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2/3)-宋-司马光
(本文为《家范》第 2/3 部分)
晋太保王祥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敬。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有丹柰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母终,居丧毁悴,杖而后起。
西河人王延,九岁丧母,泣血三年,几至灭性。每至忌月,则悲泣三旬。继母卜氏,遇之无道,恒以蒲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其姑闻而问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弥谨。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淩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踊出冰上,延取以进母。卜氏心悟,抚延如己生。
齐始安王谘议刘沨父绍仕宋,位中书郎。沨母早亡,绍被敕纳路太后兄女为继室。沨年数岁,路氏不以为子,奴婢辈捶打之无期度。沨母亡日,辄悲啼不食,弥为婢辈所苦。路氏生溓,沨怜爱之,不忍舍,常在床帐侧。辄被驱捶,终不肯去。路氏病,经年,沨昼夜不离左右。每有增加,辄流涕不食。路氏病瘥,感其意,慈爱遂隆。路氏富盛,一旦为沨立斋宇,筵席不减侯王。
唐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继母李氏不慈于衍。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敝衣以见伦,伦问其故,李氏称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衍泣涕终不自陈。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伦怒乃解。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李氏所生次子,每多取母钱,使其主以书契征负于衍,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余。子诚孝而父母不爱,则孝益彰矣,何患乎?
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汉司隶校尉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永去之。
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孔氏,甚严明。年四十馀未有婚对,建元中,高帝与司徒褚彦回为娶王氏女。王氏穿壁挂履,土落孔氏床上,孔氏不悦,即出其妻。
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其妻崔氏尝叱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妻。或止之曰:“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养亲,今违忤颜色,何敢留也!”竟不从。
后汉郭巨家贫,养老母,妻生一子三岁,母常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给,共汝埋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二尺余,得黄金一釜。或曰:“郭巨非中道。”曰:然以此教民,民犹厚于慈而薄于孝。
或曰:五母在礼,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继、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或者疑于伪与。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
同宗则可为之后。如何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况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或应针炙,辄以身先试。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初进大麦薄饮,经十旬,方为薄粥,终丧不食盐酱。
冬日不衣绵纩,夏日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所坐荐泪沾为烂。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许株枝叶郁茂,有异常松。刘好啖甘蔗,沙弥遂不复食之。汉丞相翟方进,既富贵,后母犹在,进供养甚笃。太尉胡广年八十,继母在堂,朝夕赡省,旁无几杖,言不称老。
汉显宗命马皇后母养肃宗,肃宗孝性纯笃,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帝既专以马氏为外家,故所生贾贵人不登极位。贾氏亲宗,无受宠荣者。及太后崩,乃策书加贵人玉赤绶而已。古人有丁兰者,母早亡,不及养,乃刻木而事之。彼贤者,孝爱之心发于天性,失其亲而无所施,至于刻木,犹可事也,况嫡继慈养之存乎?圣人顺贤者之心而为之礼,岂有圣人而教人为伪者乎?
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为安宅,兆而未葬,犹行而未有归也。是以孝子虽爱亲,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诚由礼物有厚薄,奔赴有远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国家诸今,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之宜,更为中制也,《礼》:未葬不变服,啜粥,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虞而后有所变,盖孝子之心,以为亲未获所安,已不敢即安也。
汉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五十,辞母西迎父丧。蜀都太守张穆,丹之故吏,重资送范。范无所受,与客步负丧归葭萌。载船触石破没,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疗救仅免于死,卒得归葬。
宋会稽贾恩,母亡未葬,为邻火所逼,恩及妻栢氏号泣奔救。邻近赴助,棺榇得免,恩及栢氏俱烧死。有司奏,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三世,追赠恩显亲左尉。
会稽郭原平,父亡,为茔圹凶功不欲假人,己虽巧而不解作墓,乃访邑中有茔墓者,助之运力,经时展勤,久乃闲练。又自卖丁夫以供众费。窀穸之事,俭而当礼,性无术学,因心自然。葬毕,诣所买主,执役无懈,与诸奴分务,让逸取劳,主人不忍使,每遣之。原平服勤,未尝暂替。佣赁养母,有余聚以自赎。
海虞令何子平,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绝方苏。属大明末,东土饥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昼夜号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不就清凉,一日以数合米为粥,不进盐菜。所居屋败,不蔽风日,兄子伯与欲为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伸,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兴宗为会稽太守,甚加矜赏,为营冢圹。
新野庾震丧父母,居贫无以葬,赁书以营事,至手掌穿,然后成葬事。贤者于葬,何如其汲汲也。今世俗信术者妄言,以为葬不择地及岁月日时,则子孙不利,祸殃总至,乃至终丧除服,或十年,或二十年,或终身,或累世,犹不葬,至为水火所漂焚,他人所投弃,失亡尸柩,不知所之者,岂不哀哉!人所贵有子孙者,为死而形体有所付也。而既不葬,则与无子孙而死道路者奚以异乎?《诗》云:“行有死人,尚或之。”况为人子孙,乃忍弃其亲而不葬哉!
唐太常博士吕才叙《葬书》曰:《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代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则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宁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中,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简公司墓之室,当道,毁之则朝而窆,不毁则日中而窆,子产不毁。是不择时也。古之葬者,皆于国都之北,域有常处,是不择地也。今葬者,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夭寿,皆因卜所致。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讨其邱垅,未尝改移。而野俗无识,妖巫妄言,遂于躄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选葬时而规财利。斯言至矣。夫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固非葬所能移。就使能移,孝子何忍委其亲不葬而求利己哉?世又有用羌胡法,自焚其柩收烬骨而葬之者,人习为常,恬莫之怪。呜呼!讹俗悖戾,乃至此乎?或曰:旅宦远方,贫不能致其柩,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曰:如廉范辈,岂其家富也?延陵季子有言:“骨肉归复于土,命也,魂气则无不之也。”舜为天子,巡狩至苍梧而殂,葬于其野。彼天子犹然,况士民乎!必也无力不能归其柩,即所亡之地而葬之,不犹愈于毁焚乎?或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具此数者,可以为大孝乎?曰:未也。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为孝;诸侯以保社稷为孝;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士以保其禄位为孝。皆谓能成其先人之志,不坠其业者也。
晋庾衮父戒衮以酒,衮尝醉,自责曰:“余废先人之戒,其何以训人?”乃于父墓前自杖三十。可谓能不忘训辞矣。
《诗》云:“题彼脊令,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经》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内则》曰:“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欤!
是何言欤!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备,灾及其亲,敢不敬乎?亨熟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君子之所谓孝也,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为人子能如是,可谓之孝有终矣。
卷六女、孙、伯叔父、侄
《礼》: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藻,所以成妇顺也。
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训其男,检其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志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教哉。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斋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学则不知礼义。不知礼义,则善恶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识也。于是乎有身为暴乱而不自知其非也,祸辱将及而不知其危也。然则为人,皆不可以不学,岂男女之有异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读《孝经》、《论语》及《诗》、《礼》,略通大义。其女功,则不过桑麻织绩、制衣裳、为酒食而已。至于刺绣华巧,管弦歌诗,皆非女子所宜习也。古之贤女无不好学,左图右史,以自儆戒。
汉和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志在典籍,不问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习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务学,宁当举博士耶?”后重违母言,昼修妇业,暮诵经典,家人号曰“诸生”。其余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学显当时,名垂后来者多矣。
汉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还葬。法,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母镜奁中,皆莫之知。遂与家室奉丧归,至海关。海关候吏搜索,得珠十枚于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奈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继母去置奁中,乃曰:“初坐之。”吏曰:“其状如何?”初对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吏将初劾之。继母意以为实,然怜之。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儿诚不知也。儿珠,妾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弃,且置镜奁中。迫奉丧,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强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丧者尽哭哀恸,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独取之。
宋会稽寒人陈氏,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无所知。父笃癃疾,母不安其室。遇岁饥,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乡里称为义门,多欲娶为妇。长女自伤茕独,誓不肯行。祖父母寻相继卒,三女自营殡葬,为庵舍居墓侧。
又诸暨东洿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亲戚相弃,乡里不容。女移父母,远住纻舍,昼采樵,夜纺绩,以供养。父母俱卒,亲营殡葬,负土成坟。乡里多欲娶之,女以无兄弟,誓守坟墓不嫁。
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为防狄卒,戍泾州。元和中,吐蕃寇边,父兄战死,无子,母先亡。和子年十七,闻父兄殁于边,披发徒跣缞裳,独往泾州,行丐,取父兄之丧归徐营葬,植松柏,剪发坏形,庐于墓所。节度使王智兴以状奏之,诏旌表门闾。此数女者,皆以单茕事其父母,生则能养,死则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唐奉天窦氏二女,虽生长草野,幼有志操。永泰中,群盗数千人剽掠其村落。二女皆有容色,长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岩穴间。盗曳出之,骑逼以前。临壑谷,深数百尺,其姊先曰:“吾宁就死,义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盗方惊骇,其妹从之自投,折足败面,血流被体。盗乃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永蠲其家丁役。二女遇乱,守节不渝,视死如归,又难能也。
汉文帝时,有人上书,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女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缇萦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泽,后世赖其福,所及远哉。
后魏孝女王舜者,赵邹人也。父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齐亡之际,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子春。舜时年七岁。又二妹,粲年五岁,璠年二岁,并孤苦,寄食亲戚。舜抚育二妹,恩义甚笃。而舜阴有复仇之心,长忻殊不备。姊妹俱长,亲戚欲嫁,辄拒不从。乃密谓二妹曰:“我无兄弟,致使父仇不复,吾辈虽女子,何用生为?我欲共汝报复,何如?”二妹皆垂涕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墙入,手杀长忻夫妇,以告父墓。因诣县请罪,姊妹争为谋首,州县不能决。文帝闻而嘉叹,原罪。《礼》:“父母之仇,不与共戴天。”舜以幼女,蕴志发愤,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岂可以壮男子反不如哉!
《书》曰:“辟不辟,忝厥祖。”《诗》云:“无忘尔祖,聿修厥德。”然则为人而怠于德,是忘其祖也,岂不重哉!
晋李密,犍为人,父早亡,母何氏改醮。
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烝烝之性,遂以成疾。祖母刘氏躬自抚养。
密奉事以孝谨闻,刘氏有疾则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进。仕蜀为郎,蜀平,泰始诏征为太子洗马。密以祖母年高,无人奉养,遂不应命。上疏曰:“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私情区区,不敢弃远。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氏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养刘氏之日短也。乌鸟私情,乞愿终养。”武帝矜而许之。
齐彭城郡丞刘,有至性,祖母病疽经年,手持膏药,溃指为烂。
后魏张元,芮城人,世以纯至为乡里所推。元年六岁,其祖以其夏中热甚,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祖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祖异而舍之。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元恒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佑。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夜梦见一老翁,以金鎞疗其祖目,元于梦中喜跃,遂即惊觉,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其后,祖卧疾再周,元恒随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没,号踊,绝而复苏。复丧其父,水浆不入口三日。乡里咸叹异之。县博士杨辄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此皆为孙能养者也。
唐仆射李公,有居第在长安修行里,其密邻即故日南杨相也。丞相早岁与之有旧,及登庸,权倾天下。相君选妓数辈,以宰府不可外馆,栋宇无便事者,独书阁东邻乃李公冗舍也,意欲吞之。垂涎少俟,且迟迟于发言。忽一日,谨致一函,以为必遂。及复札,大失所望。又逾月,召李公之吏得言者,欲以厚价购之。或曰:水竹别墅交质。李公复不许。又逾月,乃授公之子弟官,冀其稍动初意,竟亡回命。有王处士者,知书善棋,加之敏辩,李公寅夕与之同处,丞相密召,以诚告之,托其讽谕。王生忭奉其旨,勇于展效。然以李公褊直,伺良便者久之。一日,公遘病,生独侍前,公谓曰:“筋衰骨虚,风气因得乘间而入,所谓空穴来风,枳枸来巢也。”生对曰:“然,向聆西院,枭集树杪,某心忧之,果致微恙。空院之来妖禽,犹枳枸来巢矣。且知赍器换缗,未如鬻之,以赡医药。”李公卞急,揣知其意,怒发上植,厉声曰:“男子寒死,馁死,鵩窥而死,亦其命也。先人之敝庐,不忍为权贵优笑之地。”挥手而别。自是,王生及门,不复接矣。
平庐节度使杨损,初为殿中侍御史,家新昌里,与路岩第接。岩方为相,欲易其厩以广第。损宗族仕者十余人议曰:“家世盛衰,系权者喜怒,不可拒也。”损曰:“今尺寸土,皆先人旧物,非吾等所有,安可奉权臣邪!穷达,命也。”卒不与。岩不悦,使损按狱黔中。年余还。彼室宅,尚以家世旧物,不忍弃失,况诸侯之于社稷,大夫之于宗庙乎?为人孙者,可不念哉!
《礼》:“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圣人缘情制礼,非引而进之也。
汉弟五伦性至公。或问伦曰:“公有私乎?”对曰:“吾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病,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伯鱼贤者,岂肯厚其兄子不如其子哉?直以数往视之,故心安;终夕不视,故心不安耳。而伯鱼更以此语人,益所以见其公也。
宗正刘平,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杀。其后贼复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难。仲遗腹女始一岁,平抱仲女而弃其子。母欲还取,平不听,曰:“力不能两活,仲不可以绝类。”遂去而不顾。
侍中淳于恭兄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儿渐而改过。
侍中薛包,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晋右仆射邓攸,永嘉末,石勒过泗水,攸以牛马负妻子而逃。又遇贼,掠其牛马。步走,担其儿及其弟子绥。度不能两个都救活,乃谓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绝,止应自弃我儿耳。幸而得存,我后当有子。”妻泣而从之。乃弃其子而去,卒以无嗣。时人义而哀之,为之语曰:“天道无知,使邓伯道无儿。”弟子绥服攸丧三年。
太尉郄鉴,少值永嘉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鉴名德,传共饭之。时兄子迈、外甥周翼并小,常携之就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贤,欲共相济耳!恐不能兼有所存。”鉴于是独往,食讫,以饭着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迈位至护军,翼为剡县令。鉴之薨也,翼追抚育之恩,解职而归,席苫心丧三年。世有杀其孤规财利者,独何心哉!
宋义兴人许昭先,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许人,昭先家最贫薄,专独申诉,无日在家。饷馈肇之,莫非珍新。资产既尽,卖宅以充之。肇之诸子倦怠,惟昭先无有懈息,如是七载。尚书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释。
唐柳泌叙其父天平节度使仲郢行事云,事季父太保如事元公,非甚疾,见太保未尝不束带。任大京兆盐铁使,通衢遇太保,必下马端笏,候太保马过方登车。每暮束带迎太保马首,候起居。太保屡以为言,终不以官达稍改。太保常言于公卿同云:“元公之子,事某如事严父。”
古之贤者,事诸父如父,礼也。
卷七兄、弟、姑姊妹、夫
凡为人兄不友其弟者,必曰:弟不恭于我。自古为弟而不恭者孰若象?万章问于孟子,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曰:“然则舜伪喜者与!”曰:“否!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赋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
汉丞相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有田三十亩,独与兄伯居。伯常耕田,纵平使游学。平为人长美色。人或谓陈平:“贫何食而肥若是?”其嫂嫉平之不视家产,曰:“亦食糠核耳。有叔如此,不如无有。”伯闻之,逐其妇而弃之。
御史大夫卜式,本以田畜为事,有少弟。弟壮,式脱身出,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与弟。式入山牧,十余年,羊致千余头,买田宅。
而弟尽破其产,式辄复分与弟者数矣。
隋吏部尚书牛弘弟弼,好酒,酗。尝醉,射杀弘驾车牛。弘还宅,其妻迎谓曰:“叔射杀牛。”弘闻,无所怪问,直答曰:“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杀牛,大是异事!”弘曰:“已知。”颜色自若,读书不辍。
唐朔方节度使李光进,弟河东节度使光颜先娶妇,母委以家事。及光进娶妇,母已亡。光颜妻籍家财,纳管钥于光进妻。光进妻不受,曰:“娣妇逮事先姑,且受先姑之命,不可改也。”因相持而泣,卒令光颜妻主之矣。
平章事韩滉,有幼子,夫人柳氏所生也。弟湟戏于掌上,误坠阶而死。滉禁约夫人勿悲啼,恐伤叔郎意。为兄如此,岂妻妾他人所能间哉?
弟之事兄,主于敬爱。齐射声校尉刘琎,兄夜隔壁呼琎。琎不答,方下床着衣,立,然后应。怪其久。琎曰:“向束带来竟。”
梁安成康王秀,于武帝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者。帝益以此贤之。若此,可谓能敬矣。
后汉议郎郑均,兄为县吏,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为佣。岁余,得钱帛归,以与兄,曰:“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言,遂为廉洁。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甚至。
晋咸宁中疫颍川,庾衮二兄俱亡。次兄毗复危殆。疠气方炽,父母诸弟皆出次于外,衮独留不去。诸父兄强之,乃曰:“衮性不畏病。”
遂亲自扶持,昼夜不眠。其间复抚柩哀临不辍。如此十有余旬,疫势既歇,家人乃反。毗病得差,衮亦无恙。父老咸曰:“异哉此子!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始知疫疠之不相染也。”
右光禄大夫颜含,兄畿,咸宁中得疾,就医自疗,遂死于医家。家人迎丧,旐每绕树而不可解,引丧者颠仆,称畿言曰:“我寿命未死,但服药太多,伤我五脏耳,今当复活,慎无葬也。”其父祝之曰:“若尔有命复生,其非骨肉所愿,今但欲还家,不尔葬也。”乃解。及还,其妇梦之曰:“吾当复生,可急开棺。”妇颇说之。其夕,母及家人又梦之,即欲开棺,而父不听。含时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古则有之。今灵异至此,开棺之痛,孰与不开相负?”父母从之,乃共发棺,有生验以手刮棺,指抓尽伤,气息甚微,存亡不分矣。饮哺将获,累月犹不能语。饮食所须,托之以梦。阖家营视,顿废生业,虽在母妻,不能无倦也。含乃绝弃人事,躬亲侍养,足不出户者,十有三年。石崇重含淳行,赠以甘旨,含谢而不受。或问其故,答曰:“病者绵昧,生理未全,既不能进噉,又未识人惠,若当谬留,岂施者之意也?”畿竟不起。含二亲既终,两兄既殁,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含课励家人,尽心奉养。日自尝省药馔,察问息耗,必簪屦束带,以至病愈。
后魏正平太守陆凯兄琇,坐咸阳王禧谋反事,被收,卒于狱。凯痛兄之死,哭无时节,目几失明,诉冤不已,备尽人事。至正始初,世宗复琇官爵。凯大喜,置酒集诸亲曰:“吾所以数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顾门户计尔。逝者不追,今愿毕矣。”遂以其年卒。
唐英公李勣,贵为仆射,其姊病,必亲为燃火煮粥,火焚其须鬓。
姊曰:“仆射妾多矣,何为自苦如是?”曰:“岂为无人耶?顾今姊年老,勣亦老,虽欲久为姊煮粥,复可得乎?”若此,可谓能爱矣!
夫兄弟至亲,一体而分,同气异息。《诗》云:“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又云:“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言兄弟同休戚,不可与他人议之也。若己之兄弟且不能爱,何况他人?己不爱人,人谁爱己?人皆莫之爱,而患难不至者,未之有也。《诗》云“毋独斯畏”,此之谓也。兄弟,手足也。今有人断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虺一身两口,争食相龁,遂相杀也。争利而害,何异于虺乎?
《颜氏家训》论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也。唯友悌深至,不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深虽易怨,比他亲则易弭。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童仆为仇敌矣。如此,则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娣姒者,多争之地也。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就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如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矣。
吴太伯及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
宋宣公舍其子与夷而立穆公。穆公疾,复舍其子冯而立与夷。君子曰:“宣公可谓知人矣!主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
吴王寿梦卒,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传以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季札终逃去,不受。
汉扶阳侯韦肾病笃,长子太常丞弘坐宗庙事系狱,罪未决。室家问贤当为后者。贤恚恨,不肯言。于是贤门下生博士义倩等与室家计,共矫贤令,使家丞上书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为后。贤薨,玄成在官闻丧,又言当为嗣,玄成深知其非贤雅意,即阳为病狂,卧便利中,笑语昏乱。征至长安,既葬,当袭爵,以病狂不应召。大洪胪奏状,章下丞相御史案验,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宣帝高其节,时上欲淮阳宪王为嗣,然因太子起于细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久之,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
陵阳侯丁綝卒,子鸿当袭封,上书让国于弟成,不报。既葬,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鸿与九江人鲍骏相友善,及鸿亡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骏乃止而让之曰:“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鸿感语垂涕,乃还就国。
居巢侯刘般卒,子恺当袭爵,让于弟宪,遁逃避封。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请绝恺国。肃宗美其义,特优假之,恺犹不出。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上书称:“恺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公,以增圣朝尚德之美。”和帝纳之,下诏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乃征恺,拜为郎。
后魏高凉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艺,有志略。烈帝元年,国有内难,昭成为质于后赵。烈帝临崩,顾命迎立昭成。及崩,群臣咸以新有大故,昭成来,未可果,宜立长君。次弟屈,刚猛多变,不如孤之宽和柔顺。于是大人梁盖等杀屈,共推孤为嗣。孤不肯,乃自诣邺奉迎,请身留为质。石季龙义而从之。昭成即王位,乃分国半部以与之。
然兄弟之际,宜相与尽诚,若徒事形迹,则外虽友爱而内实乖离矣。
宋祠部尚书蔡廓,奉兄轨如父,家事大小皆咨而后行。公禄赏赐,一皆入轨。有所资须,悉就典者请焉。从武帝在彭城,妻郄氏书求夏服。时轨为给事中,廓答书曰:“知须夏服,计给事自应相供,无容别寄。”向使廓从妻言,乃乖离之渐也。
梁安成康王秀与弟始兴王憺友爱尤笃,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以所得中分秀。秀称心受之,不辞多也。若此,可谓能尽诚矣!
卫宣公恶其长子急子,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弟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
王莽末,天下乱,人相食。沛国赵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之,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饿赢瘦,不如孝肥。”饿贼大惊,并放之,谓曰“且可归,更持米来。”孝求不能得,复往报贼,愿就烹。众异之,遂不害。乡党服其义。
北汉淳于恭兄崇将为盗所烹,恭请代,得俱免。又,齐国倪萌、梁郡车成二人,兄弟并见执于赤眉,将食之。萌、成叩头,乞以身代,贼亦哀而两释焉。
宋大明五年,发三五丁,彭城孙棘弟萨应充行,坐违期不至。棘诣郡辞列:“棘为家长,令弟不行,罪应百死,也以身代萨。”萨又辞列自引。太守张岱疑其不实,以棘、萨各置一处,报云:“听其相代,颜色并悦,甘心赴死。”棘妻许又寄语属棘:“君当门户,岂可委罪小郎?且大家临亡,以小郎属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儿,死复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诏,特原罪,州加辟命,并赐帛二十匹。
梁江陵王玄绍、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玄绍以须面魁梧,为兵所围,二弟共抱,各求代死,解不可得,遂并命云。贤者之于兄弟,或以天下国邑让之,或争相为死;而愚者争锱铢之利,一朝之忿,或斗讼不已,或干戈相攻,至于破国灭家,为他人所有,乌在其能利也哉?正由智识褊浅,见近小而遗远大故耳,岂不哀哉!《诗》云:“彼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兄弟,交相为癒。”其是之谓欤。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然则兄弟而及于争,虽俱有罪,弟为甚矣!世之兄弟不睦者,多由异母或前后嫡庶更相憎嫉,母既殊情,子亦异党。
晋太保王祥,继母朱氏遇祥无道。朱子览,年数岁,见祥被楚挞,辄涕泣抱持。至于成童,每谏其母,少止凶虐。朱屡以非理使祥,览辄与祥俱。又虐使祥妻,览妻亦趋而共之。朱患之,乃止。祥丧父之后,渐有时誉,朱深疾之,密使鸩祥。览知之,径起取酒。祥疑其有毒,争而不与。朱遽夺,反之。自后,朱赐祥馔,览先尝。朱辄惧览致毙,遂止。览孝友恭恪,名亚于祥,仕至光禄大夫。
后魏仆射李冲,兄弟六人,四母所出,颇相忿阋。及冲之贵,封禄恩赐,皆与共之,内外辑睦。父亡后,同居二十余年,更相友爱,久无间然,皆冲之德也。
北齐南汾州刺史刘丰,八子俱非嫡妻所生。每一子所生丧,诸子皆为制服三年。武平、仲所生丧,诸弟并请解官,朝廷义而不许。
唐中书令韦嗣立,黄门侍郎承庆异母弟也。母王氏遇承庆甚严,每有杖罚,嗣立必解衣清代,母不听,辄私自杖。母察知之,渐加恩贷。
兄弟苟能如此,奚异母之足患哉!
齐攻鲁,至其郊,望见野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疾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之曰:“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妇人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将及于追,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令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免,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
子虽痛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案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
梁节姑姊之室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室中,欲取其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生。”遂赴火而死。
汉阳任延寿妻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曰:“与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亦不义。”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惟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仇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外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汝善视汝两弟。”遂以繦自经而死。左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
唐冀州女子王阿足,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子而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夫妇之道,天地之大义,风化之本原也,可不重欤!《易》:“艮下兑上,咸。彖曰:止而说,男下女,故取女吉也。巽下震上,恒。彖曰: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盖久常之道也。是故礼,婿冕而亲迎,御轮三周。所以下之也。既而婿乘车先行,妇车从之,反尊卑之正也。
《家人》:“初九,闲有家,悔亡。”正家之道,靡不在初,初而骄之,至于狼,浸不可制,非一朝一夕之所致也。昔舜为匹夫,耕渔于田泽之中,妻天子之二女,使之行妇道于翁姑,非身率以礼义,能如是乎?
汉鲍宣妻桓氏,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宣不悦,谓妻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既奉承君子,惟命是从。”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归侍御服饰,更着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拜姑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
扶风梁鸿,家贫而介洁。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之,鸿并绝不许。
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行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驾者。”鸿闻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履,织作筐缉绩之具。及嫁,始以装饰,入门七日,而鸿不答。妻乃跪床下请曰:“窃闻夫子高义,简斥数妇,妾亦偃蹇数夫矣。今而见择,敢不请罪?”鸿曰:“吾欲裘褐之人,可与俱隐深山者尔。今乃衣绮缟,傅粉墨,岂鸿所愿哉!”妻曰:“以观夫子之志尔。妾自有隐居之服。”
乃更椎髻,着布衣,操作具而前。鸿大喜,曰:“此真梁鸿之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遂与偕隐。是皆能正其初者也。夫妇之际,以敬为美。
晋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
文公从之,卒为晋名卿。
汉梁鸿避地于吴,依大家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伯通察而异之,曰:“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方舍之于家。
晋太宰何曾,闺门整肃,自少及长,无声乐嬖幸之好。年老之后,与妻相见,皆正衣冠,相待如宾,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毕,便出。一岁如此者,不过再三焉。若此,可谓能敬矣!
昔庄周妻死,鼓盆而歌。汉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临殡曰:“幸不为夭,夫何恨!”太尉王龚妻亡,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两讥之。晋太尉刘实丧妻,为庐杖之制,终丧不御肉,轻薄笑之,实不以为意。彼庄、薛弃义,而王、刘循礼,其得失岂不殊哉?何讥笑焉!
《易》:“恒。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丈夫生而有四方之志,威令所施,大者天下,小者一官,而近不行于室家,为一妇人所制,不亦可羞哉!昔晋惠帝为贾后所制,废武悼杨太后于金墉,绝膳而终。囚愍怀太子于许昌,寻杀之。唐肃宗为张后所制,迁上皇于西内,以忧崩。
建宁王倓以忠孝受诛。彼二君者,贵为天子,制于悍妻,上不能保其亲,下不能庇其子,况于臣民!自古及今,以悍妻而乖离六亲、败乱其家者,可胜数哉?然则悍妻之为害大也。故凡娶妻,不可不慎择也。既娶而防之以礼,不可不在其初也。其或骄纵悍戾,训厉禁约而终不从,不可以不弃也。夫妇以义合,义绝则离之。今士大夫有出妻者,众则非之,以为无行,故士大夫难之。按礼有七出,顾所以出之,用何事耳!若妻实犯礼而出之,乃义也。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余贤士以义出妻者众矣,奚亏于行哉?苟室有悍妻而不出,则家道何日而宁乎?
卷八妻上
太史公曰:“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妹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擒也,淫于褒姒。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欤?”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曰清洁,三曰不妒,四曰俭约,五曰恭谨,六曰勤劳。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汉曹大家作《女戒》,其首章曰:“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
又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柔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又曰:“妇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爱己也。舅姑之爱己,由叔妹之誉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妹之心,诚不可失也。皆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亲,其蔽也哉!自非圣人,鲜能无过,虽以贤女之行、聪哲之性,其能备乎!是故室人和则谤掩,外内离则恶扬,此必然之势也。夫叔妹者,体敌而名尊,恩疏而义亲,若淑媛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笃好,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章,而瑕过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声誉曜于邑邻,休光延于父母。若夫蠢愚之人,于叔则托名以自高,于妹则因宠以骄盈。骄盈既施,何和之有?恩义既乖,何誉之臻?是以美隐而过宣,姑忿而夫愠,毁訾布于中外,耻辱集于厥身,进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荣辱之本,而显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谦则德之柄,顺则妇之行;兼斯二者,足以和矣!若此,可谓能柔顺矣!妻者,齐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忠臣不事二主,贞女不事二夫。《易》曰:“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又曰:“用六,利永贞。”晏子曰:“妻柔而正。”
言妇人虽主于柔,而不可失正也。故后妃逾国,必乘安车辎軿;下堂,必从傅母保阿;进退则鸣玉环珮,内饰则结纫绸缪;野处则帷裳壅蔽,所以正心一意,自敛制也。《诗》云:“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沭,谁适为容。”故妇人,夫不在,不为容饰,礼也。
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姜氏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不许,作《柏舟》之诗以见志。
宋共公夫人伯姬,鲁人也。寡居三十五年。至景公时,伯姬之宫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具,夜不下堂。待保傅之来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
伯姬不从,遂逮于火而死。
楚昭夫人贞姜,齐女也。王出游,留夫人渐台之上而去。王闻江水大至,使使者迎夫人,忘持其符。使者至,请夫人出。夫人曰:“王与宫人约令,召宫人必持符。今使者不持符,妾不敢从。”使曰:“今水方大至,还而取符,则恐后矣!”夫人不从。于是使者反取符,未还,则水大至,台崩,夫人流而死。
蔡人妻,宋人之女也。既嫁,而夫有恶疾,其母将再嫁之。女曰:“夫人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适人之道,一与之醮,终身不改,不幸遇恶疾,彼无大故,又不遣妾,何以得去?”终不听。
梁寡妇高行,荣于色而美于行。早寡不嫁,梁贵人多争欲娶之者,不能得。梁王闻之,使相聘焉。高行曰:“妾夫不幸早死,妾守养其幼孤,贵人多求妾者,幸而得免。今王又重之。妾闻妇人之义,一往而不改,以全贞信之节。今慕贵而忘贱,弃义而从利,无以为人。”乃援镜持刀以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弱之重孤也。王之求妾,以其色也,今刑余之人,殆可释矣!”于是相以报王。王大其义而高其行,乃复其身,尊其号曰:“高行。”
汉陈孝妇,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当行戍,夫且行时,属孝妇曰:“我生死来可知,幸有老母,无他兄弟备养,吾不还,汝肯养吾母乎?”妇应曰:“诺。”夫果死不还。妇乃养姑不衰,慈爱愈固,纺绩织纴以为家业,终无嫁意。居丧三年,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曰:“夫行时属妾以其老母,妾既许诺之,夫养人老母而不能卒,许人以诺而不能信,将何以立于世?”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姑八十余,以天年终,尽卖其田宅财物以葬之,终奉祭祀。淮阳太守以闻,孝文皇帝使使者赐黄金四十斤,复之终身无所与,号曰“孝妇”。
吴许升妻吕荣,郡遭寇贼,荣逾垣走。贼持刀追之。贼曰:“从我则生,不从我则死。”荣曰:“义不以身受辱寇虏也。”遂杀之。是日疾风暴雨,雷电晦冥,贼惶恐,叩头谢罪,乃殡葬之。
沛刘长卿妻,五更桓荣之孙也。生男五岁而长卿率。妻防远嫌疑,不肯归宁。儿年十五,晚又夭殁。妻虑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妇相与愍之,共谓曰:“若家殊无他意,假令有之,犹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诚,何贵义轻身之甚哉!”对曰:“昔我先君五更,学为儒宗,尊为帝师。五更以来,历代不替。男以忠孝显,女以贞顺称。《诗》云:‘无忝尔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剪,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显其门闾,号曰“行义桓嫠”。县邑有祀必膰焉。
度辽将军皇甫规卒时,妻年犹盛而容色美。后董卓为相国,闻其名,聘以軿辎百乘,马四十匹,奴婢钱帛充路。妻乃轻服诣卓门,跪自陈请,辞甚酸怆。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围之,而谓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风靡,何有不行于一妇人乎?”妻知不免,乃立骂卓曰:“君羌胡之种,毒害天下犹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为汉忠臣,君亲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礼于尔君夫人耶?”卓乃引车庭中,以其头悬轭,鞭扑交下。妻谓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尽为惠!”遂死车下。后人图画,号曰“礼宗”云。
魏大将军曹爽从弟文叔妻,谯郡夏侯文宁之女,名令女。文叔早死,服阕,自以年少无子,恐家必嫁己,乃断发以为信。其后家果欲嫁之。
令女闻,即复以刀截两耳。居止尝依爽。及爽被诛,曹氏尽死,令女叔父上书,与曹氏绝婚,强迎令女归。时文宁为梁相,怜其少执义,又曹氏无遗类,冀其意沮,乃微使人讽之。令女叹且泣曰:“吾亦悔之,许之是也。”家以为信,防之少懈。令女于是窃入寝室,以刀断鼻,蒙被而卧。其母呼与语,不应。发被视之,流血满床席。举家惊惶,奔往视之,莫不酸鼻。或谓之曰:“人生世间,如轻尘栖弱草耳,何至辛苦乃尔!且夫家夷灭已尽,守此欲谁为哉?”令女曰:“闻仁者不以盛衰改节,义者不以存亡易心。曹氏前盛之时,尚欲保终,况今衰亡,何忍弃之?禽兽之行,吾岂为乎?”司马宣王闻而嘉之,听使乞子,养为曹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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