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4/66)-明-邱濬
(本文为《大学衍义补》第 4/66 部分)
《周官》: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万国咸宁。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治也)。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蔡沈曰:“百揆、四岳总治于内,州牧、侯伯总治于外,内外相承,体统不紊,故庶政惟和而万国咸安。夏商之时世变事繁,观其会通,制其繁简,官数加倍,亦能用治。明王立政不惟其官之多,惟其得人而已。”
臣按:此唐、虞、夏、商四代之官,是即上文所谓制治未乱、保邦未危之事,明王所以立政者也。盖官不在多,惟在得人,得其人则一人可以兼数人之事,不得其人虽丛数人不如得一人也。此唐虞之官惟百而治,继而夏商倍之为二百亦克用治,用是以保邦,用是以制治,所以上下相承、内外相维而永无危乱之患也欤。(以上总论设官)
《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周礼》:少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其亲疏。
陈傅良曰:“《尧典》言九族而《周礼》言三族,三族父、子、孙也,九族高祖至玄孙也。三族举其本,九族极其末,举三族则九族见矣。”
臣按:施仁之序亲亲而后仁民,为治之道齐家而后治国,故史臣纪尧之典,于治效被格之后即继之以明德亲族之言,盖以出治之本在此也。当时虽未设官,观其叙亲睦九族于平章百姓、协和万邦之前,则其立言之序轻重可见矣。自成周以三族之别掌于少宗伯之官,后世因之列宗正于九寺之中,殊失帝尧睦亲之道。我圣祖超然远见,特立宗人府于六部之上,其秩一品,专以皇亲掌之,可谓得帝尧亲族之深意而足以为万世法矣。
汉高祖七年,初置宗正官以叙九族。
臣按:班固《汉书表》:“宗正,秦官,掌亲属。”盖汉因秦制而设之也。(以上宗人)
《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
贾谊曰:“保者,保其身体。傅者,傅之德义。师者,道之教训。”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特也),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胡安国曰:“古者,三公无其人则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师保之任,冢宰或阙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任。禹自司空进宅百揆。”又曰:“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师保之任也。周公为师。”又曰:“位冢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也。所以然者,三公与王坐而论道,故难其人;而冢宰总百官、均四海,亦不易处也。”吕祖谦曰:“案《顾命》,太保领冢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别有芮伯为司徒、彤伯为宗伯、卫侯为司寇,则周时三公兼六卿。三公无职,六卿则有职者也;三公论道,而六卿行道者也。以三公兼六卿,合本末精粗于一原也。”
陈傅良曰:“周之三公多是六卿兼之,但其人足以兼公则加其公之职位,无其人则止为卿而已。三公、三孤皆无其人则阙焉而已,而六卿自若也。要之,成周以三公、三孤待非常之德,故曰‘官不必备,惟其人’。”
臣按:公、孤之职,夏商以前未有也,其名始见于此。昔大舜命伯禹总百揆,高宗爰立傅说作相,则成周之世未闻有是名意者。立公孤而以六卿兼之,是即揆相之任欤。我朝稽古定制,革去前代中书省,仿六典立六部,而公、孤之职间以六卿兼之,其亦成周此意也。呜呼!是职也未易称也,必其人果能论道经邦、燮理阴阳然后可以当三公之寄,果能贰公弘化、寅亮天地然后可以当三孤之任,不然宁阙毋备可也。(以上公、孤)
冢(大也)宰(治也)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
蔡沈曰:“天官卿治官之长,是为冢宰。内统百官,外均四海,盖天子之相也。百官异职,管摄使归于一,是之谓统;四海异,宜调剂使得其平,是之谓均。”
臣按:冢宰今吏部尚书之职。
司徒(徒者众也,主民众故曰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驯也)兆民。
蔡沈曰:“地官卿主国教化,敷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者之教,以驯扰兆民之不顺者而使之顺也。”
臣按:司徒今户部尚书之职,但周时所掌者教化,后世则专理户口、财赋之事焉。呜呼!唐虞三代之时其民淳朴,其于天理民彝无甚相悖焉者,犹且设官以掌之,俾其敷布教条以驯扰夫亿兆之民。后世风气日漓,民心不古,顾无有大臣以专掌教事,所以禁之者仅见于刑官弼教之设,此亦可以观世变矣。
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
蔡沈曰:“春官卿主邦礼,治天神、地祗、人鬼之事,和上下尊卑等列。春于四时之序为长,故其官谓之宗伯。成周合乐于礼,官谓之和者,盖以乐而言也。”
臣按:宗伯今礼部尚书之职。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
蔡沈曰:“夏官卿主戎马之事,掌国征伐,统御六军,奔驰邦国。平谓强不得陵弱、众不得暴寡而人皆得其平也。军政莫急于马,故以司马名官。何莫非政,独戎政谓之政者,用以征伐而正彼之不正,王政之大者也。”
臣按:司马今兵部尚书之职。夫国之大事在戎,宋以枢密院专掌兵政,与中书省并谓之“两府”。今制设兵部以掌兵政,所以统军旅、专征伐则归之五军都督府焉。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征伐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彼此相维,内外相制。其法制之善,前代所未有者也。
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蔡沈曰:“秋官卿主寇贼法禁(群行攻劫曰寇),诘奸慝,刑强暴作乱者。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禁于未然也。”臣按:司寇今刑部尚书之职。
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蔡沈曰:“冬官卿主国空土以居士、农、工、商四民,顺天时以兴地利。”
臣按:司空今工部尚书之职。但周时所掌者度地居民、量地制邑之事,后世则专理营造工作之事焉。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吕祖谦曰:“六卿者万事之纲也,为天下者始于立纲纪,故一曰邦治;纲纪既立,首教之以人道之大,故二曰邦教;人道立则必有节文之者,故三曰邦礼;教立礼行而犹有干纪乱常者焉,则将帅之事也,故四曰邦政;大罪陈之原野,降此则有司之法在,故五曰邦禁;民迁善远罪然后可以永奠其居,故六曰邦土终焉。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为治体统,上下相统,内外交应,本末具举,丝牵绳联,无一节不相关处。天下虽广会,头都在六卿上,冢宰相天子而统百官,则司徒以下无非冢宰之所统,乃均列一职而并数之为六卿,何也?纲固在网之中,而首亦岂处乎身之外哉?乾坤之与六子并列于八方也,冢宰之与五卿并居于六职也,一也。”
蔡沈曰:“六卿分职,各率其属官,以倡九州之牧,自内达之于外,政治明,教化洽,兆民之众莫不阜厚而化成也。”
臣按:《周礼》每卿六十属,六卿三百六十属。六卿所分之属在唐分为二十四司。今制,吏部四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户部十二司则分隶浙江等十三藩,仍量繁简,带领直隶府州,每一司内仍各分为民、度、金、仓四科;礼部四司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兵部四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刑部十三司如户部之制,仍各分为宪、比、司门、都官四科;工部四司则营缮、虞衡、都水、屯田也。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分主各部所掌之职,而统于尚书、侍郎。吏部所掌则天下官吏选授、勋封、考课之政令,户部所掌则天下人民田土、户口、钱粮之政令,礼部则掌天下礼仪、祭祀、宴享、贡举之政令,兵部则掌天下军卫、武官选授、戎马之政令,刑部则掌天下刑名、徒隶、句覆、关禁之政令,工部则掌百工、山泽之政令。六部统各司,各司分掌天下之务,如网之有纲,如丝之有纪,上下相承,巨细毕举,其官属虽无三百六十之多,其间脉络相通,体统不紊,深得《周官》六典之遗意,自有《周礼》以来二千余年仅见行于今日者也。臣伏睹《皇明祖训》有曰:“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呜呼!此我圣祖高见远虑,超出百王之上,是诚有合于成周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之意,则是今日之五府、六部卿佐与夫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皆前代三省、两府执政之官也。虽无宰执之名,实理宰执之事,但其事一总于朝廷而不颛颛任于一人,是以百年以来,朝廷无纷更之弊,臣宰无专擅之祸,上安其政,下保其位如一日也。说者犹云政权必有所在,不有所统必有所归,其中不无旁落下移之处、潜持默运之人,苟非其人,其弊有不可胜言者。是以我太宗皇帝即位之初,即选文学之臣七人者,俾居内阁专掌制诏,凡国家大典礼、大政令、大事几皆得以预闻谟谋,既定然后付所司行之,不予之以名而予之以实,自是以为故事余七千年于兹矣。夫不予之以名则下无作福作威之具,予之以实则上赖询谋咨访之益,其处置之善、防虑之深,汉、唐以来所未有者也。(以上六部)
《舜典》:帝曰:“龙,朕堲(疾也)谗说殄(绝也)行(谓伤绝善人之事也),震惊朕师(众也,其言不正骇众听也)。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
朱熹曰:“纳言官名,命令、政教必使审之,既允而后出,则谗说不得行而矫伪无所托矣;敷奏、复(奏事也)逆(受下奏也)必使审之,既允而后入,则邪僻无自进而功绪有所稽矣。周之内史、汉之尚书、魏晋以来所谓中书门下者,皆此职也。”
臣按:纳言今通政司之职。我太祖高皇帝命曾秉正为通政使,谕之曰:“壅蔽于言者祸乱之萌,专恣于事者权奸之渐,故必有喉舌之司以通上下之情,以达天下之政,昔者虞之纳言、唐之门下省皆其职也。官以通政为名,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无壅遏之患,其审命令以正有司,达幽隐以通庶务,当执奏者勿忌避,当驳正者勿阿随,当敷陈者毋隐蔽,当引见者毋留难,毋巧言以取容,毋苛察以邀功,毋谗间以欺罔,公清直亮以处厥心,庶不负委任之意。”呜呼,后世人臣有居此职者服膺圣祖此训,则非惟其职任之修举,而于辅成国家太平之治实亦有赖焉。(以上通政司)
《尧典》:乃命羲、和(羲氏、和氏主历象授时之官),钦(敬也)若(顺也)昊(广大之意)天,历(纪数之书)象(观天之器)日月星辰,敬授人时(耕作之候,凡民事早晚之所关者)。
《周礼》:冯相氏(冯,乘也。相,视也。言登台以视天文也)掌十有二岁(岁星所在十有二次)、十有二月(谓斗柄所建)、十有二辰(谓日、月所会)、十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二十有八星之位(星即宿也),辨其叙事,以会天位。
保章氏(保,守也。章,文也)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谓灾祥、祸福之迁动者),辨其吉凶,以星土(星所主之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犹界也),封域皆有分星(如角、亢、氐,兖州;房、心,豫州之类),以观妖祥。
臣按:唐尧之羲、和,成周之冯相、保章,即今钦天监之职。夫陶唐以前法制未立,占步之术未详,天道幽远,非有神圣之德不足以知之,故帝尧命官以羲、和为第一义,自是以后,纪数之书则有一定之历,观天之器则有一定之制,故成周冯相氏、保章氏皆世其官以专其业,不过春官宗伯一属吏而处于群僚之中,而其所以命之之始亦不复有如尧之钦敬也已。虽然,尧之所以钦顺乎天道,即所以敬授乎民时也,不徒总命之于朝廷,而又分命之于四方。盖象以正历,历以定时,无非以为民而已。成周之制则专主于天而不及于民,此尧、舜所以为万世法欤。近代制历观象之官,往往以司天为名。噫,巍巍乎惟天为大,在人君者日当敬而顺之,夫岂一事一物之职而臣下可司之乎?我圣祖改前代司天台为钦天监,得帝尧钦若之心于数千载之上,其敬天勤民之心可以为万世帝王法。虽然,钦之一言非但人君所当尽,而任职之臣尤不可不尽也。《夏书》曰:“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有常宪。”谨者恐惧修省以消变异也,常宪者奉法修职以供乃事也。为人君者固当谨天戒于上,然非莅职之臣奉法修职以供其事,则天戒之垂,人君容有不尽知者矣。故先王尤严于畔官离次,俶扰天纪之诛。夫谓之天纪者,岁、日、月、星辰历数也,历数之法,久则不能无差,我朝之历承元之旧,今用之百年余矣,天道参差不齐,久则有变,所以厘正之而使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者,政有在于今日。(以上钦天监)
天官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王之食(饭也)饮(酒浆)膳(牲肉也)羞(有滋味者),以养王及后世子。
臣按:膳夫即今光禄寺官之职。膳夫食官之长,自膳夫以下庖人、内饔、外饔、亨(烹同)人等官皆以士为之属于冢宰。秦时为大官令,汉始有光禄勋,然乃持戟宿卫之官,以之司膳羞始于南北朝,唐、宋因之。今制,光禄寺有四署,曰大官,即《周官》庖饔之任;曰珍羞,即《周官》笾人之职;曰良酝,《周官》酒正是也;曰掌醢,《周官》醢人是也。夫人君一身为天地民物之主,宗庙社稷之所关,是尤不可以无所养,要必内养其德、外养其体可也。膳夫所掌食饮膳羞之类,虽以养君之体,而君之德亦于是乎系焉。故用之必以其道,行之必以其时,苟肥甘鲜美之是耽而贪冒沈酣之弗职,则所掌之人为有罪矣。晋平公之宰夫责司聪、司明之罪,其以此欤。虽然,是职也又非特供王后、世子之膳与其荐羞而已,凡祭祀之牲体荐俎、宾客饔餐飨食皆在所司,虽曰饮食口腹之奉,而皆大有关系焉。屈到以荐芰致讥,陈平以恶具反间,专诸以匕首进食生祸乱,是皆由于饮食之微也,是亦不可不戒。(以上光禄寺)
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五毒也)药(五药也)以共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轻曰疾,重曰病)、疕疡者(头疮曰疕,身疮曰疡),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
疾医掌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以五味(酸、苦、甘、辛、咸)、五谷(稻、麦、黍、稷、豆)、五药(草、木、虫、石、谷)养其病,以五气(心、肝、脾、肺、肾所藏之气)、五声(五脏所发之声)、五色(五脏所发之色)、氐(视也)其死生。
疡医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
臣按:《周礼》医师即今太医院之职,疾医今所谓内科也,疡医今所谓外科也。医之说见于经典,始于《商书》“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之一语。盖药所以攻病,故医师所掌之政令、所聚之药以毒为先,而疡医所疗五毒之攻亦在五气之养之前,其意可见矣。夫治病用药而用其毒,如人之驭恶人、控猛兽,非善于驾驭制伏者往往反受其害,苟非有传授之素、讲贯之功,一旦而付之斯人死生之命,不至于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而夭阏人生也者几希。今世之业医者挟技以诊疗者则有之矣,求其从师以讲习者何鲜也。我祖宗内设太医院,外设府、州、县医学,医而以学为名,盖欲聚其人以教学,既成功而试之,然后授以一方卫生之任,由是进之以为国医,其嘉惠天下臣民也至矣。臣愿究成周所以谓之医师、国朝所以立为医学之故,精择使判以上官,聚天下习医者俾其教之养之,读轩、岐之书,研张、孙之技,试之通而后授之职,因其长而专其业,稽其事以制其禄,则天下之人皆无夭阏之患而跻仁寿之域矣,是亦王者仁政之一端也。(以上太医院)
以上论定职官之品。臣按:国朝设官不止于六部、通政司、光禄寺、钦天监、太医院也,而以定职官之品不及五军都督府(见本条司马下及“严武备”类“本兵之柄”条)、都察院(见本类“重台谏之任”条)、大理寺(见“慎刑宪”类“设典狱之官”条)、太常寺(见“秩祭祀”类)、翰林院中书舍人(见本类“简侍从之臣”条)、六科(见本类“重台谏之任”条)、国子监(见“崇教化”类“设学校以立教”条)、太仆寺(见“严武备”类“牧马之政”条)、禁卫(见“严武备”类“宫卫之禁”条)、京尹监司、府州县(见“固邦本”类“择民之长”条)者,各从其类也。
卷六
▲颁爵禄之制
《周书武成》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蔡沈曰:“列爵惟五,公、侯、伯、子、男也。分土惟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之三等也。”
臣按:封爵之制,自唐虞时已别为五等,曰公、侯、伯、子、男。观《虞书》所谓“辑五瑞,修五玉”,解者谓瑞玉为五等诸侯所执之圭、璧可见矣。
《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
《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枋与柄同)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
《夏官》:司士以德诏爵(有德者告于王而爵之),以功诏禄(有功者告于王而禄之),以能诏事(有才能者告于王,俾以治事),以久奠食(食饩廪也,以任事之久而定之)。
臣按: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士,爵也;天子之田至君十卿禄,禄也。爵以贵之,臣非得君之爵则无以为荣;禄以富之,臣非得君之禄则无以为养。是爵禄者天子所操之柄,所以崇德报功而使之尽心任力、砺世磨钝而使之趋事赴功者也。其柄必出于上,非人臣所得专也。故《周礼天官》之大宰、内史,《夏官》之司士,其于爵禄惟以诏告于王而已,非敢自专其柄也,以此为防,惟恐司其事者或有所专擅。后世乃有非所攸司而手握王爵、口衔天语者,安得不罹凶国害家之祸哉?
孟子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朱熹曰:“此班爵之制也。五等通于天下,六等施于国中。”
“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因大国以姓名通,谓之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比也)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不言中、下士,视附庸也)。大国地方百里(次国七十里、小国五十里),君十(十倍之也)卿禄,卿禄四(四倍之也)大夫(次国卿禄三大夫,小国二大夫),大夫倍(倍,一倍也)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小国皆同)。”
朱熹曰:“此班禄之制也。君以下所食之禄皆助法之公田,藉农夫之力以耕而收其租,士之无田与庶人在官者则但受禄于官,如田之入而已也。”
臣按:孟子言班爵禄之制与《周礼》《王制》不同。《周礼》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而孟子则通天子而言,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而孟子则通天子言,而以子、男同一位而为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而孟子则兼君言而通以为六等,与夫王朝卿、大夫、士分地受禄之制亦有不同者焉。孟子固先自言“其详不可得闻”矣,此盖其略尔。先儒亦谓其“不可考,阙之可也”。臣姑载之于篇而微考其所以与二书不同者,以见成周所颁爵禄之制其大略有如此者。(以上爵禄之制)
《洪范》:凡厥正人,既富(禄之也)方谷(善也),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
蔡沈曰:“在官之人有禄可仰,然后可责其为善。廪禄不继,衣食不给,不能使其和好于而家,则是人将陷于罪戾矣。”又曰:“必富之而后责其善者,圣人设教欲中人以上皆可能也。”
臣按:汉张敞、萧望之言于其君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案身为廉,其势不能。”宋夏竦亦曰:“为国者皆患吏之贪而不知去贪之道也,皆欲吏之清而不知致清之本也。臣以为去贪致清者在乎厚其禄、均其俸而已,夫衣食阙于家,虽严父慈母不能制其子,况君长能检其臣乎?冻馁切于身,虽巢、由、夷、齐不能固其节,况凡人能守清白乎?”二臣之言,其庶几《洪范》之意欤。
《王制》曰:夫圭田无征。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
朱熹曰:“此世禄常制之外又有圭田,所以厚君子也。圭,洁也,所以奉祭祀也。”
臣按:三代盛时,所以优待君子者如此其厚,唐、宋之职田盖其遗意也。
汉宣帝诏天下曰:“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百石以下俸十五(若食一石则益五斗)。”
光武诏增百官俸,十石以上减于西京旧制,六百石以下增于旧秩。
臣按:此二诏皆推《洪范》“既富方谷”之意。益官之俸而于吏之小者尤加厚,可谓善推古人之意而广之矣。宣帝所谓“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尤为确论,有天下国家者不可不知也。
宋太祖诏曰:“吏员冗多难以求其治,俸禄鲜薄而未可责以廉。与其冗员而重费,不若省官而益俸。州县宜以口数为率,差减其员,旧俸外增给五千。”
臣按:宋太祖所谓“与其冗官而重费,不若省官而益俸”,此古今之至论也,臣敢举以为今日献。
以上论颁爵禄之制
▲敬大臣之礼
《周易》:晋(坤下离上),康侯(安国之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程颐曰:“六五以柔居君位,明而顺丽,为能待下宠遇亲密之义,是以为‘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大明之君,安天下者也。诸侯能顺附天子之明德,是康民安国之侯也,故谓之‘康侯’。是以享宠锡而见亲礼,昼日之间三接见于天子也。不曰公卿而曰侯,天子治于上者也,诸侯治于下者也,在下而顺附于大明之君,诸侯之象也。”
朱熹曰:“晋,进也。‘锡马蕃庶,昼日三接’,言多受大赐而显被亲礼也。”
臣按:侯而谓之康者,以其有康民安国之功而得为侯者也。大明之君在上,臣下顺附而奉承之而有康民安国之功,是以人君必锡之以宠数,车马至于众多,接之以亲礼,昼日至于三接。在外之侯且然,则内之公卿可知也。后世人主于在外之诸侯,旷世不一再见;于内之公卿,或五日一朝,或间日视朝,其勤者虽一日一朝,然惟应故事而已。颜面之不亲,情意之不孚,况望其昼日之间三接乎?夫惟接见之频,然后其情可以通,其言可以入,势分不至于悬隔,而上下无壅蔽之患、内外无废坠之事也。有志任贤求治之主,尚念之哉。
《虞书》:帝曰:“吁,臣哉邻哉,邻哉臣哉。”禹曰:“俞。”孔颖达曰:“邻,近也。君臣道近,相须而成。”
臣按:先儒谓臣以分言,邻以情言,君臣之间一于分则离、一于情则亵,故帝舜于大禹既欲其尽臣道以亲助于我,曰“臣哉邻哉”,又欲其亲助我以尽臣道,曰“邻哉臣哉”,反复咏叹之不置。舜叹而言之,禹俞而然之,君臣之际其交相亲近有如此者。后世人君之于臣下,不过于严则过于渎,此上下之情所以不孚,而治功之成恒不若于古欤!
帝庸(用也)作歌(诗歌)曰:“敕(戒敕)天之命,惟时(无时而不戒敕)惟几(几事之微也,无事而不戒敕)。”乃歌曰:“股肱(臣也)喜哉,元首(君也)起(兴也)哉,百工熙(广也)哉。”皋陶拜手稽首飏(大言而疾曰飏)言曰:“念哉,率(总率)作兴事,慎乃宪(谨其所守之法),钦哉。屡(数也)省乃成,钦哉。”乃赓(续也)载(成也)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安也)哉。”又歌曰:“元首丛脞(烦碎)哉,股肱惰(懈怠)哉,万事堕(倾圮)哉。”帝拜曰:“俞,往钦哉。”
蔡沈曰:“舜将欲作歌而先述其所以歌之意,皋陶将欲赓歌而亦先述其所以歌之意。舜作歌而责难于臣,皋陶赓歌而责难于君,君臣之相责难者如此,有虞之治兹所以为不可及也。”
臣按:虞廷君臣相与赓歌,以元首、股肱为言,以见君臣一体之意。君之歌则先股肱,臣之歌则先元首,于咏歌欢乐之中寓推尊致敬之意。当是时也,一堂之间、君臣之际;臣敬君则拜稽以飏其言,君敬臣则致拜以俞其语,君臣一心,上下忘势,此虞廷之君臣所以为万世法,而其治效所以为不可及欤。
《诗大雅卷阿》其首章曰:有卷(曲也)者阿(阿,大陵也),飘风自南。岂弟君子(指成王也,下放此),来游来歌,以矢(陈也)其音。次章曰:伴涣尔游矣,优游尔休矣(伴涣、优游皆闲暇之意)。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似先公酋矣(酋,终也)。
朱熹曰:“此诗召公从成王游,歌于卷阿之上,因王之歌而作此以为戒。首一章总叙以发端,次章言王既伴涣优游矣,又呼而告之,言使尔终其寿命,似先君善始而善终也。”
臣按:本朝学士朱善曰:“天下之可乐者莫如泰和盛治之时,而可虑者亦莫如泰和盛治之时。曷为其可乐而又可虑也?盖泰和盛治之时,以三光则得其明,以四时则得其序,以庶类则得其所,是诚可乐也,然治极而不戒则乱亦于此乎兆。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谓治可保其常不乱乎?此其所可虑也。夫惟虑之于极治之时,此有虞所以有皋陶之赓歌,有周所以有召公之《卷阿》也。”
第三章曰:尔土宇反章(反章,大明也),亦孔之厚矣。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尔主矣(谓终其身为天地、山川、鬼神之主也)。第四章曰:尔受命长矣,茀禄尔康矣(茀、禄皆福也)。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纯嘏尔常矣(则纯大之福,常享而不失矣)。
臣按:此二章朱熹所谓极言寿考、福禄之盛,以广王心而歆动之者也。宋儒有言,汉文之时贾谊为之痛哭流涕,如祸患之迫乎其后,谊之忧国诚深矣。然其言太过而无优游不迫之意,帝退而观天下之势不至于此则一不之信,然后知康公之戒君其言亦有法也。由是以观,则知人臣之告君,惧之以祸患,不如歆之以福寿可知矣。虽然,此为人臣告君者言尔,若夫人君畏天命而悲人穷者,固当求贤慕祖以迓福寿于方来,尤当戒谨恐惧以消祸患于将萌,二者不可偏废也。
第五章曰:有冯(谓可为依者)有翼(谓可为辅者),有孝(谓能事亲者)有德(谓得于己者),以引(导也)以翼(相也)。岂弟君子,四方为则。
吕祖谦曰:“贤者之行非一端,必曰有孝有德者何也?盖人主常与慈祥笃实之人处,其所以兴起善端、涵养德性,镇其躁而消其邪,日改月化有不在言语之间者矣。”
朱熹曰:“此章言得贤以自辅,如此则其德日修而四方以为则矣。自此章以下乃言所以致上章福禄之由也。”
其卒章曰:君子之车,既庶且多。君子之马,既闲且驰。矢(陈也)诗不多,维以遂歌。
朱熹曰:“此章谓君子之车马则既众多而闲习矣,其意若曰是亦足以待天下之贤者而不厌其多矣。遂歌盖继王之声而遂歌之,犹《书》所谓赓载歌也。”
臣按:此诗先儒谓召公从成王游歌于卷阿之上而作,其卒章所谓“维以遂歌”犹《书》皋陶赓帝舜之载歌也,则是自古圣帝明王所以敬礼其臣,相与游歌者有自来矣。洪惟我太祖高皇帝万几之暇,条成《大诰》三编以示天下臣民,其初编之首即托始以“君臣同游”为第一,其言曰:“昔者人臣得与君同游者,其竭忠成全其君,饮食梦寐未尝忘其政。所以政者何?惟务为民造福,拾君之失,撙君之过,补君之阙。显祖宗于地下,欢父母于生前,荣妻子于当时,身名流芳,千万载不磨。”噫,圣祖之心所以为圣子神孙虑者深矣。盖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其分至严,矧继世之君生长深宫,其于臣下尤易悬绝,盖一日之间,视朝之际仅数刻耳,退朝之后所亲接者宦官、宫人,所谓贤士、大夫者无由亲近也,于是乎发为“君臣同游”之训。谓之游者,则凡便殿燕闲之所、禁掞行幸之处无不偕焉,如皋陶赓明良之歌、召公从卷阿之游是已。然尤恐其臣之同游也或启君之怠荒或长君之淫纵,于是又教之曰:务在成全其君,饮食梦寐不忘其政,惟务为民造福,拾君之失,撙君之过,补君之阙。又恐其臣不知所以感发而歆动者,于是又期之以显祖宗、欢父母,显荣生前,流芳后世。噫,圣祖之心所以感发其臣,而为圣子神孙虑一何深且远哉?臣于是尤有以见古今圣君贤相其心千万世而相通也,何则?召公作诗以臣而告君也,故以寿考、福禄之盛以歆动其君之心,俾其兴起于善,求贤用善以为法祖致治之基;圣祖作诰以君而告臣也,故以显荣流芳之效以歆动其臣之心,使其感发于善,尽忠福民以为成全其君之地。可见君臣之义千古一心,圣贤之心万世一理。后之践圣祖之位以奉天出治者,尚当以圣祖之心为心;居召公之位以从君游歌者,尚当以召公之心为心,臣不胜惓惓。
《周书召诰》:今冲(幼也)子嗣则无遗寿耇,曰其稽(考也)我古人之德,矧曰其有能稽谋自天?
蔡沈曰:“幼冲之主于老成之臣尤易疏远,故召公言今王以童子嗣位,不可遗弃老臣,言其能稽古人之德,是固不可遗也,况言其能稽谋自天,是尤不可遗也。稽古人之德则于事有所证,稽谋自天则于理无所遗。无遗寿耇,盖君天下者之要务,故召公特首言之。”
臣按:蔡沈言“无遗寿巉,君天下者之要务”,盖寿巉之人阅世久而涉历深,于凡前王之政、祖宗之典,古今兴衰治乱之迹、当世沿革废举之由,莫不有以知其所当然及其所以然,如此则是、如此则非,如此则成、如此则败,如此则治、如此则乱,灼然于心胸之间,了然于见闻之际,粲然于指画之顷。于事有所证,非徒为是空言也;于理无所遗,非徒为此驾说也。人君为治,诚能不遗斯人,惟其言之是咨是用,则其治效之臻,视夫用彼新进少年不经事者,其相去奚翅十百哉!
《毕命》:惟公(毕公)懋(盛大之义)德,克勤小物(细行也),弼亮四世(文、武、成、康),正色率下,罔不祗(敬也)师(法也)言(训也)。嘉绩多于先王,予小子(康王自谓也)垂(垂衣)拱(拱手)仰成。
蔡沈曰:“毕公既有盛德,又能勤于细行,辅导四世,风采凝峻,表仪朝着(谓朝内列位有常处),若大若小,罔不祗服师训,休嘉之绩盖多于先王之时矣。今我小子复何为哉,垂衣拱手以仰其成而已。”
臣按:史渐曰:忠厚近迂阔,老成若迟钝,先王终不以此易彼者,盖世臣旧德功业已见于时、闻望已孚于人,商功利、课殿最虽不若新进者,至于雍容廊庙,天下想望其风采,足以廉顽立懦、敦薄厉偷,如泰山乔岳,初无运动之劳而功之及人厚矣。毕公四世元老,虽有不可及之盛德,常有不自足之诚心,小物不以不必勤而不勤,嘉绩不以已多于前时而或怠,正色敛容而使人之非意自消,出辞吐气而使天下之群心胥服。吁,斯人也,其《书》所谓寿蒨、《诗》所谓老成人欤?人君诚能得斯人而付倚毗之任,以正朝纲,以敦雅俗,垂衣拱手以仰其成,尚何政教之不孚、强暴之不服哉?
《诗序》曰:《行苇》,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耇,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焉。
臣按:此《诗》旧序,朱熹辨其与诗意不合,然以其外尊事黄巉、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得古昔盛王敬老求言之意,故载于篇。
《荡》之什曰:匪上帝不时,殷不用旧。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听,大命以倾。
朱熹曰:“老成人,旧臣也。典刑,旧法也。言非上帝为此不善之时,但以殷不用旧,致此祸尔。虽无老成人与图先王旧政,然典刑尚在,可以循守,乃无听用之者,是以大命倾覆而不可救也。”
谢枋得曰:“三代而上,国有大政、有大议、有大疑皆决于老成人之言。曰图任旧臣人共政,殷先王所以立国也;曰人惟求旧,曰无侮老成人,盘庚所以兴也;曰汝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周公所以训康叔也;犁老播弃,格人罔敢知吉,纣所以亡也;在位罔有耆旧,俊在厥服,平王所以东迁也。”
臣按:为治之具在人与法而已,有人以为咨询,谋为之用;有法以为持循,凭借之资。用老成之人,行见成之法,则凡所以咨询而见于谋为者皆先王之旧政成宪,用之久而事无弊、行之习而民相安者,由是而循守之以为凭借之资,则可以存国体、安民生、保天命,千万年如一日也。不幸而老成凋丧,而先王之旧法幸有存者持循而凭借之,犹可以系人心、延国祚而不至于倾覆,苟骤用新进,轻变旧法,其不至于丧乱也者几希。若宋神宗舍韩琦、富弼,听用王安石变祖宗旧法,以驯致靖康之祸,兹其明验欤。
《礼记内则》:凡养老,五帝宪(法也),三王有(乂也)乞言。
臣按:年之贵乎天下久矣,五帝三王莫不有养老之礼,然其所以养之者有国老焉、有庶老焉。所谓国老者国家耆旧之臣,盖尝执政服役、食君之禄、任君之事者也,非徒加之以执浆执爵之仪、祝噎祝哽之礼,实欲法其善行体之于己以为美德,求其善言服之于行以为良法焉。
《中庸》:子曰:“敬大臣则不眩。”又曰:“官盛任使,所以劝大臣也。”
朱熹曰:“不眩谓不迷于事。敬大臣则信任专,而小臣不得以间之,故临事而不眩也。官盛任使谓官属众盛足任使令也。盖大臣不当亲细事,故所以优之者如此。”
臣按:朱熹于《中庸或问》论劝大臣之道无复余蕴,前编已载之矣,兹不重赘。夫敬大臣,九经之一也。敬大臣本于尊贤,尊贤本于修身,而修身则又本于诚焉。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心有不诚则所以修身者无实德,所以尊贤者无实礼,所以敬大臣者貌敬而心不孚,言入而实不继,皆为虚文矣。故曰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诚而已矣。
汉贾谊上文帝疏曰:“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礼,不敢齿君之路马,蹴其刍者有罚,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所以体貌大臣而厉其节也。臣闻之,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苴者履中之藉也)。夫已尝在贵宠之位,天子改容而礼貌之矣,吏民尝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过,令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若夫束缚之,系咺之(谓以长绳系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小吏詈骂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夫卑贱者习知尊贵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尊尊贵贵之化也(详见前编)。”
臣按:贾谊此言盖为当时大臣多以罪下狱而发,文帝果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呜呼,谊之此言非特以救当时之弊,盖人君待臣之礼所当然也。史谓文帝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养之云者,盖欲其同入于德善之中而不至于罹吾之法也。孟子曰:“以善养人。”文帝其庶矣乎!
以上论敬大臣之礼。臣按:前编于“正伦理”已载君使臣之礼,而此又有敬大臣者,盖彼所谓臣者通小大而言,此则专言大臣也。
卷七
▲简侍从之臣
《书冏命》:王(穆王)若曰:“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其侍(给侍左右者)御(车御之官)仆从(太仆、群仆凡从王者)罔匪正人,以旦夕承(承,顺)弼(正救)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钦,发号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万邦咸休。惟予一人无良,实赖左右前后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绳(直也)愆纠(正也)谬,格其非心,俾克绍先烈(谓文、武)。”
蔡沈曰:“文、武之君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固无待于侍御、仆从之承弼者,然其左右奔走皆得正人,则承顺正救亦岂小补哉。”
林之奇曰:“左右近习非人则朝夕渐染,入于邪辟而不自知,大臣虽贤,君心已蠹矣。故须小大忠良,必群仆皆正人而后可。”
臣按:穆王命伯冏为太仆正,作此诰命之首述文王、武王有至圣之德,其一时小臣、大臣各怀其忠直良善之行,虽其侍奉、进御、仆役从官之微,无非正直之人,相与奉承辅弼之,是以其出入起居之间无有不敬者,发号施令之际无有不善者,由是下而民庶之敬顺,远而万国之休美。文武犹然,况我一人素无良善之德者乎?实必赖尔前后左右有位之士辅助我之所不及,直其愆过,正其舛谬,格其非僻之心,庶几能绍述我先烈之文、武乎。穆王此言非但以求助于伯冏,而实欲求助于一时前后左右侍从之臣有位者也。
《国语》:近臣进规。
臣按:侍从之职所谓近臣也。侍从之职虽各有所司,而皆以进规谏为要焉。
宋司马光言于其君(英宗)曰:“窃见祖宗之时,闲居无事常召侍从近臣,与之从容讲论万事,委曲详悉无所不至。所以然者,一则欲使下情上通,无所壅蔽;二则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是以黜陟取舍皆得其宜,太平之业由此而致。陛下龙飞,奄有四海,虽圣贤英睿得于天纵,然与当世士大夫未甚相接,民间情伪未甚尽知,臣谓宜诏侍从近臣每日轮一员直资善堂,夜则宿於崇文院,以备非时宣召。伏望圣慈少解严重,细加访问,以广聪明,裨益大政。”又曰:“臣屡曾上言乞诏侍从近臣每日轮直宿,以备非时宣召,已蒙开纳,将谓即时施行。自后迁延日久,窃意内外之臣必有欺惑天听而沮难之者,其意盖欲陛下常居禁中,不与群下相接,以壅蔽聪明而固其权宠,此岂忠臣之所为而陛下之福邪?臣愿陛下断自圣意,使之更直,听政余暇特赐召对,与之从容讲论古今治体、民间情伪,使各竭其胸臆所有,而陛下更加采择,是者取之,非者舍之,忠者进之,邪者黜之,如此则下情尽达而圣德日新矣。”
臣按:侍从之臣固当朝夕人主左右,无间昼夜者也。若惟进见有时,第于视朝行礼之时暂尔侍立,则又与群臣无异,乌在其为侍从哉?是以昼则更直,夜则入宿,非但以备不时宣召,万一宫禁有不测之变,亦必得人以筹度处置、属笔命辞。不然,仓卒之间何以应变哉?
范纯仁言于其君(神宗)曰:“本朝设侍从之官,自待制、谏议已上,学士、舍人,皆是古来九卿之职。朝廷待之恩礼既异,士民瞻仰位望亦崇,是宜朝夕论思,同共休戚。今乃忘本徇末,择易舍难,只将主判司局便为己之职事,人情既务因循,朝廷不加考核,其间乃有优游缄默,养望待迁,无爱君忧国之言,乏尽忠补过之义,或有时政得失,唯能退有后言,处之不惭,仅同胡越,未必人人苟禄。盖因习以成风,伏望明降诏旨,督责近侍,凡是朝廷阙失并须论列奏陈,所上封章其尽心论奏而言多中理者稍加褒进,其持禄不言或言而无取者量行黜责。如此,则庶职修举,朝廷获多士之助,近臣免尸素之讥。”
臣按:侍从之臣非止一类,凡在代言讲读之属,与夫给事左右之臣皆是也。虽其执事各有主判司局,然于供职之外,皆当蓄见闻以备顾问,进言说以尽规益,不可但缄默而已也。(以上总论侍从之臣)
《周礼》:内史掌王之八枋(与柄同)之法以诏王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策,简也)命之。吴澂曰:“内史犹今之内制翰林之职也。”
臣按:八柄诏于冢宰,内史复掌以诏王,盖史官公论之所出,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之柄有所不公,史氏直笔以书之。吴澂谓内史为翰林之职,盖以其命诸侯、公、卿、大夫则策命之,犹今学士院之草制诏也。然谓之史,乃掌文书赞治之名,今制并史馆于翰林,其亦此意欤?我太祖皇帝于吴元年已置翰林院,以陶安为翰林学士,于是设承旨学士、侍讲、侍读学士、直学士及待制、应奉等官。洪武九年诏定百官品级,承旨与六部尚书俱正三品,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从四品。十八年三月始定翰林官制,而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之名,设学士二员,秩五品;讲、读学士各一员,从五品,其属则有侍讲、侍读、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外此又设修撰、编修、检讨以为史官,皆属之翰林院焉。夫学士代言之官,讲读经筵之职,五经博士、典籍则前代秘书之属,侍书、待诏则前代供奉之名,而所谓史官者则前代著作、起居之任也,今则并属于翰林,则是今代翰林一司实兼前代诸职,其职任尤非他司比也。永乐初,太宗皇帝又柬七人者入内阁,专知制诰,备顾问,参预机务,然其秩犹止五品也。至仁宗皇帝又于本官上加以卿、佐、师、保,其任用尤为重焉。历任既久,又易本官以文渊阁大学士、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大学士云。
《唐书》: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备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召文士元万顷等草诸文词,常于北门候进止,时人谓之“北门学士”。玄宗初,制翰林待诏,以张说、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书敕。后又改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天子私人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
臣按:此设立翰林院之始。夫翰林之设,三代以前无有也,然《汤诰》《微子之命》之类,其体制言辞类非人君所自言者,安知当时无代言之臣哉?但其名制不见于经典,无可考耳。汉制,尚书郎主作文书起草,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虽无代言之名,其端已见于此矣。至唐以后始设官以掌王言,居禁林深严之地,为天子亲信之臣。人主之心欲有所言、欲有所为,欲有所谋猷于庙堂,欲有所施设于朝廷,欲有所播告于天下,喜其人欲有所奖之,怒其人欲有以责之,皆假诸其手,俾代王言以宣其心、传其意,必得夫颖敏开通之士、谙练该博之才,授旨即得其心,听言即知其意,而言又足以成文,文又能以成章,举理而不遗其事,通今而不悖乎古,必得如是之人然后足以当是任。苟为不然,徒以其才藻之艳丽、言辞之捷给,而于治道、民情罔有所知,君德、治体略无所补,又焉用彼为哉?
宋翰林学士掌内制、制诰、赦敕、国书及宫禁所用之文辞,凡后妃、亲王、公主、宰相除拜则草词,赦降德音则先进草,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
臣按:学士之职不止于代王言,而又以备顾问、资献纳焉。夫然则所用者不独以其能文辞而已,非道足以贯天人、学足以通古今、才足以适世用者,不足以膺此选也。
太祖谓宰相曰:“北门深严,当择审重士处之。”范质曰:“窦仪清介谨厚,然在前朝已自翰林迁端明,今又迁兵部尚书,难于复召。”上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当谕朕意,勉再赴职。”
太宗时,张洎欲迁翰林,上曰:“学士之职清切贵重,非他官可比。”
臣按:宋欧阳修尝举钱惟演,言朝廷之官,虽宰相亦可杂以他才为之,惟翰林学士非文章之士不可。夫学士之职,非有文章之士固不可冒此名也,然孔子所谓“有德者必有言”,韩愈亦谓“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夫所谓文学之士,必得有道德仁义之人以处清切贵重之地,庶几可以华国尔,苟非其人而轻授之,岂不污是选哉?(以上言翰林学士)
唐玄宗开元三年,始召马怀素、褚无量更日侍读。
宋真宗咸平二年,以杨徽之、夏侯峤并为翰林侍读学士,班次翰林学士。臣按:此翰林置侍读及侍读学士之始。
汉明帝时,张酺数侍讲于御前;灵帝时,杨赐、刘宽俱侍讲于华光殿,虽有侍讲之号而未以名官。唐玄宗开元十三年,始置侍讲。宋真宗咸平二年,国子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
臣按:此翰林置侍讲及侍讲学士之始。
唐玄宗谓宰相曰:“朕每读书有所疑滞无从质问,可选儒学之士使入内侍读。”宋太宗命吕文仲为翰林侍读,寓直禁中以备顾问。
真宗视朝之暇即令讲说,尝曰:“朕听政之余,惟文史是乐,讲论经义宁有倦耶?”
臣按:设官以讲读名,将资之以讲明经义,质正疑滞,非备其员以美观听也。官而谓之读、谓之讲,必执经以侍左右,讲道以明义理,然后足以称其名焉。(以上讲读学士)
唐制,史馆修撰掌修国史。
臣按:修撰之名始见于此,然考之史书,又有所谓北门修撰、集贤修撰、右文殿修撰者,皆所谓史官者也。
宋置会要所以修纂国史,置修国史、同修国史、修撰、同修撰、编修官、检讨官。
臣按:编修、检讨专以修史始见于此,前此固有所谓编修官者,盖专以修《经武要略》为职,属之枢密院,名虽同而实则异也。然编修、检讨在前代者皆名以官,我朝止称编修、检讨云,臣尝因是而通论古今之史官矣。夫天下不可一日而无史,亦不可一日无史官也。百官所任者一时之事,史官所任者万世之事。《周礼》宰夫八职有史以赞治,汉法太史公位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唐及宋宰相皆兼史官,其重有如此者。自成周有左、右史,汉有起居注,唐、宋之起居舍人、著作郎之属,皆所谓史官也。我朝开国之初犹设起居注,其后革之,而惟以修撰、编修、检讨当国史焉,遇有纂修则以大臣为之监修、学士为之总裁,其法制可谓简而要矣。然是职也,是非之权衡,公议之所系也,禹不能褒鲧,管、蔡不能贬周公,赵盾不能改董狐之书,崔氏不能夺南史之简,公是公非,纪善恶以志鉴戒,自非得人如刘知几所谓兼才、学、识三者之长,曾巩所谓明足以周万事之理、道足以适天下之用、智足以知难知之意、文足以发难显之情,不足以称是任也。虽然,此犹非其本也,若推其本,必得如元揭徯斯所谓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正者,然后用之,则文质相称、本末兼该而足以为一代之良史矣。朝廷诚得斯人付以纂述之任,储之馆阁之中以为异日大用之阶,其所关系夫岂小哉?(以上史官)
汉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臣按:此五经博士之始。夫五经之在汉,有专门之学,故当时各设博士以掌之,然不徒用以训诂名义而已。于凡朝廷政事之有更张,事体之有疑义,议论之际,博士皆得与焉,辄问以经义何当,汉之政尚经术犹为近古也如此。后世虽设此官,姑备其名焉尔,诚能复汉之故事,遇国家政事之有可疑者,俾文学经术之士皆得以议论,其间考古引经以为可否之决,其于明廷议政未必无所补。
《周礼》: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
汉氏图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阁、广内贮之于外府,又有御史居殿中,掌兰台秘书及麒麟、天禄二阁,藏之于内禁。
后汉图书在东观,桓帝延禧二年始置秘书监一人,掌典图书,考合同异。
唐制,秘书省掌经籍图书之事,秘书郎掌四部图籍,校书郎掌仇典籍、刊正文章。
宋有秘书监掌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之事,官有监、少监、丞,属有著作郎、秘书郎、校书、正字,各以其职隶于长贰。
宋太宗因唐制建昭文、史馆、集贤院于禁中,昭文、集贤置大学士、直学士,史馆置监修国史、修撰、直馆,昭文亦置直馆,集贤又有修撰、校理之职,名数虽异而职务略同。
谢绛曰:“太宗肇造三馆,立秘阁。真宗景德中,图书浸广,大延天下英俊之士,数临幸,亲加劳问,递宿广内,有不时之召。人人力道术、究艺文,知天子尊礼甚勤,而名臣高位繇此其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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