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2/29)-汉-何休

2026-07-29T12:25:39

(本文为《春秋公羊传注疏》第 2/29 部分)

○暨,其器反。下皆同。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最,聚也。直自若平时聚会,无他深浅意也。最之为言聚,若今聚民为投最。
○曷为,如字,或于伪反,后皆同此。
[疏]“及者何”。
○解云:欲言汲汲,公仍在丧;欲言非汲汲,及是欲文,故执不知问。云曷为或言会者,即下六年“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徒是也。云或言暨者,昭七年春“暨齐平”,定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是也。
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我者,谓鲁也。内鲁,故言我。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巳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
[疏]注“我者,谓鲁也”。
○解云:此通内外皆然,但传据内言之,故言我谓鲁也。
○注“欲之”至“恶深”。
○解云:善重者,即此文“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是也,以其汲汲於善事,故曰善重也。恶深者,即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以其汲汲于恶事,故曰恶深也。
○注“不得”至“恶浅”。
○解云:善轻,则“暨齐平”是也。恶浅者,“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是也。
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以言“公及”不讳,知为君也。
[疏]“仪父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其臣,而不没公,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公及不”至君“也”。
○解云:凡《春秋》上下,公与外大夫盟,皆讳不言公,故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之属也。今此不没公,故知是君矣。其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之属不没公者,皆传注分明,不烦逆说。
何以名?据齐侯以禄父为名。
[疏]注“据齐”至“为名”。
○解云:即桓十四年冬,“齐侯禄父卒”,是言齐侯以禄父为名,故疑邾娄君亦以仪父为名,是以难也。
字也。以当褒,知为字。
[疏]注“以当褒,知为字”。
○解云:《春秋》以隐新受命而王,仪父慕之,故知当褒,是以《春秋说》云“褒仪父善趣圣者”是也。
曷为称字?据诸侯当称爵。
[疏]注“据诸侯当称爵”。
○解云: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属是也。
褒之也。以宿与微者盟书卒,知与公盟当褒之。有土嘉之曰褒,无土建国曰封。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
○褒之,保刀反。
[疏]注“以宿”至“书卒”。
○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之卒,本不合书,而此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宿为地主,与在可知,以其与内微者盟,故至八年得变例书卒见恩矣。云有土嘉之曰褒者,谓加爵与字,即仪父、滕侯之属是也。云无土建国曰封者,即封邢、卫之属是也。
曷为褒之?据功不见。
○不见,贤遍反,下皆同。为其与公盟也。为其始与公盟。盟者,杀生歃血,诅命相誓,以盟约束也。传不足言托始者,仪父比宿、滕、薛最在前,嫌独为仪父发始,下三国意不见,故顾之。
○为其,于伪反,注“为其”、“独为”皆同。歃,所洽反,又音所甲反。诅,庄虑反。约束,并如字,一音上於妙反;下音戍。
[疏]注“传不”至“顾之”。
○解云:此传应言为其始与公盟,今不具其文句言始者,若言始与公盟,即恐下二国不是始,是以顾之,不得具其文。
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据戎、齐侯、莒人皆与公盟,传不足讬始,故复据众也。
○复,扶又反,下“复为”同。
[疏]注“据戎”至“公盟”。
○解云: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八年秋,“公及莒人盟于包来”是也。
○注“传不足”至“众也”。
○解云:传若乡者足其文句,云道为其始与公盟之时,义势即尽矣,道理不得复言。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但上传既无始与之文,而得褒赏,犹自可怪,故更据众难之。云讬始者,言隐公实非受命之王,但欲讬之以为始也。
因其可褒而褒之。《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
○王鲁,于况反,下“而王”同,一音如字。后“王鲁”皆放此。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譬若隐公受命而王,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当进而封之,以率其后。不言先者,亦为所褒者法,明当积渐,深知圣德灼然之后乃往,不可造次陷於不义。
○倡,尺亮反。造,七报反。
[疏]注“渐者”至“之辞”。
○解云:言物事之端者,犹言物事之首也。言先见之辞者,见读“如见其二子焉”之“见”也,若公子阳生闯然之类也。云去恶就善曰进者,言能去恶就善,即是行之进也。
○注“不可”至“不义”。
○解云:桓十五年夏,“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朝桓恶人而贬称人,夷狄之也者,是其造次陷於不义矣。
眛者何?地期也。会、盟、战,皆录地其所期处,重期也。凡书盟者,恶之也。为其约誓大甚,朋党深背之,生患祸重,胥命於蒲,善近正是也。君大夫盟例日,恶不信也。此月者,隐推让以立,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故为小信辞也。大信者时,柯之盟是也。鲁称公者,臣子心所欲尊号其君父。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称公,故《春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于者,於也。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以地定事者不加于。
○处,昌虑反。恶之,乌路反,下“恶不”、“恶其”皆同。大甚,音泰,或绩贺反。近正,附近之近。柯,音歌。
[疏]“眛者何”。
○解云:《春秋》之始,弟子未解地期之义,故执不知问。
○注“凡书盟者恶之”。
○解云:此言与公盟而得褒,何言恶者?直善其慕新王之义而得褒,岂善其盟乎?
○注“胥命”至“是也”。
○解云:即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注“君大”至“信也”。
○解云:言内君与大夫共他外盟之时,其书日皆是恶其不信也,即下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文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之属是也。
○注“故为小信辞也”。
○解云:邾娄仪父归于新王而见褒赏,不为大信者,以下七年“秋,公伐邾娄”,是其背信也,功不足录,但假讬以为善,故为小信辞也。
○注“大信”至“是也”。
○解云: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曰“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是也。
○注“故春”至“称公”。
○解云:谓以其臣子之辞书其葬者,悉皆称公,即桓十年“夏,五月,葬曹桓公”;僖四年秋,“葬许缪公”之属是也。若然,桓十七年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不称公者,彼注云“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是也。
○注“凡以”至“于例”。
○解云:谓先约其事,乃期于某处,作盟会者加于,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盟于践土”之属是也。
○注“以地”至“于例”。
○解云:言先在其地,乃定盟会之事者不加于,即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襄三年夏,“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之属是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克之者何?加之者,问训诂,并问施于之为。
○段,徒乱反。鄢,音偃。
[疏]“克之者何”。
○解云:欲言其杀,而经书克;欲言非杀,克者大恶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加之”至“之为”。
○解云:训诂者,即不言杀而言克是也。所以不直言克者何而并言之者,非直问其变杀为克,并欲问其施于鄢之所为矣。而不答于鄢之意者,欲下乃解为当国,故此处未劳解之。弟子以其不答于鄢之意,是以下文复云:“其地何”以难之。
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以弗克纳,大郤缺之善,知加克大郑伯之恶也。
○郤缺,去逆反;下起悦反。
[疏]注“以弗”至“之善”。
○解云:文十四年秋,“晋人纳接菑于邾娄,弗克纳”,传云“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是也。
曷为大郑伯之恶?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不加克以大之。
[疏]注“据晋”至“大之”。
○解云:在僖五年春。
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如即不如,齐人语也。加克者,有嫌也。段无弟文,称君甚之不明;又段当国,嫌郑伯杀之无恶,故变杀言克,明郑伯为人君,当如传辞,不当自巳行诛杀,使执政大夫当诛之。克者诂为杀,亦为能,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礼,公族有罪,有司谳于公,公曰宥之;及三宥,不对,走出,公又使人赦之,以不及反命;公素服不举,而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戾,力计反。谳,鱼列反。宥之,音又,赦也。
[疏]注“明郑”至“诛之”。
○解云:郑伯为人君之法,当如传辞,不与其国而已,不宜忍戾其母而亲杀之。其诛之者,自是执政大夫之事。
○注“礼公”至“哭之”。
○解云:皆出《文王世子》也。其文云:公族有罪,“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彼注云“谳之言白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注云“对,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宥之至于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巳”;“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注云“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反命于公”,注云“白已刑杀”;“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注云“素服於凶事为吉,於吉事为凶,非丧服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当事则弁绖;於士盖疑衰,同姓则緦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往吊也。伦,谓亲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亲哭之”,注云:“不往吊,为位哭之而巳。君於臣,使有司哭之”是也。
段者何?郑伯之弟也。杀母弟,故直称君。
[疏]“段者何”。
○解云:欲言世子母弟,无世子母弟之文;欲言大夫,复目郑伯以杀,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弟?据天王杀其弟年夫称弟。
[疏]注“据天”至“称弟”。
○解云:在襄三十年夏。
当国也。欲当国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逆。其地何?据齐人杀无知不地。
[疏]注“据齐”至“不地”。
○解云:即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
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据俱欲当国也。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其不当国而见杀者,当以杀大夫书,无取於地也。其当国者,杀於国内,祸已绝,故亦不地。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明当国者,在外乃地尔,为其将交连邻国,复为内难,故录其地,明当急诛之。不当国,虽在外,祸轻,故不地也。月者,责臣子不以时讨,与杀州吁同例。不从讨贼辞者,主恶以失亲亲,故书之。
○难,乃旦反,下“此难”同。吁,况于反。
[疏]注“明当”至“地尔”
○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及此皆是也。
○注“不当”至“地也”。
○解云:昭四年“秋,七月,楚子”云云“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昭八年夏,“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皆是也。
○注“月者”至“同例”。
○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之下,注云“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注“不从”至“书之”。
○解云:若作讨贼辞,当称人以讨,如齐人杀无知然。今不如此者,经本主为恶郑伯失亲亲而书,故曰郑伯而不称人也。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宰者何?官也。以周公加宰,知为官也。
○咺,况阮反,一音况元反。赗,芳仲反。
[疏]“宰者何”。
○解云:以其言宰与周公同,疑宰为官;以其言名又与宰周公”异,复疑非官,故执不知问。
○注“以周”至“官也”。
○解云: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已下“于葵丘”是也。
咺者何?名也。别何之者,以有宰周公,本嫌宰为官。
[疏]“咺者何”。
○解云:系宰是官,言名又卑称,故执不知问。
○注“别何”至“为官”。
○解云:所以不言宰咺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周公加宰,为周公身上官,故别何之令相远。若然,上注云“以周公加宰,知为官”,而此注又云“本嫌宰为官”者,言宰周公,宰为周公身上官。今此言宰咺,亦嫌宰为咺之身上官也。不谓二注异,宰即非咺之身上官,而系宰言之者,次士以官录,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

曷为以官氏?据石尚。
[疏]注“据石尚。
○解云: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亦是士,而不以官录之,故以为难也。
宰,士也。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疏]注“天子”至“称人”。
○解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即“石尚来归脤”是也。云中士以官录者,言以所系之官录之,即此是也。云下士略称人者,即僖八年春,“公会王人”以下“盟于洮”是也。
惠公者何?隐之考也。生称父,死称考,入庙称祢。
○祢,乃礼反。
[疏]“惠公者何”。
○解云:春秋从隐至哀,鲁无惠公,归赗言来,故执不知问。
○注“生称父”。
○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是也。《广雅》云“父者,矩也。以法度威严於子,言能与子作规矩,故谓之父。
○注“死称考”。
○解云:即下《曲礼》曰“死曰考”是也。《周书?谥法》:“大虑行节曰考”。《尔雅》云:“考,成也。”言有大虑行节之度量,堪成以下之法,故谓之考。郑注《曲礼》云:“考,成也。言其德之成也。”义亦通於此。
○注“入庙称祢”。
○解云:即襄十二年《左传》曰:“同族於祢庙”是也。旧说云“祢”字示傍尔,言虽可入庙是神示,犹自最近于已,故曰祢。
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以无谥也。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生称母,死称妣。
○妣,必履反。
[疏]“仲子者何”。
○解云:正以上不见仲子卒文,而得归赗,故执不知问。
○注“以无谥也”。
○解云:凡《春秋》之义,妾子为君者,其母得称谥,即文公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是也。今桓未为君,故其母不得称谥也,是以见其不称谥,即知桓之母也。
○注“仲字”至“同姓”。
○解云:字者,本国所加,故称字,见其不忘本国也。所以称姓者,示不適同姓矣。
○注“生称”至“称妣”。
○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是也。
○问曰:考与妣是死称,父与母是生称,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何故此传惠公言隐之考,举死名;仲子言桓之母,举生名乎?
○答曰:仲子已葬讫之后,实合举死称,但礼家本意母死曰妣者,比於父之义也,故郑彼云“妣之言媲,媲于考也”。但仲子是妾,桓未为君,其母不得为夫人,卑不得比于父,故还以母言之。
何以不称夫人?此难生时之称也。据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成风称谥,今仲子无谥,知生时不称夫人。
[疏]注“此难”至“称也”。
○解云: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举风之谥。案经成风生时,传称夫人,何者?礼,妾贱不得有谥故也。今仲子不举谥,不与成风同,明生时不得称夫人可知,故传家遥难之。
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此道周制也。以马者,谓士不备四也。《礼?既夕》曰:“公,赗玄纁束帛两马”是也。乘马者,谓大夫以上备四也。礼,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马,所以通四方也。天子马曰龙,高七尺以上;诸侯曰马,高六尺以上;卿大夫、士曰驹,高五尺以上。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因取足以共事。
○乘马,绳证反,注“乘马”同。纁,许云反。共,音恭。
[疏]“赗者何”。
○解云:初入《春秋》,弟子未晓赗义,故执不知问。
○注“此道周制也”。
○解云:知者,正以上云以马,与《士既夕礼》同;下言乘马,与士异,明知周之礼,大夫以上皆有四马矣。
○注“以马”至“四也”。
○解云:以下言乘马,明上文直言以马者,士礼两马可知,故即引《礼》为证矣。
○注“礼大夫”至“方也”。
○解云:案《异义》“古《毛诗》说”云“天子至大夫同驾四,皆有四方之事;士驾二也。《诗》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龙旂承祀,六辔耳耳’,鲁僖所乘;‘四牡騑騑,周道倭迟’。大夫所乘。《书传》云‘士乘饰车两马,庶人单马木车’”是也。
○问曰:若然,《异义》“《公羊》说”引《易经》云“时乘六龙,以驭天下也”,知天子驾六,与此异何?
○答曰:彼谨案亦从《公羊》说,即引《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龙,诸侯与卿驾四,大夫驾三”以合之。郑驳云“《易经》‘时乘六龙’者,谓阴阳六爻上下耳,岂故为礼制?《王度记》云‘今天子驾六’者,自是汉法,与古异;‘大夫驾三’者,於经无以言之”者是也。然则,彼《公羊》说者,自是章句家意,不与何氏合。何氏此处不依汉礼者,盖时有损益也。
○注“天子”至“以上”。
○解云:《月令》天子驾仓龙,是其高七尺者,汉制也。其六尺五尺亦然。
○注“诸侯曰”至“以上”。
○解云:《鲁颂》曰“鲁侯戾止,其马蹻々”是也。
○注“卿大夫”至“以上”。
○解云:《诗》云“皎皎白驹,食我场苗”是也。
○注“束帛”至“纁二”。
○解云:《杂记上》云:“鲁人之赠,三玄二纁”是也。
○注“玄三”至“共事”。
○解云:天数不但三,地数不但二,而取三二者,因取足以共事故也。
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此者春秋制也。赗,犹覆也;赙,犹助也,皆助生送死之礼。襚,犹遗也。遗是助死之礼。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赠襚。
○赙,音附。襚,音遂。犹遗,唯季反。
[疏]注“此者春秋制也”。
○解云:上陈周制讫,下乃言赗赙襚,此三者是春秋之内事,故云此者春秋制也。
○注“知生”至“赠襚”。
○问曰:案《既夕礼》云“知死者赠,知生者赙”,郑注云“各主於所知”,以此言之,赙专施于生者何?
○答曰:赙专施于生,襚专施于死,赗实生死两施,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赗矣。而《既夕礼》专言知生者,对赠言之故也。
○问曰:何知赗生死两施乎?
○答曰:案《既夕礼》云“兄弟赗奠可也”,注云“兄弟有服亲者,可且赗且奠,许其厚也。赗奠於死生两施”;又云“所知则赗而不奠”,郑注云“所知,通问相知也。降於兄弟,奠施於死者为多,故不奠”,以此言之,明赗与奠皆生死两施也。言奠於死者为多,故知赗生死等矣。
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据非礼。
[疏]注“据非礼”。
○解云:桓公未为君,则其母犹妾,故诸侯赗之为非礼。
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经言王者赗,赴告王者可知,故传但言诸侯。
○隐为,于伪反,下注“为”并年末注同。告,古毒反,一音古报反。
[疏]注“故传但言诸侯”。
○解云:诸侯之赗及事,则在春秋之前,故不书矣。然则诸侯有相赗之道,隐以桓母成为夫人,告天子、诸侯、天子犹来,何况诸侯乎?故传举以言焉。
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尊贵桓母,以赴告天子、诸侯,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贤。其言来何?据归含且赗,不言来。
○归唅,本又作“含”,户暗反,下同。
[疏]注“据归”至“言来”。
○解云:文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
不及事也。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已在於内者。
[疏]注“比於”至“云尔”。
○解云:《公羊》之例,若其奔丧会葬,不问来之早晚,及事不及事,皆言来矣,故文元年春,“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葬我君僖公”者,是其及事言来也。文五年三月,“葬我小君成风”,下乃言“王使召伯来会葬”,注云“去天者不及事”,是不及事亦言来矣,故元年传云“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注云“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定十五年夏,“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何?奔丧,非礼也”,彼注云“但解奔丧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以此言之,则知奔丧会葬之例,不问早晚,悉言来矣。若其含赗襚,及事则不言来,不及事则言来,是以惠公仲子之葬,悉在春秋前,至此乃来归赗,传曰“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又注云“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巳在於内者”是也。若含不及事,亦须言来也,故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彼注云“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以此言之,明诸侯含晚须言来矣,何者?诸侯邻国,礼容有含故也。若其襚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亦是不及事言来也,何氏不注者,以其可知,省文故也。所以如此作例者,以奔丧会葬,所以通哀序志,必有所费,容其事故稽留,不必苟责其及时也。其含赗襚之等,皆是死者所须,若其来晚则无及於事,故须作文见其早晚矣。
其言惠公仲子何?据归含且赗,不言主名。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不赗妾,既善而赗之,当各使一使,所以异尊卑也。言之赗者,起两赗也。
○一使,所吏反。
[疏]注“言之”至“赗也”。
○解云:以此言之,则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言之襚者,亦起两襚矣。
何以不言及仲子?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仲子即卑称也。
○别,彼列反。
[疏]注“据及”至“文也”。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仲子,微也。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也。月者,为内恩录之也。诸侯不月,比於王者轻,会葬皆同例。言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於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称使者,王尊敬诸侯之意也。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异姓谓之伯舅叔舅,同姓谓之伯父叔父。言归者,与使有之辞也。天地所生,非一家之有,有无当相通。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书者来接内也。《春秋》王鲁,以鲁为天下化首,明亲来被王化渐渍礼义者,在可备责之域,故从内小恶举也。主书者,从不及事也。
○僣,子念反。而治,直吏反,下皆同。所传,直专反,下文“所传”并注同。被,皮寄反。
[疏]注“月者,为内恩录”。
○解云:此文及文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皆是内恩录之也。
○注“诸侯”至“者轻”。
○解云:即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是也。
○注“会葬皆同例”。
○解云:若王使人来则书月,为内恩录之。若诸侯使人来即不月,以为比王者为轻,故文五年春三月,“王使召伯来会葬”;文元年二月,“天王使叔服来会葬”皆是也。其诸侯使人来会葬不月者,《春秋》之内,偶尔无之。其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定十五年“九月,滕子来会葬”,皆书月者,彼是诸侯身来会葬,非使人,仍自非妨也。以此义势言之,则乡解王与诸侯者,皆是使人,非身自来也。而旧云襄三十一年月者,为下癸酉葬襄公出之,会葬不蒙月;定十五年月者,为下葬定公出之,会葬亦不蒙上月者,非也。
○注“春秋”至“是非”。
○解云:若正之,当直言王,今不正之而亦言天者,所以广见是非故也,何者?若单言王,是其正称,今兼亦言天,见其非正矣。
○注“称使”至“意也”。
○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由尊卑不敌故也。今天子与诸侯亦尊卑不敌,所以言使者,天子见诸侯与已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尊敬之,而使归赗,故曰尊敬诸侯之意也。
○注“有不”至“之义”。
○解云:《丧服?斩衰章》云“臣为君,诸侯为天子”,既言臣为君,而别言诸侯为天子,明其与纯臣者异。其异者,即不居殡官是。
○注“故异”至“叔父”。
○解云:下《曲礼》及《觐礼记》文。
○注“言归者”至“之辞也”。
○解云:《春秋》大例,先是已物乃言归,即“归讙及阐”之属是也。今此赗之车马,先非鲁物而言归者,与鲁有之辞。
○注“所传”至“内也”。
○解云:《春秋》之义,所传闻之世,外小恶皆不书。今此缓赗,是外之小恶,当所传闻之世,未合书见,而书之者,由接内故也。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孰及之?内之微者也。内者,谓鲁也。微者,谓士也。不名者,略微也。大者正,小者治,近者说,远者来,是以《春秋》上剌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宋称人者,亦微者也。鲁不称人者,自内之辞也。宿不出主名者,主国主名与可知,故省文,明宿当自首其荣辱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
○于宿,音夙,国名。说,音悦。逮,音代,又大计反。故省,所景反,后“省文”皆同。
[疏]注“微者谓士也”。
○解云:正以《公羊》之例,大夫悉见名氏,与卿同。今此不见名氏,故知士也。
○注“明宿”至“辱也”。
○解云:理是则主人先荣,理非则主人先辱,故曰首其荣辱也。
○注“微者”至“故录也”。
○解云:《春秋》之例,若尊者之盟,则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见其责也。若其微者,不问信与不信,皆书时,悉作信文以略之,即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今此书月者,义如注释。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无所系言来也。
○祭伯,侧界反,五年注放此。
[疏]“祭伯者何”。
○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复不言朝;欲言失地之君,复不言奔,故执不知问。
○注“以无”至“来也”。
○解云:外诸侯臣来聘,宜系国称使,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之属是也。若直来亦有所系,如闵元年“冬,齐仲孙来”之属是。若外诸侯之臣来奔,当系国言来奔,即文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今无所系,直言来,故知宜是天子之大夫也。
何以不称使?据凡伯称使。
[疏]注“据凡伯称使”。
○解云:即下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是也。
奔也。奔者,走也。以不称使而无事,知其奔。
[疏]注“以不”至“其奔”。
○解云:下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是无使文而有事也。上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文元年“天王使叔服”之徒,皆是有使有事也。今此无使复无事,故知其正是奔也。
奔则曷为不言奔?据齐庆封来言奔。
[疏]注“据齐”至“言奔”。
○解云:在襄二十八年冬。
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言奔则与外大夫来奔同文,故去奔,明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主书者,以罪举。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当春秋时,废选举之务,置不肖於位,辄退绝之以生过失,至於君臣忿争出奔,国家之所以昏乱,社稷之所以危亡,故皆录之。录所奔者为受义者,明当受贤者,不当受恶人也。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义也。月者,为下卒也,当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也。奔例时。一月二事,月当在上。十言有二者,起十复有二,非十中之二。
○选,息变反。肖,音笑。采,七代反。
[疏]注“故去”至“绝义”。
○问曰:若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何故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皆言奔乎?
○答曰:《春秋》进退无义,若来奔鲁者,见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矣。若奔别国,即见《春秋》黜周与外诸侯同例,故言奔矣。既以鲁为王而不专黜周者,若专黜周,则非逊顺之义故也。
○注“主书者,以罪举”。
○解云:一则罪祭伯之去主,一则罪鲁受叛人,故曰以罪举。
○注“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
○解云:内书者,闵二年秋,“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又在外奔书者,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之属是也。
○注“当春”至“於位”。
○解云:《王制》云:“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爵人於朝,与士共之。”是择人之法也。当春秋之时,不问贤与不肖,悉皆世位,故言此。
○注“辄退”至“过失”。
○解云:君若退绝其臣,不听世禄,以生过失矣。
○注“至於”至“出奔”。
○解云:由不肖者在位,故有忿争出奔之事矣。
○注“伯者,字也”。
○解云:知伯非爵者,正见桓八年经云: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是其爵,明伯是其字矣。
○注“当案”至“不也”。
○解云:一月有数事,重者皆蒙月也。若上事轻,下事重,轻者不蒙月,重者自蒙月。若上事重,下事轻,则亦重者蒙月,轻者不蒙月,故言当案下例,当蒙上月矣。日不者,谓一日有数事,即不得上下相蒙,故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戍,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彼下注云“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是也。
○注“奔例时”。
○问曰:襄二十年夏五月,“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悉书月,何言例时乎?
○答曰:案襄公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天王杀其弟年夫。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以此言之,则似月为上事,其二处出奔仍不蒙月,是以襄三十年“五月,甲午”之下,注云“外灾例时,此日者,为伯姬卒日”;昭二十六年“冬,十月”之下,注云“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是其月为上事之明文,不妨出奔仍自时也,故此乃注云“月者,为下卒”,“奔例时”也。旧云《春秋》王鲁,是以王臣来奔鲁者,悉与外诸侯之臣来奔同书时,故与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同书时矣。若王臣奔佗国者,悉皆书月,见别于诸侯之臣矣,是以王子瑕、毛、召之徒悉皆书月。
○问曰:若然,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亦是出奔,何故不月?
○答曰:王臣之例,实不言出,亦不书时,但周公自其私出奔,故自从小国例言出书时矣。凡诸侯出奔,大国例月,小国时。
公子益师卒。何以不日?据臧孙辰书日。
○不日,人实反。此传皆以日月为例,后放此。
[疏]注“据臧孙辰书日”。
○解云:即文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是也。
○问曰:下五年冬十二月,“辛巳,公子彄卒”,亦书日,所以不据之,而远据文十年之篇何?
○答曰:下五年何氏云“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以义言之,正由同在所传闻之世,非常书日之限,故不据之。所闻之世,大夫日卒者非一,正据辰者,以其是所闻之始故也。
远也。孔子所不见。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见者,谓昭、定、哀、已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异辞者,见恩有厚薄,义有深浅,时恩衰义缺,将将以理人伦,序人类,因制治乱之法,故於所见之世,恩巳与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无罪,皆日录之,“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於所闻之世,王父之臣恩少杀,大夫卒,无罪者日录,有罪者不日略之,“叔孙得臣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公子益师、无骇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於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於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於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立爱自亲始,故《春秋》据哀录隐,上治祖祢。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著治法式,又因周道始坏绝於惠、隐之际。主所以卒大夫者,明君当隐痛之也。君敬臣则臣自重,君爱臣则臣自尽。公子者,氏也。益师者,名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
○见思,贤遍反,下“见治”皆同。杀,所介反。粗捔,才古反,又七奴反,《说文》“大也”。诸夏,户雅反,凡“诸夏”皆放此。攒函,才官反;下音咸。大平,音泰。期,音基。齐衰,音咨,本亦作“{齐衣}”;下七雷反。尽,津忍反。
[疏]注“所见”至“事也”。
○解云:孔子亲仕之定、哀,故以定、哀为巳时。定、哀既当於巳,明知昭公为父时事。知昭、定、哀为所见,文、宣、成、襄为所闻,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者,《春秋纬》文也。
○注“时恩衰义缺”。
○解云:当时子弑父,父杀子为恩衰;臣弑君,君杀臣为义缺,故《丧服四制》云“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为君斩衰三年,以义制”是也。
○注“将以”至“之法”。
○解云:孔子见时如此,遂制《春秋》,理人伦者,断理君臣之伦次,令得所也。序人类者,类谓父子,序父子之恩,使之厚也,因以制治乱之轨式矣。
○注“故於”至“卒是也”。
○解云:隐如逐君而书日,即定五年“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若非罪书日,即昭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仲孙舍卒”,二十九年“四月,庚子,叔倪卒”是也。而此注不言之者,从省文也。
○注“於所”至“日录”。
○解云:无罪书日者,即襄五年冬十有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襄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是无罪而书日者,录之故也。若然,文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敖实有罪而书日者,彼注云“巳绝卒之者,为后齐胁鲁归其丧,有耻,故为内讳,使若尚为大夫”是也。
○注“有罪”至“是也”。
○解云: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何氏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有罪而不日者,略之故也。
○注“於所见”至“卒是也”。
○解云:公子益师无罪而不日,即此是也。无骇有罪而不日,即下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是也。若然,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并是所传闻之世而得书日。牙卒之下,何氏云“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当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之过恶也”;其季友之下,何氏云“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其公孙慈之下,何氏云“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日痛之”是也。
○注“录大略小”。
○解云:谓录大国卒葬,小国卒葬不录是也。
○注“内离”至“是也”。
○解云:内离会者,即下二年“春,公会戎于潜”;桓元年春,“公会郑伯于垂”是也。外离会不书者,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传云“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离不言会也”,何氏云“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
○注“於所”至“升平”。
○解云:升,进也。稍稍上进而至於大平矣。
○注“宣十”至“攒函”。
○解云:即此一经,而当是二义也。
○注“襄二”至“是也”。
○解云:若然,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皆非所闻之世,而小国得有大夫书名者,曹羁之下传云“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莒庆之下传云“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然则一讥一贤,故变例书之尔。
○注“至所”至“大平”。
○解云:当尔之时,实非大平,但《春秋》之义,若治之大平於昭、定、哀也。犹如文、宣、成、襄之世实非升平,但《春秋》之义,而见治之升平然。
○注“夷狄”至“於爵”。
○解云:即哀四年夏,“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十三年夏,“公会齐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
○注“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
○解云: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定二年仲孙忌围运,传云“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间又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
○注“所以”至“三年”。
○解云:母虽不斩衰,哀痛与斩同,故连言之。
○注“为曾”至“三月”。
○解云:不言高祖父母者,文不备。
○注“立爱自亲始”。
○解云:即《祭义》云“子曰‘立爱自亲始,教人睦也。立敬自长始,教人顺也’”,郑注云“亲长,父兄也。睦,厚也”是。
○注“故春”至“祖祢”。
○解云:即《大传》云:“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之昭穆,别之以仁义,人道竭矣。”郑注云:“治,犹正也。竭,尽也。”
○注“取法”至“法式”。
○解云:考诸旧本,皆作“式”字,言取十二公者,法象天数,欲著治民之法式也。若作“戒”字,言著治乱之法,著治国之戒矣。
○注“诸侯”至“公孙”。
○解云:出《丧服传》也。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会盟,例皆时。
○恶,乌路反。好,呼报反。非朝,直遥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传,直专反,年末“相传”同。
[疏]注“凡书会者”至“外好也”。
○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义故也。
○注“古者诸侯”至“逾竟”。
○解云:案《曲礼下》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闲隙之地”。以此言之,则会合於礼。言会为恶之,非朝时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会,非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
○注“古者不治”至“勿追”。
○解云:言当是所传闻之世,王者草创,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书晋灭下阳,末书楚灭穀、邓是也。而此经录戎者,来者勿拒故也。
○注“东方曰夷”至“曰狄”。
○解云:下《曲礼》及《王制》皆有此文。
○注“朝聘”至“皆时”。
○解云:朝书时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来朝”之类是也。其聘书时者,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文六年“夏,季孙行父如陈”之属是也。其会书时者,即庄十三年“春,齐侯、宋人”以下“会于北杏”,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属是也。盟书时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之属是也。其有书日月者,皆别著义,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属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国而不居,故云尔。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怨结祸,更相报偿,伏尸流血无巳时。诸侯擅兴兵不为之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鲁人杞不讳是也。入例时,伤害多则月。
○莒,音举。向,舒亮反,国名。更,音庚。偿,时亮反。擅,市战反。
[疏]“入者,何”。
○解云:侵、伐、战、围、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帅帅,故执不知问。
○注“凡书兵”至“得也”。
○解云:言《春秋》之内,凡书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
○注“诸侯”至“是也”。
○解云:保伍连帅者,即《礼记?王制》云“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谓礼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若州内有无道者,则长、帅、正、伯当征之,若其不征,则与同恶,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恶者,正以《春秋》之义,内大恶皆讳不书。而鲁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者是也。若然《礼》法“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而保伍连帅得有征伐之道,谓随州伯故也。
○注“入例”至“则月”。
○解云:入例时者,即成七年秋,“吴入州来”;定五年夏,“於越入吴”之属是也。伤害多则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遂帅师入杞,氏公子也。
○骇,户楷反。
[疏]“无骇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复无氏,故执不知问。
○注“据公子遂帅师”至“子也”。
○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贬。贬,犹损也。
○贬,彼检反,损也。曷为贬?据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贬也。疾始灭也。以下终其身不氏,知贬。疾始灭,非但起入为灭。
[疏]注“据公子遂俱用”至“贬也”。解云:欲决隐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
○注“以下终”至“为灭”。
○解云:即下八年“无骇卒”,传曰“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然则若直欲起此入为灭,止应此经贬之而巳,不应终身贬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灭也。
始灭,昉於此乎?昉,適也,齐人语。据传言拨乱世。
○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齐人语”。
○解云:胡毌生齐人,故知之。若《郑谱》云“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之类。
○注“据传言拨乱世”。
○解云: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乱世,明知往前相灭非一矣。而此经为始疾灭,是以据而难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
○郜,古报反。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
[疏]注“谓宋灭郜是也”。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传云“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彼注云“从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是也。然则宋灭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为讬始焉尔?据战伐不言讬始。
[疏]注“据战”至“讬始”。
○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
○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
○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
○注“灭例月”至“同月”。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注“常案下”至“日不”。
○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
○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
○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
○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
○注“以逆”至“大夫”。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
○解云:在成八年夏。
○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
○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母”至“师友”。
○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
○注“称诸父”至“以行”。
○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
○注“宋公”至“称使”。
○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
○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
○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
○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
○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
[疏]注“礼所”至“先女也”。
○解云:出《昏义》文。
○注“於庙者”至“於户”。
○解云:即《书传》云“夏后氏逆於庙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者是也。

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无前也。
○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礼,故知往前宜有不亲迎之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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