之象。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方来之吉犹未艾、二之所以胜五也。
上六。濡其首。厉。
既济之极、坎险之上。而以阴柔处之、故有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危厉可知。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危亡不久。既济全彖六爻、皆有警戒之词。盖天道否泰循环、固理势之自然。亦圣人治不忘乱、安不忘危之深心也。
未济未济、下坎上离。火在水上、不相为用。又六爻皆不得位。故为未济。
未济次既济。按、序卦、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既济物之穷。
穷无不变易者、变易不穷。未济则未穷也。未穷则生生不绝矣。又后天八卦以坎离、居先天乾坤之位。盖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故坎得乾之中画、离得坤之中画。上经首乾坤而终坎离、后天首咸恒而终既济未济。既济水火之交、六爻皆当、万物之终也。未济水火不交、六爻皆反、终则有始也。此未济所以次既济、而为全易之终也。全彖卦虽未济、终有可亨之道。几济而犹未济、故无所利。而彖传又以刚柔之应以见其亨、盖未济固终济也。六爻下三爻在坎险之中、皆未济之象。上三爻离明、则未济者终济矣。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未济、事未成也。水火不相交、不相为用。卦之六爻皆失其位。故曰未济。未济有终济之理、故亨。既济已然之亨、又阳居阴下、故曰小。未济方来之亨、又阳在阴上、故但曰亨。彖传柔得中、则又就卦体而推之人事也。坎有狐象。坎在下、小狐象。狐老者多疑、小者轻于济。狐尾大、涉必揭其尾。汔、几也。几济而濡其尾、则未能济矣、何所利乎。盖未济虽终有可亨之道、使如小狐之濡尾、则亦无所利。戒占者之辞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彖未济之亨、就天运之自然言之。夫子又专指六五一爻、言人事有致亨之道也。柔而得中、则既非柔弱无能、又不刚猛偾事。小心慎密、处置得宜。未济者终济、此其所以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未出中、指二也。九二在坎险之中、未能出也。不续终、指初也。初在下为尾。二所以不能出险、以初阴柔力微、故首济而尾不济、不能续其后也。虽不当位而刚柔皆应、则彼此相辅、终成济险之功。此二语又覆解亨之义。盖柔既得中、又与刚应、故能亨也。二五固刚柔应、然全卦刚柔皆应、故于此覆言之。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辨物如火之明、居方如水之聚。又水火異物、故以之辨物、使物以羣分。水火各居其所、故以之居方、使方以类聚也。
初六。濡其尾。吝。
以阴居下、当未济之初、未能自进、故有濡尾之象而至吝也。既济濡尾无咎、此则吝者、既济阳刚得正、离明之体。当既济之时、知缓急而不轻进。故无咎。此则才柔不正、坎险之下。又当未济之时、冒险躁进。则至于濡尾而不能济矣。故吝。然彖言无攸利而此但言吝、则以卦之初、失尚未远也。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程传作不知之极、从之。坎之初不如离之初明知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坎有轮象。九二上应六五、有阳刚之才、可以济矣。而居柔得中、自止而不进、有曳其轮之象。九居二非正。而得为下之宜、正也、故曰贞吉。
既济初两象、此分初二两爻。初欲进不能而吝、才柔故也。二可进而不轻进而吉、才刚与既济初九同故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九居二非正、以中故得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阴柔不中正、居未济之时、以征则凶。利涉大川。本义谓将出乎坎、有利涉之象。盖行者可以水浮、而不可以陆走也。又曰、或疑利字上当有不字。今从后说为优。盖二阳刚犹以守贞为吉、三阴柔非利涉可知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未济六爻皆不当、独于三言之者、阴柔居险极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九居四不正而有悔、勉而贞则吉而悔亡、戒之也。未济之四即既济之三。三以上为鬼方、四以初为鬼方。坎北方、有鬼方象。离为甲胄戈兵、有伐之之象。既济九三以刚居刚、故言高宗。此以刚居柔、则大国诸侯出征者也。四变互震、震惧也。临事而惧、可以胜矣。在既济言惫、此则受赏。盖既济之世利用静、未济之世利用动。当未济之时、以刚居柔、上承六五、以克初阴。虽隔初三爻、有三年之久。而有刚健之才、有承有应、故有代[“代”当作“伐”、从文澜本]伐鬼方而终受赏之象。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已出其险、则伐乱之志可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以六居五、非贞也。然文明之主、居中应刚、虚心以求下之助、故得贞而吉。离体光明、虚以应九二之实、故又有君子之光而有孚之象、其吉可知。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日光曰晖。言如日光之盛也。六五乘承应皆阳刚、君子相助为理、故曰其晖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上与三应。三坎为酒食、又以征凶而安于未济、有饮酒之象。上应之、有孚于饮酒之象。然上在五之上、有首之象。时虽未济、至五则济矣。上九阳刚、可以有为。乃过于逸乐自纵、以信于三。有饮酒而濡其首、虽有孚而亦失之象。盖时在需、则酒食而吉。若未济之极即济之初、安可昵其私人、饮酒濡首以厉阶兆乱乎。本义大意亦同、但未及六三之应耳。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知节、则能随时以取中矣。全彖当未济之时、终有可济之理、故有亨道。但轻于济、则无所利耳。六爻吉多凶少、较胜于既济、然亦皆有戒辞。
盖既济者固宜保于既济之后、未济者亦宜慎于方济之初也。合全易而论之。
天地之道、不外于阴阳。五行之用、莫先于水火。上篇首天地、阴阳之正也、故以水火之正终焉。下篇首夫妇、阴阳之交也、故以水火之交终焉。
乾上坤下、离东坎西。此先天之易、天地日月之四象也。故居上经之始终、以立造化之体。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此后天之易、六子之用也。故居下经之始终、以致造化之用。既济之后犹有未济者、示造化之用、终必有始也。
周易浅述卷六钦定四库全书周易浅述卷七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繫辞上传上下经卦爻之下、文王周公所作、谓之繫辞。此传则孔子之言、以发明繫辞中之大意也。以其统论全经之大体凡例、故不与彖传象传同附于经、而自分上下云。
第一章首节、以造化之实、明作易之原。是故以下至坤以简能、言易理之见于造化者。易则易知以下、则言人之当体易也。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天地者、阴阳形气之实体。乾坤者、易中纯阴纯阳之卦名也。天尊地卑、阴阳固有自然尊卑之象。在易、则即太极之生两仪四象见之。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阳已居先矣。至阳仪之上生一阳一阴、以阳为先。而阴仪之上生一阳一阴、亦以阳仪居先。以至六画、莫不先阳后阴。故首乾终坤、尊阳卑阴。非圣人之私意、乃画卦[文澜本“画卦”作“卦画”]自然之象、实造化自然之位也。卑高者、天地万物上下之位。贵贱者、易中卦爻上下之位也。不言高卑而言卑高者。高以下为基、人先见卑而后见高。
画卦亦自下而始。卦之六位、上贵下贱。如五为君、二为臣之类是也。动者阳之常、静者阴之常。刚柔者、易中卦爻阴阳之称。断者、自然分判、不俟人力也。天圆而动、地方而静。男外而动、女内而静。雄呜而动、雌伏而静。皆有常者。以卦爻言之。初三五为刚、二四六为柔。以卦画言之。
奇为刚、偶为柔。天地之动静有常、卦画爻位阳动阴静、阳刚阴柔、刚柔本自判然也。方、事情所向。以类聚、善与善聚、恶与恶聚也。善有善之羣、恶有恶之羣。各有羣、则善恶不得不分。此天下事物之情、而易之吉凶即从此生。善以致吉、恶以召凶也。象者、形之精华发于上者、日月星辰之属。形者、象之体质留于下者、山川动植之属。变化者、卦爻阴变为阳、阳变为阴也。有形象者、皆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易之变化非因形象而后有、即形象而易中之变化可见也。此节即造化之所有、以明易之原。
然非因有天地而始定乾坤、非因卑高始定爻之贵贱。盖卦爻未起之先、观天尊地卑而易之乾坤已定、观卑高之陈而易中卦爻之贵贱已位。余皆仿此、所谓画前之易也。
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盪。
自此至坤以简能、皆言易理之见于造化者。此节言易卦之变化也。画卦之初、以一刚一柔与第二画之刚柔相摩而为四象、又以二刚二柔与第三画之刚柔相摩而成八卦。八卦已成、又各以八悔卦盪于八贞卦之上。而一卦为八卦、八卦为六十四卦也。摩盪、即上文所谓变化。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六十四卦之中有雷霆风雨日月寒暑。此变化之成象者、易中有之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男女、兼人物而言。动物有牝牡雌雄。即植物如竹亦有雌雄、麻亦有牝牡。六十四卦之中、自有男女。此变化之成形者、易中文[“文”当作“又”、从文澜本]有之也。此两节又明易之见于造化者。大抵易之未画、卦爻之变化在天地中。易之既画、天地万物之变化又在卦爻中。在天地者、未画之易。在易者、已画之天地也。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此承上文男女而言。成男虽属乾道、而男女所受之氯皆乾以始之。成女虽属坤道、而男女所生之形皆坤以成之。知、知此也。作、能此也。大始、无所不始也。大始未有形、故曰知。成物、则流形而有为、故曰作。
大抵物不离乎阴阳。阳先阴后、阳施阴受。阳之轻清未形、而阴之重浊有质也。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
乾健而动、即其所知、便能始物而无所离、故以为易而知大始。坤顺而静、凡其所能、皆从乎阳而不自作、故以为简而能成物。以草木之生观之。天之阳气一到、萌芽尽发、何其易也。坤不必别有作为、承受而长养之、即其能也、何其简也。此承上文而言易中乾坤之德如此、下文乃言人当体乾坤之德也。
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
此节言人当法乾坤之道、乃可以为贤也。易简之易、以简易言。易知之易、以难易言。天地间凡物皆有乾坤、而人心尤自具一乾坤。人之所为、如乾之易、则其心明白而人易知。如坤之简、则其事要约而人易从。易知、则非深险而不可测、与之同心者多、故有亲。易从、则事无艰阻、与之协力者众、故有功。有亲自然可以长久。有功自然可以广大。德以所存主、言得于已者。业以所发见、言成于事者。可久者、日新而不已、贤人之德也。可大者、富有而无疆、贤人之业也。不言圣而言贤、盖圣人者、自然之事。言贤人以见乾坤之德业、人皆可勉而至也。且可久可大、仅曰可而已、非其至也。至成位乎中、则圣矣。
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成位、成人之位。其中、谓天地之中。至此、则体道之极功、圣人之能事、可以与天地参矣。此章首言天地有自然之易、中言易中有自然之天地、末言天地与易不外乎自然之理。理至易则至简。人能易简、则人心有易、人心有天地矣。
右第一章第二章自章首至三极之道也、言圣人作易之事。以下言君子学易之功。
圣人设卦观象、繫辞焉而明吉凶。
圣人既作、观卦爻之象而繫之以辞、非得已也。恐后人知不足以及此、而明示吉凶也。
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吉凶以辞而明、辞因象而出。卦爻阴阳迭相推盪、而阴或变阳、阳或变阴。此圣人所以观象而繫辞、众人所以因蓍而求卦者也。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
圣人观卦爻之中有得失、因繫之以吉凶。有忧虞、则繫之以悔吝。得则吉、失则凶。忧则悔、虞则吝。吉凶相对、而悔者自凶而趋吉、吝自吉而趋凶。盖忧在心、虞在物。在心方有端而无患、为悔而已。心每有之而不忘、积之所以成吉。在物则有形可虞、非悔可及可成[文澜本“可成”作“故成”]吝。吝者、口以为是、文过不改、积之以成凶矣。此节明上文繫辞焉而明吉凶之义。
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变化刚柔、以卦画言。进退昼夜、以造化言。进者息而盈、退者消而虚。阴进则阳退、阳进则阴退。刚方变柔、柔方变刚。刚柔未成为变化者、即造化或进或退之象也。刚属阳、明昼之象。柔属阴、暗夜之象。变化已成而为刚柔、即造化昼为阳、夜为阴之象也。极、至也。不极则不动。三极即三才六爻之位。初二为地、三四为人、五上为天、三才之位。阳极则动为阴、阴极则动为阳。六爻所以变动、三才极至之道也。此节明上文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之义。然则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而变化之极复为刚柔、以流行于一卦六爻之间。占者遂各因所值以断吉凶也。自此以上皆言圣人之作易也。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
居、就身之所处而言。安者、随分而安也。序、以卦言、如剥复否泰是也。以爻言、如潛见飞跃是也。能循其序、则居之安矣。玩者观之祥、乐有契于心也。玩味知其理之无穷、则可乐、愈可玩矣。居而安、君子之安分也。乐而玩、君子之穷理也。安分则穷理愈精、穷理则安分愈固。此及下节皆言君子学易之功也。
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居字与上文微分。以静对动、就平居学易言之也。动则揲蓍求卦、就临事用易言之也。未卜筮时、易但有象与辞。方卜筮时、易乃有变与占。
八卦六爻皆有象辞、则各因象而指其吉凶。此就全经言之、在理而未形于事者也。变则揲筮得老阴老阳之变、占则所值卦爻之吉凶。此就揲筮所得卦爻言之、以吾所问之事合所得之辞而断之者也。言君子平居学易、既观象矣、又玩辞以考其所处之当否。动而诹筮、既观变矣、又玩占以考其所值之吉凶。吉则行、凶则止。动静之间无非易、即无非天。静与天俱、动与天游。冥冥之中若或助之、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人在天地之中、吉凶悔吝无一息之停。然吉一而已、凶悔吝有三焉。故上文示人以吉凶悔吝、以见圣人作易之事。此独言吉而无凶悔吝、则君子学易之功也。
右第二章第三章释卦爻辞之通例、而后教人体卦爻辞之功。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
彖、文王所作卦辞。象、指全体而言。爻、周公所作爻辞。变、指一节而言。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
尽善为得、不尽善为失。小不善为疵、不明于善而悞为不善为过。觉其不善而欲改为悔、觉其不善而未能改或不肯改为吝。悔未吉而犹有小疵、吝未凶而已有小疵。善补过、嘉其能改也。有过当有咎、能补则无。圣人不贵无过而贵改过、望人自新之意切矣。此皆卦爻辞之通例也。彖爻中吉凶悔吝无咎之辞皆备。吉凶者、卦爻中之得失。悔吝者、言卦爻中之小疵。
无咎者、善卦爻中之能补过。此释彖爻之名义。又释吉凶悔吝无咎之名义也。
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辩吉凶者存乎辞。
上文已释卦爻吉凶悔吝之名义、此则教人体卦爻吉凶悔吝无咎之功也。六爻之位、二四则四贵而二贱、五三则五贵而三贱、初上则上贵而初贱。上虽无位、然在所贵。以君言、为天子父、天子师。以世人言、物外清高不与事者。所以贵也。小阴大阳。小大不可齐、犹辨别而定之也。如泰大否小之类。阴阳虽有小大、必假卦象而后显也。此承上节而言。爻固言其变矣。若列贵贱、则存乎所变之位、贵贱不可淆也。彖固言其象矣。
若齐小大、则存乎所象之卦、小大不可乱也。吉凶言乎失得矣。若辨吉凶、则存平其辞、吉则趋、凶则宜避之也。
忧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
介谓辨别之端、美恶已动而未形之时也。悔吝未至于吉凶。乃初萌动、可以向吉凶之微处。介又悔吝之微处。于此忧之、不至于悔吝矣。震、动也。不曰动而曰震、有所震动以求其无咎者。在乎深有所愧悔、以坚其补过之心、则不至于有咎矣。此亦承上而言。悔吝固言于其小疵矣。然当谨于其微、不可以小疵而自恕也。无咎固善其能补过矣。然欲动其补过之心、必自悔中来也。
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大卦辞易、谦复之类。小卦辞险、睽剥之类。所之、所向也。各字、兼吉凶悔吝无咎五者。读谦复之辞如行坦途、如逢春阳。气象和乐、其辞平易、示人以所之之得且吉也。读睽剥之辞如涉风涛、如履雪霜。气象凛慄、其辞艰险、示人以所之之失且凶也。本凶而悔所之则吉、本吉而吝所之则凶。无咎本有过而能补过、则所之之于得不之于失、之于吉不之于凶矣。合前二章论之。第一章论伏羲画卦、望贤人之体易。第二章论文王周公所係辞、望君子之用易。此则专论彖爻辞之例、示众人之用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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