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22/76)-晋-杜预

2026-07-29T12:26:04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22/76 部分)

○正义曰:《周语》称“晋文公初立,襄王使大宰文公及内史叔兴赐文公命”,注《国语》者皆以为大宰文公即王子虎也。今尹氏又在王子虎之上,故以为皆卿士,唯叔兴是大夫,或云“皆大夫”,“皆”字妄耳。九命者,《大宗伯》云“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大辂,金辂。戎辂,戎车。二辂各有服。
○辂音路。
[疏]注“大辂”至“有服”。
○正义曰:《周礼巾车》“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革路,龙勒,条缨五就,建大白以即戎”。金路以封同姓,知大辂是金辂也。革路以即戎,言戎辂戎车即《周礼》之革路。二辂各有服者,《周礼司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凡兵事,韦弁服”。金辂祭祀所乘其大辂之服,当谓鷩冕之服,戎辂之服,当谓韦弁服也。
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彤,赤也。玈,黑也。弓一矢百,则矢千弓十矣。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
○彤,徒冬反。玈音卢,本或作旅字,非也。矢千,本或作玈弓十玈矢千,后人专辄加也。
[疏]注“彤赤”至“征伐”。
○正义曰:彤赤,玈黑,旧说皆然。《说文》彤从丹,玈从玄,是赤黑之别也。《周礼司弓矢》“掌六弓。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郑玄云:“劳者,勤劳王事,若晋文侯、文公受王弓矢之赐者。”《考工记弓人》云“往体多,来体寡,谓之夹庾之属。往体寡,来体多,谓之王弓之属。往体来体若一,谓之唐弓之属”。然则唐、大是弓彊弱之名,彤、玈是弓所漆之色,王、弧则合九而成规,唐、大合七而成规,来、庾合五而成规。司弓矢又有八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诸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诸弋射。恒矢、庳矢用诸散射”。郑注约《考工记》云:“枉矢之属,五分,二在前,三在后。杀矢之属,三分,一在前,二在后。矰矢之属,七分,三在前,四在后。恒矢之属轩輖中。”其枉、杀、矰、恒弓所用,絜、鍭、茀、庳弩所用,彼司弓矢既云枉矢、絜矢用诸守城、车战,此天子赐诸侯弓矢,使用之以战,则彤矢、玈矢当彼枉矢也。但弓矢相配,彊弓用重矢,弱弓用轻矢。既唐弓、大弓彊弱中,其恒矢轩輖亦中。又《司弓矢》云:“恒矢、庳矢用诸散射。”郑玄云:“散射,谓礼射及习射也。”此赐弓矢则礼乐之事,彤矢、玈矢或当恒矢也。玈弓矢千具於彤而略於玈,准之,则矢千弓十也。“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王制》文。
秬鬯一卣,秬,黑黍。鬯,香酒,所以降神。卣,器名。
○秬音巨。鬯,敕亮反。卣音酉,又音由;《尔雅》云:“卣,中尊也。”
[疏]注“秬黑”至“器名”。
○正义曰:“秬,黑黍”,《释草》文。李巡云:“黑黍一名秬黍。”《周礼鬯人》“掌共秬鬯而饰之”,郑玄云:“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於上下也。”《郁人》“掌祼器。凡祭祀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礼:祭祀必先祼。是用之以降神也。《释器》云:“彝、卣、罍,器也。”李巡曰:“卣,鬯之樽也。”孙炎曰:“樽彝为上,罍为下,卣居中也。”《诗江汉》篇述宣王赐召穆公云:“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郑笺云:赐之使祭其宗庙,告其先祖也。当赐之时,实之於卣,其祭,则陈之於彝也。
虎贲三百人。
[疏]“虎贲三百”。
○正义曰:《国语》云:“天子有虎贲,习武训;诸侯有旅贲,御灾害;大夫有贰车,备承事;士有陪乘,告奔走。”《周礼》司马之属虎贲氏,下大夫二人,虎士八百人,“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车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
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逖,远也。有恶於王者,纠而远之。
○贲音奔。逖,敕历反。慝,他得反,恶也。
[疏]注“逖远”至“远之”。
○正义曰:“逖,远”,《释诂》文。纠者,绳治之名,有恶於王者,敢绳治之,而使远於王也。
晋侯三辞,从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稽首,首至地。丕,大也。休,美也。
○三,息暂反,又如字。从例放此。丕,普悲反。休,许虬反,注同。受策以出,出入三觐。出入,犹去来也。从来至去,凡三见王。
○见,贤遍反。
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遂適陈,自襄牛出。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奉,使摄君事。
○使摄君事,并如字,或读连上奉字为句;使,音所吏反,非也。癸亥,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践土宫之庭。书践土,别於京师。
○别,彼列反。要言曰:“皆奖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奖,助也。渝,变也。殛,诛也。俾,使也。队陨也。克,能也。
○奖,将丈反。渝,羊朱反。殛,纪力反,本亦作极,下是殛同。俾,本亦作卑,必尔反。队,直类反。祚,才故反。陨,于敏反。
[疏]注“奖助”至“能也”。正义曰:劝奖者,佐助之意,故为助也。馀皆《释言》文。
及而玄孙,无有老幼!”君子谓是盟也信,合义信。谓晋於是役也能以德攻。以文德教民而后用之。
○攻如字,一音公送反。初,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未之服也。弁以鹿子皮为之。琼,玉之别名,次之以饰弁及缨。《诗》云:“会弁如星。”
○琼,求营反,《说文》云“赤玉”。弁,本又作玣,皮彦反。会,本又作璯,古外反,又户外反。
[疏]注“弁以”至“如星”。
○正义曰:《礼》称皮弁,明其用皮也,知以鹿子皮者,相传为然,至今仍用之。《诗毛传》云:“琼玉之美者。”则琼亦玉也,选美者饰弁,以恶者饰缨耳。《周礼》“弁师掌玉之皮弁,会五采玉璂”,郑玄云:“会,缝中也。璂读如綦,綦,结也。皮弁之缝中,每贯结五采玉以为饰,谓之綦。”又“诸侯及孤卿大夫之皮弁,各以其等为之”,郑玄云:“孤则璂饰四,三命之卿璂饰三,再命之大夫璂饰二。”是诸侯之臣其皮弁得以玉为饰也。《弁师》又云:“王五采,诸侯三采。”郑玄云:“王璂饰十二,上公九,侯伯七,子男五,卿大夫皆二采,璂饰各如其命数。”郑又云: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其缨之饰,则无以言之,盖以玉饰缨之末耳。《诗》云“会弁如星”,《卫风淇澳》篇也。郑笺云:“会谓弁之缝中,饰之以玉,皪皪而处,状似星也。”
先战,梦河神谓已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孟诸,宋薮泽。水草之交曰麋。
○先,如字,又悉荐反。畀,必利反,与也。女音汝。麋,亡皮反。薮,素口反。
[疏]注“孟诸”至“曰麋”。
○正义曰:《释地》云:十薮,“宋有孟诸。”郭璞云:“今在梁国雎阳县东北。”《周礼职方氏》“正东曰青州,其泽薮曰望诸”。《禹贡》豫州“导荷泽,被孟猪”,明皆是一物,而字改易耳。《释水》云:“水草交为湄。”李巡曰:“水中有草木交会曰湄。”古字皆得通用,故此作“麋”耳。
弗致也。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大心,子玉之子。子西,子玉之族。子玉刚愎,故因荣黄。荣黄,荣季也。
○愎,皮逼反。弗听。荣季曰:“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而可以济师,将何爱焉?”因神之欲,以附百姓之原,济师之理。
○粪,弗问反。
[疏]注“因神”至“之理”。正义曰:刘炫云:神道冥昧,与人不交,楚师之败,未必由此。但於时战在河旁,河神许助。若子玉从神所求,不惜琼玉,则国人以为神得所欲,必将助已,自当三军用命,战士争先。亦既不遂神心,人谓神必不助,则众意皆阻,莫不畏敌,且兵凶战危,必有伤杀,三军之命,在兹一举,犹尚爱惜此物,是无恤民之心。在军之士,谁肯竞劝,故云“因神之欲,以附百姓之原,是济师之理也”。裨灶请用瓘斝禳火,非神所求,若从而与之,则惊动民意,且灾不可免,徒长妖妄,故子产不与。异於此也。
弗听。出告二子曰:“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尽心尽力,无所爱惜为勤。
○尽,并津忍反。既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君申、息之老何?”申、息二邑子弟,皆从子玉而死,言何以见其父老。
○从,如字,又才用反。子西、孙伯曰:“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孙伯即大心,子玉子也。二子以此答王使,言欲令子玉往就君戮。
○使,所吏反,下前使同。令,力呈反。及连穀而死。至连穀,王无赦命,故自杀也。文十年传曰:“城濮之役,王使止子玉曰:‘无死。’不及。”子西亦自杀,缢而县绝,故得不死。王时别遣追前使。连穀,楚地。杀得臣,经在践土盟上,传在下者,说晋事毕而次及楚,属文之宜。
○穀,胡木反。缢,一赐反,又於计反。县音玄。属音烛。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喜见於颜色。
○见,贤遍反。曰:“莫余毒也巳!蒍吕臣实为令尹,奉已而已,不在民矣。”言其自守无大志。
或诉元咺於卫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从公,公使杀之。角,元咺子。
○从,才用反,又如字。咺不废命,奉夷叔以入守。夷,谥。
○守,手又反。
[疏]注“夷,谥”。
○正义曰:《谥法》“安民好靖曰夷”。
六月,晋人复卫侯。以叔武受盟於践土,故听卫侯归。
○听,吐丁反。甯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武子,甯俞也。陈留长垣县西南有宛亭,近濮水。
○宛,於阮反。俞,羊朱反。近,附近之近。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此忧也。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不和也。今天诱其衷,衷,中也。
○衷音忠,或丁仲反,下同。使皆降心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扞牧圉?牛曰牧,马曰圉。
○扞,户旦反。牧音木。养牛曰牧,养马曰圉。不协之故,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以恶相及。明神先君,是纠是殛。”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传言叔武之贤,甯武之忠,卫侯所以书复归。卫侯先期入,不信叔武。
○先,悉荐反。甯子先,长牂守门以为使也,与之乘而入。长牂,卫大夫。甯子患公之欲速,故先入,欲安喻国人。
○牂,子郎反。使,所吏反。公子歂犬、华仲前驱。卫侯遂驱,掩甯子未备。二子,卫大夫。
○歂,市专反。华,户化反,又如字。叔孙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前驱射而杀之。公知其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公以叔武尸枕其股。
○射,食亦反,下注同。枕,支鸩反,注同。歂犬走出,手射叔武故。公使杀之。元咺出奔晋。元咺以卫侯驱入,杀叔武,故至晋愬之。
城濮之战,晋中军风于泽,牛马因风而走,皆失之。
[疏]注“牛马”至“失之”。
○正义曰:刘炫《规过》以为放牛马於泽,遗失大旆左旃,不失牛马。今删定知不然者,若不失牛马,唯亡左旃,罪未至重,何须杀之以徇?牛马是军之要用,於事尤重。故《费誓》云“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则有常刑。今既亡左旃,又失牛马,为罪至重,故杀之以徇。若牛马不失,又大旆在军,何得因放牛马而亡左旃?故知风於泽者,为别失马牛,又於军中亡失大旆之左旃,故杜云掌此二事而不脩理。刘以为不失牛马而规杜过,非也。
亡大旆之左旃。大旆,旗名。系旐曰旆,通帛曰旃。
○旃,章然反,《尔雅》云:“因章曰旃。”
[疏]注“大旆”至“曰旃”。
○正义曰:《释天》云:“缁广充幅,长寻曰旐,继旐曰旆。”则旆是旗之尾也,今名大旆。则此旆有异於常,故以大旆为旗名,上云“狐毛设二旆而退之”,亦此类也。“通帛为<巾亶>”,《周礼司常》文也。郑炫云:“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释天》云:“因章曰旃。”孙炎曰:“因其缯色以为旗章,不画之。”是也谓之左旃,盖是左军所建者,此亦於事难明,不可强说。
祁瞒奸命,掌此三事而不脩,为奸军令。
○瞒,莫干反。奸音干。司马杀之,以徇于诸侯。使茅茷代之。师还。壬午,济河。舟之侨先归,士会摄右。权代舟之侨也。士会,随武子,士蒍之孙。
○茷,扶废反。侨,其骄反。秋,七月丙申,振旅,恺以入于晋。恺,乐也。
○恺,开在反。乐音洛。
[疏]注“恺乐也”。
○正义曰:《大司马》云:“若师有功,则左执律,右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注云:“律所以听军声,钺所以为将威。兵乐曰恺。”《司马法》曰:“得意则恺乐恺歌,示喜也”。
献俘授馘,饮至大赏,授,数也,献楚俘於庙。
○馘,古获反。数,色主反。徵会讨贰。徵召诸侯,将冬会于温。杀舟之侨以徇于国,民於是大服。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三罪,颠颉、祁瞒、舟之侨。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诗大雅》。言赏刑不失,则中国受惠,四方安靖。
冬,会于温,讨不服也。讨卫、许。
卫侯与元咺讼,争杀叔武事。甯武子为辅,针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大士,治狱官也。《周礼》“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元咺又不宜与其君对坐,故使叔针庄子为主,又使卫之忠臣及其狱官质正元咺。传曰:“王叔之宰与伯舆之大夫坐狱於王庭。”各不身亲盖今长吏有罪,先验吏卒之义。
○针,其廉反。坐如字,或一音才卧反。长,丁丈反。卒,子忽反。
[疏]注“大士”至“之义”。
○正义曰:《周礼》“狱官多以士为名”,郑玄云:“士察也。主察狱讼之事者,周礼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小司寇职文也。郑玄云:“为治狱吏亵尊者也。躬,身也。不身坐,必使其属若子弟也。”《丧服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凡断狱讼,皆令竞者坐,而受其辞,故云不躬坐也。《大司寇》云:“以两造禁民讼,以两剂禁民狱。”郑玄云:“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对文则小别,散则可以通。狱讼,皆争罪之事也。元咺不宜与君对坐,故使针庄子代卫侯为坐狱之主,甯子为辅,辅庄子也。以甯子位高,故先言之。士荣亦辅庄子,举其官名,以其主狱事,故亦使辅之,与晋之狱官对理质正元咺也。所引传曰在襄十年。
卫侯不胜。三子辞屈。杀士荣,刖针庄子,谓甯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寘诸深室。深室,别为囚室。
○刖音月,又五割反。寘,之豉反。甯子职纳橐饘焉。甯俞以君在幽隘,故亲以衣食为已职。橐,衣之囊;饘,糜也。言其忠主,所虑者深。
○橐音讬。饘,之然反。隘,於卖反。囊,乃郎反。糜,亡皮反。
[疏]注“甯俞”至“者深”。
○正义曰:甯俞亲以衣食为已职者,虑君饥渴,且防酖毒也。《诗毛传》曰:“小曰橐,大曰囊。”囊、橐所以盛衣,亦可以盛食。宣二年传曰:“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是也。《释言》曰:“餬,饘也。鬻,糜也。”郭璞曰:“饘,糜也”。孙炎曰:“鬻,淖糜也。”然则糜之与鬻,稠淖之异名耳。
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瑕谓公子適也。
○適,丁历反。
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晋侯大合诸侯,而欲尊事天子以为名义。自嫌强大,不敢朝周,喻王出狩,因得尽群臣之礼,皆谲而不正之事。
○见,贤遍反。
[疏]注“晋侯”至“之事”。
○正义曰:晋侯本意止欲大合诸侯之师,共尊事天子,以为臣之名义,实无觊觎之心。但於时周室既衰,天子微弱,忽然帅九国之师,将数十万众入京师,以临天子,似有篡夺之谋,恐为天子拒逆,或复天子怖惧,弃位出奔,则晋侯心实尽诚,无辞可解,故自嫌彊大,不敢朝王,故召诸侯来会于温。温去京师路近,因加讽谕,令王就会受朝,天子不可以受朝为辞,故令假称出狩。若言王自出狩,诸侯因会遇王,遂共朝王,得尽君臣之礼,皆孔子所谓谲而不正之事。《穀梁传》曰:“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狩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是使王狩之意也。《公羊》以为践土与此皆是晋侯召王。何休云:“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原王居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案温去京师路无百里,晋侯巳能致之於温,何故不能致之於洛?何休妄造其辞事,非晋侯之意,故杜氏正之“自嫌彊大,不敢朝周”耳。
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使若天王自狩以失地,故书河阳。实以属晋,非王狩地。
[疏]注“使若”至“狩地”。
○正义曰:此传称仲尼之语,即云书曰,明是仲尼新意,非旧文也。杜以书曰为仲尼新意,亦以此而知之圣人作法,所以贻训后世。以臣召君,不可以为教训,故改正旧史。旧史当依实而书,言晋侯召王,且使王狩。仲尼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天王自来狩猎于河阳之地,使若猎失其地,故书之以讥王然。《释例》曰:“天子诸侯田猎皆於其封内,不越国而取诸人。河阳实以属晋,非王狩所,故言非其地,且明德也。义在隐其召君之阙。”是说改史之意也。计天王之狩,失地不书。因此实非王地,借之以改旧史,若讥王狩然,实不讥王也。《穀梁传》曰:“水北为阳,山南为阳。温,河阳也。会于温言小诸侯;以河阳言之,大天子也。”然河阳与温止是一地,天子来就诸侯,假辞以称狩耳,《左氏》无此义,但会指所在之地,故言温,狩是田猎之所,故广言其地。苏氏云:明晋侯之德,没其召君,书天子之狩,显其失地,便是褒诸侯贬天子。所以然者,此亦假其失地之文,欲明王狩所在,非实贬也。若隐其召君,则全没不书,於义为可。必书天王非地之狩者,若全没其文,无以明晋侯尊崇天子之德。故书天子出狩,诸侯往朝。
且明德也。隐其召君之阙,欲以明晋之功德。河阳之狩,赵盾之弑,泄冶之罪,皆违凡变例,以起大义危疑之理,故特称仲尼以明之。
○弑音试。泄,息列反。冶,音也。危疑,如字,一本危作佹,九委反。
[疏]注“隐其”至“明之”。
○正义曰:晋侯所以召王,志在尊崇天子。故改旧史,隐其召君之阙,以明晋侯之功德。功德,谓尊事天子是也。丘明为传,所以写仲尼之意。凡所改易,皆是仲尼,而於河阳之狩、赵盾之弑、泄冶之罪,此三事特称仲尼曰者,史策所书,皆书实事。晋侯召王使狩,而作自狩之文,是言不实也;凡例弑君,称君,君无道,灵公不君,而称臣以弑,似君无过也;大夫无罪见杀,不书其名,泄冶忠谏而被杀,书名乃罪合死也。此三事皆违凡典、变旧例,以起大义危疑之理,恐人不信,须圣言以为证,故特称仲尼以明之。
壬申,公朝于王所。执卫侯,经在朝王下,传在上者,告执晚。
[疏]“壬申,公朝于王所”。
○正义曰:传之上下例不虚举经文,此虚举经者,终上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之事。
丁丑,诸侯围许。十月十五日,有日无月。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竖,掌通内外者,史,晋史。使曰:“以曹为解。以灭曹为解故。
○解,户卖反,注同,又古买反。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封邢、卫。今君为会而灭同姓。曹叔振铎,文之昭也。叔振铎,曹始封君,文王之子。
○铎,待洛反。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与卫偕命,私许复曹、卫。而不与偕复,非信也。同罪异罚,非刑也。卫已复故。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将若之何?”公说,复曹伯,遂会诸侯于许。
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晋置上、中、下、三军,今复增置三行,以辟天子六军之名。三行无佐,疑大夫帅。
○邪,似嗟反。舍音舍。说音悦。行,户郎反,下及注同。将,子匠反。屠音徒。击,古狄反,又音计。蔑,亡结反。复,扶又反。
卷十七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卷十七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东夷国也,在城阳黔陬县。葛卢,介君名也。不称朝,不见公,且不能行朝礼。虽不见公,国宾礼之,故书。
○介音界,国名。黔,巨廉反,又音琴。陬,子侯反,又侧留反。)
公至自围许。无传。
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翟泉,今洛阳城内大仓西南池水也。鲁侯讳盟天子大夫,诸侯大夫又违礼盟公侯,王子虎违礼下盟,故不言公会,又皆称“人”。
○翟,直历反。大仓,音泰。
[疏]注“翟泉”至“称人”。
○正义曰:传曰“卿不书,罪之也。在礼,卿不会公侯”,唯言诸侯之卿会鲁君罪耳,不言罪鲁侯与子虎,知其亦有罪者,襄二十六年,“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彼为赵武敌公,贬之称“人”,而文不没公。此没公不书,明公别有罪。五年,“公及齐侯、宋公云云会王世子于首止”,王世子不盟也。九年,“公会宰周公云云于葵丘”,宰周公不盟也。往年践土之会,“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宣七年黑壤之会,“王叔桓公临之”。王之公卿皆不与诸侯共盟,则知诸侯不合盟王臣,王臣不合与於盟。今王子虎亦贬称“人”,知鲁侯讳盟天子大夫,故没公不书也;王子虎违礼下盟,故贬称“人”。
秋,大雨雹。
○雨,于付反,传同。雹,蒲学反。
冬,介葛卢来。
【传】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朝,舍于昌衍之上。(鲁县东南有昌平城。
○衍,以善反。)公在会,馈之刍米,礼也。(嫌公行不当致馈,故曰“礼也”。
○馈,其媿反。刍,初俱反。)
[疏]“馈之刍米”。
○正义曰:《周礼掌客》:天子待诸侯之礼,上公“饔饩九牢”,饔五牢,饩四牢。“车禾视死牢,牢十车”,则禾五十车。“车米视生牢,牢十车”,则米四十车。侯伯“饔饩七牢。禾四十车,米三十车”。子男“饔饩五牢。禾三十车,米二十车。刍薪皆倍禾”也。《聘礼》:卿“饔饩五牢”,禾、米与子男同。其附庸执帛与公之孤同,则饔饩亦五牢,禾三十车,米二十车,薪刍倍禾。则此“馈之刍米”,刍六十车,米二十车。
夏,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慭,盟于翟泉,寻践土之盟,且谋伐郑也。经书“蔡人”,而传无名氏,即微者。“秦小子慭”在蔡下者,若宋向戌之后会。
○辕音袁。涛音桃。慭,鱼觐反。向,式亮反。
[疏]“且谋伐郑”。
○正义曰:晋侯受命,郑伯傅王,践土与温二会咸在,郑无叛晋之状。而此会谋伐郑者,文公昔尝过郑,郑不礼焉。城濮战前,郑复如楚。虽以楚败之后畏威来会,晋侯以大义受之,内实怀恨。此会郑人不至,必有背晋之心,故谋伐之也。《晋语》城濮战下称“文公诛观状以伐郑,及其陴。郑人以名宝行成,公不许。得叔詹,将亨而舍之”。《左传》无伐郑之事,盖温会以后已尝伐郑。郑至今未服,故此会谋伐,明年遂与秦围之。传曰“且贰於楚也”。楚郑自知负晋,故有贰心也。
○注“经书”至“后会”。
○正义曰:经若贬卿称“人”,传则言其名氏。若传无名氏,则本是微人。此经书“蔡人”而传无名氏,此是实蔡之微者。秦是大国,“小子慭”名见於传,而在蔡微者之后,若宋向戌之后会也。襄二十六年“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传曰“赵武不书,尊公也。向戌不书,后也。郑先宋,不失所也”。宋是大国,常在郑先。向戌既以会公贬,又以后至退其班,使在郑下。此小子慭既以会公贬,又退之在蔡下,若彼宋向戌之后会也。然向戌后会,传为发之,经书良霄以駮向戌之后。今小子慭既是后会,传不为发,又不书蔡人之名以駮之者,但秦辟陋西戎,未同中国,蔡人又蔡之微者,不合书名,故传不发之,经不贬责也。公孙固序在齐上者,盖为大司马,尊於归父。归父虽执齐政不废,身非上卿,如管仲之类。犹文十七年“陈公孙宁”、襄二十七年“陈孔奂”,皆序在卫下。杜云“非上卿”,即此类也。
卿不书,罪之也。晋侯始霸,翼戴天子,诸侯辑睦,王室无虞。而王子虎下盟列国,以渎大典,诸侯大夫上敌公侯,亏礼伤教,故贬诸大夫,讳公与盟。
○辑音集,又七入反。渎,徒木反。上,时掌反,又如字。与音预。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大国之卿,当小国之君,故可以会伯、子、男。诸卿之见贬,亦兼有此阙,故传重发之。
○重,直用反。
[疏]注“大国”至“发之”。
○正义曰:昭二十三年传叔孙婼曰“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固周制也”。是其可以会伯、子、男也。“诸卿见贬,兼有此阙”,谓诸卿既上盟天子大夫,又上敌公侯,故云“兼”。案杜上注经云“诸侯大夫违礼盟公侯”,又注传云“诸侯大夫上敌公侯”,则是唯责诸侯大夫上敌公侯,不责上盟天子之使。而言兼有此阙者,以鲁君上盟天子之使已讳而不书,则诸侯之臣罪在可悉,故传云“卿不书,罪之”,略言其事。故杜经、传二注,唯言敌公侯,不云盟王使,以其可知故也。刘炫以为直责其敌公侯,不责其盟王使,以规杜氏。必如刘义,则是君盟王使乃为有罪,臣盟王使翻无贬责,便是君臣易位,尊卑失序。圣人垂训,岂若是乎?
秋,大雨雹,为灾也。
冬,介葛卢来,以未见公,故复来朝。礼之,加燕好。燕,燕礼也。好,好货也。一岁再来,故加之。
○复,扶又反。好,呼报反,下同。介葛卢闻牛鸣,曰:“是生三牺,皆用之矣,其音云。”问之而信。传言人听,或通鸟兽之情。
○牺,许宜反。
[疏]注“传言”至“之情”。
○正义曰:《周礼》夷隶“掌与鸟言”,貉隶“掌与兽言”。郑司农云:“夷狄之人,或晓鸟兽之言。”郑玄云:“夷隶,征东夷所获。貉隶,征东北夷所获。”然则介葛卢是东夷之国,其土俗有知者,故介葛卢晓之。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咺见杀称名者,讼君求直,又先归立公子瑕,非国人所与,罪之也。瑕立经年,未会诸侯,故不称君。
[疏]注“咺见”至“称君”。
○正义曰:咺既称名,故知以讼君立瑕为咺之罪状。春秋之世,诸侯虽篡弑而立,已列於会,虽复见弑,即成为君,齐商人、蔡侯班之属是也。瑕立虽巳经年,未会诸侯,故不称君。既不成君,即与元咺同为国讨之辞,元咺先死,故称“及”也。瑕若成君,当据周歂、冶廑为文,书曰“卫弑其君瑕”。
卫侯郑归于卫。鲁为之请,故从诸侯纳之例。例在成十八年。
○为,于伪反。
晋人、秦人围郑。晋军函陵,秦军汜南,各使微者围郑,故称人。
○函音咸。汜音凡。传同。介人侵萧。无传。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周公,天子三公兼冢宰也。
○兼,如字,又经念反。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如京师报宰周公。
【传】三十年,春,晋人侵郑,以观其可攻与否。狄间晋之有郑虞也,
○间,间厕之间。夏,狄侵齐。(齐,晋与国。)
晋侯使医衍酖卫侯。衍,医名。晋侯实怨卫侯,欲杀而罪不及死,故使医因治疾而加酖毒。
○衍,以善反。酖音鸩。
[疏]注“衍医”至“酖毒”。
○正义曰:《周礼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贼杀其亲则正之”。郑玄云:“正之者,执而治其罪。《王霸记》曰‘正,杀之也’。《春秋》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於京师,坐杀其弟叔武’。”如郑彼言,则卫侯合死,而云罪不及死者,卫侯之心疑叔武耳。前驱歂犬卜君意而杀之,非卫侯命杀也。公知其无罪,枕股而哭,又命杀歂犬,是则杀非公意也,故不至死。若然,则是卫侯无罪。而往年卫侯与元咺讼,卫侯不胜,杀士荣、则针庄子者,用谗疑贤弟渝盟,先期入。是卫侯之罪也。罪不合死,而晋侯心怨欲得杀之,故使医因治疾而加酖毒。若不治疾,不得使医,故知因治疾也。《鲁语》云:“晋人执卫成公归之于周,使医酖之,不死,医亦不诛。臧文仲言於僖公曰:‘夫卫君殆无罪矣。’今晋侯酖卫侯而不死,亦不讨其使者,讳而恶杀之也。是罪不合死之事也。
甯俞货医,使薄其酖,不死。甯俞视卫侯衣食,故得知之。公为之请,纳玉於王与晋侯,皆十瑴。王许之。双玉曰瑴。公本与卫同好,故为之请。
○公为,于伪反,注同。瑴音角。好,呼报反。秋,乃释卫侯。
卫侯使赂周歂、冶廑,曰:“苟能纳我,吾使尔为卿。”恐元咺距已,故赂周、冶。
○歂,市专反。冶,音也。廑音觐,又音谨,人名也。《汉书音义》云:“音勤字也。”郑氏音勤。周、冶杀元咺及子適、子仪。子仪,瑕母弟。不书杀,贱也。
○適,丁历反。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将命,服,卿服。将入庙受命。
[疏]注“服卿”至“受命”。
○正义曰:言祀先君而服。将命,知其将入庙也。必入庙者,《祭统》云:“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於大庙,示不敢专也。”命臣必在庙。而《王制》云:爵人於朝者,朝上询於众人,位定,然后入庙受命。今世受官犹然。
周歂先入,及门,遇疾而死。冶廑辞卿。见周歂死而惧。
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於晋,文公亡过郑,郑不礼之。
○过,古禾反。且贰於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汜南。此东汜也,在荧阳中牟县南。
[疏]注“此东汜”。
○正义曰:刘炫云:“二十四年‘王出適郑,处于汜’,注云‘郑南汜也’。”《释例土地名》僖二十四年“汜”下云“此南汜也”。周王出居于汜,楚伐郑师于汜,襄城县南汜城是也。此年“汜”下云“此东汜也”。秦军汜南,晋伐郑师于汜,荧阳中牟县南汜泽是也。杜考校既精,当不徒尔。寻讨传文,未见杜意。
佚之狐言於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佚之狐、烛之武,皆郑大夫。
○佚音逸。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巳。”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縋而出,縋,县城而下。
○縋,丈伪反。县音玄。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於君,敢以烦执事。执事,亦谓秦。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设得郑以为秦边邑,则越晋而难保。焉用亡郑以倍邻?陪,益也。
○焉,於虔反,下“焉取之”同。倍,蒲回反。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行李,使人。
○舍音舍,又如字。共音恭,本亦作供。使,所吏反。
[疏]注“行李使人”。
○正义曰:襄八年传云“一介行李”,杜云“行李,行人也”。昭十三年传云“行理之命”,杜云“行理,使人”。李、理字异,为注则同,都不解“理”字。《周语》“行理以节逆之”,贾逵云:“理,吏也,小行人也”。孔晁注《国语》,其本亦作“李”字,注云“行李,行人之官也”。然则两字通用。本多作“理”,训之为吏,故为行人、使人也。
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晋君,谓惠公也。焦、瑕,晋河外五城之二邑。朝济河而夕设版筑以距秦,言背秦之速。
○朝,如字,注同。版音板。背音佩。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封,疆也。肆,申也。
○厌,於盐反。疆,居良反。不阙秦,焉取之?
[疏]“不阙秦,焉取之”。
○正义曰:沈云“不阙秦家,更何处取之?”言有心取秦,先谋取郑。言灭秦以将利晋益大疆土。
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三子,秦大夫,反为郑守。
○说音悦。为,于伪反。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请击秦也。夫人,谓秦穆公。
○夫音扶,注同。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秦晋和整,而还相攻,更为乱也。
○知音智。吾其还也。”亦去之。
初,郑公子兰出奔晋,兰,郑穆公。从於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晋东界。
○与音预。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二子,郑大夫。言穆公所以立。
冬,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昌歜,昌蒲菹。白,熬稻。黑,熬黍。形盐,盐形象虎。
○阅音悦。歜,在感反。菹,庄居反。敖稻,五刀反。
[疏]注“昌歜”至“象虎”。正义曰:昌歜,飨之所设,必是笾豆之实。《周礼醢人》“朝事之豆,其实有昌本、麋臡”,郑玄云“昌本,昌蒲根切之四寸为菹”。彼昌本可以为菹,知此“昌歜”即是昌蒲菹也。齐有邴歜,鲁有公甫歜,其音为触。《说文》云“歜,盛气,怒也。从欠蜀声”。此“昌歜”之音相传为在感反,不知其字与彼为同为异。遍检书传,昌蒲之草无此别名,未知其所由也。此云“白黑”,下云“嘉穀”,穀之白黑唯稻黍为然。下云“盐虎形”,知其形象虎也。
辞曰:“国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则有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荐五味,羞嘉穀,盐虎形,嘉穀,熬稻黍也,以象其文也。盐虎形,以象武也。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
[疏]“辞曰”至“堪之”。
○正义曰:《周礼掌客》:王巡守,百官从者,所过之国共其积膳,“三公上公之礼,卿侯伯之礼,大夫子男之礼”。宰周公是天子三公,具主国待之当尊於国君,但周公自谦,不敢当比国君耳。既云“备物之飨,以象其德”,及说备物之下,即云“以献其功”功德互见之耳。献其功者,献谓呈见旌表之也。备设以象德,荐献以见功,故象献分配为文。
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公既命襄仲聘周,未行,故曰“将”,又命自周聘晋,故曰“遂”。自入春秋鲁始聘晋,故曰“初”。
[疏]注“公既”至“曰初”。
○正义曰:经书实行之事,传说将命之初,故云命之将聘于周,未行,又命之遂聘于晋,令其从周即去,更不回也。贾、服不晓传意,解为先聘晋,后聘周,故杜详说之。
【经】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晋分曹田以赐鲁,故不系曹。不用师徒,故曰“取”。)
[疏]注“晋分”至“曰取”。
○正义曰:济西之田,实是曹地。晋文分以赐鲁,故不系於曹。不系晋者,晋本意赐诸侯,不为已有,故亦不系晋也。昭四年传例,曰“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取田取邑,义亦同也。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龟曰卜。不从,不吉也。卜郊不吉,故免牲。免犹纵也。
[疏]注“龟曰”至“纵也”。
○正义曰:“龟曰卜”,《曲礼》文也。《洪范稽疑》云“龟从筮从”,谓从人之心也,人心欲吉,不从是不吉也。卜郊不吉,不复为郊,牲无所用,故免牲。免犹纵放不杀之也。《穀梁传》曰“免牲者,为之缁衣熏裳。有司玄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左传》无说,其事或然也。桓五年传例曰“凡祀,启蛰而郊”。启蛰,周之三月也。今於夏四月卜郊者,传举节气,有前有却,但使春分未过,仍得为郊,故四月得卜郊也。故《释例》曰“凡十二月而节气有二十四,共通三百六十六日,分为四时,间之以闰月,故节不必得恒在其月初,而中气亦不得恒在其月之半”。是以传举天宿气节为文而不以月为正。僖公襄公夏四月卜郊,但讥其非所宜卜,而不讥其四月不可郊也。孟献子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耕谓春分也。言得启蛰当卜郊,不得过春分耳。是言四月得郊也。《周礼大宰职》云“祀五帝,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然则将祭,必十日之前豫卜之也。言“四卜郊”者,盖三月每旬一卜,至四月上旬更一卜,乃成为四卜也。此言“四卜郊,不从”,襄七年“三卜郊,不从”。《公羊传》曰“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求吉之道三”。今《左传》以为“礼不卜常祀”,则一卜亦非。不云四非而三是,异於《公羊》说。
犹三望。三望,分野之星国中山川,皆郊祀望而祭之。鲁废郊天,而脩其小祀,故曰“犹”。犹者,可止之辞。
○分,扶问反。
[疏]注“三望”至“之辞”。
○正义曰:《公羊传》曰“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郑玄以为望者祭山川之名。诸侯之祭山川,在其地则祭之,非其地则不祭,且鲁竟不及於河。《禹贡》“海岱及淮惟徐州”,徐即鲁地。三望,谓淮海岱也。贾逵、服虔以为三望分野之星国中山川,今杜亦从之。以襄九年传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昭元年传云“辰为商星,参为晋星”。《楚语》云“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诸侯二王后祀天地三辰及其土地之山川”。注《国语》者皆云:诸侯二王后祀天地三辰,日月星也。非二王后祀分野星辰山川也。以此知三望分野之星国内山川,其义是也。昭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於时夏之二月,日在降娄。传称“去卫地,如鲁地”。於十二次豕韦,卫地。降娄,鲁地。鲁祭分野之星,其祭奎娄之神也。此三望者,因郊祀天而望祭之,於法不独祭也。鲁既废郊天,而独脩小祀,故曰犹。《公羊》、《穀梁》皆云:犹者,可止之辞。
秋,七月。
冬,杞伯姬来求妇。无传。自为其子成昏。
○为,于伪反。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辟狄难也。帝丘,今东郡濮阳县。故帝颛顼之虚,故曰帝丘。
○难,乃旦反。颛音专。顼,郭玉反。虚,起鱼反。
[疏]注“辟狄”至“帝丘”。
○正义曰:传称“狄围卫,卫迁于帝丘”。盖有阻险可以辟狄难也。《释例》曰:“帝丘,故帝颛顼之虚,故曰帝丘。昆吾氏因之,故曰昆吾之虚。东郡濮阳县是也。”
【传】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分曹地也。(二十八年,晋文讨曹,分其地,竟界未定,至是乃以赐诸侯。
○竟音境。)使臧文仲往,宿於重馆。(高平方与县西北有重乡城。
○重,直龙反,注同。方音房。与音预。)重馆人告曰:“晋新得诸侯,必亲其共,不速行,将无及也。”从之。分曹地,自洮以南,东傅于济,尽曹地也。(文仲不书,请田而已,非聘享会同也。济水自荧阳东过鲁之西,至乐安入海。
○洮,吐刀反。傅音附。尽,津忍反。乐音洛。)
[疏]“重馆”至“曹地也”。正义曰:《鲁语》说此事,云“获地於诸侯为多。臧文仲反,既复命,为之请曰:‘地之多,重馆人之力也。臣闻之曰:善有章,虽贱,赏也。今一言而辟竟,其章大矣,请赏之。’乃出而爵之”。
襄仲如晋,拜曹田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非礼也。诸侯不得郊天,鲁以周公故,得用天子礼乐,故郊为鲁常祀。
[疏]注“诸侯”至“常祀”。
○正义曰:《明堂位》称“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於成王。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於天下,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是以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是鲁以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礼乐。天子命之,则为常祀,故郊为鲁之常祀也。《记》言正月,谓周正建子之月,与传启蛰而郊,其月不同。《礼记》是后儒所作,不可以难《左传》。
“犹三望”,亦非礼也。礼不卜常祀,必其时。而卜其牲日。卜牲与日,知吉凶。牛卜日曰牲。既得吉日,则牛改名曰牲。
[疏]注“既得”至“曰牲”。
○正义曰:上云“卜其牲日”,则牲之与日俱卜之也。必当先卜牲而后卜日。卜得吉日,则改牛为牲。然则牛虽卜吉,未得称牲,牲是成用之名,不可改名为牲,更卜吉凶,明知卜牛在卜日之前也。此言“免牲”,是已得吉日,牲既成矣。成七年“乃免牛”,是未得吉日,牲未成也。
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怠於古典,慢渎龟策。望郊之细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秋,晋蒐于清原,作五军以御狄。二十八年,晋作三行,令罢之,更为上下新军。河东闻喜县北有清原。
○行,户郎反。赵衰为卿。二十七年,命赵衰为卿,让於栾枝。今始从原大夫为新军帅。
○帅,所类反。
[疏]“赵衰为卿”。
○正义曰:《晋语》云:文公命赵衰为卿,让於栾枝、先轸。后又使为卿,让於狐偃。狐毛卒,又使为卿,让於先且居。“公曰:‘赵衰三让,其所让,皆社稷之卫也。废让,是废德也。’以赵衰故,蒐于清原,作五军。使赵衰将新上军,箕郑佐之;胥婴将下军,先都佐之”。如彼文,止谓赵衰作五军,故特言赵衰为卿以见之。於时旧三军之将佐:先轸将中军,郤溱佐之;先且居将上军,狐偃佐之;栾枝将下军,胥臣佐之。《国语》有其文也。
冬,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
[疏]“卜曰三百年”。
○正义曰:案《史记卫世家》及《年表》,卫从此年以后历十九君,积四百三十年。卫元君乃徙于野王。元君卒,子角代立。秦灭卫,废角为庶人。
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相,夏后启之孙,居帝丘。享,祭也。
○上“曰”音越,或人实反,非也。相,息亮反,注及下同。夏,户雅反,下同。
[疏]注“相夏”至“祭也”。
○正义曰:《夏本纪》:禹生启,启生太康及仲康,仲康生相。是为启之孙也。《周礼》:祭人鬼曰享。
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歆犹飨也。
○歆,许金反。杞、鄫何事?言杞、鄫,夏后,自当祀相。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卫之罪也。言帝丘久不祀相,非卫所绝。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诸侯受命,各有常祀。
○间,间厕之间。请改祀命。”改祀相之命。
[疏]注“改祀相之命”。
○正义曰:昭七年传称晋居夏虚,祀鲧而晋侯疾瘳。此卫居帝丘,而不合祀相者,《祭法》云“鲧障洪水而殛死”,载在祀典。传称“实为夏郊,三代祀之”。周室既衰,晋为盟主,当代天子祭绝祀之神,故祭鲧为得礼。相无功德於民,惟当子孙自祭,故称“杞、鄫何事?非卫之罪”,与鲧异也。
郑洩驾恶公子瑕,郑伯亦恶之,故公子瑕出奔楚。瑕,文公子。传为纳瑕张本。洩驾,亦郑大夫。隐五年洩驾,距此九十年,疑非一人。
○恶,乌路反,下同。
【经】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已丑,郑伯捷卒。无传。文公也,三同盟。
○捷,在妾反。
[疏]注“文公也,三同盟”。
○正义曰:经无其葬,故言其谥也。捷以庄二十二年即位至此,与鲁十馀同盟。言三同盟者,但杜数同盟不例,若同盟少者,数先君之盟,或数大夫之盟,或数经不书盟而传载盟者;若同盟多者,唯数今君,或就今君之中数其大会盟之显著者。此言三同盟者,皆据王臣临盟,则八年“盟于洮”、九年“于葵丘”、二十八年“于践土”是也。刘炫不寻杜意而规其谬,非也。
卫人侵狄。报前年狄围卫。
秋,卫人及狄盟。不地者,就狄庐帐盟。
○庐,力於反。帐,张亮反。
[疏]注“不地”至“帐盟”。
○正义曰:“会狄于欑函”,言地。今不言地,故云“就庐帐盟”。庐帐即是狄人所居之处。上云卫人侵狄及狄盟,犹若公如晋及晋侯盟,是指其所居之处,故不言地也。刘炫云:“春秋时戎狄错居中国。此狄无国都处所,直云‘及狄盟’,盟於狄之处也。以狄俗逐水草,无城郭宫室,故云就庐帐盟。”
冬,十有二月,已卯,晋侯重耳卒。同盟践土、翟泉。
【传】三十二年,春,楚斗章请平于晋,晋阳处父报之。晋楚始通。(阳处父,晋大夫。晋楚自春秋以来始交使命为和同。
○使,所吏反。)
夏,狄有乱。卫人侵狄,狄请平焉。
秋,卫人及狄盟。
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殡,窆棺也。曲沃有旧宫焉。
○窆,彼验反,一本作“涂”。
[疏]注“殡窆”至“宫焉”。
○正义曰:《周礼乡师职》云:大丧,及葬,与匠师御柩。“及窆,执斧以莅匠师”。昭十二年传曰“日中而塴”,《礼记》皆作“封”。封、塴、窆,声相近而字改易耳,皆谓葬时下棺之名也。殡则欑置於西序,亦是下棺於地,故殡为窆棺也。晋武公自曲沃而兼晋国,曲沃有旧时宫庙,故公卒而往殡焉。《礼》:“诸侯五日而殡。”案经文以已卯卒,庚辰是卒之明日,即将殡者,以曲沃路远,故早行耳。《礼》:“在床曰尸,在棺曰柩。”下云“棺有声”,明是敛於棺而后行也。
出绛,柩有声如牛。如牛呴声。
○柩,其救反。《礼》云:“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呴,呼口反。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声自柩出,故曰“君命”。大事,戎事也。卜偃闻秦密谋,故因柩声以正众心。
○过,古禾反,又古卧反。轶,直结反,又音逸。杞子自郑使告于秦,三十年,秦使大夫杞子戍郑。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管,籥也。
○籥,馀若反。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蹇叔,秦大夫。
○蹇,纪辇反。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勤而无所,必有悖心。将害良善。
○悖,必内反。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辞,不受其言。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於东门之外。孟明,百里孟明视。西乞,西乞术。白乙,白乙丙。
[疏]注“孟明”至“乙丙”。
○正义曰:《世族谱》以百里孟明视为百里奚之子,则姓百里,名视,字孟明也。古人之言名字者,皆先字后名,而连言之。其“术”、“丙”必是名,“西乞”、“白乙”,或字或氏,不可明也。《谱》云:“或以为西乞术、白乙丙为蹇叔子。案传称‘蹇叔之子与师’,言其在师中而已。若是西乞、白乙,则为将帅,不得云‘与’也。或说必妄记异闻耳。”
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公使谓之曰:“尔何知?中寿,
[疏]“中寿”。
○正义曰:上寿百二十岁,中寿百,下寿八十。
尔墓之木拱矣!”合手曰拱。言其过老悖,不可用。
○“孟子”,本或作“孟兮”。寿音授,又如字。拱,九勇反。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人御师必於殽。殽在弘农渑池县西。
○殽,本又作崤,户交反,刘昌宗音豪。渑,绵善反,绵忍反。与,羊恕反。殽有二陵焉:大阜曰陵。
[疏]注“大阜曰陵”。
○正义曰:《释地》云“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大阜曰陵”。李巡曰:“高平,谓土地丰正,名为陆。大陆,谓土地高大,名曰阜。阜最高大为陵。”
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皋,夏桀之祖父。
○夏,户雅反,注同。皋,古刀反。
[疏]注“皋,夏桀之祖父”。
○正义曰:《夏本纪》文,桀父名发。桀名履癸。
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此道在二殽之间,南谷中谷深委曲,两山相嵌,故可以辟风雨。古道由此,魏武帝西讨巴汉,恶其险,而更开北山高道。
○辟音避。谷,古木反。又音欲。嵚,许金反,又音钦,本或作“岚”,力含反。恶,乌路反。
[疏]注“此道”至“高道”。
○正义曰:此道见在,殽是山名,俗呼为土殽、石殽。其阨道在两殽之间,山高而曲,两山参差,相映其下,雨所不及,故可以辟风雨也。《公羊传》曰:“蹇叔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此注言“两山相嵚,故可以辟风雨”者,杜氏此言,或取《公羊》之意。嵚字盖从山,但嵚岩是由之貌,而云“相嵚”,文亦不顺,未能审杜意也。何休云:“其处险阻隘势,一人可要百,故文王过之,驱驰常若辟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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