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浅述》(4/12)-清-陈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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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周易浅述》第 4/12 部分)

一阳贯五阴之中、有以簪贯髪之象。四、大臣以阳刚任上事、致君泽民、合天下以为豫。大有得矣。又必开诚布公。使朋类之贤俱进、合志和衷、则可常保其豫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由已致天下于豫、可谓大行其志矣。
六五。贞疾。恒不死。
贞疾犹言痼疾。不得言正、盖六五非正也。三四五互为坎为心病、贞疾之象。当豫之时、以柔居尊、沈溺于豫。又乘九四之刚、事权归四、众心不附、处势危矣。然以其得中、故又为恒不死之象。二五皆不言豫。六二贞吉、以中且正。当豫之时而不为豫者、所以吉也。六五贞疾、中而不正。当豫之时而不得豫者、虽未至于凶、亦仅矣。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以五之得中而仅得不死、则过中者、岂生道哉。以君象言之、周末之共主是也。使刚而不中、则魏之曹髦。柔而不中、则唐之僖昭矣。可不戒哉。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乘刚、故权下移。得中、故位号犹可保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以阴柔居豫极、有昏冥于豫之象。然以其动体、又有事虽成而能有渝之象。能改过则可无咎矣。勉人以迁善也。又豫上六变则为晉。明出地上、不终昏冥。乐极哀生、有悔心之萌者、所以无咎也。然初鸣豫、即断其凶、严于初以遏其恶也。上冥豫开之以无咎、恕于终以引其善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昏冥、不可久矣、言当速改也。全卦以九四一阳为主、与彖之乐豫同义。其他皆过于豫而至于逸豫者。爻之吉凶皆从四起义。二远于四而中正、所以吉。上虽远于四而处豫之极、又与四同震体、故为冥。初则应四而鸣豫者也。三以比四而盱豫者也。五又以乘四而溺于豫、究不得豫者也。总之、豫宜众不宜私。故世道不可无豫、人心不可有豫。初凶而五疾、三悔而上渝。为国者当如四之勿疑、守己者则当如二之介石矣。
随随卦、下震上兌、震动兌说、此动而彼说、随之义也。以少女从长男、随之象也。随卦次豫。按、序卦、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悦豫之极、物之所随、随所以次豫也。全彖以物随为义。此感彼随、可以大通、而要之于正、则随人之意亦在其中矣。爻兼随物为义。此动彼说而至于随、易于自失其身。大抵阳爻则人随我、阴爻则我随人。而随人者、宜随上、不宜随下、爻阴位刚者犹知所随。此三随四所以有得、二係初则失、上无所随则不言随也。居上者宜为人所随。五君位为二所随、故贞吉。四臣位为三所随、故贞凶。初虽阳爻而在下、故不言随言係、而言交。此六爻之大略也随。元亨利贞。无咎。
随、从也、随者、我有以致物、而物自随乎我。故占当得大亨、然必利於正、乃得无咎。若不正、则虽亨而不免于咎矣。按、左传穆姜之言、以随四德与乾同。虽非本旨、然所论深合利贞无咎大意[文澜本“意”作“义”]。诸卦中屯临无妄革皆言元亨利贞。独随係以无咎。盖动而说、易至于不正而有咎、故示戒辞。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按、本义谓以卦变卦体释卦名义。谓自困卦九来居初、自噬嗑九来居五、自未济来兼此二变。皆刚来下柔也。今按、来注但以综卦言之。随蛊相综、杂卦原对言之。随以蛊之艮反兌居上、巽反震居下、是刚来下柔也。
以后凡言卦变者、皆从综卦。
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
王注程传皆作随时。谓随时得正、则天下皆随其时也。本义作随之。
意尤顺。盖论全卦之义、重我有以致物之随也。
随时之义大矣哉。
依本义作随之时义。尤顺。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二月出地、八月入地。泽亦地也。又兌正秋、八月正兌之时。震下兌上、有雷入地中之象。君子取之。及向昏晦、则居内休息。造化有昼有夜、人生有作有息。人心有感有寂、有动有静。此造化之自然、亦人事之当然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初九以阳为震之主、有官守之象。居下无随我者、刚体非随人者。然初动体、则改其常矣。故为有渝之象。阳居阳位得正、有贞吉之象。前临阴偶、二三四互为艮、有出门之象。与四同德、不言随而言交、有交有功之象。初九、卦之所以为随者。虽人无随我、我未随人、而震动之体体已渝其常矣。然居正得吉。出门交四同德、不繫私暱正。不必言随人、而自有功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交不失其正、则有功也。人虽未随我、我亦不随人、以阳刚得正故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初阳在下而近、以在下有小子象。五阳正应而远、以君位有丈夫象。
二与五正应、宜得所随矣。然当随之时、以阴爻阴位为过于柔。不能自守以待正应、而係于初、有係小子失丈夫之象。人随我为随、我随人为係。
曰失、惜之也。
象曰。係小子、弗兼与也。
係此失彼、不能兼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九四阳爻、亦有丈夫之象。小子亦谓初也。三近係四而远于初、有係丈夫失小子之象。四阳当任、三则以阴随之、有求而必得之象。三言係又言随者、三有得、犹可言随也。三不中正、宜失所随矣。然以居刚稍知自主、胜于二之过柔、故犹知係四而不係初、而有得也。然六居三不正、九居四亦不正也。以不正相比、至于求而有得、不可言矣、故戒之居贞则利。
初九以阳居阳、故得贞吉。六三以阴居阳、故示以居贞而不得言吉也。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舍初之在下者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以刚居上之下、与五同德而三係之、有得人之随之象。然势陵于五、有虽正亦凶之象。变则为坎、有有孚之象。互三二为艮、有光明之象。
卦中三阴三阳、阴宜随阳。初以在下不足为人所随、故但言交。四与五同德、故人随之。然四大臣之位、上有刚德之君。虽君信民归、随皆有获。
然使恩威不自五出、虽正亦有震偪之凶矣。故必中有孚诚、动皆合道、使心迹光明、君民共谅、乃得无咎也。豫随九四皆大臣之位、豫有得不言凶、而随四之有获言凶者。盖豫卦一阳五阴、卦之所以随者在四。五又以柔居其上、四志可行。故戒不在臣而在君、五之所以贞疾也。随卦三阴三阳、卦能得随之中正者在五。四偪于五而得人心、未必上安而下从之也。故戒不在君而在臣、四之所以贞凶也。然豫四曰勿疑、随四曰有孚。居危疑之地、无论其吉与凶、宜以至诚自将则一也。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有获岂必皆凶。有致凶之理、故曰其义凶也。有孚在道、以有明哲之功也。爻曰以明、言以此明其心迹也。传曰明功、言有明哲之功、则不为利欲所昏、而心迹自光明也。
九五。孚于嘉。吉。
九五阳刚中正、得众爻之随、随之主也。然所应唯在中正之二、是信于善者也、故有孚于嘉之象。而占则吉也。四五皆以阳居三上二阴之中。
阳内阴外、有中实之象、故皆曰孚。然四之孕、戒之也、欲其孚于五也。
五之孚、喜之也、喜其孚于二也。大亨贞无咎而天下从之、五足当之矣。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五与二皆正中、故谓孚于嘉也。然以二之正中、在五谓之嘉、在二反有失者。盖随之为义、贵我致人之随、而不欲徒随于人。随人者有阳刚之德、犹可自主。若一于阴柔、则係于近而失正应之可随者矣。故五孚于二、则有君臣同德之象。而二之係初、则有背公植党之戒也。
上六。拘係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上六以柔居柔、处随之极、有拘係又维之之象。兌为西为巫。二三四互为艮为山。一变纯乾为王、有王亨于西山之象。程传以王为太王、亨作亨通之亨、指太王迁岐之事。谓其得民心也。本义以亨为祭享之享。今从本义、而王宜作太王。盖六爻之义、阴宜随阳、下宜随上。上势居最上无所随、而质柔又不足以致人之随。居五之上而非天子之位、与三非正应而两阴同德、有固结于幽阴之象。太王避狄、去豳迁岐、我非随人、而人之随我者亦未广。然诚敬以享于山川、有固结维係之意。人心从此而集、天命从此而基。占者得此、则其象亦如是也。
象曰。拘係之、上穷也。
处随之极故也。全卦物来随我、我往随物、皆贵于正。然此动彼说而至于随、易于失身、尤以阳刚为贵。故诸爻吉凶得失别为一例、唯阳爻能为物所随。五有阳刚之德、又居君位、当为物所随者、故吉。四居三之上、有大臣之象、故三係之有得。而在四有偪五之嫌、竟受人之随、则又不免于贞凶矣。初虽阳爻、为随之主而在下位、以在下则不应为人所随。然以阳爻为随之主、则不肯上係于人、又不能安静以处、故不言随不言係、而言交。阳居阳位、故交而有功也。三阴爻皆随物者、则不言随而言係。然随居阴位者柔而无主、故二以舍五係初而失。阴居阳位稍知自立、故三以舍初係四而得。至上以随之极、阴爻阴位、所应又阴、则固结之极。然不可以人道言矣、故为享于鬼神之象。盖他卦六爻以相应为善、此则又贵其自处之能刚。他卦阴爻亦以得正为善、此则又不欲其过柔而失主。盖当随之时、义当如是。随之喜刚、亦犹履之善柔、故曰观彖辞则思过半矣。
蛊蛊卦、巽下艮上。按、左氏、风落山、女惑男。以长女下于少男、惑乱其情、蛊之象也。风遇山而回、物皆挠乱、亦有事之象。本义谓上苟止而下卑巽、彼此怠缓、积弊致蛊。谓之蛊者、坏极而有事也。文从虫从皿。
聚虫皿中、使自坏烂、蛊之义也。然卦中兼治蛊意。治蛊而曰蛊、犹治乱而曰乱也。蛊卦次随。按、序卦、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喜悦随人、过中失正、则蛊惑坏乱之事自此起、蛊所以次随也。全彖谓蛊治则乱极复治。而治蛊之道、有取于更新丁宁。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五为治蛊之君、下四爻为治蛊之臣、而上则为事外之臣。事外者、理乱不关、故不言蛊。
余皆治蛊者。而蛊为前人已坏之绪、故又以子道言之。治蛊以刚柔相济为善。
初爻柔位刚故无咎。二爻刚位柔故得中。三爻位俱刚故有悔。四爻位俱柔故未得。五亦以爻柔位刚、居中有应、故用誉。而五之一爻、自处则为子、二视之为母、上视之又为君。则其取象屡迁、不可为典要者也。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本义谓坏极而有事也。坏极为蛊、有事则兼治蛊意。乱极当治、有元亨象。治蛊必勇往以求必济、中互震木在兌泽之上、有利涉大川象。
然治蛊宜勇、亦须有道以治之。甲、日之始、事之端。先甲三日为辛。后甲三日为丁。前事已坏、取先甲三日之辛以更新之、不使至于大坏。后事方新、取后甲三日之丁以丁宁之、不使至于速坏。此治蛊而致亨之道也。
先甲后甲、按、本义及旧解皆同、于理固顺。而蛊取甲、巽取庚、未见著落。来注照圆图、但取艮巽二卦之义、亦未见的确。今按、苏传所解与本义異、而似可存。按、苏传、蛊之与巽。一也。上下相顺与下顺而上止为媮、一也。而巽之所以不为蛊者、有九五以干之、而蛊无是也。故蛊之彖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而巽之九五曰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阳生于子尽于巳、阴生于午尽于亥。阳为君子、君子为治。
阴为小人、小人为乱。夫一日十二干、相值支五干六而后终[苏氏易传“终”作“复”]、世未有不知者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世所谓六甲也。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世所谓六庚也。甲庚之先后、阴阳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乱之势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尽于巳而阳盈。盈将生阴、治将生乱、故受之以后甲。后甲三日、午辰寅。寅尽于亥、然后阴极阳生。蛊无九五以干之、则其治乱、皆极其自然之势。势穷而后变、故曰终则有始、天行也。巽则不然。虽失之、后必有以起之。譬之于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后、甲之所先。故先庚三日尽于亥、后庚三日尽于巳。先阴后阳、先乱后治、故曰无初有终、曰吉。不言于彖而言于九五、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刚上柔下以卦体言、艮刚居上、巽柔居下也。以卦综言、反随之震上为艮、兌下为巽也。上太刚则情不下接、下太柔则情难上达。上下不交以致蛊也。巽而止以卦德言、则下卑巽而上苟止、皆积弊以致蛊者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他解以巽而止为治蛊者、非。盖下卑巽而上苟止、乃致蛊之由、非所以治蛊。治蛊意当于此节言之。既蛊又言元亨、乱极复治之象也。曰往有事而不言有功者。当蛊之时、宜有事以济险、不可以无事视之。若巽懦而止、则终蛊而不能元亨矣。甲者十日之始。乱之终、治之始、天运之行如是。治蛊者终前事、始后事。一番更新、一番丁宁、亦如天之行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风、物坏而有事矣。治己治人事之大者。风在内而能振动外物、则象之以振动其民。山在外而能涵育内气、则象之以涵育其德。振者、作兴人之善、新民之事。育者、培养己之善、明德之事。易言育德、多取于山、故蒙亦言育德。而巽之申命行事、亦振民之意。当蛊之时、风俗败坏、由民之不新、民之不新、由己德之不明。故必有以振作耸动其民、而在己宜进德不已。此皆所以治蛊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干、木之干、枝叶所附以立者。以身任其事而不敢避、故曰干。中互震木、下巽木、有干之象。蛊之災非一日之故、必世而后见、故皆以父子言之。明父养其疾、至子而发也。子能干之、克盖前愆、则振饬而兴起矣。
初六以阴在下、所应又柔、似不足以治蛊者。然以其时言之。在蛊之初、蛊未深而事易济。且质柔而位刚。故有子能治蛊、考得无咎之象。质柔位刚、子专父事、有厉象。知危而戒、终承己志、有终吉之象。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所谓善继人之志者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母指六五也。艮止于上、巽顺于下。无为而尊于上者、父道也。服劳而顺于下者、子道也。故五爻皆言干父之蛊、取艮之上爻为父也。二独与五应。五虽艮体而质柔、故有母象。在五自处亦为子、自二亲五则为母。
此又取象之变、不可为典要者也。九二刚中上应六五、有子干母蛊则得中之象。以刚承柔而治其坏、故又戒以不可坚贞、言当巽以入之也。贞者事之干。而曰不可贞、非不可正也、不可固执以为正也。母性多柔暗。以二之刚承[文澜本“承”作“成”]五之柔、固守其正、或至伤恩害义。必巽以入之、乃得中也。若以君臣论、则周公之事成王、成王有过遇挞伯禽、亦此意也。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九二以刚居柔、在下卦之中、有中道之象。得中道而以柔济刚、善于干母之蛊者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晦。无大咎。
过则不中、故有小悔。巽体得正、故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爻言无大咎、宜不免于小咎。而传谓终无咎者、幸之也。以九居三刚之至、君之诤臣、父之诤子、不使君父陷于不义者也。盖干蛊之道、以刚柔相济为善。故初六六五之柔而居刚、九二之刚而居柔、皆可干蛊。不则与其为六四之裕而吝、不若九三之悔而无咎。裕而吝者、由吉而趋凶。悔而无咎、则自凶而趋吉也。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以阴居阴、不能有为、有宽裕以治蛊之象。如是则蛊将日深、往则见吝矣。盖目前虽可苟安、如是以往、必致吝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目前以为得矣、循此以往、未为得也。欲人急于改图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二以五为母、谓以柔居尊也。然五之上有上、则五又有子道、若继世之君也。用誉、用阳刚之臣以致誉也。五柔中居尊、九二承之以德、能用阳刚之臣以干父之蛊者、可以致闻誉矣。譬若周宣王之用仲山甫召穆公、能用良臣而干蛊有誉者也。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二承以刚中之德。德在臣、誉在君、上下一德矣。故不见前人之蛊。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阳刚居上、在事之外、有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象。初至五皆言蛊、此不言蛊者。上九蛊之终。事之坏者、六五干之已毕、则乱极而治之时矣。
故不言蛊也。初至五皆言父子、不及君臣者。臣之事君、犹子事父母。当蛊之时、身在事中、必视国事如家事乃可。故言父子、而君臣之道在其中矣。上九言不事王侯、又不言父子者。于父母无可诿之事、无一日可离之时。君臣以义合者也、则当以其位与时论之。身在其位则尽力以干、如子事父母、不以为汙。不在其位、则超然远引。不事王侯、而不以为傲。时当艰难则鞠躬尽瘁、不避险患、不以为劳。世已昇平则功成身退、辞荣谢宠而不以为矫。上九者、无位之逸民、功成身退之耆旧也。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洁身高尚如子陵、功成身退如范蠡。其事高、其志可为法则矣。全卦名蛊而皆言治蛊。蛊之可亨、犹否极则泰。虽天运自然、而人事宜尽。所以有取于更新丁宁、以为致亨之道。家事国事皆有蛊、为子为臣无異道、总以刚柔相济为善。然与其柔而致吝、又不若刚而免咎、圣人望人之意切矣。
周易浅述卷二钦定四库全书周易浅述卷三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临临卦、兌下坤上。泽上有地、岸临于水、相临最切。又有进而侵凌之义。二阳侵其长以逼于阴。故曰临也。临卦次蛊。按、序卦、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可大之业、由事而生。二阳方长、阴小阳大、阳气将盛。是谓可大。临所以次蛊也、全彖以阳长为亨、而以阴生为戒、亦扶阳抑阴之意。六爻以二阳偏临四阴。二当任而初不当任、故以二为临之主。上四阴皆受阳之临者。三不中正、迫阳而应非正之上、故无利。
四五皆应阳、上附五而厚于二、故皆吉也。而三曰甘临、四至临、五知临、上敦临、又有上临下、柔凌刚之义。杂卦云、临观之义、或与或求、言彼此相与为临也。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临、本义谓进而凌逼于物。言凡逼近者为临、不专居上临下之意也。
二阳侵长以逼于阴、故为临。而卦中上下彼此又互有相临之象。于一岁中为十二月之卦也。下说上顺、九二刚中、上应六五、故占者大亨而利于正也。又按、元亨利贞者、乾道之变化。阳长之卦、独临与乾同者。易道贵中。二阳方主于中、乾之体用全备于此。故四德咸归之也。八月有凶、戒辞。何氏以建子至建未为八月。褚氏以建寅至建酉为八月。孔氏据王注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以建申为八月。按、大全不言建申。隆山李氏主建酉为观卦。谓当自临数、不当自复数也。本义主建未为遯卦。谓文王作卦时、只就周正纪之也。今按、文王作卦在纣之时、未用周正、正朔之说可不必拘。以阴阳消长之数论之、当自复数至遯为是。盖否卦阴阳各半、观卦四阴胜阳、其凶不待言矣。今曰有凶者、亦将盛之辞也。于二阳方盛之时、即为二阴方盛之虑、圣人防微杜渐之意也。不然则凡阳盛之卦、八月皆有阴盛之时、何独于临言有凶哉。又按、复言亨而此言元亨、复不言利贞而此言利贞。盖复初阳未盛、至临则大矣。复阳之萌、无有不善。临则阳盛、易于肆矣。此圣人所以于临独有戒辞也。
彖曰。临、刚浸而长。
此以卦体释卦名也。爻辞上下皆有相临之意、此独取以阳临阴。浸长内兼二意、有渐长不骤之意、又有方来未艾之意。
说而顺、刚中而应。
内卦说、则阳之进也不逼内、不激于意气矣。外卦顺、则阴之从也不逆外、皆中于机宜矣。此以卦德言卦之善也。九二刚中、在我有强毅之才。
应五柔中、在上有知人之主。此以卦体言卦之善也。
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刚长而说顺、大亨也。刚中应柔中、以正也。刚长之时其善如此。以之临人临事临天下、莫不大亨。而必以正者、天道宜然也。天道扶阳而抑阴、黜邪而崇正者也。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言二阳方盛之时、然至八月为遯、则阳之消亦不久矣。此虽天运之自然、而君子所当戒也。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不曰地下有泽、而曰泽上有地、主泽之二阳而言也。地临于泽、上临下也。二者皆临下之事。教思无穷、泽润地之象也。容保民无疆、地容泽之象也。不徒曰教、而曰教思、其意念如泽之深。不徒曰保、而曰容保、其度量如地之广。
初九。咸临。贞吉。
按、王注及程传皆以咸作感之义。本义以咸临作徧临、谓以二阳徧临四阴也。从王注程传为顺、而徧临意可兼。盖咸者无心之感。二阳在上、无为而天下化、所以为观。二阳在下、无心而天下应、所以为咸。初以正、二以中、我中正而天下自应、故皆曰咸。初二两爻与四五正应、皆有咸临之象。初以刚居初得正、有贞吉之象。四、大臣之位。无所感而临、则不获乎上。然自处不正、所应非正、亦枉道狥人者矣。唯刚而得正、所应又正、故曰咸临贞吉也。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自处以正、所应又正、则得以行其正道矣。时解以此爻作君子临小人以正。阴虽小人、然爻中未有此象。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二应于五、上有中正之君。既见信任、得行其志、故有吉无不利之象。
此爻为临之主。盖阳在初犹微、至此乃盛。初之咸临、谓与二协力以为临也。二之咸临、谓率初同往以为临也。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九二以刚居柔、非苟且以取悦于上者、有未顺命之象。五顺体而二说之、疑以苟从取悦矣。然刚而得中、以此为五所信任、非苟将顺君命以取容者也。本义于此爻传云未详。今从此解、得圣人教人以道事君之意、然爻中亦实有此象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
卦以阴阳相临为临。三阴柔说体、逼近二阳、而与上非正应。坤土味甘、变兌为口舌、无实心相接、但以甘说临人之象。不中不正、下乘二阳、上无正应、有无攸利之象。二阳上逼、互卦得震、有忧惧之象。一变为乾、为泰、有无咎之象。盖在上以甘说临人、固无所利、然知忧惧自改、则咎可无。若小人在上、知君子非可以甘言要结、能改过以合乎刚正、则咎自可无矣。
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位不当、不中正也。始虽有咎而后可无、其咎不长也。
六四。至临无咎。
以阴居阴、处得其位、与三之不当者異。下应初九、应得其正、与三之乘阳者異。又坤兌之交、地泽相比、相临之切至者也。至、非至极之谓、言诚意以相与也。故无咎。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言位之当、而正应之意在其中矣。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
五变坎为通、知之象。以柔居中、下应九二、不自用而用人、知之事也。自用其知者其知小、不自用而用人者其知大。以此临下、乃大君之所宜、吉之道也。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中者、天理之当然、非出于矫饰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
上六居地之上画、爻本坤土、又变艮土、有积累至于极厚之象。旧说以上最远于阳、不敢以柔临刚、厚之至也。以厚接物、未有不安者。故厚敦[文澜本“厚敦”作“敦厚”]于临、乃吉而无咎之道也。然按、象传、志在内、则非不敢临之意。按、苏传、六五既已应九二矣、上六又从而附益之、谓之敦临。复之六四已应初九矣、六五又从而附益之、谓之敦复。
此说解敦字为切。言附五以加厚于二也。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上六与九二非正应、而志在于九二之阳。附五以相临、厚之至也。上以志在阳为吉、三以志在上而无利可知矣。卦义以阳临阴、而六爻自三以上阴亦临阳。阳气方升、阳临阴、在所宜、故皆吉。阴上阳下、虽有以上临下之势、而嫌其逼于阳、故独于三爻无利。上以远于阳而志在阳、反得吉。至四之无咎、五之吉、则又皆应于阳者。阳气方盛、势正上进、吉多凶少、圣人言外扶阳抑阴之意又可见矣。
观观卦、下坤上巽。风行地上、徧触乎物、有自上观下之义、则为去声之观。二阳在上、四阴所仰、有自下观上之义、则为平声之观。全彖取以上示下之义、故卦名取去声之观也。观卦次临。按、序卦、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观所以次临也。彖取上观下之义。在上者致其洁清、不轻自用、民自信而仰之。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以四阴自下仰观二阳。然上不得位、故以五为观之主。而下四阴则近者吉而远者凶。四观光而三进退、二利女而初则吝矣。盖临卦二阳在下、进而凌阴、故阴欲远阳。观卦二阳在上、阴自下仰、故阴欲近阳。此又扶阳抑阴之微意也。
观。盥而不荐、有孚顒若。
观者、以中正示人、为人所仰也。盥者、将祭而洁手。荐奉酒食以祭也。顒若、尊敬之貌。盥者无不荐。盥时诚意精专、荐亦未至于懈。今云盥而不荐者、风行地上、万物肃清、然无形可见、有盥而不荐之象。然气之所至、自然鼓动万物、有孚而顒若之象。圣人洁清自治、恭己无为。不待政教号令之行、而羣下信而仰之、莫不整肃。犹祭者方盥手於洗、诚意精专。不待牲牢酒食之陈、而精诚使人皆肃然生敬也。又按、大壮则取四阳之盛、观则不言四阴之盛、反取二阳在上为四阴所仰、则又圣人扶阳抑阴之意也。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阳为大、故曰大观。在上以位言。顺巽中正以德言。中正指九五也。
有位无德、有德无位、皆不足以观天下。顺则心于理无所乖、巽则事于理无所拂。具顺巽之德[文澜本“顺巽之德”作“巽顺之美德”]、以我之中正、观天下之不中正者。此节以卦体卦德释名义也。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非有意于感人、而观者自化也。此释卦辞也。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神者、无形与声、而妙不可测。天运自然、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神道也。圣人亦不俟号令政教之烦、使天下自服。圣人之所以为观、以天之神道设教也。不荐之孚、圣人之神道也。犹中庸之笃恭而天下平、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也。此因卦辞而极言之。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风行地上、徧触万物、有周观之象。先王体之、省方以观民风而设教。
如国奢示俭、国俭示礼之类是也。坤为土、有土有民。省方观民坤之象。
巽以申命。设教巽之象。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卦以观示为义、据九五为主也。爻以观瞻为义、皆观乎九五也。初六阳位而阴爻、阳则男而阴则稚、又居卦之下。如未有知识之童子、不能远见、有童观之象。小人无咎而君子则吝者。盖下民日用而不知、乃其常也。
君子不著不察、则可羞矣。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小人之常也。
六二。闚观。利女贞。
六二质柔位阴、女子之象、自内窥外。虽与五为应、而为三四所隔。
三四五互为艮、有自门内闚视、所见者小、不见其全之象。此女子之正道也。
象曰。闚观女贞、亦可丑也。
在丈夫则可丑矣。
六三。观我生。进退。
诸爻皆观乎五、故三上不取相应之义。我生、我之所行也。六三隔四、不能观国。居下之上、可进可退。故不观九五、而观己之所行、可否何如、以为进退、量己而后入官者也。他卦居中多吉、三不中多凶。此独以观之远近取义、故四最善而三次之。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进退合宜、未失其常道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六四下互坤土、有国象。互五为艮、近阳爻、有光明象。五为君王象。
四承五最近、而柔顺得正、宾于王之象。其占利于朝觐仕进也。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士不苟进、君以宾礼待臣、有非常之遇矣、故其志尚乐于进用也。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下四阴仰而观之、君子之道也。然必返而自观我之所行、果合于君子、乃得无咎。盖观本四阴侵阳之卦、故有危词。
苟我之所行不足以观示四方、反有咎矣。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人君有临民之责。而曰观我生、非置民而不问也。王者通天下为一身。
观我所行之善否、即可以知民之善否矣。观我、正所以观民也。本义又当观民德之善否。似作言外补意、稍缓。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上九以阳刚居尊位之上、亦为下所观瞻、若宾师之位也。故亦当反观己之所行、求免于咎也。曰其生者、上无位、不当事任。避九五、不得称我也。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自省其身、未得自安、故曰未平、不敢以不居其位而晏然不自省也。
观为阴盛之卦。而九五阳刚得位、故有可以观示下民之象。然高位为众所仰、非可易居、而阴盛亦多戒惧、故五仅无咎而上志未平也。四阴观在上之阳。位高则所观者大、卑下则所观者狭。此四观光、三进退、而初二则羞吝也。
噬嗑噬嗑、下震上离。噬、齧也。嗑、合也。口中有物间之、必齧而后合。
卦上下两阳而中虚、颐口之象。九四一阳间于其中、必齧之而后合、故为噬嗑。噬嗑次观。按、序卦、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既有可观、然后有来合者、噬嗑所以次观也。口有物间之、必噬而后合。天下有强梗谗邪间之、亦必治之以法而后治成。又火为明、雷为震、皆有当于治狱之道、故全卦皆以治狱之事言之。六爻则初上无位、为受刑之人。中四爻为用刑之官。大抵以爻位之刚柔论噬之难易、要归于能谨。
此全卦六爻之大略也。
噬嗑。亨。利用狱。
上下两阳而中虚、口之象。天下之物、中有所间则不通。齧之而合则通矣、故有亨象。此概论天下之事、用狱则噬嗑中之一事也。天地生物、有为造物之梗者、必用雷电击搏之。圣人治天下、有为民之梗者、必用刑狱惩治之。上离电之明、所以察狱也。下震雷之威、所以决狱也。六五以柔居中、有威与明而得中者也、故有利用狱之象。又相噬以求合、教化之衰也、故但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上下两阳颐象、中一阳有物象。此以卦体释卦名义、所谓近取诸身者也。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噬之而嗑、乃得亨通。以治道论、寇盗作梗。以伦纪论、谗邪作梗。
治而去之则合矣。彖传增而字、所谓以卦名释卦辞也。三阴三阳、刚柔均分、此以卦体释卦辞也。下动而上明、言夫嗑以前、以噬而致亨。雷震电耀相须並见、曰合而章。言既噬之后、以嗑而致亨。所谓以卦德二象释卦辞也。此以上皆释噬嗑之亨也。柔得中句。本义谓爻变自益卦六四上行于五而得其中。然与得中上行不合。今依卦综、贲之离二本得中、今上行于五、为是以柔居五、为不当位。然刚柔相济、治狱所宜、此以卦综释卦辞也。此二语释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勅法。
雷电当作电雷。明者、辨别精审之意。象电之明、所以示民而使之知避也。勅者、整饬严整之意。象雷之威、所以防民而使之知畏也。罚者、一时所用之法。法者、平日所定之罚。明罚勅法犹不知戒、不得已乃有丰之折狱致刑。
初九。履校灭趾。无咎。
初上受刑之象、中四爻用刑之象。校、足械也。屦校者、校其足如纳屦然。趾所以行。灭其趾、遮没其趾使不得行、受刑之小者也。震为足、初应四。三四五互为坎为桎梏。初爻最下、故有屦校之象。震变坤、不见其足、灭趾之象。罪小而受薄刑、小惩可以大诫、故无咎也。
象曰。履校灭趾、不行也。
震主动、变坤则静。不敢妄动、不进于恶矣。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中四爻言用刑之人、皆取食物为象。肤、豕腹下柔软无骨之肉、噬而易嗑者、灭鼻、深入至没其鼻也。六二阴柔中正、听断得理、噬之最易合者。二三四互艮为鼻。二变则为离、故有深没其鼻之象。盖以乘初之刚、以柔治刚、深痛治之、不至于有咎也。此解照程传。按、本义谓伤灭其鼻、占者虽伤而终无咎。然噬肤无伤鼻之理、不如程传之顺。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噬肤至于灭鼻、疑于深矣。所以无咎者、以乘刚故也。盖在下有强梗之人、恐过柔以治之则废。故深严而得宜、乃得其中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腊肉、小兽全体骨而乾之者、坚韧之物也。六三柔中有刚、有腊肉象。
互坎、有遇毒象。六三阴柔不中正、治久年疑狱而人不服者也、故占小吝。
然时当噬嗑、于义亦无咎也。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以柔弱居刚强之位故也。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乾胏、肉之带骨者、至坚而难噬者也。金矢、本义谓入钧金束矢而后听之。然周礼束矢钧金、所以禁民讼狱。使琐屑之事不敢妄兴讼、非听讼之正道也。不如程传以金刚矢直为得治狱之宜。九四离体、离为乾、乾胏之象。三四五互坎、坎得乾之中爻、有金象。坎又为矢、得金矢之象。九四以刚居柔、居大臣之位。所断之狱、又非若肤腊之易者。必如金之刚则不挠、如矢之直则无私。然刚直非易行、恐瞻顾而不果矣、故必艰难正固则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离有光明之象。四离体而居下、大臣之位、不便威福自已。治此大狱、虽以刚直为主、未免艰难戒惧、故曰未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乾肉、难于肤而易于腊胏者也。六五君位。小事不至于君、故所噬非肤之易。君威无所不加、故不至如腊胏之难。黄金、本义谓指钧金。盖周礼小事束矢、大事钧金。大臣大小兼听、唯钧金则以闻之君者也。今从程传作刚中之德为优。离中变乾为金、黄金之象。盖大臣贵其不挠、尤贵于无私。君则无可私矣、唯恐其优柔不断而已。黄中色而金刚德。六五柔顺居尊、刚柔相济、得其中矣。然刑者、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不可无戒惧之心也。故虽贞亦厉、但于义则无咎也。五位与二同。而五能噬乾肉、二但能噬肤者。二以柔居柔而五以柔居刚、五之才胜乎二也。五之才与三同。
而五得黄金、三不免遇毒者。三之柔不中、五之柔得中、五之位胜乎三之位也。六五之才之位胜二三、而爻辞但言无咎、不及九四之吉者。五之柔不如四之刚也。盖九四以刚噬者、有司执法之公。六五以柔噬者、人君不忍之仁。然治狱本有司之事、而有司虽威照並行、必以刚直为主。故论治狱之道、必以九四为则也。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得当、谓处刚而得中也。彖言不当位、以位言也。爻言得当、以事言也。四爻言吉而传曰未光、五爻仅无咎而传言得当者。九四臣位、必艰贞而后吉。权难自主、所以未光。五君位、用刑人无不服、而以艰贞危厉为心。盖钦恤之道当然、故在五为得其当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
何、负也。本爻离为槁木。三四五互坎为耳为桎梏。坎耳在下、有何校而灭其耳之象。居卦之极、怙终不悛。罪之大者、故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罪其听之不聪、怙终而陷于大罪也。九未变为离之明。今变不成离、故不明也。全卦以物由噬而得合、莫甚于用狱以惩奸、故所论皆用狱之事。
初上无位、为受刑之人。初过小而在下、为治狱之始。上恶极而怙终、为用刑之终。中四爻皆治狱之人。然卦才之刚柔不同、故所噬之难易亦異。
六二以柔居柔故噬肤、最易者也。六五以柔居刚为得中者、故噬乾肉、然比肤则难矣。六三柔中有刚则噬腊肉、然比肤则难矣。六三柔中有刚则噬腊肉、比乾肉难矣。九四刚中有柔、则噬乾胏、噬之最难者也。难易虽有不同、而四艰贞、三亦遇毒、五贞厉、而二亦灭鼻。则治狱之道、期于敬谨一也。
贲贲卦、下离上艮。山下有火。山者、草木百物所聚。火照之其上、百物皆被光彩、有贲饰之象。又卦综刚柔交错、卦德文明以止、皆有贲饰之义。故为贲。贲次噬嗑。按、序卦、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人物合聚、必有次序行列、威仪上下、而文饰生焉。贲所以次噬嗑也。贲虽尚文、必以质为本。凡事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故全彖以贲有可亨之道。然本大而文小、故不过小利于所往。六爻初四以相应为贲、而二与三、五与上则以相比为贲。三爻在内者离体、则以文明为贲、故贲趾贲须濡如皆有所设饰。三爻在外者艮体、则又以笃实为贲、故皤如丘园白贲皆取于质素。然内三爻虽以文明为贲、二之贲须既出于自然、初之舍车则取其高隐、三之濡如即戒其永贞。于贲饰之时、皆以不贲为贲。此又圣人返朴还淳之妙用、维持世道之深意。此六爻之大略也。
贲。亨。小利有所往。
贲、饰也。凡事无文不行。有贲之文、文以辅质、此贲所以亨。然文胜又恐灭质。内文明而艮止于外、收敛其文、不欲尽发、故小利有攸往。
盖凡事以本为大、而文则小也。又按、小利有攸往、固所利者小之意、亦有唯小则利之意。盖阴小阳大、小利往而大不宜往矣。故以下六爻、阴爻皆宜动而阳爻多有戒辞。此又贲而剥之渐也。
彖曰。贲、亨。
亨字疑衍。
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
柔来二句以卦综言。盖噬嗑以初五两爻为主爻、此二上两爻为主爻。
噬嗑五柔来为贲二、居初三两刚之中。所谓黄离元吉得中道者也。文在其中、是以谓之贲亨。噬嗑初上而为贲上、居四五两爻之终。所谓敦良之吉以厚终者也。文成其终、是以小利有攸往。柔来不言分、离反为离、中偶不动也。刚上言分者、震反为艮、下画移居上画也。天文也上有刚柔交错四字。日月五星之运行、不过刚柔一往一来而已、故曰天文。
文明以止、人文也。
此以卦德言之。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灿然有礼以相接、文之明也。截然有分以相守、文之止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圣人观日月之次、昏旦之星、以察四时寒署之变。观于君臣父子之间、有礼有分。而导之以礼乐诗书、列之以来章服物、化旧为新而风俗成于天下。占此卦者虽小利于所往、而贲之为用又大如此。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山下有火、明不及远。明庶政、事之小者、离明在内之象。折狱、事之大者、艮止于外之象。又山在上、法有所必守。火居下、明有所不矜。
君子体此、于钱穀簿书之小、必精审之、以成文明之治。至折狱则无敢。
无敢非不折也、盖狱贵详审得情。若自恃明察、深文缘饰、没其实、是之谓敢。敢则民命不可问矣。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初在下为趾象。二三四互为坎为车象。初虽与四应而在最下、艮止于上、故以刚德明体自贲于下、为舍非道之车而安于徒步之象。盖君子以义为荣、不以徒行为辱故也。初四相应。四求初为贵德、初求四则为趋势、故以徒行为贲。壮初刚居刚而健体、故壮于趾。贲初刚居刚而明体、故贲其趾。车马币帛主于文饰、故贲六爻取象及之。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君子取舍决于义、每于在下之时、发足之初观之。徒义而车非义、故弗乘、非恶宝贵而逃之也。
六二。贲其须。
须鬚同。在颐曰须、在口曰髭、在颊曰髯。三至上有颐体。二在颐下须之象。须亦人身之有文饰者、故以须言之。二以阴柔居中正、三以阳刚而得正、皆无应与。然须附颐以成其文、二爻相比以为贲者。故二附三而动、有贲须之象。盖须生面美、非外饰者。六二柔丽乎中正、固有其美须之贲、非待于外也。然阴柔不能自动、必附丽于阳、如须虽美必附于颐。
占者宜资人共济、从上之阳刚而动、则可有为也。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不能自兴、随上而动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三互坎一阳居二阴之间、得其贲而润泽者也、故有濡如之象。然坎体有濡象、亦有陷溺之象。九三非不贞也。能永其贞而不溺于所安、则二阴于我有润泽之濡、而我无陷溺之悔矣、故吉。此爻与二以相比为贲。然小利往、故二随上而三则宜永贞也。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陵生于狎。以正自持、颦笑不假、谁能陵之。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皤、髪之白者。四变、互二三为巽为白。不变、互为坎为马。四与初以相应为贲。乃为三所隔、心虽合而迹暌、不得所贲、为皤如之象。然本正应、不肯他从、往求之心如飞翰之疾、有白马翰如之象。九三刚正、非为寇者也、乃求婚媾耳。此与屯六二相似。屯刚柔始交、贲刚柔相襍、皆有婚媾象。然屯之乘马班如意甚缓、贲白马翰如意独急者。屯二以下求上、难进易退。贲四以上求下、虚己求助也。此爻与初以相应为贲。然小利往、故初贲趾而四则翰如也。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四与初远、为三所隔、所当之位有可疑也。然位虽近三、心实在初。
守正不与、理直义胜、三不得而尤之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六五柔中为贲之主。离之文明至艮而有所止、渐近敦本而尚实。上九艮体有丘象。五互三四震木有园象。五比上以成贲者。人君虚己以求山林隐逸之贤、故有不贲于朝市而贲于丘园之象。阴性吝啬、浅小薄物可以自将、故有束帛戋戋之象。如此虽可羞吝、然礼奢宁俭、礼贤贵质实、不事虚文、故得终吉。盖贲以文饰成卦、过则流于靡矣。自五与上皆有敦本返始之象。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方逐末之时、人君崇俭反本、人心世道之幸也。
上九。白贲。无咎。
居贲之极、反本复于无色、有白贲之象。如此则善补过矣、故占为无咎。此爻与五相比以成贲。五君以束帛相加、上则遂其高隐之志。唯以朴质为本、唯小利往、故五可贲于丘园、而上但宜守其白贲也。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居卦之上、在事之外。不假文饰而有自然之文、可谓优游自得矣。以人事言、则六五以束帛聘、而上高尚自守以成其志、亦得志也。全卦以贲饰为义。华美外饰、世趋所必至也。然无所止、则奢而至于伪。故文明而有所止、乃可以为贲也。内卦文明渐盛、故由趾而须。至于濡如则极矣故、戒以贞。文明而知永贞、则返本之渐也。故四之皤如犹求相应以成贲也。
五之丘园则返朴、上之白贲则无色矣。由文返质、所谓有所止也。六爻以三阴三阳刚柔交错而为贲、如锦繍藻绘、间杂成章。凡物有以相应而成贲者、则初四是也。有相比而成贲者、则二三是也。有相比而渐归淡朴以为贲者、则五上是也。盖文质相须者、天地自然之数、贲之所以成卦。而质为本文为末、质为主文为辅。务使返朴还淳、则圣人所以繫之辞、而维持世道之心也。至于初应四而四翰如、二比三而二与上兴、五比上而五贲丘园、三阴爻多利于往。此又阴盛之渐、所以贲之后为剥也。
剥剥卦、下坤上艮。山高于地而附着于地、有倾颓之象。又卦五阴自下渐长、消剥一阳、故为剥。剥卦次贲。按、序卦、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文饰之极、反而剥落、剥所以次贲也。全彖取顺时而止之义、故君子不可有所往。六爻以上九为主、故于上爻幸一阳之存。
而下五爻、凡有与于阳者吉、无与于阳者凶。五以承阳故无不利。三以应阳故无咎。初二远阳而剥未尽、故皆蔑贞凶。独六四以迫于阳而剥极、故直言凶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略也。
剥。不利有攸往。
剥、落也。五阴盛而一阳将消、九月之卦。阴盛阳衰、小人壮而君子病。又内坤而外艮止、有顺时而止之象。故占者不利于有所往也。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
自姤而遯否而观而剥、皆以柔而变其刚。至此则欲以五阴变上之一阳也。此以卦体释卦之名义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五阴剥阳、小人之长也。此以卦体言也。卦有顺而止之象、君子观之。
阳消阴息、阴盈阳虚。天运之行如是、君子尚之。顺时而止、所以合乎天之行也。知天行之方剥、则不至不量力以取祸。知剥之必有复、亦不至怨天尤人而变其所守矣。
象曰。山附地上。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下基不厚则上不安、高者有剥落之象。为君子者、以此制田里、教树畜、以厚下民、即以自安其居也。卦以下剥上取义。小人剥君子、所以成剥也。象以上厚下取义、人君厚下民、所以治剥也。不以阴阳消长为论、而以上厚薄为言。于极危之卦、得极安之道。此圣人用卦之微权也。
初六。剥牀以足、蔑贞凶。
蔑、灭也。牀者、人之所安其体、上实下虚。剥一阳下五阴、有牀象。
坤土艮山本至安、剥则危矣、故卦有剥牀象。初在下有足象。剥自下起、侵蔑正道、其占凶也。方剥足而即言蔑贞、如履霜而知坚氷至也。
象曰。:剥牀以足、以灭下也。
侵灭正道、自下而上也。
六二。剥牀以辨、蔑贞凶。
辨、牀干也、牀身与足上下分辨之处也。二阴侵上、占与初同。
象曰。剥牀以辨、未有与也。
二阴徒与未大盛、危之中有幸之之意。
六三。剥之无咎。
众阴方剥阳而三独与上应、去邪党而从正者也、咎可无矣。剥之三同复之四。复四与初应而不许以吉、剥三与上应而许以无咎、何也。复、君子之事、不言其吉、明道不计功者也。剥、小人之事、许以无咎、欲人迁善改过也。剥以近阳者为善、应阳者次之、故五利而此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上下、四阴也。居四阴之中而独与阳、所失者阴。其失也乃所以为得也。
六四。剥牀以肤。凶。
四在下卦之上、犹人卧处、有剥牀及肌肤之象。故不复言蔑贞、而直凶也。
象曰。剥牀以肤、切近災也。
阴祸已迫其身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鱼、阴物。宫人、阴之美、望宠于阳者也。五变巽、有鱼象。巽为绳、贯之之象。以者、后妃以之也。六五柔中居尊、率羣阴以从阳、故有后妃之象。卦德内顺外止、犹后妃以宫人备数循序以进御于君、后德之美者也。
故占无不利。盖剥至于五极矣。阴不可以再长、阳不可以终消也。故不取剥义。自初至四以阴剥阳、此则循序而以阴从阳。圣人示之戒。若曰、与其以坎剥阳而至凶、孰若以次从阳之无不利乎。故彖言不利有攸往、为君子谋也。此言无不利、为小人勉也。此圣人欲人悔过之心也。然六三应上九而宁失羣阴之心、六五率羣阴而上求一阳之宠。则天道之不可一日无阳、世道之不可一日无君子也。又按、遯剥皆阴长之卦。遯阴微可制、故授权于阳。于九三曰畜臣妾吉、阳制阴之道也。剥阴盛难制矣、故示教于阴。
于六五曰以宫人宠、阴人阳之道也。阴阳消长出于自然、爻中自有此象。
而扶阳抑阴不可无人事之功、此圣人繫辞之深心也。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众阴逼阳、疑有尤也。循序以从、尤终可无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艮为果蓏。一阳独存于上、如硕大之果不为人所食、独留木末之象。
果不食必烂、核堕地又复生仁。穷上反下、阳将复生也。坤为舆。五阴载上九之一阳、有君子得舆之象。上九变柔有小人象。一阳覆五阴有庐象。
变偶则破败矣、有剥庐象。一阳未尽犹可复生。君子得此、则为小人所载。
小人居之、则剥极于上、自失所覆、如剥其庐。盖君子能存阳德、能覆小人。小人阴属、势必欲害君子。然自古未有君子亡而小人能自容其身者。
庐剥、则小人亦无所容矣。象如是、而占因君子小人而分也。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民指众阴。剥极思治。阳刚君子、民所共载。小人至此欲剥尽诸阳、不知其终不可用也。全卦当阴盛阳衰之时、故君子不利于所往。然能以阴承阳者无所不利、而应阳者亦得无咎、唯远阳而剥阳者凶。虽圣人之戒辞、亦阴阳消长之定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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