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3/6)-清-陆宗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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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易经证释》第 3/6 部分)

此例可以一岁证之,春与秋对,冬与夏对;一寒一暑,相当其令;而一岁之气,周而复始,如环无端,此其用之可明者也。
故洛书之象,象后天已定之气数;阴阳迭兴,数位周流;以成其往来不息之德,不独岁令然也;即一人之生,一日之昼夜;无不如是,皆以循环为率;此即洛书以明变化之用为象者也。
且数之既变,有数例焉;阳之合阳,则反为阴;阴之合阳,则化为阳;故二阳相遇,则成阳中阴;二阴相遇,亦为阴中阳;
此在太少之外,更有阴阳也。是一与九对而成十,则九为阳。一为阳之阴;
三与七对亦成十,则三为阳,七为阳之阴;阴数亦然。故四隅阴数,东北西南为阳,相对为阴;
其所以然者,合则变,分则化也;后天之数多杂,无纯阳纯阴之物。以其不能生化也。
洛书之数,参伍错综,各有其分合之用;故变化无尽,不独火金之易;即二八之易位,亦其例也;
天地生成,全依此阴阳之摩荡;而后万物生化。世界悠久,以迄无穷,此所谓造化之机也。其行也,则以往来为则,循环不已,以成其生生不尽之功;
即至诚无息之德也。故气之阳者阴之,阴者阳之;天者下之,地者上之;左者右之,右者左之;相互以生,相交以成;不独金火之互换也;
故东南西北,四方之序;不似河图,自一至九,九宫之数;不同五行,而后见后天之道,明世间之数。
如河图始于北,而洛书首东;河图阴逆阳顺,以一系行;洛书均分二系以往复,此皆二者同异,可资考证者也;
盖先天之象,由无入有;其始生也,因气之动;后天则已生成之后,万物随之生化;
气之流行不息,数以变化不穷;其所以异者,皆自气合之;而气者,内征于道,即理也;外征于象,即数也;理数之间,不可过求其迹,以有神也;
神御其用,故天地有主宰之数不易;而神不可测,以其微也;是阴阳之事,不可实之以物也。唯神通之,气感之;固圣智之事也。
以易言之,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言非易明也;而气数之常变,吉凶生焉,祸福降焉,则尽人所当知也。
故逢其合,适其宜;去其逆,塞其空;为趋吉凶之道,不可不讲;此数虽止于九,而用可千万;物虽止于五,而道将无穷;
如水之数,遇金而旺,遇火而尊,遇木而退;遇土而死;其道有穷通也;他行皆然;以数合之而自卜之,则吉凶无遁情,祸福有定数;不必求之人也。是故数之为用,
合道明生者也;知数知生,顺数顺道;其所指者义精意切,惜乎人之不讲,而不明圣人立教之旨,斯可慨矣!
宗圣讲述——曾子
古时象数,悉本河图、洛书,是为易象之源。河图负于龙马,洛书呈于文龟;皆天地自然之象数,而圣人则之以演易;
盖所由来者远矣!在天成象,在地成文,天地之象数,即由天地自呈于人前;神道之感应,为人道所昭彰;
固上世常见之事。以地天犹通,神人时契;人习于道,无不通神;则神亦降其灵,资人以智,发人以道,非可异也;故图书出,而人文以创;
天地之道见,而人道以明;人之有文化教育,皆始于天地自然之象数文章;虽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溯源探本,则有所自矣!
故图书者,易象之袓;欲明易象,必明图书;如木本水源,不得其故;则枝流莫可究诘,是以夫子曰:「五十学易」,言由图书以穷象数也。天五地十,五十为天地中心;
天之道由此见,人道由此立。故五十为图书之中数,犹易之太极也;太极在数曰一,在位曰中;在性曰至善,在气曰纯阳;为无始之始,万有之宗;老氏之天下之母,即指此也;而其大包无外,广尽万类;故属天地之中,亦天地所自成也。
数虽自一至九,而其宗则五与十;五十分列,则乾坤定位;五十合用,则大衍成形;故曰五曰十,或五十,皆数之本体,其化则用也;
乾用九,坤用六,九六为乾坤之用;乾数极于九九,坤数包于六六;
人之数七,艮也;其数尽于七七,此大衍之用四十九,指人道也;天地之道,由人而明;天地之数,由人而用;故大衍之数,以七七为用;而天地之数在其中矣。合则成用,分则为位;交错则变化生,乘除则盈虚见;而其本始,莫外乎图书之数也。
河图、洛书之象数,为自然象数;易之象数,则本图书而推其变化之象数也;易与图书有同异;但天地象数,终不外图书所有者;
至其变化,虽推之无尽,仍不能有违于图书之例;则由天地生成之数定,不可越也;自上而下,则二五赋形,而万物以生;自下而上,则万有归一;由形返神;
故图书之数始一终九,五十在中;而二气五行备具。其化生万物,则以用言;以二五互交,推演为数;所谓二五构精是也。
故其数阳五阴五,阳以顺行,阴以逆行;相交以生,相克以变;而孤阴独阳,则不生不变;
易以乾坤交用,坎离相制;以成生克,而形变化;由数之用言,则阳者,一三七九顺行,始一终九,其位在西;阴者,四二八六逆行,始四终六,其位始于西北;
阳以九终交阴六,故阳数用九;阴数用六,九六相终始循环以生成变化;而五十主于中央,为天地中极;万物枢纽。
此图书象数之大概,即为易所本者;乾之用九,坤之用六;即准河图之阴阳数也。
观河图所列之数,作为环形;则一三七九,由北而东而南而西;而四二八六,则自西北而西南而东南而东北;亦环而终始,唯五十在中焉。
洛书亦然,不过其用有异,由方圆不同也;由北之一,东之三,则以接西之七,南之九,皆阳数也;其阴数,则西北六,东北八,西南二,东南四;亦由东南之四,西南之二,接东北之八,西北之六,相环以终始,正如河图;而五在中焉,
其不同者,图属先天,书属后天;一体一用,一位一成,一位一时。
故洛书之数,以相交而行;而河图则相贯也。洛书之位,以东南与西北易数,而河图则顺逆依序也。
孚佑帝君疏述
河图之数,本于天地生成之象;盖自无入有,首为太极;一气既动,两仪以分;两气相荡,五行以具;
故河图象之,其数自一至十;分为阴阳,阳奇阴偶,各得其半;而生化之本,必基于二气之和;五行之分,即由于阴阳之变;其生化也,以一阴一阳相合而成;
乃于是数中,以阴合阳,以阳合阴;天生则地成之,地生则天成之;故一至五为生数,六至十为成数;生成二数,各居阴阳之半;
如将筹比算之,自左设阳筹,右之阴筹;则左数为一三五七九,右数为二四六八十,左右各半也;更将其配合之,为左设生数,右设成数;则左为一二三四五,右为六七八九十,亦各半也;皆以相得而合,而后有物生焉。
故自左之一阳,合右之六阴,而水生成;左之三阳,合右之八阴,而木生成;自右之二阴,合左之七阳,而火生成;自右之四阴,合左之九阳,而金生成;更余阳之五,合阴之十,而土生成,此为五行生成之次序也。
其生与成,恰为相当之位;故其数相得,如一居左首,六居右首;
故恰相得,犹子与午对也;是为配偶之定例也。因其位相当,而数相得;始有合,而见其生成之功;
此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居东,四九居西;五十居中,以既合而后同居;亦如人之夫妇也。故其位之相配以次,数之相得以序;
虽有一二之殊,却非父子,而为兄弟,不得视为水生火也。
然五行之数,亦为二气之量数;如一六为水生成数,亦即水之量数;以阳一阴六,为其分也。其所差五数者,系以五之前为生数,即生气;
其气能生不主成,而成气必自五以下;犹之日与夜也,非至日落,不得为夜;以生气未尽,不见成气;
故一必与六合,不能与二三四五合也;一六既合,其次则属二与七;二为阴,七为阳;二属生,七属成;阳多阴少,乃为火之成分;亦如水之一六合也,以下皆同。
盖五行之数字,包括数义;一示阴阳之成分,一示生成之先后次序,一示五行之量数,一示二气之分合总数,一示二五之化成原数也;
其义甚广,而无不相通;实天地间至数,不得移易者也;如天一地二,谓之为阳阴次序可,谓之为天地气分量数亦可;
论五行生成,则次序也;论五行成分,则量数也;论生成次序,兼示阴阳量数;而以纪二五之精气所行,与天地之形气所积,莫不一致。
故河图总数五十五,即由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相加之积;其属天者二十五,即阳数之积;为最清轻之神,故居上而名天;
其属地者三十,即阴数之积;为重浊之精气,故居下而名地;其实一阴一阳耳。其所间所差者五,此为元气之未化者,虽在天地之中,却非五十五数之内;
盖可以名而无名,可以数而无数;故为中气,即阴阳之间所差之数,然先天初见生化,无序可纪,无量可数;有差而无差,有积而无积;盖以阳阴之异,祇在动静之间;
原同一气,因其动静,而后有始数可知;然未遽定也,必待五行次第生成;五十五数确定之后,始知其属天者几,属地者几;不可以后天之数。名先天之气。
先天祇一团浑然之气,分之为二;始为两仪,然无量可数也;其为量者,乃五行生成之后,因而量之,始有其名;
当初生之时,祇宜名曰:一阴一阳之化合;一、一也,六、亦一也;二、一也,七、亦一也;
推之二十五与三十,初无异量,皆属同气;不过既分已久,生成已见;其气已化,其行渐成;而后前之一中,变为有数可纪,有量可量;
如一六既成水,始有水成分可言;盖以阴阳之偏,遂生差异之数;如冷与热,升降异也,轻与重,上下殊也;
于是有量有数,可以别其为何物;而物则因之更生他物,气亦因之更化异气,此后天数有一定者也。
要知先天后天之分,本无多异;异者一有定,一无定;一有名有形,有象有数,故有定;一无名无形,无象无数,故无定;
而介乎先后天之间,为初见生化之迹者;则可有可无之间,或定或否之类也;其象数,以上言之,先天也;以下言之,后天也;
故其象数可量而不可量,可纪而不可纪;此以在上下之中,有无之界;如数之一,如位之中,如物之极是也。
河图之数亦如是,其数属后天之始,其象属初生之物;其气仍纯,其数仍简,乃能为一切之母;故天地数止于十,而积之成五十五;其中之五十二数,即代示五十全数;而最中之五,即代示先天之中气;
先天中气,本无五名;而名之五者,即由后天之五也;后天之五,亦主众物,居中央,与先天同;故以其名先天之中气。且因天地各五数,其积之差亦五,而生成之中数亦为五,天地之中心亦为五;故五者先后天之中位,亦先后天之中极;五为至中数,
由其序言之,命曰一;由其量言之,命曰五;由其位言之,命曰极;由其方言之,命曰中;皆此数也。
故五者赅先后天之气数,而独立于其中者;且通先天中气,立后天中极;谓之先天可,谓之后天亦可;以在后天直名曰土,实则土应有三个五;
今仅曰中五者,即暗指先天之中气矣!先天中气,本无可名,无定居,无定方,无定形,无定数;而以五名之,以土位之,则以后天为主也,然此中气,先后天同,而举土亦可以代示中气;因在后天五行,皆依于土而后成形;若无土,即无水火木金之质可见;
是五行必赖土以成物,亦犹人物必赖中气以为生;其义同也。
如河图中五,视为后天之数,则属五行土之生数;若视为先天之气,则属中极之气;故由河图一变为洛书,仅留此中五不移;由河洛一变为八卦,则连此中五亦隐;所谓:「易无体」,即隐此中五;而将土之成数,暗附于四方,与洛书同;此皆示中极之地,为先后天中气所在;而先后天所以变,而不离其宗;生化,而不失其本;皆赖有此中五也。
故天地之差止五,而大衍与天地之积之差亦五;此五彼五,与先天之中气,后天土之生数,皆二而一也;
能通而一之,始能明生化之源,造化之机;天人之道,道器之途;莫不豁然贯通焉!夫子讲义,特提出此五,以为读者告,其旨至深切矣!
先天之气,无形无名,因其动静而后生成五行;故生之数五,成之数五,合为十;
犹先天之一也。先天之一分为十,又分为阴阳各半;更由其生成次序,分为生成各半;故生之初为一属阳,其次为二属阴;其次为三为四为五,以奇偶而分属阴阳;皆生之数也,然生者初见之气,必赖成者而后成物;
故初成者六,属地阴;其次七,属阳;其次八九十,亦以奇偶而分阴阳,其次序恰与生数相得;故一与六合,二与七合,三与八合,四与九合,五与十合;
而其生或成,亦以阴阳各得其一为序;故一六为水,则阳生而阴成之;二七为火,则阴生而阳成;其下木金亦然。至五与十,又属阳生阴成;
则阳占生者多之,阴居成者众;以此为后天生化之大则,即必先阳而后阴也。
此生成之次序共五,而阴阳不等,其意实为深微;果将此中数提出,而不与四方之数并列,则阴阳始平。
土虽为五行之一,且居生成之终;却能独承先天之气,而为后天之根;其兼备五行之数,合阴阳之德者,实有自也;
故自五行生成之后,其数已定,其量始明;而其为二气之差,亦恰此五;因其兼备先后天之气,而包含阴阳之德;恒能齐所不齐,足所不足;而在后天之五,等于先天之元气;
作阴阳之中枢,物所资生,人所资育,初无限量;故在河洛之象,独以之置于中央,而不与他数并列。
且阴逆阳顺之序,他数皆易其次,独中五之次不移;明其为后天之极,即先天之精也;
以数量言,属后天者,本有多寡之殊,轻重之别;在先天则无殊无别,以皆一气也;
后天之异,而必求其同,则亦唯此五是赖;其所差者亦恰是此五数,果欲齐其不齐,足其未足,亦唯以此剂之;
此由后天观测者也,苟明乎五行生成,原由二气之有多寡轻重;若其无也,则所生同一物矣!故所生之异,在乎数之不同;而其不同,即所差之五;#六
如以此中五调剂之,固可齐一;此系后天之例。以一阴一阳,而后为道。
故河洛之后,变为大衍;其数始齐,若在河图,犹阳少阴多;变为洛书,则阴少阳多;皆不齐。待易大衍,截长补短,而成各半之数;
然大衍与河洛所差,亦皆此五数;以其恰合于中数,为阴阳之枢;故少则可加之。多则可减之;以归于齐一。若其它数,则不得加减之也;
河图之数,原象也;洛书之数,变象也;大衍之数,例象也;言为后天生化之例,包含天地之数,而得阴阳之平者也;
故日:大衍。衍者,演也;与古道字术近,即一阴一阳之谓道,由此而演其用,以明生化之例耳;故齐者,人齐之;演者,人演之;以便于推算耳。如历之制闰,与岁月相齐也。
且大衍之数虽五十,而用则四十九;此中妙义,亦多未知;盖本于象也。五十之象,
虽阴阳各半;而其中一数,为二者共有;亦中数也。
故用数止四十九,以阴阳分别数之,则各得二十五;若合数之,则各止二十四又半;故其用祇宜于合,不宜于分;苟分用时,则当更减去一数;即中数之一。而各二十四,于是阴阳之数始平均;
若一岁之月十二,气侯二十四;以合日之行度,而月之三旬,有晦朔望上下弦,亦见月光者,止二十四日;上半月十二日,下半月十二日;为得日照时,余日则无光;是阳之合于阴,亦止二十四,与阳之度数同;
虽河图象阴阳之数,共五十五;而至大衍之用,仅四十九;及其分用时,则止四十八;此由先天易为后天数之差也。
其差者,因欲齐其不齐,足其未足;故恒截长补短,以剂于平;此后天之数,以平为归;而阴必后阳,天必包地;日必先月,女必顺男;此皆后天一阴一阳之道,由河图变易而来者。
河洛之数,则异乎是;天地之数不齐,阴阳之象各异;为其初化,各物未具;数量犹混,不如后天之朗然若定;规然不移者也。
故在河图之时,一六同级,二七等观;三八如邻,四九若亲;五十为偶,皆自相得;不多不少,而以成其五行也;
若既生成五行,次序已明,数量以定;始得其所差,而辨其数;再因其中数,而求其齐;于后天阴阳之道始明,生化之机乃定;
故自河图一变为洛书,再变为大衍;其数同而不同,与自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变易,其例正同;八卦定而后后天之象见,大衍用而后后天之数明;
本末始终,各有所纪;通而一之,推而化之;则数不尽数,象不尽象;是在精研其自来,而贯澈其有无耳。
至于五行之生成,与夫先天元气之初化;何以如是生成?及天地之数,何以分生与成。是皆造化之阶,为自无入有经历之级;
其理微,其义深;初非一二言所可尽,兹就大略言之:夫先天之气,光明纯洁,密致刚健;凝然不动,晶然透澈;本无可名,无可形;
乃因含有热性,温气氤氲,光流浑圆;以成其动,动则气摇;先热乃布,布则气分;于是浑圆者渐渐变化,光明者渐渐暗然;此由动而生变,即由一而成两之机也。
故无极而太极,直一气之转移;动则有静,阴阳始分;阴为阳化,阳为阴复;二者相施,两仪乃判;其始判也,一阴一阳,犹甚纯简;以旋回之故,交合乃成;故阴阳渐离,其气时接;此则四象之渐成也。
其太阳太阴,全然两仪之象,是为水火之生;太者,言其大也;
然非纯阴阳也,以各得其多者为名;故水为天生地成,火为地生天成;斯为两仪之后,四象之初;太阴太阳之所象也。
继之者,则少阳少阴,亦出于两仪;而其所得者少,所成者弱,是为木与金;此木亦天生地成,金亦地生天成;四者既具,生成之气未尽,于是土乃成焉。
故土者、生成之末,而备两仪之精;全后天之象;接先天之气;此其生成之序也。
然亦非如此简单者,盖气荡无停,精流不见;生机既启,成数斯应;
天生于上,地乃应之;地生于下,天乃应之,以两仪初分,力足精强;行走至速,各含生机;均有成德,此生彼成;
如电与雷,不差毫黍;其分之为气者十,生成各半,以与阴阳奇偶,相见而合;故水之生于阳也。而阴成之。火之生于阴也,而阳成之,其所应至捷也;
然阳者,所生必阴;阴者,所生必阳,阳者下,而阴者上;阴者热,而阳者凉;皆以动而变,得其反也。
故天动生水而流于地,地乃成之;地动生火而炎于天,天乃成之;皆气变自然而合,初无为之序,而自成序也;
水火既生,其气已弱;故木为阳之微,金为阴之微;气自至焉。生成既众,强弱皆见;精复其始,德返于初;于是土乃生成,而得气独全,以其值气之复也。
土生于天,成于地;与先天初生同,而土质厚德凝,为后天万有之本;其气全,其数中;此五行所独有者,亦万物所同母。
故其用周于天地,利于四行;虽在生成之终,却居后天之首;乃位中央而数中极。
此其生化之妙,有非人之所能知;而后天生化无穷,莫不本于此土者;其得气固不同也。先天生化之序,至土而止;
而后生化之功,自土而成;是为先后始终之枢,恰当道器上下之纽;其为此世界之所贵者,自过于一切矣!
故先后天之生化次序,均不同也;而皆以土为贯通之机,舍土则不独后天之生化不成;既先天之生成,亦无由竟其用;
故言后天与先天同异,必自土溯其根源;此天地万物,莫不依土而后生存变化也。
五行之气,水本太阴,而根于阳;火本太阳,而根于阴;以所生之属与所成异也。
故水火木金,皆阴体阳用,阳体阴用;唯土则兼阴阳体用,以得气全也;
气始动为阳生阴,既复则仍返于阳;气之初行,为阴随阳,既定则仍抱于阴;
土之生成数,虽有阴阳,而五则备二气;十又五之倍,亦阳之所用;故其体用兼二气,以为后天之母;四气之长,五行虽分,莫不依土而生变化;是土者,直二气之精,五行之本,万物之源也;
按之易卦,以艮为土,故曰:「成始成终」。
以居先天生成之终,为后天生化之始;在后天卦位,艮与坤对,
在连山易序,艮为首位,即洛书之象;二八易位,亦以艮坤相易,以明后天之土;代地之用,为生化之本也。
夫艮卦属土,而异于坤之地也;乃能代坤之用,履地之位;其因气之异,德之充也;在先天艮为山象,居西北隅;在后天则移东北,与坤对位,而其原位为乾所居;明后天之土,即先天之坤;
足与天同功,与地同德;此连山易所以推为首也。后天之艮,当坎震之交,明生化之源;其成万物终始者,即以其能代地而配天也;故艮在后天,非仅山之象,实土之总名也。
既以山言,亦对海洋而论;以出海面也。故其代地之德,多见于陆,而其象系大陆也。
因地之用,有陆水之别;而土之德,则见于陆;即水亦陆所载所防,而后成其用也;
故五行之水,受制于土;而八卦之坎,与艮连居;其义至深切矣。
土之在后天,实为一切主;无论何物,莫不因地以为生化;即空中之气,亦附于地面而后殖;其它有形之物无论矣!
凡生在天地间者,无能离土以存以变;不独人物之生也,即植物等或无生之物,亦必赖土以存以变;此可以见土之德,为造化之本源所寄,亦即气数之根株所在;故土之数五,实为万数之基;
而足通天地之用,为人物之权衡;是五者,等于一;言其用广,而能通一切数也;在河图证之,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在东,四九在西,五十处中;四方之数,均仰中央,而其差皆此五;已可见此中数所寓,即中气所存。
又以阴阳顺逆言之,一三七九,由北而西;四二八六,由西反北;两者循环,以相终始;五独居中,以运其枢,不随之移易;
十以二五,亦同在中;皆气之妙用,数之妙合也;故阴数皆逆,而十不动;由先天之本序言,则二四六八应为次,今以行之逆,故变四为首,六为终;
六者为阴数始终之数,在成数为始,在用数为终;阳始一终九,阴始四终六;展转相合,皆为五;亦即中数所寄,中气所存也。一四同行,至九六相交;莫非五数,以明中气之无不通也。
五行之数,固如上述;先天后天各殊,即其方位,亦有此异;当五行之初见于数也,虽有南北东西之分,实则所指属虚空之象;
如以中国论,自当北为水,南为火,木居东,金居西,而土在中央;若合天下言之,则有不然;
盖赤道南,则反其寒热方位矣!此理原易明,盖所云方位者,为其气之所宜也;今以土为本,土之所在,当以大陆属之;
则凡赤道以北,大陆为多,而南则少;故当以北温带为中央,而顺是以次南北焉;若果赤道南之大陆,则正与北反;即宜以南之北,当北之南,而反其五行之位。
盖河图五行,本无定方,仅有定位;上火下水,左木右金;若在北温带,则下为北,上为南;若移南温带,则下为南,上为北;
此固就所居地而定,不过水与火对,金与木配,乃不易耳;
更推言之,水虽居北,而中国北方皆陆;火虽在南,而中国南方多水;东方亦为水居,西方则多高地;是即按之吾国,亦难以物质求之;
况水虽属阴,而根于阳;火虽属阳,而根于阴;是寒热亦未尽水火之体用。
木在山多,金出水内;东海无森林之地,西陲少金石之丱;则东西以配木金,亦非一定之理;故五方云者,乃就气而言;
就先天之气言,与一岁所合同;初非一一按之实物也。
不然,春温秋凉,冬寒夏热,皆气之变耳;物或随之或否,不得以物执其说也;然若谓此言无定,而不信五行之说,则不可,盖五行正同于二气,无地无时不见之,其分别亦至明晰;
如水之流下,火之炎上,与春夏之温热,秋冬之凉寒,皆一定不移者。虽至何地何时,仍可验者;故其分别,得气之殊,成象之异;实有至理,毫无可疑,不过学者宜会通其意,勿泥其辞;
贯彻其精,勿执其表;则天地之大,日月之明;山川之遥,草木之庶;无不可候其气数,而得其类别也。
故言五行,重在其生化之功,而探研生克之理;以求其象数,通乎天道耳。近世科学渐已近于是理之讨论,果假以时日,读吾中土之书,精以求精,自有会归一途之日;
盖五行之说,乃古人探本生化之源;格物致知,穷理尽性;通天地鬼神之道,立人生修养之方;顺吉凶祸福之常,为日用起居之则;固与科学之义同,初非惝况无据之谈,迷离莫诘之论;
故中国一切文物制度,无不准是而成;人伦纲纪,世道规范;以及医卜之技,言行之箴;政教所成,礼法所制;初无不由是而出,所谓规法是也。
如天文之轨度,地理之纪程;各有规矩方圆,以应乎二五气数;故欲深通古时文化,必先自易探索;而易之仿始河洛图书,以准天地之道,明鬼神之德;其精义入神,初非言文所尽;今所论者,尚其大略耳;望世之读者,更由是以深求之;庶乎有通于古,有造于今;而不独中国文化之得传,无负圣人之教矣!
又曰:天地之间,万物并生;而所凭者,多在地土;则以土为后天生化之母,备五行之气,而为两仪之所合化也;
其德全而用宏,居中而运众;虽天之高,星辰之远;日月之明,风雨之降;寒暑之往复,关于天时气候者,若不在地;而莫不自地见其用也。
地者,万物之中枢;为一切气数之机衡,生变之炉冶;而人亦随之生长死没,至于无穷;故后天之土,虽居五行之末,实策生化之源;
而本数则五,故其用亦五;以五应天,则天数成,此十乾之为二五也;以五应时,则时令备,此岁序之分为五时也。
在地则有五方,在人则有五脏;在行则有五德,在声则有五音;在色则有五色,在味则有五味;凡由天地人物生化之物,接触之事;莫不以五类别之。
则以气之所成,数之所至,莫不本于土,而同为五行之象也;五行云者,言气之运行无息,而有度也;故五行之位定。而方无定;
言五者气自消长,不居一方,而其本位则不易也。如水流下,火炎上,其不变也;若以其所在言,则无定;如水可居山之高原,火可入地之洞穴;其所异者,水不能炎上,火不能流下,以非其性也。
故五方之地,恒随土而定,初非必南火而北水也;且方位者,本天空而言;以皆气也,不可以形论;故天空之气,流行不息,而五行随之。
如人身之气也。人身虽以五脏配五行,心居上而贤居下,肝居左而肺居右,脾在中央;一如河图之位,但考其实非定也;
盖所配者气之流行,用之主管,非谓物质之偏处一方,不相涉也;故一身之中,气血周流,无处不至;则五藏之气,循环全体,无部不连;故曰五行,而不曰五物;正以其运行不定方,非物之可拟也。
其岁时声色等,虽分五类,恒有兼体;气之所至,体用见焉;故五行之名,亦大略耳;
按之佛经,则为四大;地水火风,分属一体;其象同于易之四正。而地当土,风当木,合之水火,似少金位;
然风亦作气解,与乾金同德;且佛以金刚为佛体,而西方为佛土;是其以金为至坚至净,非色非空,正与纯阳之乾同象;则四大之外。仍有金也。合之中国河图之象,易卦之位,小异大同;
此可以广五行之解,而证五位之说也;盖佛生印度,未闻中国之学;而言若是,足见五行之分类,实造化自然生成,非古人为之名也;故五行之说,通于一切,而其德用,尤推于无穷也。
要知五行之分,固在气之分合,生化之原质;而其用则在于生制之性,以后天生化,非二气之合,不能成其生;非二气之变,不能成其化;五行之性,有生有制,而后见其功用;
故水遇土则塞,遇火则克,遇金则悦,遇木则竭;金火土木亦然,各有所生,有所制;则各有所爱,有所畏;于是展转推衍,以尽其性,而成其德;
于是万物以生以育,以化以灭;循环往复,莫可究诘;于是造化之功见,而世界以立;为盛衰因果,繁枯消息;以竟二气分合之用,而达天地生成之德;皆由此生制而来者也。
故其气往来不息,其数乘除不尽;其为万物禀受之本,生死之机;祸福吉凶之源,妖祥顺逆之则;无巨细、远近、多少、美丑、之伦类,必皆缘此以为例;
无贤愚、老幼、动静、之性情,必皆因此以为范;故天地以之成度,人物以之成纪;世界以之成用,宇宙以之成法;神鬼以之成德,形气以之成行;上下今古,精粗巨细,咸在其生制之中;
而后数命以成,气象以明;智者察之,以为通道;愚者顺之,以为安生;圣人着其象于卦,示其用为易,以立为教,而诒天下后世,是易之所述,本于河图;而其所拟,莫外于五形生制之例;此凡习易者所当先知也。
盖易之卦,虽始为八,终为六十四;而其本,则两仪也,五行也,及其分合与生制也;
故卦有性,不外阴阳;卦有德,不外水火木金土;卦有用,不外五行生制;二气分合,以此卦象全演自河图者;
而卦纳甲、纳音、纳辰、各例,尤为推五形之制,而尽其用;本二气消长,而竟其功;至详且明也。此习易必先习河洛图,而明卦必先明纳甲、纳辰,纳音者,良有以也。
五行生克之理,由于气之分合;气有消长,则用有生杀;以后天生万物并生,必有所制;否则独亢,反生为害;故有制使之不亢,而后成其生化;
如水得土,则无泛溢之害;火得水,则无焚燎之灾;而后水火之用见,利多而害少,故物得其益;此造化之妙用,亦本气自然者也;
河图之象,以当相生者相接,相克者相对;而明其承制之义。知其对偶,非仇则爱;盖相当不让则仇,相得有合则爱;即以刚柔为辨也。
刚遇刚则仇,柔遇刚则爱;故其承制,皆以相克而成其用;如水与火,木与金,皆得其所制为助;以其克之,所以助之;虽抑其势,实成其道;故相对若仇,而相得为婚;其成生化,全在于此;
故五行之运用,必合其生克之情而后见;河图如是,卦象亦然;八卦之位,亦以对偶承制而尽其用;
甲子亦如是。故子午卯酉,分合水火木金之位;而甲丙庚壬四刚亦如之,皆以相接相对,各成生克之用者也。
五行之名固有定,其气仍时通;故其用时相为助,而成其生成之数,亦恒以为用;如内经等书,以数纪用是也;在水火木金,多取地数;土则取天数,亦以其独异也;土之生数五,成数为二五;生数实赅成数,而五又中数;故独取之以明其用,其旨实深矣!
太极图讲义
易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此言易卦所自始也。
易卦有八。而本于四象之分。四象者:太阳、太阴、少阳、少阴也。
阴阳太少。虽有四象。而本于两仪之化。两仪者阴阳也。阴阳虽有两仪。而本于太极之所生。太极者至极也。言天地万物莫不有始。始于太极。由下而溯其源。至斯已极。故曰太极:
言无极也。太极之始。阴阳未分。两仪未生。纯然一气。精神光明。为无始之始。无生之生。真体圆灵。气周道凝。德至玄玄。神至冥冥。光合息醇。悠然至清。不可物拟。不可言名。名之太极。
立生之根。此太极之象。为自无之有。太初之母。万有之宗。一气之原也。故曰太极。
言其至极。无可上进。无可分移。而不得以名称。以象类者也。夫天地万物。同斯气也。同斯生也。同斯运行不息也。同斯有守有立也。而皆太极始。
以太极能生也。有始也。运行不息也。守中立极不二也。故为天地万物之母。气数之祖。生成变化之大本也。言其远不可知。言其可知。则太极而已。言其外不可名。言其可名,亦太极而已。天地尚自太极生成,况其下者乎。故欲穷生化之源。气数之根。必自太极始。太极者固万有之宗。而言易必以太极启其端也。
易之始也。伏羲之一画。即太极也。为体一。为气纯。无数之可纪。无象之可象。而纪之以一。象之以一。言数之始象之初也。
故易之卦象。即自一始。盖示太极者也。太极之为象。虽仅此一画。其气虽纯。而有动静之用。其精虽凝。而有生化之功。其初虽一。而其既动则有所生。既生则有所变。
故一之动也而二生。静也而一复。一者为阳。二者为阴。两仪乃生焉。两仪者太极之初变也。太极以气之动静。精之生化。动者自生。静者自化。生者为阴。化者为阳。阴阳既分。其气斯变。
前之一者变而二矣。前之太极者变而两仪矣。故易自太极生两仪。然两仪虽生自太极。非如后来之生化有父母也。乃自至极之元气动荡而生。
因其有动则有静。动静异也。异则有别。而后生化见也。虽生化而仍由一气之变。非生自二气也。虽化而成两仪之名。其始仍为一体也。
故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言两仪之生。生自一气。而两仪未生之前。固浑然一太极也。是生云者。言自是始生也。明示两仪之生。为生化之初始。而太极之变为两仪。实生化之初见其用。以溯天地生成之本。人物化育之源也。
故曰是生。凡古文是字有自此作始之义。且言其本能也。世界生物。莫不自阴阳之和生化。唯两仪始生。则太极之一气所化。由其有动静。动静亦阴阳也。不过一气之动静。而成两体之阴阳。
老氏所谓一生二者即指此也。夫太极之初。固浑然元气。无形无质。无色无象者也。然以其元气。有其光焉。光生热。热生动。动则有生。光者元气之体。热与动者。元气之用。生者用之见也。
元者仁也。仁之德。以生为用。故元气以生化为本。动而有生。生而阴阳出。此元气自然之德。流行不息。而后阴阳之象。往复无穷。一生永生。一化众化。而天地以成。人物以育。生之化之。日益以盛固元气之德所见。亦造化之功所征者也。
故太极者。主生化之枢。为天地万物之母。而溯世界之初始。则固来自浑然之一气也。是曰气化。气化作始。形化继之。既有阴阳。则生化者自二气之和合而后成。故有两仪。乃生四象。有四象。乃生八卦。即犹河图自二气而生五行。洛书自五行而变九宫。老氏所谓二生三、三生万物者是也。
阴者承阳。阳者包阴。二气环行。乃见生成。此亦气之自然。数之自合者也。故易之卦象。自之象。生与之两仪。更生之四象。更由是推之。而生之八卦焉。皆气数自然化合而生成者。而其自出则太极也。即一也。
图而象之。则为O。此示浑然之气也。以其既具动静也。则为。示已生两仪也。世传之图。有末尽合。应以此二图为则。一图则太极之象。纯净光明。二图则动静生阴阳之象,黑白环抱。如是可见太极之体。及所两仪之象也。
夫易象者言天地既生之后者也。取象自太极以下。而八卦也。六十四卦也。三百八十四爻也。皆两四象既生之后之事物也。重在既变之象。故名曰易。
易变易也。而易有太极一语。即明示所自始也。易字不必指书名。当以卦象变易之义释之。
有字不可属于易经解。当以自无入有之义释之。盖言易之言变易也。必自其变所始考之。言变者必征于有物之初。而始有者即变之始见也。则太极者即万有之始。亦万变之宗。
故言变易。而明变化之源。言自无入有。自当溯太极而为全易之根本。则易有太极一语。其意义至深切着明也已。若视为易经有太极。则不合矣。
太极非物也。言易虽自伏羲。而太极之有象。则天地之先也。故太极不得视为易所有无者也。要知太极之象。传之久矣。伏羲时画之为一。无此图也。后圣渐由伏羲之一。演之为圆圈,以示其体。又有由圆圈之象。演之为。以明为用。即中字所自出也。
后更演之为黑白交互之象。以明两仪既生。二气之周流不尽。而以证天地生化之序。乃合易象八卦之图。此今世所传之太极图也。图之为象。在明其体用。黑白之图。有用遗体。尚非全也。必先有浑圆明澈之图。以象其本来元气。合以黑白交环之图。以象其动静生阴阳。于是体用皆全。变化自见。
如易之卦象。自生。自生四象八卦。皆有序也。若不循序观之。则不知八卦所来。又何以明卦象之体用与变乎。故者太极也。者两仪也。八卦皆自是生化者也。
古人言文尚简。况当画卦之时。尚无文字。所有之象。仅八卦与六十四卦。虽有太极之象。而未有图。以未以列于卦象前后。不过口授之后人。知其有所始耳。迨文王之后。诸圣人之言。皆笔之书。
不独易之象义。有其文言释之。即河洛太极之图象。亦有传序以解之。此系传中有易有太极之语也。盖恐后人不知易卦所自始。而忘其本。故特述先圣之言。而系辞以传之耳。系传者谓系于辞以为传授。以易象之未备。恐先人口传不垂久远。故系之辞。为之传。言犹系之于易。使毋遗耳。
天地之前一气所凝;固无物也。天地即判。万物续生。仍气之所周流。故盈天地者物也。运天地者气也。气化而物生。气化自太极始。太极者气之主宰。其生化之序。则见河洛二图。
阴阳并行。生化无垠。曰阴阳者以太极气化之次序也。太极之初。元气纯阳。不可分阴阳也。元气胚动。乃生阴焉。动则阴生。静则阳复。气因动化。生以动成。故太极初生为阴气。
而其后动静往复。二气始分。此阴在阳先之义。非有所轻重也。至其既化。二者并行。阳主阴从。刚先柔后。则阴统于阳。天包乎地。此有生之序。不可乱也。
故太极之后。河洛之象乃见。天地为两仪之大者。天生则地成。地生则天成。天地合精。生成乃见。非如太极之气化也。故两仪分合。五行以出。五行往来。九宫以分。五行九宫。即易之四象八卦也。
故卦有气。有数。有位。有时。有其名类。有其变化。皆由气之所至。生化自然之序。然生化虽众。不得离于阴阳。以气化之后。必因阴阳之化合而后生也。
天地絪缊。万物化生。此造化之序可纪者也。自太极以一气而分为两仪。其德在生。德流气薄。生生不已。太极为有生之祖。两仪为有生父母。皆气之自至也。气之自至。是谓之道。以其循环往来不相害。消长盈虚不相乱。而以成其德也。
唯道有德。道不可见。其德显焉。两仪之德在生。即其道之见也。道以成其生为先。人之成道者。长生而生物。此即顺道致德之土也。故道出于太极。见于两仪。成于仁。全于性唯合乎道也。
人生之性。受于中气。亦太极之元气。生而有之。全性则全生。成仁则成性。生全仁成。纯乎道也。故归于太极。复于真境。是谓得道。故曰道者返本复始者也。本始者太极也。返而复之。纯于元气之体矣。
是故易之言教也。以道为本。圣人立卦象,将以明道也。道之始乎太极。运行于二气。调和于五行。以应万物万事。而成其德。以守中立极。而全其性。
虽依象以稽数。而判其吉凶。依数以言命。而明其顺逆。而莫非指人以道。俾克全生以返本复始也。故易之言为道言也。易之象。原始要终。为教人各正性命也。故必推原道之所自。人生之源。气之所运。数之所合。以定其所宜。而为人立其则。以辨其所至。而示人所有修。必以天道为之准绳。人道为之纲纪。尽人以合于天。致力修养。以全生适性。立德成道.
此易有太极一节之大旨也。夫太极固示人以象矣。浑圆无名。虚然光明。凝然周流。悠然长存。气行不息。德征广生。数纪太一。道在用中。固已纯精至神。为天地先。周环太和,为万物宗。其所象者。
道之体用。而人之所见者。德之玄玄。仁智随所识而得。生成随所遇而合。无大无小。莫能外内。况参以河洛之图。证以乾坤之卦。大哉至矣。其义有不可尽矣。
故易之象始于斯也。且易之言易,以不易明易。易明不易。溯始迄终。则天地推于无尽。返本复始。则万归于一原。太极主其始矣。而终亦尽于是。盖以不易之元气。而主变易之阴阳。生生不穷。而真体常存。行行不息。而中极永在。
此所以为道之象也。天地尚自此出。而师其用。况其下者乎。故物物有极。事事有中。中极之德。即性命之所见。此中和之功并覆载。而仁智之德同天地也。
易传日分阴分阳。迭用柔刚。可以明太极之道矣。夫易自太极立其极。而以乾坤代名其两仪。万物皆自阴阳生。故全易卦爻。皆自乾坤出。
乾坤者。天地也。父母也。其德则刚柔也。仁义也。其功则生成也。覆载也。何莫非阴阳之道所见耶。欲明道而知太极。必自易始。易固演太极而赅河洛之象者也。
孚佑帝君疏注
此文讲太极要义,以举其大者言之耳;太极图象。秦后儒者失传,唯道家存之;至宋时传于周濂溪氏,而后儒者亦得有之;时以门户之见,沿习之深,讹毁者大有人在;徒以易传有易有太极一语,无能根本推翻之也;然周所传,虽名「太极图」实则太极已生两仪之象,非太极之体也;后人有演为一圈者,有为黑白相互,中藏一小圆圈者;取意固善,然尚非全体;以太极之初本无极,由无入有,必有其象;如河图之与洛书,由二五变为九宫;其图不能混为一也。必先示太极之体,浑然元气之时;再示其动静之用,阴阳生化之象;方可由图见天地生成之序,阴阳未判之先也。
故夫子命作二图以象之,一圆圈浑然明净,此其体也;一黑白交互,二气流行,此其用也。体用既全,始终在目;自易探造化究竟,而明晓由无入有之景象也。夫太极气之所化,全为自然生化之物。因其气之有动静。而后阴阳分;初则一气而已,二气既判,生物无穷而此太极之象,仍如故也;盖前者先天之气,后者后天之体;后天之生化,即后者之所主;而先天之气,仍存其中也;习道者由后天阴阳之体,渐复于先天元气之时;当依此图证之。苟在生时。百体俱用;情识未除,不能逃于阴阳往复之道;即在生灭轮回之中,是后图二气互为消长之象。
若果屏除物好,绝制情识;充其性灵,致于中和;则由后天返于先天,即前图浑然光明之象;所谓返本复始。原始要终之道,皆在此二图中验之;其义固重在明道者也。夫子此文,抉易教之微,指修道之要;非仅释易有太极之文义已也,读者当三复焉。
夫子前讲易本河洛图象,不止言取其象而制为易之卦象也;实则取其象,以立修道之教耳。盖「道」字本无名之名,修道更难以言文明其方;必因图象而指示之,乃得悟其本原。及其归着处;而图象则自河洛始,河洛图象,以变者示人不变,不变者示人变;一静一动而阴阳生,一顺一逆而生成见;皆本道以明道,明之即以教人修之也。故观河洛图象,重在动静之间,顺逆之序;更重在以天道立人道,以人道顺天道;天人之相成者道,圣人之立教者亦道;道无二用,用之于身则成已;用之于人物,则成人成物;皆一以贯之。皆自河图象始终之也。
故修道之教,不外于河洛之图;而圣人之道,不殊于天地之数;由其浅言之,则为人之事;由其深言之,则成道之功;易传曰:「仁者见之为仁,智者见之谓智。」此语已尽河洛之义,一部易经如是,六经亦如是;除是外,更无他语足以尽之也。故道无大小,无远近;人自见之,若推而言之;妄者谓之妄,愚者谓之愚;人自妄愚,何咎乎图象也?
中国言道,以性理代之,此宋人言也;实则道字不止性理,凡天地之物,无不在道中生成往来,无一事不有道在,盖天下物物事事,无不在气中行运,而自然生成往来者也;此气之名曰:「阴阳」。气之用即道也,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天下物物事事不离阴阳,故不离道;非止性理名为道也,气之所行,不独生物;即木石之类,无知无情者,皆有其气,皆在道中也;如一室中,或桌几,或书画,或玩好之物,皆在自然中位置;或主或客,或畜类,或虫蚁,出入住息,皆在自然中游走去住,皆有其道也。
因天地成于此一阴一阳之道,则自天地以下,无大细,皆不得离道以生成往来;故道者,气之道,犹车之轨也;有车必有轨,有气必有道;同此气,即同此道;太极者,气之所始,道之所自;言道而不溯太极,譬如行路而忘所自至地,徘徊歧路而已;故言道必先明太极之用,既明太极,则性理在其中矣!所谓知其原,则流易测;得其本,则枝叶易探;此言道者所当知也。儒者言道莫先于易,易自太极出,则欲习道者,可不先求之太极哉!
又曰:阴阳动静原相根,而动为阳则阴生焉,静为阴则阳复焉;初无一刻之停,祇见消长之气;故动则阳生阴,静则阴生阳;如人坐功,以动属阳,而情见即生阴;返于静,则性见而阳复;二者斯须之间,往复之运,非了然二事也;果动矣,必由阳生阴;静矣,必仍返于阳;此理自然而然者,以含有往复消息之义,足以明太极之气无一时停住,阴阳来去有相根之妙;即天地间二者之相应,正如是也。
以阳为主,则阴从之;以阴为母,则阳生焉;非截断可比。如静坐至极,神气活泼;灵光周回,即动也;然非动之动,乃静生动也;故曰:阳复。太极之成两仪,即由此动,而分为阴阳;若未动,固无二名;动则阴生,即此义也。凡易理象气之流行者,若以不动者拟之,则失易义矣!易者,变易也;变易者,即流行无住之义;阴阳互抱,初无可截为二者,详细体会之自明。
述圣讲述——子思
太极图者,自易象溯而上之,乃示其初之象也;天地之生也,依是象以生成;更依是气之推行变化,以生成万物;其始则简,其继则繁;其本则合,其用则分;而实有定序与方位,有数量与名类,非无纪无序者也。
盖天地出于太极,其象固大,大则难考;人物生于天地。其形已小;小则易征,征其小,自得其大;以其生也同,而气之行也一;不以大小有殊也。故言天者,必先求之人;言大者,必先求之小;物物有一太极,苟求之则自见,不疑为无征也;凡有生之物,皆同此气行而化,皆同此太极之象者也。
太极者,至极也;古文「太」字同大,大者无与比拟;言独有而绝无,不可复加也;故有大一、大初、大素、诸名,皆示其独有无复加者;太极亦然,以至境不可复进,曰极;而极之不可复加,曰太极;盖自是以上,无可拟也;故凡物自大极始。然大极者,不可作上下看,或左右看,以端为极也,祇宜作中心讲;盖极必有所立,必有其位,其处必至中也。
若无所立,不得谓之极;以无定也,无其位,不得谓之极;无所守也,非至中,不得谓之极;不可久也,唯有所立,则定于一而不二;唯有其位,则守于常而不失;唯其至中,则久于运用无所穷;故名之极。犹北辰之为北极也。天之极定于北辰,地之极定于南北极;而世界之极,则定于太极也;以至其极,无复与比故也。何以为至极无比?则以其所立虽定而无定,虽有位而无常位,虽至中而无常中;不似北辰之天极,南北端之地极也。
夫既曰极,而曰无常,岂非异于极之为极乎?曰非无常也,言无常而有常耳;以随所在而立,所至而位,所行而至中也;故曰无极之极,曰太极焉。夫有之与无,同用异途;上之与下,同名异方;神之与形,同生异类;道之与器,同用异势;故天地既判,人物斯生;形神所分,阴阳乃别;此太极之为至极,恰介乎两者之中也。
由此以上,皆属于无者、上、神者、道者、由此以下、则属于有者、下者、形者、器者;两者之中,乃为极;而太极乃居之,故曰至中。而有位,有所立也;然有既名,无未尝无;下既分,上未尝隐;形既生,神未尝少;器既成,道未尝亡;则两者宛转生化,迁变相随,未尝一日异;而极之为极,亦未尝一时失其中与其位也;而亦未尝执其中与位,执则失之;故有常而无常,故日物物有太极。取喻于小,足知其大;取譬于近,足证其远;故太极者,极而非极,异乎物之两端,天地之极也。果明乎此,可与言太极矣!
夫太极之象,示天地之生成,生化之循环;阴阳二气之递嬗。万物之生成变化;自无入有,自始至终;盖无不包在象中也。故易之卦象,肇始于太极;而推溯万有之源,亦唯太极;言物必始于有,言生成变化,必本于气之动静;太极为初有,而具动静者也;故推而上之极于是,推而下之始于是;推而内之立于是,推而外之本于是;以是为宗,而后可以推及其它;以是为始,而后可以推至无尽。以天地之气,通行而无所滞;故其为象也圆,为物也周流不穷,为用也无息不二;而太极为之极,以定其位;守其中,以御无尽,而行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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