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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传注疏》(7/29)-汉-何休

(本文为《春秋公羊传注疏》第 7/29 部分)

五月,葬桓王。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改,更也。改葬服轻不当月,月者,时无非常之变,荣奢改葬尔,故恶录之。书者,诸侯当有恩礼。
[疏]“此未有言崩者”。
○解云:桓十五年经书“三月,乙未,天王崩”,何言未有言崩者?正以此年事不相接故也。
○“盖改葬也”。
○解云:案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经即书其改卜。此若改葬,经宜书改,而不书改者,盖以天王之崩去此七年,是改可知,何劳书改乎?其改卜牛须书改者,若直言卜牛,嫌卜前口伤之牛,故须言改以明之。传必知改葬者,正见《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周人荣奢改葬桓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故也。
○注“改葬”至“录之”。
○解云:言改葬服轻者,即《丧服》云“改葬緦”是也。言不当月,月者,欲决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文也。言时无非常之变者,即决礼有非常之变者,将亡失尸柩之时改葬也。言荣奢改葬者,即《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夜明周人荣奢改葬恒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也。若然,案《春秋说》改葬在恒星不见之后,即宜在七年之末,而在三年者,宋氏云“由三年改葬,故七年恒星不见夜明者,正由今日荣奢改葬故也”。云故恶录之者,谓由此之故,恶而深录之也。
○注“书者”至“恩礼”。
○解云:文九年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然则此改葬桓王,非彼之类而得书者,欲见诸侯当有恩礼故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据叛也。
○酅,户圭反。
[疏]“纪季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
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妹。”纪与齐为雠,不直齐大纪小,季知必亡,故以酅首服,先祖有罪於齐,请为五庙后,以酅共祭祀,存姑姊妹。称字贤之者,以存先祖之功,则除出奔之罪,明其知权。言入者,难辞,贤季有难去兄入齐之心,故见之。男谓女先生为姊,后生为妹,父之姊妹为姑。
○共,音恭。难辞,乃旦反,下皆同。
[疏]“鲁子曰”至“姊妹”。解云:传所以记鲁子者,欲言孔氏之门徒受《春秋》,非唯子夏,故有他师矣。其隐十一年传记“子沈子”者,欲明子夏所传,非独公羊氏矣,故辄记其人以广义也。季为附庸而得有五庙者,旧说云比诸侯之礼故也。直言以存姑姊妹,不言兄弟子侄者,谦不敢言之。欲言兄弟子侄亦随国亡,但外出之女有所归趣而已。
○注“故以”至“於齐”。
○解云:凡言首者,先服之辞,纪国未灭,今以往服,故谓之首服也。先祖有罪於齐者,即四年传云“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是也。
○注“言入”至“见之”。
○解云:正以襄二十六年二月,“卫孙林父入于戚”;定十三年“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之属,皆是不获已,故以为难辞也。
○注“男谓”至“为姑”。
○解云:皆《释亲》文。111
冬,公次于郎。次者,兵舍止之名。
[疏]注“次者”至“之名”。解云:正以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之文故也。
其言次于郎何?国内兵而当书,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虽有事而犹不书是也。
[疏]注“国内”至“是也”。
○解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者,定八年传文。案昭十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定十二年冬,“公围成”之属是也。
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恶公既救人,辟难道还,故书其止次以起之。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也。次例时。
○恶,乌路反。
[疏]注“诸侯”至“乱也”。
○解云:言此者,欲道《春秋》善齐襄复雠,不书其灭,而刺鲁侯不救纪者,以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是以刺不相救也。而善齐襄复雠者,所以申仁孝之恩,各自为义,岂相妨夺乎?
○注“次例时”。
○解云:即此及三十年“夏,师次于成”之属是也。而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云云,书月者,自为下文“甲午,祠兵”出之,次仍不蒙月也。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书月者,自为下文“败宋师”出之,次仍不蒙月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书者,与会郜同义。牛酒曰“犒,加饭羹曰飨。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
○犒,苦报反,劳也。
[疏]注“书者”至“同义”。
○解云:即二年“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彼注云“书者,妇人无外事,外事则近淫”。今此亦然,故云同义。
○注“牛酒”至“曰飨”。
○解云:时王之礼也。
○注“月者”至“知例”。
○解云:案上二年经云“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一出亦书月,而言再出重者,正以下文三出、四出皆无月故也。而上二年月者,自为下经“乙酉,宋公冯卒”,其会仍自不蒙月矣。言三出不月者,即下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是也。
三月,纪伯姬卒。礼,天子诸侯绝期,大夫绝緦。天子唯女之適二王后者,诸侯唯女之为诸侯夫人者,恩得申,故卒之。
○期,音基。緦,音丝。
[疏]注“礼天”至“绝期”。
○解云:正见不杖期章无天子诸侯服故也。
○注“大夫绝緦”。
○解云:正见緦麻章无大夫服故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
○为襄,于伪反,下“为贤”,注“为讳”及下注“为讳”、“为襄”同。
[疏]“大去者何”。
○解云:欲言其奔,而经言大去;欲言其灭,又无灭文,故执不知问。
○“为襄公”至“者讳”。
○解云:言所以为襄公讳者,正由《春秋》为贤者讳故也。
○注“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者。
○解云:即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彼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若然,庄十年“齐师灭谭”,庄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不为贤者讳灭而不据之者,“灭遂”之下注云“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然则桓公是时贤,德未著,不为讳,適是其宜,宁得据之乎?楚庄是时巳有王言,贤德巳著,宜为之讳而书其灭,故据之也。
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亨,而杀之。
○亨,普庚反,注同,煮杀也。
[疏]注“公亨乎周”。
○解云:郑氏云“懿始受谮而亨齐哀公”是也。《周语》亦有其事。
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於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龟曰卜,蓍曰筮。分,半也。师丧亡其半。
○祢,乃礼反。师丧,息浪反,注同。蓍,音尸。筮,巿制反。
[疏]“尽者何”。
○解云:以襄公淫泆,行同鸟兽,而言事祖祢之心尽,故执不知问。
○“卜之”至“分焉”。解云:卜之者,谓襄公之辞。
○注“龟曰卜,蓍曰筮”。
○解云:《曲礼》文。
“寡人死之,襄公答卜者之辞。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百世,大言之尔。犹《诗》云“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君子万年”。
○几,居岂反。嵩高,息忠反,本亦作“崧”。
[疏]“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
○解云:皆齐侯之语,故注云“答卜者之辞”。所以谓死为吉事者,以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也。
○注“百世”至“万年”。
○解云:盖以百十者,数之终,施之於彼则无罪,施之於已则无义,故谓之大言耳。
家亦可乎?家,谓大夫家。曰:不可。国何以可?据家不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先君谓哀公,今君谓襄公,言其耻同也。国君何以为一体?据非一世。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虽百世,号犹称齐侯。今纪无罪,今纪侯也。此非怒与?怒,迁怒,齐人语也。此非怒其先祖,迁之于子孙与?。
○怒与,音馀。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无说,无说怿也。
○无说,音悦,注同。怿,音亦。
[疏]“古者”至“天子也”。
○解云:从康王已下历宣王之世,而言无明天子者,盖以宣王之德,驳而不纯故也。
○“号辞”至“相接”。
○解云:正以号辞必称先君之故,是以齐、纪不得并立于天下。古若有明天子,则须去其不直,是以上文云“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也。
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若,如也。犹曰得为如此行乎?
○将去,起吕反,下及注同。若行,下孟反,注同。
[疏]“故将”至“纪也”。
○解云:若不去纪,则有纪侯故也。
○“襄公”至“行乎”。
○解云:行读如有子行之之行。
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而无益於治曰无,犹《易》曰“阒其无人”。
○治,直吏反。阒,苦鵙反。
[疏]注“犹易”至“无人”。
○解云:《丰卦》上六爻辞也。缘恩疾者可也。疾,痛也。贤襄公为讳者,以复雠之义,除灭人之恶。言大去者,为襄公明义,但当迁徙去之,不当取而有,明乱义也。不为文实者,方讳,不得贬。
[疏]“缘恩疾者可也”。
○解云:时无明王贤伯以诛无道,缘其有恩痛於先祖者,可以许其复雠矣,故曰缘恩疾者可也。
○注“贤襄”至“之恶”。
○解云:擅灭同姓,合书而绝之。今不书者,以复雠除罪故也。
○注“不当”至“义也”。解云:谓但当推逐而已,不当取而有之,明其乱正义矣。然则襄公乱义而不恶者,王已复雠除之。
○注“不为”至“得贬”。
○解云:凡为文实者,皆初以常事为罪而贬之,然后计功除过,是以僖元年经云“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者,是文实之义耳。今此若作文实,经宜言齐师灭纪,或言齐人灭纪,传曰孰灭之?襄公灭之。曷为不言襄公灭之?不与诸侯擅灭,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擅灭。诸侯之义不得擅灭,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若其如此,即经不免贬恶襄公。若贬恶襄公,则不名为之讳,是以不得作文实之义矣。而后桓公得作文实者,桓公非灭人,其罪恶轻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据鄫季姬也。
[疏]注“据鄫季姬也”。
○解云:即僖公十六年“鄫季姬卒”,卒无葬文是。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於齐尔。徒者,无臣子辞也。国灭无臣子,徒为齐侯所葬,故痛而书之,明鲁宜当闵伤临之。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於葬。
[疏]注“徒者”至“临之”。
○解云:正以徒诂为空。
○注“卒不”至“於葬”。
○解云:卒不日者,即上经书“三月,纪伯姬卒”是也。《春秋》之义,内女卒例日,而纪伯姬卒不日,故如此解。其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日者,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者,自施於诸侯,非夫人之例,故此文虽不及五月,不得以渴隐解之。
此复雠也,曷为葬之?据恩怨不两行。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以为者,设事辞而言之。以大敛而徙棺曰殡。夏后氏殡於阼阶之上,若存;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宾主夹之;周人殡於西阶之上,宾之也。称齐侯者,善葬伯姬,得其宜也。
○敛,力验反。夹,古洽反。
[疏]注“夏后”至“宾之也”。解云:《檀弓上》篇文。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据与高傒盟讳,此竞逐耻同。
[疏]注“据与高傒盟讳”。
○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
○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
○注“此竞逐耻同”。
○解云:谓与微者竞逐禽兽,与大夫盟不异矣。
齐侯也。以不没公,知为齐侯也。
[疏]注“以不”至“侯也”。
○解云:正以大夫盟即没公,此不没公者,齐侯故也。
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礼,父母之雠不同戴天,兄弟之雠不同国,九族之雠不同乡党,朋友之雠不同巿朝。称人者,使若微者,不没公。言齐人者,公可以见齐微者,至於鲁人皆当复雠,义不可以见齐侯也。
○以见,贤遍反,下同。
[疏]注“礼父”至“巿朝”。
○解云:皆出《曲礼》上篇与《檀弓》上篇,何氏差约而为此言也。《檀弓》云“从父昆弟之雠”,故此何氏以九族言之。《曲礼》云“交游之雠”,故此何氏以朋友言之。定四年传云“朋友相卫,古之道也”,义亦通於此。郑氏云“交游或为朋友”是也。
前此者有事矣,溺会齐师伐卫是也。
[疏]注“溺会”至“是也”。
○解云:在上三年春。后此者有事矣,师及齐师围盛是也。
[疏]注“师及”至“是也”。
○解云:在庄八年夏。
则曷为独於此焉讥?於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狩者上所以共承宗庙,下所以教习兵行义。
○共,音恭。於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馀从同同。其馀轻者从义与重者同,不复讥,都与无雠同文论之,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凡二同,故言同同。
○胜,音升。复,扶又反。
[疏]注“其馀”至“者同”。
○解云:谓皆是与雠交接矣。
○注“不复”至“论之”。
○解云:谓更无贬文矣。
○注“所以”至“义矣”。
○解云:一则省文,二则达其异义矣。其异义者,围盛不称公者,讳其灭同姓;溺会齐师伐卫不称氏者,见未命大夫故也。若不省文,无以见此义,故曰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
○注“凡二同,故言同同”。
○解云:轻者不讥,见与重者同,一同也;都与无雠同文论之,一同也;故曰凡二同矣。考诸古本,传及此注“同”字之下,皆无重语。有者衍文,且理亦宜然。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秋,倪黎来来朝。倪者何?小邾娄也。小邾娄国。
○倪,五兮反,二传皆作“郳”。黎来,力兮反。小邾娄,力居反,二传亦无“娄”字。
[疏]“郳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而言名,欲言非国,经言来朝,故执不知问。
小邾娄则曷为谓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郳者,小邾娄之都邑。时未能为附庸,不足以小邾娄名通,故略谓之倪。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据僖七年称子。
[疏]注“据七年称子”。
○解云:即僖七年“夏,小邾娄子来朝”是也。
微国也。此最微,得见者,其后附从齐桓,为僖七年张本文。
○见,贤遍反。为僖,于伪反,下文注同。
[疏]注“此最”至“本文”。
○解云:时未能为附庸,故谓之最微矣。言为僖七年张本文者,即彼注云“至是所以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是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据纳顿子于顿言纳,下朔入公入致伐,齐人来归卫宝,知为纳朔伐之。
[疏]注“据纳顿子于顿言纳”。
○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也。
○注“下朔入公入致伐”。
○解云:即下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公至自伐卫”是也。然则“卫侯朔入于卫”之下,即言“公至自伐卫”,亦一隅也。
○注“齐人来归卫宝”。
○解云:即下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辟王也。辟王者兵也,王人子突是也。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别何之者,称人序上。又僖八年王人不称字,嫌二人。
[疏]“王人者何”。
○解云:欲言微者,书其美字;欲言其贵,连人言之,故执不知问。
○“子突者何”。
○解云:称字尊卑未分,故执不知问。
○注“别何”至“二人”。
○解云:所以不言王人子突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称人,序在子突之上。又僖八年“公会王人”以下“于洮”,单称王人,不称字,问者之意,嫌此王人与子突别人,故别何之。然则言嫌二人者,犹言疑二人矣。
贵也。贵子之称。
○称,尺证反。贵则其称人何?据王子瑕不称人。本当言王子突,示诸侯亲亲以责之也。
[疏]注“据王子瑕不称人”。
○解云:即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是也。
○注“本当”至“之也”。
○解云:言王子则是王之亲亲,所以责诸侯违王命之深。
系诸人也。曷为系诸人?据不以微及大。
[疏]注“据不以微及大”。
○解云:即定二年传云“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是也。然则彼不以微及大,而此以子突系诸人,故难之。
王人耳。剌王者,朔在岱阴齐时,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而缓,令交连五国之兵,伐天子所立。还以自纳,王遣贵子突,卒不能救,遂为天下笑,故为王者讳,使若遣微者弱愈,因为内杀恶。救例时,此月者,嫌实微者,故加录之,以起实贵子突。
○使,所吏反。令,力陈反。为王,于伪反,下“因为”、“不为危录”皆同。
[疏]“王人耳”。
○解云:欲道子突,但是微者矣。
○注“剌王”至“可诛”。
○解云:即桓十六年冬,“卫侯朔出奔齐”,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者,是其朔在岱阴齐时之事也。言当尔之时,微弱至甚,一使可摄取,一夫可就诛,故曰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耳。
○注“而缓”至“自纳”。
○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者,是其交通五国之兵矣。言伐天子所立者,在上三年耳。彼注云“天子新立卫公子留”是也。
○注“王遣”至“能救”。
○解云:王遣贵子突者,此文是也。卒不能救者,下文朔入卫是也。
○注“因为内杀恶”。
○解云:谓犯微人之命恶浅,犯贵者之命恶深故也。
○注“救例时”。
○解云:即僖六年秋,“诸侯遂救许”;僖十八年“夏,师救齐”之属是。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入于陈仪不名。
[疏]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在襄二十五年秋。
绝。曷为绝之?据俱入也。犯命也。犯天子命尤重。其言入何?据顿子不复书入。
○不复,扶又反,下皆同。
[疏]注“据顿”至“书入”。
○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而言不复书入者,谓彼经直连围陈而言纳,不复别书入也。今此卫朔之事,去年已书伐卫讫,今复别言入,故如此注。篡辞也。上辟王不得言纳,故复从篡辞书入也。不直言篡者,事各有本也。杀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非杀而立者,以当国之辞言之。国人立之曰立,他国立之曰纳,从外曰入。诸侯有属讬力,加自文也。不书公子留出奔者,天子本当绝卫,不当复立公子留,因为天子讳微弱。
○杀而,申志反,下皆同。属,音烛。
[疏]注“上辟”至“言纳”。
○解云:即上五年传云“此伐卫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者是。
○注“故从”至“入也”。
○解云:正以《公羊》之例,立、纳、入皆为篡辞故也。
○注“不直”至“本也”。解云:欲道《春秋》上下,所以不直言卫晋篡,齐小白篡,卫世子篡,而书其立、入、纳者,事各有本故也。
○注“杀而”至“言之”。
○解云:即文十四年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不去公子是也。所以然者,正以其弑君取国,不嫌非篡故也。
○注“非杀”至“言之”。解云:卫晋言立,蒯聩言纳,小白言入是也。所以然者,以其非杀而立,恐不成篡故也。
○注“国人立之曰立”。
○解云: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
○注“他国立之曰纳”。
○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是也。
○注“从外曰入”。
○解云:即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注“诸侯”至“文也”。
○解云:即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昭十三年夏,“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之属是也。
○注“因为”至“微弱”。
○解云:公子留本天子所立故也。其立公子留之事,说在上三年也。
秋,公至自伐卫。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所伐国服,兵解国安,故不复录兵所从来,独重其本会之时。
[疏]“曷为”至“致会”。
○解云:即襄十一年“公至自会”是也。
○注“所伐”至“之时”。
○解云:即襄十一年秋,“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以下“伐郑,会于萧鱼。公至自会”是也。
不得意致伐。所伐国不服,兵将复用,国家有危,故重录所从来,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皆例时。
[疏]注“所伐”至“从来”。
○解云:即襄十一年夏,“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已下“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公至自伐郑”是也。又僖四年春,“公会齐侯、宋公”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秋“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已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之属是也。若然,成十六年秋,“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娄人伐郑”,冬十二月,“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娄人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秋,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娄人伐郑。十一月,公至自伐郑”。以此言之,则十六年秋伐郑,十七年夏伐郑,皆是郑人不服而致会者,正以十六年时郑人始叛,晋帅诸侯伐而讨之,当是时实服,明年乃叛,是以致会也。其十七年夏公会单子巳下伐郑者,正以比年用兵不能服,故以得意为文。其十七年冬公会单子已下伐郑,以伐致者至於三,伐事寔当见,故言公至自伐郑矣。若然,桓十六年“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从此之后,郑不背叛,何故不致,而致伐者?桓元年“三月,公会郑伯于垂”,彼注云“不致之者,桓弑贤君,篡慈兄”,“与人交接则有危”,“故夺臣子辞,成诛文”。然则桓是恶人,本不合致,而桓十六年注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也者,是其得致之由。而致伐者,诸侯本意正欲助忽以诛突,突终得国,忽死不还,以其不得伐力,故致伐。
○注“公与”至“致伐”。
○解云:其独出用兵得意不致者,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僖三十三年夏,“公伐邾娄”;哀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皆不致是也。其与一国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僖二十六年冬,“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公至自伐齐”,传云“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穀也”,“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是也。其公独出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下二十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是也。其公与一国用兵得意不致,《春秋》之内,偶尔无之。《春秋》既无而知然者,正以用兵得意,兵不复用,何劳致伐乎?不致会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致伐者,兵将复用,重录兵所从来故也。
○注“公与二国”至“不致”。
○解云:其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者,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是也。其不得意不致者,即宣七年“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之属是也。其得意致会者,以其成会也。其不得意不致者,无功可言故也。
○注“公与一国”至“不致”。
○解云:其得意致地者,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属是也。其不得意不致之者,即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属是也。其得意所以致地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不致者,无功可致矣。
○注“皆例时”。
○解云:谓乡来诸例皆书时,即桓二年“冬,公至自唐”,僖二十六年冬“公至自伐齐”,哀十三年“秋,公至自会”之属是也。其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彼以公正月出会齐侯伐楚,至八月乃反,故云满二时矣。成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何氏云“月者,前鲁大夫获齐侯,今亲相见,故危之”是也。而襄十一年“公至自伐郑”,“公至自会”,不满二时而皆在日月下,何氏不注,盖以为不蒙月故也。成十六年“公至自会”,亦不满二时而在日月下,是不蒙月明矣。成十七年十一月“公至自伐郑”,彼注云“月者,方正下壬申,故月之”,然则公至亦不蒙月矣。
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据得意。不敢胜天子也。与上辟王同义。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
[疏]注“与上辟王同义”。
○解云:上五年五国伐卫之时,寔纳卫侯朔,所以不言纳卫侯朔者,辟王者兵,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也。今此寔得意,所以不致会而致伐者,不敢胜天子,使若更以他事伐卫,不为纳朔然,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故曰同义。
○注“不月”至“录之”。
○解云: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今此兵历四时而不月者,不与伐天子,故不为危录故也。
螟。先是伐卫纳朔,兵历四时,及反民烦扰之所生。
○螟,亡丁反。
[疏]注“兵历四时”。
○解云:谓从五年冬讫于此年之秋故也。
冬,齐人来归卫宝。此卫宝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卫人归之也。以称人共国辞。
○卫宝,《左氏》经作“卫俘”。
[疏]注“以称人共国辞”。
○解云:注言此者,欲决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不言人也。言以称人共国辞者,谓称齐人,可以兼得两国人之辞也。
卫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时朔得国,后遣人赂齐,齐侯推功归鲁,使卫人持宝来,虽本非义赂,齐当以让除恶,故善起其事。主书者,极恶鲁犯命复贪利也。不为大恶者,纳朔本不以赂行,事毕而见谢尔。宝者,玉物之凡名。
○恶,乌路反。
[疏]注“故善起其事”。
○解云:言《春秋》善齐侯之让,是以不言卫人而称齐人,所以起其让事矣。
○注“不为”至“谢尔”。
○解云:所传闻之世,内大恶讳之。今此书见,故知不为大恶矣。
○注“宝者”至“凡名”。
○解云:犹言玉物之总名耳。定八年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弓绣质,龟青纯”是也。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恒星者何?列星也。恒,常也。常以时列见。
○辛卯夜,一本无“夜”字,《穀梁》作“昔”。不见,贤遍反,注及传皆同。
[疏]“恒星者何”。
○解云:欲道星称,宿无恒星;欲言非星,而连星言之,故执不知问。
○“恒,常也”至“列见”。
○解云:恒者,常也,天之常宿,故经谓之恒星矣。言以时列见于天,故传谓之列星矣。
列星不见,则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反者,星复其位。
[疏]“列星”至“之中”。
○解云:谓无所准度故也。
○注“反者,星复其位”。
○解云:谓星反附在半夜之后,则知乡者不见之时,是夜中矣。
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不脩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
○雨星,于付反,一音如字,下注“雨星”同。
[疏]“如雨者何”。
○解云:欲言是雨,不应言如;其实非雨,而文言雨,故执不知问。
○注“不脩春秋”。
○解云:据此传及注言,则孔子未脩之时,已谓之《春秋》矣。而旧解云,孔子脩之,春作秋成,谓之《春秋》者,失之远矣。云云之说,在首卷。
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明其状似雨尔,不当言雨星。不言尺者,霣则为异,不以尺寸录之。何以书?记异也。列星者,天之常宿,分守度,诸侯之象。周之四月,夏之二月,昏,参伐狼注之宿当见,参伐主斩艾立义,狼注主持衡平也。皆灭者,法度废绝,威信陵迟之象。时天子微弱,不能诛卫侯朔,是后遂失其政,诸侯背叛,王室日卑,星霣未坠而夜中星反者,房心见其虚危斗。房心,天子明堂布政之宫也。虚危,齐分,其后齐桓行霸,阳穀之会有王事。
○常宿,音秀,下同。参伐,所林反,下同。狼注,张又反,与味同。朱鸟口星也;一音之住反。艾,鱼废反。坠,有类反。分,扶问反。
[疏]注“分守”至“之象”。
○解云:言分者,谓十二之分野矣。言守度者,守三十度为一次矣。言诸侯之象者,谓星度有多少,若诸侯之国有大小耳。
○注“昏参”至“当见”。
○解云:正以参伐狼注,为西南之维候故也。
○注“参伐”至“立义”。
○解云:以其在西方,金主断割之义故也。
○注“狼注”至“平也”。
○解云:正以其在南方,南方主礼故也。
○注“而夜”至“危斗”。
○解云:火见於周为五月者,谓昏时。今在周之四月,是以半夜之后,乃房星见。其虚危斗者,谓在夜半时明矣。
○注“房心”至“宫也”。
○解云:即上备云房为天子明堂,《文耀钩》云“房心为中央火星,天王位”。若相对言之,则房为明堂,心为天王矣。既有天王,复有明堂布政之象也。
○注“其后”至“王事”。
○解云:齐桓行霸者,虚危斗也。有王事者,房心见也。
秋,大水。
无麦苗。无苗,则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苗者,禾也。生曰苗,秀曰禾。据是时苗微麦强,俱遇水灾,苗当先亡。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明君子不以一过责人。水、旱、螟、<虫衆>,皆以伤二穀乃书。然不书穀名,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螟<虫衆>,音终。
[疏]“一灾不书”。
○解云:一穀之灾,不书于经也。
○注“明君”至“责人”。
○解云:谓灾伤五穀者,皆人行致之故也。
○注“水旱”至“穀名”。
○解云:大水伤二穀书於经者,即桓元年“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彼注云“灾伤二穀以上,书灾也”。其旱伤二穀以上书者,即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是也。其螟螽书者,即隐五年经书“螟”,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文八年经书“螽”之类是也。
○注“至麦”至“最重”。
○解云:灾伤麦苗常书,即此及庄二十八年“大无麦禾”之属皆是也。麦禾比於馀穀最重,故言民食最重矣。
何以书?记灾也。先是庄公伐卫纳朔,用兵逾年,夫人数出淫泆,民怨之所生。
○数,所角反。泆,音逸。
[疏]注“先是”至“逾年”。
○解云:即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六年“秋,公至自伐卫”是也。
○注“夫人数出淫泆”。
○解云:即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於防”,“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之属,故言数出耳。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据次于陉俟屈完不书俟。
○屈,居勿反。
[疏]注“据次”至“书俟”。
○解云:即僖四年经云“遂伐楚,次于陉”,传云“其言次于陉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是也。然则彼但录其次而不书俟,与此异,故据之。
讬不得已也。师出本为下灭盛兴,陈、蔡属与鲁伐卫,同心人国远,故因假以讳灭同姓,讬待二国为留辞主,所以辟下言及也。加以者,辟实俟。陈、蔡称人者,略以外国辞称,知微之。
○本为,于伪反,传及注“为久”皆同。属与,音烛。
[疏]注“陈蔡”至“伐卫”。
○解云:即其经云“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也。
○注“同心人国远”。
○解云:欲对齐、宋、虽亦同心而近鲁,是以不得讬待齐、宋。
○注“所以辟下言及也”。
○解云:即经下云“夏,师及齐师围成”是也。凡言及者,汲汲之辞。若此时已出师,其间更无所待,即下文言及乃至汲汲之甚者,便是鲁人欲得灭同姓,孜孜之深,是以讬待陈、蔡以辟之。
○注“加以者,辟实俟”。
○解云:若其实俟,宜但云师次于郎俟陈人、蔡人而已,何须言以乎?今言以俟陈人、蔡人,明更有由以乃始俟之,故言加以者,辟实俟也。
甲午,祠兵。祠兵者何?出曰祠兵,礼,兵不徒使,故将出兵必祠於近郊,陈兵习战,杀牲飨士卒。
○祠兵,音辞,祭也。《左氏》作“治兵”,下文注同。卒,子忽反。
[疏]“祠兵者何”。
○解云:凡出师之礼,皆有祠兵之事,而此特书,故执不知问。
○“出曰祠兵”。
○解云:何氏之意,以为祠兵有二义也:一则祠其兵器,二则杀牲享士卒,故曰祠兵矣。
○注“礼兵”至“近郊”。
○解云:时王之礼也。
入曰振旅,五百人曰旅。
[疏]注“五百人曰旅”。
○解云:《大司马》叙官文。其礼一也,皆习战也。言与祠兵礼如一,将出不嫌不习,故以祠兵言之;将入嫌於废之,故以振讯士众言之,互相见也。祠兵,壮者在前,难在前。振旅,壮者在后,复长幼,且卫后也。
○讯,音信,又音峻,本亦作“迅”。相见,贤遍反,下同。难,乃旦反。长,丁丈反。
何言乎祠兵?据不书。
[疏]注“据不书”。
○解云:今此书之,而言据不书者,正谓他处皆不书,即例不书矣。而此书之者,是以致难。
为久也。为久稽留之辞。
[疏]注“为久稽留之辞”。
○解云:为犹作,言作久稽留之辞矣。曷为为久?据取长葛久之。
[疏]注“据取长葛久之”。
○解云:隐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是。然则彼所以书者,讥其久。今以祠兵者,为久稽留之辞,似於义反,故难之。
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於是。讳为久留辞,使若无欲灭同姓之意,因见出竟,明盛非内邑也。
[疏]注“因见”至“邑也”。
○解云:“出曰祠兵”,即《尔雅》“出曰治兵”之文也。今书祠兵,即是出竟之义,则知下言围成者,非内邑明矣。
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成者何?盛也。以上有祠兵,下有盛伯来奔。
○成,如字,二传作“郕”。降于,户江反,传及下注皆同。
[疏]“成者何”。
○解云:成为内邑,孟氏所有,而与齐围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上”至“来奔”。
○解云: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是也。
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因鲁有成邑,同声相似,故云尔。
[疏]注“因鲁”至“云尔”。
○解云: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者,是鲁有成邑之文。曷为不言降吾师?据战於宋不言归郑。
[疏]注“据战”至“归郑”。
○解云:桓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彼则不言宋归于郑,此言成降于齐师,故难之。其归字有作“败”字者,误也。
辟之也。辟灭同姓。言围者,使若鲁围之而去,成自从后降於齐师也。降者,自伏之文,所以醇归於齐。言及者,起鲁实欲灭之。不月者,顺讳文。不书盛伯出奔,深讳之。
[疏]注“言及者”至“灭之”。
○解云: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
○注“不月者,顺讳文”。
○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今此亦灭而不书月者,顺讳文使若不灭矣。
○注“不书”至“讳之”。
○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之属,书其出奔也。今成被灭,至文十二年春乃书“盛伯来奔”。於所传闻世不言所奔者,深讳故也。
秋,师还。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慰劳其罢病。
○慰劳,力报反,下同。其罢,音皮,下同。
[疏]“还者何”。
○解云:欲言其恶,还是善辞;欲言其善,实灭同姓,故执不知问。
曰:“师病矣。曷为病之?据师出皆罢病,曷为独劳此病也?非师之罪也。明君之使,重在君,因解非师自汲汲。
[疏]注“明君”至“在君”。
○解云:所以慰劳师之罢病者,明君之灭同姓,非师之罪,其重在于君也。
○注“因解非师自汲汲”。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辞故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诸儿,襄公也。无知,公子夷仲年之子,襄公从弟。
○儿,如字,一音五兮反。从,才用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曷为与大夫盟?据与高傒盟,讳不言公。
○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疏]注“据与”至“言公”。
○解云: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者是。
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据高傒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於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不月者,是时齐以无知之难,小白奔莒,子纠奔鲁,齐迎子纠欲立之,鲁不与而与之盟,齐为是更迎小白,然后乃伐齐,欲纳子纠,不能纳,故深讳使若信者也。不致者,鲁地也。子纠出奔不书者,本未命为嗣,贱,故不录之。
○为其,于伪反,注“为是”及下注“寔为”、“鲁为”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难,乃旦反。
[疏]注“不月”至“信者也”。
○解云:《公羊》之例,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经今不月,使若信者,谓若大信也。不谓月,非信辞也。
○注“不致者,鲁地也”。
○解云:正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文也。若然,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至自围成”。然则成是内邑而书致者,彼注云“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士,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注“子纠”至“录之”。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书之故也。子纠出奔鲁,宜言来奔,而言出奔者,据齐言之,亦无伤矣。
夏,公伐齐,纳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据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不言伐。
○纳纠,《左氏》经亦作“纳子纠”。
[疏]“夏,公伐齐,纳纠”。
○解云:无子字者,与《左氏》经异。
○“纳者何”。
○解云:欲言得国,下有齐人取杀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
○“其言伐之何”。
○解云:案隐七年冬,“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云“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彼注云“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然则此传非问轻重两举而亦言之,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侵伐战围入灭,数者相对,是其轻重之名。今以纳问伐,直据纳接菑不言伐而巳,实非轻重两举,故得言之矣。
○注“据晋”至“言伐”。
○解云:即文十四年经云“晋人纳接菑于邾娄”是也。
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伐者,非入国辞,故云尔。
[疏]注“伐者”至“云尔”。
○解云: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然则伐者,虽重於侵,仍非入国之义,是以此经兼举其伐,见不能纳矣。
纠者何?公子纠也。何以不称公子?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
○去国,起吕反,下“故去”同。
[疏]“纠者何”。
○解云:欲言已臣,纳於他国;欲言齐臣,文不继齐,故执不知问。
○注“据下”至“子纠”。解云:下经云“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传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彼注云“故以君薨称子其言之者,著其宜为君”,则下经言子见其贵,则知此经单言纠者,非当国之辞。既不作当国之辞,故今宜但去国言公子纠,见挈於鲁侯而巳,是以问其名不称公子。
君前臣名也。《春秋》别嫌明疑,嫌当为齐君,在鲁君前不为臣。礼,公子无去国道,臣异国义,故去公子,见臣於鲁也。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犹遇弗遇例也。不月者,非纳篡辞。
○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注“礼公”至“国义”。
○解云:然则礼有三谏不从待放去者,其异姓之臣乎?公子者,同姓之臣,本无去国之义矣。
○注“纳不”至“可知”。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纳纠而不入,亦是不得意,而不言公至自伐齐者,谓此经既言“公伐齐,纳纠”,言伐者,不得意明矣,何劳致伐见不得意乎?故云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矣。
○注“犹遇弗遇例也”。
○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春秋》之内,亦有遇礼所以不致地以见得意者,正以经书亦有遇弗遇之文,则知书遇得意明矣,何劳致地以见之乎?则知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言遇,得意可知。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不遇”,不得意明矣,故云犹遇弗遇例也。
○注“不月”至“篡辞”。
○解云: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注云“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然则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皆是也。今此亦书纳而不月者,子纠次正宜立,非篡故也。非篡而言纳者,纳者入辞。子纠不得国,鲁公之由,是以书伐纳,见其伐而不能纳,以刺鲁侯矣。
齐小白入于齐。曷为以国氏?据宋公子地自陈入于萧,氏公子也。
[疏]注“据宋”至“子也”。
○解云:即定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是也。
当国也。当国,故先氏国也。不月者,移恶于鲁也。
[疏]注“不月”至“鲁也”。
○解云:正以大国篡例月,故言此矣。而言移恶于鲁者,正以小白成篡,实由鲁人不早送子纠故也。
其言入何?篡辞也。
[疏]“其言入何”。
○解云:据桓十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不言入。今言入,故难之。不注言者,文不悉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疏]“秋七月”至“襄公”。
○解云:隐三年传曰“过时而日,隐之也”,彼注云“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则襄公去年十一月见杀,至今年秋七月,整九月也,而书日葬之,明是痛贤君不得以时葬故也。而注不言之者,从可知省文也。其襄公之贤,见於上四年。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
○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据郎之战。
○注“据郎之战”。
○解云: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然则彼文师有成解,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伐败也。自夸大其伐而取败。
○自夸,苦瓜反,本又作“夸”,下同。曷为伐败?据内不言败绩,曷为自夸大其伐而取败?复雠也。复雠以死败为荣,故录之。高齐襄,贤仇牧是也。
[疏]注“高齐襄”。
○解云:即上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传云“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者,是高齐侯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事矣。注“贤仇牧是也”者,即下十二年秋,“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传云“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其不畏强御奈何”云云,“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是贤仇牧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义。
此复雠乎大国,曷为使微者?据纳子纠公犹自行,即大夫当有名氏。
[疏]注“即大夫当有名氏”。
○解云:《公羊》之义,以大夫得见名氏,谓士为微,故言此。
公也。如上据知为公。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据讳与雠狩。
[疏]注“据讳与雠狩”。解云:即上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云“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然则公与雠人狩,则以为不书而讳之。今乃复雠于齐,宜以为善,而反不与,故难之。
复雠者,在下也。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书败者,起讬义。战不致者,有败文,得意不得意可知例。
[疏]注“书败者,起讬义”。
○解云:《春秋》之例,内不言战,言战乃败。今乃经上文云“战于乾时”,即内败明矣。而又言“我师败绩”者,起讬以败为荣故也。
○注“战不”至“知例”。
○解云:六年“不得意致伐”之下,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亦不得意,合致伐,而不致伐者,既有我师败绩之文,不得意明矣,故言可知例。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言取之何?据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取,执齐庆封杀之言执也。
○夏,户雅反。
[疏]注“据楚”至“言取”。
○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是也。
○注“执齐”至“执也”。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是也。
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以下浚洙,知其胁也。以称人共国辞,知使鲁杀之。时小白得国,与鲍叔牙图国政,故鲍叔荐管仲、召忽曰:“使彼国得贤,己国之患也。”乃胁鲁使杀子纠,求管仲、召忽。鲁惶恐,杀子纠,归管仲,召忽死之,故深讳,使若齐自取杀之。
○邵忽,本文作“召”,上照反。恐,丘勇反。
[疏]注“以称”至“杀之”。
○解云:谓不言齐鲍叔取子纠杀之,而言齐人,则知一人之号,二国共有。一人之号既二国共有,则知齐、鲁皆有杀子纠之恶明矣,是以注者约之。
○注“时小白”至“取杀之”。
○解云:皆《世家》及《齐语》之事。
其称子纠何?据不立也。
[疏]注“据不立也”。解云:正以下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然则子纠者,嗣君之称,今竟不立,得言子纠,故难之。
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故以君薨称子某言之者,著其宜为君,明鲁为齐杀之,皆当坐弑君,因解上纳言纠,皆不为篡,所以理嫌疑也。月者,从未逾年君例。主书者,从齐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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