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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34/76)-晋-杜预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34/76 部分)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传曰“牛卜日曰牲”,今称牛,是未卜日也。免,放也,放不杀,遂不郊也。
吴伐郯。
○郯音谈。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无传。书不郊,间有事。三望,非礼。
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马陵,卫地。阳平元城韩东南有地名马陵。公至自会。无传。吴入州来。州来,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
冬,大雩。无传。书过。
卫孙林父出奔晋。
【传】七年,春,吴伐郯。郯成。季文子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振,整也。旅,众也。)无吊者也夫!(言中国不能相愍恤,故夷狄内侵。
○夫音扶。)《诗》曰:‘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其此之谓乎!(《诗小雅》。刺在上者不能吊愍下民,故号天告乱。
○昊,户老反。号,户刀反。)
[疏]“诗曰”至“有定”。
○正义曰:此《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有上不吊,其谁不受乱?上,谓霸主。吾亡无日矣!”君子曰:“知惧如是,斯不亡矣!”
郑子良相成公以如晋,见,且拜师。谢前年晋救郑之师。为楚伐郑张本。
○相,息亮反。见,贤遍反。
夏,曹宣公来朝。
[疏]“曹宣公来朝”。
○正义曰:比文及八年传“召桓公来赐公命”,并无所解释,而虚载经文者,《释例》曰:“其经、传事同而文异者,或告命之辞有差异,或氏族名号当须互见。”此盖须互见名号,故举之也。
秋,楚子重伐郑,师于汜。汜,郑地。在襄城县南。
○汎音凡。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二子,郑大夫。
○共音恭。
○囚郧公锺仪,献诸晋。八月,同盟于马陵,寻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蟲牢盟在五年。莒本属齐,齐服,故莒从之。
○郧,本亦作员,音云,邑名。
晋人以锺仪归,囚诸军府。军藏府也。为九年晋侯见锺仪张本。
○藏,才浪反。
楚围宋之役,在宣十四年。师还,子重请取於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分申、吕之田以自赏。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言申、吕赖此田成邑耳。不得此田,则无以出兵赋而二邑坏也。
○“所以邑也”,一本作“所邑也”。御,鱼吕反。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楚共王以鲁成公元年即位。
○共音恭。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皆巫臣之族。
○阎音盐。及襄老之子黑要,以夏姬故,并怨黑要。
○要,一遥反。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子重、子反。
○罢音皮,下同。遗,唯季反。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於奔命以死!”巫臣请使於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寿梦,季札父。
○慝,他得反。婪,力含反。请使,所吏反。梦,莫公反。说音悦。札,侧八反。以两之一卒適吴,舍偏两之一焉。《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军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盖留九乘车及一两二十五人,令吴习之。
○卒,子忽反,注同。舍音赦,旧音舍。乘,绳证反。下注同。令,力呈反。
[疏]“以两”至“一焉”。
○正义曰:“以两之一”,谓将二十五人也,又言“卒”,谓更将百人也,言“之”者,婉句耳,凡将一百二十五人適吴也。“舍偏”,谓舍一偏之车九乘也,“两之一焉”,又舍二十五人也,凡舍九乘车二十五人与吴矣。发首言“两之一”者,为舍此“两之一”,故先言之。又言“卒”者,见巫臣所将非唯有一两也。《司马法》:“车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传言偏不言大,当是留九乘车矣。唯言留一偏,不见元将车数,不知去时几乘车去也。丘明为传,辞皆易解,此独蹇涩,或误本文。苏氏云“舍九乘车,以六乘车还”,则以去时十五乘车。传不言者,以舍既称“偏”,明去时有车可知,从省文也。沈氏云:“聘使未有将兵车者,今此特将兵车,为方欲教吴战陈,故与常不同。”
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前是吴常属楚。
○战陈,直觐反。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於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巢、徐,楚属国。
○置,之豉反。子重奔命。救徐、巢。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因伐郑而行。子重、子反於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於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於上国。上国,诸夏。
○夏,户稚反。
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出奔晋。林父,孙良夫之子。
○恶,乌路反。卫侯如晋,晋反戚焉。戚,林父邑。林父出奔,戚随属晋。
○戚,七狄反。
[疏]“戚林”至“属晋”。
○正义曰:传言“晋反戚焉”,则戚巳属晋。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不言叛,故解之。戚是孙氏世所食邑,林父出奔之后,戚自从随而属晋,非林父入而将去,故不言叛也。
【经】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齐服事晋,故晋来语鲁,使还二年所取田。
○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公孙婴齐如莒。
宋公使华元来聘。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昏聘不使卿,今华元将命,故特书之。宋公无主昏者,自命之,故称使也。公孙寿,荡意诸之父。
[疏]注“昏聘”至“之父”。
○正义曰:传於“华元来聘”之下云“聘共姬也”,则华元新始告鲁,欲图为昏。《昏礼》发首云“昏礼,下达”,乃言“纳采”。郑玄云:“达,通也。将欲与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此华元来聘,则彼《昏礼》所谓“下达”者也。士礼使媒,诸侯不可求媒於其国,自使臣行,则亦媒之义。昏有六礼:下达之后,初有纳采择之礼。既行纳采,其日即行问名,问女之名,将归卜其吉凶也。归既卜得吉,又使使者往告,谓之纳吉,纳吉则昏礼定矣。复遣纳徵。徵,成也。纳币以成昏礼。士礼纳徵,有玄纁束帛俪皮,其诸侯谓之纳币,以其币多,故指币言之。纳币以后,又有请期亲迎,是之谓六礼也。计华元来聘之后,当有纳采、纳吉二使,二使之后,乃次纳币。今唯书纳币者,纳采、纳吉,其使非卿,故不书也。《释例》曰:“诸侯昏礼亡,以士昏礼准之,不得唯止於纳币、逆女。纳币、逆女二事,皆必使卿行,卿行则书之;他礼非卿,则不书也。宋公使华元来聘,聘不应使卿,故传但言聘共姬也。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应使卿,故传明言得礼也。鲁君之昏,唯存纳币、逆女,此其义也。”是言聘女不应使卿,今华元以卿将命,故特书之也。隐二年《公羊传》曰:“昏礼不称主人。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则母命之。宋公无主昏者,宋公自命之,故称“宋公使公孙寿来”也。“公孙寿,荡意诸之父”者,文十六年传文。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传曰:“原、屏,咎之徒也。”明本不以德义自居,宜其见讨,故从告辞而称名。
[疏]注“传曰”至“称名”。
○正义曰:传称庄姬谮之,则是同、括无罪。大夫无罪见杀,例不书名,此并书名,故解之。宣十二年传曰:“原、屏,咎之徒也。”明本不以德义自居,而妄叨高位,宜其见讨,今虽实不作乱,从告而称其名。言从告者,凡杀大夫,必以其实有罪告,不肯言其无罪。鲁史详其曲直,乃立其文,故所书或从或否耳。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诸侯即位,天子赐以命圭,与之合瑞。八年乃来,缓也。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
○通称,尺证反。
[疏]注“诸侯”至“通称”。
○正义曰:天子赐诸侯之命,书传亦无正礼,唯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僖十一年传“王赐晋惠公命”,《周语》“王赐晋文公命”,皆是即位而赐之。又赐之以圭,拟朝而合瑞。诸侯即位,礼必朝王,明当即位即赐之命。今八年乃来,是缓也。隐元年,宰咺来赗,为其缓,书名以讥之。此亦缓也,而不讥之者,彼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子氏未薨而豫凶事,所失者大,故特讥之。春秋之时,赐命礼废,唯文公即位而赐,成公八年乃赐,桓公死后追赐,其馀皆不得赐。苟以得之为荣,故不复讥其缓也。且赐之以圭者,为朝而合瑞,鲁尚不朝天子,不宜讥天子赐缓也。天子之见经者三十有二:称“天王”者二十五,称“王”者六,称“天子”者一,即此事是也。三称并行,传无异说,故知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也,其不同者,史异辞耳。《公羊传》曰:“其称天子何?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馀皆通矣。”杜用彼说也。贾逵云:“诸夏称天王,畿内曰王,夷狄曰天子。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以恩深加礼妾母,恩同畿内,故称王。成公八年乃得赐命,与夷狄同,故称天子。”左氏无此义,故杜不从之。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前五年来归者。女既適人,虽见出弃,犹以成人礼书之。终为杞伯所葬,故称杞叔姬。
晋侯使士燮来聘。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先谋而称会,盟主之命,不同之於列国。
卫人来媵。古者诸侯取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所以广继嗣也。鲁将嫁伯姬於宋,故卫来媵之。
○媵,以证反,又绳证反。適,丁历反。侄,大结反;《字林》,丈一反。娣,大计反。
[疏]注“古者”至“媵之”。
○正义曰:庄十九年《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是诸侯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也。传曰:“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是夫人与媵皆同姓之国也。鲁、卫同姓,故来媵之。《释例》曰:“古者诸侯之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阴讼息,所以广继嗣也。当时虽无其人,必待年而送之,所以绝望求、塞非常也。辞称蠢愚不教,故遣大夫随之,亦谓之媵臣,所以将谦敬之实也。夫人薨,不更聘,必以侄娣媵继室,一与之醮,则终身不二,所以重婚姻、固人伦。人伦之义既固,上足以奉宗庙,下足以继后世,此夫妇之义也。”
【传】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季文子饯之,(饯,送行饮酒。
○饯,钱浅反;《说文》云:“送去食也”;《字林》:“子扇反”;《毛诗》笺云:“祖而舍軷,饮酒於其侧曰饯。”)
[疏]注“饯,送行饮酒”。
○正义曰:《诗大雅韩奕》篇云:“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显父饯之,清酒百壶。”是饯为送行饮酒也。
私焉,私与之言。曰:“大国制义,以为盟主,
[疏]“大国”至“盟主”。
○正义曰:义者,宜也,事得其宜谓之为义。汶阳之田,宜其归鲁,是归鲁为义,归齐不义。大国当制其义事,以为诸侯之盟主。
是以诸侯怀德畏讨,无有贰心。谓汶阳之田,敝邑之旧也,而用师於齐,使归诸敝邑。用师,鞍之战。今有二命,曰‘归诸齐’。信以行义,义以成命,小国所望而怀也。信不可知,义无所立,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言不复肃敬於晋。
○复,扶又反。
[疏]“信以”至“解体”。
○正义曰:言之有信,义事乃行,是“信以行义”。事必以义,命乃成就,故“义以成命”也。杖信以行义事,以义而命诸侯,故以小国所望而归之。怀,归也。言而无信,则信不可知;所命非义,则义无所立,如是则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谓事晋之心皆疏慢也。
《诗》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爽,差也。极,中也。《诗卫风》。妇人怨丈夫不一其行,喻鲁事晋,犹女之事夫,不敢过差,而晋有罔极之心,反二三其德。
○行,下孟反,注同。差,初卖反,又初佳反。
[疏]“诗曰”至“其德”。
○正义曰:《卫风氓》之篇。
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犹丧妃耦,而况霸主?霸主将德是以,以,用也。
○丧,息浪反。妃音配。耦,苦口反。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诗》曰:‘犹之未远,是用大简。’犹,图也。简,谏也。《诗大雅》。言王者图事不远,故用大道谏之。
○长,音如字,一音丁丈反。行父惧晋之不远犹而失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
[疏]“诗曰”至“言之”。
○正义曰:《诗大雅板》之篇也。言王者之所图谋,其事未能长远,我以是故用大道谏王。行父今亦惧晋之不能远图,而因此以失诸侯,是以敢私言之,私布此言,即是大谏也。
晋栾书侵蔡,六年未得志故。遂侵楚,获申骊。申骊,楚大夫。
○骊,力驰反。楚师之还也,谓六年遇於绕角时。
[疏]“楚师之还也”。
○正义曰:还在六年,不於彼言者,因其今获申骊,追言六年侵沈,述栾书得从善之功,故於此并言之。
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绕角之役,栾书从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之言,不与楚战。自是常从其谋,师出有功,故传善之。沈国,今汝南平与县。
○揖,徐音集,又於立反。与音馀,一音预。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宜有功也。如流,喻速。《诗》曰:‘恺悌君子,遐不作人?’遐,远也。作,用也。《诗大雅》。言文王能远用善人。不,语助。
○恺,开在反,乐也。悌,徒礼反,易也。
[疏]“诗曰”至“作人”。
○正义曰:《大雅旱麓》之篇。
求善也夫!作人,斯有功绩矣。”是行也,郑伯将会晋师,会伐蔡之师。
○夫音扶。门于许东门,大获焉。过许,见其无备,因攻之。
○过,古禾反。
声伯如莒,逆也。自为逆妇而书者,因聘而逆。
○为,于伪反,下文“为赵婴”同。
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穆姜之女,成公姊妹,为宋共公夫人。聘不应使卿,故传发其事而已。
○共音恭。
[疏]注“穆姜之女”。
○正义曰:明年季文子如宋致女,还称宋上之乐,穆姜出拜谢之,知是穆姜所生之女也。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礼也。纳币应使卿。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赵婴亡在五年。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徵。栾氏、郤氏亦徵其为乱。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赵武,庄姬之子。庄姬,晋成公女。畜,养也。
[疏]注“赵武”至“养也”。
○正义曰:《史记赵世家》云:“赵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案传,赵衰適妻是文公之女,若朔妻成公之姊,则亦文公之女。父之从母,不可以为妻;且文公之卒,距此四十六年,庄姬此时尚少,不得为成公姊也。贾、服先儒皆以为成公之女,故杜从之。《史记》又称有屠岸贾者,有宠於灵公,此时为司寇,追论赵盾弑君之事,诛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而灭其族。案二年“传栾书将下军”,则於时朔已死矣。同、括为庄姬所谮,此年见杀,赵朔不得与同、括俱死也。於时晋君明,诸臣彊,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得如此专恣。又说云,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於山中,居十五年,因晋侯有疾,韩厥乃请立武为赵氏后,与《左传》皆违。马迁妄说,不可从也。
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於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成季,赵衰。宣孟,赵盾。
○祁,巨之反;《字林》:上尸反。衰,初危反。盾,徒本反。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言三代亦有邪辟之君,但赖其先人以免祸耳。
○数,所主反。辟,匹亦反,注及下同。哲,陟列反。邪,似嗟反。
[疏]“夫岂”至“免也”。
○正义曰:此赵同、赵括,谓天禄之父祖,若桀、纣之辈虽邪辟,子孙赖禹、汤之功而食天禄。
《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周书康诰》。言文王不侮鳏寡,而德益明。欲使晋侯之法文王。
○侮,亡甫反。鳏,古顽反。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秋,召桓公来赐公命。召桓公,周卿士。
晋侯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於池上,渠丘公,莒子朱也。池,城池也。渠丘,邑名,莒县有蘧里。
○蘧,其居反。
[疏]注“渠丘”至“蘧里”。
○正义曰:十四年莒子朱卒,知渠丘公即是朱也。渠丘,莒之邑名。夷不当有谥,或作别号,此朱以邑名为号,不知其故何也。
曰:“城已恶。”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为虞?”虞,度也。
○巳恶,如字;已,犹大也;本或作“城已恶矣”。度,待洛反。对曰:“夫狡焉。狡,猾之人。
○狡,交卯反。猾,干八反。思启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国蔑有?唯然,故多大国矣。唯或思或纵也。世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其暴掠者,莒人当唯此为命。
○疆,居良反,注同。唯然,音维;本或作虽,后人改也。掠音亮。
[疏]“唯然”。
○正义曰:俗本“唯”作“虽”,今定本作“唯”。
勇夫重闭,况国乎?”为明年莒溃传。
○重,直龙反,又直勇反。闭,补计反,又补结反,一音户旦反。
冬,杞叔姬卒。来归自杞,故书。愍其见出来归,故书卒也。若更適大夫,则不复书卒。
○复,扶又反。
晋士燮来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吴故。七年郯与吴成。公赂之,请缓师。文子不可,文子,士燮。曰:“君命无贰,失信不立。礼无加货,事无二成。公私不两成。君后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欲与鲁绝。
○后,如字;徐音胡豆反。燮将复之。”季孙惧,使宣伯帅师会伐郯。
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必以同姓者,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
[疏]“卫人”至“则否”。
○正义曰:《膏肓》以为媵不必同姓,所以博异气。今《左传》“异姓则否”,十年,齐人来媵,何以无贬刺之文?左氏为短。郑箴云:礼称纳女於天子云“备百姓”,於国君云“备酒浆”,不得云“百姓”,是不博异气也。齐是大国,今来媵我,得之为荣,不得贬也。
【经】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蒲,卫地,在长垣县西南。公至自会。无传。
二月,伯姬归於宋。宋不使卿逆,非礼。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随加聘问,谓之致女。所以致成妇礼,笃昏姻之好。
○好,呼报反。
[疏]注“女嫁”至“之好”。
○正义曰: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传曰:“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此二月伯姬归于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二者其间并近三月。《礼》:妇入三月庙见。知致女必以三月,盖庙见之后,妇礼既成,使大夫聘问,谓之致女。其成妇之礼,存谦敬,序殷勤,所以笃昏姻之好也。仲年、行父俱是致女,而彼言“聘”者,在鲁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但言“聘”,外内之异文也。以彼言“聘”,而实是致女,故二注皆言“使大夫随加聘问”,为此也。
晋人来媵。媵伯姬也。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无传。五同盟。丙子,六月一日。书七月,从赴。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无野以宣十年即位,此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又盟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此年于蒲,皆鲁、齐俱在,是五同盟也。
晋人执郑伯。郑伯既受盟于蒲,又受楚赂会於邓,故晋执之。称人者,晋以无道於民告诸侯。例在十五年。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无传。
○顷音倾。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民逃其上曰溃。楚人入郓。郓,莒别邑也。楚偏师入郓,故称人。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城中城。鲁邑也。在东海厚丘县西南。此闰月城,在十一月之后,十二月之前,故传曰“书时”。
[疏]注“鲁邑”至“书时”。
○正义曰:《长历》推此年闰十一月,传“城中城”文在“十二月”上,而云“书时”也,即是闰月城之。闰月半后即是十二月节,故水昏巳正而城之,是得时也。
【传】九年,春,杞桓公来逆叔姬之丧,请之也。(叔姬巳绝於杞,鲁复强请杞,使还取葬。
○复,扶又反,下同。强,其丈反。)杞叔姬卒,为杞故也。(还为杞妇,故卒称杞。
○为,于伪反,下注“为鲁”、下文“为归汶阳”同。)逆叔姬,为我也。(既弃而复逆其丧,明为鲁故。
○“逆叔姬”绝句。“为我也”本或无“为”字。)
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於晋。归田在前年。晋人惧,会於蒲,以寻马陵之盟。马陵在七年。季文子谓范文子曰:“德则不竞,寻盟何为?”竞,强也。范文子曰:“勤以抚之,宽以待之,坚疆以御之,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贰,德之次也。”是行也,将始会吴,吴人不至。为十五年会锺离传。
○御,鱼吕反。要,一遥反。
二月,伯姬归于宋。为致女复命起。
楚人以重赂求郑,郑伯会楚公子成于邓。为晋人执郑伯传。
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韩奕》,《诗大雅》篇名。其五章言蹶父嫁女於韩侯,为女相所居,莫如韩乐。文子喻鲁侯有蹶父之德,宋公如韩侯,宋土如韩乐。
○蹶,九卫反。为,于伪反。相,息亮反。乐音洛,下同。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穆姜,伯姬母,闻文子言宋乐,喜而出谢其行劳。妇人夫死,自称未亡人。
○施,以豉反。先君犹有望也。言先君亦望文子之若此。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绿衣》,《诗邶风》也。取其“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喻文子言得已意。
○重,直勇反,又直用反。绿,如字;本又作褖,吐乱反,注同。邶音邶,又作昔阝。
晋人来媵,礼也。同姓故。
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於楚也,执诸铜鞮。铜鞮,晋别县,在上党。
○鞮,丁兮反。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明杀行人例。
○蠲,古玄反,又音圭。使在,所吏反。楚子重侵陈以救郑。陈与晋故。晋侯观于军府,见锺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南冠,楚冠。絷,拘执。
○絷,中立反。拘,九于反。
[疏]注“南冠楚冠”。
○正义曰:应劭《汉官仪》云:“法冠一曰柱后冠。《左传》‘南冠而絷’,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冠赐近臣,御史服之,即今解豸冠也。古有解豸兽,触不直者,故执宪以其角形为冠,令触人也。”
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郑献锺仪在七年。税,解也。
○税,吐活反;徐始锐反,注同。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泠人也。”泠人,乐官。
○泠,力丁反,依字作伶。
[疏]注“泠人乐官”。
○正义曰:《诗简兮序》云:“卫之贤者仕於泠官。”郑玄云:“泠官,乐官也。泠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泠官。”《吕氏春秋》称黄帝使泠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断两节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昭三十一年传,景王铸无射,泠州鸠其之。是泠氏世掌乐官也。《周语》云:“景王铸锺成,泠人告和”,《鲁语》云:“泠箫咏歌及《鹿鸣》之三”,此称“泠人”,《诗》称“泠官”,是泠为乐官之名也。
公曰:“能乐乎?”对曰:“先父之职官也,敢有二事?”言不敢学他事。使与之琴,操南音。南音,楚声。
○操,七刀反,下同。公曰:“君王何如?”对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问之,对曰:“其为大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婴齐,令尹子重。侧,司马子反。言其尊卿敬老。不知其他。”公语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舍其近事,而远称少小,以示性所自然,明至诚。
○语,鱼据反。背音佩,下同。舍音舍。少,诗照反。
[疏]注“舍其”至“至诚”。
○正义曰:楚王既为君矣,不言为君时事,而远称大子者,若言为君时事,嫌为君隐恶,或疑已在君位,矫情为善。舍其当时近事,远称大子少小者,未为君时不须隐蔽,以示王性自然。言其从小如此,以明己之至诚,无所私也。《礼》,君前臣名字,则贵於名,此道二卿之名,不言字,是尊晋君也。
名其二卿,尊君也。尊晋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敏,达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言有此四德,必能成大事。君盍归之,使合晋、楚之成?”公从之,重为之礼,使归求成。为下十二月晋、楚结成张本。
○盍,户腊反。
冬,十一月,楚子重自陈伐莒,围渠丘。渠丘城恶,众溃,奔莒。戊申,楚入渠丘。月六日。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杀,吾归而俘。”莒人杀之。楚师围莒。莒城亦恶,庚申,莒溃。月十八日。楚遂入郓,莒无备故也。终巫臣之言。君子曰:“恃陋而不备,罪之大者也;备豫不虞,善之大者也。莒恃其陋,其不脩城郭,浃辰之间,而楚克其三都,无备也夫!浃辰,十二日也。
○浃,子协反;徐又音子答反。夫音扶。
[疏]注“浃辰,十二日也”。
○正义曰:浃,为周匝也。从甲至癸,为十日;从子至亥,为十二辰。周礼县治象浃日而敛之,谓周甲癸十日。此言“浃辰”,谓周子亥十二辰,故为十二日也。
《诗》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虽有姬、姜,无弃蕉萃。凡百君子,莫不代匮。’言备之不可以巳也。”逸《诗》也。姬、姜,大国之女。蕉萃,陋贱之人。
○菅,古颜反。蒯,苦怪反。蕉,在遥反。萃,在醉反。匮,其位反。
[疏]“无弃菅蒯”。
○正义曰:《释草》云:“白华,野菅。”郭璞曰:“菅,茅属。”陆玑《毛诗疏》曰:“菅似茅,滑泽无毛,肋宜为索,沤及曝尢善。”蒯与菅连,亦菅之类。《丧服》疏:屦者,传曰“藨、蒯之菲也,可以为屦”。明肋如菅,并可代丝、麻之乏,故云“无弃”也。
秦人、白狄伐晋,诸侯贰故也。
郑人围许,示晋不急君也。此秋晋执郑伯。是则公孙申谋之,曰:“我出师以围许,示不畏晋。为将改立君者,而纾晋使。纾,缓也。勿亟遣使请晋,示欲更立君。
○为将,并如字;或于为反,非也;本或作“伪将”。纾音舒。使,所吏反,注及下同。亟,纪力反,急也;或欺异反,数也。晋必归君。”为明年晋侯归郑伯张本。
“城中城”,书,时也。
十二月,楚子使公子辰如晋,报锺仪之使,请脩好结成。锺仪奉晋命归,故楚报之。
○好,呼报反。
【经】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帅师侵郑。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无传。卜常祀,不郊,皆非礼,故书。
[疏]注“卜常”至“故书”。正义曰:《曲礼》论卜筮云:“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则卜者每旬一卜。传称“启蛰而郊”,则周之三月,郊之大期。此云“五卜”者,当是三月三卜,四月又二卜,皆不吉,乃止也。僖三十一年传云“礼不卜常祀”,不应卜而卜,以不吉而不郊,皆非礼也。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晋侯,太子州蒲也。称爵,见其生代父居位,失人子之礼。
○见,贤遍反。
[疏]注“晋侯”至“之礼”。
○正义曰:如传文,知晋侯是大子也。汉末,有汝南应劭作《旧君讳议》云:“昔者周穆王名满,晋厉公名州满,又有王孙满,是同名不讳。”则此为州满,或为州蒲误耳,今定本作蒲。传无讥文,知讥其生代父位,失人子之礼者,传称“凡在丧,公侯曰子”,父丧代位,尚不称君,生代父位,讥之必矣。传言立大子以为君,若其不讥,则不须此传,是显其讥之意。
齐人来媵。无传。媵伯姬也。异姓来媵,非礼也。
丙午,晋侯獳卒。六同盟。据传,丙午,六月七日。有日无月。
○獳,乃侯反。
[疏]注“六同盟”。
○正义曰:獳以宣九年即位,十七年盟于断道,元年于赤棘,二年于袁娄,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皆鲁、晋俱在,是六同盟也。
秋,七月,公如晋。
冬,十月。
【传】十年,春,晋侯使籴茷如楚,(籴茷,晋大夫。
○籴,徐徒吊反;一音杜敖反,又土吊反。茷,扶废反,一音蒲发反,又蒲艾反。)报大宰子商之使也。(子商,楚公子辰。使在前年。
○大音泰。使,所吏反,下及注“使在”同。)
卫子叔黑背侵郑,晋命也。晋命卫使侵郑。
郑公子班闻叔申之谋。改立君之谋。三月,子如立公子繻。子如,公子班。
○繻音须。夏,四月,郑人杀繻,立髡顽。子如奔许。髡顽,郑成公大子。
○髡,苦门反。顽,如字,徐五班反。栾武子曰:“郑人立君,我执一人焉,何益?不如伐郑而归其君,以求成焉。”晋侯有疾。五月,晋立大子州蒲以为君,而会诸侯伐郑。生立子为君,此父不父,子不子。经因书晋侯,其恶明。
○州蒲,本或作“州满”。郑子罕赂以襄锺,子罕,穆公子。襄锺,郑襄公之庙锺。子然盟于脩泽,子驷为质。子然、子驷,皆穆公子。荧阳卷县东有脩武亭。
○质音致。卷音权;《字林》,丘权反;如淳《汉书》同音。辛巳,郑伯归。郑伯归不书,郑不告入。
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厉,鬼也。赵氏之先祖也。八年,晋侯杀赵同、赵括,故怒。
○被,皮寄反。搏音博。踊音勇。
[疏]注“厉鬼”至“故怒”。
○正义曰:鬼怒言“杀余孙,不义”,必是枉死者之祖也。景公即位以来,唯有杀赵同、赵括,故知是赵氏之先祖。赵氏先祖,其人非一,鬼不自言其名,未知谁之鬼。《世本》云:“公明生赵夙。”晋语云:“赵衰,赵夙之弟。”则括之祖,公明是也。服虔又以为公明之鬼,凡为疫厉之鬼,皆妖邪之气,未必真是彼人。故杜不复指斥。
余得请於帝矣。”坏大门及寝门而入。公惧,入于室。又坏户。公觉,召桑田巫。桑田,巫邑。
○坏音怪,下同。“及寝门”,一本无“及”字。觉,古孝反。巫言如梦。巫云鬼怒,如公所梦。公曰:“何如?”曰:“不食新矣。”言公不得及食新麦。公疾病,求医于秦,秦伯使医缓为之。缓,医名。为,犹治也。
○医,於其反。未至,公梦疾为二竖子,曰:“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肓,鬲也。心下为膏。
○“惧伤我”,绝句。焉,徐,於虔反;一读如字,属上句;逃之,绝句。肓,徐音荒;《说文》云:“心下鬲上也。”鬲音革。
[疏]注“肓鬲”至“为膏”。
○正义曰:此贾逵之言,杜依用之。古今传文皆以为“膏之下”,贾、服、何休诸儒等亦皆以为膏。虽凝者为脂,释者为膏,其实凝者亦曰膏。故《内则》云“小切狼臅膏”,则此膏谓连心脂膏也。刘炫以为释首者为膏,连心之脂不得称膏。以为“膏”当为“鬲”。改易传文,而规杜氏,非也。
医至,曰:“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达,针。
○攻音工。公曰:“良医也。”厚为之礼而归之。六月,丙午,晋侯欲麦,周六月,今四月,麦始孰。使甸人献麦,甸人,主为公田者。
○甸,徒练反。馈人为之。召桑田巫,示而杀之。将食,张,如厕,陷而卒。张,腹满也。
○馈,其愧反。为,如字。张,中亮反,注同。小臣有晨梦负公以登天,及日中,负晋侯出诸厕,遂以为殉。传言巫以明术见杀,小臣以言梦自祸。
郑伯讨立君者,戊申,杀叔申、叔禽。叔禽,叔申弟。
[疏]注“叔禽,叔申弟”。
○正义曰:此无文也,以禽与申俱死,当是坐其兄弟,知是弟也。
君子曰:“忠为令德,非其人犹不可,况不令乎?”言申叔为忠,不得其人,还害身。
[疏]“忠为”至“令乎”。
○正义曰:言叔申忠诚,为此令善之德,施之於郑伯,施非得其善人,犹尚不可,何况不有令德者乎?言“令德”者,往年公孙申曰“我出师以围许”,为将改立君者,而纾晋使,晋必归君”是也。
秋,公如晋,亲吊,非礼。晋人止公,使逆葬。於是籴茷未反。是春晋使籴茷至楚结成。晋谓鲁二於楚,故留公。须籴茷还,验其虚实。冬,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莫在。鲁人辱之,故不书,讳之也。讳不书晋葬也。
卷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卷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经】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正月公在晋,不书,讳见止。)
[疏]注“正月”至“见止”。
○正义曰: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于庙也”。彼以逾年,故书“正月公在楚”;此亦逾年,不书“正月公在晋”者,为讳见止故,正月不以告庙。案《春秋》上下,公之在晋,讳与不讳,悉皆不书,此言“讳见止”者,以此兼有讳义,故详之也。宣五年传:“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夏,公至自齐,书,过也”。注云:“公既见止,连昏於邻国之臣,厌尊毁列,累其先君,而於庙行饮之礼,故书以示过。”宣七年,公会晋侯云云于黑壤,传称晋侯以公不朝,又不聘,止公于会,不与公盟。八年“公至自会”,注云:“义与五年书过同。”此亦见止,还而告“至”。杜不言义与书过同者,公实不贰於楚,晋以无罪止公,非所当讳,故依法告至。然则正月讳不告者,正月公犹被执,守臣若其告庙,当云公被晋执,故讳而不告,公还不以为耻,故告至耳。
晋侯使郤犨来聘,己丑,及郤犨盟。郤犨,郤克从父兄弟。
○犨,尺由反。
[疏]注“郤犨”至“兄弟”。
○正义曰:案《世本》:卻豹生冀芮,芮生缺,缺生克也。又云:豹生义,义生步扬,扬生州,州即犨也。如彼文,则犨与克俱是豹之曾孙,当为从祖昆弟。服虔以为从祖昆弟,杜云从父昆弟,或“父”当是“祖”字误耳。
夏,季孙行父如晋。
秋,叔孙侨如如齐。
○侨,其骄反。
冬,十月。
【传】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於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前年七月公如晋吊,至是乃得归。)
郤犨来聘,且莅盟,公请受盟,故使大夫来临之。
○莅音利,又音类。
声伯之母不聘,声伯之母,叔肸之妻。不聘,无媒礼。
○聘,本亦作“娉”,四政反。肸,许乙反。媒,亡回反。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昆弟之妻,相谓为姒。穆姜,宣公夫人。宣公、叔肸同母昆弟。
○姒音似。
[疏]注“昆弟之妻相谓为姒”。
○正义曰:世人多疑娣姒之名,皆以为兄妻呼弟妻为娣,弟妻呼兄妻为姒,因即惑於传文,不知何以为说。今谓母妇之号,随夫尊卑;娣姒之名,从身长幼,以其俱来夫族,其夫班秩既同,尊卑无以相加,遂从身之少长。《丧服》小功章曰:“娣姒妇报。”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以“弟长”解“娣姒”,言娣是弟,姒是长也。《公羊传》亦云:“娣者何?弟也。”是其以弟解娣,自然以长解姒。长谓身之年长,非夫之年长也。《释亲》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止言妇之长稚,不言夫之大小。今穆姜谓声伯之母为姒,昭二十八年传叔向之嫂谓叔向之妻为姒,二者皆呼夫弟之妻为姒,岂计夫之长幼乎?《释亲》又云:“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孙炎云:“‘同出’谓俱嫁事一夫也。事一夫者,以已生先后为娣姒。”则知娣姒以已之年,非夫之年也。故贾逵、郑玄及此注皆云“兄弟之妻相谓为姒”,言两人相谓,谓长者为姒。知娣姒之名,不计夫之长幼也。
生声伯而出之,嫁於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外弟,管于奚之子,为鲁大夫。而嫁其外妹於施孝叔。孝叔,鲁惠公五世孙。郤犨来聘,求妇於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俪,耦也。
○俪,力许反。
[疏]注“俪耦也”。
○正义曰:礼谓两皮为俪皮,俪,两也,故为耦。
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言不与郤犨妇,惧能忿致祸。妇人遂行。生二子於郤氏。郤氏亡,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沈其二子。沈之於河。
○沈,徐荫反,注同;一音如。妇人怒曰:“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伉,敌也。
○巳音以,又音纪。庇,必利反,又音秘。伉,苦浪反。
[疏]注“伉敌也”。
○正义曰:伉者,相当之言,故为敌也。伉俪者,言是相敌之匹耦。
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字,爱也。将何以终?”遂誓施氏。约誓不复为之妇也。传言郤犨淫纵,所以亡也。
○复,扶又反,下文注“复出”皆同。
夏,季文子如晋报聘,且莅盟也。郤犨、文子交盟鲁、晋之君,其意一也。故但书来盟,举重略轻。
[疏]注“郤犨”至“略轻”。
○正义曰:晋臣来盟於鲁,鲁臣往盟於晋,俱是相要,其意一也。意既同矣,可书一以包二,宜举重而略轻。遣使为轻,君亲为重,故郤犨书“聘”,又书“盟”,文子直书“如晋”,略言其聘而已。卫冀隆难以为,他卿来敌鲁君,《春秋》所讳;鲁卿出敌他国,显书名氏。则应郤犨来盟为轻,行父盟晋为重。今书郤犨之盟,则是举轻略重,何得云举重略轻?苏氏释云:“所言轻重者,自谓鲁之君臣,臣盟为轻,君盟为重,二国各禀君命奉使而行,非关敌公之义,其意不同,不得相难。”
周公楚恶惠、襄之逼也,惠王、襄王之族。
○恶,乌路反。且与伯与争政,伯与,周卿士。
○伯与,音馀;本亦作“舆”。不胜,怒而出。及阳樊,阳樊,晋地。王使刘子复之,盟于鄄而入。三日,复出奔晋。王既复之而复出,所以自绝於周,为明年周公出奔传。鄄,周邑。
○鄄音绢。
秋,宣伯聘于齐,以脩前好。鞍以前之好。
○好,呼报反,注同。
晋郤至与周争鄇田,鄇,温别邑。今河内怀县西南有鄇人亭。
○鄇音侯,《字林》音候。“鄇人”本又作“侯人”,如字。王命刘康公、单襄公讼诸晋。郤至曰:“温,吾故也,故不敢失。”言温,郤氏旧邑。
○单音善。
[疏]注“言温郤氏旧邑”。
○正义曰:鄇是温之别邑,本从温内分出,温属晋,鄇属周,温是郤氏旧邑,郤氏既巳得温,则谓从温而分出者,亦宜从温而属郤氏,故郤至争之。其刘子、单子之言“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於时鄇已分矣,赐晋以温,不赐以鄇也。狐氏、阳氏先处温邑,於时亦不得鄇,鄇本未尝属晋,故为王官之邑。
刘子、单子曰:“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各抚有其封内之地。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苏忿生,周武王司寇苏公也。与檀伯达俱封於河内。
○檀,徒丹反。
[疏]注“苏忿”至“公也”。
○正义曰:《尚书立政》云:“周公若曰:大史、司寇苏公。”此传与彼俱言苏公为司寇,明是一人。此言克商即为司寇,是为武王司寇。
苏氏即狄,又不能於狄而奔卫。事在僖十年。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在僖二十五年。
○劳,力报反。狐氏、阳氏先处之,狐溱、阳处父先食温地。
○溱,侧巾反。而后及子。若治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晋侯使郤至勿敢争。传言郤至贪,所以亡。
宋华元善於令尹子重,又善於栾武子,闻楚人既许晋籴茷成,而使归复命矣。在往年。
○华,户化反。冬,华元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为明年盟宋西门外张本。
秦、晋为成,将会于令狐。晋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史颗盟晋侯于河东。史颗,秦大夫。
○令,力丁反。颗,苦果反。晋郤犨盟秦伯于河西。就盟王城。范文子曰:“是盟也何益?齐盟,所以质信也。齐,一心。质,成也。会所,信之始也。始之不从,其何质乎?”秦伯归而背晋成。为十三年伐秦传。
○背音佩,卷内皆同。
【经】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
夏,公会晋侯、卫侯于琐泽。琐泽,地阙。
○琐,素果反;依字宜作“璅”。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交刚,地阙。
冬,十月。
【传】十二年,春,王使以周公之难来告。(周公奔在前年。
○难,乃旦反。)书曰“周公出奔晋”,凡自周无出,周公自出故也。(天子无外,故奔者不言“出”。周公为主所复,而自绝於周,故书“出”以非之。)
[疏]注“天子”至“非之”。
○正义曰:凡言“出”者,谓出其封内;天子以天下为家,本无出封之理,以无外之故,虽有出奔之人,史策皆不言“出”。昭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实出而不言“出”,是其事也。襄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顾天下之重,故书云“出居于郑”;此周公、王既复之,而又自出,故书云“出奔”,是不应言“出”而言“出”,皆所以罪责之也。郑玄答孙皓曰:“凡自周无出者,周无放臣之法,罪大者刑之,小则宥之。”以为实无出法。案《书》:流宥五刑。则宥者流之,非不出也。舜放四罪,投之四裔,安得不出畿乎?若如《周礼》无流放之文,即云“周无放臣之法”,礼:三谏不从,待放於郊。然则周臣三谏不从,终是不蒙王放。欲令谏者何所措身?《左传》发凡,自是书策之例,因即以为周制,谓其实无出者,执文害意,为蔽何甚!
宋华元克合晋、楚之成,终前年事。夏,五月,晋士燮会楚公子罢、许偃。二子,楚大夫。
○罢音皮。癸亥,盟于宋西门之外,曰:“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贽,币也。
○好、恶,并如字;又上呼报反,下乌路反。菑音灾。贽本又作挚,之二反。壅,於勇反。
[疏]注“贽,币也”。
○正义曰:传言“交贽住来”,谓聘使来去也。《聘礼》:“宾执圭以通命,执币以致享。”故知贽是币,谓聘享之币也。
谋其不协,而讨不庭。讨背叛不来在王庭者。有渝此盟,明神殛之,殛,诛也。
○渝,羊朱反。“殛”本又作“极”,纪力反,注同。俾队其师,无克胙国。”俾,使也。队,失也。
○俾,本亦作卑,必尔反。队,直类反,注同。胙,才故反。郑伯如晋听成,听,犹受也。晋、楚既成,郑往受命。会于琐泽,成故也。晋既与楚成,合诸侯以申成好。
○好,呼报反,尽年皆同。狄人间宋之盟以侵晋,而不设备。
○间宋,间厕之间。秋,晋人败狄于交刚。
○晋郤至如楚聘,且莅盟。楚子享之,子反相,为地室而县焉。县锺鼓也。
○相,息亮反。县音玄,注同。郤至将登,登堂。金奏作於下,击锺而奏乐。
[疏]注“击锺而奏乐”。
○正义曰:作乐谓之奏,奏乐先击锺,故《周礼大司乐》、《乐师》每事皆云“令奏锺鼓”,以锺先击,故先言锺也。锺以金为之,谓之金奏,故锺师掌金奏。郑玄云:“金奏,击金以为奏乐之节。金谓锺及镈也”。郑玄《燕礼》注云:“以锺、镈播之,鼓、磬应之,所谓金奏也。”是金为奏节之初,故传言“金奏作於下”。作乐先击锺,故注云:“击锺而奏乐也。”《礼记仲尼燕居》云:“两君相见,入门而县兴,升堂而乐阕。”《郊特牲》曰:“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郑玄云:“宾,朝聘者。”朝、聘连言之,则燕享朝宾、聘客,皆入门即奏乐矣。其实朝宾入门而奏乐,聘、客则至庭乃奏乐。此郤至将登堂始奏乐者,县当在庭,而楚之为地室而县,待客将登乃奏,皆所以见异,故欲以惊宾矣。燕享聘客,皆当入门奏《肆夏》;若燕已之群臣,则有王事之劳者,乃得以乐纳宾。其常燕唯有升歌间合而已,无纳宾之乐也。故《燕礼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郑玄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则奏此乐焉。”是燕己之臣,无王事之劳者,不以乐纳宾也。
惊而走出。子反曰:“日云莫矣,寡君须矣,吾子其入也!”宾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贶之以大礼,重之以备乐。贶,赐也。
○莫音暮,本亦作“暮”。施,以豉反。重,直用反。
[疏]“惊而”至“备乐”。
○正义曰:卒闻地下锺声,出其不意,故惊而走出。其出实为惊怖,因即饰辞辞乐,言己不敢当大礼,匿其惊走之意。
如天之福,两君相见,何以代此?下臣不敢。”言此两君相见之礼。
[疏]注“言此”至“之礼”。
○正义曰:《仲尼燕居》云“两君相见,入门而县兴”,是宾入门作乐,为两君相见之礼也。而《燕礼》虽兼聘问之宾,以燕已臣为主,而云“若以乐纳宾”,燕己之臣,尚有以乐纳宾之法,则燕享聘客,必以乐纳宾矣。故郑玄《郊特牲》注云:“宾,朝聘者。”朝、聘并言,则君臣同乐,郤至不敢同君,故以之为辞耳,非谓礼不得也。
子反曰:“如天之福,两君相见,无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遗,焉用乐?言两君战乃相见,无用此乐。
○遗,唯季反。焉,於虔反。
[疏]注“言两”至“此乐”。
○正义曰:子反意言晋、楚并是大国,不肯相朝,唯战乃相见。其相见之时,唯当用是一矢以相加陵、相遗与耳,无为用此乐也。
寡君须矣,吾子其入也!”宾曰:传诸交让得宾主辞者,多曰宾主以明之。
[疏]注“传诸”至“明之”。
○正义曰:知传诸交让得宾主辞,多曰宾主者,此传每称郤至为宾,文十二年传称西乞术为宾,并称“主人曰”之类是也。
“若让之以一矢,祸之大者,其何福之为?世之治也,诸侯间於天子之事,则相朝也,王事间缺,则脩私好。
○治,直吏反,下注“治世”同。间音闲,注同。於是乎有享、宴之礼。享以训共俭,享有体荐,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肴乾而不食,所以训共俭。
○享,许丈反,旧又许亮反;本亦作“飨”。宴,於见反;徐,於显反。倚,於绮反。
[疏]注“享有”至“共俭”。
○正义曰:“享有体荐”,宣十六年传文也。“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昭五年传文也。《礼聘义记》曰:“聘之礼,至大礼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饮也;肉乾人饥,而不敢食也。”彼言聘礼,即是享聘宾之礼,此事皆所以教训恭俭也。
宴以示慈惠。宴则折俎,相与共食。
○折,之设反。
[疏]注“宴则”至“共食”。
○正义曰:宣十六年传云:“宴有折俎。”宴则节折其肉,升之於俎,相与共啗食之,所以表示慈惠也。
共俭以行礼,而慈惠以布政。政以礼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不夕,言无事。
○朝,直遥反;朝,日朝;徐音朝旦之朝。
[疏]“朝而不夕”。
○正义曰:旦见君谓之朝,莫见君谓之夕。哀十四年传称“子我夕”,《晋语》称“叔向夕”,皆谓夕见君也。人息事少,故百官承奉职事,皆朝朝而莫不夕。不夕,言无事也。
此公侯之所以扞城其民也。扞,蔽也。言享宴结好邻国,所以蔽扞其民。
○扞,户旦反。
[疏]注“扞蔽”至“其民”。
○正义曰:扞者,扞御寇难,故为蔽也。言燕享结好,与邻国通和,甲兵不兴,人得安息,所以蔽扞其民,若如城然。故云“所以扞城其民也”。
故《诗》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诗周南》之风。赳赳,武貌。干,扞也。言公侯之以武夫,止于扞难而已。
○赳,居黝反,一音居丑反。难,乃旦反。干,户旦反;本亦作“扞”,又如字,下同。
[疏]注“诗周”至“而已”。
○正义曰:《诗周南兔罝》之篇。言兔罝之人,亦是贤者,其人乃是赳赳然雄武之夫,与公侯共扞城其民也。引《诗》之意,言世治无事,公侯之与武夫,设共俭慈惠之礼,与人扞难而已,不侵伐他国也。“干,扞”,《释言》文。
及其乱也,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八尺曰寻,倍寻曰常。言争尺丈之地,以相攻伐。
○冒,莫报反,又亡北反。
[疏]注“八尺”至“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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