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52/76)-晋-杜预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52/76 部分)
○艾,鱼废反,注同。国於天地,有与立焉。言欲辅助之者多。不数世淫,弗能毙也。”赵孟曰:“天乎?”对曰:“有焉。”赵孟曰:“其几何?”对曰:“针闻之,国无道而年穀和熟,天赞之也,赞,佐助也。
○几,居岂反,下同。鲜不五稔。”鲜,少也。少尚当历五年,多则不啻。
○稔,而甚反。啻,始豉反。
[疏]“国无”至“五稔”。
○正义曰:国无道而岁又饥,则君或早夭。年穀和熟则天佐助之,故少犹五年,多或不啻也。期之五年者,后子之意耳。襄二十七年传云:“所谓不及五稔”,盖古有此言也。
赵孟视荫曰:“朝夕不相及,谁能待五?”荫,日景也。赵孟意衰,以日景自喻,故言朝夕不相及,谁能待五。
○荫,於金反,本亦作“阴”。朝夕,如字。景,如字,又於领反。
[疏]“赵孟”至“待五”。
○正义曰:赵孟自比於日景。此景朝夕尚移,不能相及,人命流去,与此相似,既无常定,谁能待五。
后子出而告人曰:“赵孟将死矣。主民,玩岁而愒日,玩、愒皆贪也。
○玩,五唤反。《说文》云:“习厌也。”字又作“忨”。愒,苦盖反。其与几何?”言不能久。
○与,如字,又音预。
郑为游楚乱故,游楚,子南。
○为,于伪反。六月,丁巳,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公孙段氏。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驷带私盟于闺门之外,实薰隧。闺门,郑城门。薰隧,门外道名。实之者,为明年子产数子晳罪称“薰隧盟”起本。
○闺音圭。薰,许云反。隧音遂。数,色主反,又色具反。公孙黑强与於盟,使大史书其名,且曰“七子”。自欲同於六卿,故曰“七子”。
○强,其丈反。与音预。子产弗讨。子晳强,讨之恐乱国。
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即大卤也。无终,山戎。
○大原,音泰。
[疏]“晋中”至“大原”。正义曰:《释例土地名》以北戎、山戎、无终三名为一。北平有无终县,大原即大原郡晋阳县是也。计无终在大原东北二千许里,远就大原来与晋战,不知其何故也。盖与诸戎近晋者,相率而共来也。襄四年,无终子遣使如晋,请和诸戎,则无终是其大者,故显言其国名也。
崇卒也。崇,聚也。
○卒,子忽反,下及注皆同。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阨,地险不便车。
○阨,委又作“隘”,於懈反。便,婢面反。以什共车,必克。更增十人,以当一车之用。
○什音十。共音恭。
[疏]“以什共车必克”。
○正义曰:《周礼》“十人为什”,以一什之人,共一车之地,故必克也。
困诸阨,又克。车每困於阨道,今去车,故为必克。
○去,起吕反,下皆同。请皆卒,去车为步卒。自我始。”乃毁车以为行,魏舒先自毁其属车为步陈。
○行,户郎反。陈,直觐反,下文“五陈”、“未陈”同。五乘为三伍。乘车者,车三人,五乘十五人。今改去车,更以五人为伍,分为三伍。
○五乘,绳证反,注“五乘”同。荀吴之嬖人不肯即卒,斩以徇。魏舒辄斩之,荀吴不恨,所以能立功。
○徇,辞俊反。为五陈以相离,两於前,伍於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皆临时处置之名。
○拒,九甫反。
[疏]“为五”至“前拒”。
○正义曰:五陈者,即两、伍、专、参、偏是也。相离者,布置使相远也。服虔引《司马法》云:“五十乘为两,百二十乘为伍,八十一乘为专,二十九乘为参,二十五乘为偏。”彼皆准车数多少以为别名。此传去车用卒,而有此名,则此名不以车数为别也。杜云“皆临时处置之名”,其意不同服说,则名与人数不可得知也。《周礼》则“五人为伍,二十五人为两”,无专、参、偏之名也。
以诱之。翟人笑之。笑其失常。未陈而薄之,大败之。传言荀吴能用善谋。
莒展舆立,而夺群公子秩。公子召去疾于齐。秋,齐公子鉏纳去疾,齐虽纳去疾,莒人先召之,故从国逆例书“入”。去疾奔齐,在襄三十一年。展舆奔吴。吴外孙。叔弓帅师疆郓田,因莒乱也。此春取郓,今正其疆界。
○疆,居良反,注同。於是莒务娄、瞀胡及公子灭明以大厖与常仪靡奔齐。三子,展舆党。大厖、常仪靡,莒二邑。
○务娄,并如字;务,又音谋,一音无。瞀,徐音茂,又音谋。厖,武江反。君子曰:“莒展之不立,弃人也夫!夺群公子秩,是弃人。
○夫音扶。人可弃乎?《诗》曰:‘无竞维人。’善矣。”《诗周颂》。言惟得人,则国家彊。
[疏]“诗曰”至“善矣”。
○正义曰:《周颂烈文》之篇也。彼注云:竞,彊也。无疆乎维得贤人也,得贤人则国家彊矣,故天下诸侯顺其所为也。
晋侯有疾。郑伯使公孙侨如晋聘,且问疾。叔向问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台骀为崇’,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高辛,帝喾。
○骀,他才反。崇,息遂反。阏,菸葛反。喾,苦毒反。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旷林,地阙。
○能,如字,又奴代反。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寻,用也。后帝不臧,后帝,尧也。臧,善也。
[疏]注“后帝”至“尧也”。正义曰:襄九年传称阏伯为陶唐氏之火正,知后帝是尧也。
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丘,宋地。主祀辰星,辰,大火也。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商人,汤先相土封商丘,因阏伯故国,祀辰星。
○相,息亮反。
[疏]注“商人”至“辰星”。
○正义曰:《殷本纪》称相士,契孙,是汤之先也。襄九年传云:“阏伯居商丘,祀大火。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辰即大火星也,故商大祀辰星。商,谓宋也。宋,商后,故称商人也。
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大夏,今晋阳县。
○夏,户雅反,注及下同。参,所林反,注及下同。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唐人,若刘累之等。累迁鲁县,此在大夏。
[疏]注“唐人”至“大夏”。
○正义曰:谓之“唐人”,当是陶唐之后。二十九年传云:“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知此“唐人”,是彼“刘累”之等类也。言等类者,谓刘累后世子孙。累虽迁鲁县,子孙仍在大夏,故历夏及商也。刘炫云:“彼称累事孔甲,下云‘迁于鲁县’,此云‘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则此居於大夏子孙,终商不灭,非累子孙,是其同族等类耳。”服虔以唐人即是刘累,故杜显而异之,云“累迁鲁县,此在大夏”。
其季世曰唐叔虞。唐人之季世,其君曰叔虞。
[疏]注“唐人”至“叔虞”。正义曰:服虔以为唐叔虞即下句邑姜所生者也。杜以传说唐人,即云“季世”,明季世是唐人之末世,叔虞即唐人之末君矣。邑姜之子叔虞,乃是晋之始祖,岂得以后世始封之君,谓之前代之末世也?故云“唐人之季世,其君曰叔虞”。帝命邑姜之子曰虞者,将以唐国与之,取唐君之名以为名耳。
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邑姜,武王后,齐大公之女。怀胎为震。大叔,成王之弟叔虞。
○震,本又作“娠”,之慎反,又音申,怀妊也。大音泰,注及下同。胎,他来反。
[疏]注“邑姜”至“叔虞”。
○正义曰:传言“武王邑姜”,系之武王,知是武王后也。十二年传称“吕级王舅”,级是齐大公之子丁公也。级为王舅,知邑姜是大公之女也。《说文》云:“娠,女妊身动也。从女,辰声。”是怀胎为震。震取动义。字书以是女事,故今字从女耳。“叔虞,成王母弟”,《晋世家》文也。
梦帝谓已:‘余命而子曰虞,帝,天。取唐君之名。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叔虞封唐,是为晋侯。
○属,之玉反。蕃音烦。“叔虞封唐,是为晋侯”。案:《史记》叔虞封唐侯,叔虞之子燮父改为晋侯。
[疏]“梦帝”至“曰虞”。
○正义曰:《晋世家》云:“初,武王之与叔虞母会,时梦天谓武王曰:‘余命女生子名虞。’谓此梦为武王之梦也。若是武王之梦,此传直云“武王方生大叔”,其文足矣,何以须言“邑姜方震”也?邑姜方震而梦,明是邑姜梦矣,安得以为武王梦也?薄姬之梦龙据其身,燕姞之梦兰为己子,彼皆梦发於母,此何以梦发於父?是马迁之妄言耳。服解此云:“已,武王也。”是习非而逐迷者也。
○注“叔虞”至“晋侯”。
○正义曰:《晋世家》云“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杜《谱》亦云“燮父改为晋侯”,则叔虞之身,不称晋也。叔虞为晋之祖,故言为晋侯也。
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金天氏,帝少皞。裔,远也。玄冥,水官。昧为水官之长。
○裔,以制反。昧音妹。“为玄冥师”,师,长也,为官之长。皞,户老反。长,丁丈反。
[疏]注“金天”至“之长”。
○正义曰:“金天氏,帝少皞”,《帝系》、《世本》文也。金天代号,少皞身号。《月令》於冬云“其神玄冥”,是玄冥为水官也。昧为玄冥师,师训长也,故云“昧为水官之长”。二十九年传云:“少皞氏有四叔,脩及熙为玄冥。”昧为金天裔子,当是脩、熙之后。《释例》曰:“脩及熙,皆为玄冥。”未知昧为谁之子,或是其子孙也。
台骀能业其官,纂昧之业。
○纂,子管反。宣汾、洮,宣犹通也。汾、洮,二水名。
[疏]“宣汾洮”。
○正义曰:《释例》曰:“汾水出大原故汾阳县,至河东汾阴县入河。”其洮水阙,不知所在,当亦是晋地之水,后世竭涸,无其处耳。
障大泽,陂障之。以处大原。大原,晋阳也,台骀之所居。帝用嘉之,封诸汾川。帝,颛顼。
[疏]注“帝颛顼”。
○正义曰:颛顼为帝,承金天之后。台骀是金天裔孙,为臣,宜当颛顼,故以“帝用嘉之”为颛顼嘉耳。昧於金天已云裔子,台骀又是昧之所生,则去少皞远矣。而《帝系》、《世本》皆云少皞是黄帝之子,颛顼是黄帝之孙。臣世多而帝世少,史籍散亡,无可捡勘,此事未必然也。《释例》云:“案:鲧则舜之五世从祖父也,而及舜共为尧臣。尧则舜之三从高祖而妻其女。此《史记》之可疑者也。”是皆疑不能决,因旧说耳。
沈、姒、蓐、黄,实守其祀。四国,台骀之后。今晋主汾而灭之矣。灭四国。由是观之,则台骀,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於是乎禜之。有水旱之灾,则禜祭山川之神若台骀者。《周礼》“四曰禜”祭。为营欑,用币,以祈福祥。
○疠音例。疫音役。禜音咏,徐又音营。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於是乎禜之。星辰之神,若实沈者。
[疏]“山川”至“禜之”。
○正义曰:水旱疠疫,在地之灾。山川带地,故祭山川之神也。雪霜风雨,天气所降。日月丽天,故祭日月星辰之神也。此因其所在分系之耳。其实水旱疠疫,亦是天气所致;雪霜风雨,亦是在地之灾耳。雨之不时而致水旱,水旱与雨不甚为异,而分言之者,据其雨不下而霖不止,是雨不时也;据其苗稼生死,则为水与旱也。禜是祈祷之小祭耳。若大旱而雩,则遍祭天地百神,不复别其日月与山川者也。
○注“有水”至“福祥”。
○正义曰:水旱疠疫俱祭山川,杜略疠疫而不言之耳。杜言“山川之神若台骀者”,下云“星辰之神若实沈者”,言此禜祭,祭其先世主山川、主星辰者之神耳,非独祭此山川星辰之神也。计日月无其主之者,以与星辰俱是天神,连言之耳。《周礼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桧,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郑众云:“禜,日月星辰山川之祭也。”郑玄云:“禜,告之以时有灾变也。禜如日食,以朱丝禜社也。”玄之此言,取《公羊》为说。庄二十五年《公羊传》曰:“日食,以朱丝禜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然社有形质,故可朱丝营绕。日月山川,非可营之物,不得以此解禜也。贾逵以为,“营欑用币”,杜依用之。日月山川之神,其祭非有常处,故临时营其地,立攒表,用币告之以祈福祥也。欑,聚也,聚草木为祭处耳。疠疫,谓害气流行,岁多疾病。然则君身有病,亦是疠气。而云“不及君身”者,陈思王以为疠疫之气,止害贫贱,其富贵之人,摄生厚者,疠气所不及。其事或当然也。且子产知晋君之病不在於此,故言“二者不及君身”。以病非疠疫,故不须祭台骀等也。
若君身,则亦出入饮食哀乐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为焉?言实沈、台骀不为君疾。
○乐音洛。
[疏]“若君”至“事也”。
○正义曰:《家语》孔子云:“饮食不时,逸劳过度者,病共杀之。”此云“出入”,即逸劳也。据国君之身,则朝以听政,昼以访问,是出也。夕以脩令,夜以安身,是人也。
侨闻之,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听国政。
○朝如字。昼以访问,问可否。夕以脩令,念所施。夜以安身。於是乎节宣其气,宣,散也。
[疏]“节宣其气”。
○正义曰:以时节宣散其气也。节即四时是也。凡人形神有限,不可久用,神久用则竭,形大劳则敝,不可以久劳也。神不用则钝,形不用则痿,不可以久逸也。固当劳逸更递,以宣散其气。朝以听政,久则疲,疲则易之以访问。访问久则倦,倦则易之以脩令。脩令久则怠,怠则易之以安身安。身久则滞,滞则易之以听政。以后事改前心,则亦所以散其气也。
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湫,集也。底,滞也。露,羸也。壹之则血气集滞而体羸露。
○壅,於勇反。湫,子小反,徐音秋,又在酒反,服云“著也”。底,丁礼反,服云“止也”。羸,劣危反,注同。
[疏]“勿使”至“其体”。正义曰:壅谓障而不使行,若土壅水也。闭谓塞而不得出,若闭门户也。湫谓气聚。底谓气止。四者,皆是不散之意也。气不散则食不消,食不消则食少,食少则肌肤瘦,肌肤瘦则骸骨露也。言人之养身,当须宣散其气,勿使气有壅闭集滞,以羸露其形骸也。
○注“湫集”至“羸露”。
○正义曰:服虔云:“湫,著也。底,止也。”杜云:“湫,集也。底,滞也。”皆是以意训耳。壅闭,言其不得散出,故以湫底为集滞,言气聚集而停滞也。若以湫为著,则与止同义,故易之以为集,其止滞亦同义也。上文所云四时之事,若其“壹之则血气集滞”,使不得宣散,气不散则骨羸露也,肥则肤肉厚骨不见,瘦则肌肤薄,故体羸露。羸露是露骨之名,其义与倮相近。倮,露形也;羸,露骨也。瘦者必羸。羸亦瘦之别名。今晋侯壹之者,唯谓安身亲近妇人,四时皆尔,以恒安身不动,故使气集滞也。
兹心不爽,而昏乱百度。兹,此也。爽,明也。百度,百事之节。
[疏]“兹心”至“百度”。
○正义曰:形之与神,相随而有。形以神为主,神以形为宅。形彊则神彊,形弱则神弱。神常随形而盛衰也。既露其体,则神识亦弱,致使此心不明,照察失宜,而昏乱百事之节度也。
今无乃壹之,同四时也。则生疾矣。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内官,嫔御。
○嫔,婢人反。其生不殖。殖,长也。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同姓之相与,先美矣。美极则尽,尽则生疾。
[疏]“其生”至“生疾”。
○正义曰:此侨重述不及同姓之意。言内官若取同姓,则夫妇所以生疾,性命不得殖长。何者?以其同姓,相与先美。今既为夫妻,又相宠爱,美之至极,在先尽矣。乃相厌患,而生疾病。非直美极恶生,疾病而已,又美极骄宠,更生妒害也。故《晋语》云:“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渎故也。渎则生怨,怨乱育灾,灾育灭性。是故取女辟同姓,畏乱灾也。”《礼记大传》云:“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然则周法始如此耳,前代则不然也。盖以前代敬简,未设禁防,周人以其慢渎,故立法以禁之。刘炫云:“违礼而娶,则人神不祐,故所生不长也。晋文姬出而霸诸侯,同姓未必皆不殖。此以礼法为言,劝励人耳。”
○注“同姓”至“生疾”。
○正义曰:刘炫云:“人之本心,自然有爱。爱之所及,先及近亲。同姓是亲之近者,其爱之美必深,是同姓之相与,先自美矣。若使又为夫妻,则相爱之美尢极,极则美先尽矣。美尽必有恶生,故美尽则生疾。此以礼为防,推致此意耳。”《晋语》云云同。
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壹四时,取同姓。二者,古人所慎。
○恶如字,又乌路反。取,七住反。
[疏]“买妾”至“卜之”。
○正义曰:《曲礼》云:“娶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郑玄云:“为其近禽兽也。妾贱,或时非媵,取於贱者,世无本系也。”
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辨,别也。
○别,彼列反。今君内实有四姬焉,同姓姬四人。其无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为也已。为,治也。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据异姓,去同姓,故言省。
○省,所景反,徐所幸反,注同。去,起吕反。
[疏]“四姬”至“疾矣”。
○正义曰:子产云:四姬之外,若有异姓之女,接御於公,减省公之宠爱於四姬之事,如此犹可。若无异姓之女,减省公情,专爱四姬,则必由此故以生疾矣。刘炫云:“子产言,若於同姓不深,病犹可差。若於四姬有此省相见,稀接御,则此病犹尚可。如无稀省,耽之过度,则必生疾。”
叔向曰:“善哉!肸未之闻也。此皆然矣。”叔向出,行人挥送之。送叔向。叔向问郑故焉,且问子晳。对曰:“其与几何?言将败,不久。
○与如字,又音预。几,居岂反。无礼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为明年郑杀公孙黑传。
○好,呼报反,怙音户。晋侯闻子产之言,曰:“博物君子也。”重贿之。晋侯求医於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蛊,惑疾。
○近,附近之近。蛊音古。
[疏]“是谓”至“如蛊”。
○正义曰:女在房室,故以室言之。“是谓近女室”,说此病之由,由近女室为此病也。又言“疾如蛊”,言此疾似蛊疾也。蛊者,心志惑乱之疾。若今昏狂失性,其疾名之为蛊。公惑於女色,失其常性,如彼惑蛊之疾也。蛊是惑疾,公心既惑,是蛊疾。而云“如蛊”者,蛊是失志之疾名,志之所失,不独为女。宣八年传“胥克有蛊疾”者,直是病而失性,不由近女为之。此公淫而失志,未全为蛊,故云“如蛊”。
○注“蛊惑疾”。正义曰:和言公疾如蛊,下云“惑以丧志”,知蛊是心志惑乱之疾。
非鬼非食,惑以丧志。惑女色而失志。
○丧,息浪反。
[疏]“非鬼”至“丧志”。
○正义曰:此说公病之状。病有鬼为之者,有食为之者,此病非鬼非食,淫於女色,情性惑乱,以丧失志意也。
良臣将死,天命不祐。”良臣不匡救君过,故将死而不为天所祐。
○祐音右。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故有五节,五声之节。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此谓先王之乐得中声,声成五降而息也。降,罢退。
○降音绛,下及注同,或音户江反。弹,徒丹反,又徒旦反。
[疏]“先王”至“弹矣”。
○正义曰:女之为节,不可得说,故以乐譬之。先王之为此乐也。所以限节百种之事,故为乐有五声之节,为声有迟有速,从本至末,缓急相及,使得中和之声。其曲既了,以此罢退。五声既成中和,罢退之后,谓为曲巳了,不容更复弹作,以为烦手淫声,郑、卫之曲也。刘炫云:“言五降而息罢退者,五声一周,声下而息。前声罢退,以待后声,非作乐息也。乐曲成乃息,非五声一周得息也。”又传“於是”至“弗听”。刘云:“此说降后不弹之意也。五声皆降,则声一成。曲既未成,当从上始,不以后声未接前声,而容手妄弹击,是为烦手。此手所击,非复正声,是为淫声。淫声之慢,塞人心耳,乃使人忘失平和之性,故君子不听也。”
於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五降而不息,则杂声并奏,所谓郑、卫之声。
○慆,他刀反,下同。堙音因。
[疏]注“五降”至“之声”。
○正义曰:五降不息,则非复正声。手烦不已,则杂声并奏。记、传所谓郑、卫之声,谓此也。《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又曰:“郑音好滥淫志,卫音趋数烦志。”是言郑、卫之声,是烦手杂声也。
物亦如之,言百事皆如乐,不可失节。至於烦,乃舍也已,无以生疾。烦不舍,则生疾。
○舍音舍,注同。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为心之节仪,使动不过度。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也。降生五味,谓金味辛、木味酸、水味咸、火味苦、土味甘,皆由阴、阳、风、雨而生。
[疏]注“谓金”至“而生”。
○正义曰:《尚书洪范》云:“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孔安国云:“咸,水卤所生也。苦,鱼气之味也。酸,木实之性也。辛,金之气味也。甘味生於百穀也。”是五味为五行之味也。以五者并行於天地之间,故《洛书》谓之五行。物皆有本,本自天来,故言五者,皆由阴、阳、风、雨而生也,是阴、阳、风、雨、晦、明合杂,共生五味。若先儒以为雨为木味,风为土味,晦为水味,明为火味,阳为金味,而阴气属天,不为五味之主,此杜所不用也。《洪范》本文,以生数为次,水、火、木、金、土;《大禹谟》六府之次,水、火、金、木、土、穀;《月令》於四时之次,木、火、土、金、水;杜数五味之次,金、木、水、火、土,以五行相循,更互相代,其次不以为常,随便言耳。此注所言五味、五色、五声配五行者,经、传多有之。《洪范》是其本,《月令》尢分明。杜所解者,皆依《月令》文也。
发为五色,辛色白,酸色青,咸色黑,苦色赤,甘色黄。发,见也。
○见,贤遍反。徵为五声,白声商,青声角,黑声羽,赤声徵,黄声宫。徵,验也。
○声徵,张里反。淫生六疾。淫,过也。滋味声色所以养人,然过则生害。
[疏]“天有”至“六疾”。
○正义曰:上既以乐譬女,乃云“物亦如之,至烦乃舍”,言用之有节也。此又本诸上天,言物皆不得过度也。气皆由天,故言“天有六气”也。五味在地,故云“降生五味”也。五味是五行之味,六气共生五行,故杜解五味,皆由阴、阳、风、雨、晦、明而生,是言六气共生之,非言一气生一行也。味则尝而可知,未有形,色可视,发见而为五色也。色既不同,其声亦异,徵验而为五声也。此味、声、色也,皆本诸上天,所以养人,用之大过,则生六种之疾。
○注“淫过”至“生害”。
○正义曰:此淫生六疾,承气、味、色、声之下,则谓四者之过,皆生疾也,但医和将说“晦淫惑疾”,故下句特举六气之淫,其言不及味与声色。故杜解以备之,言滋味声色所以养人,然过则生疾,以见淫生六疾,非独六气生疾也。但晋侯不以味、声、色生疾,故医和不言之耳。
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六气之化,分而序之,则成四时,得五行之节。
[疏]注“六气”至“之节”。
○正义曰:六气并行,无时止息。但气有温、暑、凉、寒,分为四时,春、夏、秋、冬也。序此四时,以为五行之节,计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序之为五行,每行得七十二日有馀。土无定方,分主四季,故每季之末有十八日,为土正主日也。
过则为菑:阴淫寒疾,寒过则为冷。
○菑音灾,下同。阳淫热疾,热过则喘渴。
○喘,昌兖反。风淫末疾,末,四支也。风为缓急。雨淫腹疾,雨湿之气为洩注。
○洩,息列反,下如字。晦淫惑疾,晦,夜也。为宴寝过节,则心惑乱。明淫心疾。明,昼也。思虑烦多,心劳生疾。
○思,息利反。
[疏]“过则”至“心疾”。
○正义曰:上云“淫生六疾”,谓气、味、声、色。此云“过则为菑”,独谓六气过耳。过即淫也,故历言六气之淫,各生疾也。此六者,阴、阳、风、雨,有多时,有少时,晦明则天有常度,无多少时也。今言淫者,谓人受用此气有过度者也。阴过则冷,阳过则热,风多则四支缓急,雨多则腹肠泄注。此四者,虽各以其气与人为病,若其能自防护,受之不多,则得无此病也。其晦明亦是天气,不以病人,但人用晦明过度,则人亦为病。哭是夜也,夜当安身,女以宣气,近女过度,则心散乱也。明是昼也,昼以营务,营务当用心思,虑烦多则心劳敝也。阴、阳、风、雨当受之有节,晦、明当用之有限,无节、无限必为菑害,故“过则为菑”也。
○注“末四”至“缓急”。
○正义曰:人之身体,头为元首,四支为末。故以末为四支,谓手足也。风气入身,则四支有缓急。贾逵以末疾为首疾,谓风眩也。
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女常随男,故言“阳物”。家道当在夜,故言“晦时”。
[疏]“女阳”至“之疾”。
○正义曰:男为阳,女为阴。女常随男,则女是阳家之物也,而晦夜之时用之。若用之淫过,则生内热惑蛊之疾。以女阳物,故内热;以晦时,惑蛊也。《晋语》云:“文子问医和曰:‘君其几何?’对曰:‘若诸侯服,不过三年。不服,不过十年。过是,晋之殃也。’”孔晁云:‘人虽有命,荒淫者,必损寿。无外患,则并心於内,故三年死。诸侯不服,则思外患,损其内情,故十年。无道之君,久在民上,实国之殃也。”
今君不节不时,能无及此乎?”出告赵孟。赵孟曰:“谁当良臣?”对曰:“主是谓矣。主相晋国,於今八年,晋国无乱,诸侯无阙,可谓良矣。和闻之,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宠节,有菑祸兴而无改焉,改,改行以救菑。
○相,息亮反。行,下孟反。必受其咎。今君至於淫以生疾,将不能图恤社稷,祸孰大焉!主不能御,吾是以云也。”云主将死。
○咎,其九反。御,本亦作“御”,鱼吕反。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溺,沈没於嗜欲。
○溺,乃狄反。嗜,时志反。
[疏]“淫溺”至“生也”。
○正义曰:此淫谓淫於女也。没水谓之溺。没於嗜欲,与溺水相似,故淫溺连言之。此论晋侯将蛊疾,故言淫溺惑乱之所生耳。人自有无故失志,志性恍惚,不自知者,其疾名为蛊。蛊非尽由淫也。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
於文,皿蟲为蛊,文,字也。皿,器也。器受蛊,书者为蛊。
○皿,命景反,《说文》读若“猛”,《字林》音猛。穀之飞亦为蛊;穀久积则变为飞蟲,名曰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巽》下《艮》上,《蛊》。《巽》为长女,为风。《艮》为少男,为山。少男而说长女,非匹,故惑。山木得风而落。
○巽音逊。艮,古恨反。长,丁丈反,下同。少,诗照反,下同。说音悦。皆同物也。”物,犹类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贿赠之礼。
楚公子围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犨、栎、郏,黑肱,王子围之弟子晳也。犨县,属南阳。郏县,属襄城。栎,今河南阳翟县。三邑本郑地。
○犨,尺州反。栎音枥,徐失灼反。郏,古洽反。郑人惧。子产曰:“不害。令尹将行大事,谓将弑君。而先除二子也。二子,谓黑肱、伯州犁。祸不及郑,何患焉?”冬,楚公子围将聘于郑,伍举为介。未出竟,闻王有疾而还。伍举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围至,入问王疾,缢而弑之。缢,绞也。孙卿曰:“以冠缨绞之。”《长历》推己酉十二月六日。经、传皆言十一月,月误也。
○介音界。竟音境。缢,一豉反。弑,申志反。绞,古卯反。
[疏]注“缢绞”至“误也”。
○正义曰:孙卿姓荀名况,著书一部,名《荀卿子》。汉宣帝讳“询”,故转为孙也。下有“十二月甲辰朔”,甲辰后五日得己酉,故杜以《长历》推己酉是十二月六日。而此郏敖之卒,经、传皆云十一月己酉.杜谓十一月误者,止谓十一月不得有己酉。以己酉为误。十一月非误也。必知然者,若以为十二月己酉。则六日己酉子干奔晋。至晋犹见赵孟.七日庚戌。赵孟卒。便是日相切迫。无相见之理.故知十一月为是。己酉为误.刘炫以为。杜云误者,以十一月为误,当云十二月,而规杜氏,非也。刘炫规云:“杜言十一月误,当为十二月。”案:下文赵孟庚戌卒,彼是郏敖今日死,赵孟明日卒。则子干奔晋,不得见赵孟而议其禄,故谓十一月是,己酉字误也。
遂杀其二子幕及平夏。皆郏敖子。
○幕音莫。夏,户雅反。右尹子干出奔晋。子干,王子比。宫厩尹子晳出奔郑。因筑城而去。
○厩,居又反。杀大宰伯州犁于郏。葬王于郏,谓之郏敖。郏敖,楚子麋。使赴于郑,伍举问应为后之辞焉。问赴者。对曰:“寡大夫围。”伍举更之曰:“共王之子围为长。”伍举更赴辞,使从礼。此告终称嗣,不以篡弑赴诸侯。
○共王,音恭。长,丁丈反。子干奔晋,从车五乘。叔向使与秦公子同食,食禄同。
○从,才用反。乘,绳证反,下同。皆百人之饩。百人,一卒也。其禄足百人。
○饩,许气反。卒,子忽反。
[疏]注“百人”至“百人”。
○正义曰:“百人为卒”,《周礼司马》序官文也。《禄足百人》,谓与之田,取税以共食,足为百人饩也。《晋语》称,秦后子、楚公子干来仕,叔向为大傅,实赋禄。韩宣子问二公子之禄焉。对曰:“大国之卿,禄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夫二公子者上大夫,皆一卒可也。
赵文子曰:“秦公子富。”谓秦针富强,秩禄不宜与子干同。叔向曰:“底禄以德,底,致也。底音旨。德钧以年,年同以尊。公子以国,不闻以富。且夫以千乘去其国,彊御已甚。《诗》曰:‘不侮鳏寡,不畏彊御。’《诗大雅》。侮,陵也。
○夫音扶。侮,亡甫反。鳏,古颜反。
[疏]“底禄”至“以尊”。
○正义曰:德大则官高,官高则禄厚,故致禄以德之小大为差也。“年同以尊”,谓以官为之尊卑也。
秦、楚,匹也。”使后子与子干齿。以年齿为高下而坐。辞曰:“针惧选,楚公子不获,是以皆来,亦唯命。不获,不得自安。言俱奔,事有优劣,唯主人命所处。谦辞。且臣与羁齿,无乃不可乎?后子先来仕,欲自同於晋臣,为主人。子干后来奔,以为羁旅之客。史佚有言曰:‘非羁何忌?”忌,敬也。欲谦以自别。
○佚音逸。别,彼列反。
[疏]“非羁何忌”。
○正义曰:忌,敬也。史佚有言云:非是羁客,何须敬之?言子干是客,当须敬之。我不敢与同,是谦以自别也。
楚灵王即位,薳罢为令尹,薳启彊为大宰。灵王,公子围也,即位易名“熊虔”。
○罢音皮。彊,其良反,又居良反。郑游吉如楚,葬郏敖,且聘立君。归,谓子产曰:“具行器矣。行器,谓备。楚王汰侈而自说其事,必合诸侯。吾往无日矣。”子产曰:“不数年,未能也。”为四年会申传。
○汰音泰。说,徐音悦,音始悦反。数,所主反。十二月,晋既烝,烝,冬祭也。
○烝,之承反。赵孟適南阳,将会孟子馀,孟子馀,赵衰,赵武之曾祖。其庙在晋之南阳温县。往会祭之。
○衰,初危反。
[疏]注“孟子馀赵衰”。
○正义曰:服虔以孟为赵盾,子馀为赵衰。若其必然,当先衰后盾,何以先言孟也?杜以孟子馀是赵衰一人,盖子馀是字,孟是长幼之字也。
甲辰,朔,烝于温,赵氏烝祭。甲辰,十二月朔。晋既烝,赵孟乃烝其家庙,则晋烝当作甲辰之前。传言十二月,月误。
[疏]注“赵氏”至“月误”。
○正义曰:杜以十二月晋既烝,赵孟始適南阳,则赵孟初行,已是十一月也。此句乃云“甲辰朔烝于温”。案文言之,则是来年正月朔也。服虔云:“甲辰朔,夏十一月朔也。”若是夏十一月朔,当於明年言之,而此年说之何也?杜以服言不通,故为此解,云“晋既烝,赵孟乃烝其家庙”。则晋烝当在甲辰之前,当言十一月,传言十二月,月误也。刘炫以为,“晋烝及赵孟適南阳,并在十一月之前,文系十二月者,欲见烝后即行,先公后私。十二月之文,为下甲辰朔起本。举月遥属下,明晋烝犹在朔前,十二月非误也。”若必如刘言,传当云“晋既烝,赵孟適南阳,将会孟子馀。十二月甲辰朔,烝于温”。足明先公后私之义,何须虚张十二月於上,遥为甲辰朔起本?传文上下未有此例。刘炫之言,非也。
庚戌,卒。十二月七日。终刘定公、秦后子之言。郑伯如晋吊,及雍乃复。吊赵氏。盖赵氏辞之而还。传言大夫彊,诸侯畏而吊之。
○及雍,於用反。
卷四十二昭二年,尽四年
卷四十二昭二年,尽四年
【经】二年,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夏,叔弓如晋。叔弓,叔老子。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书名,恶之。薰隧盟,子产不讨,遂以为卿故书之。
○恶,乌路反。
[疏]“书名”至“书之”。
○正义曰:传称子产数其罪,是书名为恶之也。往年传云“子晢上大夫”也。则非卿,非卿则不合书。薰隧之盟,子晢强与卿列,子产不讨,即以为卿,故书之。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吊少姜也,故还。
○少,诗照反,传放此。
季孙宿如晋。致襚服也。公实以秋行,冬还乃书。
○致襚,音遂。
[疏]注“致襚”至“乃书”。
○正义曰:传称“季孙宿遂致服焉”,知其致襚服也。传说此事,文正在冬上,而经书在冬,知公实以秋行,至冬还乃书,即书还时日月,不复追言秋,故文在冬也。
【传】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公即位故。)
[疏]注“公即位故”。
○正义曰:传言“且告为政而来见”,则其来非独为为政,故知主为公即位故也。襄元年传曰:“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是也。
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代赵武为政。虽盟主,而脩好同盟,故曰“礼”。
○见,贤遍反。好,呼报反。
[疏]注“代赵武为政”。
○正义曰:五年传曰:“韩起之下”,有“赵成、中行吴、魏舒、范鞅、知盈”。则六者,三军之将佐也。韩起代赵武将中军。赵成继父为卿,代韩起也。
观书於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易象》,上下经之象辞。《鲁春秋》,史记之策书。《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事,故曰“周礼尽在鲁矣”。
[疏]“观书”至“王也”。
○正义曰:大史之官职掌书籍,必有藏书之处,若今之秘阁也。观书於大史氏者,氏犹家也,就其所司之处,观其书也。见《易象》,《易象》鲁无增改,故不言“鲁易象”。其《春秋》用周公之法,书鲁国之事,故言“《鲁春秋》”也。鲁国宝文王之书,遵周公之典,故云“周礼尽在鲁矣”。文王、周公,能制此典,因见此书,而追叹周德:吾乃於今日始知周公之德,以周公制《春秋》之法故也;与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由文王以圣德,能作《易象》故也。此二书,晋国亦应有之,韩子旧应经见,而至鲁始叹之,乃云“今知”者,因味其义,而善其人,非为素不见也。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制。当此时,儒道废,诸国多阙,唯鲁备,故宣子適鲁而说之。
○以王,于况反,周弘正依字读。说音悦。
[疏]注“易象”至“鲁矣”。
○正义曰:《易》有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二篇。及孔子,又作《易传》十篇以翼成之。后世谓孔子所作为传,谓本文为经,故云上下经也。《易》文推演爻卦,象物而为之辞,故《易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又云:“易者,象也。”是故谓之“易象”。孔子述卦下总辞,谓之为“彖”。述爻下别辞,谓之为“象”。以其无所分别,故别立二名以辨之。其实卦下之语,亦是象物为辞,故二者俱为象也。定四年传称“分鲁公以备物典策”,所言“典策”,则史官书策之法,若发凡言例,皆是周公制之。周衰之后,诸国典策各违旧章,唯《鲁春秋》遵此周公之典,以序时事,故云“周礼尽在鲁矣”。注“易象”至“说之”。
○正义曰:《易象》,文王所作;《春秋》,周公垂法,故杜双举,释之云:“《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所制也。《易系辞》云:“《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郑玄云:“据此言,以《易》是文王所作,断可知矣。且史传谶纬,皆言文王演《易》,演谓为其辞以演说之,《易经》必是文王作也。”但《易》之爻辞,有箕子之“明夷利贞”,箕子明伤,乃在武王之世,文王不得言之。又云“王用亨于岐山”,又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二者之意,皆斥文王。若是文王作经,无容自伐其德,故先代大儒郑众、贾逵等,或以为卦下之彖辞,文王所作;爻下之象辞,周公所作。虽复纷竞大久,无能决当是非。杜今双举并释,以同郑说也。然据传先言《易象》,后言《春秋》,则应先云周之所以王,与周公之德也。今传乃先云“周公之德”者,《易象》诸国同有,其《春秋》独遵周公典法,韩子美周礼在鲁,故先云周公之德。
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绵》,《诗大雅》。卒章取文王有四臣,故能以绵绵致兴盛。以晋侯比文王,以韩子比四辅。
○四臣: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四辅,谓先后、奔走、疏附、御侮。
[疏]注“文王有四臣”。
○正义曰:《绵》诗云:“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注云:“率下亲上曰疏附,相道前后曰先后,喻德宣誉曰奔奏,武臣折冲曰御侮。”
韩子赋《角弓》。《角弓》,《诗小雅》。取其“兄弟昏姻,无胥远矣”。言兄弟之国宜相亲。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弥缝敝邑,寡君有望矣。”弥缝,犹补合也。谓以兄弟之义。
○缝,扶恭反。合,如字,一音閤。武子赋《节》之卒章。《节》,《诗小雅》。卒章取“式讹尔心,以畜万邦”,以言晋德可以畜万邦。
○节,才结反,徐又如字。讹,五禾反。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誉其好也。
○誉音馀,注同。
[疏]注“誉其好也”。
○正义曰:服虔云:“誉,游也。宣子游其树下。夏谚曰:‘一游一誉,为诸侯度。’”所引夏谚,《孟子》文也。若是游於其下,宣子本自无言,武子何以辄对?故杜以为誉其美好也。
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树,以无忘《角弓》。”封,厚也。殖,长也。
○长,丁丈反。遂赋《甘棠》。《甘棠》,《诗召南》。召伯息於甘棠之下,诗人思之,而爱其树。武子欲封殖嘉树如甘棠,以宣子比召公。
○召,上照反,下同。宣子曰:“起不堪也,无以及召公。”宣子遂如齐纳币,为平公聘少姜。
○为,于伪反,下“为之请”同。见子雅。子雅召子旗,子旗,子雅之子。使见宣子。宣子曰:“非保家之主也,不臣。”志气亢。
○见,贤遍反,下“见彊”同。亢,苦浪反。见子尾。子尾见彊。彊,子尾之子。宣子谓之如子旗。亦不臣。大夫多笑之。唯晏子信之,曰:“夫子,君子也。夫子,韩起。君子有信,其有以知之矣。”为十年齐栾施、高彊来奔张本。自齐聘於卫,卫侯享之。北宫文子赋《淇澳》。《淇澳》,《诗卫风》。美武公也。言宣子有武公之德。
○淇音其,澳,於六反。宣子赋《木瓜》。《木瓜》,亦《卫风》。义取於欲厚报以为好。
○好,呼报反,后文注皆同。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须,韩起之子。逆少姜。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宠於晋侯,晋侯谓之少齐。为立别号,所以宠异之。
○少,诗照反。
[疏]注“为立”至“异之”。
○正义曰:妇人称姓,姜是其常。盖以其齐女,故以“齐”为别号,所以宠异之。言少姜、少齐,盖本字为少也。服虔云:“所以宠异,不与齐众女字等,言齐国如此好女甚少。”
谓陈无宇非卿,欲使齐以適夫人礼送少姜。
○適,丁历反。执诸中都。中都,晋邑。在西河界休县东南。
○界音介。休,许蚪反。少姜为之请曰:“送从逆班,班,列也。
[疏]“送从逆班”。
○正义曰:《昏礼》:“诸侯以下,法当亲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桓三年传例云:“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於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於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是送者与逆者,俱为上卿,是送者依逆者班列。若公子嫁於敌国,及姊妹嫁於小国,皆下卿送之,是降逆者一等。公子嫁於小国,上大夫送之,是降逆者二等也。若晋以少姜为夫人,当以上卿逆,齐当以上卿送,是亦送逆同班。少姜据多言之,故云“送从逆班”。或可晋使公族大夫逆少姜,元不以夫人之礼,则同妾媵之属,送者皆从者班次,不与桓三年逆夫人之礼同。少姜据此而言,故云“送从逆班”也。刘炫云:“《昏礼》:‘诸侯以下,法当亲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凡例云:‘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公子则下卿送之。’是送卑於逆者一等,故云送者从逆者之班次,言当卑於逆者也。”
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韩须,公族大夫。陈无宇,上大夫。言齐畏晋,改易礼制,使上大夫送,遂致此执辱之罪。盖少姜谦以示讥。
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此春韩宣子来聘。晋侯使郊劳。《聘礼》:宾至近郊,君使卿劳之。
○劳,力报反,注皆同。辞曰:“寡君使弓来继旧好,固曰‘女无敢为宾!’彻命於执事,敝邑弘矣。彻,达也。
○女音汝,下及注皆同。敢辱郊使?请辞。”辞郊劳。
○使,所吏反,下同。致馆,辞曰:“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得通君命,则於已为荣禄。敢辱大馆?”敢,不敢。叔向曰:“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宗犹主也。辞不忘国,忠信也。谓称旧好。先国后已,卑让也。始称敝邑之弘,先国也。次称臣之禄,后已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诗大雅》。
○近,附近之近,下同。
秋,郑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游氏,大叔之族。黑为游楚所伤,故欲害其族。
○去,起吕反。伤疾作而不果。前年游楚所击创。
○创,初良反。驷氏与诸大夫欲杀之。驷氏,黑之族。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遽而至。遽,传驿。
○遽,其据反。《尔雅》云:“驲,遽,传也。”孙炎注云:“传车驿马。”传,中恋反。驿音亦。
[疏]注“据传驿”。
○正义曰:《释言》云:“驲,遽,传也。”孙炎曰:“传车驿马也。”
使吏数之,责数其罪。曰:“伯有之乱,在襄三十一年。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务共大国之命,不暇治女罪。
○共音恭,下文注皆同。尔有乱心,无厌,国不女堪。专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争室,而罪二也。谓争徐吾犯之妹。
○厌,於盐反。薰隧之盟,女矫君位,而罪三也。谓使大史书七子。
○矫,居表反。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将至。”再拜稽首,辞曰:“死在朝夕,无助天为虐。”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请以印为褚师。印,子晳之子。褚师,市官。
○朝,如字,下同。印,一刃反。褚,张吕反,注同。
[疏]“死在”至“为虐”。
○正义曰:言我创疾见作,死在朝夕之间。天已虐我,无更助天为为虐也。
○注“褚师市官”。
○正义曰:盖相传说也。
子产曰:“印也若才,君将任之。不才,将朝夕从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请焉?不速死,司寇将至。”七月,壬寅,缢。尸诸周氏之衢,衢,道也。
○衢,其于反。加木焉。书其罪於木,以加尸上。
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晋侯溺於所幸,为少姜行夫人之服,故诸侯吊。不敢以私烦诸侯,故止之。
○伉,苦浪反。俪,力计反。
[疏]“非伉俪也”。
○正义曰:成十一年注云:“伉,敌也。俪,耦也。”言少姜是妾,非敌身对耦之人也。少姜是妾,杜言晋侯“为少姜行夫人之服”者,以明年传云“寡君在縗绖之中”,知其为之服也。
请君无辱!”公还,季孙宿遂致服焉。致少姜之襚服。公以末秋行,始冬还,乃书之,故经在冬。叔向言陈无宇於晋侯曰:“彼何罪?彼,无宇。君使公族逆之,齐使上大夫送之,犹曰不共,君求以贪,国则不共,逆卑於送,是晋国不共。而执其使。君刑已颇,何以为盟主?颇,不平。
○使,所吏反。颇,普多反。且少姜有辞。”谓请无宇之辞。冬,十月,陈无宇归。晋侯赦之。
十一月,郑印段如晋吊。吊少姜。
【经】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襄二十五年盟重丘。
○重,直恭反。)
[疏]注“襄二”至“重丘”。
○正义曰:杜《世族谱》,滕成公是文公之子。成十六年滕子卒。自尔以来,襄五年盟于戚,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九年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皆鲁、滕俱在,凡六同盟。但经、传更无明文,未知皆是滕成公以否。杜氏之意疑,故指重丘近者而言。刘炫以为皆是滕成公而规杜氏,非也。
夏,叔弓如滕。
五月,葬滕成公。卿共小国之葬,礼过厚。葬襄公,滕子来会,故鲁厚报之。
○共音恭,传仿此。
秋,小邾子来朝。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无传。记灾。
○雨,于付反。雹,蒲学反。
北燕伯款出奔齐。不书大夫逐之而言奔,罪之也。书名,从告。
[疏]注“不书”至“从告”。
○正义曰:传称“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奔齐”。是被逐而出,非自去也。传又云:“书曰:‘北燕伯款出奔齐’,罪之。”是仲尼新意,不书大夫逐之,而言其自奔,是罪之也。《释例》曰:“诸侯奔亡,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传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此以臣名赴告之文也。仲尼之经,更没逐者主名,以自奔文,责其君不能自安自固,所犯非徒所逐之臣也。卫赴不以名,而燕赴以名,各随赴而书之,义在彼,不在此也。传不发於蔡朱、卫衎,而发於燕款者,款罪轻於卫衎,而重於蔡朱,故举中示例,以兼通上下也。晋悼感卫衎而发问,师旷恃其目盲,因问以极言,且明君不能君,故臣亦不能臣,罪不纯在臣也。”杜言在彼不在此者,书其出奔,已是罪贱,不假书名以见罪。故名与不名,皆从本赴,不复更见义也。
【传】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晋,送少姜之葬。梁丙与张趯见之。(二子,晋大夫。
○趯,他历反。)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卿共妾葬,过礼甚。
○为,于伪反。)子大叔曰:“将得已乎?(言不得止。)昔文、襄之霸也,(晋文公、襄公。)
[疏]“文襄”至“霸也”。正义曰:襄是文公子,能继父业,故连言之。其命朝聘之之数,吊葬之使,皆文公令之,非襄公也。
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明王之制,岁聘间朝,在十三年,今简之。
○间,间厕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