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16/32)-清-李光地
(本文为《御纂周易折中》第 16/32 部分)
本义以二体释卦名义,“始交”,谓震。“难生”,谓坎。
集说朱氏震曰:“震”者,《乾》交于《坤》,一索得之,“刚柔始交”也。坎险难,“刚柔始交而难生”也。
张氏清子曰:《乾》、《坤》之后,一索得震为“始交”,再索得坎为“难生”,而承上接下之辞,所以合震坎之义,而释其为《屯》也。
动乎险中,大亨贞。
本义以二体之德释卦辞,“动”。震之为也。“险”,坎之地也。自此以下,释“元亨利贞”,乃用文王本意。
集说《朱子语类》:问:《本义》云,此以下释“元亨利贞”,用文王本意,何也?曰:《乾》“元亨利贞”,至孔子方作四德说,后人不知,将谓文王作《易》,便作四德说,即非也。如《屯》卦所谓“元亨利贞”者,以其能动虽可以“亨”,而在险则宜守正。
故筮得之者,其占为“大亨”而利于正,初非谓四德也。故孔子释此彖辞,只曰“动乎险中,大亨贞”,是用文王本意释之也。
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本义以二体之象释卦辞。“雷”,震象。“雨”,坎象。“天造”,犹言天运。“草”,杂乱。“昧”,晦冥也。阴阳交而雷雨作,杂乱晦冥,塞乎两间。天下未定,名分未明。
宜立君以统治,而未可遽谓安宁之时也。不取初九爻义者,取义多端,姑举其一也。
程传以云雷二象言之,则“刚柔始交”也。以坎震二体言之,“动乎险中”也。“刚柔始交”,未能通畅则艰屯,故云“难生”。又“动于险中”,为艰屯之义,所谓“大亨”而“贞”者,“雷雨之动满盈”也。阴阳始交,则艰屯未能通畅。及其和洽,则成雷雨满盈于天地之间,生物乃遂。《屯》有“大亨”之道也,所以能“大亨”,由夫“贞”也。
集说孔氏颖达曰:“草”,谓草创。“昧”,谓冥昧。言天造万物于草创之始,如在冥味之时也。于此草昧之时,王者宜建立诸侯,以抚恤万方之物,而不得安居无事。
王氏安石曰:“难生”也,“动乎险中”也,此云雷之时也,故曰云雷《屯》。卒至于“雷雨之动满盈”,然后能免乎险而《屯》难解,“大亨贞”。要《屯》之终而为言也。
《朱子语类》:问:“刚柔始交而难生”,《程传》以云雷之象为“始交”,谓震始交于下,坎始交于中,如何?曰:“刚柔始交”,只指震言。所谓震一索而得男也,此三句各有所指,“刚柔始交而难生”,是以二体释卦名义。“动乎险中大亨贞”,是以二体之德释卦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是以二体之象释卦辞,只如此看甚明,缘后来说者交杂混了,故觉语意重复。
蔡氏清曰:草杂乱则不定矣,故下云天下未定。昧晦冥则不明矣,故下云名分未明。
名分不独谓君臣上下,如父子夫妇昆弟之类皆是也,立君统治者,君臣,人道之纲也。
何氏楷曰:震之未动,坎气为云,云上雷下郁结而未成雨,所以为《屯》。动则云化为雨,雷上雨下,《屯》之郁结者变而为解,而未亨者果“大亨”矣。
案《本义》以“动乎险中”释“大亨贞”,“雷雨之动”以下释“建侯”。《程传》则以“动乎险中”属上句,总释卦名,而以“雷雨之动满盈”一句释“大亨贞”。今观《屯》称云雷,《解》称“雷雨”,则《屯》之时犹未解也。夫子欲明“元亨”之义,故变“云雷”言“雷雨”,以见《屯》之必《解》,则观其动也,而《屯》之“元亨”可知矣。然动者亨之机尔,其酝酿姻媪以满盈其气,又足以见贞固之义,《程传》说可从,故王氏何氏同。
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本义以卦象卦德释卦名,有两义。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本义以卦体释卦辞也。九二以可亨之道,发人之蒙,而又得其时之中,谓如下文所指之事,皆以亨行而当其可也:“志应”者。二刚明,五柔暗,故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其志自相应也。“以刚中”者,以刚而中,故能告而有节也。“渎”,筮者二三,则问者固渎,而告者亦渎矣。“蒙以养正”,乃作圣之功,所以释“利贞”之义也。
程传山下有险,内险不可处,外止莫能进,未知所为,故为昏蒙之义。“蒙亨”,以亨行时中也。蒙之能亨,以亨道行也。所谓亨道时中也。“时”,谓得君之应。“中”,谓处得其中。得中则时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二以刚明之贤处于下,集说《朱子语类》云:“蒙以养正圣功也”,盖言蒙昧之时,先自养教正当了,到那开发时,便有作圣之功。若蒙昧之中,已自不正,他日何由会有圣功。
胡氏炳文曰:《程传》云,亨道即时中也。《本义》谓九二以可亨之道,发人之蒙,而又得其时之中,盖蒙岂无可亨之道,但恐亨之不得乎时之中耳。《本义》谓如下文所指之事,盖谓志未应而遽欲亨之,非时中也。再三渎而亦告之,非时中也。蒙宜养正,过此而后养之,非时中也。
俞氏琰曰:圣者无所不通之谓,“童蒙”之时,便当以正道涵养其正性,是乃作圣之功也。古之人,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大人之所以为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而已。
童蒙之时,情窦未开,天真未散,粹然一出于正,所谓赤子之心是也。涵养正性,全在“童蒙”之时。若“童蒙”之时,无所养而失其正,则他日欲望其作圣,不可得矣。
林氏希元曰:养蒙发蒙原非二事,对前日之蒙言,则曰发,对后日之作圣言,则曰养利贞之语。实《蒙》上文,加《咸》、《恒》“利贞”之例,非发蒙之后,又别出养蒙之义也。
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本义此以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需”之义,须也。以险在于前,未可遽进,故需待而行也。以《乾》之刚健,而能需待不轻动,故不陷于险,其义不至于困穷也。刚健之人,其动必躁,乃能需待而动,处之至善者也。故夫子赞之云“其义不困穷矣”。
集说王氏申子曰:“需”者,坎险在前,须而后进也。唯刚则内,有所主,故能需。唯健则动不可御,故能济。
蔡氏清曰:以刚遇险,而不遽进以陷于险者,盖阴柔不能宁耐,乾刚则沈毅不苟,而能宁耐,所谓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本义以卦体及两象释卦辞。
程传五以刚实居中,为孚之象,而得其所需,亦为“有孚”之义。以乾刚而至诚,故其德光明而能亨通,得贞正而吉也。所以能然者,以居天位而得正中也。居大位,指集说谷氏家杰曰:此卦合坎乾成《需》。唯乾易而知险,故曰“刚健”,曰“正中”。
见有天德者,能需也。
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本义以璞德释卦名义。
程传《讼》之为卦,上刚下险,险而又健也。又为险健相接,内险外健,皆所以为《讼》也。若健而不险,不生讼也。险而不健,不能讼也,险而又健,是以《讼》也。
集说毛氏璞曰:上刚下险,以彼此言之。险而健,以一人言之。
讼,有孚窒惕中吉,则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咸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本义以卦变卦体卦象释卦辞。
程传《讼》之道固如是,又据卦才而言,九二以刚自外来而成《讼》,则二乃《讼》之主也。以刚处中,中实之象,故为“有孚”,处《讼》之时,虽有孚信,亦必艰阻窒塞而有惕惧,不窒则不成讼矣。又居险陷之中,亦为窒塞惕惧之义。二以阳刚自外来而得中,为以刚来讼而不过之义,是以吉也。卦有更取成卦之由为义者,此是也。卦义不取成卦之由,则更不言所变之爻也。据卦辞,二乃善也。而爻中不见其善,盖卦辞取其有孚得中而言,乃善也。爻则以自下讼上为义,所取不同也。讼非善事,不得已也。安可终极其事,极意于其事,则“凶”矣,故曰“不可成也”。“成”,谓穷尽其事也。“讼”者,求辩其是非也。辩之当,乃中正也,故“利见大人”。以所尚者中正也,听者非其人,则或不得其中正也。中正大人,九五是也。与人讼者,必处其身于安平之地。若蹈危险,则陷其身矣。乃“入于深渊”也。卦中有中正险陷之象。
集说孔氏颖达曰:“刚来而得中”,辅嗣必以为九二者,凡上下二象,在于下象者则称来。故《贲》卦云“柔来而文刚”,是离下艮上而称柔来。今此云“刚来而得中”,故知九二也。且凡云来者,皆据异类而来。九二在二阴之中,故称“来”。若于爻辞之中,亦有从下卦向上卦称“来”也。故《需》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来”,谓下卦三阳。
然《需》上六阴爻,阳来诣之,亦是非类而称来也。
刘氏牧曰:“刚来”,谓二也,性本刚,好胜而讼也。来居柔,能屈其性也。处中位,不失中道也。
王氏安石曰:彖言乎其才也,《讼》“有孚窒惕中吉”,此言九二之才也。“终凶”,此言上九之才也。“利见大人”,言九五之才也。“不利涉大川”,言一卦之才也。
蔡氏清曰:“讼不可成”,以理言之,扬人之恶也,烦上之听也,损己之德也,增俗之偷也。又人己之间,俱废其业,虽得不偿失也,此岂君子之所乐成者哉!谓之“不可成”,见其宜惕中也。
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本义此以卦体释师贞之义。“以”,谓能左右之也。一阳在下之中,而五阴皆为所以也。能以众正,则王者之师矣。
程传能使众人皆正,可以王天下矣。得众心服从而归正,王道止于是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本义又以卦体卦德释“丈人吉无咎”之义。”刚中”,谓九二。“应”,谓六五应之。
“行险”,谓行危道。“顷”,谓顺人心。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毒”,害也。师旅之兴,不无害于天下,然以其有是才德,是以民悦而从之也。
程传言二也。以刚处中,刚而得中道也。六五之君为正应,信任之专也。虽“行险”道,而以顺动,所谓义兵,王者之师也。上顺下险,“行险而顺也”。师旅之兴,不无伤财害人,毒害天下,然而民心从之者,以其义动也。古者东征西怨,民心从也。如是故“吉”而无咎,“吉”,谓必克。“无咎”谓合义,“又何咎矣”,其义故“元咎”也。
集说游氏酢曰:用师之道,将以正天下之不正也,故师谓之征。己则不正,其能正人乎。“刚中而应”,任将之道也。“行险而顺”,兴师之义也。仰顺乎天,无违天以干时。俯顺乎人,无咈人以从欲。兴师之顺如此,故能以众正。以众正之,则人皆知其欲正己而已,天下孰不趋于正哉!
胡氏炳文曰:“毒”之一字,见得王者之师,不得已而用之。如毒药之攻病,非有沈疴坚症,不轻用也,其指深矣。
比,吉也。
本义此三字疑衍文。
比,辅也,下顺从也。
本义此以卦体释卦名义。
程传“比吉也”,比者吉之道也。物相亲比,乃吉道也。“比辅也”,释比之义,比者相亲辅也,下顺从也。解卦所以为比也。五以阳居尊位,群下顺从以亲辅之,所以为《比》也。
集说孔氏颖达曰:“比吉也”者,言相亲比而得吉也。“比辅也”者,释比所以得吉。“下顺从”者,谓从阴顺从九五也。
《朱子语类》云:“比吉也”,也字羡,当云“比吉”,比辅也,下顺从也。“比辅也”,解“比”字。“下顺从也”,解“吉”字。
杨氏启新曰:“下顺从”以卦体言,实则兼上下众阴,不曰上下而曰下者,以九五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本义亦以卦体释卦辞。“刚中”,谓五。“上下”,谓五阴。
程传推“原筮”决相比之道,得“元永贞”而后可以“无咎”。所谓“元永贞”,如五是也。以阳刚居中正,尽比道之善者也。以阳刚当尊位为君德,“元”也。居中得正,能永而“贞”也。卦辞本泛言《比》道。《彖》言“元永贞”者,九五以刚处中正是也。人之生,不能保其安宁,方且来求附比。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宁。君不能独立,故保民以为安。不宁而来比者,上下相应也。以圣人之公言之,固至诚求天下之比,以安民也。以后王之私言之,不求下民之附,则危亡至矣。故上下之志,必相应也。在卦言之,上下群阴比于五,五比其众,乃上下应也。众必相比,而后能遂其生。天地之间,未有不相亲比而能遂者也。若相从之志,不疾而后,则不能成比,虽夫亦凶矣。无所亲比,困屈以致凶,穷之道也。
集说胡氏炳文曰:凡“应”字,多谓刚柔两爻相应,此则谓上下五阴应乎五之刚,又一例也。《师》、《比》皆一阳五阴,《师》之应,谓五应二,将之任专也。《比》之应,则谓上下应五,君之分严也。
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本义以卦体释卦名义,“柔得位”,指六居四。“上下”,谓五阳。
程传言成卦之义也。以阴居四,又处上位,“柔得位”也。上下五阳皆应之,为所畜也。以一阴而畜五阳。能系而不能固,是以为《小畜》也。彖解成卦之义,而加“曰”字者,皆重卦名文势当然,单名卦唯革有曰字,亦文势然也。
集说胡氏瑗曰:《小畜》卦有二义,六四以一阴得位,体无二阴以分其应,故上下五阳皆应之,是小者能畜矣。三阳在下而并进,四以一阴独当其路,是小有所畜也。
此二义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本义以卦德卦体而言,阳犹可亨也。
程传以卦才言也,内健而外巽,健而能巽也。二五居中,“刚中”也。阳性上进下复乾体,志在于行也。刚居中,为刚而得中,又为中刚,言畜阳则以柔巽,言能亨则由刚中。以成卦之义言,则为阴畜阳。以卦才言,则阳为刚中。才如是,故畜虽小而能亨也。
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本义“尚往”,言畜之未极其气犹上进也。
程传畜道不能成大,如“密云”而不成雨。阴阳交而和则相固而成雨,二气不和,集说王氏逢曰:四以阴盛,有“密云”之象。以柔止健,不能固阳,足以不雨,西郊阴地臣之类也。
杨氏时曰:卦五阳而一阴,则一阴为之主。四以阴居阴,“柔得位”也,为一卦之主,而上下应之,以阴畜阳也。阳大而阴小,小者畜也。此以六四一爻言之也,合一卦之才,则三阳健而进,一阴体巽而上行,九五刚得中,与之合志,则志行矣,是以亨也。
项氏安世曰:阴阳之理,畜极则亨。畜之小者,虽未遽亨,及其成也,终有亨理。
以六爻言之,一柔得位,五阳应之。能系其情,未能全制之也,故为《小畜》。以二卦言之,健而能巽,不激不亢,其势必通。二五皆刚中,同心同德,其志必行,故有亨理,凡阴闭之极,则阳气蒸而成雨。“密云不雨”者,阴方上往,未至于极也。“自我西郊”者,方起于此,未至于彼也。此皆言所畜之小,然谓之“尚往”,则非不住,谓之未行。
则非不行,亨固在其中矣。此于人事为以臣畜君,终当感悟之象。
蔡氏清曰:“本义”“其气犹上进”也,当以既雨既处来照看。此句全就云雨说,不然,用不得气字。
履,柔履刚也。
本义以二体释卦名义。
集说王氏申子曰,《履》以六三成卦,三之象下迫于二阳之进,上蹑乎三阳之刚。
胡氏炳文曰:《本义》谓二体,见得是以兑体之柔,履乾体之刚,非指六三以柔而履刚也。
案王氏胡氏二说不同,然当兼用,其义乃备。
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本义以卦德释彖辞。
程传兑以阴柔履藉乾之阳刚,柔履刚也。兑以说顺应乎乾刚而履藉之,下顺乎上,阴承乎阳,天下之正理也。所履如此,至顺至当。虽“履虎尾”,亦不见伤害。以此履行,其“亨”可知。
集说游氏酢曰:卦以一柔进退履众刚,故有“履虎尾”之象。然而“不咥人亨”者,说而应乎乾故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君子之所履,苟在于是,则虽暴人之前无虞矣。
项氏安世曰:以兑说而“应乎乾”,则所行无忤。履虽危而不伤,庄周曰:虎媚养己者顺也,唯柔顺而说,则“履虎尾”而“不咥人”,且有能“亨”之理。
胡氏炳文曰:说而应乎乾,亦是以下体之兑,应上体之乾。若《蒙》曰“志应”,《师》曰“刚中而应”,是刚柔两爻自相应。《比》、《小畜》上下应,是一爻为主,而众爻应之。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程传九五以阳刚中正,尊“履帝位”,苟无疚病,得履道之至善光明者也,“疚”谓疵病,夹履是也。“光明”,德盛而辉光也。
集说张氏浚曰:九五履乾正位,曰“刚中正”,刚健不息,体大中至正之道,以君临天下,“履帝位而不疚”也。君临天下者!其可危为大。盖人君以一身抚驭海内,使所履一不正,而蹈于非礼,则政令纪纲弛于上,谗贼寇攘起子下。穆王命君牙曰:心之忧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是也。
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程传“小往大来”,阴往而阳来也,则是天地阴阳之气相交,而万物得遂其通泰也。在人则上下之情交通,而其志意同也。阳来居内,阴往居外,阳进而阴退也。乾健在内,坤顺在外,为“内健而外顺”,君子之道也。君子在内,小人在外,是“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所以为《泰》也。既取阴阳交和,又取“君子道长”,阴阳交和,乃君子之道长也。
集说孔氏颖达曰:所以得名为《泰》者,由天地气交,而生养万物,物得大通,故云《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以人事象天地之交也。“内阳”“外阴”据其象,“内健”“外顺”明其性,此就卦爻释“小往大来吉亨”也。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更就人事之中,释“小往大来吉亨”也。
项氏安世曰:《泰》、《否》、《彖》皆具三义。第一段,以重卦上下为义,子阴阳二气,无所抑扬,但贵其交而已。第二段,以卦体内外为义,虽在内在外,各得其所,要是重内轻外,则已于阴阳有所抑扬矣。第三段,以六爻消长为义,至此则全是好阳而恶阴,以阳长阴消为福,则不止于抑扬而已。《否彖》依此推之,大抵诸卦皆然。如《小畜》之《彖》,“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是统论六爻五阳一阴也。“健而巽”,却以两卦言之。“刚中而志行”,又以九二九五两爻言之。故《彖》之义无所不备,不可以一说通也。
邱氏富国曰:天地之形不可交而以气交,气交而物通者,天地之《泰》也。上下之分不可交而以心交,心交而志同者,人事之《泰》也。阴阳以气言,健顺以德言,君子小人以类言,“内外”,释“往来”之义。阴阳健顺君子小人,释“小大”之义。
王氏应瞵曰: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乔氏中和曰:有阳必有阴,有君子必有小人。必欲绝而去之,有是哉!善养身者,化痰邪为气血。善治国者,化盔贼为良民而已矣。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
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集说胡氏瑗曰;内柔而外刚者,小人之体也。语曰:色厉而内荏,外有严厉之色,内有柔荏之心,此所以反君子之道也。
李氏过曰:“否泰反其类”,故《否》之辞皆与《泰》反。
吴氏绮曰:六十四卦,独《乾》、《坤》、《泰》、《否》四卦言阴阳。乾坤,阴阳也。
唯《泰》、《否》二卦,内外皆得乾坤之全体,故亦以阴阳言也。
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本义以卦体释卦名义。“柔”,谓六二,“乾”,谓九五。
程传言成卦之义。“柔得位”,谓二以阴居阴,得其正位也。五中正而二以中正应之,“得中而应乎乾”也。五刚健中正,而二以柔顺中正应之,各得其正,其德同也,故为《同人》。五,乾之主,故云“应乎乾”。象取天火之象,而《彖》专以二言。
集说项氏安世曰:同人以一柔为主,徒柔不能以同乎人也,必以天德行之,故虽“得位得中”,而必“应乎乾”,乃可谓之《同人》。至于“利涉大川”,则又曰此“乾行也”,明非柔之所能辨也。凡封之以柔为主者皆然,《履》之六三,不能以自亨也,必曰“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小畜》之六四,不能以自亨也,必曰“刚中而志行乃亨”。《大有》之六五,不能以自亨也,必曰“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凡此皆柔为卦主。而其济也必称乾焉,此乾之所以为大与。
案《传》义皆以乾为专指九五,然若专指二五之应,恐不得谓之“同人于野”矣。
盖乾者阳爻之通称,一阴虚中,与五阳相应,此卦所以为《同人》也。不言上下应者,盖阴阳居上体而为卦主,则可言上下应,如《比》如《小畜》如《大有》是也。若在下体,则但言应而已,《蒙》、《师》、《履》及此卦是也。
同人曰。
本义衍文。
程传此三字羡文。
集说孔氏颖达曰:称“同人曰”,犹言同人卦曰也。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本义以卦穗卦体释卦辞,通天下之志,乃为大同。不然,则是私情之合而已,何以致“亨”而“利涉”哉!
程传至诚无私,可以蹈险难者,乾之行也。无私,天德也。又以二体言其义有文明之德而刚健,以中正之道相应,乃君子之正道也。天下之志万殊,理则一也。君子明案上专以“乾行”释“于野”“涉川”者,但取刚健无私之义也。下释“利贞”,则兼取明健中正之义,盖健德但主于无私而已。必也有文明在于先,而所知无不明。有中正在于后,而所与无不当。然后可以尽无私之义,而为君子之贞也。
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本义以卦体释卦名义,“柔”谓六五,“上下”谓五阳。
程传言卦之所以为《大有》也。五以阴居君位,“柔得尊位”也。处中,得“大中”之道也。为诸阳所宗,“上下应之”也。夫居尊执柔,固众之所归也。而又有虚中文明大中之德,故上下同志应之,所以为《大有》也。
集说苏氏轼曰:谓五也,大者皆见有于五,故曰《大有》。
郭氏忠孝曰:“柔得尊位大中”,谦以居之,不自满假者也。以一柔而应五刚,所谓所宝唯贤,光天之下,万邦黎献,共唯帝臣。不如是,不足以为尚贤也。
杨氏万里曰:《同人》、《大有》,一柔五刚均也。柔在下者,曰“得位”,曰“得中”。
曰“应乎乾”,而为《同人》,我同乎彼之辞也。柔在上者,曰“尊位”,曰“大中”,曰“上下应”,而为《大有》,我有其大之辞也。
项氏安世曰:一阴在下,势不足以有众,能推所有以同乎人者也,故名曰《同人》。
一阴在上,人同乎我,为我所有者也,故名曰《大有》。《彖》于《同人》曰“应乎乾”,明我应之也。于《大有》曰“上下应之”,明人应我也。《履》卦柔在下,亦曰“应乎乾”。
《小畜》柔在上,亦曰“上下应之”。此可以推卦例矣。
胡氏炳文曰:或曰:《小畜》亦五阳一阴之卦,主巽之一阴,则曰“小”。此主离之一阴,则曰“大”,何也?曰巽之一阴在四,欲畜上下五阳,其势逆而难。离之一阴在五,而有上下五阳,其势顺而易。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本义以卦德卦体释卦辞。应天,指六五也。
程传卦之德,内“刚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应于乾之九二。五之性柔顺而明,能顺应乎二。二,乾之主也,是应乎乾也。顺应乾行,顺乎天时也,故曰“应乎天而时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云: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此不识卦义,离乾成《大有》之义,非《大有》之义,便有“元亨”。
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与不能亨者有矣。诸卦具“元亨利贞”,则《彖》皆释为“大亨”,恐疑与《乾》、《坤》同也。不兼“利贞”,则释为“元亨”,尽元义也。
“元”有大善之义,有“元亨”者四卦,《大有》、《蛊》、《升》、《鼎》也。唯《升》之《彖》误随它卦作大亨。曰:诸卦之元与乾不同,何也?曰:元之在乾,为元始之义,为“首出庶物”之义。它卦则不能有此义,为善为大而已,曰元之为大可矣。为善,何集说王氏弼曰:德应于天,则行不失时矣。“刚健”不滞,“文明”不犯,应天则大,时行无违,是以“元亨”。
项氏安世曰:《同人》、《大有》两卦,皆以离之中爻为主,而以乾为应者也。《同人》离在下,以德为主,故曰“应乎乾”者,应其德也。《大有》离在上,以位为主,故曰“应乎天而时行”者,应其命也。《履》兑在下,曰“应乎乾”。《大畜》艮在上,曰“应乎天”,亦卦例也。
案卦辞未有不根卦名而系者,况柔中居尊,能有众阳,是虚心下贤之君,而众君子皆为之用,其亨孰大于是哉!《彖传》又推卦德卦体以尽其緼,其实皆不出乎卦名之中也。《程传》谓卦名未足以致“元亨”,由卦才而得“元亨”者,恐非《易》之通例。
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本义言《谦》之必“亨”。
程传济当为际,此明《谦》而能“亨”之义。天之道,以其气下际,故能化育万物,其道光明,“下际”,谓下交也。地之道,以其处卑,所以其气上行交于天,皆以卑降而“亨”也。
集说项氏安世曰:“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此以卦体释卦辞也。九三乾也,降在下卦,是“下济而光明”也。坤地道,处势至卑,而升在上卦,是“卑而上行”也。“下济”与“卑”,皆释“谦”字。“光明”与“上行”,皆释“亨”字。自人事言之,尊者行之则有光,即“天道下济而光明”也。卑者行之则不可逾,即“地道卑而上行”也。始虽谦下,终必高明,是有终也。自天道亏盈以下,皆极言《谦》之必有后福。质之于天地神人之心,以明有终之义也。
邱氏富国曰:凡卦以一阳为主者,《彖传》皆以刚言,《复》曰“刚反”,《豫》曰“刚应”,《师》、《比》曰“刚中”,《剥》曰“变刚”。《谦》主九三,而《彖》不言刚者,《谦》无用于刚也。用刚则不能谦矣,三有刚而不用,此其所以为《谦》也。
蔡氏渊曰:“下济而光明”,艮也。艮有光明之象,故《艮》之《彖》曰“其道光明”,谓艮阳止乎上,阴不得而掩之,故“光明”。“卑而上行”,坤也。
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本义“变”,谓倾坏。“流”,谓聚而归之。人能谦,则其居尊者,其德愈光,其居卑者,人亦莫能过,此君子所以“有终”也。
程传以天行而言,盈者则亏,谦者则益,日月阴阳是也。以地势而言,盈满者倾变而反陷,卑下者流注而益增也。“鬼神”,谓造化之迹。盈满者福害之,谦损者福祐之。
集说崔氏憬曰:若日中则昃,月满则亏,损有余以补不足,天之道也。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是以“变盈而流谦”,地之道也,朱门之家,鬼瞰其室,黍稷非馨,明德唯馨,是其义矣。满招损,谦受益,人之道也。
刘氏牧曰:降卑接下,名誉益隆,故其道光显。辞貌卑逊,而志行刚正,故虽卑退而“不可逾”。
《朱子语类》云:天道是就寒暑往来上说,地道是就地形高下上说。鬼神言害福,是有些造化之柄,各自主一事而言耳。
问《谦》之为义,不知天地人鬼,何以皆好尚之。曰:太极中本无物,若事业功劳,于我何有。观天地生万物而不言所利,可见矣。
又云,“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以尊而行谦,则其道光。以卑而行谦,则其德不可逾。尊对卑言,伊川以谦对卑说非是,圣人九卦引此一句,看来大纲说。
蔡氏清曰:如日设而升,中而昃,月晦而弦,盈而蚀之类,天非有意于亏之益之也。
若论至无心处则虽人道,恶盈好谦,初亦何容心于好恶哉!在我者有以感召其好恶耳,可不慎哉!
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
本义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刚应”,谓四为群阴以应,刚得众应也。“志行”谓阳志上行,动而上下顺从,其志得行也。“顺以动豫”,震动而坤顺,为动而顺理,顺理而动,又为动而众顺,所以《豫》也。
集说胡氏炳文曰:建万国,聚大众,非顺理而动,使人心皆和乐而从,不可也,故二者皆系之豫。
案《彖传》中凡称卦德。皆先内而后外,而其文义又各不同。其曰“而”者,两字并重。如《讼》之“险而健”,既险又健也。《小畜》之“健而巽”,既健又巽也。《大有》“刚健而文明”,既刚健而又文明也。其曰“以”者,则重在上一字。如《同人》“文明以健”,重在“文明”字。此卦“顺以动”,重在“顺”字。其或以下一字为重者,则又变其文法,《复》卦“动而以顺行”之类。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
本义以卦德释卦辞。
程传以“豫顺而动”,则天地如之而弗违。况“建侯行师”,岂有不顺乎?天地之道,万物之理,唯至顺而已。大人所以先天后天而不违者,亦顺乎理而已。
集说吴氏曰慎曰:“顺以动”,所谓行其所无事也。“天地如之”,犹云“天且弗违”。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本义极言之而赞其大也。
程传复详言顺动之道。天地之运,以其顺动,所以日月之度不过差,四时之行不愆忒。圣人以顺动,故经正而民兴于善,刑罚清简而万民服也。既言《豫》顺之道矣,然其旨味渊永,言尽而意有余也。故复赞之云,《豫》之“时义大矣哉”!欲人研味其理,优柔涵泳而识之也。“时义”,谓《豫》之时义。诸卦之时与义用大者,皆赞其“大矣哉”。
《豫》以下十一卦是也,《豫》、《遯》、《姤》、《旅》言时义,《坎》、《睽》、《蹇》言时用,《颐》、《大过》、《解》、《革》言时,各以其大者也。
集说项氏安世曰:《豫》、《随》、《遯》、《姤》、《旅》,皆若浅事而有深意,故曰“时义大矣哉”!欲人之思之也。《坎》、《睽》、《蹇》,皆非美事,而圣人有时而用之,故曰“时用人矣哉”!欲人之别之也。《颐》、《大过》、《解》,《革》,皆大事大变也,故曰“时大矣哉”!欲人之谨之也。
吴氏澄曰:专言“时”者,重在”时字”,“时义”重在义字,“时用”重在用字。
蔡氏清曰;“时”之一字,贯六十四卦皆有,不止《豫》等诸卦耳。有时则有义,有义则有用。单言时,则义与用在其中矣。言义未尝无用,言用未尝无义,各就所切而言。
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本义以卦变卦德释卦名义。
集说孔氏颖达曰:“刚”,谓震也。“柔”,谓兑也。震处兑下,是“刚来”“下柔”。
震动而兑说。既能下人,动则喜说,所以物皆随从也。
胡氏瑗曰:震以动,其性刚。兑以说,其性柔。今震在兑下,是“刚来”而下于柔也。犹圣贤君子。以至刚之德,至尊之位,至贵之势,接于臣而下于民。故赏罚号令一出于上,则民皆说而随于下也。
王氏逢曰:上能下下,下之。所以随上。贵能下贱,贱之所以随贵。《随》之义,刚下柔也。
王氏宗传曰:阳刚非在下之物也,今也得《随》之义,来下于阴柔,则是能以上下下,以贵下贱者也,物安得不随之乎?动而说,此有所动,而彼无不说之谓也。彼无不说,则亦无不随矣。或曰:易家以《随》自《否》来,《蛊》自《泰》来,其义如何?曰:非也。乾坤重而为《泰》、《否》,故《随》、《蛊》无自《泰》、《否》而来之理。世儒惑于卦变,殊不知“八卦成列,因而重之”,而内外上下往来之义,已备乎其中。自八卦既重之后,又焉有所谓内外上下往来之义乎!
蒋氏悌生曰:《程传》谓说而动,动而说,皆《随》之义。《朱于语录》云:但当言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
本义王肃本“时”作“之”,今当从之。释卦辞,言能如是,则天下之所从也。
程传卦所以为随,以“刚来而下柔,动而说”也。谓《乾》之上九,来居《坤》之下。《坤》之初六,往居《乾》之上。以阳刚来下于阴柔,是以上下下,以贵下贱,能如是,物之所说随也。又下动而上说,动而可说也,所以随也。如是则可“大亨”而得正,能大亨而得正,则为“无咎”。不能“亨”,不得正,则非可随之道,岂能使天下随之乎?天下所随者时也,故云“天下随时”。
集说孔氏颖达曰:大亨贞正,无有咎害,而天下随之。以正道相随,故随之者广。
若不以“大亨贞无咎”,而以邪僻相随,则天下不从也。
乔氏中和曰:刚下柔而阳随阴。以我随物,则物自随我,而动罔不说,此大亨之正道也。人同此心,天下有不随之者哉!
随时之义大矣哉。
本义王肃本“时”字在“之”字下,今当从之。
程传君子之道,随时而动,从宜适变,“不可为典要”。非造道之深,知几能权者,不能与于此也,故赞之曰“随时之义大矣哉”!凡赞之者欲人知其义之大,玩而识之也。
此赞《随》时之义大,与《豫》等诸卦不同,诸卦“时”与“义”是两事。
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本义以卦体卦变卦德释卦名义,盖如此则积弊而至于蛊矣。
程传以卦变及二体之义而言,“刚上而柔下”,谓《乾》之初九,上而为上九,《坤》之上六,下而为初六也。阳刚,尊而在上者也,今往居于上。阴柔,卑而在下者也,今来居于下。男虽少而居上,女虽长而在下,尊卑得正,上下顺理,治蛊之道也。由刚之上,柔之下,变而为艮巽。艮,止也。巽,顺也,下巽而上止,止于巽顺也,以巽顺之道治蛊,是以“元亨”也。
集说集氏曰:“巽而止”者,巽而不为,因循至坏者也。
《朱子语类》云:“刚上”“柔下”,“巽而止”,此是言致蛊之由,非治蛊之道。
又云:龟山说“巽而止”乃治蛊之道,言当柔顺而止,不可坚正,非唯不成道理,且非易彖文义,巽而止蛊,犹顺以动豫,动而说随,皆言卦义。
俞氏琰曰:巽固进退不决,苟非艮之止,亦未至于蛊,唯其巽而止,所以《蛊》也。
巽则无奋迅之志,止则无健行之才,于是事事因循。苟且积弊,而至于蛊,故曰“巽而止蛊”。盖以卦德言致蛊之由,非饬蛊之道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本义释卦辞,治蛊至于“元亨”,则乱而复泊之象也。乱之终,治之始,天运然也。
程传治蛊之道,如卦之才,则“元亨”而天下治矣。夫治乱者,苟能使尊卑上下之义正,在下者巽顺,在上者能止齐安定之,事皆止于顺,则何蛊之不治也,其道大善而亨也,如此则天下治矣。方天下坏乱之际,宜涉艰险以往而济之,是往有所事也。夫有始则必有终,既终则必有始,天之道也。圣人知终始之道,故能原始而究其所以然。
要终而备其将然,“先甲”“后甲”而为之虑,所以能治蛊而致“元亨”也。
集说杨氏万里曰:蛊,坏矣。而曰“元亨而天下治”,何也?盖乱为治根,《蛊》为饬源,虽然乱不自治,蛊不自饬,不植不立,不振不起,故利于济大难,“往有事”也。
《朱子语类》云:“蛊元亨而天下治”,言《蛊》之时如此,必须是大善亨通而后天下治。
胡氏炳文曰:“诸卦皆言往有功,《蛊》独曰“往有事”。蛊者事也,事虽已治,不可以无事视之也。前事过中而将坏,即当为自新之图,后事方始而尚新,即当致丁宁之意。乱之极而治之始,虽天运然也,亦人事致然也。
龚氏焕曰:《蛊》卦辞言“先甲”“后甲”,《巽》卦辞言“先庚”“后庚”。事坏而至蛊,则当复始。甲者事之始,故《蛊彖传》以“先甲”“后甲”,为终则有始地。事久而有弊,不可以不更。庚者事之变,故《巽》爻辞以“先庚”“后庚”为无初有终也。
夫事之坏而新之,是谓“终则有始”。事之弊而革之,是谓无初有终。终则有始,如创业之君,新一代之法度也。无初有终,如中兴之主,革前朝之弊事也。
俞氏琰曰:“往有事”者,当蛊坏之时,宜涉艰险而往有攸济,不可处之于无事之域也。文子云:流水之不腐,以其逝故也。户枢之不蠹,以其运故也。大抵器欲常用,久不用则蠹生。体欲常动,久不动则病生。《蛊》之时,止而不动,则天下之事,终于蛊而已矣,故勉之使往,不宜坐视其弊而弗救也。
临,刚浸而长。
本义以卦体释卦名。
集说王氏应麟曰:《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遯》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遯》,而长为《否》。
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张氏清子曰:自《复》一阳生,积而至《临》,则二阳长矣,故曰“刚浸而长”。《遯》者《临》之反也,《临彖》曰“刚浸而长”,《遯彖》不曰“柔浸而长”,而止曰“小利贞浸而长”,《易》不为小人谋也。
说而顺,刚中而应。
案“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皆释卦名也。盖“刚浸而长”,则阳道方亨。
有说顺之德,则人心和附。刚中得应,则上下交叫志同:此其所以德洋及于天下,而足以有《临》也。此亦如《泰》之取义,兼交《泰》与消长两意,见正道之盛大。故夫子释之曰“临者大也”。若但以“临”为陵逼小人之义,则于卦爻之辞多有所难通者。
大亨以正,天之道也本义当刚长之时,又有此善,故其占如此也。
程传浸,渐也。二阳长于下而渐进也。下兑,上坤,和说而顺也,刚得中道而有应助,是以能大亨而得正,合天之道,刚正而和顺,“天之道也”。化育之功所以不息者,刚正和顺而已。以此临人临事临天下,莫不大亨而得正也。兑为说,说乃和也,《夬彖》云“决而和”。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本义言虽天运之当然,然君子宜知所戒。
程传《临》二阳生,阳方渐盛之时,故圣人为之戒云。阳虽方长、然“至于八月”,则消而凶矣。八月,谓阳生之八月。阳始生于《复》,自《复》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二阴长而阳消矣,故云“消不久”也。在阴阳之气言之,则消长如循环,不可易也。以人事言之,则阳为君子,阴为小人,方君子道长之时。圣人为之诫,使知极则有凶之理而虞备之,常不至于满极,则无凶也。
集说孔氏颖达曰:阳长之卦,每卦皆应“八月有凶”。但此卦名《临》,是盛大之义,故于此卦特戒之耳。若以类言之,则阳长之卦,至其终末皆有凶也。
陆氏振奇曰:日阳象,月阴象。八,少阴之数。七,少阳之数。故言阴来之期曰“八月”,言阳来之期曰“七日”。
案“八月”“七日”,说者多凿。陆氏之说,最为得之。盖阳数穷于九,则退而生少阴之八,阴数穷于六,则进而生少阳之七,七八者阴阳始生之数也。若拘拘于卦气月候之配,则《震》、《既济》之“七日”,与夫三日三年十年之类,皆多不可通者矣。
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本义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
程传五居尊位,以刚阳中正之德,为下所观,其德甚大,故曰“大观在上”。下坤而上巽,是能顺而巽也,五居中正,以巽顺中正之德,为观于天下也。
集说赵氏彦肃曰:“大观在上”,统谓二阳,“中正以观天下”,独举九五。
杨氏启新曰:顺以宅心,尧舜之温恭克让,文王之徽柔懿恭是也。巽以制事,通人情,酌物理,随物付物,因时制宜者也,“巽,德之制也”,非巽何以使万事各得其宜。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程传为《观》之道,严敬如始盅之时,则下民至诚瞻仰而从化也。“不荐”,谓不使诚意少散也。
集说虞氏翻曰:“孚”,信。“盥”,有威容貌。容止可观,进退可度,则下观其德而顺其化。《诗》曰:“颙颙卬卬,如圭如璋。”君德之义也。
朱氏震曰:祭之初,迎尸入庙,天子涚乎而后酌酒,涚谓之盥。酌酒献尸,尸得之灌地而祭,谓之祼。祼之后,三献而荐腥,五献而荐熟,谓之荐。“盥”者,未祼之时,精神专一,诚意未散,不言之信,发而为敬顺之貌。“颙”,颙如也,故下观而化,莫不有敬顺之心也。
王氏中子曰:观示天下之道,其诚意精一。常如始盥之时,则观感之下,莫不从化,盖有不动而敬不言而信之妙。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本义极言《观》之道也。“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也。神道设教,圣人之所以为观也。
程传天道至神,故曰“神道”。观天之运行,四时无有差忒,则见其神妙。圣人见天道之神,体神道以设教,故天下莫不服也。夫天道至神,故运行四时,化育万物,无有差忒。至神之道,莫可名言。唯圣人默契,体其妙用,设为政教,故天下之人,涵泳其德而不知其功,鼓舞其化而莫测其用,自然仰观而戴服,故曰“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集说虞氏翻曰:圣人“退藏于密”“以神明其德”,故“设教而天下服矣”。
王氏弼曰:统说《观》之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神则无形者也,不见天之使四时,而“四时不忒”。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
杨氏时曰:古人听以交神而接人,其道一主于诚,故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幽明本无二理,故所以感之者一。圣人”以神道设教”,所谓“神道”,诚意而已。诚意,天德也。
《朱子语类》云;圣人以“神道设教”,即是“盥而不荐”之义。
又云;天之神道,只是自然运行底道理,四时自然不忒,圣人神道,亦是有教人自然观感处。
吴氏澄曰:常人以言设教,则有声音。以身设教,则有形迹。圣人妙天道于不测,其应捷如影响,盖所存者神,故所过者化也。
杨氏启新曰:圣人设教,诚于此,动于彼。不显之德。笃恭之妙,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者同一机,而其动物之妙,不变之感,有非人所能测者,故曰“神道设教”。
颐中有物,曰噬嗑。
本义以卦体释卦名义。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本义又以卦名卦体卦德二象卦变释卦辞。
程传“颐中有物”,故为“噬嗑”。有物间于颐中则为害,噬而嗑之,则其害亡,乃亨通也,故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以卦才言也。刚爻与柔爻相间,刚柔分而不相杂,为明辩之象。明辨,察狱之本也,动而明,下震上离,其动而明也。“雷电合而章”,雷震而电耀,相须并见,“合而章”也。照与威并行,用狱之道也。能照则无所隐情,有威则莫敢不畏。上既以二象言其动而明,故复言威照并用之意。六五以柔居中,为用“柔得中”之义。“上行”,谓居尊位。“虽不当位”,谓以柔居五为不当。而“利”于“用狱”者,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宽纵。
五为用狱之主,以柔处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以柔居刚为“利用狱”,以刚居柔为利否。曰刚柔,质也。居,用也。用柔非治狱之宜也。
集说崔氏憬曰;物在颐中,隔其上下,因啮而合,乃得其“亨”焉。以喻人于上下之间,有乱群者,当用刑法之,故言“利用狱”。
石氏介曰:大凡柔则言“上行”,刚则言“来”。柔下刚上,定体也。刚来,如《讼》、《无妄》、《涣》等,刚体本在上而来下。“上行”,如《晋》、《睽》、《鼎》、《噬嗑》等。
柔体本在下,今居五位为上行。
朱氏震曰:六五柔中,“不当位”也。施于用狱,无若柔中之为利。盖人君止于仁,不以明断称。以皋陶宁失不经,曾子哀矜而勿喜之言观之,则不在明断审矣。
赵氏汝楳曰:体卦之画,则宽严胥济。体卦之德,则明清善听。体卦之象,则狱不淹宿。噬以刚动而能嗑,《彖》言“利用狱”,疑当以刚能断制。而圣人归之六五之柔,其哀矜惟良之义乎!大君在上,三又而后制刑,德虽柔,于狱则利。
俞氏琰曰:《噬嗑》倒转为《贲》,亦有“颐中有物”之象。而以为《贲》,何耶?曰:凡噬者必下动,《贲》无震,故不得为《噬嗑》也。夫颐而中虚,则无事于噬而自可合。今有物焉,则窒塞矣。苟不以齿决之,乌得而合,故噬已则嗑。嗑则窒者去而上下亨通。故文王曰“噬嗑亨”。孔子添一而字,盖谓噬而嗑之则亨,不噬则不嗑,不嗑则不亨也。
贲,亨。
本义“亨”字疑衍。
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
本义以卦变释卦辞。刚柔之交,自然之象,故曰“天文”,先儒说“天文”上当集说苏氏轼曰:《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说,而其最著者,《贲》之《彖传》也。故学者治是争推其所从变,曰《泰》变为《贲》,此大惑也。一卦之变为六十三,岂独为《贲》也哉!徒知《泰》之为《贲》,又乌知《贲》之不为《泰》乎!凡易之所谓刚柔往来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
胡氏炳文曰:“柔来而文刚”,是以刚为主也。刚往文柔,必曰“分刚上而文柔”者,亦以刚为主也。故《本义》于柔文刚,则曰阳得阴助,于刚文柔,而不曰阴得阳主。盖一阴下而为离,则阴为阳之助,而明于内。一阳上而为艮,则阳为阴之主,而止于外,是知皆以刚为主也。
何氏楷曰:刚为质,柔为文,“柔来”“文刚”,是本先立矣。而文行焉,故“亨”。
“分刚上而文柔”者,非以刚为文也。分刚画居上,而柔始得成其文。不然,无质之文非文已。
张氏振渊曰:“柔来”“文刚”,是当质胜之余,而以文济之。“刚上”“文柔”,是当文胜之后,而以质救之,二者皆以质为主。
案“亨”与“小利有攸往”,皆指文而言之。故“柔来而文刚”者,见刚当以柔济之,而后可通也。“刚上”“文柔”者,见柔当以刚节之。而柔之道不可纯用以行也,何氏张氏质文之说极明。
又案:“刚上”“文柔”而曰“分”者,本子内之诚实,以为节文之则,乃是由中而分出者,故曰“分”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本义又以卦德言之。止,谓各得其分。
程传卦为贲饰之象,以上下二体,刚柔交相为文饰也。下体本乾,柔来文其中而为离。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乃为山下有火,止于文明而成《贲》也。天下之事,无饰不行,故《贲》则能“亨”也。“柔来而文刚,故亨”,柔来文于刚,而成文明之象,文明所以为《贲》也。《贲》之道能致亨,实由饰而能亨也。“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分乾之中爻,往文于艮之上也。事由饰而加盛,由饰而能行,“故小利有攸往”。夫柱而能利者,以有本也。贲饰之道,非能增其实也,但加之文彩耳。事由文而显盛,故为“小利有攸往”。“亨”者亨通也,“往”者加进也。二卦之变,共成《贲》义。而《彖》分言上下各主一事者,盖离明足以致亨,文柔又能小进也。“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此承上文言阴阳刚柔相文者,天之文也,止于文明者,人之文也。“止”,谓处于文明也。质必有文,自然之理,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
胡氏允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粲然有礼以相接者,文之明也。截然有分以相守者,文之止也,是则卦中离明而艮止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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