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48/76)-晋-杜预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48/76 部分)
[疏]“匹夫”至“其死”。
○正义曰:匹夫谓贱人也。贱人一为不信犹尚不可,况国卿也?不信之人尽踣其死,言无得生者。前覆曰踣,谓倒地死也。
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不病者,单毙於死。
[疏]“食言者不病”。
○正义曰:不病者,不唯病害而已,必至於死也。言之不用,若食之消散,故谓无信为食言也。
非子之患也。楚食言当死。晋不食言,故无患。夫以信召人,而以僣济之,济,成也。
○僣,子念反,不信也。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为楚所病,则欲入宋城。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宋为地主,致死助我,则力可倍楚。
○夫如字,或音扶。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称,举也。
[疏]“夫能”至“及是”。
○正义曰:夫,谓宋也。宋能致死助我,今晋师与宋致死,不但唯敌於楚,虽更力倍於楚可也,子何须惧焉?又想楚人之情,不应及是之恶。
吾庸多矣,非所患也。”晋独取信,故其功多。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两事晋、楚则贡赋重,故欲比小国。武子恐叔孙不从其言,故假公命以敦之。
[疏]注“两事”至“敦之”。
○正义曰:案传上文,六月,戊申,叔孙豹至。丁卯,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於楚。子木乃请晋、楚之从交相见,则叔孙发鲁之时,未有此交相见之议也。子木既有此请,季孙在国闻之,季孙使谓叔孙者,使人就宋谓之也。於时季氏专鲁国之利害,季孙所量自虑两属,贡赋必重,疑邾、滕将为人之私,故令豹比视小国。此直季孙意耳,非公意也。若是馀人为使,季孙以已意命之,无敢违者,但叔孙彊直,季孙所惮,告以己意,恐不见从,故假称公命以敦劝之,望其敬公命而遂已志也。《长历》丁卯是六月二十一日也。辛巳是七月五日也。丁卯已有此议,辛巳方始结盟,则叔孙既得公命,其去盟日犹远,反鲁覆请足得往来。但叔孙知非公命,不复更请,临盟则率巳之意自从所欲。故《释例》云:“豹不登朝固请,受命而行,邾滕降次,事非机危,既不驰请,又不辞会,率意改命,失命之甚。”是言其间足得反请,而叔孙不请,故责之也。
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私属二国故。
○与音预。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季孙专政於国,鲁君非得有命。今君唯以此命告豹,豹宜崇大顺以显弱命之君,而遂其小是,故贬之。
[疏]注“季孙”至“贬之”。
○正义曰:季孙专政於国,鲁君非得有命。此以公命,非公可知,叔孙亦知非公命,故不肯从之。其实叔孙违命,止违季孙意耳。但季孙假以公命谓之,叔孙虽内知非公,而其辞称公,即须从命。叔孙既得此命,宜应内自思省,我君由来无命,今君唯以此命命我,事虽非理,亦宜听从。如是则敬君之情深矣。豹宜崇此大顺之道以显弱命之君,而乃校计公言是非,不肯同於小国。遂其小是以忘大顺,故贬之。此义至妙,唯杜始得之矣。贾逵云:“叔孙义也,鲁疾之非也。”服虔云:“叔孙欲尊鲁国,不为人私,虽以违命见贬,其於尊国之义得之。”案经去其族,是文贬也。传言“违命”,是实恶也。贾、服违经反传,背左氏,异孔子。孔子贬之,贾逵赏之。丘明言其“违命”,服虔善其尊国,是不以丘明之言解《左传》,不以孔子之意说《春秋》也。
晋、楚争先。争先歃血。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狎,更也。
○先晋,悉荐反,或如字。狎,户甲反。更音庚。
[疏]“且晋”至“久矣”。
○正义曰:陈、蔡、郑、许,乍南乍北。成二年,楚公子婴齐为蜀之盟,诸夏之国大夫皆在,是晋、楚更代主诸侯之盟,实久也。
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只,辞。
○只,之氏反。非归其尸盟也。尸,主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小国主辨具。
○辨,皮苋反。
[疏]注“小国主辨具”。
○正义曰:盟实大国为主,而此云小国主盟,知其主辨具也。哀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所言主辨具者,如彼执牛耳之类,皆小国主备之法。当小国执牛耳,鄫衍、吴公子执之者,於时吴为盟主,夷不知礼,故自使其人执之也。盟法,大国制其言,小国尸其事。此盟争先歃,不争主备,叔向以小国主盟为言者,叔向以久争不决,或将战斗,因盟时小国有所主,欲令赵孟下楚,假此以劝之耳。
楚为晋细,不亦可乎?”欲推使楚主盟。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盖孔子追正之。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客,一坐所尊。故季孙饮大夫酒,臧纥为客。
○坐,才卧反。饮,於鸩反。
[疏]注“客一”至“为客”。
○正义曰:享宴之礼,宾旅虽多,特以一人为客。燕礼者,诸侯燕臣之礼也。经云:“小臣纳卿大夫,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乃云射人请宾。公曰:‘命某为宾。’宾出,立于门外,更使射人纳宾。公降一等揖之。”宾即客也。是客,一坐所尊也。“季孙饮大夫酒,臧纥为客”,二十三年传也。《鲁语》云:“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路堵父为客。羞鳖小。堵父怒,相延食鳖,辞曰:‘将使鳖长而食之。’遂出。文伯母闻之,怒曰:‘吾闻之先子曰:祭养上尸,享养上宾。鳖於何有?而使夫人怒也!”是一坐所尊敬之事也。案《燕礼记》曰:“公与卿燕,则大夫为宾。与大夫燕,亦大夫为宾。”又《聘礼》:燕聘宾,则以上介为宾。此宋公享大夫,以赵孟为客者,《燕礼》谓与巳之臣子燕,嫌卿敌公,故以大夫为宾。《聘礼》据特来聘者,敬其使人,故使介为宾。此则兼享晋、楚大夫,异於常礼,以尊敬霸主之国,故令赵孟为客。服虔云:“楚君恒以大夫为宾者,大夫卑,虽尊之,犹远君也。楚先歃为盟主,故尊赵孟为客。”案此享宋为主,非楚为主,服之妄也。刘炫云:“兼享晋、楚之大夫,不以屈建为宾者,宾唯一人,出自当时意耳。”
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前盟,诸大夫不敢敌公,礼也。今宋公以近在其国,故谦而重盟。重盟,故不书。蒙门,宋城门。
○重,直用反,下二字同。
[疏]“子木”至“对也”。
○正义曰:上云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是也。
子木问於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士会贤,闻於诸侯,故问之。
○闻音问,又如字。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於鬼神无愧辞。”祝陈馨香,德足副之,故不愧。
○治,直吏反。愧,九位反。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尚,上也。
○语,鱼据反,下同。能歆神、人,歆,享也。使神享其祭,人怀其德。
○歆,所金反。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五君,谓文、襄、灵、成、景。
[疏]注“五君谓文、襄、灵、成、景”。
○正义曰:《晋语》:“訾礻石对范宣子曰:‘武子佐文、襄,诸侯无二心。为卿以辅成、景,军无败政。及为元师,居大傅,国无奸民,是以受随、范。’”是其光辅五君也。服虔云:“文公为戎右,襄、灵为大夫,成公为卿,景公为大傅也。”
子木又语王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晋荀寅遂如楚莅盟。重结晋、楚之好。
○好,呼报反。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自宋还,过郑。
○垅,力勇反。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二子石,印段、公孙段。
○从,才用反。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诗以言志。子展赋《草蟲》,《草蟲》,《诗召南》。曰:“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覯止,我心则降。”以赵孟为君子。
○蟲,直忠反。召,上照反,下同。忡,敕忠反。覯,古豆反。降,户江反,又如字,下注同。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在上不忘降,故可以主民。抑武也,不足以当之。”辞君子。伯有赋《鹑之贲贲》,《鹑之贲贲》,《诗鄘风》。卫人剌其君淫乱,鹑鹊之不若。义取“人之无良,我以为兄,我以为君”也。
○鹑,顺伦反。贲音奔。
[疏]注“鹑之”至“君也”。
○正义曰:伯有赋此诗者,义取人之无善行者,我以此为君,是有嫌君之意。於时,郑简公是穆公之玄孙,良霄是穆公之曾孙,君非良霄之兄。杜言并取“人之无良,我以为兄”者,因《诗》成文,故连言之。刘君以为非兄而规杜,非也。
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笫,箦也。此诗刺淫乱,故云床笫之言。阈,门限。使人,赵孟自谓。
○笫,侧里反。阈,音域,徐况逼反。使,所吏反,注同。箦音责。
[疏]注“笫箦也”。
○正义曰:《释器》云:“箦谓之笫。”孙炎曰:“床也。”郭璞曰:“床版也。”然则床是大名,箦是床版。《檀弓》云:“大夫之箦与?”箦名亦得统床,故孙炎以为床也。
子西赋《黍苗》之四章,《黍苗》,《诗小雅》。四章曰:“肃肃谢功,召伯营之。列列征师,召伯成之。”比赵孟於召伯。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推善於其君。子产赋《隰桑》,《隰桑》,《诗小雅》。义取思见君子,尽心以事之。曰:“既见君子,其乐如何?”
○尽,津忍反。乐音洛,下注及文至“乐以安民”并同。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卒章曰:“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赵武欲子产之见规诲。子大叔赋《野有蔓草》,《野有蔓草》,《诗郑风》。取其“邂逅相遇,適我原兮”。
○蔓音万。邂,户卖反。逅,户逗反。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大叔喜於相遇,故赵孟受其惠。印段赋《蟋蟀》,《蟋蟀》,《诗唐风》。曰:“无以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言瞿瞿然顾礼仪。
○印,一刃反。蟀,所律反。大康音泰。居音据。好,呼报反,下同。瞿瞿,居什反。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能戒惧不荒,所以保家。
[疏]“保家之主也”。
○正义曰:大夫称主,言是守家之主,不亡族也。下云“数世之主”,亦然。
公孙段赋《桑扈》,《桑扈》,《诗小雅》。义取君子有礼文,故能受天之祜。
○祜音户。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此《桑扈》诗卒章,赵孟因以取义。
○敖,五报反。焉,於虔反,下“政其焉往”同。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言诬,则郑伯未有其实。赵孟倡赋诗以自宠,故言公怨之以为宾荣。
○倡,昌亮反。
[疏]“诗以”至“宾荣”。
○正义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是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郑君实未有罪,伯有称人之无良,是诬其上也。但伯有不臣,被公之所怒,以公怨怒,当自须掩盖,而赋诗道公无良,反将公之所怨以为宾之荣宠。刘炫云:“而公显然将比来之怨,以为对宾之荣乐也。”
其能久乎?幸而后亡。”言必先亡。叔向曰:“然。巳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稔,年也。为三十年郑杀良霄传。
○侈,昌氏反,又户氏反;《字林》,充豉反,稔,而甚反,熟也。穀一熟,故为一年。文子曰:“其馀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谓赋《草蟲》,曰“我心则降”。
○数,所主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谓赋《蟋蟀》曰:“好乐无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欲宋君称功加厚赏,故谦言免死之邑也。
[疏]“乐以”至“可乎”。
○正义曰:印段赋《蟋蟀》,义取好乐无荒。无荒,即不淫也。好乐则用乐以安民也。其使民也,又不淫以使之,民皆爱之。守位必固,在人后亡,不亦可乎?
○注“欲宋”至“邑也”。
○正义曰:服虔云:“向戌自以止兵,民不战斗,自矜其功,故求免死之赏也。”如服此言,免死谓止兵不斗,民免死也。杜以为谦,则向戌自以为巳免死也。若使计谋不当,则罪合死。自矜其功,言己得免死,故请赏邑也。
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金、木、水、火、土也。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谓汤、武。
○去,起吕反,下皆同。乱人以废,谓桀、纣。废兴、存亡、丘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削赏左师之书。
○敝,必世反;徐,亡世反;服虔、王肃、董遇并作“弊”,婢世反,云,踣也。厌,於盐反,徐於廉反。
[疏]“废兴”至“诸侯”。
○正义曰:言“之术”者,谓德、刑、礼、义,是兴存盛明之法术也。骄、淫、残、虐,是废亡昏闇之法术也。“皆兵之由”者,谓皆畏惧此兵,行善不行恶,畏之则兴,不畏则亡,故云“皆兵之由”也。言“不亦诬乎”者,谓废兴存亡悉皆由兵。向戌之意,以废兴存亡不须用兵,是实须,而诬罔云不须,故云“不亦诬乎”?服虔曰:“毙,踣也,一曰罢也。”则知服本作“毙”;王肃、董遇本皆作“蔽”,谓以诬人之道掩诸侯也。杜本作“蔽”,当如王、董为蔽掩之也。
○“削而投之”。
○正义曰:宋公赏邑,书之於札,向戌执之以示子罕,子罕削其字,而又投之於地也。向戌初谋此事,子罕不即止之,而至此始怒者,盖初谋子罕不知,或子罕初亦不觉,久思乃知其非也。
左师辞邑。向氏欲攻司城,司城,子罕。左师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诗郑风》。司,主也。
○巳音记。乐喜之谓乎?乐喜,子罕也。善其不阿向戌。‘何以恤我,我其收之’。《逸诗》。恤,忧也。收,取也。向戌之谓乎?”善向戌能知其过。
齐崔杼生成及彊而寡。偏丧曰寡。寡,特也。
○丧,息浪反。娶东郭姜,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无咎,棠公之子。
○娶,七住反。无咎,音无,本亦作无。咎,其九反。与东郭偃相崔氏。东郭偃,姜之弟。
○相,息亮反。崔成有病而废之,有恶疾也。
[疏]注“有恶疾也”。
○正义曰:若非恶疾,犹堪为后,以疾而废,明是恶疾。疾之恶者也。不知其何疾也。《论语》称“伯牛有疾,不欲见人”。《淮南子》云:“伯牛癞”。此崔成犹能作乱,未必是癞也。彊无病亦不得立者,爱后妻欲立明故也。
而立明。成请老于崔,济南东朝阳县西北有崔氏城。成欲居崔邑以终老。
○朝,如字,一音直遥反。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宗邑,宗庙所在。宗主,谓崔明。成与彊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夫子,谓崔杼。
[疏]“父兄莫得进矣”。
○正义曰:成、彊是崔杼之子,而云“父兄”者,成、彊之意以崔杼在,无咎与偃弃远宗族,不可自斥於己,故举宗族父兄也。
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嫳。嫳,庆封属大夫。封以成、彊之言告嫳。
○嫳,普结反,徐敷结反。卢蒲嫳曰:“彼,君之雠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君,谓齐庄公,为崔杼所弑。崔之薄,庆之厚也。”崔败,则庆专权。他日又告。成、彊复告。
○复,扶又反。庆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
九月,庚辰,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无咎於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圉人,养马者。寺人,奄士。
○难,乃旦反。女音汝。圉,鱼吕反。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恐灭家,祸不止其身。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言如一家。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堞,短垣。使其众居短垣内以守。
○请为,于伪反,下注嫳为、为齐庄同。堞,音牒,徐养涉反。
[疏]“崔氏堞其宫”。
○正义曰:谓新筑女墙而守之。
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彊,而尽俘其家,其妻缢。妻,东郭姜。嫳复命於崔子,且御而归之。嫳为崔子御。至,则无归矣,乃缢。终“入於其宫,不见其妻凶”。崔明夜辟诸大墓。开先人之冢以藏之。
○辟,婢亦反,徐出亦反。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当国,秉政。楚薳罢如晋莅盟,罢,令尹子荡。报荀盈也。
○罢音皮。晋侯享之。将出,赋《既醉》。《既醉》,《诗大雅》。曰:“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以美晋侯,比之太平君子也。叔向曰:“薳氏之有后於楚国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荡将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养民。政其焉往?”言政必归之。
崔氏之乱,在二十五年。申鲜虞来奔,仆赁於野,以丧庄公。为齐庄公服丧。
○赁,女鸩反。以丧,如字,又息浪反。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传言楚能用贤。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谓斗建指申。周十一月,今之九月,斗当建戌而在申,故知再失闰也。文十一年三月甲子,至今年七十一岁,应有二十六闰。今《长历》推得二十四闰,通计少再闰。《释例》言之详矣。
[疏]注“谓斗”至“详矣”。
○正义曰:斗建从甲至癸十者谓之日,从子至亥十二者谓之辰。传言“辰在申”者,谓其日昏时,斗柄所指於十二辰为在申也。九月当建戌,而建申,故为再失闰也。文十一年三月至今七十一岁,应有二十六闰者,历法十九年为一章,章有七闰,从文十一年至襄十三年,凡五十七年,已成三章,当有二十一闰。又从襄十四年至今为十四年,又当有五闰,故为应有二十六闰也。《长历》推得二十四闰者,杜以《长历》实於其间,分置二十四闰。《释例》云:“闰者,会集数年馀日,因宜以安之,故闰月无中气,斗建斜指两辰之间也。鲁之司历,渐失其闰,至此年日食之月,以仪审望,知斗建之在申,斗建在申,乃是周家九月也。而其时历称十一月,故知再失闰也。於是始觉其谬,遂顿置两闰,以应天正,以叙事期。然则前闰月为建酉,后闰月为建戌,十二月为建亥,而岁终焉。是故明年经书‘春,无冰’。传以为时灾也。若不复顿置二闰,则明年春是今之九月、十月、十一月也。今之九月、十月、十一月无冰,非天时之异,无缘总书春也。寻案今世所谓‘鲁历’者,不与《春秋》相符,殆来世好事者为之,非真也。今俱不知其法术,具依《春秋》经、传,反覆其终始以求之,近得其实矣。”杜言以仪审望者,大史铸铜作浑天仪,列二十八宿之度,设机关候望以测七曜所在,故於彼铸铜仪而审望之,知此月斗建申也。《长历》称大凡经、传有七百七十九日,汉末宋仲子集七历以考春秋鲁历,得五百二十九日,失二百五十日,是其不与《春秋》相符也。刘炫云:远取文十一年三月甲子者,以三十年绛县老人云,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以全日故。又云:言通计者,若据前闰以来短计,不得有再失之理,今远从文十一年以来计之,是为通计也。
经二十有八年,春,无冰。前年知其再失闰,顿置两闰以应天正。故此年正月建子,得以无冰为灾而书。
○应,应对之应。
夏,卫石恶出奔晋。宁喜之党。书名,恶之。
○恶之,乌路反。
邾子来朝。
秋,八月,大雩。
仲孙羯如晋。告将朝楚。
○羯,居谒反。
冬,齐庆封来奔。崔杼之党,耆酒荒淫而出。书名,罪之。自鲁奔吴不书,以绝位不为卿。
○耆,市志反。
十有一月,公如楚。为宋之盟故,朝楚。
○为,于伪反。
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灵王也。乙未,楚子昭卒。康王也。十二月无乙未,日误。
[疏]注“十二”至“日误”。
○正义曰:甲寅之后四十二日,始得乙未,则甲寅、乙未不得同月。《长历》推此年十二月戊戌朔,甲寅是十七日,其月无乙未也。经有十一月、十二月,月不容误,知日误也。
【传】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饥乎?(梓慎,鲁大夫。今年郑游吉、宋向戌言之,明年饥甚,传乃详其事。
○梓音子。)
[疏]注“梓慎”至“其事”。
○正义曰:此年传郑游吉云:“岁之不易。”宋向戌云:“饥寒之不恤。”是今年言之也。明年传云“郑饥,子皮饩国人粟。於是宋亦饥,子罕请於平公,出公粟以贷”。是详其事也。
岁在星纪,而淫於玄枵,岁,岁星也。星纪在丑,斗牛之次。玄枵在子,虚危之次。十八年,晋董叔曰:天道多在西北。是岁,岁星在亥。至此年十一岁,故在星纪。明言,乃当在玄枵。今巳在玄枵,淫行失次。
○枵,许骄反。
[疏]注“岁岁”至“失次”。
○正义曰:《左传》及《国语》所云“岁在”者,皆谓岁星所在,故云“岁,岁星也”。五星者,五行之精也。历书称木精曰岁星,火精曰荧惑,土精曰镇星,金精曰大白,水精曰辰星。此五者皆右行於天。二十八宿,则著天不动,故谓二十八宿为经,五星为纬。言若织之经纬然也。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丑、子、亥、北方之辰也,次之与辰上下相值,故云“星纪在丑”,“玄枵在子”。《释天》云:“星纪,斗牵牛也。玄枵,虚也。”孙炎曰:“星纪,日月五星之所终始也,故谓之星纪。虚在正北,北方色玄,故曰‘玄枵’。枵之言耗,耗虚之意也。”《汉书律历志》云:“星纪,初斗十二度,终於婺女七度。玄枵,初婺女八度,终於危十五度。”是星纪为斗牛之次,玄枵为虚危之次也。九年传称晋侯问公生岁,乃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言岁星大率十二年而一周天也。十八年,晋董叔曰:“天道多在西北。”是言其年岁星在亥也。岁星右行於天,至此年十一年耳,行未及周,故此年岁星常法当在星纪,明年乃当在玄枵,今年巳在玄枵,是其淫行失次也。《汉书律历志》载刘歆《三统历》,歆以为岁星一百四十四年行天一百四十五次,一千七百二十八年为岁星岁数。言数满此年剩得行天一周也。三统之历以庚戌为上元,此年距上元积十四万二千六百八十六岁。置此岁数,以岁星岁数一千七百二十八除之,得积终八十二去之,岁馀九百九十,以一百四十五乘岁馀,得十四万三千五百五十。以一百四十四除之,得九百九十六为积。次不尽一百二十六为次馀。以十二除之、得八十三去之尽,是为此年更发初在星纪也。欲知入次度者,以次馀一百二十六乘一次三十度,以百四十四除之,得二十六度,馀是岁星本平行,此年之初巳入星纪之次,二十六度馀当在婺女四度,於法未入於玄枵也。传言“淫於玄枵”,未知巳在玄枵几度,此举其大率耳。而五星之次行有鷃有疾,有留伏:逆顺,於历法更自别有推步之术,此不可详也。
以有时菑,阴不堪阳。时菑,无冰也。盛阴用事,而温无冰,是阴不胜阳,地气发泄。
○菑音灾,注同。泄,息列反,下同。
[疏]注“时菑”至“发泄”。
○正义曰:传先言“无冰”,乃载梓慎之语,则梓慎之语为无冰而发,知时菑,谓春无冰也。言以有时菑者,以此岁星淫行之年,而有天时温暖之菑。四时之序,冬月当寒,故温则为菑害也。冬月盛阴用事,阴寒在地,当遏阳,使不出,时应寒。而温无冰,是阴阳相竞,阴气不能胜阳,故阳气出地,地气发泄,而使时温无冰也。岁星自淫行,天时自温暖,其温不由岁星。梓慎以其年有二事,而总言其占耳。服虔云:岁为阳,玄枵为阴,岁乘阴,进至玄枵,阴不胜阳,故温无冰。按下云“蛇乘龙”,乃谓玄枵乘岁星,非岁星乘玄枵也。若必以此无冰谓岁乘玄枵所致,则成元年“春无冰”者,岂谓岁星乘玄枵乎?成十六年,雨木冰者,复是玄枵乘岁星也。
蛇乘龙。蛇,玄武之宿,虚危之星。龙,岁星。岁星,木也。木为青龙,失次出虚危下,为蛇所乘。
○宿音秀,下同。
[疏]注“蛇玄”至“所乘”。
○正义曰:蟲兽在地而有象,在天二十八宿,分在四方,方有七宿,共成一象。东方为青龙之象,西方为白虎之象,皆南首北尾也。南方为朱鸟之象,北方为玄武之象,皆西首东尾也。《曲礼》说军陈象物云:“行,前朱鸟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是玄武在北方也。龟、蛇二蟲共为玄武,故蛇是玄武之宿,虚危之星也。七星共为玄武,但岁星淫行,在虚危之分,故特指虚危言之耳。传言“蛇乘龙”,龙即岁星也。岁星木精,木位在东方,东方之宿为青龙之象,故岁星亦以龙为名焉。龙行疾而失次,出於虚危宿下,龙在下而蛇在上,是龙为蛇所乘也。岁星,天之贵神福德之星,今被乘势屈,是不能祐其本国之象,故知宋、郑饥也。
龙,宋、郑之星也,岁星本位在东方。东方房心为宋,角亢为郑,故以龙为宋、郑之星。
○亢音刚,又若浪反。
[疏]注“岁星”至“之星”。
○正义曰:岁星属木,木位在东方,东方之次皆是龙分。天之分野,卯为大火,辰为寿星,大火房心为宋分,寿星角亢为郑分,故龙为宋、郑之星也。然则寅为析木之津,析木燕之分野,梓慎言不及燕,别当有以知之,非吾徒所能测也。
宋、郑必饥。玄枵,虚中也。玄枵三宿,虚星在其中。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岁为宋、郑之星,今失常,淫入虚耗之次。时复无冰,地气发泄,故曰土虚民耗。
○耗,呼报反。复,扶又反。
[疏]“枵耗”至“何为”。
○正义曰:枵声近耗,故枵是耗之名也。次有三宿,虚为其中,土虚不实,而人民耗损,不饥何为也?地气发泄,而使时温无冰,即是土虚之事也。於时鲁国无冰,是鲁亦地气发泄。下子服惠伯云:“饥寒之不恤。”是鲁亦饥矣。经不书饥,饥当差於宋、郑,故梓慎唯言宋、郑饥耳。
夏,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宋之盟故也。陈侯、蔡侯、胡子、沈子,楚属也。宋盟曰晋、楚之从交相见,故朝晋。燕国,今蓟县。
○燕,乌贤反。蓟音计。
[疏]注“陈侯”至“蓟县”。
○正义曰:传言宋之盟,故虽文在诸国之下,止为楚属发传,故杜明之。陈、蔡、胡、沈为宋盟朝晋,其齐、燕、杞、狄先非楚属,其朝不为宋之盟也。《谱》云:“北燕,姬姓,召公奭之后也。周武王封之於燕,居渔阳蓟县。其国辟小,不通诸夏。自召公至简公款二十九世,始见经。简公子献公十二年,获麟之岁也。献公子孝公七年,《春秋》之传终矣。孝公立十五年卒。孝公以下六世,始大,称王,十二世,二百二十五年。秦灭之。
齐侯将行,庆封曰:“我不与盟,何为於晋?”以宋盟释齐、秦。
○与音预,下同。陈文子曰:“先事后贿,礼也。事大国,当先从其政事,而后荐贿,以副巳心。
○贿,呼罪反。小事大,未获事焉,从之如志,礼也。言当从大国请事,以顺其志。
[疏]“小事”至“礼也”。
○正义曰:言小国之事大国也,当每事顺从。若未获大国所命之事,但如其志之所欲,即不待彼命,逆即从之,如其志意,礼也。礼者,自卑而尊人,故先承意志,是事大之礼也。
虽不与盟,敢叛晋乎?重丘之盟,未可忘也。子其劝行!”重丘盟在二十五年。
○重,直龙反。
卫人讨甯氏之党,故石恶出奔晋。卫人立其从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礼也。石恶之先石碏,有大功於卫国。恶之罪不及不祀,故曰礼。
○从子,才用反。圃,布古反。碏,七略反。
邾悼公来朝,时事也。传言来朝非宋盟,宋盟唯施於朝晋、楚。
秋,八月,大雩,旱也。
蔡侯归自晋,入于郑。郑伯享之,不敬。子产曰:“蔡侯其不免乎?不免祸。日其过此也,往日至晋时。
○日,人实反。过,古禾、古卧二反。君使子展<辶王>劳於东门之外,而傲。<辶王>,往也。
○<辶王>,于况反,后同。劳,力报反。吾曰:‘犹将更之。’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国,事大国,而惰傲以为已心,将得死乎?若不免,必由其子。其为君也,淫而不父。通大子班之妻。
○傲,五报反,下同。惰,徒卧反。君小国,事大国古本无“小”字。
[疏]“君小国事大国”。
○正义曰:晋、宋古本及王肃注,其文皆如此。君国谓为国君,言其为君之难也。今定本作“小国”。
侨闻之,如是者,恒有子祸。”为三十年蔡世子班弑其君传。
孟孝伯如晋,告将为宋之盟故如楚也。鲁,晋属。故告晋而行。
○将为,于伪反。蔡侯之如晋也,郑伯使游吉如楚。及汉,楚人还之,曰:“宋之盟,君实亲辱。君,谓郑伯。
○还音环。今吾子来,寡君谓吾子姑还!吾将使驲奔问诸晋而以告。”问郑君应来朝否。
○驲,人实反。子大叔曰:“宋之盟,君命将利小国,而亦使安定其社稷,镇抚其民人,以礼承天之休,休,福禄也。
○休,许虬反,注同。此君之宪令,而小国之望也。宪,法也。寡君是故使吉奉其皮币,聘用乘皮束帛。
○乘,绳证反。以岁之不易,聘於下执事。言岁有饥荒之难,故郑伯不得自朝楚。
○易,以豉反。难,乃旦反。今执事有命曰:“女何与政令之有?必使而君弃而封守,跋涉山川,蒙犯霜露,以逞君心。小国将君是望,敢不唯命是听?无乃非盟载之言,以阙君德,而执事有不利焉,小国是惧。不然,其何劳之敢惮?”
[疏]“今执”至“敢惮”。
○正义曰:执事,谓楚也。楚人诘大叔,唯有止还之语耳。令游吉还使郑伯来,故游吉原其意为此辞作甚之言耳。“而执事有不利焉”,违盟,言“阙君德”,是於楚为不利也。“小国是惧”,惧楚不利耳,不敢自惮劳也。
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脩其政德,而贪昧於诸侯,以逞其原,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震下坤上,复。
○女音汝。何与,音预。跋涉,白木反,草行为跋,水行为涉。惮,徒旦反。之颐,震下艮上,颐。复上六变得颐。
○颐,以之反。曰:‘迷复,凶。’复上六爻辞也。复,反也。极阴反阳之卦,上处极位,迷而复反,失道巳远,远而无应,故凶。
○应,应对之应。
[疏]注“复上”至“故凶”。
○正义曰:卦从下起,从下而画,阴爻至上六为纯坤,又将从下变之,故复为极阴反阳之卦也。上处极位,位极更无所往,故为迷也。既迷而后反本,从下积而至迷,是为失道巳远。上应在三,三亦阴爻,远而无应,故凶也。复,《易》注云:“复,反也,还也。”阴气侵阳,阳失其位,至此始还,反起於初,故谓之复。阳,君象,君失国而还反,道德更兴也。颐,养也。《易》注云:“颐者,口车辅之名。”震动於下,艮止於上,口车动而上因辅爵物以养人,故谓颐为养也。
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原,谓欲得郑朝,以复其原。
[疏]注“谓欲”至“其原”。
○正义曰:楚子本意原郑伯来朝,全不顾道理,唯欲复其本原。
而弃其本,不脩德。复归无所,是谓迷复。失道巳远,又无所归。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言楚子必死,君往当送其葬。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几,近也。言失道远者,复之亦难。
○几,居依反,又音祈。
[疏]注“几近”至“亦难”。
○正义曰:“几,近”,《释诂》文也。十者,数之小成。言“失道远者,复之亦难”,故举成数以言之。《周易》复卦上六爻云:“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是《易》有十年之语,故游吉期之以十年。服虔云:此行也,楚康王卒。至昭四年楚灵王合诸侯于申,距今八年,故曰“不几十年”。是谓十年不克征也。
吾乃休吾民矣。”休,息也。言楚不能复为害。
○复,扶又反,下复顾同。裨灶曰:“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裨灶,郑大夫。
○裨,避支反。岁弃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旅,客处也。岁星弃星纪之次,客在玄枵。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失次於此,祸冲在南。南为朱鸟,鸟尾曰帑。鹑火、鹑尾,周、楚之分,故周王、楚子受其咎。俱论岁星过次,梓慎则曰宋、郑饥,裨灶则曰周、楚王死。传故备举,以示卜占惟人所在。
○帑音奴。恶,如字,一音乌路反。冲,尺容反。分,扶问反。
[疏]注“旅客”至“所在”。
○正义曰:《易》有旅卦。传言羁旅,旅,皆是客,故为客处也。岁星常行之度,此年当在星纪。星纪是其所居之次也。今岁星弃其所居星纪之次,乃客处在於明年所居之次。言其未应往,而往向彼玄枵之次,为客寄也。昭三十二年传云“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是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当福之冲,其国有祸。今失次於北,故祸冲在南,子午之位南北相冲,淫於玄枵,冲当鹑火,南方为朱鸟之宿。帑者,细弱之名。於人则妻子为帑,於鸟则鸟尾曰帑,妻子为人之后,鸟尾亦鸟之后,故俱以帑为言也。天之分野,鹑火周分,鹑尾楚分,岁星之冲当此周、楚之分,故周、王楚子受其咎也。岁星客在玄枵,惟冲鹑火,而鹑尾亦有咎者,盖以岁星渐西,冲则渐东,尾之於鸟犹是一身,故冲其身而及其尾,此则裨灶能知,亦非吾徒所测也。此与上文俱论岁星过次,所占不同,其事俱验,而丘明两载之,是传故备举,以示卜占效验,惟人所在,言其知之在於人,各自有意见也。
九月,郑游吉如晋,告将朝于楚,以从宋之盟。子产相郑伯以如楚,舍不为坛。至敌国郊,除地封土为坛,以受郊劳。
○相郑,息亮反,下同。坛,徒丹反。劳,力报反。
[疏]注“至敌”至“郊劳”。
○正义曰:《聘礼》:“宾至于近郊,君使卿用束帛劳。”无设坛之法。下云“先君適四国,未尝不为坛”,盖以朝礼君亲行,事重,故有之也。礼有坛、墠者,先儒以为除地曰墠,封土曰坛。此并言除地、封土者,《尚书金縢》云“三坛同墠”,是作坛在除地之内,故除地、封土并言之。服虔本作“墠”,解云“除地为墠”。王肃本作“坛”,而解云“除地坦”。坦者,则读为墠也。按下云“作坛以昭其功、以昭其祸”。若是除地,草秽寻生,不足以昭示后人。杜言坛是也。下言“草舍”者,不为坛则不除地,故为草舍耳。
外仆言曰:“昔先大夫相先君,適四国,未尝不为坛。外仆,掌次舍者,自是至今,亦皆循之。今子草舍,无乃不可乎?”子产曰:“大適小,则为坛。小適大,苟舍而已,焉用坛?侨闻之,大適小有五美:宥其罪戾,赦其过失,救其菑患,赏其德刑,刑,法也。
○焉用,於虔反,下焉用作坛、焉辟之、又焉用盟皆同.宥音又.菑音灾.
[疏]“亦皆循之”。
○正义曰:因循不废也。
教其不及。小国不困,怀服如归。是故作坛以昭其功,宣告后人,无怠於德。怠,解也。
○解,佳卖反。小適大有五恶:说其罪戾,自解说也。请其不足,行其政事,奉行大国之政。共其职贡,从其时命。从朝会之命。
○共音恭。不然,则重其币帛,以贺其福而吊其凶,皆小国之祸也。焉用作坛以昭其祸?所以告子孙,无昭祸焉可也。”无昭祸以告子孙。
齐庆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舍,庆封子。庆封当国,不自为政以付舍。
○好,呼报反。耆,市志反。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易内而饮酒。内实,宝物、妻妾也。移而居嫳家。数日,国迁朝焉。就於卢蒲氏朝见封。
○数,所主反。见,贤遍反。
[疏]“国迁朝焉”。
○正义曰:庆封虽与舍政,使舍知政事耳,封犹有当国之重,故国之卿大夫皆迁就嫳家朝焉。
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亡人,辟崔氏难出奔者。
○难,乃旦反。
[疏]“使诸”至“反之”。
○正义曰:崔氏之乱,但是庄公之党,崔氏以之为贼,当时辟难并悉出奔,崔氏既亡,庆封召令还国,故言使诸逃亡之人得贼名而出者,以巳情告而悉反之。
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子之,庆舍。有宠,妻之。子之以其女妻癸。
○妻,七计反,注及下注皆同。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辨,别也。别姓而后可相取。庆氏、卢蒲氏皆姜姓。
○别,彼列反,下同。相取,七住反,本亦作娶。曰:“宗不余辟,言舍欲妻巳。
[疏]“宗不余辟”。
○正义曰:男女辨姓,则妻亦辟宗。癸谓庆舍为宗,言彼宗不於处相辟也。
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言巳苟欲有求於庆氏,不能复顾礼,譬如赋诗者,取其一章而已。
○断音短。恶音乌,安也,注同。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二子皆庄公党。二十五年,崔氏弑庄公,癸、何出奔,今还来宠於庆氏,欲为庄公报雠。
○嬖,必计反,下同。欲为,于伪反。使执寝戈而先后之。寝戈,亲近兵杖。
○先,悉荐反。后,户豆反。近,附近之近。杖,直亮反。
公膳,日双鸡。卿大夫之膳食。
○膳,市战反,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
[疏]“公膳日双鸡”。
○正义曰:按《礼记玉藻》云:“天子日食少牢,朔月大牢。诸侯日食特牲,朔月少牢。其大夫则日食特豚,朔月特牲。”今膳日双鸡者,齐国临时之事,不如礼也。
饔人窃更之以鹜,御者知之,则去其肉而以其洎馈。御,进食者,饔人、御者欲使诸大夫怨庆氏,减其膳。盖卢蒲癸、王何之谋。
○鹜,徐音木,鸭也。去,起吕反,藏也。洎,其器反,肉汁也;《说文》云:“洎,灌釜也。”《字林》已莅反。馈,其位反。
[疏]“更之以鹜”。
○正义曰:《释鸟》云:“舒凫,鹜。”舍人曰:“凫,野名也;鹜,家名也。”李巡曰:“野曰凫,家曰鹜。”郭璞曰:“鸭也。”然则谓之舒者,舒,迟也。家养驯,不畏人,故飞行迟,以迟别野名耳,其为鸭一也。
○“而以其洎馈”。
○正义曰:《说文》云:“洎,灌釜也。”《周礼士师职》云:“祀五帝则洎镬水。”郑玄云:“洎谓增其沃汁也。”然则洎者,添釜之名。添水以为肉汁,遂名。肉汁为洎,去肉而空以汁馈,欲其怨之深也。
子雅、子尾怒。二子,皆惠公孙。
[疏]注“二子皆惠公孙”。
○正义曰:昭三年传云:“二惠竞爽,犹可。”又十年传曰:“齐惠栾、高氏皆耆酒。”是知皆惠公孙也。
庆封告卢蒲嫳。以二子怒告嫳。卢蒲嫳曰:“譬之如禽兽,吾寝处之矣。”言能杀而席其皮。使析归父告晏平仲。欲与共谋子雅、子尾。平仲曰:“婴之众不足用也,知无能谋也。言弗敢出,不敢泄谋。
○知无,音智。有盟可也。”子家曰:“子之言云,子家,析归父。又焉用盟?”告兆郭子车。子车,齐大夫。子车曰:“人各有以事君,非佐之所能也。”佐,子车名。陈文子谓桓子,桓子文子之子无宇。曰:“祸将作矣!吾其何得?”对曰:“得庆氏之木百车於庄。”庆封时有此木,积於六轨之道。
[疏]注“庆封”至“之道”。
○正义曰:《释宫》云:“六达谓之庄。”注《尔雅》者,皆以为六道旁出。杜以九达并九轨,故亦以庄为六轨也。
文子曰:“可慎守也巳!”善其不志於货财。
卢蒲癸、王何卜攻庆氏,示子之兆,龟兆。曰:“或卜攻雠,敢献其兆。”子之曰:“克,见血。”冬,十月,庆封田于莱,陈无宇从。丙辰,文子使召之。请曰:“无宇之母疾病,请归。”庆季卜之,季,庆封。
○莱音来。从,才用反。示之兆,曰:“死。”奉龟而泣。无宇泣。
○奉,芳勇反。乃使归。庆嗣闻之,嗣,庆封之族。
○庆嗣,继嗣之嗣;本或作庆翩,误。曰:“祸将作矣!”谓子家:“速归!子家,庆封字。祸作必於尝,尝,秋祭。归犹可及也。”子家弗听,亦无悛志。悛,改寤也。
○悛,七全反。寤,五故反。子息曰:“亡矣!幸而获在吴、越。”子息,庆嗣。陈无宇济水而戕舟发梁。戕,残坏也。不欲庆封得救难。
○戕,在羊反。难,乃旦反,下外难同。卢蒲姜谓癸曰:“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姜,癸妻,庆舍女。癸告之。告欲杀庆舍。姜曰:“夫子愎,莫之止,将不出。我请止之。”夫子,谓庆舍。
○愎,皮逼反。癸曰:“诺。”十一月,乙亥,尝于大公之庙,庆舍莅事。临祭事。
○大音泰。卢蒲姜告之,且止之。弗听,曰:“谁敢者?”遂如公。至公所。麻婴为尸,为祭尸。庆奊为上献。上献,先献者。
○奊,户结反。
[疏]“庆奊为上献”。
○正义曰:祭祀之礼,主人先献。下文“庆舍死,公惧,而归”,则於时公亲在矣。又此祭,庆舍莅事,公与庆舍不为上献,而奊为上献者,庆舍使为之,不可以礼责也。奊即绳也,为下杀庆绳张本。
卢蒲癸、王何执寝戈,庆氏以其甲环公宫。庙在宫内。
○环,如字,徐音患。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优俳。
○优,於求反。俳,皮皆反。
[疏]注“优俳”。
○正义曰:优者,戏名也。《晋语》有优施,《史记滑稽传》有优孟、优旃,皆善为优戏,而以优著名。史游《急就篇》云:“倡、优、俳,笑。”是优、俳一物而二名也。今之散乐戏为可笑之语,而令人之笑是也。宋大尉袁淑取古之文章令人笑者,次而题之,名曰《俳谐集》。
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束,绊之也。
○绊音半。
[疏]“庆氏之马善惊”。
○正义曰:善惊谓数惊,古人有此语。今人谓数惊为好惊,好亦善之意也。
而饮酒,且观优,至於鱼里。鱼里,里名。优在鱼里,就观之。
[疏]注“鱼里”至“观之”正义曰:杜以优在鱼里,士往观之。刘炫以为国人从旁为优引行以至鱼里,以规杜氏。但传文不显,古事难知,刘辄以为规,一何烦碎!
栾、高、陈、鲍之徒介庆氏之甲。栾,子雅。高,子尾。陈,陈须无。鲍,鲍国。
○介音界。子尾抽桷,击扉三,桷,椽也。扉,门阖也。以桷击扉为期。
○桷音角。扉音非,门扇也。椽,直专反。阖,户榼反。卢蒲癸自后刺子之,王何以戈击之,解其左肩。犹援庙桷,动於甍,甍,屋栋。
○刺,七亦反。援音爰。甍,亡耕反,《字林》亡成反。
[疏]注“甍”至“栋”。
○正义曰:先儒相传为然也。张衡《西京赋》曰:“甍宇齐平。”言诸屋栋檐高下等也。《说文》云:“甍,栋梁也。”是又名为梁。此是屋上之长材,椽所以冯依者也,今俗谓之屋脊。
以俎、壶投,杀人而后死。言其多力。遂杀庆绳、麻婴。庆绳,庆奊。公惧,鲍国曰:“群臣为君故也。”言欲尊公室,非为乱。
○为君,于伪反,下为之诵同。陈须无以公归,税服而如内宫。言公惧於外难。
○税,吐活反,一音如字。
庆封归,遇告乱者。丁亥,伐西门,弗克。还伐北门,克之。入,伐内宫,陈、鲍在公所故。弗克。反,陈于岳,岳,里名。
○陈,直觐反。岳,五角反。请战,弗许,遂来奔。献车於季武子,美泽可以鉴。光鉴形也。
○鉴,古暂反。展庄叔见之,鲁大夫。曰:“车甚泽,人必瘁,宜其亡也。”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汜祭。礼,食有祭,示有所先也。汜祭,远散所祭,不共。
○瘁,在醉反,本或作萃,同。食庆,音嗣。汜,芳剑反。
[疏]注“礼食”至“不共”。
○正义曰:礼法,食必先祭,祭古之先,食以示有所先也。《公食大夫礼》云:“宾升席,坐,取韭菹以偏擩于醢上豆之间祭。”又言祭,“鉶羹於上鉶之间祭,饮酒於上豆之间”,是祭食之礼,各有其处。《论语》云:“汎爱众。”汎是宽博之语,故知“汎祭”为远散所祭,言其不共也。
穆子弗说,使工为之诵《茅鸱》。工,乐师。《茅鸱》,逸《诗》。刺不敬。
○说音悦。茅,亡交反。鸱,尺之反。刺,七赐反。亦不知。既而齐人来让,让鲁受庆封。奔吴。吴句馀予之朱方,句馀,吴子夷末也。朱方,吴邑。
○句,古侯反,下句渎同。
[疏]注“句馀”至“吴邑”。
○正义曰:此时吴君是馀祭也。明年馀祭死,乃夷末代立。昭十五年,吴子夷末卒,是也。服虔以句馀为馀祭。杜以为夷末者,以庆封此年之末,始来奔鲁,齐人来让,方更奔吴,明年五月,而阍弑馀祭,计其间未得赐庆封以邑,故以句馀为夷末也。
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其旧。子服惠伯谓叔孙曰:“天殆富淫人,庆封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谓之赏,淫人富谓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旃?”歼,尽也。旃,之也。为昭四年杀庆封传。
○歼,子潜反。
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嫌时巳闻丧当书,故发例。
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在襄二十一年。
○丧,息浪反。故鉏,仕居反,公子鉏也;本或作故公鉏者,非。渎音豆。及庆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反,还也。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邶殿,齐别都。以鸴殿边鄙六十邑与晏婴。
○邶,蒲对反。殿多荐反,又如字,注及下同。
[疏]注“六十邑”。
○正义曰:传直言六十,杜知六十邑者,下云“与北郭佐邑六十”,则此亦是六十邑也。
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对曰:“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迁,移也。
○恶,乌路反。且夫,音扶。幅音福。
[疏]“外不得宰”。
○正义曰:外犹以外。宰犹益也。以邶殿为外也。言吾先有邑,更不得益邶殿耳。
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言厚利皆人之所欲,唯正德可以为之幅。
[疏]“夫民”至“幅之”。
○正义曰:人皆欲生计重厚而多财用,利益心既无厌,於是乎用正德以幅之。言用正德以为边幅,使有度也。
使无黜嫚,黜,犹放也。
○黜,敕律反。嫚,徐音慢。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与北郭佐邑六十,受之。与子雅邑,辞多受少。与子尾邑,受而稍致之。致还公。公以为忠,故有宠。释卢蒲嫳于北竟。释,放也。竟音境。求崔杼之尸,将戮之,不得。叔孙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乱臣十人,乱,治也。
○治,直吏反。
[疏]“武王有乱臣十人”。
○正义曰:《尚书泰誓》文也。乱,治也。以武王自言我有治理政事者十人,郑玄《论语》注云:“十人谓文母、周公、大公、召公、毕公、荣公、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
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葬必须十人,崔氏不能令十人同心,故必得。
○令,力呈反。
[疏]“不十人不足以葬”。正义曰:案武王有乱臣十人,而得天下,崔子若有十人,唯得葬者,武王圣人,十人皆大德,故有天下。崔子是罪人,又有十人,是凡人,故唯可以葬也。所引武王十人者,唯取同心之义。
既,崔氏之臣曰:“与我其拱璧,崔氏大璧。
○拱,居勇反,徐音恭。
[疏]“与我其拱璧”。
○正义曰:其者,其崔杼也,故云崔氏大璧。拱,谓合两手也。此璧两手拱抱之,故为大璧。
吾献其柩。”於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齐人迁庄公,殡于大寝。更殡之於路寝也。十二月戊戌朔,乙亥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