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12/29)-汉-何休

2026-07-29T12:25:43

(本文为《春秋公羊传注疏》第 12/29 部分)

[疏]“冬,大雨雹”。解云:《左氏》作“雪”。
○注“夫人专爱之所生也”。
○解云:蔽障楚女而专取君爱,故生此雹灾。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郑父。
○,普悲反。
[疏]“郑父”。
○解云:《左氏》经无“父”字。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
○秋,八月,大雩。公与夫人出会,不恤民之应。
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是后楚灭黄,狄侵卫。
[疏]注“是后楚灭黄”。
○解云:在今年夏。注“狄侵卫”。
○解云:在十三年春。
夏,楚人灭黄。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处臼卒。
○处臼,《左氏》作“杵臼”。
[疏]“夏楚人灭黄”。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然则灭例月,而此不月者,所传闻之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桓公自贯泽、阳穀之会后,所以不复举小国者,从一法之后,小国言从令行,大国唯曹、许以上乃会。
○咸,音咸。不复,扶又反,下同。
秋,九月,大雩。曲阳穀之会不恤民,复会于咸,城缘陵,烦扰之应。
[疏]注“由阳”至“之应”。
○解云:谓上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孰城之?诸侯不序,故问谁城。
[疏]注“诸侯”至“谁城”。
○解云:案上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传云“孰城之”,彼注云“据内城不月,故问之”。然彼经书月,故得此解,此经不月,传云“孰城之”,漫道诸侯无所指据,缘陵之号由来未有,故怪而问之。
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以下皆狄徐也。言胁者,杞,王者之后,尤微,是见恐曷而亡。
○恐,丘勇反。曷,火葛反。
[疏]注“以下”至“曷而亡”。
○解云:即下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文七年“冬,徐伐莒”,彼注云“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是也。
曷为不言徐、莒胁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辄发传者,与城卫同义。言诸侯者,时桓公德衰,待诸侯然后乃能存之。外城不月者,文言诸侯,非内城明矣。
○为桓,于伪反,下“为桓”“为天下”并注“臣为”同。
[疏]注“外城”至“明矣”。
○解云:正以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城武城”之属,是内城不月。外城月者,即上元年夏六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今外不月,正以文言诸侯,非内城可知,故省文。而昭三十二年冬,“城成周”不月,盖以城天子与内同。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据使者臣为君衔命文也。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已也。使来请娶巳以为夫人,下书归是也。礼,男不亲求,女不亲许。鲁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鄫子淫泆,使来请已,与禽兽无异,故早鄫子使乎季姬,以绝贱之也。月者,甚恶内也。
○要,一遥反。遮,诸奢反。泆,音逸。恶,乌路反。
[疏]注“下书归是也”。解云:即下十五年“季姬归于鄫”是也。
○注“礼,男不亲求”。
○解云:即《昏礼》不称主人之属是也。
○“女不亲许”。
○解云:即致女之礼是也。
○注“以绝贱之也”。
○解云:谓绝而贱之,不以为诸侯也。
○注“月者,甚恶也”。
○解云:正以遇例时,即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之属是也。今此月者,甚恶内也。范氏云“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左传》曰“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何氏以为鄫、鲁相近,信使泆通,男女之情,风流应合,未世无礼,容或有之,若姜氏如莒之流,宁可然问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据梁山言崩。
[疏]“沙鹿者何”。
○解云:欲言是邑,邑无崩道;欲言其山,文无山称,故执不知问。
○注“据梁山言崩”。
○解云:即成五年夏,“梁山崩”是也。
袭邑也。袭者,嘿陷入于地中。言崩者,以在河上也。河岸有高下,如山有地矣,故得言崩也。
[疏]注“袭者”至“地中”。
○解云:谓嘿然而陷矣。
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据长狄之齐、晋不书。
[疏]注“据长”至“不书”。
○解云:即文十一年传云“狄者何?长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则未知其之晋者也”,“何以书?记异也”。然则长狄之齐、晋皆不书之,是外异不书也。
为天下记异也。土地者,民之主,霸者之象也。河者,阴之精,为下所袭者,此象天下异,齐桓将卒,霸道毁,夷狄动,宋襄承其业,为楚所败之应。而不系国者,起天下异。
[疏]注“宋襄”至“天下异”。
○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狄侵郑。
冬,蔡侯肹卒。不书葬者,溃当绝也。不月者,贱其背小国而附父雠,故略之甚也。肹立不书者,父献舞见获,留卒於楚,肹以次立,非篡也。
○肹,许乙反,注同。背,音佩。
[疏]注“不月”至“篡也”。
○解云:正以大国之卒,例合书日,即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之属是也。今此反不月者,故言略之甚也。其父者,即蔡侯献舞,庄公十年为楚所获,而卒於楚,故谓楚为父雠。上四年齐侯巳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是其背中国附父雠之事。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
[疏]注“月者”至“齐桓”。
○解云:即上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彼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故也。
○注“又合”至“录之”。解云:何氏以为古者天子五年一巡守,诸侯亦五年一朝,天子分天子诸侯为五部,部朝一年,五年而遍,其小国事大国亦然,故以十年朝齐,今又往朝,是为合古。桓元年传云“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注云“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云‘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
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言次者,剌诸侯缓於人恩,既约救徐而生事止次不自往,遣大夫往,卒不能解也。大夫不序旨,起会上大夫,君巳目,故臣凡也。内独出名氏者,臣不得因君殊尊省文,别尊卑也。
○别,彼列反。
[疏]注“臣不”至“省文”。
○解云:正以上言公会齐侯以下,是殊尊鲁之文。今若不举内大夫名氏,即因君乡者殊尊之经而省文。
夏,五月,日有食之。是后秦获晋侯,齐桓公卒,楚执宋公,霸道衰,中国微弱之应。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月者,善录义兵。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曹称师者,桓公霸道衰,曹独能从之,征伐不义,故褒之,所以劝勉不能,扶助霸功,激扬解惰也。
○厉,如字,旧音赖。激,古历反。解,古卖反。惰也,徒卧反。
[疏]注“月者,善录义兵”。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其例时者,即上十一年“冬,楚人伐黄”之属是也。
八月,<虫衆>公久出,烦扰之所生。
○<虫衆>,之戎反。
九月,公至自会。桓公之会不致,此何以致?据柯之会不致。久也。久暴师众过三时。
○暴,步卜反。
季姬归于鄫。
巳卯,晦,震夷伯之庙。晦者何?冥也。昼日而冥。
○冥,亡丁反,又亡定反,注同。
[疏]“晦者何”。
○解云:欲言月晦,例所不书;欲言昼冥,亦非常录,故执不知问。
震之者何?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夷伯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孚也。孚,信也。季氏所信任臣。
[疏]“震之者何”。
○解云:欲言天震,文不言天;欲言地震,又无地称,故执不知问。加之者,以震有二种故也,且避问轻重两举。云云之说,在隐九年。
季氏之孚则微者,其称夷伯何?大之也。曷为大之?据阳虎称盗。
[疏]注“据阳虎称盗”。
○解云:即是八年“盗窃宝玉大弓”是也。
天戒之,故大之也。明此非但为微者异,乃公家之至戒,故尊大之,使称字,过于大夫,以起之,所以畏天命。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何以书?记异也。此象桓公德衰,彊楚以邪胜正,僖公蔽於季氏,季氏蔽於陪臣,陪臣见信得权,僣立大夫庙,天意若曰蔽公室者,是人也,当去之。
○去,起吕反。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不月者,略两夷狄也。
○为,于伪反。
[疏]注“不月”至“狄也”。
○解云:正以败例书月,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是也。以其非两夷,故书月。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泓之战言宋师败绩。
○泓,乌宏反。君获,不言师败绩也。举君获为重也。释不书者,以获君为恶;书者,以恶见获,与获人君者,皆当绝也。主书者,从获人例。
○恶,乌路反。
[疏]注“释不书”至“人例”。
○解云:正决二十一年“释宋公”之经矣。然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云“曷为不言其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然则秦、楚同类,得获晋侯者,正以爵称伯,非真夷狄,故与楚异。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霣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据星霣后言霣。
○十六年,本或从此下别为卷。案《七志》、《七录》何注此十一卷,《公羊》以闵附庄故也,后人以僖卷大,辄分之尔。霣,于敏反。是月,如字,或一音徒兮反。六鶂,五历反,水鸟。
[疏]注“据星霣后言霣”。
○解云:即庄七年“夜中,星霣如雨”是也。
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是月边也。鲁人语也。在正月之几尽,故曰劣及是月也。磌然,之人反,又大年反,声响也;一音芳君反,本或作“砰”,八耕反。仅,其靳反,劣也。逮,音代,又大计反,及也。几,音祈。
[疏]“是月者何”。
○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注“是月”至“语也”。
○解云:案上十年传云“踊为文公讳”,何氏云“踊,豫也,齐人语。若关西言浑矣”,是以《春秋》之内,於此乎悉解为齐人语,而此一文独为鲁人语者,以是经文孔子作之,孔子鲁人,故知鲁人语。彼皆是诸传文,乃胡母生、公羊氏皆为齐人,故解为齐人语。注在正月之几尽者,谓晦日乃在正月之欲尽矣。
何以不日?据五石言日。
[疏]注“据五石言日”。
○解云:等是灾异,何故五石书言戊申朔,而六鹢不书日乎?故难之。
晦日也。凡灾异晦日不日,日食是也。日食尝於晦朔,不日,晦可知也。六鹢无常,故言是月以起晦也。
[疏]注“凡灾”至“不日”。
○解云:即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之属是也。今此亦晦,故不书日。
○注“日食”至“起晦也”。
○解云:案隐三年“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传云“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日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注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注云“谓二日食,‘己巳,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失之后者,朔在后也”,注又云“谓晦日食,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然则日食亦有二日食,此注何言日食常於晦朔乎?二日食者,虽非正朔,若欲比晦言之,亦得谓之朔矣。言若正朔食,朔日并言;若二日食,则言日;则知日、朔并不言,是晦日明矣。故云不日晦可知也。
晦则何以不言晦?据上言朔。《春秋》不书晦也。事当日者日,平居无他卓佹,无所求取,言晦朔也,趡盟奚战是也。
○佹,尤委反。趡,翠轨反。
[疏]注“平居无他卓佹”。
○解云:谓无他卓异佹戾,平常之事也。
○注“无所”至“战是也”。
○解云:即桓十七年“二月,丙午,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春秋》说以为二月晦矣;“五月,丙午,及齐侯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之朔也。然则此传云“《春秋》不书晦”,谓平常之事;下文“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者,谓卓佹之事,合书晦朔矣。
朔有事则书,重始,故书以录事,若泓之战及此皆是也。
[疏]注“若泓”至“是也”。
○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及此经皆书朔,是其卓佹之事书朔也。
晦虽有事不书。重始而终自正,故不复书以录事。
○不复,扶又反,下同。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据霣石后言五。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鹢小而飞高,故视之如此,事势然也。宋都者,宋国所治也。人所聚曰都。言过宋都者,时独过宋都退飞。
○所治,直吏反。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王者之后有亡徵,非亲王安存之象,故重录为戒,记灾异也。石者,阴德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襄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鹢之数。天之与人,昭昭著明,甚可畏也。於晦朔者,示其立功善甫始而败,将不克终,故详录天意也。
○为王,于伪反,注同。耿介,音戒。之行,下孟反。
[疏]注“卒以五年见执”。
○解云:即下二十一年“执宋公以伐宋”是。计有六年而言五年者,据实日月言之,以合五石之数故也。又六年终败者,即下二十二年“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计有七年而言六年者,如上说。
○注“天之与人”至“畏也”者,解云:《春秋说》文也。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其称季友何?据犁战名,不称季,来归不称友。
[疏]注“据犁”至“称季”。
○解云:即上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是也。
○注“来归不称友”。解云:闵元年“季子来归”是也。
贤也。闵公不书葬,故复於卒贤之,明季子当蒙讨庆父之功,遏牙存国,终当录也。不称子者,上归本当称字,起事言子。
[疏]注“闵公”至“录也”。
○解云:正以君弑贼不讨,恶臣子不讨贼,君丧无所系,往前闵公不书葬,恐季子有甚恶,故书字见其贤。
○注“不称子”至“言子”。
○解云:即闵元年归之下来,注云“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落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是也。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曰痛之。
[疏]注“日者”至“皆日也”。
○解云:以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以否,例不日,隐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也。今此季友、公孙慈之卒皆书日者,正以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也。然则言皆者,皆季友与公孙慈也。其鄫季姬之卒,例自合日,即上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之属是也。
○注“一年”至“痛之”。
○解云:言由其是贤君,故宜痛骨肉之卒;若直见是贤君,宜有礼于大夫,但当见季一人书日,故知宜痛其频死故也。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疏]注“月者”至“此始也”。
○解云:正以盟会之例,大信书时,今而书月,故如此解。知任竖刀、易牙者,下十八年传文。言堕功灭项者,谓堕毁霸功而灭项,即下十七年“夏,灭项”是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称氏者,《春秋》前黜称氏也。伐国而舍氏言之者,非主名,故伐之得从国举。
[疏]注“伐国”至“主名”。
○解云:若其主名,即爵等是也。
夏,灭项。孰灭之?齐灭之。以言灭,知非内也。以不讳知齐灭。
○项,户讲反,国名。
[疏]注“以言灭知非内也”。
○解云:案经直言灭,不载主名,何知非内灭之?正以《春秋》之例,内大恶讳,今言灭,知非内矣。
○“以不讳知齐灭”。
○解云:《春秋》之例,为贤者讳,故上十二年“楚人灭黄”不为讳,今讳不言齐人,故知齐灭之。
曷为不言齐灭之?据齐师灭谭。
[疏]注“据齐师灭谭”。
○解云:在庄十年冬也。
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君子之恶恶也疾始,绝其始,则不得终其恶。
○为桓,于伪反,下及注同。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善善也乐终。乐贤者终其行。
○行,下孟反。桓公尝有继绝。立僖公也。
[疏]注“立僖公也”。
○解云:即元年是也。
存亡之功,存邢、卫、杞。
[疏]注“存邢、卫、杞”。
○解云:存邢,上元年“城邢”是也。存卫,上二年“城楚丘”是也。存杞,上十四年“城缘陵”是也。
故君子为之讳也。言尝者,时桓公德衰功废而灭人,嫌当坐,故上述所尝盛美而为之讳,所以尊其德,彰其功。传不言服楚,独举继绝存亡者,明继绝存亡,足以除杀子纠,灭谭遂项,覆终身之恶。服楚功在覆篡恶之表,所以封桓公,名当如其事也。不月者,桓公不坐灭,略小国。
[疏]注“传不言服楚”至“亡者”。
○解云:其服楚在上四,年传云“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是也。注“明继”至“身之恶”。
○解云:杀子纠者,即庄九年九月,“取子纠杀之”是也。灭谭,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是也。其灭遂者,即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是也。以继绝除杀子纠,以存三亡国除其三灭,故云覆终身之恶。
○注“服楚”至“事也”。
○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其篡文也。而言之表者,取以盖藏之。
○注“不月”至“小国”。
○解云:言灭国例书月者,恶其篡而罪之。今桓公功足除其灭,是以不月,故云不坐灭也。而灭谭灭遂皆月者,是时未足以覆之也。略小国者,欲道既讳不言齐,知是谁灭?而不书月,又以略小国故也。
秋,夫人姜氏会齐于卞。
○卞,皮彦反。
九月,公至自会。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月者,与襄公之征齐,善录义兵。
[疏]注“月者”至“征齐”。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
夏,师救齐。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据甲寅卫人及齐人战。
○甗,鱼辇反,又音言。与伐,音预,下“不与”同。
[疏]“宋公”至“故言伐”。
○解云:谓宋公但与伐而不与战,故不得举重,是以两举之。
○注“据甲”至“人战”。
○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故使卫主之也”,彼注云“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是也。
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据齐桓公霸者,犹不与征卫。
[疏]“与襄公之征齐”也。
○解云:谓使征而正之。征是上讨下之辞。
○注“据齐”至“征卫”。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是也。
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不为文实者,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伐不义之道。
○刀,音彫。为是,于伪反,注同。
[疏]注“不为文”至“之道”。
○解云:其为文实者,即上元年春,“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其二年“城楚丘”之下,亦复发文实之传矣。今此经何以不言宋师伐齐,传云此公也。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征。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征。诸侯之义不得专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不道者,力能征之,则征之可也。正以诸侯本无专封之道,是以元年二年之经,皆为文实,以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不义之道,是以不贬宋公称师矣。
狄救齐。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虽拒义兵,犹有忧中国之心,故进之。不於救时进之者,辟襄公,不使义兵壅塞。
[疏]注“狄称人”至“兵壅塞”。
○解云:案《穀梁传》“狄救齐”,传云“善救齐也”;又云“邢人、狄人伐卫”,传云“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何氏《废疾》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又传以为江远楚近,故伐楚救江。今狄亦近卫而远齐,其事一也,於义《穀梁》为短。以此言之,则何氏之意適自伐卫,不为救齐之故。而此注又以“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者,谓以其上能救齐,是以於此进之,不谓此时伐卫为救齐也。所以不於救时进者,不使义兵壅塞也。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名者,著葵丘之会,叛天子命者也。不得为伯讨者,不以其罪执之,妄执之。所以著有罪者,为襄公杀耻也。襄公有善志,欲承齐桓之业,执一恶人,不能得其过,故为见其罪。所以助贤者,养善意也。月者,录责之。
○为襄,于伪反,下“故为”、“起为”、“为襄公”、“深为”、“若不为”皆同。见,贤遍反。
[疏]注“名者”至“命者”。
○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传云“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是也。
○注“不得为伯讨”。
○解云:上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此不称侯,故解之。
○注“月者,录责之”。解云:正以执例书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五年“冬,晋人执虞公”之类是也。今此书月者,录责之也。
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因本会于曹南,盟故以地,实邾娄。说在下。
[疏]注“因本”至“在下”。解云:言此盟之前,相与于曹南矣。其实此盟在邾娄,故言实邾娄矣。
鄫子会于邾娄。其言会盟何?据言诸侯会盟不录,及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外”至“会诸侯”。
○解云:旧本皆无“及”字。言外诸侯会盟不录者,正以竟《春秋》上下,无外诸侯会盟之文。若存“及”,宜下句读之。
后会也。说与会伐宋同义。君不会大夫,剌后会者,起实君也。地以邾娄者,起为邾娄事也。不言君者,为襄公讳也。鲁本许嫁季姬於邾娄,季姬淫泆,使鄫子请已而许之,二国交忿,襄公为此盟,欲和解之。既在会间,反为邾娄所欺,执用鄫子,耻辱加於宋无异,故没襄公,使若微者也。不於上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鄫子自就邾娄,为所执者也。上盟不日者,深顺讳文,从微者例,使君下执,不以上盟为辨也。会盟不日者,言会盟不信已明,无取於日,自其正文也。
[疏]注“说与会伐宋同义”。解云:即庄十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夏,单伯会伐宋”,传云“其言会伐宋何?后会也”,彼注云“本期而后,故但举会。书者,刺其不信”。
○注“君不会大夫”。
○解云:案庄九年春,“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传云“公曷为与大夫盟?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又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皆是君不会大夫之辞。
○注“起实君也”。
○解云:言起上宋人、曹人之属,实是宋公、曹伯耳。
○注“地以邾娄”。
○解云:正以二十八年夏,“公会晋侯”以下“盟于践土。陈侯如会”,传云“其言如会何?后会也”。然则彼言陈侯如会,此亦宜言鄫子如会,而言于邾娄,起为邾娄事也。
○注“不言君者”。
○解云:上曹南之盟,不言宋公等是也。
○注“季姬淫泆”至“微者也”。
○解云:即上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传云“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外朝,使来请已也”。
○注“不於上”至“执者也”。
○解云:上经云“盟于曹南”者,实是盟于邾娄,故以此解之。所以不於上经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鄫子自就邾娄所见执者也。
○注“上盟不”至“日者”。
○解云:《春秋》上下,微者之盟,例皆书时,而下文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今此乃以不日为微者例者,正以宋襄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宜书月。隐元年注云“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是也。
○注“会盟”至“正文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也。言自其正文也者,谓既言会盟,即是不信之正文,不劳书日以见。
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恶乎用之?用之社也。其用之社奈何?盖叩其鼻以血社也。恶无道也。不言社者,本无用人之道,言用之已重矣,故绝其所用处也。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
○恶乎,音乌。恶无,乌路反。用处,昌虑反。
[疏]注“日者鲁”至“自责之”。
○解云:正以凡执例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之属是也。今日,故解之。
秋,宋人围曹。
卫人伐邢。
冬,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
○。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
[疏]注“因宋征”至“执宋公”。
○解云:谓上十八年襄公征齐,齐与宋有间隙,齐遂搆会诸侯之人而为此盟,以谋宋矣。“霍之会,执宋公”,即下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也。
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据蔡溃以自溃为文,举侵也。
[疏]注“据蔡”至“侵也”。
○解云:即上四年春,“公会齐侯”云云,“侵蔡,蔡溃”是也。
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梁君隆刑峻法,一家犯罪,四家坐之,一国之中,无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鱼烂从内发,故云尔。著其自亡者,明百姓得去之,君当绝者。
[疏]“鱼烂而亡也”。
○注“梁君”至“绝者”。
○《史记》、《春秋说》有此文也。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何以书?讥。何讥尔?门有古常也。恶奢泰,不奉古制常法。
○恶,乌路反。
[疏]注“恶奢”至“常法”。
○解云:言其直是奢泰,不依古法,非僣天子也。隐五年传云“始僣诸侯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之下,何氏云“立雉门两观不书者,僣天子不可言,虽在《春秋》中犹不书”。然则此新作南门书之,知不僣天子也。
夏,郜子来朝。郜子者何?未有存文,嫌不名,故执不知问。
○郜,古报反,姬姓之国,下同。
[疏]注“未有存”至“知问”。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隐二年传云“始灭昉於此乎?前此矣”,何氏云“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然则宋人灭郜在春秋之前,是以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自尔以来,不见存在之文。若然,则是失地之君,例合书名,而来朝不名,故执不知问。
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据邓、穀名。
[疏]注“据邓、穀名”。
○解云:即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是也。
兄弟辞也。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於邓、穀也。书者,喜内见归。
[疏]注“不忍”至“绝贱”。
○解云:即不书其名是也,何者?若非兄弟,宜书其名,绝而贱之。
○注“明当”至“见归”。
○解云:正以穀、邓书名,而此不名也。
五月,乙巳,西宫灾。西宫者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鲁子曰:“以有西宫,亦知诸侯之有三宫也。”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礼,诸侯娶三国女,以楚女居西宫,知二国女於小寝内各有一宫也,故云尔。礼,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
[疏]“西宫者何”。
○解云:欲言是庙,不书其谥;欲言居寝,而书宫举灾,故执不知问。
○注“西宫者”至“云尔”。
○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曷云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何氏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此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何故不言火而书灾?彼传又云“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彼注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是以虽小言灾耳。
○“礼夫人居中宫”。
○解云:王者之制也。
西宫灾,何以书?记灾也。是时僖公为齐所胁,以齐媵为嫡,楚女废在西宫而不见恤,悲愁怨旷之所生也。言西宫不系小寝者,小寝夫人所统,妾之所系也。天意若曰楚女本当为夫人,不当系於齐女,故经亦云尔。
○为適,丁历反,又作“嫡”。
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狄称人者,能常与中国也。
冬,楚人伐随。叛楚故也。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贬狄者,为犯中国讳。
○为,于伪反,下“不为襄”、下文“为执”皆同。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何以书?记灾也。新作南门之所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孰执之?楚子执之。以下献捷贬。霍,《左氏》作“盂”。
[疏]“会于霍”。
○解云:《左氏》作“盂”,《穀梁》作“雩”,盖误,或所见异。
○注“以下献捷贬”。
○解云:即下文“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传云“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是也。
曷为不言楚子执之?据溴梁盟下执莒子、邾娄子,复出晋人也。
○溴,古阒反。
[疏]注“据溴梁盟”。
○解云:即襄十六年春,“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于溴梁”,“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是也。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不与执为重,复举伐者,劫质诸侯,求其国事,当起也。不为襄公讳者,守信见执,无耻。说在下也。
[疏]注“劫质诸侯”。
○解云:言劫诸侯以为质而求其国,事当起也,是以执伐两举,见其外贪利也。下云“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是也。
冬,公伐邾娄。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称使知楚子。贬。曷为贬?据齐侯献戎捷不贬。为执宋公贬。曷为为执宋公贬?据上巳没不与执中国。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盖鹿上之盟。
[疏]注“盖鹿上之盟”。
○解云:即上文春“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是也。言鹿上盟为此约。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彊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诈谖劫质诸侯,求其国,当绝,故贬。
○堕,许规反。谖,音许援反,诈也;又音援。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所以坚宋公意,绝彊楚之望。
[疏]“君虽不言国”。
○解云:即言君假令不道是臣之国,今国当是为臣之国矣。所以坚宋公意,欲使宋公乃心在楚,不急求还。
○注“绝彊楚之望”。
○解云:欲绝楚人,使知宋难取,不复望之。
於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巳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於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襄公本谓公子目夷曰“国,子之国也”。宋公愧前语,故惭不忍反,走之卫。不书者,执解而往,非出奔也。
○守,手又反,又如字。应,应对之应。
[疏]注“走之卫”至“奔也”。
○解云:正决襄十四年夏,“卫侯衎出奔齐”也。
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凡出奔归书,执获归不书者,出奔巳失国,故录还,应盗国,与执获者异,臣下尚随君事之,未失国,不应盗国,无为录也。
○国为,于伪反,下“为襄”、“为公子”,注“为没”、“故为”皆同。
[疏]注“凡出奔”至“为录也”。
○解云:正以桓十五年夏,郑伯突云云,彼传云“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不应盗国盗国,即入与复入是也,《春秋》皆录其归以别之。其执获而归不书者,本未失国,无义可著,何录之有?案下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冬,“曹伯襄复归于曹”,“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哀七年“秋,公伐邾娄。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然则三者皆执获而归,所以书之者,曹伯之下注云“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其曹伯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卫侯归下注云“为杀叔武,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也”;邾娄子益之下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
恶乎捷?捷乎宋。以上言伐宋。
○恶,音乌。曷为不言捷乎宋?据戎捷也。为襄公讳也。襄公本会楚,欲行霸忧中国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见诈执伐宋,几亡其国,故讳为没国文,所以申善志。不月者,因起其事。
○几,音祁。
[疏]注“不月者,因起其事”。
○解云:正以献戎捷书六月也。起事者,正以《春秋》之义,灭国例月,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是也。今此宋公几亡国,是以为讳之,去其月以起其贤。
此围辞也,曷为不言其围?据上言守国,知围也。为公子目夷讳也。目夷遭难,设权救君,有解围存国免主之功,故为讳围,起其事,所以彰目夷之贤也。归捷书者,剌鲁受恶人物也。
○遭难,乃旦反。
[疏]“曷为不言其围”。
○案旧本传注三者皆作“围”字,唯有“守”下“知”上一“国”字,以其有皆作“围”字者,误。守国,即上传“设守械而守”是也。
[疏]注“设权”至“人物也”。
○解云:救君者,即上传“宋公释乎执,走之卫”是也。解围者,楚人释宋公,去而不复围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言诸侯者,起霍之会诸侯也。不序者,起公从旁以议释宋公,会盟一事也。言会者,因以殊诸侯也。
[疏]注“起霍之会诸侯也”。
○解云:即上文“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上文序之,下文总之,故得起其上会诸侯也。不序者,若其序之云公会某侯某侯,即无以见公从旁别来。今诸侯不序,并作一文,别言公会,则知鲁公从旁而来,是以不序诸侯,以起其义。
○注“会盟一事”至“侯也”。
○解云:上言会于霍,下言盟於薄,明其但是一出之行,而更言公会诸侯者,因以殊诸侯矣。
释宋公。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言释之何?据执滕子至言释。
[疏]“释宋公”。
○解云:不言楚子释宋公者,何氏《废疾》:公羊以为公会诸侯释之,故不复出楚耳。
○注“据执”至“言释”。
○解云:即上十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是也。
公与为尔也。公与为尔奈何?公与议尔也。善僖公能与楚议释贤者之厄。不言公释之者,诸侯亦有力也。
[疏]“公与议尔”。
○解云:言鲁公与为释宋公之事也。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娄,取须朐。
○朐,其俱反,《左氏》作“句”。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秋,八月,丁未,及邾娄人战于升陉。
○陉,音刑。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何?据奚之战不言朔。
[疏]注“据奚之战不言朔”。
○解云:即桓十七年“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朔日也。
《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繁,多也。杀,省也。正,得正道尤美。
○不杀,所戒反,注同。省,所景反。何正尔?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泓,水名。水北曰阳。楚人济泓而来。济,渡。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迨,及。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我虽前几为楚所丧,所以得其馀民以为国,喻褊弱。
○丧国,息浪反,注同。几,音祁。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军法以鼓战,以金止,不鼓不战。不成列,未成陈也。君子不战未成陈之师。
○毕陈,直觐反,下及注同。巳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言朔亦所以起有君而无臣,惜其有王德而无王佐也。若襄公所行,帝王之兵也。有帝王之君,宜有帝王之臣;有帝王之臣,宜有帝王之民。未能醇粹而守其礼,所以败也。
○王德,于况反,又如字,下“王佐”同。醇粹,音纯;下虽遂反。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有似文王伐崇。陆战当举地,举水者,大其不以水厄人也。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疾重故也。疾,痛也。重故,喻若重故创矣。襄公欲行霸,守正履信,属为楚所败,诸夏之君宜杂然助之,反因其困而伐之,痛与重故创无异,故言围以恶其不仁也。
○缗,亡巾反。重故,恶,乌路反。
夏,五月,庚寅,宋公慈父卒。何以不书葬?盈乎讳也。盈,满也。相接足之辞也。襄公本以背殡,不书其父葬,至襄公身书葬,则嫌霸业不成,所覆者薄,故复使身不书葬,明当以前讳除背殡,以后讳加微封。内娶不去日,略之者,功覆之也。
○慈父,《左氏》作“兹父”。复,扶又反。去,起吕反。
[疏]注“襄公”至“背殡”。
○解云:即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传云“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彼注云“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征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是也。
○注“以后讳加微封”。
○解云:谓以至功薄微,故加而为之讳而封之。其“封”字亦有下句读之,非也。
○注“内娶”至“覆之也”。
○解云:即下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彼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而责其去日者,正以文七年“夏,四月,宋公王臣卒”,注云“不日者,内娶略文”;十六年冬十一月,“宋人弑其君处臼”,彼注云“不日者,内娶略贱之”。然则三世内娶,二人皆略,此独书日者,明是覆之。
秋,楚人伐陈。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卒者,桓公存王者后,功尤美,故为表异卒录之。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也。不名不日不书葬者,从小国例也。
○始见,贤遍反。
[疏]注“桓公存”至“录之”。
○解云:正所以传闻之世,小国之卒未合书见,故解之。
○注“始见称伯”。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来朝”是也。
○注“为徐莒所胁”。
○解云:即十四年传云“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
○注“贬称”至“不明”。
○解云:正以春秋之前,周王旧有黜陟之法,隐元年仪父称字,上十七年春英氏称氏之类。今杞公之爵虽为伯,仍恐春秋之前周王黜之,非为新周,故曰不明。
○注“故以其一等贬之”。
○解云:谓伯之与子,《春秋》合以为一而巳。杞君从伯至子,乃是同事之内,故云一等。
○注“明本非伯,乃公也”。
○解云:正以一等贬之,明是王者之后,本非伯尔。庄二十七年“杞伯来朝”之时,所以不称侯,正欲此处以一等贬之,故彼不称侯也。圣人子孙有诛无绝者,若其有过,但当诛责,不合绝去其爵,是以虽微弱见贬,仍但从伯至子,不失其爵矣。
○注“不名不日”至“例也”。
○解云:谓所传闻之世,尤小国如此。若其曹、许之属,仍自书名书葬,即上四年“许男新臣卒”,“秋,葬许缪公”,彼注云“得卒葬於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据王子瑕奔晋不言出。
[疏]“王者无外”。
○解云:桓八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是也。
○注“据王”至“言出”者。解云:即襄三十年“王子瑕奔晋”是也。
不能乎母也。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
[疏]注“明母”至“母命”。
○解云:正以襄王之母於今仍在,亦非继母,与《左氏》异也。郑氏《发墨守》云“圣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虚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今襄王实不能孝道,称惠后之心,今其宠专於子,失教而乱作,出居于郑,自绝于周,故孔子因其自绝而书之,《公羊》以母得废之,则《左氏》巳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后所生,非继母。又云“失教而乱作,自绝於周,从《左氏》”。郑氏杂用三家,不苟从一。鲁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诸此之谓与?犹曰是王也,无绝义,不能事母而见绝外者,其诸谓此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王书者,录王者所居也。
○与,音馀。复,扶又反。供养,九用反;下馀亮反。
[疏]注“灼然异”至“居也”。
○解云:《公羊》以为此天王出居于郑,不事其母,而自出居于郑,《春秋》恶其所为,是以书出以绝之,实非出奔,故云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
晋侯夷吾卒。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不日月者,失众身死,子见篡逐,故略之,犹薛伯定也。
[疏]注“篡故不书,明当绝也”。
○解云:正以惠公无立、入之文,於例去葬以绝之。
○注“不日月”至“略之”。解云:大国之卒,例书日月,上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之类是也。
○注“犹薛伯定也”。
○解云:即定十二年“春,薛伯定卒”,彼注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然则惠公之子,亦是不肖而以为后,未期之间,文公夺之,是以不书日月。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卫侯燬何以名?据楚子灭萧不名。
○燬,况委反。绝。曷为绝之?据俱灭人。灭同姓也。绝先祖之体尤重,故名,甚之也。日者,为鲁忧而录之。
○为鲁,于伪反,下同。
[疏]“灭同姓也”。
○解云:《曲礼下》篇云“灭同姓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公羊》、何氏以为齐人灭莱,楚灭隗,晋灭下阳之属皆非同姓,是以不名耳。
○注“日者”至“录之”。
○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而此书日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燬卒。
宋荡伯姬来逆妇。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荡氏,宋世大夫。
[疏]“未荡伯姬者何”。
○解云:欲言妇人,而来逆妇;欲言大夫,而言伯姬,故执不知问。
○注“荡氏,宋世大夫”。
○解云:正以称荡氏,若崔氏、尹氏之属,文同也。
其言来逆妇何?据莒庆言逆叔姬。连来者,嫌内女,为杀直来也。
[疏]注“连来者”。
○解云:弟子本意,据莒庆逆叔姬,难此逆妇之文,宜云其言逆妇何,而连来言之者,正以伯姬是内女,嫌经言来逆妇,为杀直来之耻,非实逆妇,是以连来问之。似若上五年“杞伯姬来朝其子”,传云“其言来朝其子何”,彼注云“连来者”,“问为直来乎,为下朝出”之类。其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彼注云“直来,无事而来也”是也。
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宋、鲁之间,名结婚姻为兄弟。称妇者,见姑之辞,以逆实文,知不杀直来也。主书者,无出道也。
○见,贤遍反。
[疏]“其称妇何”。
○解云: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今此非在涂而称妇,故难之。不注者,从省文可知也。
○注“宋鲁”至“兄弟”。
○解云:盖时犹然,公羊子,齐人,而取宋、鲁间语者,正以荡伯姬来逆妇,宋、鲁之事,故使解之亦何伤?
○注“主书者,无出道也”。
○解云:言伯姬无逆妇之道,是以书而讥之。
宋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大夫名,正其义也。外小恶正之者,宋以内娶,故公族以弱,妃党益彊,威权下流,政分三门,卒生篡弑,亲亲出奔,疾其末,故正其本。
○去,起吕反。
[疏]注“三世”至“臼也”。
○解云:即上二十三年夏,“宋公慈父卒”;文七年夏,“宋公王臣卒”;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处臼”是也。
○注“外小恶正之者”。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
○注“威权下流”。
○解云:谓君之威权下流于臣,而臣下用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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