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66/76)-晋-杜预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66/76 部分)
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季子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
○复,扶又反。
[疏]“聘于上国”。
○正义曰:服虔云:“上国,中国也。盖以吴辟在东南,地势卑下,中国在其上流,故谓中国为上国也。”下云“遂聘于晋”,则上国之言不包晋矣,当总谓宋、卫、陈、郑之徒为上国耳。亦不知其时聘几国也,经不书,未必不至鲁。《檀弓》云:“延陵季子適齐。於其反也,其长子死,葬於嬴悖之间。”郑玄云:“鲁昭二十七年,吴公子札聘於上国是也。”如郑之言,此时或聘齐也。
○注“季子”至“州来”。
○正义曰:襄三十二年注云:“延州来,季札邑。”此又分坼之,言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成七年“吴入州来”注云:“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十三年“吴灭州来”。二十三年传云“吴伐州来,楚远越救之”。则州来未为吴有,不可以封札也。《释例土地名》:延州来阙。则延陵、州来并阙不知其处。杜意当谓吴地别有州来,非楚邑也。郑玄云:“季子让国居延陵,因号焉。”襄二十九年《公羊传》曰:季子“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然则季子虽则让国,犹尚仕为吴卿,非自窜於彼地。《吴世家》云:“季札封于延陵,故号曰延陵季子。”杜言封,是也。封谓赐之为采邑耳。
遂聘于晋,以观诸侯。观彊弱。楚莠尹然、工尹麇帅师救潜,二尹,楚官。然、麇其名。
○莠,由九反。麇,九伦反。
[疏]注“二尹,楚官”。
○正义曰:楚官多以尹为名,知二尹是官名耳。其莠、王之义不可知也。服虔云:“王尹主宫内之政”,莠不可解,王未必然。定本王作工。
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都君子,在都邑之士有复除者。王马之属,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济,益也。
○戌音恤。复音福。校,胡孝反。
[疏]注“都君”至“校人”。
○正义曰:都谓国都,在都君子,明是在都邑之士也。都邑之士,以君子为号,故知是有“复除”者,谓优复其身,除其徭役。贾逵云:然今之律令,犹名放课役者。为复除,是汉世以来有此言也。此人或别有功劳,或曲蒙恩泽,平常免其徭役,事急乃使之耳。《周礼》校人掌养马,知王马之属,是王之养马之官属也。《校人职》云:“凡颂良马而养乘之。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六厩成校。校有左右,驽马四良马之数。丽马一圉,八丽一师,八师一趣马,八趣马一驭夫。”诸侯六闲,养马之人多矣,此唯养马不给馀役,今亦事急而徵使之。
与吴师遇于穷,令尹子常以舟师及沙汭而还。沙,水名。
○汭,如锐反。
[疏]“遇于穷”。
○正义曰:《土地名》穷,阙也。本或穷下有谷字者,为定七年传“败尹氏于穷谷”,涉彼而误耳。
左尹郤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楚师彊,故吴不得退去。吴公子光曰:“此时也,弗可失也。”欲因其师徒在外,国不堪役,以弑王。
○弑,申志反,下文同。告鱄设诸曰:“上国有言曰:‘不索,何获?’我,王嗣也,吾欲求之。光,吴王诸樊子也,故曰我王嗣。
○鳟音专。上国,贾云,上国与中国同;服云,上古国也。索,所白反。
[疏]“上国有言”。
○正义曰:贾逵云:上国,中国也。服虔云:上国,谓上古之国,贤士所言也。此犹如上文“聘于上国”,则贾言是也。
○注“光吴”至“王嗣”。
○正义曰:《吴世家》云:“吴王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馀祭,次曰馀昧,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乃立诸樊。诸樊卒,有命授弟馀祭,欲传以次,必致国於札。兄弟皆欲致国,令以渐至焉。馀祭卒,弟馀昧立。馀昧卒,欲授季札。札让,逃去。於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必致季子。今逃位,则馀昧后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馀昧之子僚为王。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季子不受,光父先立,若既不传季子,光当立。遂杀王僚,光代立为王。”是《史记》以光为诸樊之子,僚为夷昧之子也。襄二十九年《公羊传》曰“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阖闾曰:‘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於是使专诸剌僚”。《世本》云“夷昧及僚,夷昧生光”。服虔云:夷昧生光而废之,僚者,夷昧之庶兄,夷昧卒,僚代立,故光曰“我王嗣也”。是用《公羊》为说也。杜言“光,吴王诸樊子”,用《史记》为说也。班固云“司马迁采《世本》为史记”,而今之《世本》与迁言不同,《世本》多误,不足依冯,故杜以史记为正也。光言王嗣者,言已是世適之长孙也。
事若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至,谓聘还。鱄设诸曰:“王可弑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犹言我无若是何,欲以老弱讬光。
[疏]注“犹言”至“讬光”。
○正义曰:古人言有颠倒,故杜以为“是无若我何”犹言“我无若是何”,恐己死之后不能存立,欲以老弱讬光也。彭仲博云:“当言是无我若何”,我母无我,当如何?我字当在若上。
光曰:“我,尔身也。”言我身犹尔身。夏四月,光伏甲於堀室而享王。堀地为室。
○堀,本又作窟,同。苦忽反。掘,其勿反,又其月反。王使甲坐於道及其门,坐道边至光门。门、阶、户、席皆王亲也,夹之以铍。羞者献体改服於门外。羞,进食也。献体,解衣。
○夹,古洽反,又古协反,下同。铍,普皮反,《说文》云,剑也。
[疏]“门阶”至“亲也”。正义曰:言从门至阶,从阶至户,从户至席,皆是王之亲兵也。
○“铍”。
○正义曰:《说文》云:“铍,剑也。”则铍是剑之别名。
执羞者坐行而入,坐行,膝行。执铍者夹承之,承执羞者。及体,以相授也。铍及进羞者体,以所食授王。
[疏]“及体以相授”。
○正义曰:铍之锋刃及进羞者体也。王之左右,必更有人受羞以进王,故言相授也。虽则相授,进羞者得至王所。
光伪足疾,入于堀室。恐难作,王党杀已,素辟之。
○难,乃旦反。鱄设诸窴剑於鱼中以进,全鱼炙。
○窴,之豉反。炙,章掖反。
[疏]注“全鱼炙”。
○正义曰:《吴世家》云:“鱄诸置匕首於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剌王僚。”匕首者,剑首如匕匙。手匕首,谓执匕首也。
抽剑剌王,铍交於胸,交鱄诸胸,
○抽,敕留反。剌,七亦反。遂弑王。阖庐以其子为卿。阖庐,光也。以鱄诸子为卿。
○阖,户腊反。季子至,曰:“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国家无倾,乃吾君也,吾谁敢怨?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吴自诸樊以下兄弟相传,而不立適,是乱由先人起也。季子自知力不能讨光,故云尔。
○传,直专反。適,丁历反。复命哭墓,复使命於僚墓。
○使,所吏反。复位而待。复本位待光命。吴公子掩馀奔徐,公子烛庸奔锺吾。锺吾,小国。楚师闻吴乱而还。言闻吴乱,明郤宛不取赂而还。
○郤宛直而和,国人说之。以直事君,以和接类。
○说音悦。鄢将师为右领,右领,官名。
○鄢,於晚反,又乌户反。与费无极比而恶之。恶郤宛。
○费,扶味反。比,毗志反。恶,乌路反,注同。令尹子常贿而信谗,无极谮郤宛焉,谓子常曰:“子恶欲饮子酒。”子恶,郤宛。
○贿,乎罪反。谮,侧鸩反。饮,於鸩反。又谓子恶:“令尹欲饮酒於子氏。”子恶曰:“我,贱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将必来辱,为惠已甚,吾无以酬之,若何?”酬,报献。无极曰:“令尹好甲兵,子出之,吾择焉。”择取以进子常。
○好,呼报反。取五甲五兵,曰:“寘诸门。令尹至,必观之,而从以酬之。”曰,无极辞。
[疏]“取五甲五兵”。
○正义曰:《周礼司右》云:“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郑引《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长以卫短,短以救长。”然则弓矢、殳、矛、戈、戟五者,皆名为兵。此云五兵,当是一种器耳,不知取何兵也。服虔云:兵,戟也。
及飨日,帷诸门左。张帷,陈甲兵其中。无极谓令尹曰:“吾几祸子。子恶将为子不利,甲在门矣。子必无往!且此役也,此春救潜之役。
○几音祈。吴可以得志。子恶取赂焉而还,又误群帅,使退其师,曰‘乘乱不祥’。吴乘我丧,我乘其乱,不亦可乎?”令尹使视郤氏,则有甲焉。不往,召鄢将师而告之。告子恶门有甲兵,将害己。将师退,遂令攻郤氏,且爇之。爇,烧也。
○爇,如悦反。子恶闻之,遂自杀也。国人弗爇,令曰:“不爇郤氏,与之同罪。”或取一编菅焉,或取一秉秆焉,编菅,苫也。秉,把也。秆,也。
○编,必然反,又必干反。菅,古颜反。秆,古但反。《说文》云“禾茎也”,或古旦反。苫,式占反;李巡云:编菅茅以覆屋曰苫。把,必马反。稿,古老反。
[疏]注“编菅”至“稿也”。
○正义曰:《释草》云“白华,野菅”。郭璞云“菅,茅属”。《释器》云:“白盖谓之苫。”李巡曰:“编菅以覆屋曰苫。”郭璞曰:“白茅,苫也”。是编菅为苫也。秉,把,《诗毛传》文也。《说文》云“秆,禾茎也”,是为槀也。或取一片苫,或取一把稿,言民不肯烧之。
国人投之,遂弗爇也。令尹炮之,烧,燔郤宛。
○炮,陟交反,又彭交反。燔音烦。
[疏]“国人”至“炮之”。
○正义曰:国人投之,谓投菅秆於地,故遂不烧也。“令尹炮之”一句,是鄢将师令众之辞。服虔云:民弗肯爇也,鄢将师称,令尹使女燔炮之。燔、炮、爇,皆是烧也。
尽灭郤氏之族党,杀阳令终与其弟完及佗,令终,阳匄子。
○佗,走何反。匄,古害反。与晋陈及其子弟。晋陈,楚大夫,皆郤氏之党。晋陈之族呼於国曰:“鄢氏、费氏自以为王,专祸楚国,弱寡王室,蒙王与令尹以自利也,蒙,欺也。
○呼,火故反。令尹尽信之矣,国将如何?”令尹病之。为下杀无极张本。
秋,会于扈,令成周,且谋纳公也。宋、卫皆利纳公,固请之。范献子取旷於季孙,谓司城子梁与北宫贞子子梁,宋乐祁也。贞子,卫北宫喜。曰:“季孙未知其罪,而君伐之。请囚、请亡,於是乎不获,君又弗克,而自出也。夫岂无备而能出君乎?季氏之复,天救之也。复,犹安也。休公徒之怒,休,息也。而启叔孙氏之心。不然,岂其伐人而说甲执冰以游?叔孙氏惧祸之滥,而自同於季氏,天之道也。鲁君守齐,三年而无成。季氏甚得其民,淮夷与之,淮夷,鲁东夷。
○说,他活反。
[疏]“惧祸”至“道也”。
○正义曰:言季氏无罪而公滥讨之,叔孙氏亦惧祸之滥及於己,而自同心於季氏,俱叛公。此乃天之常道也。
有十年之备,有齐、楚之援,公虽在齐,言齐不致力。有天之赞,有民之助,有坚守之心,有列国之权,而弗敢宣也,宣,用也。
○守,手又反。事君如在国。书公行,告公至,是也。故鞅以为难。二子皆图国者也,而欲纳鲁君,鞅之愿也,请从二子以围鲁。无成,死之。”二子惧,皆辞。乃辞小国,而以难复。以难纳白晋君。孟懿子、阳虎伐郓,阳虎,季氏家臣。伐郓,欲夺公。
[疏]“孟懿”至“伐郓”。
○正义曰:伐郓欲夺公郓,使公不得居也。不书者,伐公逆事,不可以告庙,国史无由得书。
郓人将战。子家子曰:“天命不慆久矣,慆,疑也。言弃君不疑。
○慆,他刀反。使君亡者,必此众也。言君据郓众以与鲁战,必败亡。天既祸之,而自福也,不亦难乎!犹有鬼神,此必败也。
[疏]“犹有”至“败也”。
○正义曰:言尚有鬼神以助君,此战必当败也,况无鬼神乎!
呜呼,为无望也夫!其死於此乎!”公使子家子如晋。公徒败于且知。且知,近郓地也。
○夫音扶。且,子馀反。近,附近之近。
楚郤宛之难,国言未已,进胙者莫不谤令尹。进胙,国中祭祀也。谤,诅也。
○难,乃旦反,年末同。胙,才故反。诅,侧虑反。沈尹戌言於子常曰:“夫左尹与中厩尹,莫知其罪,而子杀之,以兴谤讟,至于今不己。左尹,郤宛也。中厩尹,阳令终。
○厩,九又反。讟音独。戌也惑之:仁者杀人以掩谤,犹弗为也。今吾子杀人以兴谤,而弗图,不亦异乎!夫无极,楚之谗人也,民莫不知。去朝吴,在十五年。
○去,起吕反。朝,如字,下朝夕同。出蔡侯宋,在二十一年。丧太子建,杀连尹奢,在二十年。
○丧,息浪反。屏王之耳目,使不聪明。不然,平王之温惠共俭,有过成、庄,无不及焉。所以不获诸侯,迩无及也。迩,近也。
○近,附近之近。今又杀三不辜,以兴大谤,三不辜:郤氏、阳氏、晋陈氏。几及子矣。子而不图,将焉用之?夫鄢将师矫子之命,以灭三族。国之良也,而不愆位。在位无愆过。
○几音祈,又音机。焉,於虔反。矫,居表反。愆,起虔反。
[疏]“鄢将师矫子之命”。
○正义曰:令尹召鄢将帅,告之以郤宛门有甲耳,不令攻郤宛也。鄢将师退而令众,使攻之,是矫令尹命也。
吴新有君,光新立也。疆埸日骇,楚国若有大事,子其危哉!知者除谗以自安也,今子爱谗以自危也,甚矣,其惑也!”子常曰:“是瓦之罪,敢不良图!”九月已未,子常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说于国,谤言乃止。冬,公如齐,齐侯请飨之。设飨礼。
○疆,居良反。场音亦。知音智。子家子曰:“朝夕立於其朝,又何飨焉?其饮酒也。”乃饮酒,使宰献,而请安。比公於大夫也。礼,君不敌臣,宴大夫,使宰为主。献,献爵也。请安,齐侯请自安,不在坐也。
○坐,才卧反。
[疏]“朝夕”至“饮酒”。
○正义曰:礼,为诸侯相为宾主国待之,有享、食、燕三礼,享为大。郑玄云:“享,谓享大牢以饮宾,是为礼之大者。”子家以公虽居郓,以齐为主。此年巳再如齐,数相见不为宾客,故言“朝夕立於其朝,又何须设飨礼焉?其饮酒也。”劝其用宴礼而饮酒耳。
○注“比公”至“坐也”。正义曰:燕礼者,公燕大夫之礼也。公虽亲在,而别有主人。郑玄云“主人,宰夫也。宰夫,大宰之属,掌宾客之献饮食者也。君於其臣,虽为宾,不亲献,以其尊,莫敢伉礼也”。今齐侯与公饮酒,而使宰献,是比公於大夫也。献,献爵者。礼有三酌,献也,酬也,酢也。献酬是主人献宾,唯酢是宾答主人耳。礼,君不敌臣,宴大夫,使宰为主,即燕礼是其事也。杜以“宰献,而请安”,谓齐侯请自安於别室,不在坐也。刘炫云:案《燕礼》:“司正洗角觯,南面坐奠于中庭,升东楹之东受命。西阶上北面,命卿大夫。君曰:‘以我安卿大夫。’皆对曰:‘诺,敢不安。’”彼是请客使自安,当如彼使宰请鲁侯自安耳。主人请安,谓主人使司正请安于宾。服虔亦然。杜今云“齐侯请自安”非也。今知不然者,案《乡饮酒》礼,宾主相敌,主人亦请安于宾。然则齐侯与公敌,礼,安宾乃是常事,何须传载其文,以见卑公之义?明是齐侯请欲自安,不在其坐,明慢公之甚。刘不审思此理,用《燕礼》请安之义而规杜,非也。
子仲之子曰重,为齐侯夫人,日:“请使重见。”子仲,鲁公子慭也。十二年,谋逐季氏,不能而奔齐。今行饮酒礼,而欲使重见,从宴众7也。
○曰重,直勇反,又且恭反。见,贤遍反,注同。慭,鱼觐反。众7,息列反。子家子乃以君出。辟齐夫人。十二月,晋籍秦致诸侯之戍于周,鲁人辞以难。经所以不书成周。籍秦,籍谈子。
【经】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无传。六月而葬,缓。)公如晋,次于乾侯。(乾侯,在魏郡斥丘县,晋竟内邑。
○斥音尺,一音昌夜反。竟音境,传同。)
夏四月丙戌,郑伯宁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六月,葬郑定公。无传。三月而葬,速。
秋七月癸巳,滕子宁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冬,葬滕悼公。无传。
【传】二十八年,春,公如晋,将如乾侯。(齐侯卑公,故適晋。)子家子曰:“有求於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其造於竟。”(欲使次於竟以待命。
○造,七报反。)弗听,使请逆於晋。晋人曰:“天祸鲁国,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个辱在寡人,(一个,单使。
○个,古贺反,注同。单使,所吏反。)而即安於甥舅,其亦使逆君?”(言自使齐逆君。)使公复于竟,而后逆之。(逆者乾侯也。言公不能用子家,所以见辱。
○著,中略反,一音直略反。)晋祁胜与邬臧通室。(二子祁盈家臣也。通室,易妻。
○祁,巨支反;《字林》云,太原县,上尸反。邬,旧音乌户反,又音偃。案,地名在周者,乌户反;隐十一年,王取邬留是也。在郑者音偃,成十六年战于鄢陵是也。在楚者於建反,又音偃;昭十三年,王氵公夏将入鄢是也。在晋者於庶反;《字林》乙袪反;郭璞《三仓解诂》音瘀,於庶反;阚骃音厌饫之饫,重言之。太原有邬县。唯周地者从乌,馀皆从焉。《字林》亦作鄢,音同。传云,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司马弥牟为邬大夫,即太原县也。鄢臧宜以邑为氏。於爰反,旧音误。)祁盈将执之,(盈,祁午之子。)访於司马叔游。(叔游,司马叔侯之子。)叔游曰:“《郑书》有之:‘恶直丑正,实蕃有徒。’(《郑书》,古书名也。言害正直者,实多徒众。
○恶,如字,又乌路反。蕃音烦。)
[疏]“恶直”至“有徒”。
○正义曰:以直为恶,以正为丑,恶直事,丑正道,如此人者,实蕃多有徒众。言时世慕善者少,从恶者多。
无道立矣,子惧不免。言世乱谗胜。《诗》曰:‘民之多辟,无自立辟。’《诗大雅》。
○多辟,本又作僻,匹亦反。立辟,婢亦反。
[疏]“诗曰”至“立辟”。
○正义曰:《诗大雅板》之篇,刺厉王之诗。辟,邪也。辟,法也。民之多有邪辟者,於此之时,无自谓所立者为法。是言无道之世,法不可为。古辟、辟,字同音异耳。
姑已,若何?”姑,且也。已,止也。盈曰:“祁氏私有讨,国何有焉?”言讨家臣,无与国事。
○无与音预。遂执之。祁胜赂荀跞,荀跞为之言於晋侯。晋侯执祈盈。以其传戮。为,于伪反。祁盈之臣曰:“钧将皆死,钧,同也。
[疏]“钧将皆死”。正义曰:钧,同也。杀胜与臧,盈亦死;不杀,盈亦死。同将皆死,不如杀之,使盈闻而快意。
慭使吾君闻胜与臧之死也以为快。”慭,发语之音。
○慭,鱼觐反。乃杀之。夏六月,晋杀祁盈及杨食我。杨,叔向邑。食我,叔向子伯石也。
○食音嗣。向,许丈反。食我,祁盈之党也,而助乱,故杀之,遂灭祁氏、羊舌氏。初,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夏姬女也。
○娶,七主反。夏,户雅反,注同。其母欲娶其党。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言父多妾媵,而庶子鲜少。嫌母氏性不旷。
○鲜,息浅反,注皆同。惩,直升反。媵,绳证反,又时证反。
[疏]“吾母多”。
○正义曰:言父多妾媵而谓之母多者,意言庶弟少。据庶弟而发言,故谓父妾为母耳。
其母曰:“子灵之妻杀三夫,子灵,巫臣。妻,夏姬也。三夫,陈御叔、楚襄老及巫臣也。时巫臣已死。
[疏]“杀三夫”。
○正义曰:三夫,皆自命尽而死,其死不由夏姬。而云杀三夫者,妇之配夫,欲其偕老,其夫数死,是妻之薄相,故以为夏姬之咎。
一君、陈灵公。一子,夏徵舒。而亡一国、陈也。两卿矣,孔宁、仪行父。
[疏]“一君”至“两卿”。
○正义曰:“一君、一子”,蒙上“杀”文;“两卿”,亦蒙“亡”文也。以两卿弃位出奔,身不死,故为亡也。此事皆宣十年、十一年传。
可无惩乎?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郑灵公夷。
○少,诗照反。貉,亡白反。
[疏]“甚美必有甚恶”。
○正义曰:物忌大盛,善不可常。暑往寒来,昼明夜暗,孰能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常,况人乎!故甚美必有甚恶也。甚美,谓夏姬之身;甚恶,当在其后。言其种胤当恶,故禁其子取之。
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锺美於是,是,夏姬也。锺,聚也。子貉死在宣四年。
[疏]“子貉”至“於是”。
○正义曰:此因郑灵早夭,而夏姬美,推之为此言耳,不是兄早死而妹必美也。犹今俗语云“衰家女未必慧,慧家女未必衰”。
将必以是大有败也。
[疏]“将必”至“败也”。
○正义曰:夏姬淫或,丧国灭家。叔向之母犹谓未是大败,故言将必以是大有败也。十四年传称“施邢侯”者,或是夏姬之男,此杀杨食我,又是夏姬之外孙,其种类盖尽矣。
昔有仍氏生女,黰黑,有仍,古诸侯也。美发为黰。
○黰,之忍反;《说文》作,又作鬒,云:稠发也。
[疏]“生女黰黑”。
○正义曰:黰即鬒也。《诗》云:“鬒发如云。”《毛传》云:“鬒,黑发也。如云,言美长也。”《说文》云:“鬒,稠发也。”然则鬒者,发多长而黑,美之貌也。此传黰下有黑,则黰文不兼於黑,故贾、杜皆云“美发为黰”。
而甚美,光可以鉴,发肤光色,可以照人。
○鉴,古暂反,镜也。
[疏]注“发肤”至“照人”。
○正义曰:传於“黰黑”、“甚美”之下乃云“光可以鉴”,知发与肌肤二者,光色皆可以照人。
名曰玄妻。以发黑故。乐正后夔取之,夔,舜典乐之君长。
○夔,求龟反。取,如字,又古住反。
[疏]注“夔舜”至“君长”。
○正义曰:《尚书舜典》云: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是夔为舜之典乐官也。正,长也。后,君也。故云“典乐之君长”。王朝公卿,故以后言之,犹谓为后稷。
生伯封,实有豕心,贪惏无餍,忿众0无期,谓之封豕。众0,戾也。封,大也。
○长,丁丈反。惏,力耽反;《方言》云,楚人谓贪为惏。餍,亦作厌,於盐反;服作类,立对反;服作类。
[疏]“生伯”至“封豕”。
○正义曰:豕心,言其心似猪,贪而无耻也。《方言》云:“晋魏河内之北,谓惏为残,楚谓之贪。”则惏亦贪也。贾逵云:惏,耆食也。其人贪耆财利饮食,无知餍足,忿怒狼戾,无有期度,时人谓之大猪。
○注“众0,戾也。封,大也”。
○正义曰:以众0忿共文,则众0亦似忿,故以为戾,言狼戾也。定四年传封豕与长蛇相对,知封为大也。服虔云:忿怒其类,以餍其私,无期度也。
有穷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羿,篡夏后者。
○羿音艺。篡,初患反。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废,皆是物也,夏以末喜,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代所由亡也。共子,晋申生,以骊姬废。
○共音恭;本亦作恭。妹喜本或作嬉,音同;《国语》云,桀伐有施,有施氏以妹喜女焉;韦昭注《汉书》云,嬉,姓也。妲己,丁达反,下音纪;《国语》云:有苏氏之女也;韦昭云:己,姓也。褒姒,音似;龙漦所生,褒人所养者也。《毛诗》云:姒,姓也;郑笺云:姒,字也。骊姬,本又作丽,同,力知反。献公伐孋戎所得,而以为夫人。《穀梁传》云:灭虢所得。《庄子》云:艾封人之子。
[疏]注“夏以”至“姬废”。正义曰:《晋语》云:“史苏曰:‘昔夏桀伐有施氏,有施氏以妹嬉女焉,妹嬉有宠,於是与伊尹比而亡夏。殷辛伐有苏氏,有苏以妲已女焉,妲已有宠,於是与胶鬲比而亡殷。周幽王伐有褒,有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於是与虢石甫比,逐大子宜咎而立伯服。大子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乎亡。’”是三代所由亡之事也。共子之事,具见於传。
女何以为哉?夫有尢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尢,异也。
○女音汝。
[疏]“苟非”至“有祸”。
○正义曰:苟,诚也。诚不以德义自持,则必有祸。
叔向惧,不敢取。平公强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谒诸姑,子容母,叔向嫂,伯华妻也。姑,叔向母。
○敢取,七住反,又如字。强,其丈反。嫂,素早反,兄妻也,依字宜如此。曰:“长叔姒生男。”兄弟之妻相谓姒。
○长,丁丈反。
[疏]注“兄弟”至“谓姒”。
○正义曰:相谓者,幼者谓长为姒也。子容是伯华之子,其兄弟伯华最长,叔向次之,其馀诸弟皆小於叔向也,故谓叔向为长叔。叔向之妻,其年长於子容母,故称长叔姒也。《释亲》云:“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孙炎曰“同出,俱嫁事一夫也。《公羊传》曰:‘娣者何?弟也。’此其义也。”是言共事一夫者,长为姒,幼为娣,自以身之长幼生娣姒之名,其娣姒之名,不由夫之长幼也。《释亲》又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自以身之长稚相谓也。《丧服》小功章云:“娣姒妇报。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传言弟长者,双训娣姒,言娣是弟,姒是长也。郑玄云:“娣姒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亦取《尔雅》之文以解弟长之义,是以身之长幼明矣。
姑视之。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遂弗视。
秋,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献子,魏舒。
○<豸寸>,本又作豺,同,仕皆反。丧,息浪反。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七县,邬、祁、平陵、梗阳、涂水、马首、盂也。
○梗,古杏反。盂,音于,下文同。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铜鞮、平阳、杨氏。
○鞮,丁兮反。司马弥牟为邬大夫,太原邬县。贾辛为祁大夫,太原祁县。司马乌为平陵大夫,魏戊为梗阳大夫,戊魏舒庶子。梗阳,在太原晋阳县南。
○戊音茂。知徐吾为涂水大夫,徐吾,知盈孙。涂水,太原榆次县。
○知音智。次,资利反,又如字。韩固为马首大夫,固韩起孙。孟丙为盂大夫,太原盂县。乐霄为铜鞮大夫,上党铜鞮县。
○霄音消。赵朝为平阳大夫,朝,赵胜曾孙。平阳,平阳县。
○朝如字。僚安为杨氏大夫。平阳杨氏县。
[疏]“分祁”至“氏大夫”。
○正义曰:此祁氏与羊舌氏之田,旧是私家采邑,二族既灭,其田归公,分为十县。为公邑,故选置大夫也。传文先祁后羊舌,故依下文选置大夫之次,上七县为祁氏之田,下三县为羊舌氏之田。且五年传谓伯石为杨石,明杨氏是羊舌之田也。《家语》与《史记》皆谓羊舌赤为铜鞮伯华,是铜鞮亦羊舌邑也。平阳之次在铜鞮杨氏之间,知亦羊舌邑也。
谓贾辛、司马乌为有力於王室,二十二年,辛、乌帅师纳敬王。
○僚,力彫反。
[疏]注“二十”至“敬王”。
○正义曰:二十二年传曰:“晋籍谈、荀跞、贾辛、司马督帅师军于阴,于侯氏,于谿泉,次于社。”贾辛军谿泉,司马督次于社。督即乌也。此众军并为伐子朝,欲纳敬王。
故举之;谓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馀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卿之庶子为馀子。
[疏]注“卿之”至“馀子”。
○正义曰:宣二年传云:官卿之適“以为公族。又官其馀子,亦为馀子;其庶子为公行”。注云“馀子,適子之母弟也;庶子,妾子也。彼適庶分为三等,故馀子与庶子为异,此无所对,故总谓庶子为馀子也。此四人之内,当有妻生、妾生者也。知徐吾、韩固是卿之孙也,赵朝卿之曾孙也。而并称馀子者,言其父祖是馀子,就馀子子孙之内,选其贤者而用之,此四人不失常职,能守其父祖之业者也。
其四人者,皆受县而后见於魏子,以贤举也。四人,司马弥牟、孟丙、乐霄、僚安也。受县而后见,言采众而举,不以私也。
○见,贤遍反,注及下,见魏子并同。魏子谓成鱄:鱄,晋大夫。
○鱄音剸,又市转反,又音附。“吾与戊也县,人其以我为党乎?”对曰:“何也!戊之为人也,远不忘君,远,疏远也。近不逼同;不逼同位。
○逼,彼力反。居利思义,不苟得。在约思纯,无滥心。有守心而无淫行,虽与之县,不亦可乎!
[疏]“对曰”至“可乎”。
○正义曰:远不忘君,言职虽疏远而心在公室,常忠敬也。近不逼同,言亲近有宠,不逼迫同位,常谦共也。居利思义,临财不苟得,思义可取,乃取之也。在约思纯,处贫匮而思纯,固无叨滥之心也。有守善之心,而无淫邪之行,虽则亲子而与之县,不亦可乎!
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光,大也。
○行,下孟反。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夫举无他,唯善所在,亲疏一也。
[疏]“昔武”至“亲也”。
○正义曰:由武王克商得封建诸国,归功於武王耳。此十五国或有在后封者,非武王之时尽得封也。《尚书康诰》之篇,周公营洛之年,始封康叔于卫。《洛诰》之篇,周公致政之年,始封伯禽于鲁。明知武王之时,兄弟未尽封也。僖二十四年传称“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亦以周公为制礼之主,故归功於周公耳,非尽周公封也。九年传曰“文、武、成、康之封建母弟”,则康王之世尚有封国,宣王方始封郑,非独武王、周公封诸国也。僖二十四年传数“文之昭也”有十六国。此言武王兄弟之国十五人者,人异故说异耳,非武王封十五,周公始加一也。以鲁、卫验之,知周公所加非唯一耳。
《诗》曰:‘唯此文王,帝度其心。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类,克长克君。王此大国,克顺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诗大雅》。美文王能王大国,受天福,施及子孙。
○唯此文王,《诗》作唯此王季。度,待洛反,下及注同。莫,亡白反,又如字;《尔雅》云,貊,莫,安,定也。下及注同。长,丁丈反,下及注同。王此,于况反,注能王同。祉音耻。施,以豉反,注同。
[疏]“诗曰”至“孙子”。
○正义曰:《诗大雅皇矣》之篇,美文王之德也。“唯此文王”之身为天帝所佑,天帝开度其心,令其有揆度之惠,所度前事莫不皆得其中也。又使之莫然安静,其德教之善音,施之於人则皆应和之也。又能有监昭在下之明,又能有勤施无私之善,又能教诲不倦,有为人师长之德,又能赏善刑恶,有为人君上之度。既有人君之德,故为人君王此周之大邦也。其施教令,能使国人遍服而顺之;既为国人顺服,又能择人之善者,比方其善,乃从而用之。以此文王之德比于上世,有能经纬天地文德之王如尧舜之辈。其此诗人称比较于文王之九德,其德皆是无为人所悔吝者,言文王之德堪比,或以为比于前世文德之王,义亦通也。以此之故,既受天之祉福,施及于后世之子孙,得使长王天下也。此章文次如此者,德皆天之所授,故先言帝度其心,明以下皆蒙帝文也。德由心起,故先言心能度物也。心既能度,然后能施为政教,故次莫其德音,言变政教清静也。为君所以施政,故先言政教清静,乃论身内之德。故次能明,能善。其明与善,还是德音之事,施之於人有照临之明,勤心之善耳。心能施而无私,乃可为人君长,故次克长克君。长即师也。《学记》曰:“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故先长后君也。既言堪为人君,即说为君之事,故言王此大邦也。既为大邦之君,能使国人顺服,故次克顺也。民既顺服,又须择善用之,故次克比也。比于文王,其德无所可恨,故言受天之福,泽流后世,以结之。此传言“唯此文王”,《毛诗》作“维此王季”。经涉乱罹,师有异读,后人因而两存,不敢追改。今王肃注《毛诗》及《韩诗》亦作“唯此文王”。郑注《毛诗》作“维此王季”。故解比于文王,言王季之德可以比于文王也。刘炫云:此作“唯此文王”,不可以文王之德,还自比文王,故知比于文王,可以比于上代文德之王也。
心能制义曰度,帝度其心。
[疏]“心能制义曰度”。正义曰:心能制断时事,使合於义,是为善揆度也。言预度未来之事皆得中也。
德正应和曰莫,莫然清静。
○应,应对之应,下如字,又胡卧反。
[疏]“德正应和曰莫”。
○正义曰:《毛诗》莫作貊。《乐记》引此诗亦作莫。《释诂》云“貉、嗼、安,定也”。郭璞云“皆静定”。《毛传》云“貊,静也。”其德既正,为政清静,故有所施,为民皆应和,《易系辞》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即此义也。莫是清静之意,故杜云“莫然清静”。
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施而无私,物得其所,无失类也。
○施,式豉反,注及下同。
[疏]注“施而无私”至“类也”。
○正义曰:勤行施惠,情无偏私,物皆得所,是无失类也。郑玄云“类,善也。”无失类者,不失善之类也。
教诲不倦曰长,教诲长人之道。赏庆刑威曰君,作威作福,君之职也。
[疏]“赏庆刑威曰君”。
○正义曰:人君执赏罚之柄,以赏庆人,以刑威物,是为君之道。
慈和徧服曰顺,唯顺,故天下徧服。
○徧音遍,注同。
[疏]“慈和徧服曰顺”。
○正义曰:人君执慈心以惠下,用和善以接物,则天下徧服而顺从之,故为顺也。《易系辞》云:“天之所助者,顺。”故杜云“唯顺,故天下徧服”。
择善而从之曰比,比方善事,使相从也。经纬天地曰文。经纬相错,故织成文。
[疏]“经纬天地曰文”。
○正义曰:《易》称:圣人“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言德能顺天,随天所为,如经纬相错,织成文章,故为文也。
九德不愆,作事无悔,九德,上九日也。皆无愆过,则动无悔吝。
○吝,力仞反。故袭天禄,子孙赖之。袭,受也。主之举也,近文德矣,所及其远哉!”举魏戊等,勤施无私也。其四人者,择善而从,故曰近文德,所及远也。
○近,附近之近。
[疏]注“近文德所及远”。
○正义曰:成鱄引此诗者,唯欲取克类、克此二事,同於文王,故云“近文德矣”。文王以有此德,故得施于子孙。魏子既近文德,亦将所及远也。
贾辛将適其县,见於魏子。魏子曰:“辛来!昔叔向適郑,鬷蔑恶,恶,貌丑。
○鬷,音子工反。欲观叔向,从使之收器者,从,随也。随使人应敛俎豆者。
[疏]“从使之收器者”。
○正义曰:下云“叔向将饮酒”,将欲举爵而饮;比则饮犹未毕,使者拟收器耳,未即收也。
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将饮酒,闻之,曰:‘必鬷明也!’素闻其贤,故闻其言而知之。
[疏]“一言而善”。
○正义曰:旧说云“一言”者,谓设由上,彻由下。
下,执其手以上,曰:‘昔贾大夫恶,贾国之大夫。恶亦丑也。
○上,时掌反,下并注同。取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为妻御之皋泽。
○娶,七住反。为,于伪反。
[疏]“御以如皋”。
○正义曰:《诗》云:“鹤鸣于九皋。”是皋为泽也。如,往也。为妻御车以往泽也。
射雉,获之,其妻始笑而言。贾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夫!”今子少不飏,颜貌不扬显。
○射雉,食亦反。女音汝,下同。夫音扶。飏音扬。子若无言,吾几失子矣。言不可以已也如是!’遂如故知。今女有力於王室,吾是以举女。因贾辛有功而后举之,言人不可无能。
○几音祈。
[疏]“遂如故知”。
○正义曰:遂如故旧相知。
行乎!敬之哉!毋堕乃力!”堕,损也。
○毋音无。堕,许规切。仲尼闻魏子之举也,以为义,曰:“近不失亲,谓举魏戊。远不失举,以贤举。可谓义矣。”又闻其命贾辛也,以为忠,先赏王室之功,故为忠。“《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诗大雅》。永,长也。言能长配天命,致多福者,唯忠。
[疏]“诗曰”至“忠也”。
○正义曰:《诗大雅文王》之篇也。言王者长自言,我之所为配上天之命而行之,是自家众多之福使归巳。此诗之意,言忠则然也。言魏子能忠,必有多福归之。
魏子之举也义,其命也忠,其长有后於晋国乎!”
冬,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上魏子。
○断,丁乱反。其大宗赂以女乐,讼者之大宗。魏子将受之。魏戊谓阎没、女宽二人,魏子之属大夫。
○阎,以占反。曰:“主以不贿闻於诸侯,若受梗阳人,贿莫甚焉。吾子必谏!”皆许诺。退朝,待於庭。魏子朝君退,而待於魏子之庭。
○闻,如字,又音问。馈入,召之。召二大夫食。
○馈,求位反。比置,三叹。既食,使坐。更命之令坐。
○比,必利反。令,力呈反。魏子曰:“吾闻诸伯叔,谚曰:‘唯食忘忧。’吾子置食之间三叹,何也?”同辞而对曰:“或赐二小人酒,不夕食。或,他人也。言饥甚。馈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叹。中置,自咎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叹。魏子,中军帅,故谓之将军。
○咎,其九反。食之音嗣。帅,所类反;本又作率,同。
[疏]注“魏子”至“将军”。
○正义曰:晋使卿为军将,谓之将中军,将上军。此以魏子将中军,故呼为将军。及六国以来,遂以将军为官名,盖其元起於此。
及馈之毕,原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厌而已。”属,足也。言小人之腹饱,犹知厌足。君子之心亦宜然。
○属,之玉反,注同。厌,於盐反,又於艳反,注同。献子辞梗阳人。传言魏氏所以兴也。
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以乾侯致,不得见晋侯故。)
[疏]注“以乾”至“侯故”。
○正义曰:二十五年,“公孙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二十六年经书“公至自齐”。公虽不至齐都,既入齐竟,得与齐侯相见,故书“公至自齐”。往年公如晋,次于乾侯。虽入晋竟,不得与晋侯相见,故书“至自乾侯”,以乾侯致告於庙者,为不得见晋侯故。
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唁公至晋不见受。高张,高偃子。
○唁音彦。
[疏]注“唁公至晋不见受”。
○正义曰:《诗毛传》曰“吊失国曰唁”。二十五年公新失国,齐侯唁公可矣。於此复唁公者,公以齐不忧已,弃而適晋,望得晋人矜之。晋侯不肯见公,齐侯心复恨公,嫌公此举,故遣唁公所,以嗤笑公也,故云“唁公至晋不见受”。又似更复失国,故唁之。
公如晋,次于乾侯。复不见受,往乾侯。
○复,扶又反。
夏四月庚子,叔诣卒。无传。
秋七月。
冬十月,郓溃。无传。民逃其上曰溃,溃散叛公。
○溃,户对反。
[疏]注“民逃”至“叛公”。
○正义曰:民逃其上曰溃,文三年传例也。公自二十六年以来常居于郓,此时公既如晋,必留人守郓,郓人溃散而叛公,使公不得更来,当是季氏道之使然。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比公於大夫。)
[疏]注“比公於大夫”。
○正义曰:传称范宣子抚荀偃云:“事吴,敢不如事主!”医和谓赵文子曰“主是谓矣”。如此之类,大夫称主,传文多矣。今高张以齐侯之命称公为主君,以晋不受公,故轻侮之,比公於大夫也。
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袛辱焉。”言往事齐,適取辱。
○祗音支。公如乾侯。为齐所卑,故复適晋冀见恤。
○复,扶又反。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皆子朝党也。称伯鲁子,终不说学。
○召,上照反。说音悦。尹固之复也,二十六年,尹固与子朝俱奔楚而道还。
[疏]注“二十”至“道还”。
○正义曰:尹固复还之年,传虽不载,以妇人尤之云“其过三岁乎”?知以二十六年在道而还,至此为三岁也。
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赵车,子朝之馀也。见王杀伯盈等,故叛。鄻,周邑。
○数,所主反。鄻,列勉反。
平子每岁贾马,贾,买也。
○贾,古买反。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卖其马。乃不归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启服,马名。
○乘,如字。
[疏]注“启服马名”。正义曰:《释畜》云:“马前右足白,启。”郭璞曰:“《左传》曰启服。”《诗》云:“两服上襄。”郑玄云:“两服,中央夹来辕者。”此马毛色名启,公用以夹辕,故以启服为名也。
堑而死。隋堑死也。
○堑,七艳反。公将为之椟。为作棺也。
○将为,如字,一音于伪反。椟,徒木反。为作,于伪反,下同。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礼曰,敝帏不弃,为埋马也。
○食音似。裹,古火反。
[疏]注“礼曰”至“马也”。
○正义曰:《檀弓》文也。礼有埋马之法,子家子请以马肉食从者者,以公将为之椟,所以深抑之。公感子家子之言,方始依礼以帷裹之。《史记滑稽传》云:“楚庄王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之以路床,啖之以枣脯。马病肥死,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优孟者,故楚之乐人也。多辨,常以谈笑风谏。於是入门大笑。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雕玉为棺,文梓为椁,发甲卒为穿壙,老弱负土,庙食大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过一至於此!为之奈何?’优孟曰:‘请大王以六畜葬之。以垅灶为椁,铜历为棺,齐以姜桂,荐以木兰,祭以粳稻,衣以火光,葬之人肠。’於是王乃使以马属大官,无令天下闻之。”彼亦此之类也。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於齐侯,龙辅,玉名。
[疏]注“龙辅玉名”。
○正义曰:《周礼》:“使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杜子春云:“荡,谓以函器盛此节。”谓铸金为龙,以玉为函,辅盛龙节,谓之龙辅。此献函不献节,故直云“献龙辅”。玄卿云:盛龙节之玉函耳。案《说文》云:珑,祷旱玉也,为龙文。又《玉人》云:“上公用龙。”今辅与龙连文,故云“龙辅玉名”。盖用此意。
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穀。阳穀,齐邑。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出之产舍。
[疏]注“出之产舍”。
○正义曰:《内则》云:“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子生,男子设弧於门左,女子设帨於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然则产舍是侧室也。
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留公衍母,使待已,共白公。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於阳穀,而思於鲁,曰:“务人为此祸也。务人,公为也。始与公若谋逐季氏。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绛,晋国都。
○见,贤遍反,下见龙、朝夕见皆同。魏献子问於蔡墨蔡墨,晋太史。曰:“吾闻之,蟲莫知於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言龙无知,乃人不知之耳。
○莫知音智,下谓之知、实知、注无知同。
[疏]“人实”至“实知”。
○正义曰:人以龙不生得而谓之为知者,此是人实不知,非是龙实能知。言龙可生得,非是不生得也。故说古有养龙之事,以证龙可生得也。以人不知有此事,故今说之。
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豢、御,养也。
○豢音患。
[疏]注“豢、御,养也”。
○正义曰:服虔曰:豢,养也,穀食曰豢。御亦养也。养马曰圉。礼养犬、豕曰豢。知其以穀养,盖龙亦食穀也。御与圉同,言养龙犹养马,故称御。
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飂,古国也。叔安,其君名。
○飂,力谬反。有裔子曰董父,裔,远也。玄孙之后为裔。
○裔,以制反。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扰,顺也。
○好,呼报反。耆,时志反。饮,於鸩反,下同。食之音嗣,下不能食、饮食之、食夏后同。扰,而小反。
[疏]“乃扰畜龙”。
○正义曰:扰,顺也。顺龙之所欲而畜养之。
氏曰豢龙,豢龙,官名。官有世功,则以官氏。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鬷水上夷,皆董姓。
○鬷,子工反。
[疏]注“鬷水”至“董姓”。
○正义曰:《郑语》云“黎为高辛氏火正,命之曰祝融”。其后八姓,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是也。
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孔甲,少康之后九世君也。其德能顺於天。
○夏,户雅反,下皆同。少,诗照反,下少皞同。
[疏]注“孔甲”至“九世”。
○正义曰:《帝王世纪》云:“少康子帝杼,杼子帝芬,芬子帝芒,芒子帝泄,泄子帝不降,不降弟帝乔,乔子帝广也。至帝孔甲,孔甲,不降子。”
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合为四。
○乘,绳证反。河、汉各二,服云,河汉各二乘。
[疏]注“合为四”。正义曰:服虔云:四头为乘,四乘十六头也。传言“赐之乘龙”,赐之一乘之龙也。即云“河汉各二”,是河汉共一乘也。又云:各有雌雄,是河汉之二,皆一雌一雄也。故杜以“为合为四”。
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陶唐,尧所治地。
○治,直吏反。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夏后,孔甲。以更豕韦之后。更,代也。以刘累代彭姓之豕韦。累寻迁鲁县。豕韦复国,至商而灭。累之后世,复承其国为豕韦氏,在襄二十四年。
○更音庚,注同。复,扶又反。
[疏]注“更代”至“四年”。
○正义曰:传言“以更豕韦之后”。则豕韦是旧国,废其君以刘累代之。《郑语》云“祝融之后八姓,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又云“彭姓彭祖、豕韦则商灭之矣”。如彼文,豕韦之国至商乃灭,於夏王孔甲之时,彭姓豕韦未全灭也。下文云“刘累惧而迁于鲁县”。明是累迁之后,豕韦复国,至商乃灭耳。襄二十四年传,范宣子自言“其祖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则刘累子孙复封豕韦。杜迹其事,知累之后世更复其国为豕韦氏也。旧无此解,杜自为证,故云在襄二十七年。
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潜,藏也。藏以为醢,明龙不知。
○醢音海。知音智。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求致龙也。惧而迁于鲁县,不能致龙,故惧;迁鲁县,自贬退也。鲁县,今鲁阳也。范氏其后也。”晋范氏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方,法术。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职有罪。
○朝,如字,下朝夕见同。失官不食。不食禄。官宿其业,宿,犹安也。其物乃至。设水官脩则龙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泯,灭也。坻,止也。
○泯,弥忍反。坻音旨,又丁礼反。郁湮不育。郁,滞也。湮,塞也。育,生也。
○湮音因。
[疏]“夫物”至“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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