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3/5)-宋-朱熹

本文阅读 68 分钟
首页 易经 正文
本文为《周易本义》第 3/5 部分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九二刚中,志在自守,不肯妄进,故占者利贞,而征则凶也。弗损益之,言不变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下卦本乾,而损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损一人也。一阳上而一阴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卦有此象,故戒占者当致一也。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以初九之阳刚益己,而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善。戒占者如是,则无咎矣。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两龟为朋,十朋之龟,大宝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则获其应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上九,当损下益上之时,居卦之上,受益之极,而欲自损以益人也。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谓惠而不费者,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能如是,则无咎,然亦必以正则吉,而利有所往。惠而不费,其惠广矣,故又曰,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益,增益也。为卦损上卦初画之阳,益下卦初画之阴,自上卦而下于下卦之下,故为益。卦之九五、六二,皆得中正。下震上巽,皆木之象,故其占利有所往,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上下」之下,去声。以卦体释卦名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以卦体、卦象释卦辞。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施,始豉反。动、巽二卦之德,乾下施,坤上生,亦上文卦体之义。又以此极言赞益之大。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风雷之势,交相帮助。迁善改过,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犹是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初虽居下,然当益下之时,受上之益者也,不可徒然无所报效。故利用为大作,必元吉,然后得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下本不当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六二,当益下之时,虚中处下,故其象占与《损》六五同。然爻位皆阴,故以永贞为戒。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故又为卜郊之吉占。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或者,众无定主之辞。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不当得益者也。然当益下之时,居下之上,故有益之以凶事者。盖警戒震动,乃所以益之也。占者如此,然后可以无咎。又戒以有孚中行,而告公用圭也。用圭,所以通信。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虑而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三、四皆不得中,故皆以中行为戒。此言以益下为心,而合于中行,则告公而见从矣。《传》曰:「周之东迁,晋、郑焉依。」盖古者迁国以益下,必有所依,然后能立。此爻又为迁国之吉占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上有信以惠于下,则下亦有信以惠于上矣。不问而元吉可知。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以阳居益之极,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击之。立心勿恒,戒之也。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莫益之者,犹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则又有击之者矣。
乾下,兑上。
: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夬,古快反。号,户羔反。卦内并同。夬,决也,阳决阴也,三月之卦也。以五阳去一阴,决之而已。然其决之也,必正名其罪,而尽诚以呼号其众,
相与合力,然亦尚有危厉,不可安肆。又,当先治其私,而不可专尚威武,则利有所往也。皆戒之之辞。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说,音悦。释卦名义,而赞其德。「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
刚长乃终也。长,丁丈反。此释卦辞。柔乘五刚,以卦体言,谓以一小人加于众君子之上,是其罪也。刚长乃终,谓一变则为纯乾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上,时掌反。施,始豉反。泽上于天,溃决之势也。施禄及下,溃决之意也。居德则忌,未详。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前,犹进也。当决之时,居下任壮,不胜宜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莫,音暮。九二,当决之时,刚而居柔,又得中道,故能忧惕号呼,以自戒备,而莫夜有戎,亦可无患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九三,壮于九页,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九页,求龟反。九页,颧也。九三,当决之时,以刚而过乎中,是欲决小人,而刚壮见于面目也,如是则有凶道矣。然在众阳之中,独与上六为应,若能果决其决,不系私爱,则虽合于上六,如独行遇雨。至于若濡而为君子所愠,然终必能决去小人而无所咎也。温峤之于王敦,其事类此。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臀,徒敦反。次,七私反。且,七余反。《姤》卦同。以阳居阴,不中不正,居则不安,行则不进。若不与众阳竞进,而安出其后,则可以亡其悔。然当决之时,志在上进,必不能也。占者闻言而信,则转凶而吉矣。牵羊者,当其前则不进,纵之使前而随其后,则可以行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苋,闲辨反。苋陆,今马齿苋,感阴气之多者。九五,当决之时,为决之主,而切近上六之阴,如苋陆然。若决而决之,而又不为过暴,合于中行,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程传》备矣。《传》曰:「卦辞言‘夬夬’,则于中行为无咎矣。
《象》复尽其义,云中未光也。夫人心正意诚,乃能极中正之道,而充实光辉。五,心有所比,以义之不可而决之,虽行于外,不失中正之义,可以无咎,然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盖人心一有所欲,则离道矣。」夫子于此,示人之意深矣。
上六,无号,终有凶。阴柔小人,居穷极之时,党类已尽,无所号呼,终必有凶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反是。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巽下,乾上。
女后:女壮,勿用取女。姤,古后反。取,七喻反。姤,遇也。决尽则为纯乾,四月之卦。至姤然后一阴可见,而为五月之卦。以其本非所望,而卒然值之,如不期而遇者,故为遇。遇已非正,又一阴而遇五阳,则女德不贞而壮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其象占如此。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释卦名。「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释卦辞。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以卦体言。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指九五。姤之时义大矣哉。几微之际,圣人所谨。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柅,乃李反,又女纪反。柅,所以止车,以金为之,其刚可知。一阴始生,静正则吉,往进则凶。故以二义戒小人,使不害于君子,则有吉而无凶。然其势不可止也,故以羸豕蹢躅晓君子,使深为之备云。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牵,进也,以其进,故止之。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鱼,阴物。二与初遇,为包有鱼之象。然制之在己,故犹可以无咎。若不制而使遇于众,则其为害广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九三过刚不中,下不遇于初,上无应于上,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故其象占如此。然既无所遇,则无阴邪之伤。故虽危厉,而无大咎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初六正应,已遇于二而不及于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远,袁万反。民之去己,犹己远之。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瓜,阴物之在下者,甘美而善溃。杞,高大坚实之木也。五以阳刚中正,主卦于上,而下防始生必溃之阴,其象如此。然阴阳迭胜,时运之常,若能含晦章美,静以制之,则可以回造化矣。有陨自天,本无而倏有之象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舍,音扌舍。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角,刚乎上者也。上九,以刚居上而无位,不得其遇,故其象占与九三类。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假,更白反。萃,聚也。坤顺兑说,九五刚中,而二应之,又为泽上于地,万物萃聚之象,故为萃。「亨」字衍文。王假有庙,言王者可以至于宗庙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祭义》曰「公假于太庙」是也。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则可以至于庙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则必见大人,而后可以得亨。然又必利于正,所聚不正,则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后有,聚则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辞。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说,音悦。以卦德、卦体释卦名义。「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释卦辞。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极言其理而赞之。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上,时掌反。除者,修而聚之之谓。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号,平声。初六,上应九四,而隔于二阴,当萃之时,不能自守,是有孚而不终,志乱而妄聚也。若呼号正应,则众以为笑;但勿恤而往从正应,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禴,羊略反。二应五而杂于二阴之间,必牵引以萃,乃吉而无咎。又二中正柔顺,虚中以上应,九五刚健中正,诚实而下交。故卜祭者有其孚诚,则虽薄物,亦可以祭矣。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上无应与,欲求萃于近而不得,故嗟如而无所利,唯往从于上,可以无咎,然不得其萃。困然后往,复得阴极无位之爻,亦可小羞矣。戒占者当近舍不正之强援,而远结正应之穷交,则无咎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上比九五,下比众阴,得其萃矣。然以阳居阴不正,故戒占者必大吉,然后得无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九五刚阳中正,当萃之时而居尊,固无咎矣。若有未信,则亦修其元永贞之德,而悔亡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未光,谓匪孚。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赍,音咨,又,将啼反。洟,音夷。《象》同。处萃之终,阴柔无位,求萃不得,故戒占者必如是,而后可以无咎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升,进而上也。卦自《解》来,柔上居四,内巽外顺,九二刚中而五应之,是以其占如此。南征,前进也。
《彖》曰:柔以时升,以卦变释卦名。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以卦德、卦体释卦辞。「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王肃本「顺」作「慎」。今按他书引此,亦多作「慎」,意尤明白,盖古字通用也。说见上篇《蒙》卦。
初六,允升,大吉。初以柔顺居下,巽之主也。当升之时,巽于二阳,占者如之,则信能升而大吉矣。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义见《萃》卦。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三,升虚邑。阳实阴虚,而坤有国邑之象。九三,以阳刚当升时,而进临于坤,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义见《随》卦。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以顺而升,登祭于山之象。
六五,贞吉,升阶。以阴居阳,当升而居尊位,必能正固,则可以得吉而升阶矣。阶,升之易者。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以阴居升极,昏冥不已者也。占者遇此,无适而利,但可反其不已于外之心,施之于不息之正而已。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坎下,兑上。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困者,穷而不能自振之义。坎刚,为兑柔所掩,九二,为二阴所掩,四五,为上六所掩,所以为困。坎险、兑说,处险而说,是身虽困而道则亨也。二五刚中,又有大人之象,占者处困能亨,则得其正矣。非大人其孰能之?故曰贞。又曰大人者,明不正之小人不能当也。有言不信,又戒以当务晦默,不可尚口,益取困穷。
《彖》曰:「困」,刚掩也。以卦体释卦名。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说,音悦。以卦德、卦体释卦辞。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水下漏,则泽上枯,故曰泽无水。致命,犹言授命,言持以与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则虽困而亨矣。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臀,物之底也。困于株木,伤而不能安也。初六以阴柔处困之底,居暗之甚,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绂,音弗。亨,读作享。困于酒食,厌饫苦恼之意。酒食,人之所欲,然醉饱过宜,则是反为所困矣。朱绂方来,上应之也。九二有刚中之德,以处困时,
虽无凶害,而反困于得其所欲之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利以享祀,若征行则非其时,故凶,而于义为无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阴柔而不中正,故有此象,而其占则凶。石,指四,蒺藜,指二,宫,谓三,而妻,则六也。其义则《系辞》备矣。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初六、九四之正应。九四,处位不当,不能济物,而初六方困于下,又为九二所隔,故其象如此。然邪不胜正,故其占虽为可吝,而必有终也。金车为九二象,未详。疑坎有轮象也。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劓,音见《睽》。刖,音月。说,音悦。劓刖者,伤于上下。上下既伤,则赤绂无所用,而反为困矣。九五当困之时,上为阴掩,下则乘刚,故有此象。然刚中而说体,故能迟久而有说也。占具象中,又利用祭祀,久当获福。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动悔有悔,征吉。藟,力轨反。臬危,五结反。兀危,五骨反。以阴柔处困极,故有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动悔之象。然物穷则变,故其占曰,若能有悔,则可以征而吉矣。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井,羸其瓶,凶。丧,息浪反。汔,许讫反。,音橘。羸,律裴反。井者,穴地出水之处。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为井。改邑不改井,故
无丧无得,而往者来者,皆井其井也。汔,几也。,绠也。羸,败也。汲井几至,未尽绠而败其瓶,则凶也。其占为事仍旧无得丧,而又当敬勉,不可几成而败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上,时掌反。以卦象释卦名义。「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以卦体释卦辞。「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两句,意与不改井同,故不复出。刚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败其瓶,所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上,如宇,又时掌反。劳,力报反。相,息亮反。木上有水,津润上行,井之象也。劳民者,以君养民;劝相者,使民相养,皆取井养之义。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泥,乃计反。井以阳刚为泉,上出为功。初六,以阴居下,故为此象。盖井不泉而泥,则人所不食,而禽鸟亦莫之顾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舍,音扌舍。言为时所弃。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谷,余六反,音育。射,石亦反。鲋,音附。九二刚中,有泉之象。然上无正应,下比初六,功不上行,故其象如此。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渫,息列反。渫,不停污也。井渫不食,而使人心恻,可用汲矣。王明,则汲井以及物,而施者、受者,并受其福也。九三,以阳居阳,在下之上,而未为时用,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行恻者,行道之人,皆以为恻也。
六四,井甃,无咎。甃,侧救反。以六居四,虽得其正,然阴柔不泉,则但能修治而无及物之功,故其象为井甃,而占则无咎。占者能自修治,则虽无及物之功,而亦可以无咎矣。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九五,井洌,寒泉食。洌,音列。洌,洁也。阳刚中正,功及于物,故为此象。占者有其德,则契其象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收,诗救反,又如字。幕,音莫。收,汲取也。晁氏云:「收,鹿卢收者也。」亦通。幕,蔽覆也。有孚,谓其出有源而不穷也。井以上出为功,而坎口不掩,故上六虽非阳刚,而其象如此。然占者应之,必有孚乃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离下,兑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革,变革也。兑泽在上,离火在下,火然则水干,水决则火灭,中、少二女,合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为革也。变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后信。又,以其内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说之气,故其占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当,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则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以卦象释卦名义,大略与《睽》相似,然以相违而为睽,相息而为革也。息,灭息也,又为生息之义。灭息而后生息也。「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说,音悦,当去声。以卦德释卦辞。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极言而赞其大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治,平声。四时之变,革之大者。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巩,九勇反。虽当革时,居初无应,未可有为,故为此象。巩,固也。黄,中色。牛,顺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义不同也。其占为当坚确固守,而不可以有为。圣人之于变革,其谨如此。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六二,柔顺中正,而为文明之主,有应于上,于是可以革矣。然必已日然后革之,则征吉而无咎。戒占者犹未可遽变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过刚不中,居离之极,躁动于革者也,故其占有征凶贞厉之戒。然其时则当革,故至于革言三就,则亦有孚而可革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言已审。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以阳居阴,故有悔。然卦已过中,水火之际,乃革之时,而刚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后革,乃可获吉。明占者有其德而当其时,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虎,大人之象。变,谓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则自新新民之极,顺天应人之时也。九五,以阳刚中正为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则有此应。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时,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当之耳。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变,小人亦革面以听从矣。不可以征,而居正则吉。变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过,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故占者如之。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蔚,纡胃反。
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鼎,烹饪之器。为卦下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上阳为铉,有鼎之象。又以巽木入离火,而致烹饪,鼎之用也。故其卦为鼎。下巽,巽也,上离为目,而五为耳,又内巽顺而外聪明之象。卦自《巽》来,阴进居五,而下应九二之阳,故其占曰元亨。吉,衍文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亨,普庚反。饪,入甚反。以卦体二象释卦名义,因极其大而言之。享帝贵诚,用犊而已。养贤则饔飧牢礼,当极其盛,故曰大亨。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上,时掌反。以卦象、卦变、卦体释卦辞。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鼎,重器也,故有正位凝命之意。凝,犹至道不凝之凝,《传》所谓「协于上下,以承天休」者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出,尺遂反,又如字。否,音鄙。居鼎之下,鼎趾之象也,上应九四则颠矣。然当卦初,鼎未有实,而旧有否恶之积焉,因其颠而出之,则为利矣。得妾而因得其子,亦犹是也。此爻之象如此。而其占无咎,盖因败以为功,因贱以致贵也。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鼎而颠趾,悖道也。而因可出否以从贵,则未为悖也。从贵,谓应四,亦为取新之意。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仇,音求。以刚居中,鼎有实之象也。我仇,谓初。阴阳相求而非正,则相陷于恶而为仇矣。二能以刚中自守,则初虽近,不能以就之,是以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有实而不慎其所往,则为仇所即而陷于恶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行,下孟反。塞,悉则反。以阳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者也。然以过刚失中,越五应上,又居下之极,为变革之时,故为鼎耳方革,而不可举移。虽承上卦文明之腴,有雉膏之美,而不得以为人之食。然以阳居阳,为得其正,苟能自守,则阴阳将和,而失其悔矣。占者如是,则初虽不利,而终得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饣束,其形渥,凶。折,之舌反。覆,方服反。饣束,送六反。渥,乙角反。晁氏曰「形渥」,诸本作「刑屋刂」,谓重刑也。今从之。九四居上,任重者也,而下应初六之阴,则不胜其任矣。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凶也。
《象》曰:「覆公饣束」,信如何也!言失信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铉,玄典反。五于象为耳,而有中德,故云黄耳。金,坚刚之物。铉,贯耳以举鼎者也。五虚中以应九二之坚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则利在贞固而已。或曰,金铉以上九而言,更详之。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上于象为铉,而以阳居阴,刚而能温。故有玉铉之象,而其占为大吉,无不利。盖有是德,则如其占也。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震下,震上。
震:亨。震来,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许逆反。哑,乌客反。丧,息浪反。匕,必以反。鬯,敕亮反。震,动也。一阳始生于二阴之下,震而动也。其象为雷,其属为长子。震有亨道。震来,当震之来时也。,恐惧惊顾之貌。震惊百里,以雷言。匕,所以举鼎实。鬯,以禾巨黍酒和郁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不丧匕鬯,以长子言也。此卦之占,为能恐惧则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彖》曰:「震」,亨。震有亨道,不待言也。「震来」,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恐致福,恐惧以致福也。则,法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程子以为,「迩也」下脱「不丧匕鬯」四字,今从之。出,谓继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误。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洊,在荐反。省,悉井反。
初九,震来,后笑言哑哑,吉。成震之主,处震之初,故其占如此。
《象》曰:「震来」,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跻,子西反。六二乘初九之刚,故当震之来而危厉也。「亿」字未详。又当丧其货贝,而升于九陵之上。然柔顺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获也。此爻占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则未详耳。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苏苏,缓散自失之状。以阴居阳,当震时而居不正,是以如此。占者若因惧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则可以无眚矣。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九四,震遂泥。泥,乃计反。以刚处柔,不中不正,陷于二阴之间,不能自震也。遂者,无反之意。泥,滞溺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丧,息浪反。以六居五,而处震时,无时而不危也。以其得中,故无所丧而能有事也。占者不失其中,则虽危无丧矣。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索,桑落反。矍,俱缚反。以阴柔处震极,故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凶必矣。然能及其震未及其身之时,恐惧修省,则可
以无咎,而亦不能免于婚媾之有言。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中,谓中心。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艮,止也。一阳止于二阴之上,阳自下升,极上而止也。其象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状,亦止于极而不进之意也。其占则必能止于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见其人,乃无咎也。盖身,动物也,唯背为止。艮其背,则止于所当止也。止于所当止,则不随身而动矣,是不有其身也。如是,则虽行于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见其人矣。盖艮其背而不获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见其人者,行而止也。动静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静焉,所以得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此释卦名。艮之义则止也。然行止各有其时,故时止而止,止也;时行而行,亦止也。艮体笃实,故又有光明之义。大畜于艮,亦以辉光言之。「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此释卦辞。易「背」为「止」,以明背即止也。背者,止之所也。以卦体言,内外之卦,阴阳敌应而不相与也。不相与,则内不见己,外不见人,而无咎矣。晁氏云:「‘艮其止’,当依卦辞作‘背’。」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以阴柔居艮初,为艮趾之象。占者如之,则无咎。而又以其阴柔,故又戒其利永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拯,之凌反。
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三为限,则腓所随也,而过刚不中以止乎上。二虽中正,而体柔弱,不能往而拯之,是以其心不快也。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听乎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熏心。夤,引真反。限,身上下之际,即腰胯也。夤,膂也。止于腓,则不进而已。九三,以过刚不中,当限之处,而艮其限,则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危厉熏心,不安之甚也。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以阴居阴,时止而止,故为艮其身之象,而占得无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六五当辅之处,故其象如此,而其占悔亡也。悔,谓以阴居阳。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正」字羡文,叶韵可见。
上九,敦艮,吉。以阳刚居止之极,敦厚于止者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艮下,巽上。
渐:女归吉,利贞。渐,渐进也。为卦止于下,而巽于上,为不遽进之义,有女归之象焉。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为女归吉,而又戒以利贞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之」字疑衍,或是「渐」字。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以卦变释利贞之意。盖此卦之变,自《涣》而来,九进居三,自《旅》而来,九进居五,皆为得位之正。其位,刚得中也。以卦体言,谓九五。止而巽,动不穷也。以卦德言,渐进之义。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二者皆当以渐而进。疑「贤」字衍,或「善」下有脱字。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鸿之行有序而进有渐。干,水涯也。始进于下,未得所安,而上复无应,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则为小子厉,虽有言,而于义则无咎也。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盘,饮食衎衎,吉。衎,苦旦反。盘,大石也。渐远于水,进于盘而益安矣。衎衎,和乐意。六二柔顺中正,进以其渐,而上有九五之应,故其象如此,而占则吉也。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素饱,如《诗》言「素餐」。得之以道,则不为徒饱,而处之安矣。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复,房六反。鸿,水鸟,陆非所安也。九三过刚不中而无应,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夫征则不复,妇孕则不育,凶莫甚焉。然以其过刚也,故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虽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离,力智反。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桷,音角。鸿不木栖。桷,平柯也。或得平柯,则可以安矣。六四乘刚而顺巽,故其象如此。占者如之,则无咎也。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陵,高阜也。九五居尊,六二正应在下,而为三四所隔,然终不能夺其正也。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如是,则吉也。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胡氏、程氏皆云:「‘陆’当作‘逵’,谓云路也。」今以韵读之,良是。仪,羽旄旌纛之饰也。上九至高,出乎人位之外,而其羽毛可用以为仪饰。位虽极高,而不为无用之象,故其占为如是则吉也。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渐进愈高,而不为无用。其志卓然,岂可得而乱哉。
兑下,震上。
归妹:征凶,无攸利。妇人谓嫁曰归。妹,少女也。兑以少女而从震之长男,而其情又为以说而动,皆非正也,故卦为归妹。而卦之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刚,故其占征凶,而无所利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释卦名义也。归者,女之终,生育者,人之始。说以动,所归妹也。说,音悦。又以卦德言之。「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又以卦体释卦辞。男女之交,本皆正理,唯若此卦,则不得其正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雷动泽随,归妹之象。君子观其合之不正,知其终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娣,音弟。跛,波我反。初九,居下而无正应,故为娣象。然阳刚在女子为贤正之德,但为娣之贱,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则征吉也。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恒,谓有常久之德。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眇能视,承上爻而言。九二阳刚得中,女之贤也。上有正应,而反阴柔不正,乃女贤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内助之功,故为眇能视之象,而其占则利幽人之贞也。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六三,阴柔而不中正,又为说之主。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为未得所适,而反归为娣之象。或曰:须,女之贱者。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九四,以阳居上体而无正应,贤女不轻从人,而愆期以待所归之象,正与六三相反。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袂,弥计反。六五,柔中居尊,下应九二,尚德而不贵饰,故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无以加此,故又为月几望之象。而占者如
之,则吉也。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以其有中德之贵而行,故不尚饰。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刲,苦圭反。上六以阴柔居归妹之终而无应,约婚而不终者也。故其象如此,而于占为无所利也。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离下,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假,更白反。丰,大也。以明而动,盛大之势也,故其占有亨道焉。然王者至此,盛极当衰,则又有忧道焉。圣人以为徒忧无益,但能守常,不至于过盛则可矣,故戒以勿忧,宜日中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以卦德释卦名义。「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释卦辞。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此又发明卦辞外意,言不可过中也。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折,之舌反。取其威照并行之象。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配主,谓四,旬,均也,谓皆阳也。当丰之时,明动相资,故初九之遇九四,虽皆阳刚,而其占如此也。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戒占者不可求胜其配,亦爻辞外意。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蔀,音部。六二居丰之时,为离之主,至明者也。而上应六五之柔暗,故为丰蔀见斗之象。蔀,障蔽也。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昏也。往而从之,则昏暗之主,必反见疑,唯在积其诚意以感发之,则吉。戒占者宜如是也。虚中,有孚之象。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沬、昧同,莫佩反。折,食列反。沛,一作「旆」,谓幡幔也,其蔽甚于蔀矣。沬,小星也。三处明极,而应上六,虽不可用,而非咎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象》与六二同。夷,等夷也,谓初九也。其占为当丰而遇暗主,下就同德则吉也。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质虽柔暗,若能来致天下之明,则有庆誉而吉矣。盖因其柔暗而设此以开之。占者能如是,则如其占矣。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阒,苦具鸟反。以阴柔居丰极,处动终,明极而反暗者也。故为丰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无人、不觌,亦言障蔽之深,其凶甚矣。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藏,谓障蔽。
艮下,离上。
旅:小亨,旅贞吉。旅,羇旅也。山止于下,火炎于上,为去其所止而不处之象,故为旅。以六五得中于外,而顺乎上下之二阳,艮止而离丽于明,故其占可以小亨,而能守其旅之贞,则吉。旅非常居,若可苟者。然道无不在,故自有其正,不可须臾离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以卦体、卦德释卦辞。旅之时义大矣哉。旅之时为难处。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慎刑如山,不留如火。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当旅之时,以阴柔居下位,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即次则安,怀资则裕,得其童仆之贞信,则无欺而有赖,旅之最吉者也。二有柔顺中正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丧,息浪反。《象》同。过刚不中,居下之上,故其象占如此。
丧其童仆,则不止于失其心矣。故贞字连下句为义。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以旅之时,而与下之道如此,义当丧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以阳居阴,处上之下,用柔能下,故其象占如此。然非其正位,
又上无刚阳之与,下唯阴柔之应,故其心有所不快也。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射,石亦反。雉,文明之物,离之象也。六五柔顺文明,又得中道,为离之主,故得此爻者,为射雉之象。虽不无亡矢之费,而所丧不多,终有誉命也。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上逮,言其誉命闻于上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丧、易,并去声。上九过刚,处旅之上,离之极,骄而不顺,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巽,入也。一阴伏于二阳之下,其性能巽以入也,其象为风,亦取入义。阴为主,故其占为小亨;以阴从阳,故又利有所往。然必知所从,乃得其正,故又曰利见大人也。
《彖》曰:重巽以申命,释卦义也。巽顺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重巽,故为申命也。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以卦体释卦辞。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
五。柔,谓初四。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随,相继之义。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初以阴居下,为巽之主,卑巽之过,故为进退不果之象。若以武人之贞处之,则有以济其所不及,而得所宜矣。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二以阳处阴而居下,有不安之意。然当巽之时,不厌其卑,而二又居中,不至已甚,故其占为能过于巽,而丁宁烦悉其辞,以自道达,则可以吉而无咎,亦竭诚意以祭祀之吉占也。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三,频巽,吝。过刚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勉为屡失,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阴柔无应,承乘皆刚,宜有悔也。而以阴居阴,处上之下,故得悔亡,而又为卜田之吉占也。三品者,一为干豆,一为宾客,一以充庖。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先,西荐反。后,胡豆反。九五,刚健中正,而居巽体,故有悔,以有贞而吉也,故得亡其悔而无不利。有悔,是无初也,亡之,是有终也。庚,更也,事之变也。先庚三日,丁也,后庚三日,癸也。丁,所以丁宁于其变之前,癸,所以揆度于其变之后。有所变更而得此占者,如是则吉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丧,息浪反。下同。巽在床下,过于巽者也。丧其资斧,失所以断也。如是,则虽贞亦凶矣。居巽之极,失其阳刚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正乎凶,言必凶。
兑下,兑上。
兑:亨,利贞。兑,说也。一阴进乎二阳之上,喜之见乎外也。其象为泽,取其说万物,又取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卦体刚中而柔外,刚中故说而亨,柔外故利于贞。盖说有亨道,而其妄说不可以不戒,故其占如此。又,柔外,故为说亨,刚中,故利于贞,亦一义也。
《彖》曰:「兑」,说也。说,音悦。下同。释卦名义。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先,西荐反,又如字。难,乃旦反。以卦体释卦辞,而极言之。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两泽相丽,互相滋益。朋友讲习,其象如此。
初九,和兑,吉。以阳爻居说体,而处最下,又无系应,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居卦之初,其说也正,未有所疑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刚中为孚,居阴为悔。占者以孚而说,则吉而悔亡矣。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六三,来兑,凶。阴柔不中正,为兑之主,上无所应,而反来就二阳以求说,凶之道也。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四上承九五之中正,而下比六三之柔邪,故不能决,而商度所说,未能有定。然质本阳刚,故能介然守正,而疾恶柔邪也。如此则有喜矣。象占如此,为戒深矣。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剥,谓阴能剥阳者也。九五,阳刚中正,然当说之时,而居尊位,密近上六。上六阴柔,为说之主,处说之极,能妄说以剥阳者也。故其占但戒以信于上六,则有危也。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与《履》九五同。
上六,引兑。上六成说之主,以阴居说之极,引下二阳相与为说,而不能必其从也。故九五当戒,而此爻不言其吉凶。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坎下,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涣,呼乱反。假,庚白反。涣,散也。为卦下坎上巽,风行水上,离披解散之象,故为涣。其变则本自《渐》卦,九来居二而得中,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于四,故其占可亨。又以祖考之精神既散,故王者当至于庙以聚之。又以巽木坎水,舟楫之象,故利涉大川。其曰「利贞」,则占者之深戒也。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上,如字,又,时掌反。以卦变释卦辞。「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中,谓庙中。「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皆所以合其散。
初六,用拯,马壮,吉。居卦之初,涣之始也。始涣而拯之,为力既易,又有壮马,其吉可知。初六非有济涣之才,但能顺乎九二,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机,音几。九而居二,宜有悔也,然当涣之时,来而不穷,能亡其悔者也,故其象占如此。盖九奔而二机也。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六三,涣其躬,无悔。阴柔而不中正,有私于己之象也。然居得阳位,志在济时,能散其私以得无悔,故其占如此。大率此上四爻,皆因涣以济涣者也。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居阴得正,上承九五,当济涣之任者也。下无应与,为能散其朋党之象。占者如是,则大善而吉。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则非常人思虑之所及也。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当涣之时,能散其号令,与其居积,则可以济涣而无咎矣,故其象占如此。九五巽体,有号令之象。汗,谓如汗之出而不反也。涣王居,如陆贽所谓「散小储而成大储」之意。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去,起吕反。上九以阳居涣极,能出乎涣,故其象占如此。血,谓伤害。逖,当作「惕」,与《小畜》六四同。言涣其血则去,涣其惕则出也。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远,袁万反。
兑下,坎上。
节:亨,苦节,不可贞。节,有限而止也。为卦下兑上坎,泽上有水,其容有限,故为节。节固自有亨道矣。又其体阴阳各半而二五皆阳,故其占得亨。然至于太甚,则苦矣,故又戒以不可守以为贞也。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以卦体释卦辞。「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又以理言。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说,音悦。又以卦德、卦体言之。当位、中正,指五。又坎为通。天
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极言节道。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行,下孟反。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户庭,户外之庭也。阳刚得正,居节之初,未可以行,能节而止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塞,悉则反。
九二,不出门庭,凶。门庭,门内之庭也。九二当可行之时,而失刚不正,上无应与,知节而不知通,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阴柔而不中正,以当节时,非能节者,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此「无咎」与诸爻异,言无所归咎也。
六四,安节,亨。柔顺得正,上承九五,自然有节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居节之极,故为苦节。既处过极,故虽得正,而不免于凶。然礼奢宁俭,故虽有悔,而终得亡之也。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孚,信也。为卦二阴在内,四阳在外,而二五之阳,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为中虚,以二体言之为中实,皆孚信之象也。又,下说以应上,上巽以顺下,亦为孚义。豚鱼,无知之物。又,木在泽上,外实内虚,皆舟楫之象。至信可感豚鱼,涉险难,而不可以失其贞。故占者能致豚鱼之应,则吉而利涉大川,又必利于贞也。

解压密码: detechn或detechn.com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资源出自互联网收集整理,本站不参与制作,如果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

本站发布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可能存在水印或者引流等信息,请用户自行鉴别,做一个有主见和判断力的用户。

本站资源仅供研究、学习交流之用,若使用商业用途,请购买正版授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下载用户自行承担。

《周易本义》(1/5)-宋-朱熹
« 上一篇 07-29
《周易本义》(4/5)-宋-朱熹
下一篇 » 07-29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