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2/7)-明-王夫之
(本文为《张子正蒙注》第 2/7 部分)
合朔之法,以日月为朔望之准,用推闰余,乃使分秒之积不差,如穀梁子晦食食既朔之说,及《四分》《三统》诸历有经朔无定朔,皆不知而作也。此法今历为密。
阳之德主于遂,阴之德主于闭。
德,谓性情功效;性情者其所自据之德,功效者见德于物也。遂,发生成物;闭,收藏自成。凡发生暘遂,皆阳之为而用夫阴;收敛成形,皆阴之为而保其阳。天地、水火、四时、百物、仁义、礼乐无不然者。
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聚之,阳必散之,其势均散。
天地之化,人物之生,皆具阴阳二气。其中阳之性散,阴之性聚,阴抱阳而聚,阳不能安于聚必散,其散也阴亦与之均散而返于太虚。
阳为阴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
雨云皆阴也,阴气迫聚于空虚而阳不得下交,阳为阴累矣。然阳不久困,持于上而使阴不升,阴势终抑而雨降,阳乃通矣。阴气缓聚而欲升,与阳不相亢,而相入以相得也,则阳因其缓而受之。以其从容渐散轻清不聚者为阳,虽含阴气亦阳也;其聚于地中与地为体者为阴,虽含阳气亦阴也。凡阴阳之名义不一,阴亦有阴阳,阳亦有阴阳,非判然二物,终不相杂之谓。
故云物班布太虚者,阴为风驱,敛聚而未散者也。
阴气上升,初尚轻微,无形无象,阳气欲散之,而驱之太骤,则阴弗能即与相得,而相保以聚,有为雨之势,故曰敛聚;然多不雨,弥久而后交于阳,故曰未散。前言飘扬而升者,倏起旋灭之云;此言班布太虚者,弥亘不散之云也。
凡阴气凝聚,
凝聚于地上也。地天之际,人物之区,阴阳往来之冲,气为尤厚。天气浑沦,入有入无,一也,而入有者以有碍而难散,则气聚于其间,轮屯纷遝,天气舒缓以入,地气得之相挟以聚,因互相凝结,即阳气亦以聚而成阴矣。阴阳有定性而无定质也,故独言阴而不言阳。
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
内,地中也。阴气在外锢之,迫而怒发。《震》,二阴锢一阳于内,雷从地出之象。
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
外,地上空界也。空而无碍,可恣其游衍周旋。不舍,八风相报也。《巽》,二阳在一阴之上,风行地上之象。
其聚有远近、虚实,故雷风有小大、暴缓。
聚,阴聚也。阴之所聚,阳所不得而出入也。远则风大而缓,近则风小而暴,虚则雷易出而小,实则雷难出而暴。
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
雨雪则阴降入地中而任阳之出入,和而散其聚矣;霜露又其微而缓者。
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
阳急欲散而阴之凝结益固,然其势必不能久聚,激为戾气曀霾而后散焉。戾气,雹类。
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阴之必聚,其性然也。聚之缓而不惜散,则风雨应候,而不怙结以成戾,风雨时,则寒暑有节而正矣。
此章言雷风云雨之化,精极理势,于篇中尤醇矣。
天象者,阳中之阴;风霆者,阴中之阳。
轻清上浮者阳也,而有象有形,聚者为阴:出地而有实者阴也,而形无固形,究归于散为阳。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非判然两分而不相合也。
雷霆感动虽速,然其所由来亦渐尔。
阳气积习于地中,盈而后奋。
能穷神化所从来,德之盛者与?
德盛于中,故神化疾速,于雷霆可验:如伊尹乐尧舜之道,一介无非道义,故一出而伐夏救民,莫之能御,其所从来者盛也。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内光,能辟而受。受者随材各得,
大小、昏明各如其量而止。
施者所应无穷。
容光必照,远而不御。
神与形,天与地之道与?
形则限于其材,故耳目虽灵,而目不能听,耳不能视。且见闻之知,止于已见已闻,而穷于所以然之理。神则内周贯于五官,外泛应于万物,不可见闻之理无不烛焉,天以神施,地以形应,道如是也。地顺乎天,则行无疆;耳目从心,则大而能化;施者为主,受者为役。明乎此,则穷神合天之学得其要矣。
此上二章,因天化以推心德之主宰,尤学者所宜尽心也。
“木曰曲直”,能即曲而反伸也;
既曲可伸,伸抑可曲。
“金曰从革”,一从革而不能自反也。
从者,不易其质,革者,其形可变。能从能革,具斯二德,此云不能自反,于义未安。
水火,气也,故炎上润下,与阴阳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水火,有质而胜用在气,气,故可旁达,与金木之用止于形中异矣。与阴阳升降者,以阴阳升降为体也。土不得制者,不受命于土也。炎以散寒,润以解燥,与上升下燥各为二德,此独就上下释之。
木金者,土之华实也,
木者,土之敷荣;金,土之结而坚者尔。
其性有水火之杂。故水之为物,水渍则生,火然而不离也,盖得土之浮华于水火之交也。金之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水当作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烁之反流而不耗,盖得土之精实于水火之际也。
渍而生,然而不离,惟其中有水火之性也。水火之交,谓水火之气与阴阳升降,融彻土中,故土感其气,合同而化,以发生浮华,以此知土中具有燥濡之性,为水火所资生,虽不能制,自包函之。燥者,土函火;濡者,土函水,木受水火之气,故浮;金乃水火之精所结,故实。相待,谓金有津润还可生水,燧镜还可生火,交相待以生,不相害,谓水火不能毁金,火虽烁金而金反流。流者,生动之机。火既去仍无所耗,若水则终不损金也。际者,两相接而成之谓。水濡之,火燥之,土坚实而成金。
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
始生于土,终归于土,神有往来,土受之而成形。
地之质也,
地一土而已,木金皆其所生,水火依之而成。
化之终也。
二气变化,至形成而止矣。
水火之所以升降,
火依地而升,水依地而降,下彻黄垆,炎润之性在焉。故无依空之水,火离土依空则息。
物兼体而不遗者也。
水、火、木、金皆与土为体,则万汇之生,有形有质,土皆兼体而不遗矣。《洪范》之言五行,以人事言,利用厚生之资,故于土但曰稼穑。若自天化而言,即地也,四行所不得抗也。周子太极第一图,太极之本体;第二图,阴阳二气,天之蕴也;第三图,五行顺布,地之撰也。第二图阴阳分左右,而中有太极,阴阳分体太极,而太极自不杂,在天之极也;第三图位土于中,周行水、火、木、金而别无太极,明上为在地之极也。土不待水火而生,而水火依土;木金、土之华实,非土外之有木金。张子此论,究极物理,与周子吻合。而术家之言谓火生土、木克土者,其陋明矣。盖尝论之,天以神御气,地以气成形,形成而后五行各著其体用。故在天唯有五星之象,在地乃有五行之形。五气布者,就地而言。若七曜以上之天,极于无穷之高,入于无穷之深,不特五行之所不至,且无有所谓四时者。然则四时之行,亦地天之际气应所感,非天体之固然矣。人生于天地之际,资地以成形而得天以为性,性丽于形而仁、义、礼、智著焉,斯尽人道之所必察也。若圣人存神以合天,则浑然一诚,仁、义、礼、智初无分用,又岂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因感而随应者。然下学上达,必循其有迹以尽所得为,而豁然贯通之后,以至诚合天德,固未可躐等求也。
冰者,阴凝而阳未胜也;
“冰”当作“水”。水本以阳为质,而依于土之至阴,比而不离,一阳在陷而不能胜阴,终与地为体而成乎阴。
火者,阳丽而阴未尽也。
火本以阴为质,而丽于阳木以发,其光焰然,其中含阴暗,终不尽失其性,则固系乎地而不属乎天。
火之炎,人之蒸,有影无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气阳也。
蒸,谓身之暖气。阳散阴聚,阳施阴受,精含于内,气发于外,故人知日火之炎明而不知其中之暗,知暖气之蒸为炅热而不知其中之寒。《素问》曰“阳虚故外热”,得此旨矣。君子之自居德务保其精,而知人之明不取其外浮之气,悉此理也。阳陷于阴为水,附于阴为火。
《坎》《离》其象也,皆以阳为主,君子词也。
张子正蒙注卷一终
张子正蒙注卷二
天道篇
前二篇具明天道,此篇因天道以推圣德,而见圣人之学,惟求合于所自来之天而无所损益;其言虽若高远,而原生之所自,则非此抑无以为人。周子曰:“贤希圣,圣希天。”希圣者,亦希其希天者也。大本不立而欲以学圣,非异端则曲学而已。学者不可以为若登天而别求企及之道也。
天道四时行,百物生,无非至教;圣人之动,无非至德,夫何言哉!敔按:四时行,百物生,大德之敦化也;圣人之动,至斁之人神也;参互言之
天言教者,天之曲成万物,各正性命,非以自成其德也。圣言德者,圣人动无非善,非为立教而设,只以自成其德,然而学者之所学在此也。圣者,极乎善之谓。夫何言哉,知天知圣者于此学之,自不待言而至,非圣人之有秘密,求之于言语道断间也。“夫”何言哉,旧本作“天”,今正之
天体物不遗,犹仁体事无不在也。
天以太虚为体,而太和之絪缊充满焉,故无物不体之以为性命。仁以无欲为体,而视听言动之节文生焉,故无事不体之以为心理之安。天者仁之全体,仁者天之心,一也。敔按:仁之全体即天,于心见天,故曰天之心,天人一矣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无一物而非仁也。
心所不容已而礼不容已矣,故复礼斯为仁矣。礼者,复吾心之动而求安,以与事物相顺者也。敔按:复吾心之动而求安,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也
“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无一物之不体也。敔按:礼者,天理之节文也,曰明,曰旦,节文于斯显矣
无一事之不有体,则无一物之可与天违也。
此章合天与仁而言,其全体切近人心,朱子谓其从赤心流出,允矣。而显仁于体,俾学者有所持循,尤求仁者之实务,非凭虚以言存养而与异端相似之比。张子之学,以礼为鹄,此章其枢要也。
上天之载,有感必通;
百物之生,情动气兴,天命即授以成其形性,盖浑沦流动,有可受斯应之。
圣人之为,得为而为之应。敔按:得为而为之,是以以时制礼
浑然一仁,道无不足,时可为则如其理而为之。
天不言而四时行,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诚于此,通于彼,神之道与?
《观》之象曰“神道设教”,非假鬼神以诬民也,不言而诚尽于己,与天之行四时者顺理而自然感动,天下服矣。天以化为德,圣人以德为化,惟太和在中,充实诚笃而已。
天不言而信,
四时不忒,万物各肖其类之谓信。
神不怒而威。
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
诚,故信;
天惟健顺之理,充足于太虚而气无妄动;无妄动,故寒暑化育无不给足,而何有于爽忒。敔按:气无妄动,理之诚也,无妄,信也
无私,故威。
圣人得理之全,无所偏则无所用其私,刑赏皆如其理而随应之,故天下自服。
此章申明上章诚此通彼之理而著其所以然之实,盖人惟托于义理之迹而无实,则据所托以为己私而思以诎天下。圣人喜怒恩威,至虚而灵,备万物生杀之理,至足而无所缺陷,何私之有?天之诚,圣人之无私,一也。御六气,用阴阳,非人之所能测矣,此神之大用也。
天之不测谓神,神而有常谓天。敔按:天之不测,天之神也;神而有常,人之天也
天自有其至常,人以私意度之则不可测。神,非变幻无恒也,天自不可以情识计度,据之为常,诚而已矣。
运于无形之谓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敔按:运于无形,兼天道人道而言
形有定而运之无方,运之者得其所以然之理而尽其能然之用。惟诚则体其所以然,惟无私则尽其能然;所以然者不可以言显,能然者言所不能尽。言者,但言其有形之器而已,故言教有穷,而至德之感通,万物皆受其裁成。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天道也。
化之有灾祥,物之有善恶灵蠢,圣人忧之而天不以为忧,在天者无不诚,则无不可成其至教也。
圣不可知也,无心之妙,非有心所及也。
圣人虽与民同其忧患,而不役心于治教政刑以求胜之,唯反身而诚,身正而天下平,故不亲不洽不答,皆以无心应之。彼迫于治物者,皆心以应物而物不感,见圣人之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测其所以然之理,则固不能知之。
“不见而章”,已诚而明也;
“见”,如字。诚有其理,则自知之,如耳目口鼻之在面,暗中自知其处,不假闻见之知。
“不动而变”,神而化也;
有言有教皆动也。神者以诚有之太和感动万物,而因材各得,物自变矣。
“无为而成”,物不贰也。
诚不息,神无间,尽诚合神,纯于至善,而德盛化神,无不成矣。有为者以己闻见之知,倚于名法,设立政教,于事愈繁,于道愈缺,终身役役而不能成,恶足以知其妙哉!
已诚而明,故能“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承上章而括之以诚。神,非变幻不测之谓,实得其鼓动万物之理也;不贰,非固执其闻见之知,终始尽诚于己也。此至诚存神之实也。
“富有”,广大不御之盛与!“日新”,悠久无疆之道与!
富有,非积闻见之知也,通天地万物之理而用其神化,则广大不御矣。日新,非数变其道之谓,体神之诚,终始不间,则极乎悠久无疆矣。释《易·系传》,而示学者勿侈博以为广大,勿逐物以为日新。
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过于耳目心思。
心思倚耳目以知者,人为之私也;心思寓于神化者,天德也。
天视听以民,明威以民,故《诗》《书》所谓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天无特立之体,即其神化以为体;民之视听明威,皆天之神也。故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天即在是,而吉凶应之。若民私心之恩怨,则祁寒暑雨之怨咨,徇耳目之利害以与天相忤,理所不在,君子勿恤。故流放窜殛,不避其怨而逢其欲,己私不可徇,民之私亦不可徇也。
“化而裁之存乎变。”存四时之变,则周岁之化可裁;存昼夜之变,则百刻之化可裁。
存,谓识其理于心而不忘也。变者,阴阳顺逆事物得失之数,尽知其必可之变而存之于心,则物化无恒,而皆豫知其情状而裁之。存四时之温凉生杀,则节宣之裁审矣;存百刻之风雨晦明,则作息之裁定矣。化虽异而不惊,裁因时而不逆,天道且惟其所裁,而况人事乎!
“推而行之存乎通。”推四时而行,则能存周岁之通;推昼夜而行,则能存百刻之通。
通者,化虽变而吉凶相倚,喜怒相因,得失相互,可会通于一也。推其情之所必至,势之所必反,行于此者可通于彼而不滞于一隅之识,则夏之葛可通于冬之裘,昼之作可通于夜之息,要归于得其和平,而变皆常矣。故或仕或止,或语或嘿,或刑或赏,皆协一而不相悖害。惟豫有以知其相通之理而存之,故行于此而不碍于彼;当其变必存其通,当其通必存其变,推行之大用,合于一心之所存,此之谓神。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知上天之载,当存文王。
文王之德“不显亦临,不闻亦式”,能常存此于心,则天载之神,化育亭毒于声臭之外者,无不明矣。
“默而成之,存乎德行。”学者常存德性,则自然默成而信矣。
德性者,非耳目口体之性,乃仁义礼智之根心而具足者也。常存之于心,而静不忘,动不迷,不倚见闻言论而德皆实矣。
存文王则知天载之神,存众人则知物性之神。
众人之聪明明威,皆天之所降神也。故既存圣人藏密之神,抑必存众人昭著之神。天载者,所以推行于物性,而物性莫非天载也。天之神理,无乎不察,于圣人得其微,于众人得其显,无往而不用其体验也。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声;
老氏以谷神为众妙之门,然就其心量之所及而空之,以待物而应,则天下之理不得者多矣,犹谷之应声不能远。
圣人之神惟天,故能周万物而知。
圣人通天载而达物性,不立一私意而无一物之滞者,惟其万物之理皆得而知四达也。盖神运于虚,而老氏以虚为神,暂止其躁动窒塞之情,亦能以机应物而物或应;惟其虚拟圣人之天载而遗乎物性,则与太虚之絪缊一实者相离,而天下之不能通必矣。
圣人有感无隐,正犹天道之神。
仁义、礼乐、刑赏、进退之理无倚,而皆备于虚静之中,感之者各得所欲而无不给,与天之絪缊不息,物感之而各成者,同其肆应不劳,人所不能测也。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
形而上者,道也。形之所从生与其所用,皆有理焉,仁义中正之化裁所生也。仁义中正,可心喻而为之名者也。得恻隐之意,则可自名为仁,得羞恶之意,则可自名为义,因而征之于事为,以爱人制事,而仁义之象著矣。
不得名,非得象者也。
若夫神也者,含仁义中正之理而不倚于迹,为道之所从生,不能以一德名之。而成乎德者亦不著其象,不得已而谓之曰诚。诚,以言其实有尔,非有一象可名之为诚也。
故语道至于不能象,则名言亡矣。
存之于心者得之尔。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识自然之为体尔。
孩提爱亲,长而敬兄,天高地下,迪吉逆凶,皆人以为自然者也。自然者,絪缊之体,健顺之诚,为其然之所自,识之者鲜矣。
有天德,然后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
存神以存诚,知天地之道唯此尔,故可一言而尽。
正明不为日月所眩,正观不为天地所迁。
“正”,《易》作“贞”,宋避庙讳作“正”。贞者,正而恒也。自诚而明,非目之倚,日月为明,还为所眩也。观者,尽于己而示物也。天地,以气化之变言。治乱吉凶,天地无常数,而至诚有常理,不为所变也。
神化篇
此篇备言神化,而归其存神敦化之本于义,上达无穷而下学有实。张子之学所以别于异端而为学者之所宜守,盖与孟子相发明焉。
神,天德;
絪缊不息,为敦化之本。
化,天道;
四时百物各正其秩序,为古今不易之道。
德其体,道其用,
体者所以用,用者即用其体。
一于气而已。敔按:此言德者健顺之体,道者阴阳之用,健顺阴阳,一太和之气也
气,其所有之实也。其絪缊而含健顺之性,以升降屈伸,条理必信者,神也。神之所为聚而成象成形以生万变者,化也。故神,气之神;化,气之化也。
神无方,易无体。
神行气而无不可成之化,凡方皆方,无一隅之方。易六位错综,因时成象,凡体皆体,无一定之体。
大且一而已尔。
无所遗之谓大,无不贯之谓一,故易简而天下之理得。体斯道也,仁义中正扩充无外,而进退、存亡、刑赏、礼乐、清和、安勉,道皆随时而得中;若夷之清,惠之和,有方有体,不足以合神而体易矣。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则所由至于大且一也。
虚明照鉴,神之明也;
太虚不滞于形,故大明而秩序不紊;君子不滞于意,故贞明而事理不迷。照鉴者,不假审察而自知之谓。
无远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无间也。
气之所至,神皆至焉。气充塞而无间,神亦无间,明无不彻,用无不利,神之为德莫有盛焉矣。
天下之动,神鼓之也;
天以神御气而时行物生,人以神感物而移风易俗。神者,所以感物之神而类应者也。
辞不鼓舞,则不足以尽神。
君子之有辞,不徇闻见,不立标榜,尽其心,专其气,言皆心之所出而气无浮沮,则神著于辞,虽愚不肖不能不兴起焉。若袭取剿说,则仁义忠孝之言,人且迂视之而漠然不应,不足以鼓舞,唯其神不存也。
鬼神,往来屈伸之义;张子自注:神示者,归之始;归往者,来之终
始终循环一气也,往来者屈伸而已。
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天之气伸于人物而行其化者曰神,人之生理尽而气屈反归曰鬼;地顺天生物,而人由以归者也,屈伸往来之利用,皆于是而昭著焉,故曰示。示居神鬼之间,以昭示夫鬼神之功效者也。
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
神化,形而上者也,迹不显;而由辞以想其象,则得其实。
神为不测,故缓辞不足以尽神;
不测者,有其象,无其形,非可以比类广引而拟之。指其本体,曰诚,曰天,曰仁,一言而尽之矣。
化为难知。故急辞不足以尽化。
化无定体,万有不穷,难指其所在,故四时百物万事皆所必察,不可以要略言之,从容博引,乃可以体其功用之广。辞之缓急如其本然,所以尽神,然后能鼓舞天下,使众著于神化之象,此读《易》穷理者所当知也。
气有阴阳,
阴阳之实,情才各异,故其致用,功效亦殊。若其以动静、屈伸、聚散分阴阳为言者,又此二气之合而因时以效动,则阳之静屈而散,亦谓之阴,阴之动伸而聚,亦谓之阳,假阴阻之象以名之尔,非气本无阴阳,因动静屈伸聚散而始有也。故直言气有阴阳,以明太虚之中虽无形之可执,而温肃、生杀、清浊之体性俱有于一气之中,同为固有之实也。
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
其发而为阴阳,各以序为主辅,而时行物生,不穷于生,化也。其推行之本,则固合为一气,和而不相悖害。阴阳实有之性,名不能施,象不能别,则所谓神也。
其在人也,知义用利,则神化之事备矣。
知者,洞见事物之所以然,未效于迹而不昧其实,神之所自发也。义者,因事制宜,刚柔有序,化之所自行也。以知知义,以义行知,存于心而推行于物,神化之事也。
德盛者,穷神则知不足道,知化则义不足云。
知所以求穷乎神,义所以求善其化。知之尽,义之精,大明终始,无事审察,随时处中而不立矩则。惟纯体阴阳之全德,则可阴,可阳,可阳而阴,可阴而阳,如春温而不无凉雨,秋肃而不废和风,不待知知,不求合义矣。然使非全体天地阴阳之德,则弃知外义以遁于空感,洸洋自恣,又奚可哉!
天之化也运诸气,人之化也顺夫时;非气非时,则化之名何有,化之实何施!
惟其有气,乃运之而成化;理足于己,则随时应物以利用,而物皆受化矣。非气则物自生自死,不资于天,何云天化;非时则己之气与物气相忤,而施亦穷。乃所以为时者,喜怒、生杀、泰否、损益,皆阴阳之气一阖一辟之几也。以阴交阳,以阳济阴,以阴应阴,以阳应阳,以吾性之健顺应固有之阴阳,则出处、语默、刑赏、治教,道运于心,自感通于天下。圣人化成天下,其枢机之要,唯善用其气而已。
中庸曰“至诚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阴阳,与天地同流而无不通也。
至诚,实有天道之谓;大者,充实于内,化之本也。惟其健顺之德,凝五常而无间,合二气之阖辟,备之无遗,存之不失,故因天地之时,与之同流,有实体则有实用,化之所以咸通也。阴阳合为一德,不测之神也;存神以御气,则诚至而圣德成矣。
所谓气也者,非待其郁蒸凝聚,接于目而后知之;
阳为阴累则郁蒸,阴为阳迫则凝聚,此气之将成乎形者。养生家用此气,非太和絪缊、有体性、无成形之气也。
苟健顺、动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尔。
健而动,其发浩然,阳之体性也;顺而止,其情湛然,阴之体性也。清虚之中自有此分致之条理,此仁义礼知之神也,皆可名之为气而著其象。盖气之未分而能变合者即神,自其合一不测而谓之神尔,非气之外有神也。
然则象若非气,指何为象?
健顺、动止、浩、湛之象,为《乾》《坤》六子者皆气也,气有此象也。
时若非象,指何为时?
随时而起化者,必以健顺、动止、浩、湛之几为与阴阳、翕辟、生杀之候相应以起用,不然,又将何以应乎时哉?
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此直可为始学遗累者薄乎云尔,岂天道神化所同语也哉!
释氏以真空为如来藏,谓太虚之中本无一物,而气从幻起以成诸恶,为障碍真如之根本,故斥七识乾健之性、六识坤顺之性为流转染污之害源。此在下愚,挟其郁蒸凝聚之浊气以陷溺于恶者,闻其灭尽之说,则或可稍惩其狂悖;而仁义无质,忠信无本,于天以太和一气含神起化之显道,固非其所及知也。昧其所以生,则不知其所以死,妄欲销陨世界以为大涅盘,彼亦乌能销陨之哉,徒有妄想以惑世诬民而已。敔按:释氏谓第七识为“末那识”,华云“我识”,第六识为“纥哩耶识”,华云“意识”。此言乾健之性、坤顺之性者,为仁由己,乾道也;主敬行恕,要在诚意慎独,坤道也
“变则化”,由粗入精也;
变者,自我变之,有迹为粗;化者,推行有渐而物自化,不可知为精,此一义也。
“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
“谓之”,当作“存乎”。化之所自裁,存乎变易不测,不失其常之神。化见于物,著也,裁之者存乎己,微也,此又一义也。中庸变先于化,《易传》化先于变,取义不同;凡言阴阳动静,不可执一义以该之,类如此。中庸之言变,知义之事,化则神之效也。《易传》之言化,德盛之事,变则神之用也。变者,化之体;化之体,神也。精微之蕴,神而已矣。
谷神不死,故能微显而不掩。
“谷”,当作“鬼”,传写之讹也。神阳,鬼阴,而神非无阴,鬼非无阳,祭礼有求阴求阳之义,明鬼之有阳矣。二气合而体物,一屈一伸,神鬼分焉;而同此气则同此理,神非无自而彰,鬼非无所往而灭,故君子言往来,异于释氏之言生灭。屈伸一指也,死生一物也,无间断之死灭,则常流动于化中;而察乎人心,微者必显,孰能掩之邪!
鬼神常不死,故诚不可掩;人有是心,在隐微必乘间而见。
鬼神无形声而必昭著于物,则苟有其实,有不待形而见,不待声而闻。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若或使之发露,盖气机之流行,有则必著之也。
故君子虽处幽独,防亦不懈。
非畏其著见,畏其实有之而不能遏也。一念之邪不审,虽或制之不发,而神气既为之累,见于事为,不觉而成乎非僻,不自测其所从来而不可遏抑。盖神气者,始终相贯,无遽生遽灭之理势,念之于数十年之前,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故防之也不可不早,不得谓此念忘而后遂无忧,如释氏心忘罪灭之说也。敔按:此所谓“天夺其魄”也。天者神也,魄者形也,神气既累,必动乎四体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
见闻之所推测,名法之所循行,人能也。
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
位,犹至也。尽心以尽性,性尽而与时偕行,合阴阳之化,乃位天德,实体之则实知之矣。
大可为也,大而化不可为也,
扩充其善以备乎理之用,则大矣,与时偕行而物无不顺,非恃其大而可至也。
在熟而已。
一其心于道而渐积以自然,则资深居安而顺乎时,故学莫妙于熟,人之所以皆可为尧舜也。
《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
张子之言,神化极矣,至此引而归之于仁之熟,乃示学者易简之功,学圣之奥也。择善固执,熟之始功,终食不违则熟矣。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
熟则不勉。
不已而天,则不测而神矣。
天之神化惟不已,故万变而不易其常。伯夷、伊尹不勉而大,而止于其道,有所止则不能极其变;唯若孔子与时偕行而神应无方,道在则诚,道变则化,化而一合于诚,不能以所止测之。
先后天而不违,顺至理以推行,知无不合也。
心之所存,推而行之,无不合于理,则天不能违矣。理者,天之所必然者也。
虽然,得圣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犹不害于未化尔。大几圣矣,
伊尹自耕莘以来,集义而纯乎道,故以觉民为志,伐夏而天下服,放君而太甲悔过,虽所为有迹,矫时以立德,未几于化,而天理顺则亦几于圣矣。
化则位乎天德矣。
仁熟而神无不存,则与时偕行,万物自正其性命;故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而孔子之道自参天地,赞化育,不待取必于天也。
大则不骄,化则不吝。
成物皆成己之事,而后骄心永释;因物顺应而己不劳,而后吝心不生:此广大高明之极也。学者欲至于大,当勿以小有得而骄;欲几于化,当勿以私有得而吝。若颜子之勿伐善、勿施劳,竭才以思企及,则得矣。
无我而后大,
诚者,成身也,非我则何有于道?而云无我者,我,谓私意私欲也。欲之害理,善人、信人几于无矣;唯意徇闻见,倚于理而执之,不通天地之变,不尽万物之理,同我者从之,异我者违之,则意即欲矣。无我者,德全于心,天下之务皆可成,天下之志皆可通,万物备于我,安土而无不乐,斯乃以为大人。
大成性而后圣,
德盛仁熟,不求备物而万物备焉,与时偕行,成乎性而无待推扩,斯圣矣。圣者,大之熟也。
圣位天德不可致知谓神,故神也者,圣而不可知。敔按:致知,犹言指测而知
圣不可知,则从心所欲,皆合阴阳健顺之理气,其存于中者无仁义之迹,见于外者无治教政刑之劳,非大人以降所可致知,斯其运化之妙与太虚之神一矣。自大人而上,熟之则圣,圣熟而神矣,非果有不可知者为幻异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不杂乎人而一于天也。
见几则义明,
事物既至,则不但引我以欲者多端,且可托于义者不一,初心之发,善恶两端而已,于此分析不苟,则义明而不为非义所冒。
动而不括则用利,
括,收也,滞也。放义而行,一如其初心,推之天下,无中止之机,则用无不利矣。
屈伸顺理则身安而德滋。
滋,渐长而盛也。义明而推行之无所挠止,或屈或伸,无非理矣。时有否泰而身安,恒一于义,而心日广,德日润矣。此言学圣之始功在于见几。盖几者,形未著,物欲未杂,思虑未分,乃天德之良所发见,唯神能见之,不倚于闻见也。
“穷神知化”,与天为一,岂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致尔。
存神以知几,德滋而熟,所用皆神,化物而不为物化,此作圣希天之实学也。几者,动之微;微者必著,故闻见之习俗一入于中以成乎私意,则欲利用安身而不可得,况望其德之滋乎!
“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
察事物所以然之理,察之精而尽其变,此在事变未起之先,见几而决,故行焉而无不利。
“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养吾内也;
义已明则推而行之不括,无所挠止。用利身安,则心亦安于理而不乱,故吉凶生死百变而心恒泰。如其行义不果,悔吝生于所不豫,虽欲养其心以静正,而忧惑相扰,善恶与吉凶交争于胸中,未有能养者也。
“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外利内养,身心率循乎义,逮其熟也,物不能迁,形不能累,惟神与理合而与天为一矣。故君子欲穷神而不索之于虚,欲知化而不亿测其变,惟一于精义而已。义精而德崇矣,所由与佛老之强致者异也。盖作圣之一于豫养,不使其心有须臾之外驰,以为形之所累,物之所迁,而求精于义,则即此以达天德。是圣狂分于歧路,人禽判于几希,闲邪存诚,与私意私欲不容有毫发之差也。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
心思之贞明贞观,即神之动几也,存之则神存矣。舍此而索之于虚无不测之中,役其神以从,妄矣。
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
德未盛而欲变化以趋时,为诡而已矣。顺者修身以俟命,正己而物正。
存虚明,久至德,
澄心摄气,庄敬以养之,则意欲不生,虚而自启其明;以涵泳义理而熟之,不使间断,心得恒存而久矣。此二者,所以存神也。
顺变化,达时中,
贞观立而天地万物之变不忧不逆;行法以俟命,随时皆有必中之节,放义以行而不括。此二者,所以顺化也。
仁之至,义之尽也。
存神顺化,则仁无不至,义无不尽。
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其善,然后可以成人性矣。
知微知彰,虚明而知几也。不舍而继其善,久至德而达时中也。成性者,成乎所性之善,性焉安焉之圣也。成乎性而神化在我,岂致思助长者之所可拟哉!言人性者,天之神笃于生而为性,其化则动植之物,故曰“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圣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则不可得而知之。
天德良能,太和之气健顺,动止时行而为理之所自出也,熟则自知之。大人以下,立心求之,则不知其从心不逾之矩尔,非有变幻不测,绝乎人而不可测,如致思助长者之诧神异也。
圣不可知谓神,庄生缪妄,又谓有神人焉。
圣而不已,合一于神。神者,圣之化也。庄生欲蔑圣功,以清虚无累之至为神人,妄矣。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
德之独至者,为清,为任,为和,皆止于量,犹万物之动者因其质也。天之神,万化该焉,而统之以太和之升降屈伸;圣人之神,达天下之亹亹,而统之以虚明至德,故动皆协一。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存神于心之谓也。
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为也。
变化者,因天下之动也。其道则不私于形,不执一于道,不孤其德,神存而顺化以协其至常,六龙皆可乘以御天,特在时位移易之间尔,可于此以征神之所为。
见《易》则神其几矣。
《易》有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变化极矣,而唯《乾》之六阳、《坤》之六阴错综往来,摩荡以成其变化尔,此神之所为也,故易简而行乎天下之险阻。于此而知神之为用,纯一不息,随其屈伸消长皆成乎化。圣不可知,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而随时处中,在运动之间而已。
知几其神,由经正以贯之,则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经,即所谓义也。事理之宜吾心,有自然之则,大经素正,则一念初起,其为善恶吉凶,判然分为两途而无可疑,不待终日思索而可识矣。张子之言,神化尽矣,要归于一;而奉义为大正之经以贯乎事物,则又至严而至简。盖义之所自立,即健顺动止,阴阳必然之则;敔按:此所谓立天地之大义正其义则协乎神之理,凝神专气以守吾心之义,动存静养一于此,则存神以顺化,皆有实之可守,而知几合神,化无不顺。此《正蒙》要归之旨,所以与往圣合辙,而非贤知之过也。
几者,象见而未形也;
事无其形,心有其象。
形则涉乎明,不待神而后知也。
已形则耳目之聪明可以知其得失,不待神也。然而知之已晚,时过而失其中,物变起而悔吾生矣。
“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
精义而存之不息,则所守之大经,固性命各正之理,于此闲邪存诚,一念之动罔非吉矣。故《易》曰:“介于石”,正其经也;“不终日,贞吉”,今一起而即与吉为徒也;顺天地之至常,变化而不渝矣。
知神而后能飨帝飨亲,
不知神而以为无,是不得已而姑向之也,则亡乎爱;以为有,是以山妖木魅飨之也,则亡乎敬。
见《易》而后能知神。
《易》卦非错则综,互相往来。神伸而生,生则飨于鬼;神屈而死,死则返于神;错综往来不息之道也。
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
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也。礼乐所自生,一顺乎阴阳不容已之序而导其和,得其精意于进反屈伸之间,而显著无声无臭之中,和于形声,乃以立万事之节而动人心之豫。不知而作者,玉帛钟鼓而已。此好言明有礼乐,幽有鬼神,皆自无而肇有;唯穷神者两得其精意,以鼓舞天下而不倦,故以鬼神兴礼乐,以礼乐求鬼神者,从其类也。
“精义入神”,豫之至也。
义精则与神同其动止,以神治物,冒天下之道,不待事至而几先吉,非立一义以待一事,期必之豫也,故中庸以明善为诚身之豫道。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存神过化,忘物累而顺性命者乎!
阴阳之糟粕,聚而成形,故内而为耳目口体,外而为声色臭味,虽皆神之所为,而神不存焉矣,两相攻取而喜怒生焉。心本神之舍也,驰神外徇,以从小体而趋合于外物,则神去心而心丧其主。知道者凝心之灵以存神,不溢喜,不迁怒,外物之顺逆,如其分以应之,乃不留滞以为心累,则物过吾前而吾已化之,性命之理不失而神恒为主。舜之饭糗茹草与为天于无以异,存神之至也。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也;
敦厚,敬持以凝其神也;化,因物治之而不累也。君子之于物,虽不徇之,而当其应之也必顺其理,则事已靖,物已安,可以忘之而不为累。若有体而无用,则欲却物而物不我释,神亦终为之不宁,用非所用而体亦失其体矣。敔按:庄子所谓“其神凝而物不疵厉”者,盖有体而无用也
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已也。
必欲事之靖,物之安,则事求可,功求成,驰情外徇,而己以丧矣。敔按:此言管、晏之学
大德敦化,然后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
大德,天德也。敦,诚以存神而随时以应;化,则大而化之矣。敦者仁之体,化者智之用。
性性为能存神,物物为能过化。
性性,于所性之理安焉而成乎性,不为习迁也。物物,因物之至,顺其理以应之也。性性,则全体天德而神自存;物物,则应物各得其理,虽有违顺,而无留滞自累以与物竞,感通自顺而无不化矣;此圣人之天德也。学圣者见几精义以不违于仁,动而不括以利用其智,立体以致用,庶几别于异端之虚寂、流俗之功名矣。
无我然后得正己之尽,存神然后妙应物之感。
此言存神过化相为体用也。徇物丧己者,拘耳目以取声色,唯我私之自累,役于形而不以神用,则物有所不通,而应之失其理。故惟无我,则因物治物,过者化,而己以无所累而恒正;存神,则贯通万理而曲尽其过化之用。过化之用即用存神之体,而存神者即所以善过化之用,非存神,未有能过化者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过则溺于空,沦于静,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范围天地者,神也,必存之以尽其诚,而不可舍二气健顺之实,以却物而遁于物理之外。释言“真空”,老言“守静”,皆以神化为无有而思超越之。非神则化何从生,非化则神何所存,非精义以人神,则存非存,知非知,丧己而不能感物,此二氏之愚也。
“旁行不流”,圆神不倚也。
圆者,天之道也。屈伸顺感而各得,神之圆也。不倚于形器,则不徇物而流。
“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作息饮食,何莫非神之所为,气动而理即在其中。百姓日所用者皆神,而徇物以忘其理,故如水之流而不止,违于神而趋于鬼,终屈而莫能伸也。
义以反经为本,经正则精;
经者,人物事理之大本;反者,反而求乎心之安也。止此伦物,而差之毫厘则失其正,无不正则无不精,非随事察察之为精也。
仁以敦化为深,化行则显。
敦厚以体万物之化,乃尽物性而合天行,而仁之用显,显者,显其所敦也,故《易》曰“显诸仁”。
义入神,动一静也;仁敦化,静一动也。
存诸中者为静,见诸行者为动。义精而入神,则所动而施行者皆中存之天德,非因事求义而专于动也;仁敦化,则寂然不动之中,万化之理密运于心而无一念之息,非虚寂为仁而专于静也。敦化者岂豫设一变化以纷吾思哉?存大体以精其义而敦之不息尔。动静合一于仁而义为之干,以此,张子之学以义为本。
仁敦化则无体,义入神则无方。
《易》曰:“神无方而易无体。”仁函万物以敦其全体,则随所显而皆仁,六位时成,《易》之所以冒天下之道者此也。义之精者,体阴阳、屈伸、高下之秩序而尽其神用,义非外袭而圆行以不流,神之所以藏诸用者此也。无体,无孤立之体,异于老、释之静;无方,无滞于一隅之方,异于名、法之动。无体者,所以妙合无方之神,精义之德至矣哉!
张子正蒙注卷二终
张子正蒙注卷三
动物篇
此篇论人物生化之理,神气往来应感之几,以明天人相继之妙,形器相资之用,盖所以发知化之旨,而存神亦寓其间,其言皆体验而得之,非邵子执象数以观物之可比也。
动物本诸天,以呼吸为聚散之渐;
动物皆出地上,而受五行未成形之气以生。气之往来在呼吸,自稚至壮,呼吸盛而日聚,自壮至老,呼吸衰而日散。形以神而成,故各含其性。
植物本诸地,以阴阳升降为聚散之渐。
植物根于地,而受五行已成形之气以长。阳降而阴升,则聚而荣;阳升而阴降,则散而槁。以形而受气,故但自质而无性。
物之初生,气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气日反而游散。
有形则有量,盈其量,则气至而不能受,以渐而散矣。方来之神,无顿受于初生之理;非畏、厌、溺,非疫厉,非猎杀、斩艾,则亦无顿灭之理,日生者神,而性亦日生;反归者鬼,而未死之前为鬼者亦多矣。所行之清浊善恶,与气俱而游散于两间,为祥为善,为眚为孽,皆人物之气所结,不待死而为鬼以灭尽无余也。敔按:此论显然有征,人特未之体贴耳
至之谓神,以其伸也;反之为鬼,以其归也。
用则伸,不用则不伸,鬼而归之,仍乎神矣。死生同条,而善吾生者即善吾死。伸者天之化,归者人之能,君子尽人以合天,所以为功于神也。敔按:全而归之者,必全而后可谓之归也,故曰归者人之能
气于人,生而不离,死而游散者谓魂;聚成形质,虽死而不散者谓魄。
可以受聪明觉了之灵者,魄也;其不可受者,形也。嗜欲之性,皆魄之所攻取也。但魄离之则不能发其用尔。魄虽不遽散,而久亦归于土,其余气上蒸,亦返于虚,莫非气之聚。则亦无不归于气也。敔按:本文所谓不散者,非终不散也
海水凝则冰,浮则沤;然冰之才,沤之性,其存其亡,海不得而与焉。推是足以究死生之说。
冰有质,故言才;沤含虚,敌言性。不得而与,谓因乎气之凝浮,海不能有心为之也。凝聚而生,才性成焉;散而亡,则才性仍反于水之神。此以喻死生同于太虚之中,君子俟命而不以死为忧,尽其才,养其性,以不失其常尔。伊川程子改“与”为“有’,义未详。
有息者根于天,
息,呼吸也,动物受天气之动几。
不息者根于地。
植物受地气之静化。
根于天者不滞于用,
视听持行可以多所为。天气载神,故灵。
根于地者滞于方,
离土则槁矣。地气化形,故顽。
此动植之分也。
人者动物,得天之最秀者也,其体愈灵,其用愈广。
生有先后,所以为天序;小大高下相并而相形焉,是谓天秩。
少长有等,老稚殊用,别于生之先后也。高下,以位言;小大,以才量言;相形而自著者也。秩序,物皆有之而不能喻;人之良知良能,自知长长、尊尊、贤贤,因天而无所逆。
天之生物也有序,
其序之也亦无先设之定理,而序之在天者即为理。
物之既形也有秩。
小大高下分矣,欲逾越而不能。
知序然后经正,
经即义也。敬长为义之实,推而行之,义不可胜用矣。
知秩然后礼行。
尊尊、贤贤之等杀,皆天理自然,达之而礼无不中矣。秩序人所必由,而推之使通,辨之使精,则存乎学问,故博文约礼为希天之始教。
凡物能相感者,鬼神施受之性也;
魄丽于形,鬼之属;魂营于气,神之属,此鬼神之在物者也。魄主受,魂主施,鬼神之性情也。物各为一物,而神气之往来于虚者,原通一于絪缊之气,故施者不吝施,受者乐得其受,所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琥珀抬芥,磁石引铁,不知其所以然而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亦惟其固有可感之性也。
不能感者,鬼神亦体之而化矣。
成形成质有殊异而不相逾者,亦形气偶然之偏戾尔。及其诚之已尽,亦无不同归之理。盖其始也皆一气之伸,其终也屈而归于虚,不相悖害,此鬼神合万汇之往来于一致也。存神者与鬼神合其德,则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已于诚,物无不体矣。如其骄吝未化,以善恶、圣顽相治而相亢,诚息而神不存,则可感者且相疑贰,而况不能相感者乎!
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终始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
凡物,非相类则相反。《易》之为象,《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之相错,余卦二十八象之相综,物象备矣。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或同者,如金铄而肖水,术灰而肖土之类;或异者,如水之寒、火之热、鸟之飞、鱼之潜之类。或屈而鬼,或伸而神,或屈而小,或伸而大,或始同而终异,或始异而终同,比类相观,乃知此物所以成彼物之利。金得火而成器,木受钻而生火,惟于天下之物知之明,而合之、离之,消之、长之,乃成吾用。不然,物各自物,而非我所得用,非物矣。
事有始卒乃成,非同异有无相感,则不见其成;不见其成,则虽物非物。
事之所由成,非直行速获而可以永终。始于劳者终于逸,始于难者终于易,始于博者终于约,历险阻而后易简之德业兴焉。故非异则不能同,而百虑归于一致;非同则不能异,而一理散为万事。能有者乃能无,积之厚而后散之广;能无者乃能有,不讳屈而后可允伸。故曰“尺蠖之屈以求伸,龙蛇之蛰以全身”。若不互相资以相济,事虽幸成,且不知其何以成,而居之不安,未能自得,物非其物矣。
故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凡天下之物,一皆阴阳往来之神所变化。物物有阴阳,事亦如之。其小大、吉凶、善恶之形,知其所屈,而屈此者可以伸彼,知其所伸,而伸者必有其屈;以同相辅,以异相治,以制器而利天下之用,以应事而利攸往之用,以俟命而利修身之用,存乎神之感而已。神者,不滞于物而善用物者也。
独见独闻,虽小异,怪也。出于疾与妄也;共见共闻,虽大异,诚也,出阴阳之正也。
目眚则空中生华,风眩则蝉鸣于耳,虽事所可有,而以无为有,非其实也。妄人之说,不仰观俯察,鉴古知今,而唯挟偶然意见所弋获,而据为道教与之同也。疾风迅雷,非常之甚矣。而共见共闻,阴阳之正,运于太虚,人不能察尔,放君伐暴,成非常之事;制礼作乐,极非常之观,皆体阴阳必然之撰,晓然与天下后世正告之而无思不服。
贤才出,国将昌;子孙才,族将大。
神气先应之也。于此可征鬼神之不掩。
人之有息,盖刚柔相摩、乾坤阖辟之象也。
一屈一伸,交相为感,人以之生,天地以之生人物而不息,此阴阳之动几也。动而成乎一动一静,然必先有乾坤刚柔之体,而后阖辟相摩,犹有气而后有呼吸。
寤,形开而志交诸外也;梦,形闭而气专乎内也。
开者,伸也,闭者,屈也。志交诸外而气舒,气专于内而志隐,则神亦藏而不灵。神随志而动止者也。
寤,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旧于习心。
开则与神化相接,耳自为心效日新之用;闭则守耳目之知而困于形中,习为主而性不能持权。故习心之累,烈矣哉!
医谓饥梦取,饱梦与,凡寤梦所感,专语气于五藏之变,容有取蔫尔。
形闭而神退听于形,故五脏之形有欣厌,心亦随之而结为妄,形滞而私故也。形为神用则灵,神为形用则妄。
声者,形气相轧而成。
触而相迫曰轧。
两气者,谷响雷声之类;
锐往之气与空中固有之气相触而成也。
两形者,桴鼓叩击之类。
两形相触也。然运桴而气亦随之,迫于鼓而发声,则亦无非气也。声之洪纤者,形之厚薄疏密,其气亦殊感。
形轧气,羽、扇、敲矢之类;
敲,音雹,鸣镝也。三者形破气,气为之鸣。
气轧形,人声笙簧之类。
气出而唇舌、匏竹敛之纵之以激成响,气发有洪纤,体有通塞之异,而气之舒疾宣郁亦异。
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习之而不察者尔。
不感则寂,感则鸣,本有可鸣之理,待动而应之必速。良能,自然之动几也。
形也,声也,臭也,味也,温凉也,动静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别,同异之变,皆帝则之必察者与!
温凉,体之觉;动静,体之用。五行之神未成乎形者,散寄于声色臭味气体之中,人资以生而为人用;精而察之,条理具,秩序分焉,帝载之所以信而通也。知天之化,则于六者皆得其所以然之理而精吾义,然亦得其意而利用,而天理之当然得矣。若一一分析以配合于法象,则多泥而不通。张子约言之而邵子博辨之,察帝则以用物,以本御末也,观物象以推道,循末以测本也,此格物穷理之异于术数也。
诚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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