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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73/76)-晋-杜预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73/76 部分)

宋人围曹,郑桓子思曰:“宋人有曹,郑之患也,不可以不救。”桓,谥。冬,郑师救曹,侵宋。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社宫,社也。
[疏]“或梦众君子”。
○正义曰:曹人梦见多人,不识姓名,故唯云“众君子”也。服虔云:“众君子,诸国君”,妾耳。
而谋亡曹,曹叔振铎请待公孙彊,许之。振铎,曹始祖。
○铎,待洛反,注同。彊,其良反。旦而求之曹,无之。戒其子曰:“我死,尔闻公孙彊为政,必去之。”及曹伯阳即位,好田弋。曹鄙人公孙彊好弋,获白雁,献之,且言田弋之说,说之。因访政事,大说之。有宠,使为司城以听政。梦者之子乃行。彊言霸说於曹伯,曹伯从之,乃背晋而奸宋。宋人伐之,晋人不救,筑五邑於其郊,曰黍丘、揖丘、大城、锺、邘。为明年入曹传也。梁国下邑县西南有黍丘亭。
○好,呼报反,下同。弋,以职反,缴射也。之说,如字。说之,音悦,下“大悦”同。霸说,如字,一音始锐反。奸音干。揖音集,一音於入反。邘音于。
[疏]“好田弋”。
○正义曰:《周礼司弓矢》云:“矰矢,用诸弋射”。郑玄云:“结缴於矢谓之矰。矰,高也。可以弋飞鸟。”《说文》云:“缴,生丝也。”谓用生丝为绳系矢以射鸟也。
【经】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曹人背晋而奸宋,是以致讨。宋公既还,而不忍褚师之诟,怒而反兵,一举灭曹,灭非本志,故以入告。
○褚,中吕反。诟,呼豆反。)
[疏]注“曹人”至“入告”。
○正义曰:传例曰:“不其有地曰入。”案传宋实灭曹而有之,经书为“入”,故杜原其事而解之。
吴伐我。
夏,齐人取讙及阐。不书伐,兵未加而鲁与之邑。阐在东平刚县北。
○讙音欢。阐,尺善反。
[疏]“取讙及阐”。
○正义曰:《公羊》、《穀梁》以为赂齐,谓前年鲁伐邾,取邾子益,益是齐甥,畏齐,故赂之。非《左氏》意也。
归邾子益于邾。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过,古禾反。
[疏]“杞伯过卒”。
○正义曰:《世族谱》云:“僖公过,悼公曾孙。”案:悼公祖文公,以昭六年卒,父平公以昭二十四年卒,悼公以定四年卒,未应有曾孙可以授之国也。《杞世家》僖公过是悼公之子。疑《谱》误。
齐人归讙及阐。不言来,命归之,无旨使也。
○使,所吏反。
[疏]注“不言”至“使也”。
○正义曰:“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此不言来,故解之。
【传】八年,春,宋公伐曹,将还,褚师子肥殿。(子肥,宋大夫。
○殿,子练反,下注同。)曹人诟之,不行。(诟,詈辱也。不行,殿兵止也。
○诟,本又作“訽”,呼豆反。詈,力智反。)师待之。公闻之,怒,命反之,遂灭曹。执曹伯及司城彊以归,杀之。(终曹人之梦。)
吴为邾故,将伐鲁,问於叔孙辄。问可伐不。辄,故鲁人。
○为,于伪反,下注“为之”同。
[疏]“问於叔孙辄”。
○正义曰:定十二年,叔孙辄与公山不狃帅费人以袭鲁。兵败,奔齐,后自齐奔吴。吴子令问之。
叔孙辄对曰:“鲁有名而无情,有大国名,无情实。伐之必得志焉。”退而告公山不狃。不狃,亦故鲁人。
○狃,女九反。公山不狃曰:“非礼也。君子违,不適雠国。违,奔亡也。
[疏]“君子”至“雠国”。
○正义曰:谓有故而去者也。本国於巳无大雠怨,已无报怨之心,则违而不適雠国。武王数纣之罪以告众云:“抚我则后,虐我则雠。”若父本无罪,而枉被诛杀,如伍员之徒,志在复雠,適国亦可矣,不得以此言格之也。若父以罪而受诛者,如斗辛之徒,本自不合怨君,故辛亦不敢怨也。
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未臣所適之国,若有伐本国者,则可还奔命,死其难。
○难,乃旦反。
[疏]注“未臣”至“其难”。
○正义曰:既臣之后,则身是新君之臣,性命非复已有,故不复得为旧君死节也。若未有臣服,则旧君之恩未绝,故可还奔旧君之命,死其难也。言“奔命”,则有命乃奔之。若命不及,亦不当还。
所讬也则隐。曾所因托,则为之隐恶。
○曾,在增反。且夫人之行也,不以所恶废乡。不以其私怨恶,废弃其乡党之好。
○夫音符。行,下孟反,又如字。恶,乌路反,又如字,注同。好,呼报反,下文“好焉”同。今子以小恶而欲覆宗国,不亦难乎?辄,鲁公族,故谓之“宗国”。
○覆,芳服反。若使子率,子必辞,王将使我。”子张疾之。子张,辄也。
[疏]“若使子率”。
○正义曰:率,谓在军前引道,率领先行,非为军之将帅也。故不狃云:子辞,“王将使我”。以其知鲁道者唯此二人故也。
王问於子洩,子洩,不狃。
○洩,息列反,又作泄。对曰:“鲁虽无以立,缓时若无能自立。必有与毙。急则人人知惧,皆将同死战。
○毙,婢世反。诸侯将救之,未可以得志焉。晋与齐楚辅之,是四雠也。与鲁而四。夫鲁,齐晋之唇。唇亡齿寒,君所知也,不救何为?”三月,吴伐我。子洩率,故道险,从武城。故由险道,欲使鲁成备。
○“子洩率”,绝句。“故道险”,绝句。初,武城人或有因於吴竟田焉,侨田吴界。
○竟音境。侨,其骄反。拘鄫人之沤菅者,曰:“何故使吾水滋?”鄫人亦侨田吴。滋,浊也。
○拘音俱,下同。沤,乌豆反。菅,古颜反。滋音玄,本亦作“兹”,子丝反。《字林》云:“黑也。”及吴师至,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鄫人教吴,必可克。
○道音导。王犯尝为之宰,澹台子羽之父好焉,国人惧。王犯,吴大夫,故尝奔鲁为武城宰,澹台子羽,武城人,孔子弟子也。其父与王犯相善,国人惧其为内应。
○澹,待甘反。应,应对之应。
[疏]“及吴”至“人惧”。
○正义曰:杜意“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谓语吴人云,若伐武城,必可克之。吴人王犯尝为武城之宰,与澹台子羽之父相善,国人惧者,谓武城邑惧子羽为吴内应。刘炫以为实克武城。今知非者,以下传始云“王犯尝为之宰”,“国人惧”。是未得武城,故知此“克之”是鄫人教吴之语。刘以为伐武城克之者,实克武城。国人惧者,惧其害鲁。若然,吴师既来伐鲁,是显然行兵,不须云王犯与子羽之父相善。鲁已受害,何须云国人始惧?传既云“王犯尝为之宰”,文继武城之下,是为武城之宰,澹台子羽又是武城之人,皆据武城而言,故知恐为武城内应。传载沤菅事者,说来伐武城之由。刘妄生异见而规,杜非也。
懿子谓景伯:“若之何?”对曰:“吴师来,斯与之战,何患焉?且召之而至,又何求焉?”言犯盟伐邾,所以召吴。吴师克东阳而进,舍於五梧。明日,舍於蚕室。三邑鲁地。公宾庚、公甲叔子与战于夷,获叔子与析朱鉏。公宾庚、公甲叔子并析朱鉏为三人,皆同车。传互言之。
○析,星历反,注及下同。献於王。王曰:“此同车,必使能,国未可望也。”同车能俱死,是国能使人,故不可望得。明日,舍于庚宗,遂次於泗上。微虎欲宵攻王舍,微虎,鲁大夫。
○泗音四。私属徒七百人,三踊於幕庭。於帐前设格,令士试跃之。
○属音烛。幕,亡博反。格,更百反。令,力呈反。跃,羊灼反。卒三百人,有若与焉,卒,终也。终得三百人任行。有若,孔子弟子。与,在三百人中。
○与音预,注同。任音壬。及稷门之内。三百人行至稷门。或谓季孙曰:“不足以害吴,而多杀国士,不如巳也。”乃止之。吴子闻之,一夕三迁。畏微虎。
○三,息暂反。吴人行成。求与鲁成。将盟,景伯曰:“楚人围宋,易子而食,析骸而爨,在宣十五年。
○骸,户皆反,本又作“骨”。爨,七乱反。犹无城下之盟。我未及亏,而有城下之盟,是弃国也。吴轻而远,不能久,将归矣。请少待之。”弗从。景伯负载,造於莱门。以言不见从,故负载书,将欲出盟。
○亏,去危反。轻,遣政反。载如字。或音戴。造,七报反。莱音来。
[疏]注“以言”至“出盟”。
○正义曰:刘炫云:载书,盟主所制,自当吴人为之,何由复出鲁国?又载书数简之文耳,何须负之?且诸言载书,未有单称“载”者,以为负载器物,欲往质於吴,以规杜。今杜知“负载”是“负载书”者,以《周礼》司盟掌盟载之事,故传云士庄子为载书。此上有“将盟”之文,下即云“负载”之事,故知是载书也。刘以“负载”谓背负器物。然则景伯鲁之大夫,亲自负物,不近人情,而规杜过,非也。
乃请释子服何於吴,吴人许之。以王子姑曹当之,而后止。释,舍也。鲁人不以盟为了,欲因留景伯为质於吴。既得吴之许,复求吴王之子以交质。吴人不欲留王子,故遂两止。
○质音致,下同。复,扶又反。吴人盟而还。不书盟,耻吴夷。
齐悼公之来也,在五年。季康子以其妹妻之,即位而逆之。季鲂侯通焉,鲂侯,康子叔父。
○妻,七计反。鲂音房。女言其情,弗敢与也。齐侯怒。夏,五月,齐鲍牧帅师伐我,取讙及阐。或谮胡姬於齐侯,胡姬,景公妾。曰:“安孺子之党也。”六月,齐侯杀胡姬。传言齐侯无道,所以不终。齐侯使如吴请师,将以伐我,乃归邾子。齐未得季姬,故请师也。吴前为邾讨鲁,惧二国同心,故归邾子。
○为,于伪反。邾子又无道,吴子使大宰子馀讨之,子馀,大宰嚭。囚请楼台,栫之以棘。栫,雍也。
○栫,本又作“荐”,在荐反。雍,於勇反。使诸大夫奉大子革以为政。革,邾大子桓公也。为十年邾子来奔传。
秋,及齐平。九月,臧宾如如齐莅盟。宾如,臧会子。齐闾丘明来莅盟,明,闾丘婴之子也。盟不书,讳略之。
[疏]注“明闾”至“略之”。
○正义曰:鲁以淫女见伐丧邑,又屈服求盟,是可耻之事。二盟皆不书者,讳其恶而略之。
且逆季姬以归,嬖。季姬,鲂侯所通者。
鲍牧又谓群公子曰:“使女有马千乘乎?”有马千乘,使为君也。鲍牧本不欲立阳生,故讽动群公子。
○女音汝。乘,绳证反,注及下同。讽,方凤反。公子愬之。公谓鲍子:“或谮子,子姑居於潞以察之。潞,齐邑。
○愬音素。潞音路。若有之,则分室以行;若无之,则反子之所。”出门,使以三分之一行。半道,使以二乘。及潞,麇之以入,遂杀之。麇亦束缚。
○麇,丘陨反。
冬,十二月,齐人归讙及阐,季姬嬖故也。
【经】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无传。三月而葬,速。)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书“取”,覆而败之。雍丘县属陈留。
○雍,於勇反。
[疏]注“书取覆而败之”。
○正义曰:庄十一年传例曰:“覆而败之曰取某师。”《释例》曰:“覆者,谓威力兼备,若罗纲之所掩覆,一军皆见禽制,故以取为文,专制之辞也。”案传郑师围宋雍丘,宋皇瑗复於郑师之外筑垒使合,表里受敌,无处可逃。子姚救之,又大败。而宋师乃号令“使有能者无死”,是其合军尽禽敌人,制其死命,是於例正合书“取”也。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传】九年,春,齐侯使公孟绰辞师于吴。(齐与鲁平,故辞吴师。
○绰,昌灼反,本又作“卓”,同。)吴子曰:“昔岁寡人闻命,今又革之,不知所从,将进受命於君。”(为十年吴伐齐传。)
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无以与之。賸,罕达也。瑕,武子之属。
○賸,以证反。请外取,许之。瑕请取於他国。故围宋雍丘。宋皇瑗围郑师,许瑕师。每日迁舍,作垒堑成,辄徙舍合其围。
○垒,力轨反。堑,七艳反。垒合,郑师哭。子姚救之,大败。子姚,武子賸也。二月,甲戌,宋取郑师于雍丘,使有能者无死,惜其能也。以郏张与郑罗归。郑之有能者。
○郏,古洽反,又音甲。
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
宋公伐郑。报雍丘。
[疏]“宋公伐郑”。
○正义曰:虚举经文者,为下赵鞅救郑起,并以终上取郑师之事也。
秋,吴城邗,沟通江、淮。於邗江筑城穿沟,东北通射阳湖,西北至末口入淮,通粮道也。今广陵韩江是。
○邗音寒。射,食亦反,又音亦。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適火,水火之兆。
[疏]“遇水適火”。
○正义曰:服虔云:“兆南行適火。卜法横者为土,立者为木,邪向经者为金,背经者为火,因兆而细曲者为水。”
占诸史赵、史墨、史龟。皆晋史。史龟曰:“是谓沈阳,火阳得水,故沈。可以兴兵。兵,阴类也,故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姜,齐姓。子商,谓宋。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赵鞅,姓盈。宋,姓子。水盈坎乃行,子姓又得北方水位。
[疏]注“赵鞅”至“水位”。
○正义曰:《秦本纪》秦,伯翳之后,为嬴姓也。《赵世家》云:“赵氏之先,与秦同祖。其伯翳后世为盈泄蜚廉,有子二人:一曰恶来,其后为秦;一曰季胜,其后为赵。今卜赵鞅伐宋,故以嬴子二姓为占也。
名位敌,不可干也。二水俱盛,故言“不可干”。炎帝为火师,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既盈而得水位,故为如川之满,不可冯游,言其波流盛。
○游音由。冯,皮冰反。郑方有罪,不可救也。郑以嬖宠伐人,故以为有罪。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救郑,则当伐宋,故不吉也。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乾》下《坤》上,《泰》。之《需》,《乾》下《坎》上,《需》。《泰》六五变。
○需音须。
[疏]“遇泰之需”。
○正义曰:《乾》下《坤》上,《泰》。乾为天,坤为地,地在上,天在下。《象》曰:“天地交,《泰》。泰者,大也。天地交合,万物大通,故名此卦为《泰》。《乾》下《坎》上,《需》。”《彖》曰:“《需》,须也。”言云在天上,须散而为雨,故名此卦为《需》。
曰:“宋方吉,不可与也。不可与战。《泰》六五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帝乙,纣父,五为天子,故称帝乙。阴而得中,有似王者嫁妹,得如其愿,受福禄而大吉。
○祉音耻。
[疏]注“不可”至“大吉”。
○正义曰:《泰》六五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易》之文也。既引其文,又解其意。帝乙,纣父,《殷本纪》文也。《易》之爻位五,为天子,故於六五之爻称帝乙也。其《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六是阴爻也。五是上体之中,居天子之位,阴而得中,有似王者嫁妹,得如其愿,受福禄而大吉。王弼云:“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通之时也。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中行愿,不失其礼。”帝乙归妹,诚合斯义。履顺居中,行原以祉,尽夫阴阳交配之宜,故元吉也。”杜说与彼同。案《易》称“高宗伐鬼方”者,实伐之。“帝乙归妹”者,实嫁之。其女有贤德,名闻昭著,故得载之《易象》。但书典散亡,不知嫁与何人,为谁之妻。
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宋、郑,为昏姻甥舅之国。宋为微子之后,今卜得帝乙卦,故以为宋吉。
[疏]“宋郑甥舅”。
○正义曰:宋郑异姓,必嫁娶往来或可时实有亲,故为甥。甥辄言甥舅者,言其昏姻势敌,敌则无以相倾,宋有福,郑必衰,言郑不可助也。
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吉在彼,则我伐之为不吉。
冬,吴子使来儆师伐齐。前年齐与吴谋伐鲁,齐既与鲁成而止,故吴恨之,反与鲁伐齐。
○儆音景。
【经】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疏]“邾子益来奔”。
○正义曰:八年“归邾子益于邾”。传云:“邾子又无道,吴子使大宰子馀讨之,囚诸楼台,栫之以棘。”盖将归吴而因之。今言“来奔”,当是自吴逃而来適鲁。传称“齐甥也,遂奔齐”。经不复书其奔齐者,凡诸来奔,既至鲁而更复奔他国者,已去其位,略贱之,不复书。齐庆封亦是也。
公会吴伐齐。书“会”,从不与谋。
○与音预。
[疏]注“书会”至“与谋”。
○正义曰:往年吴来儆师,是与我谋也。而“从不与谋”者,“与谋”者,谓彼此和同计谋,然后共伐,则是我为伐主,故言及某同行。“不与谋”者,谓彼心自定,遣来召我,则彼为伐主,我往会之,故言会某伐某。令吴伐齐之意已定,儆师者来召鲁耳。於例止当言“会”,故从不与谋之文。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以疾赴,故不书弑。
○弑,申志反。
[疏]注“以疾”至“书弑”。
○正义曰:传称“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则阳生被弑矣。而经书“卒”,是以疾死赴也。襄七年“郑伯髡顽卒于鄵”,传称“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知此亦以疾死赴,故不书弑也。八年“臧宾如如齐莅盟”。齐闾丘明来莅盟”。是再同盟,故赴以名。杜不言,略之。
夏,宋人伐郑。无传。
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无传。
葬齐悼公。无传。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无传。书“归”,齐纳之。
○彄,苦侯反。
[疏]注“书归齐纳之”。
○正义曰:定十四年卫公孟彄出奔郑,自郑奔齐,故今自齐归卫也。成十八年传例曰:“凡去其国,诸侯纳之曰归。”此书“自齐归”,知是“齐纳之”。
薛伯夷卒。无传。赴以名,故书。
[疏]注“赴以名故书”。
○正义曰:定十三年“薛弑其君比”,此夷当代为君,尔来未同盟,而赴以名,故书。
秋,葬薛惠公。无传。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季子不书,陈人来告,不以名。
[疏]注“季子”至“以名”。
○正义曰:传称“延州来季子救陈”,即是季札也。札以襄二十九年来聘,书名,则此亦宜书名。今不书者,陈人来告,不以名也。
【传】十年,春,邾隐公来奔,齐甥也,故遂奔齐。(终子贡之言。)公会吴子、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鄎,齐地。邾、郯不书,兵并属吴,不列於诸侯。
○郯音谈。鄎音息。并,必政反。)齐人弑悼公,赴于师。(以说吴。
○弑,申志反。)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徐承帅舟师将自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承,吴大夫。)
夏,赵鞅帅师伐齐,经书“侵”,以“侵”告。大夫请卜之。赵孟曰:“吾卜於此起兵,谓往岁卜伐宋不吉,利以伐姜,故令兴兵。事不再令,再令,渎也。卜不袭吉,袭,重也。
○重,直龙反,又直用反。行也。”於是乎取犁及辕,犁,一名隰。济南有隰阴县,祝阿县西有辕城。
○犁,力兮反,又力之反。辕音袁,一音于眷反。隰音习,本或作“隰”,音同。
[疏]注“犁一名隰”。
○正义曰:犁即犁丘也。二十三年传称齐晋战于犁丘,知伯亲禽颜庚。庚即涿聚也。二十七年陈成子召颜涿聚之子晋,曰隰之役,而父死焉。”是犁一名隰。
毁高唐之郭,侵及赖而还。
秋,吴子使来复儆师。伐齐未得去,故为明年吴伐齐传。
○复,扶又反。
冬,楚子期伐陈。陈即吴故。吴延州来季子救陈,谓子期曰:“二君不务德,二君,吴楚。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乃还。季子,吴王寿梦少子也。寿梦以襄十二年卒,至今七十七岁。寿梦卒,季子已能让国,年当十五六,至今盖九十馀。
○梦音蒙。少,诗照反。
[疏]注“季子”至“十馀”。
○正义曰:襄、昭之传称延州来季子者,皆是季札也。此说务德安民是大贤之事,亦当是札,故计迹其年,言虽老犹能将兵也。孙毓以为季子食邑於州来,世称“延州来”。季子犹赵氏,世称“知伯”。延州来季子,或是札之子与孙也。
【经】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夏,陈辕颇出奔郑。书名,贪也。
○颇,破可反,又普多反。
五月,公会吴伐齐。
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公与伐,而不与战。艾陵,齐地。
○艾,五盖反。与伐,音预,下同。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无传。赴以名,故书之。
[疏]注“赴以名,故书之”。正义曰:四年“滕子结卒”。虞毋代结为君,尔来未同盟,来赴,故书也。
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无传。
卫世叔齐出奔宋。书名,淫也。
【传】十一年,春,齐为鄎故,(鄎在前年。
○为,于伪反。)国书、高无帅师伐我,及清。(清,齐地。齐北卢县东有清亭。
○音普悲反。)季孙谓其宰冉求,(冉求,鲁人,孔子弟子。)曰:“齐师在清,必鲁故也,若之何?”求曰:“一子守,二子从公御诸竟。”季孙曰:“不能。”(自度力不能使二子御诸竟。
○守,手又反。从,才用反。御,鱼吕反,亦作“御”。竟音境。度,作洛反。)求曰:“居封疆之间。”(封彊,竟内近郊地。
○彊,居良反。)季孙告二子,(二子,叔孙、孟孙也。)二子不可。求曰:“若不可,则君无出。一子帅师背城而战。不属者,非鲁人也。(属,臣属也。言不战为不臣。)鲁之群室,众於齐之兵车,(群室,都邑居家。)一室敌车,优矣。子何患焉?二子之不欲战也宜,政在季氏。(言二子恨季氏专政,故不尽力。
○“二子之不欲战也宜”,绝句。)当子之身,齐人伐鲁而不能战,子之耻也。大不列於诸侯矣。”季孙使从於朝,(使冉求随已之公朝。)俟於党氏之沟。(党氏沟,朝中地名。
○党音掌。)武叔呼而问战焉。(问冉求。)对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何知?”懿子强问之,对曰:“小人虑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言子所问,非巳材力所及,故不能言。
○强,其丈反。共音恭。)武叔曰:“是谓我不成丈夫也。”(知冉求非巳不欲战,故不对。
○“不成丈夫也”,本或作“大夫”,非是。)退而蒐乘,(蒐,阅。
○蒐,所求反。乘,绳证反。阅音悦。)孟孺子洩帅右师,(孺子,孟懿子之子武伯彘。
○孺,而住反。彘,直利反。)颜羽御,邴洩为右。(二子,孟氏臣。
○邴音丙,又彼命反。)冉求帅左师,管周父御,樊迟为右。(樊迟,鲁人,孔子弟子樊须。
○父音甫。)季孙曰:“须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虽年少,能用命。有子,冉求也。
○少,诗照反。)季氏之甲七千,冉有以武城人三百为已徒卒。(步卒,精兵。
○卒,子忽反,注同。)老幼守宫,次于雩门之外。(南城门也。
○雩音于。)五日,右师从之。(五日乃从,言不欲战。)公叔务人(务人,公为,昭公子。)见保者而泣(保,守城者。)曰:“事充(繇役烦。
○繇,本或作“傜”,同,音遥。)政重,(赋税多。)上不能谋,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既言人不能死,巳不敢不死。)师及齐师战于郊,齐师自稷曲,(稷曲,郊地名。)师不逾沟。樊迟曰:“非不能也,不信子也。请三刻而逾之。”(与众三刻约信。)如之,众从之。(如樊迟言,乃逾沟。)师入齐军。(冉求之师。)右师奔,齐人从之。(逐右师。)陈瓘、陈庄涉泗。(二陈,齐大夫。
○瓘,古奂反。泗音四。)孟之侧后入以为殿,(之侧,孟氏族也,字反。
○殿,丁练反。)抽矢策其马曰:“马不进也。”(不欲伐善。
○抽,敕留反。策,初革反,本或作“筴”。)林不狃之伍曰:“走乎?”(不狃,鲁士。五人为伍。败而欲走。)不狃曰:“谁不如?”(我不如谁而欲走。
○“谁不如”,如字,一音而庶反,注同。)曰:“然则止乎?”不狃曰:“恶贤?”(言止战恶足为贤,皆无战志。
○恶音乌,注同。)徐步而死。(徐行而死,言鲁非无壮士,但季孙不能使。)师获甲首八十,(冉求所得。)齐人不能师。(不能整其师。)宵,谍曰:“齐人遁。”(谍,间也。
○谍音牒。遁,徒困反。间,间厕之间。)冉有请从之三,季孙弗许。孟孺子语人曰:“我不如颜羽,而贤於邴洩。(二子与孟孺子同车。
○语,鱼据反。)子羽锐敏,(子羽,颜羽。锐,请也。敏,疾也。言欲战。)我不欲战而能默。(心虽不欲,口不言奔。
○默,本亦作“嘿”,亡北反。)洩曰:‘驱之。’”(言驱马欲奔。)公为与其嬖僮汪锜乘,皆死,皆殡。(皆,俱也。
○嬖,必计反。僮,本亦作“童”,音同。汪,乌黄反。锜,鱼绮反。乘,绳证反。)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时人疑童子当殇。
○殇音商。八岁至十九岁为殇。)
[疏]注“时人”至“当殇”。
○正义曰:《丧服》“大功”章云:“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传曰:何以大功,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其於服也。长殇中殇降成人一等,下殇降二等。此汪锜盖长殇也,时人疑其当降服。又葬殇之礼,亦异成人。《檀弓》云“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是其异於成人也。
冉有用矛於齐师,故能入其军。孔子曰:“义也。”言能以义勇。不书战,不皆陈也。不书败,胜负不殊。
○矛,亡侯反。陈,直觐反。
夏,陈辕颇出奔郑。初,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封内之田,悉赋税之。有馀,以为巳大器。大器,锺鼎之属。国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辕咺进稻醴、粱糗、腶脯焉。糗、乾饭也。
○咺,况阮反。稻醴,音礼,以稻米为醴酒。粱糗,起九反,以粱米为之,一音昌绍反。腶脯,丁乱反,字亦作“锻”。加姜桂曰脯也。
[疏]“稻醴粱糗腶脯”。
○正义曰:《周礼酒正》:“辨五齐之名”,“二日醴齐”。郑玄云:“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如今之恬酒矣。”则醴是浊酒也。《月令》命作酒云:“秫稻必齐。”是以稻为醴也。《释草》云:“虋,赤苗;芑,白苗。”郭璞曰:“今之赤粱粟,白粱粟皆好穀也。”《内则》郑玄注云:“腶脩,捶脯施姜桂也。”
喜曰:“何其给也?”对曰:“器成而具。”具此醴糗。曰:“何不吾谏?”对曰:“惧先行。”恐言不从,先见逐。
为郊战故,公会吴子伐齐。欲以报也。
○为,于伪反。五月,克博,壬申,至于嬴。博、嬴,齐邑也。二县皆属泰山。
○嬴音盈。中军从王,吴中军。胥门巢将上军,王子姑曹将下军,展如将右军。三将,吴大夫。齐国书将中军,高无将上军,宗楼将下军。陈僖子谓其弟书:“尔死,我必得志。”书,子占也。欲获死事之功。宗子阳与闾丘明相厉也。相劝厉致死。子阳,宗楼也。桑掩胥御国子。国子,国书。公孙夏曰:“二子必死。”亦劝勉也。
○夏,户雅反。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虞殡》,送葬歌曲。示必死。
○殡,必刃反。
[疏]“歌虞殡”。
○正义曰:贾逵云“《虞殡》,遣殡歌诗”,杜云“送葬歌曲”,并不解“虞殡”之名。礼,启殡而葬,葬即下棺,反日中而虞。盖以启殡将虞之歌,谓之“虞殡”。歌者,乐也。丧者,哀也。送葬得有歌者,盖挽引之人为歌声以助哀,今之挽歌是也。旧说挽歌,汉初田横之臣为之。据此,挽歌之有久矣。晋初荀顗制礼,以吉凶不杂,送葬不宜有歌,去之。挚虞駮之云:“《诗》云‘君子作歌,惟以告哀’。葬之有歌,不为害也。”复存之。
陈子行命其徒具含玉。子行,陈逆也。具含玉,亦示必死。
○行如字,又户郎反。含,户暗反,本又作“唅”。公孙挥命其徒曰:“人寻约,吴发短。”约,绳也。八尺为寻。吴发短,欲以绳贯其首。
○挥,许韦反。东郭书曰:“三战必死,於此三矣。”三战,夷仪、五氏与今。使问弦多以琴,弦多,齐人也。六年奔鲁。问,遗也。
○遗,唯季反。
[疏]“使问弦多以琴”。
○正义曰:礼以物遗人谓之问。二十六年卫出公“使以弓问子赣”,《论语》云“问人於他邦”,皆是也。
曰:“吾不复见子矣。”言将死战。陈书曰:“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鼓以进军,金以退军。不闻金,言将死也。传言吴师彊,齐人皆自知将败。
[疏]注“鼓以”至“退军”。
○正义曰:《周礼大司马》教大阅之礼云:“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鸣铙且卻。”郑注云:凡进军退军鼓铎同。其所异者,废镯而鸣铙耳。如郑此言,则进退皆有金鼓。而杜云“鼓以进军金以退军”者,《周礼》是教战之法,其临敌之时,欲战则先击鼓以动之,欲退则先击金以静之,故长勺之役,公将鼓之,是欲战击鼓也。此传云“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是欲退击金也。
甲戌,战于艾陵,展如败高子,齐上军败。国子败胥门巢。吴上军亦败。王卒助之,大败齐师。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革车八百乘,甲首三千,以献于公。公以兵从,故以劳公。
○卒,子忽反。乘,绳证反。从,才用反,又如字。劳,力报反。将战,吴子呼叔孙叔孙,武叔州仇。曰:“而事何也?”问何职。对曰:“从司马。”从吴司马所命。王赐之甲、剑铍,曰:“奉尔君事,敬无废命。”叔孙未能对,卫赐进赐,子贡,孔子弟子。
○铍,普悲反。
[疏]“卫赐”。
○正义曰:子贡,卫人,故称“卫赐”。
曰:“州仇奉甲从君。”而拜。拜受之。公使大史固归国子之元,归於齐也。元,首也。吴以献鲁。寘之新箧,褽之以玄纁,褽,荐也。
○寘,之豉反。箧,苦协反。褽音尉。别本作“褽以玄纁”,纁,许云反,本亦作“勋”。加组带焉。寘书于其上曰:“天若不识不衷,何以使下国?”言天识不善,故杀国子。
○组音祖。衷音忠。
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唯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豢,养也。若人养牺牲,非爱之,将杀之。
○馈,其位反,或作餽。赂音路。豢音患。夫音扶。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於我。欲得吴。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从事,击之。得志於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石田,不可耕。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类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盘庚》,《商书》也。颠越不共,从横不承命者也。劓,割也。殄,绝也。育,长也。俾,使也。易种,转生种类。
○沼,之兆反。泯,亡轸反。盘,步干反。诰,古报反。共音恭,注同。劓,鱼器反。殄,大典反。俾,必耳反。种,章勇反,注同。从,子容反。长,丁丈反。
[疏]注“盘庚”至“种类”。
○正义曰:彼文云“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此传字少於彼,引之略也。孔安国云:“颠,殒。越,队也。不恭,不奉上命。”孔言陨队,谓受上命而队失之。杜言从横不承命,谓其人性自颠越从横,不肯承命。意小异也。刑名以截鼻为劓,劓是割也。殄、绝,育、长,俾、使,皆《释诂》文也。易,谓转易。无使转生种类,不令更有恶子孙也。
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弗听。使於齐,属其子於鲍氏,为王孙氏。私使人至齐属其子,改姓为王孙,欲以辟吴祸。
○使,所吏反。属音烛,注及下同。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艾陵役也。属镂,剑名。
○镂,力俱反,又力侯反。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越人朝之,伐齐胜之,盈之极也。为十三年越伐吴起。
○槚,古雅反,木名。
[疏]“将死”。
○正义曰:《吴语》云:子胥将死,曰:“而县吾目於吴门,以见越人之入,吴国之亡也。”遂自杀。王愠曰:“孤不使大夫得有见也。”乃使取申胥之尸,盛之鸱夷,而投之於江。贾逵云:“鸱夷,革囊也。”
秋,季孙命脩守备,曰:“小胜大,祸也。齐至无日矣。”善有备。
○守,手又反。
冬,卫大叔疾出奔宋。疾即齐也。初,疾娶于宋子朝,子朝,宋人,仕卫为大夫。
○朝如字。其娣嬖。娣,所娶女之娣。子朝出,出奔。孔文子使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使侍人诱其初妻之娣,寘於犁,犁,卫邑。
○妻之,七计反。犁,力兮反。而为之一宫,如二妻。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夺其妻。或淫于外州,外州人夺之轩以献。外州,卫邑。轩,车也,以献於君。耻是二者,故出。卫人立遗,使室孔姞。遗,疾之弟。孔姞,孔文子之女,疾之妻。
○姞,其乙反,又其吉反。疾臣向魋,为宋向魋臣。
○魋,徒回反。纳美珠焉,与之城鉏。城鉏,宋邑。宋公求珠,魋不与,由是得罪。及桓氏出,出在十四年。城鉏人攻大叔疾,卫庄公复之。听使还。使处巢,死焉。殡於郧,葬於少禘。终言疾之失所也。巢、郧、少禘,皆卫地。
○郧音云。少,诗照反。禘,大计反。初,晋悼公子慭亡在卫,使其女仆而田。仆,御。田,猎。
○慭,鱼觐反;一作“整”,征领反。大叔懿子止而饮之酒,懿子,大叔仪之孙。
○饮,於鸩反。遂聘之,生悼子。悼子,大叔疾。
○聘,匹政反。悼子即位,故夏戊为大夫。夏戊,悼子之甥。
○夏,户雅反,下同。戊音茂。悼子亡,卫人翦夏戊。翦,削其爵邑。孔文子之将攻大叔也,访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则尝学之矣。胡簋,礼器名。夏曰胡,周曰簋。
○簋音轨。
[疏]注“胡簋”至“曰簋”。
○正义曰:胡簋,行礼所用之器,故以胡簋言礼事。《论语》卫灵公问曰:“俎豆之事”,意亦同也。《明堂位》说四代之器云: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周之八簋。如记文,则夏器名琏,殷器名瑚。而包咸、郑玄等注《论语》,贾、服等注此传,皆云夏曰胡。杜亦同之。或别有所据,或相从而误。
甲兵之事,未之闻也。”退,命驾而行,曰:“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以鸟自喻。
[疏]“甲兵”至“闻也”。
○正义曰:对灵公,“军旅之事,未之学也”。其意亦与此同。军旅、甲兵,亦治国之具也。此以文子非礼,欲国内用兵,灵公空问军陈,故并不答,非轻甲兵也。
文子遽止之,曰:“圉岂敢度其私访?国之难也。”圉,文子名。度,谋也。
○遽,其据反。度,待洛反,注及下同。难,乃旦反。将止,仲尼止。鲁人以币召之,乃归。於是自卫反鲁,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疏]“鲁人”至“乃归”。
○正义曰:《孔子世家》云“季康子使公华、公宾、公林以币迎孔子,孔子归”是也。
季孙欲以田赋,丘赋之法,因其田财,通出马一匹,牛三头。今欲别其田及家财,各为一赋,故言田赋。
○别如字,一音彼列反。
[疏]注“丘赋”至“田赋”。
○正义曰:《司马法》方里为并,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出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乃有马四匹,牛十二头,是为革车一乘。今用田赋,必改其旧,但不知若为用之。贾逵以为欲令一井之间出一丘之税,井别出马一匹,牛三头。若其如此,则一丘之内有一十六井,其出马牛乃多於常一十六倍。且直云“用田赋”,何知使并为丘也?杜以如此,则赋税大多,非民所能给,故改之。旧制丘赋之法,田之所收及家内资财,井共一马三牛。今欲别其田及家资各为一赋,计一丘民之家资令出一马三牛,又计田之所收,更出一马三牛,是为所出倍於常也。旧田与家资官赋,今欲别赋其田,故言欲以田赋也。
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三发问。卒曰:卒,终也。“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不公答。而私於冉有曰:“君子之行也,行政事。度於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是赋之常法。
○施,尸豉反。敛,力艳反。若不度於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为明年用田赋传。
○冒,亡北反,一音莫报反。厌,於盐反。
卷五十九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卷五十九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经】十有二年,春,用田赋。(直书之者,以示改法重赋。)
[疏]注“直书”至“重赋”。正义曰:“用田赋”者,用田之所收以为赋,令之出牛马也。依实直书之,以示改常法重赋敛。成元年“作丘甲”,甲是造作之物,故言“作”。马牛,赋税以充之,非造作之物,且讥其赋,不讥其作,故书“用”,言旧不用,而今用之。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鲁人讳娶同姓,谓之孟子,《春秋》不改,所以顺时。
○娶,本或作“取”,七喻反,又如字。
[疏]注“鲁人”至“顺时”。
○正义曰:《论语》云:“君取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是鲁人常言称孟子也。《坊记》云:“《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是旧史书为“孟子卒”。及仲尼修《春秋》,以鲁人巳知其非,讳而不称姬氏,讳国恶礼也。因而不改,所以顺时世也。”《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春秋》无此文。《坊记》云然者,礼,夫人初至,必书於策。若娶齐女,则云“夫人姜氏至自齐”。此孟子初至之时,亦当书曰“夫人姬氏至自吴”,同姓不得称姬。旧史所书,盖直云“夫人至自吴”,是去夫人之姓,直书曰吴而已。仲尼修《春秋》,以犯礼明著,全去其文,故今经无其事。
公会吴于橐皋。橐皋,在淮南逡遒县东南。
○橐,章夜反。一音托。逡音峻,又七伦反。遒音囚,又音巡。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郧,发阳也。广陵海陵县东南有发繇亭。
○繇音遥。
[疏]注“郧发阳也”。
○正义曰:十七年传云孟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发阳之役,卫石魋’。指此会也。知郧即发阳,一也二名也。
宋向巢帅师伐郑。
冬,十有二月,螽。周十二月,今十月,是岁置闰,而失不置。虽书十二月,实今之九月。司历误一月。九月之初尚温,故得有螽。
○螽音终。
【传】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赋。(终前年事。)
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讳娶同姓,故谓之“孟子”,若宋女。
[疏]注“讳娶”至“宋女”。
○正义曰:讳娶同姓,不得谓之吴女。宋是子姓,长女字孟,故惠公元妃谓之孟子。今亦称孟子者,全改其本,若言此夫人是宋国之长女也。《释例》曰:“经书‘孟子卒’,传言‘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此为昭公加讳,不复系吴,改其姓号,传因而弗革也。《论语》谓之吴孟子,盖时人常言,非经、传正文也。而贾氏以为言孟子,若言吴之长女也。称吴长女,既不异於同姓之长女,且娶同姓,长之与少,未闻其异,无所为别也。”
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称夫人,故不言薨。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反哭者,夫人礼也。以同姓故,不成其夫人丧。
[疏]注“反哭”至“人丧”。
○正义曰:礼,既葬,日中自墓反,虞於正寝,所谓反哭於寝。反哭者,是夫人之正礼也。季氏以同姓之故,不成其夫人之丧,不为反哭,故不书葬,所以惩臣子之过也。《释例》曰:“若昭之孟子者,以同姓为阙。生革其姓,过而知悔也。然吴之大伯,下及鲁昭,於亲远矣,所讳在於名义而已。居夫人之位,籍小君之尊,已三世矣。季氏当国而不为之服,至令仲尼释己之绖,国朝不成其丧,以世適夫人不书於策,此季氏之咎也。”杜言不书於策,谓不以夫人之礼书於经也。
孔子与吊,適季氏。季氏不絻,放绖而拜。孔子始老,故与吊也。絻,丧冠也。孔子以小君礼往吊,季孙不服丧,故去绖,从主节制。
○与吊,音预,注同。絻音问。绖,大结反。去,其吕反。
[疏]注“孔子”至“节制”。
○正义曰:杜以“孔子与吊”,明其巳去臣位。若在臣位,则服小君之丧,不得云“与吊”而已,故云“孔子始老”。始老者,谓始致事也。刘炫云:“按十六年,‘仲尼卒,哀公诔之’。子贡讥云“生不能用’,则是哀公不用仲尼为臣也。又《世家》及诸书无云仲尼仕於哀公,杜焉得云‘孔子始老’乎?”今知不然者,以上十一年传称仲尼在卫,鲁人以币召之。是召之而来,当以任用,故冉有云“子为国老,待子而行”,后乃致事,故孟子之丧而来与吊。若哀公全不能用,何须以币召之?但哀公不用其言,故云“生不能用”。於传文上下理甚符同。刘以为不仕哀朝以规杜过,非也。《丧服》“齐衰三月”章曰“为旧君君之母妻。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不君也”。郑玄云:“仕焉而已者,谓老苦有废疾而致仕者也。为小君服者,恩深於民也。”是其服与民同,不服臣为小君之服,故与常吊也。礼,齐衰之丧,始死而絻,以至於成服。絻以代吉冠,故以絻为丧冠也。孔子以季孙当服臣为小君之礼,故以小君礼往吊季氏。传言“適季氏”,谓適季氏哭位,故杜言往吊谓就其哭位也。季孙既不服丧,孔子不得服吊服,故去绖,从主节制也。大夫之吊,服牟绖。郑玄云:“弁绖者,如爵弁而素,而加环绖。”“大如緦之绖”,缠而不纠也。《曲礼》云:“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郑玄云:“丧宾不答拜,不自宾客也。”礼吊无拜法,而此言孔子放绖而拜者,记言丧宾不答拜,谓丧主既拜宾,宾不答拜耳。其初见主人,或吊者先拜。据此传文,必有拜法。记无其事,记不具耳。
公会吴于橐皋。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寻鄫盟。公不欲,使子贡对曰:“盟,所以周信也,周,固。故心以制之,制其义。玉帛以奉之,奉贽明神。
○贽音至。言以结之,结其信。明神以要之。要以祸福。
○要,一遥反,注同。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犹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寻,重也。寒,歇也。
○重,直龙反。歇,许谒反。
[疏]注“寻重也寒歇也”。
○正义曰:《少牢有司彻》云“乃寻尸俎”,郑玄云:“寻,温也。”引此“若可寻也,亦可寒也”。则诸言“寻盟”者,皆以前盟巳寒,更温之使热。温旧即是重义,故以寻为重。传意言若可重温使热,亦可歇之使寒,故言寒歇,不训寒为歇也。
乃不寻盟。
吴徵会于卫。初,卫人杀吴行人且姚而惧,谋於行人子羽。子羽,卫大夫。
○且,子馀反。子羽曰:“吴方无道,无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吴方无道,子木,卫大夫。国无道,必弃疾於人。吴虽无道,犹足以患卫。为卫患也。往也!长木之毙,无不摽也。摽,击。
○毙,婢世反。摽,敷萧反,又普交反。国狗之,无不噬也。,狂也。噬,齧也。
○狗音苟。,吉世反。噬,市制反。齧,五结反,本或作“咬”。
[疏]“长木”至“噬也”。
○正义曰:长木,喻吴国大也。狗,喻吴失道也。国狗犹家狗。言家畜狂狗,必齧人也。
而况大国乎?”秋,卫侯会吴于郧。公及卫侯、宋皇瑗盟,盟不书,畏吴窃盟。
[疏]注“盟不”至“窃盟”。
○正义曰:畏吴窃盟,恐吴知之,故不敢书於策也。成二年公及楚人、秦人云云盟於蜀。传曰:“卿不书,匮盟也。於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彼以畏晋窃盟,故诸侯之卿皆贬而称“人”。此亦畏吴窃盟,宜应贬此三国。经遂没而不书者,彼以晋是盟主,诸侯不应背晋,故贬诸侯之卿,以成晋为霸主。此吴以夷礼自处,不合主诸侯之盟,故与吴盟者悉皆不书,是不与吴为盟主也。既不与吴,则三国私盟,於义可许,不合贬责。但鲁自不书,仲尼亦从而不书之耳。《释例》曰:“诸侯畏晋而窃与楚盟,而贬其卿,所以成晋为盟主也。吴之彊大,始於会鄫,终於黄池。凡三会三伐三盟,唯书会伐而不书盟者,吴以盟主自居,而行其夷礼,礼仪不典,则盟神不蠲,非所以结信义、昭明德,故不录其盟,不与其成为盟主也。既不与吴之为盟主,则宋鲁卫三国私盟可许,故无贬文。”是其说也。杜言三会三伐三盟者,七年会于鄫,十二年会于橐皋,十三年会于黄池,是三会也;八年吴伐我,十年公会吴伐齐,十一年齐国书及吴战于艾陵,是三伐也;七年传云夏盟于鄫衍,八年传云吴人盟而还,十三年传云秋七月辛丑盟吴晋争先,是三盟也。
而卒辞吴盟。吴人藩卫侯之舍。藩,篱。
○藩,方元反,注及下同。篱,力知反。子服景伯谓子贡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侯伯致礼,以礼宾也。地主,所会主人也。饩,生物。
○饩,许气反。
[疏]注“侯伯”至“生物”。
○正义曰:侯伯,诸侯之长,谓盟主也。侯伯为主,则诸侯之从已者皆为宾致礼。礼宾,当谓有以礼之,或设饮食与之宴也。地主,所会之地主人也,当归生物於宾。礼,牲生曰饩。服虔云:致宾礼於地主。传言“吴不行礼於卫”卫非地主。
以相辞也。各以礼相辞让。今吴不行礼於卫,而藩其君舍以难之,难,苦困也。
○难,乃旦反。子盍见大宰?”乃请束锦以行。以赂吴。
○盍,音户猎反。语及卫故。若本不为卫请者。
○为,于伪反。大宰嚭曰:“寡君原事卫君,卫君之来也缓,寡君惧,故将止之。”止,执。子贡曰:“卫君之来,必谋於其众。其众或欲或否,是以缓来。其欲来者,子之党也。其不欲来者,子之仇也。若执卫君,是堕党而崇仇也。堕,毁也。
○堕,许规反,注及下皆同。夫堕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诸侯而执卫君,谁敢不惧?堕党崇仇,而惧诸侯,或者难以霸乎!”大宰嚭说,乃舍卫侯。卫侯归,效夷言。子之尚幼,子之,公孙弥牟。
○说音悦,下同。舍,音舍,释也;又音赦。效,户教反。曰:“君必不免,其死於夷乎!执焉,而又说其言,从之固矣。”出公辄后卒死於越。
冬,十二月,螽。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火,心星也。火伏在今十月。
○蛰,直切反。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犹西流,言未尽没。知是九月,历官失一闰,《释例》论之备。
[疏]注“犹西”至“之备”。
○正义曰:《月令》季夏之月,昏火星中。《诗》云:“七月流火。”《毛传》云:“流,下也。”谓昏而见於西南,渐下流也。《周礼司爟》云“季秋内火”,是九月之昏火始入,十月之昏则伏矣。犹西流者,言其未尽没,是夏九月也。经书“十二月”,则是夏十月,历官失一闰,故以九月为十月。《释例长历》言“诸儒皆以为冬实周之九月,而书十二月,谓之再失闰。若如其言,乃成三失,非但再也。今以《长历》推《春秋》,此十二月乃夏之九月,实周之十一月也。此年当有闰,而今不置闰,此为失一闰月耳。十二月不应螽,故季孙怪之。仲尼以斗建在戌,火星尚未尽没,据今犹见,故言‘犹西流’,明夏之九月尚可有螽也。季孙虽闻仲尼此言,犹不即改。明年十二月复螽,於是始悟,十四年春乃置闰,欲以补正时历也。传於十五年书闰月,盖置闰正之,欲明十四年之闰,於法当在十二年也”。
宋郑之间有隙地焉,隙地,閒田。
○隙,去逆反。间,音闲;又一本作“间地”,一音如字。曰弥作、顷丘、玉畅、嵒、戈、钖。凡六邑。
○弥,亡支反,又亡尔反。顷,苦颖反,又音倾。畅,敕亮反;一本作“王畅”。嵒,五咸反。戈,古禾反。钖音羊,一音星历反。子产与宋人为成,曰:“勿有是。”俱弃之。及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在定十五年。郑人为之城嵒、戈、钖。城以处平、元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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