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4/10)-唐-李鼎祚
(本文为《周易集解》第 4/10 部分)
侯果曰:雷震天下,物不敢妄;威震惊洽,无物不与,故“先王以茂养万物”,乃对时而育矣。时泰,则威之以无妄;时否,则利之以嘉遁。是对时而化育也。
初九:无妄,往吉。
虞翻曰:谓应四也。四失位,故命变之正。四变得位,承五应初,故“往吉”。在外称往也。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虞翻曰:四变应初,夫妻体正,故“往得志”矣。
六二:不耕获,不菑畲,则利有攸往。
虞翻曰:有益耕象,无坤田,故“不耨”。震为禾稼,艮为手,禾在手中,故称“获”。田在初,一岁曰“菑”。在二、二岁曰“畲”。初爻非坤,故不菑而畲也。得位应五,利四变之益,则坤体成,有耒耨之利,故“利有攸往”。往应五也。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虞翻曰:四动坤虚,故“未富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虞翻曰:上动体坎,故称“灾”也。四动之正,坤为牛,艮为鼻为止;巽为桑,为绳,系牛鼻而止桑下,故“或系之牛”也。乾为行人,坤为邑人,乾四据三,故“行人之得”。三系于四,故“邑人之灾”。或说:以四变刚牛应初,震坤为死丧,故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
虞翻曰:动得正,故“可贞”。承五应初,故“无咎”也。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虞翻曰:动阴承阳,故“固有之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虞翻曰:谓四已之正,上动体坎;坎为疾,故曰“无妄之疾”也。巽为木,艮为石,故称“药”。坎为多眚,药不可试,故“勿药有喜”。康子馈药,丘未达,故不尝,此之谓也。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侯果曰:位正居尊,为无妄贵主,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三四妄处,五乃忧疾,非乖摄,则药不可试。若下皆不妄,则不治自愈,故曰“勿药有喜”也。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虞翻曰:动而成坎,故“行有眚”。乘刚逆命,故“无攸利”。天命不右,行矣哉。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崔觐曰:居无妄之中,有妄者也。妄而应三,上下非正。穷而反妄,故为灾也。
《序卦》曰: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崔觐曰:有诚实,则可以中心藏之,故言有无妄然后可畜也。
(乾下艮上)。大畜:利贞。
虞翻曰:大壮初之上,其德刚上也。与萃旁通。二五失位,故“利贞”。此萃五之复二,成临。临者。大也。至上有颐养之象,故名大畜也。
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虞翻曰:二称家,谓二五易位,成家人。家人体噬嗑食,故“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
虞翻曰:刚健谓乾,笃实谓艮。二已之五,利涉大川。互体离坎,离为日,故“辉光日新”也。
其德刚上而尚贤。
蜀才曰:此本大壮卦。
案:刚自初升,为主于外。刚阳居上,尊尚贤也。
能健止,大正也。
虞翻曰:健,乾。止,艮也。二五易位,故“大正”。旧读言能止健,误也。
不家食吉,养贤也。
虞翻曰:二五易位成家人。今体颐养象,故“不家食吉,养贤也”。
案:乾为贤人也,艮为宫阙也,令贤人居于阙下,不家食之象。
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京房曰:谓二变五体坎,故“利涉大川”。五天位,故曰“应乎天”。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
向秀曰:止莫若山,大莫若天,天在山中,大畜之象。天为大器,山则极止,能止大器,故名大畜也。
君子以多志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言,震为行,坎为志;乾知大始,震在乾前,故“识前言往行”。有颐养象,故“以畜其德”矣。
初九:有厉,利已。
王弼曰:四乃畜已,未可犯也。进则灾危,有厉则止,故能“利已”。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虞翻曰:谓二变正,四体坎,故称“灾也”。
九二:舆说腹。
虞翻曰:萃坤为车,为腹;坤消乾成,故“车说腹。”腹,或作辐也。
《象》曰:舆说腹,中无尤也。
卢氏曰:乾为舆。
案:辐车之钩心。夹轴之物。处失其正,上应于五。五居畜盛,止不我升,故且说辐停留。待时而进退,得正,故“无尤”也。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吉。日闲舆卫,
虞翻曰:乾为良马,震为惊走,故称“逐”也。谓二已变,三在坎中,故“利艰贞吉”。离为日。二至五,体师象。坎为闲习,坤为车舆;乾人在上,震为惊卫,讲武闲兵,故曰“日闲舆卫”也。
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虞翻曰:谓上应也。五已变正,上动成坎,坎为志,故“利有攸往,与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告,元吉。
虞翻曰:艮为童。五已之正。萃坤为牛。告谓以木楅其角。大畜,畜物之家,恶其触害。艮为手,为小木。巽为绳。绳缚小木,横著牛角,故曰“童牛之告”。得位承五,故元吉而喜,喜,谓五也。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侯果曰:坤为舆,故有牛矣。牿,楅也。以木为之,横施于角,止其牴之威也。初欲上进,而四牿之。角既被牿,则不能触四,是四童初之角也。四能牿初,与无角同,所以“元吉”而“有喜”矣。童牛,无角之牛也。《封人职》曰:设其楅衡。注云:楅设于角,衡设于鼻,止其抵触也。
六五:豮豕之牙,吉。
虞翻曰:二变时,坎为豕。剧豕称豮。令不害物。三至上,体颐象。五变之刚,巽为白;震为出;刚白从颐中出,牙之象也。动而得位,“豮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虞翻曰:五变得正,故“有庆也”。
崔觐曰:《说文》:豮,剧豕。今俗犹呼剧猪是也。然以豕本刚突,剧乃性和,虽有其牙,不足害物,是制于人也。以喻九二之刚健失位,若豕之剧,不足畏也;而六五应止之易,故“吉有庆矣”。
案:九二坎爻,坎为豕也。以阳居阴,而失其位,若豕被剧之象也。
上九:何天之衢,享。
虞翻曰:何,当也。衢,四交道。乾为天,震艮为道。以震交艮,故“何天之衢,亨”。上变,坎为亨也。
王弼曰:处畜之极,畜极则亨。何,辞也。犹云何畜,乃天之衢亨,道大行也。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虞翻曰:谓上据二阴。乾为天道,震为行,故“道大行矣”
《序卦》曰: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崔觐曰:大畜刚健,辉光日新,可以观其所养,故言“物畜然后可养”。
(震下艮上)。颐:贞吉。
虞翻曰:晋四之初。与大过旁通。养正则吉。谓三爻之正,五上易位,故“颐贞吉”。反复不衰,与乾、坤、坎、离、大过、小过、中孚同义。故不从临观四阴二阳之例。或以临二之上,兑为口,故有口实也。
观颐,
虞翻曰:离为目,故“观颐”,观其所养也。
自求口实。
虞翻曰:或以大过兑为口,或以临兑为口。坤为自,艮为求。口实,颐中物,谓其自养。
郑玄曰:颐中,口车辅之名也。震动于下,艮止于上,口车动而上,因辅嚼物以养人,故谓之颐。颐,养也。能行养,则其干事,故吉矣。二五离爻,皆得中。离为目,观象也观颐,观其养贤与不肖也。颐中有物曰“口实”。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载养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观其求可食之物,则贪廉之情可别也。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姚信曰:以阳养阴,动于下,止于上,各得其正,则吉也。
宋衷曰:颐者,所由饮食自养也。君子割不正不食,况非其食乎。是故所养必得贤明,自求口实,必得体宜,是谓“养正”也。
观颐,观其所养也。
侯果曰:王者所养,养贤则吉也。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侯果曰:此本观卦。初六升五,九五降初,则成颐也。是自求口实,观其自养。
案:口实,谓颐口中也。实事可言。震,声也。实物可食。艮,其成也。
天地养万物,
崔元曰:天,上。地,初也。万物,众阴也。天地以元气养万物,圣人以正道养贤及万民,此其圣也。
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虞翻曰:乾为圣人,艮为贤人,颐下养上,故“圣人养贤”。坤阴为民,皆在震上。以贵下贱,大得民,故“以及万民”。
颐之时大矣哉。
△天地养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人非颐不生,故大矣。
《象》曰:山下有雷,颐。
刘表曰:山止于上,雷动于下,颐之象也。
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荀爽曰:雷为号令,今在山下闭藏,故“慎言语”。雷动于上,以阳食阴,艮以止之,故“节饮食”也。言出乎身,加乎民,故慎言语所以养人也。饮食不节,残贼群生,故节饮食以养物。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虞翻曰:晋离为龟,四之初,故“舍尔灵龟”。坤为我,震为动;谓四失离入坤,远应多惧,故“凶”矣。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侯果曰:初本五也。五互体艮,艮为山龟。自五降初,则为颐矣。是“舍尔灵龟”之德,来“观朵颐”之馔。贪禄致凶。故“不足贵”。
案:朵颐垂下,动之貌也。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王肃曰:养下曰颠。拂,违也。经,常也。丘,小山,谓六五也。二宜应五,反下养初,岂非颠颐,违常于五也,故曰“拂经于丘”矣。拂丘虽阻常理,养下故谓养贤。上既无应,征必凶矣,故曰“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侯果曰:正则失养之类。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虞翻曰:三失位体剥,不正相应,弑父弑君,故“贞凶”。坤为十年,动无所应,故“十年勿用,无攸利”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虞翻曰:弑父弑君,故大悖也。
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王弼曰:履得其位,而应于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故曰“颠颐吉”。下交近渎,则咎矣。故“虎视眈眈”,威而不猛。故“其欲逐逐”,而尚敦实。修此二者,乃得全其吉而无咎矣。观其自养则养正,察其所养则养贤,颐爻之贵,斯为盛矣。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虞翻曰:晋四之初,谓三已变,故“颠颐”。与屯四乘坎马同义。坤为虎,离为目。眈眈,下视貌。逐逐,心烦貌,坤为吝啬,坎水为欲,故“其欲逐逐”。得位应初,故“无咎”。谓上已反三成离,故“上施光也”。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虞翻曰:失位,故拂经。无应顺上。故“居贞吉”。艮为居也。涉上成坎,乘阳无应,故“不可涉大川”矣。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王弼曰:以阴居阳,拂颐之义也。无应于下,而比于上。故宜居贞,顺而从上,则吉。
上九:由颐,厉,吉。
虞翻曰:由,自从也。体剥居上,众阴顺承,故“由颐”。失位,故“厉”。以坤艮自辅,故“吉”也。
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虞翻曰:失位,故厉之。五得正成坎,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变阳得位,故“大有庆”也。
《序卦》曰: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崔觐曰:养则可动,动则过厚,故受之以大过也。
(巽下兑上)。大过:栋桡。
虞翻曰:大壮五之初,或兑三之初。栋桡谓三。巽为长木,称栋。初上阴柔,本末弱,故“栋桡”也。
利有攸往,亨。
虞翻曰:谓二也。刚过而中,失位无应,利变应五;之外称往,故“利有攸往”,乃“亨”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
虞翻曰:阳称大,谓二也。二失位,故“大者过也”。
栋桡,本末弱也。
向秀曰:栋桡则屋坏,主弱则国荒。所以桡,由于初上两阴爻也。初为善始,末是令终。始终皆弱,所以“栋桡”。
王弼曰:初为本而上为末也。
侯果曰:本,君也。末,臣也。君臣俱弱,栋桡者也。
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虞翻曰:刚过而中,谓二。说,兑也。故“利有攸往”。大壮震五之初,故“亨”。与遁同义。
大过之时大矣哉。
虞翻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藉用白茅。女妻有子,继世承祀,故“大矣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
案:兑,泽也。巽,木灭漫也。凡木生近水者杨也。遇泽太过,木则漫灭焉。二五枯杨,是其义。
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虞翻曰:君子谓乾初。阳伏巽中,体复一爻,潜龙之德,故称“独立不惧”。违则忧之,乾初同义,故“遁世无闷”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虞翻曰:位在下称藉,巽柔白为茅,故“藉用白茅”。失位,咎也。承二过四,应五士夫,故“无咎”矣。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侯果曰:以柔处下,履非其正,咎也。苟能絜诚肃恭不怠,虽置羞于地,可以荐奉,况藉用白茅,重慎之至,何咎之有矣。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虞翻曰,稊,穉也。杨叶未舒称稊。巽为杨,乾为老,老杨故枯。阳在二也。十二月时,周之二月。兑为雨泽,枯杨得泽复生稊。二体乾老,故称“老夫”。女妻谓上兑,兑为少女,故曰“女妻”。大过之家,过以相与,老夫得其女妻,故“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虞翻曰:谓二过初与五,五过上与二。独大过之爻得过其应,故“过以相与也”。
九三:栋桡,凶。《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虞翻曰:本末弱,故桡。辅之益桡,故“不可以有辅”。阳以阴为辅也。
九四:栋隆,吉。有他吝。
虞翻曰:隆,上也。应在于初。已与五,意在于上。故“栋隆,吉”。失位动,入险而陷于井,故“有他吝”。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虞翻曰:乾为动直,远初近上,故“不桡下也”。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虞翻曰:阳在五也。夬三月时,周之五月。枯杨得泽,故生华矣。老妇谓初,巽为妇,乾为老,故称“老妇”也。士夫谓五。大壮震为夫,兑为少,故称“士夫”。五过二,使应上。二过五,使取初。五得位,故“无咎”。阴在二多誉,今退伏初,故“无誉”。体姤淫女,故“过以相与”。使应少夫。《象》曰:“亦可丑也。”旧说以初为女妻,上为老妇,误矣。马君亦然。荀公以初阴失正,当变,数六,为女妻。二阳失正,数九,为老夫。以五阳得正位,不变,数七,为士夫。上阴得正,数八,为老妇。此何异俗说也。悲夫学之难,而以初本为小,反以上末为老。后之达者,详其义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虞翻曰:乾为久,枯而生华,故不可久也。妇体姤淫,故“可丑”也。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虞翻曰:大壮震为足,兑为水泽。震足没水,故“过涉”也。顶,首也。乾为顶,顶没兑水中,故“灭顶凶”。乘刚,咎也。得位,故“无咎”。与灭耳同义也。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九家易》曰:君子以礼义为法,小人以畏慎为宜。至于大过之世,不复遵常,故君子犯义,小人犯刑。而家家有诛绝之罪。不可咎也。大过之世,君子逊遁,不行礼义,谓当不义则争之,若比干谏而死是也。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上化致然,亦不可咎。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是其义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崔觐曰:大过不可以极,极则过涉灭顶,故曰“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也。
(坎下坎上)。坎:习坎,有孚,唯心亨,行有尚。
虞翻曰:乾二五之坤,与离旁通。于爻,观上之二。习,常也。孚,信,谓二五。水行往来,朝宗于海,不失其时,如月行天,故习坎为孚也。
维心亨,
虞翻曰:坎为心。乾二五旁行流坤,阴阳会合,故“亨”也。
行有尚。
虞翻曰:行谓二,尚谓五也。二体震,为行动得正应五,故“行有尚,往有功也”。
《彖》曰:习坎,重险也。
虞翻曰:两象也。天险地险,故曰“重险也”。
水流而不盈,
荀爽曰:阳动阴中,故“流”。阳陷阴中,故“不盈”也。
陆绩曰:水性趋下,不盈溢崖岸也。月者水精,月在天,满则亏,不盈溢之义也。
行险而不失其信。
荀爽曰:谓阳来为险,而不失中。中称信也。
虞翻曰:信,谓二也。震为行。水性有常,消息与月相应,故“不失其信”矣。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侯果曰:二五刚而居中,则“心亨”也。
行有尚,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谓五。二动应五,故“往有功也”。
天险不可升也,
虞翻曰:谓五在天位。五从乾来,体屯难。故“天险不可升也”。
地险山川丘陵也。
虞翻曰:坤为地,乾二之坤,故曰“地险”。艮为山,坎为川;半山称丘,丘下称陵。故曰“地险山川丘陵也”。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虞翻曰:王公大人谓乾五。坤为邦。乾二之坤成坎险,震为守,有屯难象。故“王公设险以守其国”。离言王用出征以正邦是也。
案:九五,王也,六三,三公也。艮为山城,坎为水也。王公设险之象也。
险之时用大矣哉。
王肃曰:守险以德,据险以时,成功大矣。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陆绩曰:洊,再。习,重也。水再至而溢,通流不舍昼夜。重习相随以为常,有似于习,故君子象之。以常习教事,如水不息也。
虞翻曰:君子谓乾。五在乾,称大人;在坎,为君子。坎为习、为常,乾为德,震为行,巽为教令,坤为事,故“以常德行习教事”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干宝曰:窞,坎之深者也。江河淮济,百川之流行乎地中,水之正也。及其为灾,则泛溢平地,而入于坎窞,是水失其道也。刑狱之用,必当于理,刑之正也。及其不平,则枉滥无辜,是法失其道也。故曰“入于坎窞,凶”矣。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虞翻曰:习,积也。位下,故习坎为人。坎中小穴称窞。上无其应,初二失正,故曰“失道凶”矣。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虞翻曰:阳陷阴中,故“有险”。据阴有实,故“求小得”也。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荀爽曰:处中而比初三,未足为援。虽求小得,未出于险中。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虞翻曰:坎在内,称来,在坎终,故“来之坎坎”。枕,止也。艮为止。三失位乘二,则险。承五隔四,故“险且枕”。入于坎窞,体师三舆,故“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干宝曰:坎,十一月卦也。又失其位,喻殷之执法者,失中之象也。来之坎者,斥周人观衅于周也。枕,安也。险且枕者,言安忍以暴政加民,而无哀矜之心,淫刑滥罚,百姓无所措手足,故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
虞翻曰:震主祭器,故有“樽簋”。坎为酒。簋,黍稷器。三至五,有颐口象。震献在中,故为“簋”。坎为木,震为足;坎酒在上,樽酒之象。贰,副也。坤为缶,礼有副樽,故“贰用缶”耳。
内约自牖,终无咎。
虞翻曰:坎为内也。四阴小,故“约”。艮为牖,坤为户,艮小光照户牖之象;贰用缶。故“内约自牖”。得位承五,故“无咎”。
崔觐曰:于重险之时,居多惧之地,近三而得位,比五而承阳。修其絜诚,进其忠信,则虽祭祀省薄,明德惟馨。故曰“樽酒簋,贰用缶”。内约,文王于纣时行此道,从羑里内约,卒免于难,故曰“自牖,终无咎也”。
《象》曰:樽酒簋,刚柔际也。
虞翻曰:乾刚坤柔,震为交,故曰“刚柔际也”。
九五:坎不盈,禔既平,无咎。
虞翻曰:盈,溢也。艮为止,谓水流而不盈。坎为平。禔,安也。艮止坤安,故“禔既平”。得位正中,故“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光大也。
虞翻曰:体屯五中,故未光大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虞翻曰:徽纆,黑索也。观巽为绳,艮为手,上变入坎。故“系用徽纆”。寘,置也。坎多心,故“丛棘”。狱外种九棘,故称“丛棘”。二变则五体剥,剥伤坤杀,故“寘于丛棘”也。不得,谓不得出狱。艮止坎狱。乾为岁,五从乾来,三非其应,故曰“三岁不得,凶”矣。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九家易》曰:坎为丛棘,又为法律。
案《周礼》:王之外朝,左九棘,右九棘,面三槐,司寇公卿议狱于其下。害人者,加明刑。任之以事。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也。
案:坎于木坚而多心,丛棘之象也。坎下巽爻,巽为绳直,“系用徽纆”也。马融云:徽纆,索也。刘表云:三股为徽,两股为纆,皆索名。以系缚其罪人矣。
《序卦》曰: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崔觐曰:物极则反。坎虽陷于地,必有所丽于天,而受之以离也。
(离下离上)。离:利贞,亨。
虞翻曰:坤二五之乾,与坎旁通。于爻,遯初之五,柔丽中正,故“利贞,亨”。
畜牝牛,吉。
虞翻曰:畜,养也。坤为牝牛。乾二五之坤成坎,体颐养象。故“畜牝牛,吉”。俗说皆以离为牝牛,失之矣。
《彖》曰:离,丽也。
荀爽曰:阴丽于阳,相附丽也。亦为别离,以阴隔阳也。离者,火也。托于木,是其附丽也。烟焰飞升,炭灰降滞,是其别离也。
日月丽乎天。
虞翻曰:乾五之坤成坎,为月;离为日。日月丽天也。
百谷草木丽乎也。
虞翻曰:震为百谷,巽为草木,坤为地。乾二五之坤成坎。震体屯。屯者,盈也。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万物出震,故“百谷草木丽乎地”。
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虞翻曰:两象,故重明。正谓五阳。阳变之坤来化乾,以成万物,谓离日“化成天下”也。
柔丽乎中正,故亨。
虞翻曰:柔谓五阴,中正谓五伏阳。出在坤中,畜牝牛。故“中正”而“亨”也。
是以畜牝牛吉也。
荀爽曰:牛者,土也。生土于火。离者,阴卦。牝者,阴性,故曰“畜牝牛吉”矣。
《象》曰:明两作离,
虞翻曰:两谓日与月也。乾五之坤成坎,坤二之乾成离,离坎日月之象,故“明两作离”。作,成也。日月在天,动成万物,故称作矣。或以日与火为明。两作也。
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虞翻曰:阳气称大人,则乾五大人也。乾二五之光,继日之明。坤为方,二五之坤。震东兑西,离南坎北,故曰“照于四方”。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荀爽曰:火性炎上,故初欲履错于二。二为三所据。故“敬之”则“无咎”矣。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王弼曰:错然,敬慎之貌也。处离之始,将进其盛,故宜慎所履。以敬为务,辟其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侯果曰:此本坤爻,故云“黄离”。来得中道,所以“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离,
荀爽曰:初为日出,三为日昃,以喻君道衰也。
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家易》曰:鼓缶者以目下视。离为大腹,瓦缶之象,谓不取二也。歌者口仰向上,谓兑为口,而向上取五也。日昃者,向下也。今不取二,而上取五,则上九耋之阳称大也。嗟者,谓上被三夺五,忧嗟穷凶也。火性炎上,故三欲取五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九家易》曰:日昃当降,何可久长。三当据二,以为鼓缶,而今与四同取于五,故曰“不鼓缶而歌”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荀爽曰:阳升居五,光炎宣扬,故“突如”也。阴退居四,灰炭降坠,故“其来如”也。阴以不正,居尊乘阳。历尽数终,天命所诛。位丧民畔,下离所害。故“焚如”也。以离入坎,故“死如”也。火息灰损,故“弃如”也。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九家易》曰:在五见夺,在四见弃,故“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
荀爽曰:六五阴柔,退居于四,出离为坎,故“出涕沱若”。而下,以顺阴阳也。
戚嗟若,吉。
虞翻曰:坎为心,震为声,兑为口,故“戚嗟若”。动而得正,尊丽阳,故“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九家易》曰:戚嗟顺阳,附丽于五,故曰“离王公也”。阳当居五,阴退还四,五当为王。三则三公也。四处其中,附上下矣。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虞翻曰:王谓乾。乾二五之坤成坎,体师象;震为出,故“王用出征”。首谓坤。二五来折乾,故“有嘉折首”。丑,类也。乾征得坤阴类,乾阳物,故“获非其丑,无咎”矣。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虞翻曰:乾五出征坤,故“正邦也”。
卷七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韩康伯曰:言咸卦之义也。咸柔上而刚下,感应以相与。夫妇之象,莫美乎斯。人伦之道,莫大夫妇。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以崇人伦之始,而不系之离也。先儒以乾至离为上经,天道也;咸至未济为下经,人事也。夫易六画成卦,三材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斯盖守文而不求义,失不远矣。
(艮下兑上)。咸:亨,利贞,取女吉。
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气交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故“通利贞,取女吉”。
郑玄曰:咸,感也。艮为山。兑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和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蜀才曰:此本否卦。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刚下,二气交感,以相与也。
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王肃曰:山泽以气通,男女以礼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为礼也。通义正,取女之所以为吉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万物化生于山泽。
陆绩曰:天地因山泽孔窍,以通其气,化生万物也。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为圣人;初四易位成既济;坎为心、为平,故“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谓四之初,以离日见天,坎月见地,悬象著明,万物见离,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
崔觐曰:山高而降,泽下而升。山泽通气,咸之象也。
君子以虚受人。
虞翻曰:君子谓否乾。乾为人,坤为虚,谓坤虚三受上,故“以虚受人”。艮山在地下为谦,在泽下为虚。
初六:咸其母。《象》曰:咸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艮为指。坤为母,故“咸其母”。失位远应,之四得正,故“志在外”。谓四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崔觐曰:腓,脚膊。次于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于五有应,若感应相与,失艮止之礼,故“凶”。居而承比于三,顺止而随于当礼,故“吉”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咎。
崔觐曰:股髀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刚而得位,虽欲感上,以居艮极,止而不前,二随于已,志在所随,故“执其随”。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则失其正义,故“往吝”穷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虞翻曰:巽为股,谓二也。巽为随,艮为手,故称“执”。三应于上,初四已变历险,故“往吝”。巽为处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阳入兑阴,故“不处也”。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矣。志在于二,故“所执下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应初动得正,故“贞吉”而“悔亡”矣。憧憧,怀思虑也。之内为来,之外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来”矣。兑为朋,少女也。艮初变之四,坎心为思,故曰“朋从尔思”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为害也。今未感坤,初体遯弑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动之离,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虞翻曰:脢,夹脊肉也。谓四已变,坎为脊,故“咸其脢”。得正,故“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案:末,犹上也。四感于初,三随其二,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末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虞翻曰:耳目之间称辅颊。四变之目,坎为耳,兑为口舌。故曰“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媵口说也。
虞翻曰:媵,送也。不得之三,山泽通气,故“媵口说也”。
《序卦》曰: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也。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
虞翻曰:恒,久也。与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刚柔皆应,故“通,无咎,利贞”矣。
郑玄曰: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终变成益,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终则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
王弼曰: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风相与,巽而动,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刚上而柔下也。分乾与坤,雷也。分坤与乾,风也。是雷风相与,巽而动也。
刚柔皆应,恒。
《九家易》曰:初四二五虽不正,而刚柔皆应,故“通无咎”矣。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阴阳合会,故“通无咎”。长男在上,长女在下,夫妇道正,故“利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虞翻曰:泰,乾坤为天地。谓终则复始,有亲则可久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荀爽曰:谓乾气下终,始复升上居四也。坤气上终,始复降下居初者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虞翻曰:动初,成乾为天。至二,离为日;至三,坎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
四时变化而久成。
虞翻曰:春夏为变,秋冬为化,变至二离夏,至三兑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谓乾坤成物也。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虞翻曰:圣人谓乾。乾为道。初二已正,四五复位,成既济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有两离象,重明丽正,故“化成天下”。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以离日照乾,坎月照坤,万物出震,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与咸同义也。
《象》曰:雷风,恒。
宋衷曰: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二者常相薄,而为万物用,故君子象之,以立身守节而不易道也。
君子以立不易方。
虞翻曰:君子谓乾三也。乾为易,为立;坤为方。乾初之坤四,三正不动。故“立不易方”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虞翻曰:浚,深也。初下称浚,故曰“浚恒”。乾初为渊,故“深”矣。失位变之正,乾为始。故曰“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虞翻曰:失位悔也,动而得正,处中多誉,故“悔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荀爽曰:乾为久也。能久行中和,以阳据阴,故曰“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荀爽曰: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与上相应,欲往承之,为阴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贞吝者,谓正居其所,不与阴通也。无居自容,故“贞吝”矣。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家易》曰:言三取初隔二,应上见乘,是“无所容”。无居自容,故“贞吝”。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虞翻曰:田为二也。地上称田,无禽,谓五也。九四失位,利二上之五,已变承之。故曰“田无禽”。言二五皆非其位,故《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虞翻曰:动正成乾,故“恒其德”。妇人谓初。巽为妇。终变成益,震四复初,妇得归阳,从一而终,故“贞妇人吉也”。震,乾之子,而为巽夫,故曰“夫子”。终变成益,震四从巽,死于坤中,故“夫子凶”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虞翻曰:一谓初,终变成益,以巽应初震,故“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虞翻曰:震没从巽入坤,故“从妇凶”矣。
上六:震恒,凶。《象》曰:震恒在上,大无功也。
虞翻曰:在震上,故“震恒”。五动乘阳,故“凶”。终在益上,五远应,故“无功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韩康伯曰:夫妇之道,以恒为贵,而物之所居,不可恒,宜与世升降,有时而遁者也。
(艮下乾上)。遁:亨。
虞翻曰:阴消姤二也。艮为山,巽为入,乾为远,远山入藏,故“遁”,以阴消阳,子弑其父,小人道长,避之乃通,故遁而通。则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小利贞。
虞翻曰:小,阴,谓二。得位浸长,以柔变刚,故“小利贞”。
郑玄曰:遁,逃去之名也。艮为门阙。乾有健德。互体有巽,巽为进退。君子出门,行有进退,逃去之象。二五得位而有应,是用正道得礼见召聘。始仕他国,当尚谦谦。小其和顺之道,居小官,干小事其进以渐,则远妨忌之害,昔陈敬仲奔齐辞卿是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侯果曰:此本乾卦。阴长刚殒,君子遁避,遁则通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虞翻曰:刚谓五而应二,艮为时,故“与时行”矣。
小利贞,浸而长也。
荀爽曰:阴称小,浸而长,则将消阳,故“利正”。居二与五相应也。
遁之时义大矣哉。
陆绩曰:谓阳气退,阴气将害,随时遁避,其义大矣。
宋衷曰:太公遁殷,四皓遁秦之时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
崔觐曰:天喻君子,山比小人。小人浸长,若山之侵天。君子遁避,若天之远山,故言“天下有山遁也”。
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远,为严。小人谓阴。坤为恶,为小人。故“以远小人,不恶而严”也。
侯果曰:群小浸盛,刚德殒削,故君子避之。高尚林野,但矜严于外,亦不憎恶于内,所谓吾家耄逊于荒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陆绩曰:阴气已至于二,而初在其后,故曰“遁尾”也。避难当在前,而在后,故“厉”。往则与灾难会,故“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虞翻曰:艮为尾也。初失位,动而得正,故“遁尾厉”。之应成坎为灾,在艮宜静,若不往于四,则无灾矣。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虞翻曰:艮为手,称执;否坤为黄牛;艮为皮。四变之初,则坎水濡皮。离日乾之。故“执之用黄牛之革”。莫,无也。胜,能。说,解也。乾为坚刚,巽为绳,艮为手,持革缚三在坎中,故“莫之胜说”也。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侯果曰:六二离爻,离为黄牛。体艮履正,上应贵主。志在辅时,不随物遁。独守中直,坚如革束。执此之志,莫之胜说。殷之父师,当此爻矣。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虞翻曰:厉,危也。巽为四变,时九三体坎,坎为疾。故“有疾厉”。遁阴剥阳,三消成坤,与上易位。坤为臣,兑为妾上来之三,据坤应兑,故“畜臣妾吉”也。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
王肃曰:三上系于二而获遁,故曰系遁。病此系执而获危惧,故曰“有疾惫也”。此于六二,畜臣妾之象。足以畜其臣妾,不可施为大事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三动入坤,坤为事,故“不可大事也”。
荀爽曰:大事谓与五同任天下之政。潜遁之世,但可居家畜养臣妾,不可治国之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虞翻曰:否乾为好,为君子;阴称小人。动之初,故“君子吉”。阴在四多惧,故“小人否”。得位承五,故无凶咎矣。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侯果曰:不处其位,而遁于外,好遁者也。然有应在初,情未能弃。君子刚断,故能舍之。小人系恋,必不能矣。故“君子吉,小人凶”矣。
九五:嘉遁,贞吉。
虞翻曰:乾为嘉,刚当位应二,故“贞吉”。谓三已变,上来之三,成坎象,故曰“以正志也”。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侯果曰:时否德刚,虽遁中正,嘉遁者也。故曰“贞吉”。遁而得正,则群小应命,所谓纽以紊之。刚正群小之志,则殷之高宗当此爻矣。
上九:肥遁,无不利。
虞翻曰:乾盈为肥。二不及上,故“肥遁无不利”。《象》曰:“无所疑也。”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侯果曰:最处外极,无应于内。心无疑恋,超世高举。果行育德,安时无闷,遁之肥也。故曰“肥遁无不利”,则颍滨巢许当此爻矣。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韩康伯曰:遁,君子以远小人。遁而后通,何可终耶。阳盛阴消,君子道胜也。
(乾下震上)。大壮:利贞。
虞翻曰:阳息,泰也。壮,伤也。大谓四,失位为阴所乘。兑为毁折伤,与五易位乃得正,故“利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
侯果曰:此卦本坤。阴柔消弱,刚大长壮,故曰“大壮”也。
刚以动,故壮。
荀爽曰:乾刚震动,阳从下升,阳气大动,“故壮”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
虞翻曰:谓四进之五乃得正,故“大者正也”。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正大谓四之五成需。以离日见天,坎月见地,故“天地之情可见”也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
崔觐曰:乾下震上,故曰“雷在天上”。一曰:雷,阳气也。阳至于上卦。能助于天威,大壮之象也。
君子以非礼弗履。
陆绩曰:天尊雷卑,君子见卑乘尊,终必消除,故象以为戒,“非礼不履”。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虞翻曰:趾谓四。征,行也。震足为趾,为征。初得位,四不征之五,故“凶”。坎为孚,谓四上之五成坎,已得应四,故“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虞翻曰:应在乾终,故“其孚穷也”。
九二: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虞翻曰:变得位,故“贞吉”。动体离,故“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
虞翻曰:应在震也。三,阳,君子。小人谓上。上逆,故“用壮”。谓二已变离,离为罔,三乘二,故“君子用罔”。体乾,夕惕,故“贞厉”也。
羝羊触藩,羸其角。
荀爽曰:三与五同功,为兑,故曰“羊”。终始阳位,故曰“羝”。藩,谓四也。三欲触四而危之,四反羸其角。角,谓五也。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侯果曰:藩,谓四也。九四体震,为竹苇,故称“藩”也。三互乾、兑、乾,壮;兑,羊,故曰“羝羊”。四藩未决,三宜勿往,用壮触藩,求应于上,故角被拘羸矣。
案:自三至五,体兑为羊,四既是藩,五为羊角,即“羝羊触藩,羸其角”之象也。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腹。《象》曰:藩决不赢尚往也。
虞翻曰:失位悔也。之五得中,故“贞吉”而“悔亡”矣。体夬象,故“藩决”。震四上处五,则藩毁坏,故“藩决不羸”。坤为大舆、为腹;四之五折坤,故“壮于大舆之腹”。而《象》曰“尚往者”,谓上之五。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虞翻曰:四动成泰。坤为丧也。乾为易。四上之五,兑还属乾。故“丧羊于易”动各得正,而处中和,故“无悔”矣。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案:谓四五阴阳失正。阴阳失正,故曰“位不当”也。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虞翻曰:应在三,故“羝羊触藩”。遂,进也。谓四已之五,体坎。上能变之巽,巽为进退。故“不能退,不能遂”。退则失位,上则乘刚,故“无攸利”。坎为艰,得位应三利上,故“艰则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
虞翻曰:乾善为详,不得三应,故“不详也”。
艰则吉,咎不长也。
虞翻曰:巽为长。动失位,为咎。不变之巽。故“咎不长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
崔觐曰:不可以终壮于阳盛,自取触藩,宜柔进而上行,受兹锡马。
(坤下离上)。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虞翻曰:观四之五。晋,进也。坤为康。康,安也;初动体屯,震为侯,故曰“康侯”。震为马,坤为用,故“用锡马”。艮为多,坤为众,故“繁庶”。离日在上,故“昼日”。三阴在下,故“三接”矣。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
崔觐曰:浑天之义,日从地出,而升于天,故曰“明出地上”。坤,臣道也。日,君德也。臣以功进,君以恩接,是以“顺而丽乎大明”。虽以卦名,晋而五爻为主,故言“柔进而上行”也。
柔进而上行,
蜀才曰:此本观卦。案:九五降四,六四进五,是柔进而上行也。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
荀爽曰:阴进居五,处用事之位。阳中之阴,侯之象也;阴性安静,故曰“康侯”。马,谓四也。五以下,群阴锡四也。坤为众,故曰“蕃庶”矣。
昼日三接也。
侯果曰:康,美也。四为诸侯,五为天子,坤为众,坎为马。天子至明于上,公侯谦顺于下,美其治物有功。故蕃锡车马,一昼三觌也。《采菽》刺幽王侮诸侯诗曰:虽无与之,路车乘马。《大行人职》曰:诸公:三飨,三问,三劳;诸侯:三飨,再问,再劳;子男:三飨、一问、一劳,即天子三接诸侯之礼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郑玄曰:地虽生万物,日出于上,其功乃著,故君子法之,而“以明自昭其德”。
虞翻曰:君子谓观乾。乾为德,坤为自,离为明。乾五动,以离日自照,故“以自昭明德”也。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虞翻曰:晋,进。摧,忧愁也。应在四,故“晋如”。失位,故“摧如”。动得位,故“贞吉”。应离为罔,四坎称孚,坤弱为裕,欲四之五成巽,初受其命,故“无咎”矣。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
虞翻曰:初动震为行。初一称独也。
裕无咎,未受命也。
虞翻曰:五未之巽,故“未受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
虞翻曰:震谓应,在坎上,故“愁如”。得位处中,故“贞吉”也。
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虞翻曰:乾为介福,艮为手,坤为虚,故称“受”。介,大也。谓五已正中,乾为王,坤为母。故“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五动得正中,故二受大福矣。大福,谓马与蕃庶之物是也。
六三:众允,悔亡。
虞翻曰:坤为众。允,信也。土性信,故“众允”。三失正,与上易位,则“悔亡”,故《象》曰“上行也”。此则成小过,小过故有飞鸟之象焉。臼杵之利,见硕鼠出入坎穴,盖取诸此也。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虞翻曰:坎为志。三之上成震,故曰“上行也”。
九四:晋如硕鼠,贞厉。
《九家易》曰:硕鼠,喻贪,谓四也。体离欲升,体坎欲降。游不度渎,不出坎也。飞不上屋,不至上也。缘不极木,不了离也。穴不掩身,五坤薄也。走不先足,外震在下也。五伎皆劣,四爻当之。故曰“晋如硕鼠”也。
《象》曰:硕鼠贞厉,位不当也。
翟元曰:硕鼠昼伏夜行,贪猥无已。谓虽进承五,然潜据下阴,久居不正之地,故有危厉也。
六五:悔亡,矢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荀爽曰:五从坤动而来为离。离者,射也。故曰“矢得”。阴居尊位,故有悔也。以中盛明,光照四海,故“悔亡勿恤,吉无不利”也。
《象》曰:矢得勿恤,往有庆也。
虞翻曰:动之乾乾,为庆也。矢古誓字。誓,信也。勿,无。恤,忧也。五变得正,坎象不见,故“誓得勿恤,往有庆也”。
上九:晋其角,
虞翻曰:五已变之乾,为首。位在首上,称角。故“晋其角”也。
惟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虞翻曰:坤为邑。动成震,而体师象,坎为心。故“维用伐邑”。得位乘五,故“厉吉,无咎”而“贞吝”矣。
《象》曰:惟用伐邑,道未光也。
荀爽曰:阳虽在上,动入冥豫,故道未光也。
《序卦》曰: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
《九家易》曰:日在坤下,其明伤也。言进极当降,复入于地,故曰明夷也。
(离下坤上)。明夷:利艰贞。
虞翻曰:夷,伤也。临二之三而反晋也。明入地中,故伤矣。
利艰贞。
虞翻曰:谓五也。五失位,变出成坎,为艰,故“利艰贞”矣。
郑玄曰:夷,伤也。日出地上,其明乃光。至其入地,明则伤矣,故谓之明夷。日之明伤,犹圣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乱世。抑在下位,则宜自艰,无干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蜀才曰:此本临卦也。
案:夷,灭也。九二升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也。明入地中,则明灭也。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
荀爽曰:明在地下,为坤所蔽,大难之象。大难,文王君臣相事,故言大难也。
文王以之。
虞翻曰:以,用也。三喻文王。大难谓坤。坤为弑父,迷乱荒淫,若纣杀比干。三幽坎中,象文王之拘羑里。震为诸侯,喻从文王者,纣惧出之,故“以蒙大难”,得身全矣。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虞翻曰:箕子,纣诸父。故称内难。五乾天位,今化为坤,箕子之象。坤为晦,箕子正之。出五成坎,体离,重明丽正。坎为志,故“正其志,箕子以之”,而纣奴之矣。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虞翻曰:而,如也。君子谓三。体师象。以坎莅坤。坤为众,为晦,离为明,故“用晦如明”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荀爽曰:火性炎上,离为飞鸟,故曰“于飞”。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阳为君子。三者,阳德成也。日以喻君。不食者,不得食君禄也。阳未居五,阴暗在上。初有明德,耻食其禄,故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也。
有攸往,主人有言。
《九家易》曰:四者初应,众阴在上,为主人也。初欲上居五,则众阴有言。言,谓震也。四五体震,为雷声,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荀爽曰:暗昧在上,有明德者,义不食禄也。
六二:明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九家易》曰:左股谓初,为二所夷也。离为飞鸟,盖取小过之义,鸟飞舒翼而行。夷者,伤也。今初伤,垂翼在下故曰“明夷于左股”矣。九三体坎,坎为马也。二应于五,三与五同功,二以中和应天,应天合众,欲升上三,以壮于五,故曰“用拯马壮,吉”。
案:初为足。二居足上,股也。二互体坎。坎主左方,左股之象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九家易》曰:二欲上三居五,为天子。坎为法律。君有法,则众阴当顺从之矣。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九家易》曰:岁终田猎,名曰狩也。南者,九五大阳之位,故称南也,暗昧道终,三可升上,而猎于五,得据大阳首位,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自暗复明,当以渐次,不可卒正,故曰“不可疾贞”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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