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22/66)-明-邱濬
(本文为《大学衍义补》第 22/66 部分)
臣按:成周盛时以礼乐为治,而行礼乐者必有器具,非特朝廷之上为然,而凡比、闾、族、党之间皆有其器以为行礼之具。当世之民,耳闻而目见无非礼乐之事,此所以比屋可封而成粹美之俗也。后世非独民不识礼乐,而名为士大夫者亦惟口诵其言而不知其所以为礼乐之器具何如也,风俗之不如古,又何怪哉?(以上读法供器)
《礼记》曰:乡饮酒之义,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入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盥洗扬觯,所以致洁也。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所以致敬也。尊让洁敬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君子尊让则不争,洁敬则不慢,不慢不争则远于斗辨矣,不斗辨则无暴乱之祸矣。
吕大临曰:“乡饮酒者,乡人以时会聚饮酒之礼也。因饮酒而射,则谓之乡射。郑氏谓三年大比,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率其吏与其众以礼宾之,则是礼也三年乃一行,诸侯之卿大夫贡士于其君盖亦如此。党正每岁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则党正因蜡饮酒亦此礼。”
臣按:先儒谓乡饮有四,一则三年宾兴贤能,二则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三则州长习射,四则党正蜡祭,今世所行者惟存一乡大夫饮国中贤者尔,他如所谓州长习射、党正蜡祭世不复讲,而三年宾兴贤能,其宴会虽谓为鹿鸣,而亦不以乡饮为名焉。夫乡饮之名始于成周,汉、唐以来亦间行之,然无定制。我太祖皇帝得国之初,即诏天下府、州、县每岁再行,永为定制。伏读御制《大诰》有云:“乡饮酒礼不过申明古先哲王教令而已,所以乡饮酒礼,叙长幼、论贤良、别奸顽、异罪人。其坐席间,年高有德者居于上,高年淳笃者并之,以次序齿而列。其有曾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同类者成席,不许干于良善之席。主者若不分别,致使贵贱混淆,察知或坐中人发觉,主者坐以违制。奸顽不由其主,紊乱正席,全家移出化外。呜呼!斯礼古先哲王之制,妥良民于宇内,亘古至今。兴者,乡里安、邻里和、长幼序,无穷之乐。”大哉,王言所谓“从者昌,否者亡”,其垂世警俗之意深矣。传曰“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于未形,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其此意欤。
故圣人制之以道,乡人、士君子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也;尊有玄酒(以水为之),贵其质也;羞出自东房,主人共之也;洗当东荣,主人之所以自洁而以事宾也。
郑玄曰:“乡人谓乡大夫也,士谓州长、党正也,君子谓乡大夫也。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者,设酒尊于东房之西、室户之东,在宾主之间。酒虽主人之设而宾亦以之酢主人,故云共之也。地道尊右,设玄酒在西者,贵其质素故也。”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一,贾公彦所谓又有乡大夫士饮国中贤者用乡饮酒者,此也。由是观之,则是礼非独尚齿,又所以尚贤也。而我圣祖之诰所谓“序长幼”,尚齿也;“论贤良”,尚贤也。然非特如此而已,又因之以“别奸顽,异罪人”,一礼之举众义备焉,呜呼盛哉!
《周礼》:乡大夫之职,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以乡饮之礼礼而宾之)。
吴澂曰:“古者乡大夫行乡饮酒于乡学,以宾礼兴贤者能者,而升其书于天府,择其最贤者为宾,其次为介,此以德选不以齿论。”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二也。本朝三年大比,一开科两京十三藩皆有乡试,撤棘之日,有司设席以待考试官及中式举子,谓之鹿鸣宴。今宜斟酌古制,以解首为宾,以次为介、为三宾、为众宾,而以考试官为䌷,提调官为主,监试官为司正,执事官及藩臬官僚皆以陪位,其中执事人员有营私作弊者列于外坐,一如朝廷颁降礼制而行,以复古人宾兴贤能之礼(或别设席以劳试官亦可)。
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
郑玄曰:“国索鬼神而祭祀,谓岁十二月大蜡之时也。正齿位者,《乡饮酒义》所谓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必正之者,为民三时务农,至此农隙而教之尊长养老,见孝弟之道也。”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三也。窃惟今制一岁凡再行乡饮酒礼,既行之于正月望日,又以十月朔旦行焉。岁首之礼宜如常制,合养在官在民之老以正齿位,若夫孟冬之月,百谷告成,农夫终岁勤苦始得少息,请略仿周人蜡祭之礼,备牲醴以索祭鬼神,聚民之老者饮以劳之,遂礼其年高有德者以为大宾,而以其能帅子弟耕稼者为众宾,庶合古礼意。
《射义》曰: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
贾公彦曰:“州长因春秋二时以礼会聚其民,而行礼于州之序学中,先行乡饮酒为礼而射。”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四,是即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也。臣请于正月望日、十月朔日行礼之后,即率宾以下依朝廷原降射礼仪注,行射礼于学中,庶古礼复行于今日。
孔子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吕大临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其文则摈相习之,其义则君子知之,修其文达其义,然后可以化民成俗也。贵贱明、隆杀辨、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此五者皆见于饮酒之礼而可以化民成俗,故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易谓易行,易易者甚言其易也。”
黄干曰:“请宾介、陈器馔、献宾介、献䌷、旅酬、燕,此六者礼之大节也。登降、辞受,礼之文也;鼎俎、笾豆,礼之器也;脯醢、脊胁,礼之用也,此观礼者所共知也。其数易知,其义难知也。乡饮,教亲睦也,乡闾亲睦,陵犯争讼之风息矣。一饮一食、一拜一坐、一揖一降,无非教也,通于义者,又非但可以亲睦乡闾而已也。天理得,人心正,无所施而不可也。圣人著为礼以教人,凡为乡人者皆知此义焉,,此成周之世所以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也。礼废乐坠,乡人之群饮者未尝废,丰饮食、侈供张,悦声妓、恣欢嗷,教侈也,诲淫也,恣欲也,无非所以败人心者也,后世之士夫曾古之服勤于畎亩者之不若也。然则是礼也,今世学士大夫有志于古者其可不思所以讲明而肄习之欤?”
臣按:孔子此言与所谓圣人制之以道,及我圣诰之文,是知是礼之在天下,诚行王道之要,万世帝王所当举行,而凡有民社之寄者不可徒应故事而不知所以敬慎之也。(以上乡饮酒礼)
《周礼》:乡大夫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犹事也)询众庶,一曰和(发而中节),二曰容(动皆合礼),三曰主皮(不失正鹄),四曰和容(容比于和),五曰兴舞(节比于乐)。
吴澂曰:“询众庶者问于众庶而求其人也。”
臣按:此乡大夫宾兴贤能既退而行乡射之礼以询众庶也。我圣祖于洪武三年初,诏天下开科第三场,面试四事,其一曰射,以观其中数多寡,即此制也。
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
丘葵曰:“序者,州之学。孟子曰‘序者射也’,盖射以序进且以别其贤否也。”
臣按:三代之后射礼不行也久矣,惟晋庾亮曾依周制以行。我圣祖初得天下,即令天下府、州、县学训诲生员,每日讲读经书罢,于学后设一射圃教学生习射,朔望要试过,其有司官闲暇时与学官一体习射。命礼部定图式仪注凡八则,一射式、二树射鹄、三置射位、四主射、五赏酒、六司射、七射器、八射职、九射位、十仪注,所谓射器者凡九,射职者凡七,至今天下皆立射圃,朔望有司躬谒先师及听诸生讲读后诣圃行射礼,是即州长会民射于州序之遗意也。
《射义》曰: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
吕大临曰:“礼,射者必先比耦,故一耦皆有上耦、下耦,皆执弓而挟矢;其进也,当阶及阶、当物及物皆揖,其退也亦如之;其行有左右,其升降有先后,其射皆拾发;其取矢于楅也,始进揖,当楅揖,取矢揖,既搢挟揖,退与将进者揖;其取矢也,有横弓、却手、兼付、顺羽,拾取之节焉;卒射而饮,胜者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袭,脱决拾,加弛弓,升,饮,相揖如初,则进退周旋必中礼可见矣。夫先王制礼,岂苟为繁文末节使人难行哉?亦曰以善养人而已。盖君子之于天下,必无所不中节然后成德,必力行而后有功,其四肢欲安佚也,苟恭敬之心不胜则怠惰傲慢之气生,动容周旋不能中乎节,体虽佚而心亦为之不安,安其所不安则手足不知其所措,故放辟邪侈、逾分犯上将无所不至,天下之乱自此始矣。圣人忧之,故常谨于繁文末节以养人于无所事之时,使其习之而不惮烦,则不逊之行亦无自而作,至于久而安之,则非礼不行,无所往而非义矣。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所存乎内者敬,则所以形乎外者庄矣。内外交修,则发乎事者中矣。射一艺也,容比于礼,节比于乐,发而不失正鹄,是必有乐于义理、久于敬恭、用志不分之心,然后可以得之,则其所以得之者,其为德可知矣。”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朱熹曰:“揖让而升者,大射之礼耦进三揖而后升堂也。下而饮,谓射毕揖降以俟众耦皆降,胜者乃揖不胜者,升取觯立饮也。言君子恭逊不与人争,惟于射而后有争,然其争也雍容揖逊乃如此,则其争也君子而非若小人之争矣。”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朱熹曰:“射不主皮,《乡射礼》文。为力不同科,孔子解礼之意如此也。皮,革也,布侯而栖革于其中以为的,所谓鹄也。科,等也。古者射以观德,但主于中而不主于贯革,盖以人之力有强弱不同等也。”
杨时曰:“中可以学而能,力不可以强而至。”
臣按:《仪礼》射有三,大射、宾射、燕射,天子、诸侯、卿、大夫皆有之,士无大射而有宾射、燕射。后世礼废之后,而所谓射者惟用之战陈,而用之以为礼节者盖微矣。我圣祖欲以之取士,以复古人择士泽宫之制而不果,既而颁其图式仪注于天下,非但以是而教士子,而必俾学官与有司习射焉。噫,方其无事而教之于学校,以习其礼逊之容,一旦有事也则以用之于战陈,而无敌于天下矣。(以上乡射礼)
《周礼大行人》: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遍存(问其安否),三岁遍覜(视其治效),五岁遍省(察其风俗)。
《国语》曰:周之《秩官》(秩官,周常官,篇名)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官名)以告行理(吏也)以节(以节为信)逆(迎也)之,候人为导(导引),卿出郊劳,门尹除(扫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执役者),司空视涂(道路),司寇诘奸(禁诘奸盗),虞人入材(材木),甸人积薪(用以爨爇),火师监燎(火燎),水师监濯(涤濯),膳宰致餐(熟食),廪人献饩(生食),司马陈刍(养马),工人展车(补伤败),百官各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使则皆官正(长也)莅(临也)事,上卿监(视也)之。”
臣按:《周礼》一书,其于诸侯聘问之礼详备,而于王朝遣使之礼略焉。大行人,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无岁无之,而不闻其有节送供奉之礼,独于《国语》定王使单襄公聘宋、楚而道陈,道茀而不可行,归告于王而引周之《秩官》之语,所言皆侯国之礼,其末一语云“至于王使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则在当时必有其礼。《周礼》立制以训诸侯,惟载其所以相待之礼而其所以奉上者不载焉,非不载也,敌国之礼尚如此,而贵国宾至且以班加一等益虔,则天子之使至所加不止于一等,而其所以虔敬者益之又益可知也。自罢侯置守之后,无复邦交之礼,所以奉承者惟天子之使尔,考历代之礼制,惟有王朝之礼,所谓郡邑之礼泯如也。本朝开国之初,定为《洪武礼制》,出使礼仪凡六条;二十年又命礼部官著为《礼仪定式》,出使礼仪凡三条;二十七年又命礼官参用二书为《出使礼仪》,总二十条,开读遣使一、奉使王国二、奉使诸司十四、蕃国三,颁降行人司永为定制,又诏颁迎诏仪注于天下。凡朝遣使各处开读,将至所在,官僚朝服具龙亭、彩舆、仪仗、鼓乐郊迎,使者下马以诏置于龙亭,使者立亭东,官吏人等北向行五拜三叩头礼,众官及鼓乐前导,使者随行至所司,众官先入东西序立,龙亭至,使者立其东西向(如有出使,廷臣先赞日出,使官行礼引赞,引出,使官于露台行五拜三叩头礼),赞唱排班,班齐之后四拜,使者捧诏授展读官,跪受之开读,众官跪听(出使官于露台东跪听),宣读讫,展读官捧诏授使者,复置亭中,众官俯伏,兴,四拜,山呼舞蹈,又四拜。礼毕,众官诣龙亭前跪,长官致辞曰:“圣躬万福。”使者鞠躬,答曰:“圣躬万福。”众官乃退,易服见使者,行再拜礼。臣窃以谓自古礼文之详莫备于《周礼》一书,而其间所载朝觐、聘问之礼虽详,而于出使一节独阙,而我圣祖创为之制其详有如此者,盖王朝之于郡国,以地言之则疆域阻远,以分言之则名分悬绝,所以达上下之情、一远近之势,以其有使臣之往来、诏令之颁布耳。其所以迎接而授受者苟简而粗率,非独无以严九重之威命、重皇华之使节,而下之人亦轻忽而不知所重,而播告之修、申谕之意或不足以耸动乎奉承之人,而事体或至于隳,机会或至于失,亦或有之矣。(以上出使及迎诏礼)
《月令》: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难(与亻那同)。旁磔(披磔牲体,攘除阴气),出土牛以送寒气。
陈澔曰:“月建丑,丑为牛,土能生水,故特作土牛以毕送寒气也。”
陈祥道曰:“土胜水、牛善耕,胜水故可以胜寒气,善耕故可以示农耕之早晚,《月令》季冬之月大难、旁磔,然后出土牛,则出土牛驱除之终事也,既乃告民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则出土牛又农耕之始事也。”
《后汉祭祀志》:立春之日,迎春于东郊,车旗、服饰皆青,歌《青阳》,舞《云翘》之舞。
《宋志》:立春前五日,并造土牛、耕夫、犁具于大门之外。是日黎明,有司为坛以祭先农,官吏各具彩杖,环击牛者三,所以示劝耕之意。
臣按:宋景祐所颁《土牛经》,其作土牛以岁之干色为首、支色为身、纳音色为腹,以立春日干色为角耳尾、支色为胫、纳音色为蹄。元至元所颁经式,牛色则以立春日为法,日干为头、角、耳色,支为身色,纳音为蹄、尾、肚色。国初袭用元制,正统中始用言者制土牛色复用岁之支干、纳音,如宋法。今制,每岁立春日,内而京兆、外而藩府州县,先期造土牛芒人,前一日出东郊,具鼓乐迎入所司,至日行鞭春礼,众官各执彩鞭环牛者三,众共击碎之。(以上迎春礼)
马端临曰:“秦汉之后,礼之因革不同,有古有而今无者,如大射、聘礼、士相见之类是也;有古无而今有者,如圣节、上寿、上尊号、拜表之类是也。”
臣按:古今异宜,礼经有可以义起之文,天下之事揆之于义而与义无悖,则是礼虽自古先王未之有制,而后世之人以义起之而创为一代之礼不为过也。马氏著《文献通考》,独为王朝之礼,所谓郡国之礼无有焉,其言曰:“今礼则虽不能无失,然而议礼制度非书生可得与闻也,是以亦不复措辞焉。”夫书生而与闻议礼制度而为之措辞固不可,若夫述前人之旧、详一代之制,亦何不可之有。夫所谓圣节上寿及汉以来贺岁首、魏晋以来贺冬至,此虽三代以前所未有,然古者列国之于王朝,朝觐、会同、殷覜之类岁无虚月,而今世所行者此三礼而已。三礼也在朝,文武百官至日具表拜贺,而天下亲藩、边将、藩宪、府州、卫所五品以上官司先期遣官奉表称贺,至期前一日习仪于寺观,至日于所在官厅行庆贺礼,其仪注大略如朝仪,但祝赞之辞不同,及正至不用传制耳。兹三礼者今日朝仪以为大礼,是非独以寓臣子忠爱之诚,亦以昭示华夷,使人心之趋向者益以恭,万方之尊戴者益以固,是虽古无而今有,礼所谓义起者政此类也,圣人复起,臣知其决不易之矣。今其礼仪具见《洪武礼制》,但今天下进表衙门先期进表已行十二拜、山呼舞蹈礼,至日惟行五拜三叩头礼,而五品以下衙门则行全礼,臣窃以臣子奉上之礼宜隆而不宜杀,当三大朝贺之日,阖郡官吏、儒生、军民人等毕至,必先演习其仪而后行礼,至日其礼乃简略如此,似乎不称,请一体俱行全礼为宜。(以上遥贺之礼)
朱熹曰:“礼之施于朝廷者,州县士民无以与知为也,而尽颁之,则传者苦其多、习者患其博而莫能穷也,故莫若取自州县官民所应用者,参以近制,别加纂次,号曰‘臣民礼略’,锓板模印而颁行之,州县各为三通,一通于守令厅事,一通于学,一通于名山寺观,皆椟藏之,守视司察,体如诏书,而民庶所用则又使州县自锓之板,正岁则模而揭之市井、村落,使通知之,则可以永久矣。”又曰:“礼书既颁,则又当使州县择士人之笃厚好礼者讲诵其说、习其颁礼,州县各为若干人廪之于学,名曰治礼,每将举事则使教焉,又诏监司如提学司者察其奉行不如法者,举惩治之。”
臣按:朱氏此言可以施行于今,请令礼官将洪武年间颁降《孝慈录》《诸司职掌》《洪武礼制》《礼仪定式》及永乐中颁降《文公家礼》等书逐一参考,凡系天下郡县家乡臣民所当行之礼,敕翰林儒臣简节删润,著为一书,印行天下,使之遵守如朱熹所议者。又于学校村社选人习学演行,而命州县正官、学校教职专一管领,而提督学校宪臣敕书中以此加载,俾其按部提督,察其勤惰以为劝惩,是诚化民成俗之要务,为治之道莫先于此。伏惟圣明留意,则朱熹之议不行于昔而行于今矣,天下臣民不胜幸幸。
《周礼小行人》:若国札(病疾为札)丧(札而死曰丧)则令赙(以礼傅之谓之赙)补(助其不足)之,若国凶(谷不熟)荒(凶甚为荒)则令赒(以利周之)委(以聚与之)之,若国师(军旅)役(工役)则令槁(犒也)褵(会众财与之)之,若国有福事则令庆贺之,若国有祸灾则令哀吊之,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
臣按:天子之于侯国,有札丧则令赙补,有凶荒则令赒委,是即大宗伯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也;有师役则令犒禬,是即大宗伯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也;福事则令庆贺,祸灾则令哀吊,岂非大宗伯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以吊礼哀祸灾者乎?臣于“明礼乐”下著“郡国之礼”,前此皆郡国奉行于上之礼,此则朝廷所以施行于下之礼也。成周盛王所以周恤保爱其臣民者,不以势而以理,不以分而以礼,如此视后世以牛羊草芥待其民者有间矣,呜呼,仁矣哉!
及其万民之利害为一书,其礼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顺为一书,其悖逆、暴乱、作慝犹、犯令者为一书,其札丧、凶荒、厄贫为一书,其康乐、安亲、和平为一书,凡此物者每国辨异之,以反命于王,以周知天下之故。
吴澂曰:“万民之利害,谓若禁革则某事为民便、某事为民害也。逆顺者,遵王法为顺,背王法为逆也。悖逆至犯令,谓人之为恶者也。札丧、凶荒、厄贫,谓人之不幸而遇灾者也。康乐、和亲、安平,谓人之为善而又有福庆者也。以此五者询问诸国,别而书之,使王得以周知若民利兴政俗美恶、人少灾祸弭福庆集则治可知也,反是则不治矣。”
郑鄂曰:“职方掌天下之图以周知其利害,其知也以图此则载之以书,按书所以知其事也。礼俗也、政事也、教治也、刑禁也,诸侯之所行者或有逆顺从违,不为一书无以知其叛服之事;悖逆也、暴乱也、作慝也、犯令也,过恶之已著也,不为一书无以知其罪恶之轻重,犹是曾犯令矣犹不改而犹犯令焉;札丧也、凶荒也、厄贫也,诸侯所遭之故,不为一书无以知远民之忧;康乐谓民之安乐、和亲谓僚蛙之交欢、安平谓其国之宁静,不为一书无以知侯国之治。”
臣按:三代封建之制行而天子所以相与为治者侯国也,罢侯置守之后,则藩服州郡实视古诸侯焉。然古之侯国不过数十,今之郡县多至千百,其土宇之分割、疆域之辽隔、官吏之繁多,其势未易以合,其情未易以通,视古为尤难也。在成周之时,设为小行人之职巡行而辨异之,有不能遍究而悉举,故为之书以述其事,凡有五焉。盖先王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则小行人以此五物者巡行天下,每国而辨异之各为一书,以反命于王,以周知天下之故,则人君居九重之上,不下几席而一闇阅之顷,天下之大、四海之广,万民之礼俗皆在乎心目之间矣。臣愿乞敕两畿十三藩巡抚大臣及方面府州各为一书,备载郡邑礼俗、政事、教治、刑禁当行切要之务,以备乙夜之览,遇有急切之事,按书以求其故,其于国政未必无补。
以上郡国之礼。臣按:郡国之礼不止于此而所载止此者,祀典则具“秩祭祀”下、学校则具“崇教化”下。
卷四九
▲家乡之礼(上之上)
《礼记王制》: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
吴澂曰:“冠、昏、丧、祭四者家之礼也,乡、相见二者乡之礼也。《仪礼》有《士冠礼》《士昏礼》《士丧礼》,士之祭有《特牲馈食礼》,乡有《乡饮酒礼》,相见有《士相见礼》。”
《论语》: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朱熹曰:“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民德归厚,谓下民化之,其德亦归于厚。盖终者人之所易忽也而能谨之,远者人之所易忘也而能追之,厚之道也,故以此自为则已之德厚,下民化之则其德亦归于厚也。”
苏说曰:“忽略于丧、祭则背死忘生者众而俗薄矣。”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朱熹曰:“生事、葬祭事,亲之始终具矣。礼即理之节文也。人之事亲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其尊亲也至矣。”
胡寅曰:“人之欲孝其亲,心虽无穷而分则有限,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于不孝。所谓以礼者,为其所得为者而已矣。”
《文中子》曰:冠礼废,天下无成人矣;昏礼废,天下无家道矣;丧礼废,天下遗其亲矣;祭礼废,天下忘其祖矣。
朱熹曰:“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昏、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体,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纪纲人道之始终,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亦不可一日而不讲且习焉者也。”
臣按:《礼》曰“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是则礼之在天下,非徒有是仪章度数以为观美而已也,风俗之隆污、世道之理乱、人家之成败皆系于是礼焉。礼无乎而不在,要必人人行是礼,家家行是礼,积家以为郡国,积郡国以为天下,无一处而无是礼,无一事而不由是礼,是则所谓三代比屋可封之俗矣。
又曰:“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于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于世,世之君子虽或酌以古今之变,更为一时之法,然亦或详或略,无所折衷,至或遗其本而务其末、缓于实而急于用,自有志好礼之士犹或不能举其要,而困于贫窭者尤患其终不能有以及于礼也。是以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以为一家之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略浮文、趋本实,以窃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遗意,庶几古人所以修身齐家之道、慎终追远之心犹可以复见,而于国家所以崇化道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
臣按:宋儒朱熹本《仪礼》及程、张、司马氏诸家礼书,作为《家礼》一书,酌古准今,实为简易可行。太宗皇帝命儒臣修《性理大全书》,已备载其书,今士大夫家亦往往有举行者,乞敕礼部详定颁行天下,俾诸道督学宪臣兼提其要行下府州县,教官每旬一次帅师生演习其仪,并令乡村社学教读者专习其事,遇民间有吉凶等事按仪而行,如此,则天下之人家有其书、人习其礼。朱熹谓修身齐家之道、慎终追远之心可以复见,然不见于熹之时而见于今世;又谓国家崇化道民之意亦有所补然,不补于宋朝而补于今朝矣。臣尝将《家礼》隐括以为仪节,颇简易可行,今士夫亦有依而行者,傥有可采,乞发下天下郡县,不为无补。以上总论人家当行之礼。
《内则》曰: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
吕祖谦曰:“《内则》一篇,首言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盖三代所以教天下者皆以是,自秦汉以来外风俗而论政事,不复以人家事为问矣。”
吴澂曰:“天子为天下之君师治而教之,而冢宰,六卿之长佐天子者也。降,下也。德,得也。谓以人所同得于天之理立为教法,命冢宰降下其德教于众兆民,俾效而法之也。所谓德教,如下文所载是也。”
臣按:三代帝王本乎德以为教,非但行之于宫闱、朝廷、官府,而又制为礼法,命大臣以降下于天下,使凡亿兆之众莫不知所以法则而遵行焉。盖天下者家之积也,积亿万人家以成天下,必家家齐然后天下之治成。盖人君之奔驰天下譬如构万间之广厦焉,苟其间阙其一榱一桷,则其规制亦非全者矣。
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洗颒)、漱(漱口)、栉(梳也)、縰(结发)、笄(簪也)、总(裂缯以束发)。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疥也)痒而敬抑(按也)搔(摩也)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饘(厚粥)、(薄粥)、酒、醴、芼、羹(以米杂肉)、菽、麦、蕡(大麻)、稻、黍、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荁、、榆、免(音问,新鲜者)薧、滫(久泔)、氵随(滑也)以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司马光曰:“父母舅姑起,子供药物、具晨羞,尊长举箸,子妇乃各退就食。”
臣按:人子事亲固当尽其孝,尤当致其敬,不徒以下气怡色、柔声为孝也,而凡其抑搔也、扶持也、问所欲也皆必以敬焉。孝而不敬,非孝矣。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呕逆出声)噫(气塞出声)、嚏咳(嗽声)、欠(气乏则欠)伸(体疲则伸)、跛(偏任为跛)倚(依物为倚)、睇视(顺视也),不敢唾(口津也)纁(鼻液也),寒不敢袭(重衣),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谓涉水)不撅(揭裳),亵衣衾不见里。
方悫曰:“哕噫、嚏咳则声为不恭,欠伸、跛倚则形为不恭,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敢适己之便也。”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陈澔曰:“子而孝,父母必爱之;妇而敬,舅姑必爱之。然犹恐其恃爱而于命或有所违也,故以勿逆、勿怠为戒。”
子(谓为人子者)妇(子之妻)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郑玄曰:“家事统于尊也。”
吴澂曰:“货谓所储资财之物,畜谓所养畜牲之物,器谓饮食等所用之物,假谓以物借人,与谓以物遗人也。”(以上兼言子妇事父母舅姑之礼)《曲礼》曰: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烝、昏定而晨省。
司马光曰:“父母舅姑将寝则安置而退。”
吕祖谦曰:“一岁冬夏有寒暑之变,一日晨昏有晦明之变,冬温如古人置密室之类,夏凊如古人扇枕之类。”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
陈澔曰:“出则告违,反则告归。游有常,身不他往也;习有业,心不他用也。平常言语之间自以老称,则尊同于父母,而父母为过于老矣。”食飨不为概。
陈澔曰:“食飨,如奉亲、延客及祭祀之类皆是。不为概量,顺亲之心而不敢自为限节也。”听于无声,视于无形。
郑玄曰:“虽听不闻父母之声,虽视不见父母之形,然心常想像似见形、闻声,谓将有教使已然。”父母存,不有私财。戴溪曰:“粒粟缕丝以上皆亲之物,岂敢私有?”
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郑玄曰:“纯缘素为有丧象也。”父子不同席。
吴澂曰:“古者一席坐四人,言父子偶共一处而坐,虽止一人必各坐一席,盖以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尊卑不同故也。”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齿本也),怒不至詈,疾止复故。
司马光曰:“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妇无故不离侧,亲调尝药饵以供之。父母有疾,子色不满容、不戏笑、不宴游,舍置余事专以迎医检方,以求药为务。”
子于父母则自名也。吕大临曰:“子之名,父母所命,敬亲之命不敢有他称也。”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颜之推曰:“父母有疾,子拜医以求药,盖以医者亲之存亡所系,岂可傲忽哉?”子之事亲也,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
孔颖达曰:“父子天性,理不可逃,虽不从当号泣而随之,冀有悟而改。”
《内则》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孔颖达曰:“谏而使父母不悦,其罪轻;畏惧不谏,使父母得罪于乡党、州闾,其罪重。二者之间宁用熟谏,谓纯熟殷勤,若物之成熟然。”
吴澂曰:“复谏,再谏也。熟谏者,至三至四而犹未已,如火之熟物,必期变化生物之坚硬者至于软熟也。”
臣按:《内则》此章之旨,朱子引之以解《论语》事父母几谏章,谓二章之言相表里。解几为微,微谏谓下气怡色、柔声以谏,渐渐细密,不须峻暴强加阑截也。臣窃以谓朱子之意固是,但于几字之训似不甚亲切,若以为几微之几,则孝子之于亲视于无形、听于无声,方其几微萌露之初即探其情志、意向之所在,随事而致其察,先事而为之防,消之于未然,遏之于将然,则用力比于熟谏为省矣。噫,孝子之于亲,过未形则几谏,过已形则熟谏,致其亲于无过之地,则非徒养其志而又有以成其德矣。由是言之,二章之意非但相表里,盖相始终焉。
凡父母在,子虽老不坐。
吴澂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有尊者在上,故子之年虽老亦不敢坐。”《玉藻》曰:亲在,行礼于人称父,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方悫曰:“不敢私交、不敢私受故也。”
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
方悫曰:“既曰命又曰呼者,命之以事,呼之以来也。唯、诺皆应也,而唯之应速于诺;走、趋皆步也,而走之步速于趋。”
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亲瘠(病也)色容不盛,此孝子之疏节(谓常行疏略之礼非大节也)也。
方悫曰:“孝子之事亲,岂必老而后如是耶?盖以亲老者尤不可不知此故也。”
陈澔曰:“易方恐召已而莫知所在,过时则恐失期而贻亲之忧。”
臣按:为人子者当父母生存之日,兢兢爱日而尽其当然之理,是则所谓孝也。《易》曰“有父子而后有君臣”,传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人人尽为子之道,则治平之基在此矣。
《论语》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朱熹曰:“远游则去亲远而为日久,定省旷而音问疏,不惟己之思亲不置,亦恐亲之念我不忘也。游必有方,如已告云之东即不敢更适西,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
范祖禹曰:“子能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孝矣。”
臣按:先儒谓朱子十四岁丧父,事母尽孝,所以发明此章曲尽孝子之心,盖非身历心验之不能精微曲折如此,人子之事亲者宜身体之。(以上人子生事父母之礼)
《内则》曰: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郑玄曰:“妇,侍舅姑者也。”方悫曰:“私室,妇室也,其视舅姑之室若公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
郑玄曰:“家事统于尊也。”
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藏以待之。
吴澂曰:“为人妇者或有私亲兄弟赐之饮食、衣服、布帛等物,既受之后持以献之舅姑,舅姑肯受所献则喜,若舅姑不受而以所献还赐其妇,则必辞而不敢受,若不许辞,亦不敢用,藏之以待舅姑乏用之时与之用也。”
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当作敢)无礼于介妇。
刘彝曰:“舅姑以事命冢妇,则冢妇当自任其劳,不可惮其劳而怨介妇不助己,遂不爱敬之也。”
舅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
方悫曰:“两相抗为敌,两相合为耦。言使之劳逸不敢与冢妇均也,不敢并行、并坐亦毋敢敌耦之事。”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
辅广曰:“妇傅家事矣,礼之大者亦必请于姑。”
臣按:子于父母天性也,而妇于舅姑虽非天性之亲,然缘夫而以父母之道事之,所以助成其孝,亦天性之自然也。故《内则》后王降教于民,往往以子妇并言,子于父母、妇于舅姑其称谓虽有异名,而其所以事之之道则一而已。故臣于“家乡之礼”既兼载子妇事父母舅姑之礼,又分载子事父母、妇事舅姑,而于妇礼牵连及其所以处娣姒者。(以上言妇事舅姑及处姒娣之礼)
《曲礼》曰:见父之执(父之友也),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
方悫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见父之执,于进退之节有所不敢则一举足不敢忘亲可知,于对问之际有所不敢则一出言不敢忘亲可知。”
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并行而差退)之,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陈澔曰:“此泛言长幼之序,非谓亲者。”
邵渊曰:“年倍于我事以父礼,长我十年事以兄礼,长我五年差肩随之,至于群居五人则又异长者之席,其于人也庸敢慢乎以此,事亲爱敬之道尽矣。”
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陈澔曰:“辞而后受,宾主平交之礼,非少贱事尊贵之道。”
《少仪》曰:尊长于己逾等,不敢问其年。燕见不将命。遇于道,见则面,不请所之。不画地,手无容,不翣(扇也)也。寝,则坐(跪也)而将命。
陈澔曰:“逾等,祖与父之行也。不敢问年,嫌若序齿也。燕见不将命,谓燕私来见不使摈者传命,非宾主之礼也。遇尊长于道,见己则面见之,不见则隐避不欲烦动之也。不请所之,不问其所往也。无故而画地,亦为不敬。手容恭,若举手以为容亦为不恭。时虽暑热,不得挥扇。当尊者寝卧之时而传命,必跪而言之,不可直立以临之也。”
《王制》曰:父之齿(年与父等)随行(从其后),兄之齿(年与兄等)雁行(并行差退),朋友不相逾(并行而齐)。轻任并(己独任之),重任分(析而二之),班白者不提挈。君子耆老不徒行(无乘而行),庶人耆老不徒食(无羞而食)。
刘彝曰:“帝王之为治也不出人伦,天下之人入于五品尔,故其天下外薄四海行路之人皆服教化。父之齿随行,父子之教著于道路矣;兄之齿雁行,兄弟之教著于道路矣;朋友不相逾,礼义之教著于道路矣;轻任并、重任分,任恤之行着于道路矣;班白不提挈,孝友之行着于道路矣。故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君子、小人之为子弟者莫不知尊德而养老。”
孟子曰:“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
臣按:此古者少事长之礼。所谓长者,非但吾之同气,凡年齿加于己者皆长也。孟子有言:“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为治者诚能立为教条,布之民间,使其必遵之而行,否则治其罪,积之以岁月,而治平之绪可成矣。(以上少事长之礼)
《易家人》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程颐曰:“初,家道之始也。闲,谓防闲法度也。治其有家之始,能以法度为之防闲,则不至于悔矣。苟不闲之以法度,则人情流放必至于有悔,失长幼之序、乱男女之别,伤恩义、害伦理,无所不至,能以法度闲之于始则无是矣。”
臣按:程氏所谓闲之之法度,是即礼也。先儒谓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内外,男位乎外、女位乎内,男不入、女不出,所以闲有家也,所以谨始也。吁,谨其始于男女心志未变动之初,则岂复有伤恩败伦之事哉。
《曲礼》曰:男女不杂坐,不同椸(音移)枷(置衣服之具),不同巾涚洁者)栉(理发者),不亲受。郑玄曰:“皆为重别防淫。”陈澔曰:“此四者所以远私亵之嫌。”
外言不入于梱(门限也),内言不出于梱。
孔颖达曰:“男职在官政,女职在织纴,各有限域,不得滥预。”
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
陈澔曰:“许嫁则系以缨,示有所系属也,此与幼所佩香缨不同。”
刘彝曰:“家人内政不严以防之于细微之初、不刚以正之于未然之始,则其悔咎不可逭矣。《易》曰:‘闲有家,志未变也。’男女之志既为情邪之所变,闲禁虽严,求其无咎而咎可无哉?故夫妇未七十,虽同藏未有可嫌也。圣人制礼必尔者,以无嫌正有嫌也,用有情之难正无情之易也,而况于男女未有室家哉?女子许嫁缨,所以系属其心,以著诚于夫氏,起其孝义也,既许嫁则有姆教之,处于梱门之别室,男子非有疾忧之故不入其门也。”
男女异长。郑玄曰:“男女各自为伯季也。”
《内则》曰: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跪也)奠之而后取之。
陈澔曰:“男正位乎外,不当于外而言内庭之事;女正位乎内,不当于内而言梱外之事。惟丧、祭二事乃得以器相授受者,以祭为严肃之地,丧当急遽之时,乃无他嫌也。非此二者则女必执篚使授者置之篚中也,授者跪而置诸地,则受者亦就地而跪以取之也。”
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室)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犹障也)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刘彝曰:“外内不共井,嫌同汲也。不共湢浴,嫌相亵也。不通寝席,嫌相亲也。不通乞假,嫌往来也。不通衣裳,嫌淆杂也。内言不出,恶交于外也。外言不入,恶交于内也。礼当入内,啸则涉乎异也,指则涉乎觇也。有烛则行夜,有不可得而已也;无烛则止行,则涉于不明也。道路之法,其右以行男子,其左以行女子,古之道也。”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男不入、女不出。陈澔曰:“夫妇为人伦之始,不谨则乱其伦类。”
方悫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故礼始于谨夫妇。谨夫妇故为宫室以居之,辨外内以防之,男子居外、女子居内,阴阳之分也。深宫则外人不得而入,固门则强者不得而启。”
《春秋左传》:君子曰:“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臣按:《易》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盖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阴阳之气凝而成人,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阳而女阴,男阳而配合女之阴则为夫妇,由是而生父子,由是而成君臣,由是而叙为尊卑、上下、亲疏之分,此礼义所由以错也。是以人君为治,必以正家为本,而家之所以正者统系明、内外辨,秩然有其礼也。礼始于谨夫妇,夫妇之谨在于正男女之位而分别之,人君既正身修德以闲其有家,又必命官惇典庸礼以敷德教于天下,使天下之人晓然知大防之所在,男尽男之礼,女尽女之礼,各夫其夫,各妇其妇,以是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则治平之基于是乎立矣。三代之盛率循是道,汉、唐以来治杂于霸,陋习相承而不知其非,宋世虽称尚文,然藩服、郡邑皆置营妓,而名为士大夫者亦蓄歌姬,时或出以娱宾,而人家所谓养娘者又皆立契典雇。逮于我朝,痛革前弊,立为官吏宿娼之律,士夫一有犯焉终身不齿,宋朝视我有愧多矣。昔汉承秦人苛刻之后,一切反其所为,然路温舒犹谓秦有十失其一尚存,今元之弊政污习固已泛扫无余矣,然犹不免有一之尚存者,男女之无别也。今燕、赵、齐、晋之域,古所谓中州也,自古圣帝明王、大贤君子过化存神之地,礼义廉耻所自出也,而今闾阎之下、贫下之家,内外尚无限隔,乃至男女同炕而寝,夫妇以名相呼,翁妇嫂叔之不相回避,继父继母之子女相为昏配,诸如此类者尚或有之,乞敕令有司痛加禁约,一洗前朝之陋习,以昭盛代之文明,毋使片翳寸絺以为大朝之玷。(以上人家男女有别之礼)
《斯干》之诗曰: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半圭也),其泣喤喤(大声也)。
朱熹曰:“寝之于床,尊之也。衣之以裳,服之盛也。弄之以璋,尚其德也。”
又曰: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褓也),载弄之瓦(纺砖),无非无仪(善也),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忧也)。
朱熹曰:“寝之于地,卑之也。衣之以褓,即其用而无加也。弄之以瓦,习其所有事也。有非,非妇人也;有善,非妇人也。盖女子以顺为正,无非足矣,有善则亦非其吉祥可愿之事也。唯酒食是议而无遗父母之忧,则可矣。”
《内则》曰:子生男子,设弧(弓也)于门左;女子,设帨(佩巾也)于门右。三日始负(抱也)子,男射,女否。
方悫曰:“设弧于门左,左者天道所尊;设帨于门右,右者地道所尊。必曰设者,方男女之生,其于弧、帨有可用之道而未能有用之实也,古之人重男女之生,又重男女之别,非特见于弧、帨而已,男则寝于床之尊、女则寝于地之卑,其衣之也男以昼服之裳、女以夜服之裼,其弄之也男以所有事之璋、女以所有事之瓦。”
凡接子择日,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郑玄曰:“凡接子,虽三日之内,尊卑必皆选其吉焉。”
卷五○
▲家乡之礼(上之中)
《内则》曰:子能食食(饭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然也)。六年(六岁也),教之数(一、十、百、千、万之数)与方名(东、西、南、北四方)。七年(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八岁),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行坐皆居长者之后),始教之让(后长者便是让)。九年(九岁),教之数日(朔望与十干、十二支也)。十年(十岁),出就外傅,居(谓昼所处)宿(谓夜所息)于外,学书(谓六书)”计(谓九数),礼帅初(凡礼皆循其初,不许更变),朝夕学幼仪(学为人少者之仪),请肄简(谓书篇数)谅(谓言语信实,请肄者请于长者而习学之)。
颜之推曰:“教子婴孩在谨其始,子之初生也不可不使之知尊卑、长幼之礼。若侮詈父母、驱击兄姊,父母不加诃禁,反笑而奖之,彼既不辨好恶,遂谓当然,及其既长习已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复制,残忍悖逆,无所不至,此盖父母无深识远虑,不能防微杜渐,溺于小慈养成其恶故也。”
方悫曰:“出入门户欲其行之让,即席欲其坐之让,饮食则欲其食之让也。”
臣按:《内则》所言教子之法,自能食、能言始,其叙年自六年以至于七十而后止,而此所采止于十岁者,陆氏曰“十年以后有学无教”,盖就外傅以后则其所学者属于师友而不系于父兄之家教矣。
女子十年(十岁也),不出(不出外门)。姆(女师也)教,婉(谓言语柔顺)娩(谓容貌柔顺)听从(以顺为正)。执麻枲(谓绩纺),治丝茧(谓蚕事),织(纺织)纴(缯帛)组芃(皆是绦,薄阔者为组、似绳者为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竹器)豆(木器)、菹(菜茹)醢(肉酱),礼相助奠(以礼相长者而助其馈奠)。
辅广曰:“婉有委曲之意,娩有迟缓之意,听从所谓以顺为正也。妇人之德莫此为盛,始于容德,中于女工之事,终于祭祀之礼,妇人之事尽是矣。”
方悫曰:“不出谓常居闺闾之内也。听则有所受,从则无所违,皆女德也。执麻枲则绩事也,治丝茧则蚕事也,观于祭祀则欲其习熟是事,故也非特观之而已,又且纳酒浆、笾豆、菹醢等物以致其礼,相助长者奠之于神焉。”
吴澂曰:“笾豆、菹醢者,笾豆其菹醢,谓以菹醢实于笾豆也。纳其酒浆于尊罍,实其菹醢于笾豆,各有司之者,使女子观之,至行礼之时则相长者而助其奠于神位之前也。”
臣按:此《内则》言教女之法。
《曲礼》曰:幼子常视无诳(欺诳),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可斜向),不倾听(不得倾头侧听)。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童子在长者旁若负剑然)、辟(偏也)旗(口旁)诏之(谓倾头与语),则掩口而对。
刘彝曰:“幼子之性纯明自天,未有外物生其好恶者,无所学而不可成也,如金之在镕惟人所范,如泥之在钧惟人所模,故视之以诚信则诚信笃于其心矣,视之以诈伪则诈伪笃于其心矣。模范之初贵得其正,则五事之用无不出于诚而适于道也,故曰幼子常视毋诳。”
戴溪曰:“常视毋诳所以养其心也,不衣裘裳所以养其体也,盖不开其情伪之端以育其正性,不伤其阴阳之和以长其寿命,此古之成人所以多有德也。夫内外交相养也,防其外所以养其中,立必正方、不倾听则敬以直内而无倾邪之态矣。”
马希孟曰:“就而携之则捧其手、近而诏之则掩其口而对者,皆事长之礼也。古之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者,岂一朝一夕之习哉?自幼稚而已知夫礼让矣,少而习之,壮而行之,老而安之,古人年弥高而德弥邵者,盖出于此也。”
《玉藻》曰:童子不裘、不帛、不屦絇。郑玄曰:“裘、帛温,伤壮气也。絇,屦头饰也。”
臣按:此古人人家教童子之礼。夫古人有胎教,方其妊子之时,必谨所感,心感于物则其子形、音肖之,故有胎教之礼,传所谓胎教者,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即跛也)、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过人矣。古人为教,方其子在胞胎之中已谨其所感,及其子在孩提之日尤谨其所示,禀之于初者纯全而无伪,养之于幼者端正而无邪,所见必正事,所闻必正声,所视必正色,所言必正理,非但男有教而女亦有教,非但养其心而又养其身。古之人家其豫于教者如此,是以他日出而就教于学校、服役于官府、执事于朝廷,无所往而不可,古之时人无不成之才、官无或废之职事、无不就之功者,由此道也。非独男子为然,而凡人家之女子在家者无不孝,持己者无不贞,为人妻则顺,为人母则慈,上至宫闱、下至闾巷,若贵若贱,曰男曰女,人人皆有教,家家皆有法,而天下之平由此其基也。
《春秋穀梁传》曰:子既生不免乎水火,母之罪也;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范宁曰:“羁贯,谓交午剪发为饰。成童,谓八岁以上。”
张载曰:“教小儿先要安详、恭敬,今世学不讲男女,从幼便骄惰坏了,到长益凶狠,只为未尝为子弟之事,则于其亲已有物我不肯屈下病根常在,又随所居而长,至死只依旧。为人子则不能安洒扫、应对,接朋友则不能下朋友,有官长则不能下官长,为宰相则不能下天下之贤,甚则至于徇私意,义理都丧也,只为病根不除,随所居所接而长。”
臣按:《书》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礼曰“禁于未发之谓豫”,朱熹亦谓子之初生不可不慎其初所教,所谓慎初所教即是豫教于未发之初也。盖以人之初生童孺之时,元气未漓,天真未散,善性未斫,情窦未开,当此时而开导之则顺而易,过此时而防闲之则逆而难。张载所谓“今世学不讲男女,从幼便骄惰坏了”,骄惰二字其病根也。臣故辑古人教童子之言以示天下后世,使有家者知至要莫如教子,必豫教于童稚之初;有国者知大本在于齐家,必致谨于家乡之礼。如此,非独可以除去士庶之病根,而人君治平之善根亦于是乎萌蘖矣。(以上人家教童子之礼)
《曲礼》曰:男子二十冠而字。《内则》曰:男子二十冠,始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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