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40/66)-明-邱濬
(本文为《大学衍义补》第 40/66 部分)
臣按:先儒谓栗之为义,有坚栗难渝之义,使四方观之以为则,万世守之以为法,以立天下之信,无敢渝焉。所以名工谓之干氏也。夫三代之量以金锡为之,外圜而内方以象天地,后世则改用木而内外皆方,失古意矣。古昔先王所以垂典则于子孙,以示四方、信后世者,既有所谓大经大法,而于器物之制作又皆各有成法焉,然又恐其岁久而易坏也,又必熔炼金锡而铸为之器,权其轻重之剂、准其高下之等,既精既坚,无余无欠,刻为铭文以为世则,置之王府之中,以示天下之式,以垂后世之范,使其是遵是用,不敢有所渝易焉。以此为防,末代乃有以公量收、私量贷,以暗收人心、潜移国祚如齐陈氏者,然后知古先哲王于巡守之时必同度量衡,于行政之初必审权量,非故为是屑屑也,其为虑一何远哉!
《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百亩,当今东田(即《诗》言“南东其亩”也)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者百里,当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陈澔曰:“古者八寸为尺,以周尺八尺为步,则一步有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则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是今步比古步每步剩出一尺二寸八分。以此计之,则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与此百四十六亩三十步不相应,里亦仿此推之。”
臣按:孟子言“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者,治地分田,经画其沟涂、封植之界也,后世田不井授,凡古之沟涂、封植之界限尽废,所以经界者,不过步其远近、量其广狭、分其界至,以计其顷亩之数焉耳。然欲计之而无所以经画之尺度,可乎?大江以北地多平原广野,若欲步算固亦无难,惟江南之地多山林险隘,溪涧阻隔,乃欲一一经画之使无遗憾,岂非难事哉?古人丈量之法书史不载,惟《王制》仅有此文,然止言古今尺步、亩里之数而不具其丈量之法。今世量田用所谓步弓者,不知果古法否?然传用非一日,未必无所自也。是法也施于宽广平衍之地固无不可,惟于地势倾侧、纡曲、尖邪之处,其折量纽算为难,小民不人人晓也,是以任事之人易于作弊。宋南渡初,李椿年言经界不正十害,首行于平江,然后推及于诸郡,当时亦以为便,惟闽之汀、漳、泉三郡未及行,朱子知漳州言于朝,力主行之,然竟沮于言者。或曰宋人经界之法可行否欤?曰何不可之有,使天下藩服、郡县皆得人如李椿年、朱熹、郑昭叔,斯行矣。虽然犹未也,苟非大臣有定见,得君之专以主之于上,岂能不摇于群议而终于必行哉?
《月令》:仲春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钧(平也)衡(称上曰衡)石(百二十斤),角(校也)斗甬、正权(称锤)概(执以平量者)。
仲秋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平权衡,正钧(三十斤)石、角斗甬。郑玄曰:“因昼夜等而平当平也,同、角、正皆所以平之也。”
吴澂曰:“衡下但言石,于五者之中举其至重者言也。上曰量,下又曰斗甬者,先总言其器,后言其名也。权者衡之用,概者量之用,唯度既不析其名又不言其用者,度自用,无为之用者也。”
臣按:古先圣王,凡有施为必顺天道,是以春秋二仲之月,昼夜各五十刻,于是乎平等,故于此二时审察度量权衡,以验其同异,或过而长或过而短、或过于多或过于少、或过于重或过于轻,皆有以正而均之,使之皆适于平焉。后世事不师古,无复顺时之政,虽有度量权衡之制,一颁之后听民自为,无复审察校量之令,故有累数十年而不经意者矣,况一岁而再举乎?民伪所以日滋,国政所以不平,此亦其一事也。
《论语》:谨权量,四方之政行焉。
饶鲁曰:“谨权量,是平其在官之权衡、斗斛,使无过取于民。‘关石和钧,王府则有’,固是要通乎官民,然民间权量关系尚浅,最是官府与民交涉,便易得加增取盈,今之苗斛皆然,当纣之时必是取民过制,所以武王于此不容不谨。”
臣按:饶鲁谓“民间权量关系尚浅,最是官府与民交涉,便易得加增取盈,今之苗斛皆然”,呜呼,岂但一苗斛哉?苗斛之弊比其他为多尔。凡官府收民贡赋,其米麦之类则用斗斛,布帛之类则用丈尺,金银之类则用权衡,三者之中丈尺为害较浅,惟斗斛之取盈积少成多,权衡之按抑以重为轻,民之受害往往积倍蓰以至于千万,多至破家鬻产,以沦于死亡,用是人不聊生而祸乱以作。武王继商辛坏乱之后,即以谨权量为行仁政之始,言权量而不言度,非遗之也,而所谨尤在于斯焉。谓之谨者,其必丁宁慎重、反复详审而不敢轻忽也欤。
《前汉律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黍(黑色者)中(不大不小)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纮(音约)于尺,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臣按:以上言度。五度之义,分者可分列也,寸者忖也,尺者纮也,丈者张也,引者信也。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因度以生量审其中所容多少),以子谷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善也)矣。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臣按:以上言量。五量之义,龠者跃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音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也,斗者聚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而五权谨矣。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
臣按:以上言权。五权之义,铢者殊也,物丝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斤者明也,钧者均也,石者大也。
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名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臣按:五度之法,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惟引则用竹,盖引长十丈、高一分、广六分,长而难以收藏,故用竹篾为之为宜也。五量之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緌(不满之处)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夫班《志》于度量二者皆言其所以制造之质,或用铜或用竹,独于权衡略焉,乃于下文总言度量衡用铜者,意者权衡亦用铜欤?后世于度量二者用木为之度,间有用铜者,而斗斛之制用铜鲜矣。权之为器非若度量,虽有长短、大小之不同而各自为用,惟权之一器则兼衡与准而参用之,所以为之质者亦各不同,准必以绳、权必以铜而衡则以木若铜为之也,后世一惟用木耳。臣请诏有司考校古今之制,铸铜为度量权衡之式,藏在户部,颁行天下藩服、郡县,凡民间有所铸造必依官式,刻其成造岁月、匠作姓名,赴官校勘印烙,方许行使。
秦始皇二十六年,一衡石、丈尺。
吕祖谦曰:“自商君为政,平斗甬、权衡、丈尺,其制变于古矣,至是并天下一之,皆令如秦制也。然此乃帝王初政之常,秦犹沿而行之,至于后世则鲜或举之矣。”
臣按:秦事不师古,至为无道,而犹知以一衡石、丈尺为先务,况其不为秦者乎?然吕祖谦作《大事记》,于始皇平六国之初书曰“一衡石丈尺”,而其解题则云:“自商君为政,平斗甬、权衡、丈尺。”意其所书之石非钧石之石也,后世以斛为石其始此欤?
宋太祖诏有司精考古式,作为嘉量,以颁天下,凡四方斗斛不中度、不中式者皆去之。又诏有司,按前代旧式作新权衡以颁天下,禁私造者。
太宗淳化三年,诏曰:“《书》云‘同律度量衡’,所以建国经而立民极也。国家万邦咸乂,九赋是均,顾出纳于有司,系权衡之定式,如闻黍之制或差毫厘,锤钩为奸害及黎庶,宜令详定称法,著为通规。”
臣按:宋太祖、太宗皆起自民间,熟知官府出纳之弊,故其在位首以谨权量为务。史谓比用大秤如百斤者皆悬钩于架、植环于衡,或偃手或抑按,则轻重之际殊为悬绝,于是更铸新式,悉繇参黍而齐其斤石,不可得而增损也。又令每用大秤必悬以丝绳,既置其物则却立以视,不可得而抑按。繇是观之,可见古昔好治之君莫不爱民,其爱民也,凡官吏可藉以害民者无不预为之禁革,则虽一毫之物不使过取于民,彼其具文移著、律例约束非不备,刑罚非不严,然利之所在,人惟见利而不见害,往往法外以巧取,依法以为奸,孰若每事皆立为一法,如宋人之于权衡,必齐其斤石不可得而增损,又俾操执者却立以视而不得按抑。噫,使凡事事皆准此以立为之法,则官吏无所容其奸而小民不至惧其害矣。
程颐曰:“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
朱熹曰:“所谓文章者,便是文饰那谨权审量、读法平价之类耳。”
臣按:程子谓“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皆不可阙”,朱子谓“文章便是文饰那谨权审量之类”,然但言文章而不及纲纪。臣窃以谓,权而谨之,量而审之,使其长短适平、多寡酌中,固是文饰之意,然于操执之时或钩锤之转移、衡尾之按抑,收放之际或斛面之加淋、旁緌之摇撼,则是无纲纪矣。是知圣人为治,无一善之徒行,无一法之徒立,一器之设虽小也而必正其制度,一物之用虽微也而必防其病弊,惟恐一事之或失其宜,一民之或被其害,此所以巨细精粗无不毕举,上下四方无不均平也欤。
以上权量之谨。臣按:舜巡守同律度量衡,而此止云权量而不及度者,盖《论语》叙武王之行政止言谨权量,朱子注《孟子》引程子之言亦止言谨权审量而不及度,意者权量之用比度为切欤,不然则举二以包其一也。
卷九六
▲宝玉之器
《书》:辑(敛也)五瑞(信也),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朱熹曰:“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五等诸侯执之以合符于天子而验其信否也。”
臣按:物质之美而贵者莫如玉,故天子而下皆执之,盖以至贵之人而执至美之物,天子则以是而致敬于天,诸侯则用是而尽诚于天子也。
《禹贡》:扬州,厥贡瑶琨。梁州,厥贡纮。雍州,厥贡惟球琳、琅玕。
蔡沈曰:“瑶琨,玉石名,《诗》曰‘何以舟之,维玉及瑶琨’,《说文》云:‘石之美似玉者,取之可以为礼器。’纮,玉磬也。球琳,美玉也。琅玕,石之似珠者,《尔雅》曰:‘西北之美者,有昆仑虚之球琳、琅玕。’”
臣按:玉之为物,自古中国所在有之,观诸《山海经》可见矣。在尧舜之世已用为圭璧,《禹贡》之时扬、梁、雍三州所贡已有玉石,在战国时卞和所献之玉出于荆山,汉之时关中之蓝田、幽州之玉田皆有玉焉,是时西域未通于中国也。今中国未闻有出玉之处,而所用之玉皆自于阗国来,于阗之玉有白、玄、绿三种,皆出于河,亦与古人所谓玉蕴石而山辉者异,是则中国之玉出于石而必用斫,外夷之玉生于水而必用捞也,岂古今土地生物有不同欤,抑玉乃土石之精粹者,其生也有限而取之也有尽耶?况古人以玉比德,无故不去其身,用以为器用、杂佩之类不一而足,是以制字者如琼瑶、瑄璟之类逾二百,则玉在古多而为用伙可知矣,今世闾阎小民有不识玉者,何古如彼之多而今如此之少耶?由是推之,汉之金以斤计而每以万为言,唐则以两计而比于汉者少,而宋又少于唐,今日又少于宋,无乃数千年之后,中国之金殆将与玉同耶?为世道远虑者不可不为之限节也。
《诗鄘风君子偕老》曰:副(祭服首饰)笄六珈(以玉加于笄为饰)。
臣按:先儒谓副,祭服之首饰,编发为之。笄,衡笄也,垂于副之两旁当耳,其下以紞悬瑱。衡笄以玉为之,今之簪也。紞织如条,上属于衡。瑱以玉为之,以纩缚之而属于紞,悬之当耳,似今之珥也。
《卫风淇奥》曰:充耳琇莹。
朱熹曰:“充耳,瑱也。琇莹,美石也。天子玉瑱,诸侯以石。”《郑风》之《女曰鸡鸣》曰:杂佩以赠之。
朱熹曰:“杂佩者左右佩玉也,上横曰珩,下系三组,贯以蠙珠,中组之半贯一大珠曰瑀,末悬一玉两端皆锐曰冲牙,两旁组半各悬一玉长博而方曰琚,其末各悬一玉如半璧而内向曰璜,又以两组贯珠,上系珩两端、下交贯于瑀而下系两璜,行则冲牙触璜而有声也。”
《齐风》之《著》曰:尚之以琼华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
朱熹曰:“琼华,美石似玉者,即所以为瑱也。琼莹、琼英,亦皆美石似玉者。”《秦风》之《渭阳》曰:何以赠之,琼瑰玉佩。孔颖达曰:“琼者,玉之美名,非玉名也。瑰者,美石之名。”
《小雅》之《采芑》曰:朱芾斯皇,有玱葱珩。
朱熹曰:“玱,玉声。葱,苍色如葱者也。珩,佩首横玉也。礼,三命赤芾、葱珩。”《斯干》曰:乃生男子,载弄之璋。朱熹曰:“半圭曰璋。”
《大东》曰:鞙鞙(长貌)佩殽。郑玄曰:“佩殽者,以瑞玉为佩。”
《大雅》之《棫朴》曰:济济辟王,左右奉璋,奉璋峨峨。又曰: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朱熹曰:“祭祀之礼,王祼以圭瓒,诸臣助之;亚祼以璋瓒,左右奉之。其判在内,亦有趣向之意。峨峨,盛壮也。追,雕也,金曰雕、玉曰琢。”
《旱麓》曰:瑟(缜密貌)彼玉瓒,黄流在中。
朱熹曰:“玉瓒,圭瓒也,以圭为柄,黄金为勺,青金为外而朱其中也。黄流,郁鬯也。酿黍为酒,筑郁金煮而和之,使芬芳条鬯,以瓒酌而礼之也。”
《韩奕》曰:韩侯入觐,以其介圭。朱熹曰:“介圭,封圭,执之为贽,以合瑞于王也。”《江汉》曰:厘尔圭瓒,鬯一卣。朱熹曰:“厘,赐;卣,尊也。”
《商颂》之《长发》曰:受小球大球。
郑玄曰:“小球,镇圭尺有二寸;大球,大圭三尺也,皆天子之所执也。”
臣按:以上皆三百篇《诗》中所言及玉者,大抵先王之世所用以为首饰、佩服、祭器、贡贽者皆玉也,后世乃舍中国比德之玉而宝远夷无用之石以为用,甚至倾帑藏以易之,此何见也?
《周礼天官》: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齐则共食玉,大丧共含玉,若合诸侯则共珠剟、玉敦。凡王之献金玉,受而藏之。
吴澂曰:“金玉,人所宝者。服玉,大圭之类。佩玉,珩璜之类。珠玉则琢玉为珠,以饰冠冕也。食玉,所以养至阳之气。含玉,所以为死者口实。合诸侯,谓诸侯会同则为坛三成,割牛耳取血以歃之。珠剟,所以盛耳;玉敦,所以盛血。”
臣按:玉之为玉,古先帝王必以之为服佩之用者,以其色有黄、白、黑、苍之辨,其声有角、征、宫、羽之应,其象有仁义礼乐、道德忠信之备。
《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犹齐等也)邦国,王执镇(安镇四方)圭,公执桓(柱也)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薄璧。
刘彝曰:“舜受尧禅,执天下之大圭而陟帝位,始受天下之朝,则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班瑞于群后,是玉作六瑞古已有矣。”
臣按:此即《舜典》所谓辑五瑞者,盖自帝世已有之矣。先儒谓六瑞之制,其形有圭之锐、璧之圆以象天之体用,其名有镇、桓、信、躬、谷、蒲以别君德之隆杀,信、躬之名则取诸身而象之也,镇、桓、谷、蒲之名则取诸物而象之也。古人制器莫不各有取象,矧此乃天子所以合信于诸侯者乎?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
吴澂曰:“礼神者,始告神时荐于神坐也,荐之在于作乐迎神之后,郑氏云‘先奏是乐以致其神,礼之以玉而祼焉’是也。苍璧礼天,苍象天之色,圆象天之形。黄琮礼地,黄象地之色,琮八方亦象地,其制每角各刻出一寸,长六寸、厚八寸。青圭礼东方,圭制上左右各半寸其锐,以象春物初生,长九寸、厚一寸、博三寸,礼东方以立春。赤璋礼南方,半圭曰璋,夏者阴阳各居其半,故用璋,礼南方以立夏。白琥礼西方,以玉长九寸、广五寸刻状虎形,高三寸,礼西方以立秋。玄璜礼北方,半璧曰璜,冬者阴阳亦居其半,故用璜,礼北方以立冬。六玉各象其方色,而牲币又象六玉之色。”
臣按:先儒谓玉者纯阳之精气而圣人之至宝也,将礼于天地四方而无以归其诚,乃以玉作六器,既象天地四方之色,又拟其形以琢之,而柴禋烝燎埋瘗之,所以答神之降飨也。后世惟祀天地有琮璧,而于其他之祭则无焉,岂非缺典乎?
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
郑玄曰:“祖庙,始祖之庙,其宝物世传守之,若鲁宝玉、大弓者。玉镇、大宝器,玉瑞、玉器之美者。”
王昭禹曰:“《左传》曰‘诸侯之封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则所谓玉镇者美玉之可以为镇者也。《记》曰‘崇鼎、贯鼎、大璜、封父龟,天子之器也’,所谓大宝器者亦类此。郑景望曰‘大丧、大祭则出而陈之’,胡安定曰‘告终易代,陈列先王所宝,非直为美观也,以见传及其身能全而归之也’,夫以一器一物传于先王者犹谨如此,况神器之大者乎?汤有《典宝》之作,其以祖宗之物所当常宝,而无德则失,亦不可常乎,是义也于周《顾命》尤详。”
臣按:《周礼》天府所藏即《顾命》之所陈者也,《中庸》所谓“陈其宗器”即此所谓国之玉镇、大宝器,即《书》所谓“越玉五重”也。是五重者即先世所传之重宝,曰弘璧、曰琬琰、曰大玉、曰夷玉、曰天球,是之谓五玉。弘璧,大璧也;琬琰,圭也;大玉,华山之玉;夷玉,东夷之玉;天球,鸣球也。是皆国之重镇、大宝,而为子孙者所当谨守以为传世之宝,以镇国家,以贻云仍,不可失坠焉者也。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名以命之)物(物以色之)与其用事(朝日祭祀之时),设其服饰(彩藉之类)。王晋(插也)大圭(朴素无文),执镇圭(彖四镇之山),缫(织组为藻)藉(饰以藉玉)五采(五色)五就(一半为一就)以朝日(春分半日);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彖(刻上)圭(剡上)、璋(半圭)、璧(璧圆)、琮(半璧)缫皆二采一就,以頫聘。四圭有邸(圭出于四旁),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出于两旁),以祀地、旅四望;祼圭有瓒,以肆先王、以祼宾客;圭璧(圭其邸为璧),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邸托于琮,贯而射之),以祀山川、以造赠宾客;土圭,以致四时日月,封国则以土地;珍(当为镇)圭,以征守、以恤凶荒;牙璋(彖为齿牙),以起军旅、以治兵守;璧羡以起度。
郑玄曰:“人执以见曰瑞,礼神曰器。”
臣按:先儒谓璧羡以起度者,古人之度在乐则起于黄钟,在礼则起于璧羡。璧之圆凡九寸,以其旁之一寸而羡其上下,则横径八寸而袤十寸,以十寸之尺而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以八寸之尺而起度则八尺为寻、倍寻为常,使度或不存,天下后世因璧羡而可考,则王者之五度信矣。由是观之,则先王命典瑞之职掌玉瑞、玉器之藏,非但备物以为当世之用,而又制器以垂后世之则。三代盛时,礼乐之用备于上,礼乐之化孚于下,非但掌之者有其人,而制之者亦有其则,《诗》所谓“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亦此类欤。
玉人之事。镇圭(取镇安四方之义)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取强直有立之义),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伸也)圭(取尊而不屈之义),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取卑而不伸之义),伯守之。天子执冒(取覆冒之义)四寸以朝诸侯。天子用全(丝色),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以玉饰其柄),继子男执皮帛。天子圭中必(与乂同)。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大圭长三尺,杼(杀也)上终葵(椎也)首,天子服之;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琬圭九寸而缫,以象德;琰圭九寸,判规,以除慝、以易行。璧羡度尺(用以起度)、好(璧孔也)三寸,以为度。
郑玄曰:“天子名玉曰冒者,言德能覆盖天下也。全,纯色。”
臣按:玉人之所造即典瑞之所掌也,然其间亦有详略、多寡、同异者,互相备也,不然其有缺文逸简欤?抑观成周之世所以为玉瑞、玉器者,无非为祭神、行礼、致四时、赠宾客、恤凶荒、起军旅而作,后世所以造作者多以为服饰、玩好,甚者以为戏具,求其为礼而作者盖鲜矣。夫以古人比德之玉所以事天、享帝之具,而用以为亵玩于床第之间,其不恭甚矣。
《礼记曲礼》:玉曰嘉玉。陈澔曰:“无瑕之玉也。”
臣按:礼神以玉,取其清洁无瑕也。玉之为玉,或以为璧、或以为琮,或圭以青、或璋以白,或赤而为虎形、或玄而为半璧,或两圭而有邸、或四圭而有邸,苟有瑕而不纯则非全矣,故必纯而全然后谓之嘉焉。嘉者美也,然是玉也或焚焉或藏焉,考《周礼》郑氏注谓烝祀“烝,烟也,为玉币祭祀,焚之作烟以报阳也”,此焚玉之证也;天府若当祭祀讫事而藏之,此收玉之证也。是何也?盖用玉于神,有礼神者有祀神者,礼神者讫事即收,祀神者与牲俱燎也,若夫《郊特牲》所谓圭璋则用圭璋以盛鬯,用其气臭而已。
《玉藻》:天子搢(插也),方正于天下也;诸侯荼,前诎、后直,让于天子也;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也。
陈澔曰:“亦笏也,即玉人所谓大圭长三尺者是也,以其挺然无所诎,故谓之,盖以端方正直之道示天下也。荼者舒迟之义,前有所畏则其进舒迟。诸侯之笏,前诎者圆杀其首也,后直者下角正方也,以其让于天子,故杀其上也。大夫上有天子、下有己君,故笏之下角亦杀而圜,示无所不让也。”
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
郑玄曰:“球,美玉也。文犹饰也。大夫、士饰竹以为笏,不敢与君并用纯物也。”
孔颖达曰:“鱼须文竹,谓以鲛须文饰其竹也。士以竹为本质,以象牙饰其边缘。可者,通许之辞。”
臣按:以上圭笏之制。惟天子得用玉,诸侯则用象,大夫、士皆用竹,但用鱼须及象文饰之。今制则五品以上用象,六品以下皆用槐木简。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征、角,左宫、羽。
陈澔曰:“征、角、宫、羽,以玉声所中言也。征为事、角为民,故在右,右为动作之方也。宫为君、羽为物,君道宜静,物道宜积,故在左,左乃无事之方也。不言商者,或以西方肃杀之音,故遗之欤?”
方悫曰:“征、角为阳,宫、羽为阴,阳主动、阴主静,右佩阴也而声中征、角之动,左佩阳也而声中宫、羽之静,何哉?盖佩所以为行止之节,时止则止、时行则行,此设备之意也。”
臣按:佩之制见于《诗》“杂佩”,其制有琚、瑀、珩、璜、冲牙五者。其所以为声者,在两璜与冲牙相触击,行动之际锵然以鸣,在右者必中征、角,在左者必中宫、羽。古之玉人所以制造之者必有其度,然后能使声之所中协于角、征、宫、羽之音,其大小厚薄必有等差,惜后世之无传也。今制,朝祭服皆有制,三品以上用玉、四品以下药玉,近乃有铸铜为之者,殊失古制。盖玉之中商声者,以其有肃杀之声,尚不可用,况用金声乎?切宜禁革。
凡带必用佩玉,惟丧否。佩玉有冲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贾公彦曰:“所触之玉其形似牙,故曰冲牙。”
《聘义》: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绖攵也)密以栗(坚貌),知也;廉而不刿(伤也),义也;垂之如坠,礼也;叩之其声清越(犹扬也)以长,其终诎(绝止貌)然,乐也;瑕(玉病也)不掩瑜(玉中美者),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
贾公彦曰:“圭璋特达,谓行聘之时惟执圭璋特得通达,不加饰弊也。”
马耇孟曰:“古人用玉皆象其美,若镇圭以召诸侯、以恤凶荒,用其仁也;齐有食玉,用其智也;牙璋以起军旅,用其义也;国君相见以瑞,相享以璧,用其礼也;乐有鸣球,服有佩玉,用其乐也;邦国玉节,用其信也;琬以结好,琰以除慝,用其忠也;两圭祀地,黄琮礼地,用其能达于地也;四圭祀天,苍璧礼天,用其能达于天也;圭璋特达,用其能达于德也,已聘而还圭璋,已朝而班瑞,此皆古之为器而用玉之美者也。古之善比君子于玉者,曰‘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曰‘追琢其章,金玉其相’,曰‘如圭如璧’,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曰‘玉振终条理’,曰‘瑾瑜匿瑕’,曰‘如玉如莹,爰变丹青’,此古人比君子于玉者也。”
臣按:玉者天下莫不贵,君子之德似之,是以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右征角、左宫羽,于玉比德,盖求所以称夫仁、义、知、礼、乐、忠、信之德而比之于玉也。
《春秋》: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九年,得宝玉、大弓。
胡安国曰:“穀梁子曰:‘宝玉,封圭;大弓,武王之戎弓,周公受赐藏之鲁。’或曰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也,子孙世守罔敢失坠,以昭先祖之德,存肃敬之心耳。古者告终易代,弘璧、琬琰、天球、夷玉、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莫不陈列,非直为美观也,先王所宝传及其身能全而归之,则可以免矣。鲁失其政,陪臣擅权,虽先公分器犹不能守而盗得窃诸公宫,其能国乎?故失之书、得之书,所以讥公与执政之臣,见不恭之大也。此义行,则有天下国家者各知所守之职,不敢忽矣。”
臣按:人君于先代所藏之重器、手泽之所存、心神之所寓,有事于宗庙则陈之以示其能守,临终而顾命则列之以见其全归,非细故小事也。《中庸》以此表继述之能孝,《周书》以此见传守之不失,为人子孙践祖宗之位、守祖宗之业而不能守祖宗之遗物,岂得为孝乎?
唐玄宗天宝十载,诏曰:“礼神以玉,取其精洁温润,今有司并用瑉。自今礼神六器,宗庙奠玉并用真玉、诸祀用瑉,如玉难得大者,宁小其制度以取其真。”
臣按:祀神当以诚,以伪代真则非诚矣。
肃宗宝应元年,楚州言尼真如恍惚登天,见上帝赐以宝玉十三枚,云中国有灾以此镇之。群臣贺表。
范祖禹曰:“尧命重黎绝地天通,盖恶巫觋矫妄而诬天罔民也,后世主昏于上、民迷于下,黩乱天地,无所不有。肃宗父子不相信妖由人兴,故奸伪得以惑之,获宝不一月而二帝崩,吉凶之验亦可睹矣。”
臣按:妖人假物以售其奸伪,明理之君必不为所惑,何也?盖宝玉之物皆生于地,何由而上于天?所以琢磨而雕刻成器者,非人力不能为也,天者气而已矣,所能生者浑然之质而不能成奇巧之形,以是折之,则妖人无所容其伪矣。
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遣使往马八国求奇宝。
臣按:自古中国所谓宝者必可以为礼神之器,必可以为佩服之用,必可以为器用之饰,上可以镇国家,下可以诒后胤,非徒用以为观玩戏弄而已也。元人之所谓宝者则异于是,史传之所不载、前代之所无,有形不如珠之圆莹,色不如玉之温润,质不如金之从革,盖与砂砾无异焉,乌足以为宝哉?
以上宝玉之器
卷九七
▲工作之用
《易》曰: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
徐几曰:“智者创物,巧者述之,皆足以为利,而物无不备,用无不致,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者,惟圣人为大。”
臣按:天下之物无一不起于圣人,是虽一耒耜之末、一门户之微,凡所以为利于天下者皆有所取象而非无所本也。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
朱熹曰:“此圣人制器尚象之事。”
胡炳文曰:“圣人之制此器也,此卦之中自有此理而已,盖之一字,疑取诸此而非必取之此也。”臣按:圣人制器尚象凡十三卦,此特录其三卦者,工作之器尔。
《书》:帝曰:“畴(谁也)若予工?”佥曰:“垂哉。”帝曰:“俞,咨垂。汝共工。”
朱熹曰:“若,顺其理而治之也,帝问谁能顺治予百工之事者。垂,臣名,有巧思。”
臣按:工而谓之若,若者顺其理而治之也,先儒谓守法信度,因圣人创作之制而持循之,此之谓若,所谓因万物自然之理而为之行其所无事之智焉耳。后世之工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岂所谓若哉?
《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五曰百工,饬化八材。
郑玄曰:“八材,珠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木曰刻、金曰镂、革曰剥、羽曰析。”
臣按:周太宰以九职任万民而必谨于百工饬化八材者,以民生日用衣服器械之所由出也。工而谓之百,不止一工也。饬者修治以为器,化者变转以为用。
《考工记》: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或坐而论道,或作而行之,或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或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或饬力以长地财,或治丝麻以成之。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饬力以长地材谓之农夫,治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
郑玄曰:“审曲面势,谓审察五材曲直、方面、形势之宜,以治之及阴阳之向背是也。五材,金、木、皮、玉、土。”
王昭禹曰:“饬五材,若饬木而为舟车、弓庐之属,饬金而为鼎量、剑削之属,饬土而蜗甑、簋豆之属,饬水火而运用之以成乎众材之属。”
臣按:国有六职者,即所谓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功也。所谓职者,通上下言,犹所谓职业云,非专言官职之职也。作记者述百工之事,因举其通功易事者凡有六焉,盖无是五者则百工所饬之五材、所辨之民器亦无所用之也。
智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烁金以为刃、凝土以为器、作车以行陆、作舟以行水,此皆圣人之所作也。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则不时、不得地气也。
吴澂曰:“五行者天地生成自然之理,考工述之,刃之以金为体者以火为用,故于金言;烁器之以土为体者以水为用,故于土言;凝水行乘舟以济不通,陆行乘车以任重致远,则木之为用无往不利。时,寒温也;气,刚柔也。考工者举此以推五行造化之理,以明圣人器用之制,使天下因物以穷夫理也。”
王昭禹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道本于性命而器之理藏乎其中,器成于度数而道之迹显于其外。君子上达则其智足以穷理而能创,小人下达则其巧足以循迹而能述,故曰智者创物,巧者述之。大司徒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古者四民莫不皆然,而百工之于官府也,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故攻木之工不使之攻金、攻皮之工不使之攻玉、氏之子常为量、凫氏之子常为钟、桃氏之子常为剑、函人之子常为甲,而各使之精其事焉,故曰守之世谓之工。虽然此特循法度之迹而守之也,若夫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则轮扁之斫轮也不能授之子,况可得而世耶?”
臣按:《易》曰“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于圣人”,是则天下之器用无一而非圣人之所造始也,智者于其间特因其类而创为之,而巧者又从而述之耳。夫天生五材,民并用之,有一器之作则有一器之用,有一器之用则有一器之利,不徒作也。苟有器而无用、有用而无利,耗材物于无用,费民力于无益,圣人所不作者,则智者必不创、巧者必不述也。苟肆其私意而作淫巧于用器常度之外,此圣王之法所必诛而无赦者。
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攻木之工,轮(为轮为盖)、舆(为车舆)、弓(为弓)、庐(为庐器戈柲之类)、匠(营宫室为沟洫)、车(为车为耒)、梓(为笋虡为饮器);攻金之工,筑(为削)、冶(为戈戟)、凫(为钟)、(为量)、段(为镈)、桃(为剑);攻皮之工,函(为甲)、鲍(治韦革)、(为鼓)、韦(熟皮)、裘(为裘);设色之工,画、缋(维五色)、钟(染羽)、筐(阙)、荒(练丝);刮摩之工,玉(治为圭璧)、咺、雕(阙)、矢(为矢)、磬(为磬);抟埴之工,陶(为瓦)、膋(为簋)。
郑玄曰:“事官之属六十,此三十工略记其事尔。其曰某人者,以其事名官也;其曰某氏者,官有世功、族有世业,以氏名官者也。”贾公彦曰:“此言工之多少总数。”
臣按:先儒谓天生五材,水、火、金、木、土也,加之以皮玉设色则为八材、九职,所谓百工饬化八材是也。水火之材则运用此六者而成之。
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舆,故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
郑玄曰:“官各有所尊,王者相变也。舜至质,贵陶器,甒大、瓦棺是也。”
王昭禹曰:“圣人立成器为天下利者亦审所尚而已,四代所尚亦因时而已。夏后氏继舜犹以质为尚,卑宫室而尽力沟洫,而尚匠人之职焉。商王兴礼乐而尚文,以梓人为侯、为笋虡、为饮器,故尚梓。至周而文大备矣,以舆人为车,其材至备,其工至多,故尚舆。”
臣按:疏谓此一段论四代所尚不同之事,遂专据周所尚言之,直至篇终。一车之作,有轮人、有舆人、有车人、又有辀人,是车之工最多,以周所尚在此也。夫历代各有所尚,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后之所尚者乃所以矫前代之失也。然矫其失而或过于专一,而其流之弊又不能无偏焉,此圣人为制所以必因时制宜、损过以就中,非但施于礼乐政事者为然,则虽一器之末亦莫不寓意于其中也,此先王之世所以事皆得中而无过举欤。
《礼记》: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
郑玄曰:“六工于周皆属司空,土工,陶、膋也;金工,筑、治、凫、、段、桃也;石工,玉人、磬人也;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兽工,函、鲍、韗、韦、裘也;惟草工职亡,盖谓作萑苇之器。”
臣按:《曲礼》所记六工与《考工记》大同小异,先儒谓此为殷制,然所称之名虽异而所治之事则同,土工即抟埴之工,金工即攻金之工,石工刮摩之工也,木工攻木之工也,兽工攻皮之工也,草工盖设色之工欤。
《月令》:孟春之月,其器疏以达。孟夏之月,其器高以粗。中央土,其器圜以闳。孟秋之月,其器廉以深。孟冬之月,其器闳以奄。
方悫曰:“春主发散,故其器疏以达,疏则散、达则发故也。夏主长大,故其器高以粗,高则长、粗则大故也。秋主刻深,故其器廉以深,廉则制、深则刻故也。冬主收藏,故其器闳以奄,闳则收、奄则藏故也。中央土,其器圜以闳者,圜若物由是以周旋,闳若物由是以出入,万物周旋于土者也,故中央之器所象如此。”
臣按:《月令》于四时所用之器各有不同,盖王者承天以出治,凡其身体之所居处、被服、食用一一皆顺天时以奉天,不敢苟也。是以非四时之正味不敢食、非五方之正色不敢服,凡一器用之微亦必随时而为之制,所以范一身于礼法之中,身所被服、口所饮啖、目所盼视、手所执持,无一事而非顺天时合天理也,彼虽欲作淫巧以荡上心,乌可得哉?
季春之月,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毋或不良,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
陈澔曰:“工师,百工之长也。五库者,金铁为一库、皮革筋为一库、角齿为一库、羽箭干为一库、脂胶丹漆为一库。视诸物之善恶皆有旧法谓之量,一说多寡之数也,审而察之,故云审五库之量也。此时百工各理治其造作之事,工师监临之,每日号令必以二事为戒,一是造作器物不得悖逆时序,如为弓必春液角、夏治筋、秋合三材、寒定体之类是也;二是不得为淫过奇巧之器以摇动君心,使生奢侈也。”
孟冬之月,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绖攵同)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
孔颖达曰:“于是之时命此工官之长效实百工所造之物,陈列祭器,善恶按此器旧制,度大小及容受程限多少,勿得有作过制之巧,以摇动在上之心而生奢侈。作器不须靡丽华侈,必功力密致为上,每物之上刻所造工匠之名于后,以考其诚信与否,若其用材精美而器不坚固,则功有不当,必行其罪罚以穷其诈伪之情也。”
方悫曰:“工固有巧也,然过乎巧则为淫矣,以其淫故足以荡上心焉。此仲春、孟冬皆言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前则因其作而戒之,后则因其成而又戒之。”
臣按:虞廷九官,共工居其一,是则工师之官所掌之事虽若轻而小,而其所以关系者君心之收敛、放荡存焉。呜呼,国家之患孰有大于君心之荡者哉?人君一心万化之本,天下安危、生灵休戚皆由乎此耿耿方寸间耳,使其常囿于礼法之中则必不肯轻费民财、轻劳民力,财不费则敛于民也薄,力不劳则役于民也轻,而天下安矣。苟其心荡焉出于礼法之外,宫室之奉必欲其壮丽,服饰之奉必欲其华美,器用之奉必欲其精致,则必费财而劳民,而人有不堪者矣。然是心也敛之则难,荡之则易,其始也未尝不起于细微,其终也乃至于滔天而不可救止焉,此箕子所以于纣之用象箸知其必为玉杯。噫,玉杯尚可,其后乃至于琼宫、瑶台而无已焉。由是以观,古人防未然之欲而必谨于其微,其意深矣,其虑远矣。
《汉表》:少府有考工室、令、丞,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臣瓒曰:“冬官为考工,主作器械。”《续志》:少府有尚方令,六百石,掌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
颜师古曰:“主作禁器物。”臣按:后汉典工作之官。
宣帝时,王褒上言:“周之所以能致刑措而不用者,以其禁邪于冥冥、绝恶于未萌也,宜减乐府、省尚方,明示天下以俭。古者工不造爇彖、商不通侈靡,非工商之独贤,政教使之然也。民见俭则归本,本立而末成。”和帝时,樊准上言:“调和阴阳实在俭节,朝廷虽劳心元元,事从省约,而在职之吏尚未奉承,夫建化致理,由近及远,故《诗》曰‘京师翼翼,四方是则’,今可先令大官、尚方、考工、上林池御诸官实减无事之物,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如此,则化四方,人劳省息。”
臣按:《书》云“不作无益害有益”,盖古昔先王尚象以制器,以为民生日用之具,并有五材以修六府,有不备者又因其材而饬化之,使之利其用而不至于阙乏,无非有益于人生日用者也。是故分为六官而专以一官司百工之事,后世乃于官常之外别以禁御之内立为尚方之官,聚奇巧之工,制珍异之器。呜呼,器之为器取适用而已,苟制一器而费百器之材,当用一工而费百工之力,耗货财于无用,用工力于无益,何为也哉?夫人之所以为奇巧精致之物者,欲以夸耀于人也,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其尊无对,其富无伦,欲谁夸哉?况宫闱邃密,门禁深严,外人无由而至,朝夕左右得于观视之间者宦官、官妾尔,彼生深宫之中,执使令之役,固无外交,亦无远识,亦何用夸彼为哉?为人上者何苦竭生民之膏血、夺生民之衣食、劳生民之筋力,以为此无益之事哉?张蕴古云:“琼其宫而瑶其台,所居不过容膝;糟其丘而酒其池,所食不过适口。”臣愚谓于器用亦然。
南宋明帝时,淮泗用兵,府藏空竭,内外百官并断俸禄,而明帝奢费过度,每所造器用必为正御、副御、次副各三十枚,嬖幸用事,货赂公行。
臣按:人君之于器用取其足用而已,明帝之造器用必为正御、副御、次副各三十事,人生几何,一生能著几两屐邪?天下无事,府库盈溢,且不可暴殄天物而过于自奉,况兵外用而财内竭,百官月俸皆不继,而吾乃多为器用而置之于无用之地,何为也哉?
唐置少府监掌百工技巧之政,中尚署令掌供郊祀圭璧、天子器玩、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之制。
臣按:此唐掌工作之官。夫中尚令掌供郊祀圭璧以祀天享帝者也,而又兼掌天子玩器、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之制,岂其伦哉?毋乃近于亵乎。
宋太祖收伪蜀图书、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毁。孟昶服用奢僭,至于溺器亦装以七宝,遽命碎之,曰:“自奉如此,欲无亡得乎?”上躬履俭约,乘舆、服用皆尚质素。
臣按:亡国之君与兴王之主自然奢俭不同。
太宗淳化二年,令左藏库籍所掌金银器皿之属,悉毁之。有司言中有制作精巧者,欲留以备进御。上曰:“将焉用此?汝以奇巧为贵,我以慈俭为宝。”卒皆毁之。
臣按:金银器皿之属虽极精巧,然其质犹不费损也,一旦毁之本质固在,上下通得用之,惟所谓珍异宝石之类,裒工于无益,毁坏则无用,上好之则贵,一旦废之与瓦砾等耳。太宗于金银器之精巧者且毁之,况肯聚工以为宝石奇玩也哉?所谓“汝以奇巧为贵,我以慈俭为宝”,大哉王言,可为百世师法。
淳化四年,有司言油衣帟幕损者数万段,欲毁弃之。上令煮浣染以杂色,刺为旗帜数千,以示宰相,宰相李昉等奏曰:“陛下万几之外圣智高远,事无大小皆出意表,天生五材兼而出之,物有万殊博而通之,虽有细微无所遗弃,固非臣等智虑所及。”
臣按:太宗于油衣帟幕之损者尚不忍弃遗,则其于物之成用者其肯弃遗之乎?仁明之君,其爱惜微物如此,其视裂帛以为乐、剪彩绮以为花而铺于水者,其寿命短长、国祚久近皆分于此也。
以上工作之用
卷九八
▲章服之辨
《书舜典》曰: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民功曰庸)。
孔颖达曰:“人以车服为荣,故天子之赏诸侯皆以车服赐之,《觐礼》曰‘天子赐侯氏以车服’是也。”
程颐曰:“言之善者,从而明考其功,有功则赐车服以旌异之。”臣按:赐服以表功,自唐虞之世已有之。《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孔安国曰:“五服,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尊卑采章各异,所以命有德。”
臣按:先儒谓天命有德之人,则以五等之服以彰显之,盖爵予之以名、服锡之以器,皆所以彰显夫人之德也。人有是德契合于天人,君承天命以彰显之,命之以爵而必与服俱,不过承天之意而已,苟以命德之服而加诸无德之人,岂不逆天意哉?
《周礼》: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六曰同衣服。郑玄曰:“同犹齐也。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独异。”贾公彦曰:“士以上衣服皆有采章,庶人皆同深衣而已。”
臣按:衣服之制皆有等差,谓之同者,各随其等而为之服,士与士同、庶人与庶人同,不得自为异制也。
司服,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抵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
王昭禹曰:“凡诸侯之服各视其命之数,上公九命,故其服九章,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七命,故其服七章,自抵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五命,故其服五章,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自此而下皆诸侯之孤、卿、大夫、士也,公之孤四命,故其服三章,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公、侯之卿皆三命,其大夫皆再命,子、男之卿再命,则其服一章而已,故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公、侯、伯之士同一命,子、男之士不命,则其服无章数,其首服以皮弁,故曰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则玄衣纁裳而已。”
臣按:先儒谓冕服之名皆取章首为义,衮冕九章以龙为首,龙首卷然,故以衮为名,其衣五章、裳四章;闇冕七章,华虫为首,华虫即闇雉也,其衣三章、裳四章;毳冕五章虎蜼为首,虎蜼毛浅,毳是乱毛,故以毳为名,其衣三章、裳二章,此是周时五等之爵及其孤、卿、大夫、士朝祭之冕服各有章数如此。今世古制不行,所谓朝祭之服无复有章数矣。
弁师,诸侯(后既有诸侯比当作诸公)之缫(藻同,杂文之名)斿九就(成也)、昏(恶玉也)玉三采(朱白苍也),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谓皆三采也),玉瑱(以玉为之塞耳者)、玉笄(以玉为之,所以贯者)。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各以其等为之而掌其禁令(不得相逾越)。
刘彝曰:“尊卑、贵贱由乎冕、弁定等差也,卑不可逾于尊,贱不可逾于贵,弁师掌其禁令则礼行于九服矣。”
臣按:古者之冠,自天子而下至于大夫皆谓之冕,后世惟天子得谓之冕焉。夫古者冕服之制上下同用之,但有命数等差尔,后世则有不然者,姑存古制以示后世,使后有作者因今之制用古之意,庶几有以为复古之渐。
屦人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命屦、功屦、散屦,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
臣按:内命夫,卿、大夫、士之在宫中者;外命夫,卿、大夫、士在朝者。命屦,以王命赐之者也;功屦,冬之皮屦,服功裘者;散屦,卑者之素屦也。
《后汉志》注:光武建武元年,复设诸侯王金玺綟绶,公侯金印紫绶。九卿以下秩中二千石,大长秋以下秩二千石,校尉、都尉以下秩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中外官尚书令以下中二千石丞,正、平、诸司马以下皆千石,尚书、中谒者以下秩皆六百石,雒阳市长以下秩四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诸丞、尉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皆铜印黄绶。
臣按:此汉朝印绶之制。然所谓金紫者,印与绶也,非服色也。北朝周武帝初服常冠,以皂纱全幅向后幞发,仍裁为四脚。
胡寅曰:“君子大复古,重变古非泥于古也,以生人之具,皆古之圣人因时制宜,各有法象意义,不可以私智更改之也。以周家纱幞一事论之,此后世巾帻朝冠之所自始也。古者宾祭、丧燕、戎事冠各有宜,纱幞既行,诸冠由此尽废,稽之法象,果何所则求之意义,果何所据哉?为治莫大于礼,礼莫明于服,服莫重于冠,冠必欲尽善,其必考古而立制。”
臣按:此后世幞头之始。隋文帝始服黄,百官常服同于庶人,皆著黄袍。
胡寅曰:“服章之设,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莫卑乎民,莫尊乎天子,上下无所辨,民志何由定,僭乱由此而生矣。隋文俭约,施之宫阃之中、燕私之用可也,与庶人同而坐乎庙朝,俭不中礼,不足以为法矣。”
臣按:衣服者,身之章、名器之所寓也,君子正其衣冠则民望而畏之,苟上下同服则混而无别,何以耸下人之观视哉?
唐太宗贞观四年,诏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九品以青。高宗上元元年,敕文武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四品、五品服绯,金带;六品、七品绿,银带;八品、九品青,■■石带。庶人黄铜、铁带。永徽二年,五品以上随身鱼银袋,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饰袋。咸亨三年,五品以上改赐新鱼袋,并饰以银,三品以上各赐金装刀子、砺石一具。武后时督、刺史亦准京官带鱼袋,又改赐佩鱼,皆为龟,寻复旧。开元以后,百官赏绯紫必兼鱼袋,谓之章服。
臣按:此有唐一代章服之制。所谓金紫者,金谓鱼袋之饰、紫谓衣也,与汉所谓金紫名同而实异矣。
宣宗重惜服章,有司具绯、紫衣数袭从行以备赐,或半岁不用,其当时以绯、紫为荣。
臣按:唐自中叶以后品服太滥,每朝会朱紫满庭而少衣绿者,当时视金紫如韦布,宣宗稍加重惜,人遂以为荣。盖朝廷之所以尊而天下之人所以奔走而趋赴之者,求名与器也,朝廷章服乃名、器之所寓,人君必自贵然后人贵之,人人可得则不足贵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