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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四书大全说》(5/21)-清-王夫之

(本文为《读四书大全说》第 5/21 部分)

此等处,中庸原要说合,见得“知之”、“成功”之一。故于圣人分上,说“天地之化育”,“天地之道”,“维天之命”,“天地之所以为大”;于君子分上,说“圣人之道,峻极于天”,说“诚者自成,所以成物”,说“建诸天地而不悖”,乃至动察静存之功,驯至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无非此理。圣则合天矣,贤则合圣矣。合圣,而于天又岂远哉?诸儒徒区区于生安、学利、困勉之分,而不知尽性即以至命之合,大失本旨。

或问于第二十章说诚之处,推天人之本合,而其后,人遂有不诚以异乎天者,其害在人欲;至此章言至诚尽性,而以“无人欲之私”为之脉络。此朱子吃紧示人语,转折分明,首尾具足,更不囫囵盖覆。其不取程子“穷理便是至命”之说,亦争此耳。
盖诚者性之撰也,性者诚之所丽也。性无不诚,仁义礼知,皆载忠信。非但言诚而即性。性有仁义礼知。诚以行乎性之德,非性之无他可名而但以诚也。性实有其典礼,诚虚应以为会通。性备乎善,诚依乎性。诚者天之用也,性之通也。性者天用之体也,诚之所干也。故曰“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可以分诚与性为二,而相因言之。天用之体,不闲于圣人之与夫妇。无诚以为之干,则忮害杂仁,贪昧杂义,而甚者夺之。因我所固有之大用诚,以行乎天所命我之本体性,充实无杂,则人欲不得以乘之,忮害等无所假托则不杂。而诚无不干乎性,性无不通乎诚矣。
抑朱子以尽心为尽其妙用,尽性为尽其全体,以体言性,与愚说同。而尽其虚灵知觉之妙用者,岂即诚乎?于此则更有辨。
孟子以知言,此以行言。则“知性”与“尽性”对,而于“知”与“尽”分知行;“尽心”与“至诚”对,而于“心”与“诚”分知行。问者有所未察,故以“尽心”“尽性”为疑,朱子则已别白之矣。“尽心”者,尽其虚灵知觉之妙用,所谓“明善”也。“至诚”者,极至其笃实充满之大用,所谓“诚身”也。“存心养性”者,诚之之事也。“尽性”者,事天之效也。
君子学繇教入,自明而诚,则以“尽心”为始事。圣人德与天合,自诚而明,则略“尽心”而但从“诚身”始。圣人无欲,不待“尽心”以拣乎理欲之界。贤人遏欲以存理者也,而遏欲必始于晰欲,故务“尽心”;存理必资乎察理,故务“知性”。孟子为思诚言其义,与下言人道诸章义通,不可引作此章之证。

章句云“此自诚而明之事”,则尽人物之性,赞化育,参天地,皆以极明之用也。“知无不明”,固明也。“处无不当”,则是诚以成物,而亦为明之效者,明之所至,诚用皆达也。
尽人物之性,明只是教,而不可谓性;则“自明诚谓之教”,乃以言“自诚明”者明后之功用。既诚以生明而明复立诚,其非竟言贤人之学可知已。若贤人则须于人物之性,求知之明,求处之当,于己之性,察而繇之,其不能即谓之教,审矣。
以此知“自明诚”“明”字,亦以成德言,而无工夫。“自诚明”者亦有其“自明诚”也。直至“明则诚矣”“明”字,方为贤人之学而有力。不然,则此“自诚明”之事,何以不自明止?必处之当故。而朱子所云“教化开通处得其理”,又岂非教之谓乎?
大抵此等处须要活看。如下章言“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固非“自诚明”之事,而抑何以先诚而后明耶?自明诚者,亦自诚而复明。

说此“至诚”必是有德有位,陈氏之肤见也。本文云“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尽”字自在性上说,不在人物上说。一人亦人也,千万人亦人也;用物之宏亦物也,用物之寡亦物也。岂孔子之未得位而遂不能尽人物之性耶?
此与作礼乐不同。彼以行于天下言,则须位。此就其所知、所处之人物言,则不须位。陈氏死认朱子“黎民于变时雍,鸟兽鱼鳖咸若”之语,便煞著尧、舜说。不知朱子本文一“如”字,是活语,极其至处,则时雍咸若而皆非分外。然抑岂必时雍咸若而后能尽人物之性,以几于赞化参天也哉?
第二十三章

“曲”云者,如山一曲、水一曲之曲,非一方一隅之谓也。从纵上说,不从方上说。斯道之流行者不息,而曲者据得现前一段田地,亦其全体流行之一截也。
总缘此指诚而言,固不可以仁义之一端代之。“致曲”而“曲能有诚”,此等天资,与乍见孺子入井而恻隐之今人,自不一格。彼特一念之善,发于不知不觉之际,恍惚灵动,而非有无妄之可据。其于未见孺子之前,孺子见已之余,犹夫人之不仁也。若此之“曲”,则大概皆循义理而行,特不能于痛痒关心之处,亲切警惺,如固有之。唯此一“曲”,则实有之而无妄,苟能所择皆善,则所信益弘,而无有不诚,遂俾形、著、明、动、变、化之效,无不捷得,足以知非乍见孺子入井之心所可几也。程、朱之言,特借以显“曲”为全体尽露之一节,而以扩充尽“致”字之义,非谓四端之即为“曲”也。
小注“既是四端,安得谓之曲”一问,问者先不晓了。朱子亦但就其问处答,故不可据为典要。若朱子“须于事上论,不当于人上论”之说,斯为近之。曲者,独于一事上灌注得者诚亲切。其实此诚,元是万行共载的。则养繇基之于射,亦是诚之全体见于一曲,其事小则其所诚者亦小耳。程子引喻,亦未为过。但所云“用志不分”,则属乎好学力行而非诚耳。
诚者,周流乎万事万物,而一有则全真无二者也。一念之诚,一事之诚,即全体之诚;直至尽性合天,更无增加。与见孺子入井之心,有端而无仁之大用者不同。非犹夫四端为一星之火,涓涓之水也。
抑四端如人之有四体,手自手而足自足。诚如人之有心,无定在而无在非其定在也。故一事一念,原该全体,致之即充,而不待于取譬以旁通。则或问“悉有众善”之说,亦从此而生,特未为之靠定“诚”字,不免有所窒碍,如四端之说者。盖恻隐与羞恶殊心,余二亦尔。故可目言之为四,并列之为端。诚则同归而行乎殊涂,一致而被乎千虑,虽其一曲,亦无有可分派而并立也。唯察乎“曲”之为“曲”,则众说纷纭,不辨而自定矣。

黄氏“物格知至之后,致曲与固执并行”之说,甚为有功于圣学;似与龟山学、问、思、辨、笃行之说,相为异同。
乃所谓笃行者,元有二义。一事之已行者,专力以造其极,此以执为笃也。众事之待行者,推广而皆尽其理,此以致为笃也。故曰“行之弗笃弗措”,与上言“弗知”、“弗能”、“弗得”不同。行但期于笃,而不可云行之弗成弗措,初非以一行之成为止境也。“致曲”二字,收拾尽“诚之者”一大段工夫。学、问、思、辨者,“致”前之功也。非博、审、慎、明,则曲无以致。一曲能诚,则既不患其执之不固,而唯是致之宜弘也。至于能致,则其执一曲而能固者不待言,而其用力于学、问、思、辨之深,亦可见矣。则黄氏之说以著夫择善以后之功而析为二;二者皆笃行事。龟山之旨,则以包乎固执之前而统其成也;又在读者之善通尔。

在己为“形”,被物为“著”,己之感物曰“动”,物之应感曰“变”。六“则”字皆为急辞,而“形则著、动则变”二层,尤是一串事。如瞽瞍允若,“化”也,非但“变”也;瞽瞍底豫,则“变”也。舜之感瞍而生其豫者“动”也,瞍因自豫悦而忘其顽者“变”也。起念为“动”,其几在动之者,而彼未能自主。成念为“变”,变其未动以前之心,而得善于己矣。

“形”兼言、行、动而言。“著”则人闻其言而知其为善言,见其行与动而知其为善行善动。“明”则言为法,行为则,动为道,与天下共明斯道矣。此“明”字与“明则诚矣”“明”字大异,而与“自诚明”“明”字亦无甚分。
所谓“光辉”者,教之行于天下后世者也。天下后世之道大明于己之谓光,君子之道及于天下后世之谓辉。光如日月轮郭里的赤光白光,辉则其芒耀之自天而下属于地中闲的晖焰。“明”字与“光辉”字自别。茹者之谓明,吐者之谓光。此言及物之光辉而云明者,言物之所资以为明,己之所施物以明者也。如日之光辉,令目与镜得之以为明,故“明则动”分己与物处,虽是一大界限,而亦以“则”字急承之。

章句所谓“诚能动物”者,在孟子但就治民、获上、顺亲、信友而言。实则孟子所言,行也,而未及于教也。此言“明则动”者,包括甚大,兼行之所感与教之所启而统言之。曰“著”、曰“明”,则有制礼、作乐、详刑、勅政之事矣。若无位之君子,则有道足兴,闻风而起,皆其动物之效。愚所举瞽瞍底豫,亦聊指一端,以发字义尔。
第二十四章

或问所云“术数推验之烦”,正以破至诚之不以祥妖、蓍龟为知。其云“意想测度之私”,正以破至诚之不缘四体之动而知。子贡知二君之死亡,而夫子以为“不幸”,以其为测度也。
小注所载朱子语录,是门人记成文字时下语不精通。其云“但人不能见”者,就理之形见而言,已撇开妖祥、蓍龟、四体等项上面说。彼亦皆是此理,而此理则非常人之所见,其所见必繇象数也。至其云“蓍龟所告之吉凶,非至诚人不能见”,此又就俗情中借一引证。所谓“至诚人”者,亦就其术中之笃信者言之耳,故加“人”字以别之。人者微词也。云峰不知此意,乃认定在象数上知吉凶,则甚矣其愚也。
祯祥、妖孽之必有,蓍龟、四体之先见,此是鬼神之诚。鬼神体物而不可遗,无心于知,而昭察兆见者不诬,故人得凭之以前知,斯鬼神之明也。唯“诚则明”,鬼神之诚不可掩者也,是以不待至诚,而人得因以前知。
天地闲只是理与气,气载理而理以秩叙乎气。理无形,气则有象,象则有数。此理或紊,则象不正而数不均,大而显著,细而微动。非至诚之实有其理,则据其显者以为征,迎其微者以为兆,象数之学所自兴也。
至诚者理诚乎己,则“惠迪吉”,迪乎我而即吉也;“从逆凶”,逆乎我而即凶也。如会做文字人看人试闱文字,当于其心则知其售,不当于其心则知其不售,却与精于卜筮者一例取准。所以书云“唯先蔽志,昆命于元龟”,则固已先天而天不违矣。
鬼神之为妖为祥,在蓍龟而见,在四体而动者,非有意想也,至诚之道也。在天之至诚。人之用此以知鬼神之所知者,则推测之小道也。“至诚如神”,与鬼神同以至诚之道而前知之。而善为术数、精于测度者,则藉鬼神之诚明以知之,是神自效也,非彼之能如神也。如董五经知程子之至,却云“声息甚大”,其所藉者声息也,非声息则彼且惘然矣。
俗有本命元辰来告之说,亦是藉当体之鬼神。而程子所云“知不如不知之愈”,直以吾身之诚有不足,故藉乎神以为明,而非其明也。藉乎神,则己与神为二。令其知者一,因而知者又一,此二之说也。与神为二,则神固诚而己不诚。己既不诚,乃以笃信夫神之区区者为诚,其亦微矣。
乃其大端之别,则至诚所知者,国家之兴亡也,善不善之祸福也。若今日晴,明日雨,程先生之来不来,此亦何烦屑屑然而知之哉?圣人所以须前知者,亦只为调燮补救,思患预防,与夫规恢法制,俟后圣而不惑耳;一切尖尖酸酸底人事家计,则直无心情到上面去。
又如“亡秦者胡”,“点捡作天子”,既无可如何区处,亦不劳知得。如夫子说子路不得其死,亦须是警戒他,教涵养其行行之气。不成只似张憬藏一流,判断生死以炫其术?但国家之兴亡,夫人之祸福,徒以一端之理断之,则失者亦众。如孔子言卫灵公之不丧,即非季康子之所知。康子之言,非无理也。
乃必如孔子,于善恶得失,如冷暖之喻于体,亦如王者之自操赏罚,酌量皆平,则轻重长短缓急宜称,在理上分得分数清切。而气之受成于理,为顺为逆,为舒为促,为有可变救,为无可变救,直似明医人又曾自疗过己身此病来,及看人此病,断不浪忧浪喜,而所以施之药石者,一无妄投,苟尝试焉,而未有不能生之者也。
其在他人,则或以数测而反知之,以理度而反失之。唯其理之未实而不达乎神之所以诚也。以数测者,非其人之能知也,因其一念之笃信而神凭之也。鬼神之体乎诚而不可掩,其道可以前知也。以理知者,无待于鬼神,而与鬼神同其吉凶也。至诚之能体夫诚,而“诚则明”,其道可以前知也。其道同,故“至诚如神”;神可以知者,无不知矣。云峰无此境界,故信不能及,而谓必繇妖祥卜筮,亦其宜矣。

章句云“无一毫私伪尽己则无私,以实则无伪。留于心目之闲”一句,是透彻重围语。私者私意也,伪者袭义也。
以己之私意论顺逆,顺于己之私者则以为顺,逆于己之私者则以为逆。如子路言“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则亦不知为宰之足以贼子羔也。
以口耳所得,袭义而取之,则所谓顺者必有其不顺,所谓逆者未必其果逆。如徒闻“丧欲速贫,死欲速朽”,非实得于己而见其必然,则速贫而无以仰事俯育,速朽而作不孝之俑矣。
义理本自广大,容不得私;本自精微,非伪所及。而祸福兴亡,一受成于广大精微之天道,则必其广大无私、精微不伪者,然后可与鬼神合其吉凶而不爽。若此者,岂但如小注所云“能见蓍龟吉凶之至诚人”乎?故章句、或问而外,朱门诸子所记师言,过口成酸,读者当知节取。
第二十五章

此章本文,良自清顺,而诸儒之言,故为纷纠,徒俾歧路亡羊。总以此等区处,一字不审,则入迷津。如第一句,章句下个“物”字,第二句下个“人”字,止为道理须是如此说,不容于诚则遗夫物而以道委之物。实则两“自”字,却是一般,皆指当人身上说。故或问复取程子“至诚事亲则成人子,至诚事君则成人臣”之说,以为之归。
繇章句言,则该乎物而论其本然。繇程子之言,则归乎当人之身而论其能然。两说岂不自相矛盾?须知章句于此下一“物”字,是尽著道体说,教圆满,而所取程子之说,则以距游、杨“无待”之言误以“自”为“自然”之自,而大谬于归其事于人之旨也。故章句又云“诚以心言”。曰“心”,则非在天之成万物者可知矣。
乃此所云心,又与或问解第二节以实理、实心分者不同。或问所云实心者,人之以实心行道者也。章句所云心者,谓天予人以诚而人得之以为心也。
此“心”字与“性”字大略相近。然不可言性,而但可言心,则以性为天所命之体,心为天所授之用。仁义礼知,性也,有成体而莫之流行者也。诚,心也,无定体而行其性者也。心统性,故诚贯四德,而四德分一,不足以尽诚。性与生俱,而心繇性发。故诚必托乎仁义礼知以著其用,而仁义礼知静处以待诚而行。是以胡、史诸儒竟以诚为性者,不如章句之言心也。
乃所谓心,则亦自人固有之心备万物于我者而言之。其与或问所云“实心”,固大别也。知此,则程子之以能然言者,一章句之说为本然者也。
抑所谓以心言、以理言者,为“诚者”“而道”四字释耳,非以释夫“自成”“自道”也。若本文之旨,则“诚”与“道”皆以其固然之体言之,又皆兼人物而言之。“自成”“自道”,则皆当然而务致其功之词,而略物以归之当人之身。若曰:天所命物以诚而我得之以为心者,乃我之所以成其德也;天所命我以性而人率之为道者,乃我之所必自行焉而后得为道也。以诚自成,而后天道之诚不虚;自道夫道,而后率性之道不离。诚丽乎物以见功,物得夫诚以为干。万物皆备之诚心,乃万物大成之终始。诚不至而物不备于我,物不备则无物矣。
故君子知人心固有其诚,而非自成之,则于物无以为之终始而无物;则吾诚之之功,所以凝其诚而行乎道,其所为“自成”“自道”者,一皆天道之诚、率性之道之所见功。是其以体天而复性者,诚可贵也。而又非恃天之畀我以诚,显我以道,遂可因任而自得之为贵。则所贵者,必在己之“自成”而“自道”也,惟君子之能诚之也。诚之,则有其诚矣。有其诚,则非但“成己”,而亦以成物矣。从此以下,理事双显。
以此,诚也者,原足以成己,而无不足于成物,则诚之而底于成,其必成物审矣。成己者,仁之体也。成物者,知之用也。天命之性,固有之德也;而能成己焉,则是仁之体立也;能成物焉,则是知之用行也。仁、知咸得,则是复其性之德也。统乎一诚,而己、物胥成焉,则同此一道,而外内固合焉,道本无不宜也。性乎诚而仁、知尽焉,准诸道而合外内焉,斯以时措之而宜也。君子诚之之功,其能有诚也如此。
是其自成者即诚也,人而天者也;自道者即道也,身而性焉。惟天道不息之妙,必因人道而成能,故人事自尽之极,合诸天道而不贰。此繇教入道者所以明则诚焉,而成功一也。此章大旨,不过如此。以是考诸儒之失得,庶不差矣。

此章之大迷,在数字互混上。朱子为分析之以启其迷,乃后来诸儒又执所析以成迷,此训诂之学所以愈繁而愈离也。
“自成”“自”字,与“己”字不同。己,对物之词,专乎吾身之事而言也。自,则摄物归己之谓也。朱子恐人以“自成”为专成夫己,将有如双峰之误者,故于章句兼物为言。乃迷者执此,而以为物之成也,固有天成之,而不因乎人者矣,遂举“自成”而一属之天理之自然,则又暗中游、杨“无待”之妄而不觉。
乃本文之旨,则谓天道之诚,此无待。我可以自成其心而始可有夫物也。此有待。故“诚”之为言,兼乎物之理,而“自成”则专乎己之功。诚者,己之所成,物之所成;而成之者,己固自我成之,物亦自我成之也。
又言“诚”而更言“道”,前云“诚者天之道”,此双峰之所繇迷也。不知道者率乎性,诚者成乎心,心性固非有二,而性为体,心为用,心涵性,性丽心,故朱子以心言诚,以理言道,章句已云“性即理也”。则道为性所赅存之体,诚为心所流行之用。赅用存故可云费,流行故可云无息。诸儒不察,乃以性言诚,则双峰既不知朱子异中之异,而诸儒抑不知朱子同中之异也。
又章中四“物”字,前二“物”字兼己与物而言,兼物与事而言,则或下逮于草木禽兽者有之。然君子之诚之也,自以处人接事为本务。如小注所云“视不明、听不聪,则不闻是物、不见是物,而同于无物”,不闻不见者,同于己之无耳无目也;不闻是物、不见是物者,同于己之未视是物、未听是物也。然要必为己所当有事者,而其终始之条理,乃不可略。若飞鸟之啼我侧,流萤之过我前,即不明不聪,而亦何有于大害哉?“诚者物之终始”,不择于我之能有是物与否而皆固然,则可下洎于鸟兽草木而为言;若夫“不诚无物”,固已舍草木鸟兽而专言人事矣。
顾此“无物”字,则犹兼己而言,而不如下“成物”“物”字之与“己”为对设之词。盖“无物”之物,大要作“事”字解,或问言之极详;特不可以“事”字易之,则如杨氏无君之非不忠,墨氏无父之非不孝也。言筌之易堕,有倚则偏,故北溪引季氏跛倚以祭,虽为切当,而末云“与不祭何异”,语终有疵,不如云“与无鬼神何异”或云“与无祭主何异”之为当也。
又“物之终始”一“终”字,与下“无物”一“无”字,相去天渊。无者无始也,并无终也。始者固有始也,而终者亦有终也。程子以彻头彻尾言终始,则如有头有尾,共成一鱼,有始有终,共成一物。其可以头为有,尾为无乎?
小注中“向于有”、“向于无”之云,乃偏自天之所以赋物者而言,而不该乎人之所受于天之诚。须知“诚者天之道”,大段以在人之天为言,而在天之天,则人所无事,而特不可谓其非以诚为道耳。
乃“向于无”一“无”字,止当“死”字看,与本文“无”字不同。即在天而言,如生一赵姓者为始,赵姓者之死为终,其生之也向于有,其死之也向于无。若夫诚所不至而无此物,则如天下原无此赵姓之人,既已不生,何得有死?况于在人之天而兼乎理与事矣,则始者事之初也,终者事之成也,尤非始有而终无也。若以生死而言,则必全而生之,全而归之,而后为诚之终。若泛然之人,气尽神离而死也,则其不诚固已久矣,而又何得谓之终哉?
故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是知终者成之词,与大学“事有终始”之终相近,而不可以澌灭殆尽为言。且死者亦既有死矣,异于无之谓矣。无者非所得有也,非其终之谓也。杨氏无君而可谓君之终,墨氏无父而可谓父之死乎?
以此知程子彻首彻尾之义为不可易。朱子推广之曰“自始至终,皆实理之所为”,言尤明切。乃又曰“至焉之终始,即其物之终始”,则又以闲断处为终,则亦或问之疵,不可不拣其毫厘之谬者也。
又章句释“性之德也”,云“是皆吾性之固有”,以理言而不以功效言。乃上云“仁者体之存”,则必有存其体者矣;“知者用之发”,则必有发其用者矣。则小注所云“尽己而无一毫之私伪”,“因物成就,各得其当”,“克己复礼”,“知周万物”,而或问抑云“子思之言主于行”,固皆就君子之功效而立说。“性之德也”二句,顺顶上文,更无转折,不得以仁知非成己成物者已成之德,则亦不得以“性之德”“合外内之道”为自然之理矣。
故愚于此,以理事双说,该尽此七句之义,而“性”字之释,则既可与性道之性一例,亦可以“尧、舜性之也”之性为拟。犹夫“唯天下至诚为能化”,即为“不思不勉”之至诚,亦即“致曲有诚”之至诚也。
中庸每恁浑沦说,极令学者误堕一边。唯朱子为能双取之,方足显君子合圣,圣合天,事必称理,道凝于德之妙。下此如谭、顾诸儒,则株守破裂,文且不达,而于理何当哉?至于史伯璇、许东阳之以自成为自然而成,饶双峰之以合外内而仁知者为诚,云峰之以性之德为未发之中,则如卜人之射覆,恍惚亿测,归于妄而已。
第二十六章

天之所以为天者不可见,繇其博厚、高明、悠久而生物不测也,则可以知其诚之不贰。至诚之所存者非夫人之易知,唯圣知之。繇其博厚、高明、悠久之见于所征者,则可以知其诚之不息。此自用而察识其体。中庸确然有以知之,而曰“故至诚无息”,“故”字须涵泳始见。
章句以其非大义所关而略之。饶、胡智不足以知此,乃云“承上章而言”。上章末已云“故时措之宜也”,连用两“故”字,岂成文理?朱子业已分章矣,犹如此葛藤,何也?

所谓征者,即二十二章尽人物之性之事,亦即二十七章发育峻极、礼仪威仪之事,亦即三十一章见而敬、言而信、行而说之事。悠远、博厚、高明,即以状彼之德被于人物者,无大小久暂而无不然也;则至诚之一言一动一行,皆其悠远之征。文王之时,周道未成,而德之纯也,已与天同其不已。北溪“唯尧、舜为能然”之说,是以年寿论悠久也,其亦末矣。

一二者数也,壹贰者非数也。壹,专壹也。贰,闲贰也。游氏得一之说,不特意犯异端,而字义亦失。老氏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其所谓一者,生二生三之一,即道失而后有德、德失而后有仁义之旨。“玄之又玄”、“冲而不盈”者曰一。有德,则与道为二矣。有仁义,则终二而不一矣。得一者,无二之谓。必无仁无义,而后其一不失也。维摩经所言“不二法门”者,亦即此旨。是岂非邪说之宗耶?
若中庸之言“不贰”也,则“元亨利贞”,“时乘六龙”而“大明终始”,固无所不诚,而岂但二哉?二亦不贰,三亦不贰,即千万无算而亦不贰也。彼言一粒粟中藏世界,而此言“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岂相涉哉?
且诚之不至而有贰焉者,以不诚闲乎诚也。若夫天,则其化无穷,而无有不诚之时,无有不诚之处,化育生杀,日新无已,而莫有止息焉;为元、为亨、为利、为贞,德无不有,行无不健,而元亦不贰,亨、利、贞亦无弗不贰。岂孤建一元,而遂无亨、利、贞以与为对待之谓乎?故至诚之合天也,仁亦不贰,义亦不贰,三百三千,森然无闲,而洗心于密。又岂如老氏所云“得一以为天下贞”哉?得一则必不可为天下贞。如得南则不正乎东,得仁则不正乎义。故曰:“所恶于执一者,为其贼道,举一而废百也。”
若其云“可一言而尽”者,则与第二十章所云“所以行之者一也”一例,不斥言诚,而姑为引而不发之词;非谓一言可尽,而二言即不可尽也。犹夫子之言“一以贯之”,而不容斥指其所贯之一。曾子以“忠恕”答门人,则犹章句之实一以诚也。圣人于此等处,非不欲显,而修辞立诚,不能予人以易知而煞为之说,以致铢絫之戾于理。繇忠恕者,曾子之所得于一,而圣人非执忠恕以为一。天地之道,可以在人之诚配,而天地则无不诚,而不可以诚言也。云“诚者天之道”,以在人之天言耳。
乃天地之所以“生物不测”者,惟其一言可尽之道;“为物不贰”者,即在至诚之所谓诚。至诚之所以必征为博厚、高明、悠久者,惟其得乎天地一言可尽之道,以诚至而无息。一言而尽,配以圣人之至诚;为物不贰,配以圣人之无息。非谓一言之居要而无待于二,审矣。
无息也,不贰也,不已也,其义一也。章句云“诚故不息”,明以“不息”代“不贰”。蔡节斋为引伸之,尤极分晓。陈氏不察,乃混不贰与诚为一,而以一与不贰作对,则甚矣其惑也!
天地之不贰,惟其终古而无一息之闲。若其无妄之流行,并育并行,川流而万殊者,何尝有一之可得?诸儒不察,乃以主一不杂之说,强入而为之证,岂天地之化,以行日则不复行月,方生柳则不复生桃也哉?
至诚者,以其表里皆实言也。无息者,以其初终不闲言也。表里皆实者,抑以初终无闲,故曰“至诚无息”,而不曰至诚则不息。“可一言而尽”者,天载之藏无妄也。“其为物不贰”者,天行之健不息也。藏诸用而无妄者,显诸仁而抑不息,故曰道可一言而尽而为物不息。道以干物,物以行道,道者化之实,物者化之用。不曰道不杂二而生物不测也。道者本也,物者体也,化也。道统天,体位天,而化行天也。呜呼!言圣、言天,其亦难为辞矣,而更益之妄乎?
第二十七章

如修祖庙、陈宗器、设裳衣、荐时食,以至旅酬、燕毛等,则“礼仪”、“威仪”之著为道者也。如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明之而治国如示诸掌者,则圣人之道所以“发育万物,峻极于天”者,亦可见矣。关雎、麟趾之精意,发育、峻极者也,故下以“高明”、“广大”言之。得此以为之统宗,而周官之法度以行,则“礼仪”、“威仪”之备其“精微”而合乎“中庸”也。自圣人以其无私无欲者尽其性而尽人物之性,则“发育万物”之道建矣。尽人物之性,而赞化育、参天地,则“峻极于天”之道建矣。中庸一力见得圣人有功于天地万物,故发端即说位育。如何可云“不成要使他发育”?故知小注朱子之所云,必其门人之误记之也。
况其所云“充塞”者,亦必有以充之塞之,而岂道之固然者本充塞乎?道之固然者天也,其可云天充塞天地耶?即使云天地之化育充塞天地,此亦不待言而自然,言之为赘矣。
章首说个“大哉圣人之道”,则是圣人所修之道,如何胡乱说理说气?易云“圣人以茂对时育万物”,诗云“文王在上,于昭于天”,须是实有此气象,实有此功能。而其所以然者,则亦其无私无欲,尽高明广大之性,以尽人物之性者也。乃圣人修之为道,亦必使天下之可共繇,则所谓精一执中,所谓不动而敬、不言而信者,皆道之可以诏夫后之君子者也。
中庸说人道章,更不从天论起,义例甚明。于此更著「圣人”二字,尤为显切。德性者,天道也。亦在人之天道。德性之尊者,圣人之道也。“尊德性”者,君子之功也。双峰用小注之意,而益引人入棘,删之为宜。

章句以存心、致知分两截,此是千了万当语。双峰以力行生入,史伯璇业知其非,而其自为说,又于致知中割一半作力行,此正所谓骑两头马者。总缘他于本文未得清切,故尔胶轕。
知行之分,有从大段分界限者,则如讲求义理为知,应事接物为行是也。乃讲求之中,力其讲求之事,则亦有行矣;应接之际,不废审虑之功,则亦有知矣。是则知行终始不相离,存心亦有知行,致知亦有知行,而更不可分一事以为知而非行,行而非知。故饶、史之说,亦得以立也。
乃此章句所云致知者,则与力行大段分界限者也。本文云“尽精微”,尽者析之极也,非行之极也。于察之则见其精微,于行之则亦显著矣。“道中庸”者,以之为道路而不迷于所往也。如人取道以有所适,其取道也在欲行之日,而不在方行之日也。“知新”之为知,固已。“崇”之为言,尚也,以“礼”为尚,知所择也。使以为力行之事,则岂礼本卑而君子增高之乎?是本文之旨,固未及乎力行,审矣。
乃其所以不及力行者,则以此章言圣人之道之大,而君子学之之事,则本以言学,而未及功用。“其次致曲”一章,自君子德之成而言之,故不述至诚之道以发端,而但从成德发论,乃因以推其行之诚、著、明,而效之动、变、化。此章以君子修德而言,故须上引圣道之大,以著其功之所自准,而其后但以凝道为要归,而更不言行道。凝也者,道之有于心也。行也者,道之措于事也。有于心而后措于事,故行在凝之后。待第二十九章言本身、征民,而后言行。则方其修德,固以凝为期,而未尝期于行也。
且君子之所凝者,“至道”也,圣人之大道也,发育峻极、礼仪威仪之道也。于以修夫“至德”,而凝其育物极天之道,则静而存之于不言、不动、不赏、不怒之中,于私于欲,能不行焉,而非所措诸躬行者也,固不可谓之行也。于以修夫礼仪威仪之道,而凝之以待行焉,则行之有时矣,生今不能反古也;行之有位矣,贱不能自专也。唯其道之凝而品节之具在己也,居上而际乎有道,则以其所凝者行之;居下而际乎无道,则不能行而固凝焉。说夏而学殷、周,夫子固已凝之,而不信弗从,固未之行也。
要此以圣道之大者为言,而优优之大用,又必德位相资而后可行者。故于“精微”尽之,“中庸”道之,“新”知之,“礼”崇之,使斯道体验于己,而皆有其条理,则居上可以行,而为下则虽不行而固已凝矣。此子与颜渊论治,所以可损益四代之礼乐,而非以为倍,亦凝也而非行也。至于孔子作春秋,而行天子之事,则固在从心不逾矩之余,变化达天,而非君子修德凝道之所至。是以中庸言圣,必推其合天,言君子则但推其合圣,亦自然不可齐之分数也。
盖此章所谓道,与第十三章、十五章言“君子之道”者不同。此圣人尽性参天、创制显庸之大用,必时位相配,而后足以行。非犹夫子臣弟友,随地自尽之道,无日无地而可不行,则必以力行为亟也。知此,则饶、史之论,不足以存。而“道中庸”者,但颜子之拳拳服膺而即然,非必如大舜之用中于民;“崇礼”者,孔子之学三代而即然,非必周公之成德也。

“温故”者,乃寻绎其旧之所得,而以为非“道问学”之事,乃“尊德性”之功,此极不易理会。乃言旧所得,则行焉而有得于心者矣;而其所以有得者,岂非性之见功乎?章句以“时习”证此。“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似此境界,岂不是尊德性事?
以性之德言之,人之有知有能也,皆人心固有之知能,得学而适遇之者也。若性无此知能,则应如梦,不相接续。故曰“唯狂克念作圣”。念不忘也,求之心而得其已知已能者也。抑曰“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此天之所与我者”。心官能思,所以思而即得,得之则为“故”矣。此固天之所与我者,而岂非性之成能乎?
以德之成性者言之,则凡触于事,兴于物,开通于前言往行者,皆天理流行之实,以日生其性者也。“继之者善”,而成之为性者,与形始之性也;成以为性,而存存以为道义之门者,形而有之性也。今人皆不能知此性。性以为德,而德即其性,“故”之为德性也明矣;奉而勿失,使此心之明者常明焉,斯其为存心而非致知也,亦明矣。
第二十八章

“考文”,只是辨其点画形似,若汉狱史以“止句”为“苛”,马援所论将军印篆错谬,宋人陕、失冉切,从夹。陕侯夹切,从夹。二州印文相乱之类,须与考定。然此又以建国之初,定一代之文者为言。如博古图所绘商器款识文字,尽与周异,质文之别,居然可见,皆周公于商之旧文所损益者多矣。或问引秦以小篆、隶书为法证此,极当。洪武正韵有御定“群”“昹”等字,亦其遗意。若文已颁而或乱之,则虽非天子,亦得而纠正之也。
朱子语录谓“如‘大’徒盖切字唤作‘大’一驾切字”及东阳所云“名其字之声”者皆误。五方声音之不正,如闽、粤人呼“花”为敷巴切,“红”为房容切,北人呼“师”为商知切,“贼”为旬为切,虽圣人而在天子之位,亦无如之何也。二
朱子语录分有位无德而不敢作礼乐为不自用,有德无位而不敢作礼乐为不自专,孔子不从夏、商为不反古,文义极顺。章句云“孔子不得位,则从周而已”,语有疵。在孔子之必从周者,以时也。孔子即大用于当时,亦不得擅改周制。必若周公居鼎革之际,方得成其制作之功。然无位而擅为斟酌损益,亦是自专。若能说夏礼,便纯用夏礼,既学殷礼,便纯用殷礼,方是反古。“非天子”一节,以见贱之不可自专,“今天下”一节,以见生今之不可反古。下章言“上焉者”、“下焉者”,正从此分去。
第二十九章
章句云:“鬼神者,造化之迹也。”造化者天地之用,故黄洵饶“与天地同用”之言,甚为分晓。乃细玩章句,于“造化”下加一“迹”字,则又自造化之已然者而言之,而非但用与体之别。云“考”、云“质”、云“俟”,无殊其云“本”、云“征”、云“建”,则考之、质之、俟之者,皆君子也。质如“质成”之质,是君子尝以此道质正于鬼神矣。
天地之所以为道者,直无形迹。故君子之道:托体高明,便不悖于天之撰;流行不息,便不悖于天之序;立体博厚,便不悖于地之撰;安土各正,便不悖于地之理。然而天地之所见于人者,又止屈伸往来、阴阳动静之化,则已非天地之本体。故可云“小德川流”,而不分此德曰仁、曰义、曰礼、曰知;可云“大德敦化”,而不可曰诚;则亦无所取正而质,而特可曰“建”。
若鬼神,则可以诚言之矣,以其屈伸往来,尽其实而必信也,斯亦可以仁义礼智言之矣。其生者仁,其止者义,其充满者礼,其昭明者知也。故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礼乐固以法阴阳之化,而亦可通鬼神于求之声、求之气之闲矣。
质以其所赞乎造化者为礼、为度、为文,非抑鬼神之所伸而扬鬼神之所屈。质以其对越乎灵爽者,则以礼、以度、以文,而有事乎鬼神,伸者可迎其来,屈者可绍其往。君子之以其三重之道质之于鬼神,以证其得失,盖无异于三王之有其成宪而可考。其质之而无疑也,乃以毅然行其三重;而即或损造化之有余,益造化之不足,亦无忧其心迹之差,盖不异于庶民之有好恶而可征。
中庸此语,原非虚设,果有其可质之理,果有其质之之事。非但如小注所云“龟从、筮从”,取诸不可必之影响。而北溪之言曰“鬼神天理之至”,语尤颟顸。天理之至者,天地是也,建之而不悖者也,岂鬼神哉?
第三十章
章句“此言圣人之德”一句,专就“譬如天地”四句说。双峰乃云“此章言孔子之德”,大为不审。
或问言“上律”、“下袭”之迹,夏时、周易云云,皆言道也,非言德也;又推之于古圣王迎日推策云云,亦言道也,非言德也。下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亦言天地之道也,非言天地之德也。天覆地载,日月之明,四时之行,只是天道。其所以能括此道而统之,分为道而各纪之,则章句所谓“所以不害不悖”,“所以并育并行”者,乃德也。于尧、舜曰道,于文、武曰法,言道言法,则皆非德也。述其道,明其法,则亦仲尼之道也。
故“祖述”、“宪章”、“上律”、“下袭”者,道也;其为斟酌帝王律天袭地之统纪,以咸宜而不息者,德也。其统之也,则如无不覆载之咸备无缺,四时之具以成岁,日月之昱乎昼夜,仲尼敦化之德也。其纪之也,则如天所覆、地所载之品汇各成,四时之各正其序,日月之各行其陆,仲尼川流之德也。
凡此一章,皆以见天道、圣道,其大也一本于德,与二十七章意略相同。彼言君子之所以凝圣道者在修德,以圣人之道原繇圣德而凝;此言圣人之能合天道也唯其德,以天之所以为大者,原依天德而成。
中庸三支,皆始乎道,而极乎德。“中庸其至矣乎”以下八章,言道也;至“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则以见行道明道者唯圣德也。“道不远人”以下,皆言道也;至“哀公问政”一章,始推知、仁、勇为行道之德,而一本于诚,于以见自子臣弟友,五达道。以至天人制作,九经。其修之者唯德也。“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以下,皆言道也;天地、圣人、君子之道。至二十七章而后言君子之凝此著、明、变、化,成己成物之至道,本于尊性道学之德;至此而后言圣人之备此尽人物、参天地、博厚高明悠久之道,本于川流、敦化之德。德至而道乃以至,德大而道乃以大也。
故末章一归重于德,而始推德之自入,以明致中和而以位以育之本,终赞德之所极,以著静存动察、尽性至命之功。全篇大义,以德为基,以诚为纽,其旨备矣。明乎此,则许、史诸儒强以知、仁、勇立柱,及强以费隐、小大为第三支作骨脉者,徒增葛藤,曾何当耶?
第一支知、仁、勇之义,至第二支而始显;第二十章。第二支诚之为义,至第三支而始详。乃其言德也:以知、仁、勇为性之德,所以修率性之道,而为教之本;以诚为心之德,则以尽天命之性,而以为道之依。纪乎教,是以有其万殊,而知、仁、勇则所以应事酬物,而川流不遗。统夫道,是以有其一本,而诚者则不贰以生不测,而敦化不息。此又小德、大德,合知、仁、勇于一诚,而以一诚行乎三达德者也。
以天地言之,则其“大明终始”者知也,“品物流形”者仁也,“时乘六龙”者勇也。其无妄以为大宗者,则所谓“一言可尽”而在人为诚者也。自其化而言,则见功于人物者,诚为天之道。自其敦化而言之,则立载于无声无臭者,诚固为天地之德。然在道而可名言之曰“诚”,在德则不可斥言诚而但曰“大”,则诚为心德,而天固无心也。乃天地之德,虽不可名之曰“诚”,而仲尼配天之德,则可曰“所以行之者一”,而亦可曰“诚”,故下又以“唯天下至诚”为言。合离之际,微矣哉!
第三十一章
“聪明睿知”,以至诚之本体言。“诚则明矣”,明非但知之谓也。或问兼安行言之,为尽其义。如大学之言“明德”,该尽缉熙敬止、恂栗威仪、具众理、应万事者,统以一明;与“致知”之知,偏全迥别。耳无所蔽其闻之谓聪,目无所蔽其见之谓明,思无所蔽其觉之谓睿,心无所蔽其知之谓知。人欲净尽,天理流行,则以之知,不待困学;以之行,不待勉强也。
若下四德,则因事而用:仁以容其所待容之众,义以执其所必执之宜,礼以敬其所用敬之事物,知以别其所当别之是非。其云“文理密察”,原以晰事之知言,自与“睿知”之知不同。“睿知”之知,乃静中见理,感则能通,其辨在昭昏,而不在是非也。
小注所载朱子之说,显与或问相悖。至所云“破作四片”,“破作八片”,蒙头塞耳,全无端绪,必其门人之传讹,非朱子之言也。第三十二章

章句云“夫岂有所倚著于物”,一“物”字,定何所指,小注中自有两说:其云“为仁繇己而繇人乎哉”,则是物者,与己对者也;其云“不靠心力去思勉”,则是物者,事也。两说似乎难通。乃孟子曰“物交物”,则外物与己耳目之力而皆谓之物,盖形器以下之统称也。
本文三句之中,理事异致,各有其倚,则各有其不倚。所云“倚”者,统词也。凡其所倚,即谓之物。则章句所云物者,亦统词也。
以“经纶天下之大经”言之,则其所不倚者,不倚于外物,而非不倚于心力之谓。所以然者,人伦之事,以人相与为伦而道立焉,则不特尽之于己,而必有以动乎物也。尽乎己者,己之可恃也。动乎物者,疑非己之可恃也:自非天下之至诚,则倚父之慈而亲始可顺,倚君之仁而上以易获。其修之于己者既然,则以立天下之教,亦但可为处顺者之所可率繇,而处变则已异致。唯夫天下之至诚,“肫肫其仁”,极至而无不可通,则虽如舜之父、文王之君,而我所以事之者,一无不可与天下共见而共繇之,初不倚君父之易顺易获而相得以章也。乃若心力之必尽,则如舜,如文,其为怨慕,为竭力,为小心,为服事,则固同于困勉者之笃行,非不思不勉而无待于心力。此以知:以物为外物而云“不繇人”者,为“大经”言也。
至于“立天下之大本”,则初无所因于人,即欲倚之而固不得。特其“不闻亦式,不谏亦入”之卓然,有以存之于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斯至诚之“渊渊其渊”者,涵天下万事万物之节于静深之地,不但学问之事无所藉于耳目,而警觉之几亦无所资于省察。理以不妄而存,而非择理以固执;欲以从心而不逾,而非执理以拒欲。未有所喜乐,而天下之待喜待乐者受益焉;未有所怒哀,而天下之待怒待哀者听裁焉。要皆藏密以立道义之门,而择执之心力不与焉。此“不靠心力”之说,为“大本”言也。
若夫“知天地之化育”,则至诚之“浩浩其天”者:其心之正,即天地之心;其气之顺,即万物之气;于其所必化而知其化,于其所必育而知其育;不但非恃心力以推测,而亦不如介然通天地之情、介然知万物之感者,倚天地之所著见、万物之所往来者以为知之之迳。此如仁恕之分:恕有推有譬,而即倚于情;仁之欲立欲达,无所倚于感也。知化之事,其为用最密,而所摄最大,则其有倚、无倚之分,为际尤微。此朱子所云“自知得饱,何用靠他物去”。此“物”字之义,又即以天地制化育之理、万物受化育之迹而言也,则不但不以对己之物为物,并不但以在己之耳目心力为言矣。
经纶,有迹者也;立本,有主者也;知化,则无闲如字者也。其见功愈微,则其所倚者愈微,而其所谓物者益愈细。乃在立本之所谓物,以性为主,而以形为客;知化之所谓物,则凝于我之诚为主,而诚之察于天地万物与我相为动者为客。则在立本而言物者,专于己之中;在知化而言物者,通于己之外:此又以翕辟而分表里也。
勉斋“不思不勉”之说,亦止可为立本言,而不能通于经纶、知化,合朱子所言而后尽其旨。均云“倚”,均云“物”,同中之异不明,欲以一语煞尽之,鲜不泥矣。

既云“至诚之道非至圣不能知,至圣之德非至诚不能为”,又云“其渊其天,非特如之而已”,则似至诚之德非至圣所能比拟。潜室、双峰苦执此语,强为分析,如梦中争梦,析空立界,徒费口舌。
乃朱子又谓“外人观其表,但见其如天如渊;至诚所以为德,自家里面真是其天其渊”,虽小异前说,终是捕风捉影。上章云“溥博如天,渊泉如渊”,系之“时出之”上,则固自其足出未出者言之。章句固曰“五者之德充积于中”,则亦自家里面之独喻者,而非外人之所能见,可知已。
东阳迷谬执泥,乃谓“圣人见得圣人真是天、真是渊,众人见其如天如渊”,似此戏论,尤为可恶。楞严经言比丘入定,邻僧窥之,唯见水而不见人。如此,方是圣人见圣人真是天渊之的实证据,不然则亦如之而已尔。圣德既不易知,而又撮弄字影,横生亿计,其妄更无瘳矣!
如实思之,言“如”、言“其”,果有别耶?前章所云“如天”、“如渊”之天渊,兼德与形体而言。天者青霄之谓也,渊者深泽之谓也,指天渊之形体以拟其德之相肖也。此云“其渊”、“其天”之天渊,则以德言耳。化育之广大即谓之天,有本之静深即谓之渊,非指青霄深泽而为言也。前章云“溥博”,即此“其天”者也;云“渊泉”,即此“其渊”者也。此所云“渊渊”,即“如渊”之谓也;“浩浩”,即“如天”之谓也。是词有一顺一逆之别,而文义一也。
非“聪明圣知达天德者”,但不知其经纶、立本、知化之统于诚以敦化;而经纶之笃厚、立本之静深、知化之广大,即不谓尽人知之,而亦弗待于至圣。凡有血气者之尊亲,亦但于其见而敬之、言而信之、行而说之。至于足以有临、足以容、执、敬、别之德,充积在中,溥博渊泉,与天渊合撰者,自非至圣之自知,亦孰能知之?
朱子煞认三“其”字,其说本于游氏。游氏之言,多所支离,或借迳佛、老以侈高明,朱子固尝屡辟之矣。至此,复喜其新奇而曲从之,则已浸淫于释氏。而不知释氏所谓理事一相,地、水、火、风皆从如来藏中随影出现,正“自家里面真是天渊”之旨。若圣人之教,理一分殊,天自天也,渊自渊也,至诚自至诚也,岂能于如渊如天之上,更有其渊其天、当体无别之一境哉?

广平以上章为至圣之德,此为至诚之道,语本有病,必得朱子“诚即所以为德”一语以挽救之,而后说亦可通。使其不然,则“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可不谓之德而谓之道乎?经纶、立本、知化,道之大者也。乃唯天下至诚为能之,则非备三者之乃为至诚,而至诚之能为三者。故曰“诚即所以为德”,德大以敦化而道乃大也。
上章因圣而推其藏,故五德必显,然至于言及“时出”,则亦道矣。盖言圣则已属道,有临而容、执、敬、别,皆道也。故推其“足以”者有川流之德,以原本其道之咸具于德也。
此章之言道者,唯大经、大本、化育,则道也;所以经纶之、立之、知之者,固德也。肫肫、渊渊、浩浩之无倚者,皆以状其德矣。盖言诚则已属德,仁也、渊也、天也,皆其德也。故推其所为显见于天下者,而莫非道之大也。
以此言之,则广平道、德之分,亦无当于大义,而可以不立矣。是以朱子虽取其说,而必曰“非二”以救正之。乃朱子之自为释也,则固曰“承上章而言‘大德敦化’”,又已明其言德而非言道矣。
然其所为存游氏之论者,则以末一节,或执郑康成之说,将疑夫至诚、至圣之为两人;故必分别大经、大本、化育之为道,而聪明睿知、仁义礼知之为德,固有不妄、达以一诚者之为大德;有其大德而圣德乃全,有其圣德而至诚之所以能体夫大道之蕴奥可得而知,诚则明,明而后诚无不至也。故朱子曰“此非二物”,又云“此不是两人事”,其以言至圣之躬体而自喻之,固已明矣。
然朱子于此,则已多费转折,而启后人之疑。是其为疵,不在存游氏瓜分道、德之说,而在轻用康成“唯圣知圣”之肤解。康成之于礼,其得当者不少,而语及道、德之际,则岂彼所能知者哉?因仍文句,而曰“唯圣知圣”,则其训诂之事毕矣。朱子轻用其说,而又曲为斡旋之,则胡不直以经纶、立本、知化为圣人之化,而以至诚之不待有倚而自肫肫、渊渊、浩浩者为敦化之德之为安乎?
惟无倚之仁、无倚之渊、无倚之天,肫肫、渊渊而浩浩,故根本盛大而出不穷,而大德之所显所藏,极为深厚,自非躬备小德者不足以知之。唯其有之,乃能知之。因有其敦化者,而后川流不息;既极乎川流之盛,自有以喻其化之所自敦矣。如此,则岂不晓了串彻,有以尽夫中庸之条贯而不爽。
夫章句之支节,何居乎又存康成之言以为疑府,而复假广平之说以理乱丝耶?郑说汰,则游说亦可不留矣。至有吮康成之余沈,如新安所云“知尧、舜唯孔子”者,则适足以供一哂而已。
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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