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53/66)-明-邱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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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学衍义补》第 53/66 部分)

臣按:先儒谓教田猎继以习五戎,与《车攻》因田猎而选车徒同意,上言教下言习者,我教之故彼习之也。戎器必以五,以兵法五人为伍故也。田猎所以得利,军旅所以效死,人之所欲莫甚于利,所恶莫甚于死,以所恶寓所欲而习焉,先王之深意也,大司马秋狝教治兵,其以是欤。
以上论简阅之教(上)
卷一二七
▲简阅之教(下)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就也)戎(兵也)矣。”
朱熹曰:“教民者,教之孝弟忠信之行、务农讲武之法,民知亲其上、死其长,故可以即戎。”
臣按:先儒谓善人有忠爱恻怛之心,而其教人又尽本末兼该之法,孝弟忠信,本也,务农亦本也,讲武之法,末也,本末兼该且必七年而仅可即戎,兵其可易言哉?呜呼,夫以忠良易直之善人而教夫孝弟忠信之良民,然必七年之久而后可以即戎,未至七年犹未可也,可者仅可而有所未尽之辞,后世召募乌合之众以御必死之盗贼、衽金革之戎夷,其败也宜哉,其克有济者亦幸而已矣。
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朱熹曰:“以,用也。言用不教之民以战,必有败亡之祸,是弃其民也。”
张栻曰:“所谓教者,教之以君臣、父子、长幼之义,使皆有亲其上、死其长之心,而又教之以节制如司马法是也。若未之教而驱之战,是弃之死地而已矣。”
臣按:圣人所谓教民者,非但教其武技,必先教以文事也,必使斯民知尊君亲上之义,然后使之执干戈、擐甲胄、习弓矢以敌王所忾而卫社稷,如此,则心专于内而坚、气奋乎外而果,有不战,战则无敌矣。
鲁欲使慎子为将军,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
朱熹曰:“教民者,教之礼义使知入事父兄、出事长上也。用之,使之战也。”
辅广曰:“能如是而教其民,乃可以即戎,使之敌忾御侮,临陈之际皆如手足之捍头目、子弟之卫父兄矣,不然,则是陷之于死地也,故谓之殃民,在尧舜之仁政,岂容之哉?”
臣按:孔孟百世文教之宗,而言及武事切切以教为言,由是观之,非独文有教而武亦有教也,名虽二而教则一,要归于明民之性、全民之生而已。然必民性明而后其生可全,苟不教民而用之,孔子谓为弃其民,孟子谓为殃其民,为上人者平日不知所以教民,乃一旦驱之以临锋镝,则虽不加之以斥逐、施之以刑戮,其实与弃之、殃之也何异?呜呼,为民父母不能生养之、福祐之而弃之、殃之,矧又所争者乃以土地名称之细故,是则孟子所谓民贼者也,尧舜之世岂容如是之人哉?如是之人尧舜之世尚不之容,矧居尧舜之位、临尧舜之民者,乃欲自为尧舜之世所不容之人之所为哉?
汉制,常以九月都试太守、都尉、令长,丞相会都试课,殿最。
东汉制,立秋之日自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郊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路,白马朱鬛,躬执弩射牲,牲以鹿麛,太宰令谒者各一人载获车驰驷送陵庙,还宫,遣使者赍束帛以赐武官。武官肄兵习战陈之仪,斩牲之礼名曰刘,兵官皆肄孙吴兵法六十四陈,名曰乘之。
臣按:汉承秦制,三时不讲,惟十月车驾幸长安水南门,会五营士为八陈进退,名曰乘之,而东汉所肄者乃六十四陈,盖六十四陈即八陈演之为八八六十四也。所谓纁刘,即武帝时太初二年令天下五日之媵也。媵音刘,刘杀也,盖欲习战陈之法,先斩牲以为礼也。
灵帝中平五年,诏发四方兵讲武,于平乐观下起大坛,上建十二重五采华盖,高十丈,坛东北为小坛,复建九重华盖高九丈,列步兵、骑士数万人,结营为陈。天子亲出临军,驻大华盖下,进驻小华盖下,礼毕,帝躬擐甲胄介马,行陈三匝而还。
盖勋曰:“先王耀德不观兵,今寇在远而设近陈,不足以昭果毅,秪黩武耳。”
唐制,仲冬之月讲武于都外。前期十有一日,所司奏请讲武,兵部承诏,遂命将帅简军士,除地为场,四出立五表,又别巉地于北厢南向为车驾停观之处。前三日,尚舍奉御设大次及御座于巉所,建旗为和门如方色,都巉之中及四角皆建以五采牙旗,旗鼓、甲仗、威仪悉备,大将以下各有统帅,大将被甲乘马,教战队之法。凡教为陈,少者在前、长者在后,其还则反之,长者持弓矢,短者持戈矛,力者持旌旗,勇者持钲鼓,刀楯在前行,持槊者次之,弓箭为后行,旗卧即跪、旗举即起,声鼓即进、鸣金即止。讲武之日,皇帝乘革辂至巉所,兵部尚书介胄乘马奉引,入自都巉北和门,至大次,在位者皆再拜,谒者引诸州使人、鸿胪引蕃客立于大次,四方观者立于都巉,骑士仗外四周,然后讲武。吹大角三通,中军将各以鞞令鼓,二军俱击鼓,三鼓,有司偃旗,步士皆跪,大将立于旗鼓之东、西面,诸军将立于其南、北面,以听大将誓,左右三军各长史二人振铎,分循以警众,诸果毅各以誓词告其所部,遂声鼓,有司举旗,士众皆起,骑从皆行,及表击钲,骑从乃止,又击三鼓,有司偃旗,士众皆跪,又击鼓,有司举旗,士众皆起,骑骤徒趋,及表乃止。东军一鼓举青旗为直陈,西军亦鼓举白旗为方陈以应之,次南军亦鼓举赤旗为锐陈,东军亦鼓举黑旗为曲陈以应之,次东军鼓而举黄旗为圜陈,西军亦鼓而举青旗为直陈以应之,次西军鼓而举白旗为方陈,东军亦鼓而举赤旗为锐陈以应之,次东军鼓而举黑旗为曲陈,西军亦鼓而举黄旗为圜陈以应之。凡军先举者为客,后举者为主,从五行相胜之法为陈以应之,每变陈,二军各选刀楯士五十人挑战,第一第二挑战迭为勇怯之状,第三挑战为敌均之势,第四第五挑战为胜败之形,每将变陈,先鼓而为直陈,然后变从余陈之法。五陈毕,两军俱为直陈,又击三鼓,有司偃旗,士众皆跪,又声鼓,举旗,士众皆起,骑驰徒走,左右军俱至中表相拟击而还,每退至一行表跪起如前,遂复其初。侍中跪奏,请观骑军,骑军皆如步军之法,每军各八骑挑战,五陈毕,大击鼓而前,盘马相拟击而罢,遂投旅,侍中奏礼毕,乃还。
臣按:教阅之法备于《周礼》,在春夏有振旅、茇舍之制,在秋冬有治兵、大阅之制,中春振旅王执路鼓,中秋治兵王载太常,盖一岁四时之教,天子再临焉。文武无二道,六礼之中军居其一,我国家凡百礼制皆循古典,独于军礼所谓简众讲武者缺焉,岁时虽有教阅,然止是命将肄习坐作进退之节而车驾不亲临焉。请下礼官讲究《周礼》及汉、唐、宋遗制,本《开元礼》仪注而增损之,以为一代讲武之礼,每岁冬月一行焉,以复古礼以讲武事,以作士气以备一代之制。
每岁季冬,折冲都尉率五校兵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槊解幡,三通,旗槊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噪而进。右校击钲,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左校击钲,少却,右校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薄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是日也,因纵猎获,各入其人。
臣按:此唐府军教阅之法。
玄宗先天二年十月,讲武于骊山之下,征兵二十万,列大陈于长川,坐作进退以金鼓之声节之,帝亲擐戎服,持大枪立于陈前。以亏失军容坐兵部尚书郭元振于纛下,将斩之,宰臣跪于马前谏曰:“元振推戴上皇有大功,虽违军令,不可加刑。”乃舍之,流新州。给事中知礼仪事唐绍以草军仪有失,斩之。众以元帅及礼官得罪,诸节度颇亦失序,惟左军节度薛纳及解琬军不动,上令轻骑召纳等,至军门不得入,礼毕,特加慰劳。
开元八年八月,敕:“四方虽安不可忘战,故《周礼》以军禁纠邦国,以蒐狩习戎旅,不教人战是谓弃之,宜差使于两京及诸州简取十万人,务求灼然骁勇,不须限以蕃汉,皆放番役差科,惟令团伍教练,辨其旗物,简其车徒,习攻取进退之方,陈威仪贵贱之等,俾少长有礼,疾徐有节,将以伐叛怀服、保大定功,协于师贞,以弘武备。”
臣按:唐玄宗嗣位未久,即行讲武,其后又诏两京诸州简选教练,其不忘武备有如此者。
宋太祖建隆二年十一月,讲武于近郊,六军之容甚盛。帝每御讲武殿亲临教阅,其法刻木为箭镞,裹以毡罽,命强者两两相射,避即捶之,取其不避者;又以木梃为马楇,施诸韦槊,俾驰骑相击,取其尤胜者各分等级以迁隶之,自是师旅皆精锐。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诏筑讲武堂于西郊。九月,大阅,上与从官登而观焉。是冬,又观飞山兵射连弩、发机石于台下。又淳化五年八月,召天武士卒教射于殿庭,弓力有至石三斗,以引强平射者为上等,艰于引满者别为一等,其诸浅软者又为一等,各量其材力而迁隶之。至道元年,又阅禁旅,有挽强至一石五斗,连三十发而有余力,又令骑兵、步兵各数百东西列陈,挽强彀弩,视其进退发矢如一、容止中节,上曰:“此殿庭间数百人耳,犹兵威可观,况堂堂之陈、数万成列者乎?”
臣按:宋之太祖、太宗起自兵间,故知武事不可弛而为讲校如此。
太宗选军中勇士教以剑舞,皆能掷剑凌空,绕身承接,妙捷如神。每契丹使至赐宴,乃出以示之,凡数百辈袒裼鼓噪,挺刃而入,各献其技,霜锋雪锷飞跃满空。及亲征太原,巡城耀武,必令剑舞前导,观者神耸。
臣按:秦人以讲武为角抵之戏,则太宗此举不为无所本也。是虽非三代之制,然亦足以慑伏外夷,使彼知我中国之人亦有如此巧捷之技能,不敢自恃其猛鸷而轻我中国也。后世所谓角抵之戏日巧一日,其间有妙捷如神者,非积以岁月之久、演试之勤,不能造其极如此也,习成之后止以资人笑乐,顾于训练军伍之法苟应故事,有同儿戏,是以真为假而以假为真也。今日操练军士,诚使驰马击刺者皆能如优人之角抵,每遇外夷朝贡燕享之际,出以示之,使彼目眩而神耸,是亦不战而屈人之兵之一计。
真宗咸平二年,大阅诸军,诏有司择地于含晖门外之东武村为广场,凭高为台,台上设屋、构行宫。其夜三鼓,殿前侍卫马步诸军分出诸门,诘旦,帝乘马从官并戎服至行宫,诸军陈于台前,左右相向,步骑交属,亘二十里,诸班卫士翼从于后。有司奏成列,帝升台东向御戎帐,召从臣坐观之,殿前都指挥使执五方旗以节进退,又于两陈中起候台相望,使人执旗如台上之数以相应。初举黄旗,诸军旅拜,举赤旗则骑进,举青旗则步进,每旗动则鼓骇士噪,声震百里外,皆三挑乃退;次举白旗,诸军复再拜,呼万岁,有司奏陈坚而整,士勇而厉,欲再举,诏止之,遂举黑旗以振旅。
仁宗康定元年,帝御便殿阅诸军陈法,言者谓:“诸军止教坐作进退,虽整肃可观,然临敌难用,请自今遣官阅陈毕,令解镫以弩弓射,营置弓三等自一石至八斗,弩四等自二石八斗至二石五斗,以次阅习。”诏行之陕西、河东、河北路。是岁,诏教士不衽金甲,缓急不足以应敌,自今诸军各予铠甲十、马甲五,令迭披带,又命诸军班听习杂武技,勿辄禁止。
臣按:议者谓诸军止教坐作进退,虽整肃可观,临敌难用,可谓切中教阅之弊。夫战必用兵而五兵皆莫利于弓矢,故操练以弓矢为大用,请凡军士各执一器如枪刀之类,然皆必兼以弓矢焉,是则长短之兵各具于一人矣,每月三操之际而以一日专习长兵,校其能否高下以为赏罚,必全军皆善射之人,则可以无敌于天下矣。又人情由难及易易,由轻入重难,今之操兵者往往不擐甲而轻衣,而所执之兵又用轻物代之,一日遇敌骤加以厚甲、重器,必至于颠踬矣,此亦操兵者之所当知。
种世衡知环州,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请某事辄因中否而予夺之,人人自厉,皆精于射,自是数年敌不近环境。
仁宗时,赋近畿户出马备边,民以为病,沈括言:“北地多马而人习骑战,犹中国之工强弩也。今舍我之长技,强所不能,何以取胜?又边人习兵惟以挽强定最,而未必贯革,谓宜以射远入坚为法。”
吴玠论所以制胜金人之策,谓:“金人弓矢不若中国之劲利,中国士卒不及金人之坚耐,吾常以长技洞重甲于数百步外,则其冲突固不能相及。”
臣按:自古以弓弩为中国之长技,古之名将所以守边御敌者往往以是取胜,载之史册可考也。沈括谓“舍我之长技,强所不能,何以取胜”,吴玠谓“常以长技洞重甲于数百步外,使其冲突不能相及”,观二人言,则知中国技之所长者诚在于射,然非教之有素而激劝之有方,则亦不能使之射远入坚而洞重甲也,请以常时教阅之外,许边将用种世衡课吏民射法,于过失之轻者、差役之冗者以射中否为赏罚操纵,则人人自励,皆精于射而中国之兵无敌于天下矣。
张方平言于仁宗曰:“臣闻太祖训齐诸军,法制甚严,军人不得衣皂,岂有红紫之服?葱韭不得入营门,岂知鱼肉之味?每请月粮时,营在城西者即于城东支,营在城东者即于城西给之,须令自负以劳役之。今则异矣,臣尝入朝,见诸军帅从卒一例新紫罗衫、红罗把肚、白绫蒨、丝鞋、青纱帽,拖长绅带,鲜华烂然,计其所受廪给不足一身之费,若有妻子争得不饥寒?此军情所以易动也。”
臣按:军情所以易动者由其无恒心也,何也?盖上之所以给予之者有限而下之所以用度者不赀,用度不赀则衣食不给,衣食不给则无恒心矣,用无恒心之人以待不可测之变,欲保其临事不变,难矣。宋太祖起自戎伍,熟知军情,所以训齐之者其严如此,然不得衣红紫可也,而亦不许衣皂及葱韭不得入营门则甚矣,无故不许群饮可也。
欧阳修言于仁宗曰:“数年以来,点兵不绝,然有点兵之虚名而无得兵之实数,新集之兵所在教习,追呼上下,民不安居,主教者非将领之才,所教者无旗鼓之节,往来州县,愁叹嗷嗷,既多多病小怯之人,又无训齐精练之法,此有教兵之虚名而无训兵之实艺也。”
臣按:修此言切中时弊。
神宗元丰三年,诏枢密院曰:“唐李靖兵法世无全书,又官号、物名、称谓不同,武人将佐多不能通其意,今枢密院检详官校正分类解释,令今可行。”
朱熹曰:“陈者定也,八陈图中有奇正,前面虽未整,猝然遇敌,次列便已成正军矣。”又曰:“大凡有兵须有陈,不成有许多兵马相战斗只滚作一团排作一行,必须左右前后部伍行陈各有条理方得。”
臣按:行军不可无陈,而陈法必有据依,自昔以来所传者虽多,然皆以八陈图为得其法。说者谓八陈始于黄帝用之以破蚩尤于涿鹿,诸葛亮造八陈图于鱼腹平沙之上,垒石为八行,桓温见之曰:“此常山蛇势也。”文武皆莫能识之。此即九军陈法,隋韩擒虎得其法以授李靖,靖为六花陈以变九军之法。大抵八陈即九军,九军者六陈也,宋蔡元定为《八陈图说》,朱子谓其分开方图陈法不相混杂,亦有取,而又尝与之论陈法,元定曰:“譬如一个十分雄壮人与一个四五分人厮打,雄壮的只有力,四五分的却识相打法,对副雄壮的更不费力,只指点将去,这见得八陈之法有以寡敌众之理。”由此言观之,则训练之间不可不知古人陈法也明矣。
哲宗元祐元年,司谏苏辙言:“诸道禁军日夜按习武艺,将兵皆蚤晚两教,新募之士或终日不得休息。今平居无事,朝夕虐之以教阅,使无遗力以治生事,衣食殚尽,憔悴无聊,缓急安得其死?请使禁军除新募未习之兵,其余止一教。”朝请郎任公裕言:“军中诵习新法,愚懵者颇以为苦,夫射志于中而击刺格斗期于胜,岂必尽能如法?”
臣按:军士之所以善战,非但熟于技亦必养其力,非但养其力亦必得其心,苟于无事之时未战而先失其心、耗其力,一旦驱之以御敌,心不在焉而气力不足以继之,彼虽熟于技而精于艺,而不为吾用用之而不尽其心,亦安能成功哉?本朝之制,每月三操而于极寒极暑之候皆停焉,其为法也可谓得中矣。
苏辙进策于其君,有所谓安万民者,其别曰教战守;有所谓训兵旅者,其别曰倡勇敢。教战守之策曰:“生民之患在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其患不见于今而将见于他日,今不为之计,其后将有所不可救者。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是故天下虽平不敢忘战,秋冬之隙致民田猎以讲武,教之以进退坐作之方,使其耳目习于钟鼓旌旗之间而不乱,使其心志安于斩刈杀伐之际而不慑,是以虽有盗贼之变而民不至于惊溃。及至后世,以去兵为王者之盛节,天下既定则卷甲而藏之,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而人民日以安于佚乐,卒有盗贼之警则相与恐惧讹言,不战而走。开元、天宝之际,天下岂不大治?惟其民安于太平之乐,豢于游戏酒食之间,其刚心勇气消耗,钝毛痿蹶而不复振,是以区区之禄山一出而乘之,四方之民兽奔鸟窜,乞为囚虏之不暇,天下分裂而唐室因以微矣。且夫天下固有意外之患也,愚者见四方之无事则以为变故无自而有此,亦不然矣。天下固不免于用兵,所不可知者有迟速远近而要以不能免也,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讲习兵法,庶人之在官者教以行陈之节,役民之司盗者授以击刺之术,每岁终则聚于郡府,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然议者必以为无故而动民,又挠以军法则民将不安,而臣以为此所以安民也。天下果未能去兵,则其一旦将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夫与故而动民虽有小怨,然孰与夫一旦之危哉?”
臣按:苏氏之策,欲无事之时士大夫皆尚武勇、习兵法,教庶人之在官者以行陈之节、役民之司盗者以击刺之术,岁终试之,较其胜负以为赏罚,一旦有事,免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臣窃以谓,今天下州郡,凡要害处皆设卫,所以养列屯坐食之官军以为民卫,民既出赋税以衣食之,而又使之执干戈以从事乎军旅,则民有辞矣,然则今日官军之外,民兵不可用欤?曰有事之秋,祸变有必至之理,彼此同之,于此教而用之非但为国,亦以为民也,彼又将何辞乎?不得已什伍之以协助官军,事已即休可也。
苏轼倡勇敢之策曰:“战以勇为主,以气为决,天子无皆勇之将而将军无皆勇之士,是故致勇有术。致勇莫先乎倡,倡莫善乎私,均是人也,皆食其食、皆任其事,天下有急而有一人焉奋而争先而致其死,则翻然者众矣,弓矢相及、剑盾相交,胜负之势未有所决,而三军之士属目于一夫之先登,则勃然者相继矣。谚曰:‘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苟有以发之,及其翻然、勃然之间而用其锋,是之谓倡。倡莫善乎私,天下之人,怯者居其百、勇者居其一,是勇者难得也,捐其妻子、弃其身以蹈白刃,是勇者难能也,以难得之人行难能之事,此必有难报之恩者矣。天子必有所私之将,将军必有所私之士,视其勇者而阴厚之,人之有异材者虽未有功而其心莫不自异,自异而上不异之,则缓急不可望其为倡,故凡缓急而肯为倡者,必其上之所异也。”
臣按:苏轼此言真得夫激劝用人之道,但其所谓视其勇者而阴厚之,阴之为言,岂王道荡荡、光明正大之谓哉?臣窃以为其言虽不能无偏,而其策则为甚善,请如宋人厢禁军之制,分军为二等,择其一等强壮精锐者以为正军,以备征战之用,其次者以为副军,以应工作之役。军士每月支粮一石,其正军全支,副军每名减其二斗,有役则否,积其减下之数以为赏费。军士有材力过人试合式者定为赏格,如射十矢中八矢者为上、五矢以上者为中则赏之,三四矢者为平不赏,不及二矢者有罚,合格者月支加米三斗或五斗,其他技能以此为准。用苏氏之策,校其技能而赏以倡之,得赏者既以自负,惟恐一旦不得赏,不徒失利而且为人所訾而益致其操习之功,彼不得赏者遇有缓急则责之曰“尔平日受厚赏,今日正尔报效之秋”,虽欲随众退避,不可得已。如是,则军士之中有才者为上所用,有勇者为上所私,缓急之际必有为众人之倡者矣。
胡寅言于高宗曰:“减汰其疲老病弱,升择其壮健骁勇,分屯在所,置营房以安其家室,聚粟帛以足其衣食,选众所畏信者以董其部伍,申明阶级之制以变其骄恣悍悖之习,然后被之以精甲,付之以利器,进战获酋人则厚赏,死则恤其妻孥,退溃则诛其身,降敌则戮其族。令在必行、分毫不贷者乃治军之实也,无所别择一切安养姑息之,惟恐一夫变色不悦,幸无事则曰大幸矣,教习击刺有如聚戏,纪律荡然,虽其将帅不敢自保者,为治军之虚文也。”
臣按:寅所言治军虚实非但一时事也,人君以诚为治,凡事皆然,而于治军旅尤不可务虚文而不崇实效。
孝宗淳熙十四年,枢密同知赵雄奏:“昨日大阅,车甲鲜明,纪律严整,十万之众一一少壮。”上曰:“前此虞允文行拣汰之法,其初谤议纷然,今诸军皆无老弱,乃见成效。”雄奏:“凡造事之初众口难一,惟圣明不惑乃能集事。”
臣按:人君惟不惑于群议乃能成事,况军旅之事尤难于逆料遥度,往往有意外之变、报复之祸,人臣非真有为国之心者不敢建议,自非上人持志之坚、见理之的、临事之断,而不为群议所移动者鲜矣。赵雄谓“造事之初众口难一,惟圣明不惑乃能集事”,岂但拣汰一事然哉?
以上论简阅之教(下)
卷一二八
▲將帥之任(上之上)
《易師》之辭曰:師,貞,丈人吉,無咎。
程頤曰:“師之道以正為本,興師動眾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從也,強驅之耳。故師以貞為主,其動雖正也,帥之者必丈人則吉而無咎也。丈人者,尊嚴之稱,帥師總眾,非眾所尊信畏服,則安能得人心之從?故司馬穰苴擢自微賤,授之以眾,乃以眾心未服請莊賈為將也。所謂丈人不必素居崇貴,但其才謀德業眾所畏服則是也,如穰苴既誅莊賈則眾心畏服,乃丈人矣。又如淮陰侯起於微賤,遂為大將,蓋其謀為有以使人尊畏也。”
朱熹曰:“《師》卦惟九二一陽居下卦之中,為將之象;上下五陰,順而從之,為眾之象;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為人君命將出師之象,故其卦之名曰師。丈人,長老之稱。用師之道利於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而無咎。”
呂祖謙曰:“丈人者老成持重諳練之人,如趙充國之比是也。二以一陽為卦之主,猶將帥也。二雖剛中必待五之應,猶將帥雖賢必待君為之應,然後能成功也。苟五不應,《師》變為《坎》矣,將帥臨敵而上無君之應,豈非天下之至險乎?”
臣按:先儒謂用師之道利於得正,則不正不利可知矣;丈人則吉,而不任老成之人則凶可知矣。然師既以正動而又任夫老成之人,然非在上之人為之主宰,則亦不能以成功也。
《師》: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程頤曰:“《師》卦惟九二一陽為眾陰所歸,五居君位是其正應,二乃師之主,專製其事者也。居下而專製其事,惟在師則可,自古命將,閫外之事得專製之,在師專製而得中道,故吉而無咎。蓋恃專則失為下之道,不專則無成功之理,故得中為吉。凡師之道,威和並至則吉也,既處之盡其善則能成功而安天下,故王錫寵命至於三也。六五在上,既專倚任,複厚其寵數,蓋禮不稱則威不重而下不信也,人臣之道,於事無所敢專,惟閫外之事則專製之,雖製之在己,然因師之力而能致者,皆君所與而職當為也。在師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寵任也,天謂王也,人臣非君寵任之,則安得專征之權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專主其事,故發此義。王三錫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懷萬邦也。”
郭忠孝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九二剛勝之,將能用中焉,是以有功而宜膺寵錫者也。”
丘富國曰:“上承天子之寵任而以兵權屬之,錫命至三,使之得專閫外之事,王者用兵非得已,嗜殺豈其本心?故三錫之命,惟在於懷綏萬邦而已。”
臣按:人臣無專製之義,故受閫外之寄者有剛中之德,而又適時中之宜,然後可也,然必有王者之錫命,至於再至於三焉。承天寵之優,布懷綏之德,如後世所謂便宜行事者,然後專之也,不然,非吉善之道也。故為臣受命必協乎中道,為君命將必錫以寵命,則臣無專擅之過,而君無中製之失,而師無有不利、功無有不成者矣。
六三,師或輿屍,凶。象曰:“師或輿屍”,大無功也。
程頤曰:“師旅之事任當專一,二既以剛中之才為上信倚,必專其事乃有成功,若或更使眾人主之,凶之道也。輿屍,眾主也。軍旅之事任不專一,覆敗必矣,倚付二三安能成功,豈惟無功,所以致凶也。”
楊時曰:“師之或以眾屍之也,眾屍之稟命不一而無功矣,凶之道也。六三上乘眾陰,輿屍也,故凶。唐九節度之師不立統帥,雖李、郭之善兵猶不免敗衄,則輿屍之凶可知。”
楊萬裏曰:“河曲之師,趙盾為將而令出趙穿;邲之師,荀林父為將而令出先縠,後世複有中人監軍者,師焉往而不敗。”
臣按:朱氏《本義》解輿屍為師徒撓敗輿屍而歸,足以為犯非其分者之戒。今從程氏傳,以屍輿為眾主者,以為人君倚任將帥之法。
六五,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程頤曰:“任將授師之道,當以長子帥師,二在下而為師之主,長子也。若以弟子眾主之,則所為雖正,亦凶也。弟子,凡非長者也。自古任將不專而致覆敗者,如荀林父邲之戰、唐郭子儀相州之敗是也。長子以中正之德合於上而受任以行,若複使其餘者眾屍其事,是任使之不當也,其凶宜矣。”
朱熹曰:“長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人君專於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屍而歸,故雖貞而亦不免於凶也。”
臣按:人君使其臣以統師馭眾,固不可以不審,尤不可以不專。不審則使非其人,或至於喪師而辱國;得其人而任之不專,則事無統攝,或彼或此而不歸於一,是亦覆敗之所由也。使一人焉以為三軍之司命,人命之生死、疆場之得喪、國家之安危皆係於斯,苟使之而不當,使之當矣而又使人參之,皆足以致凶而取禍,人君之使人固不可以不謹,而況於任將授師乎?
《詩大明》之八章曰:牧野洋洋(廣大貌),檀車(檀木為車)煌煌(鮮明貌),駟厓(騮馬白腹)彭彭(強盛貌)。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作“亮”,佐助也)彼武王,肆(縱兵也)伐大商。會朝(會戰之旦)清明。
朱熹曰:“師尚父,太公望為太師而號尚父也。鷹揚,如鷹之飛揚而將擊,言其猛也。此章言武王師眾之盛、將帥之賢,伐商以除穢濁,不崇朝而天下清明。”
臣按:六經言將帥之勇者始見於此。夫出征之事有虞氏固已命禹矣,但其誓師之辭特數所征者之惡及其不可不正之意,未有指言其將帥之勇者也,有之,始見此詩,是以古今言將帥者必以太公為首稱。然其所以勇而猛者,鷹揚一言之外無他美焉,蓋王者之師天下無敵,譬如鷙禽之擊群小雛然,所至披靡,夫豈有當之者哉?此其所以為王者之師,有征而無戰也。
《江漢》詩曰:江漢浮浮(水盛貌),武夫滔滔(順流貌)。匪安匪遊,淮夷來求。既出我車,既設我。匪安匪舒,淮夷來鋪(陳也)。其二章曰:江漢湯湯,武夫洸洸(武貌)。經營四方,告成於王。四方既平,王國庶(幸也)定。時靡有爭,王心載寧。
朱熹曰:“淮夷,夷之在淮上者也。宣王命召穆公平淮南之夷,詩人美之。”輔廣曰:“其誌專,其氣銳,有不戰,戰必勝矣。”
臣按:先儒謂讀此詩見宣王能以天下之心為心,而召公受命以出征,又能以宣王之心為心也。宣王之心何心也?心乎寧天下也。何則?天下之所以不寧者,以爭心之未息也,爭心未息則見利則奪、見便則乘,此王國所以靡定也。王國靡定,則強之攫而弱之食,王之心曷由而寧乎?必欲王心寧,必須王國之定,必欲王國之定,必得滔滔、洸洸之武夫而經營四方,以告成於王,則四方平而王國庶幾乎其定矣。宣王之用召穆公,穆公能體其欲寧天下之心而為之經營,此王之心所以載寧也歟。
《常武》之詩曰: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即皇父之官),南仲(此時大將)大祖(始祖),大師(皇父之兼官)皇父。整我(為宣王之自我)六師,以修我戎(兵器)。既敬既戒,惠此南國。其二章曰:王謂尹氏(吉甫),命程伯休父(周大夫)。左右陳行,戒我師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處,三事(三農之事)就緒。
朱熹曰:“宣王自將以伐淮北之夷,而命卿士之謂南仲為大祖兼太師而字皇父者,整治其從行之六軍,修其戎事,以除淮夷之亂,而惠此南方之國,詩人作此以美之。必言南仲大祖者,稱其世功以美大之也。既命皇父而又命程伯休父者,蓋王親命太師以三公治其軍事,而使內史命司馬以六卿副之耳。”
楊時曰:“聖主得賢臣而弘功業,古人皆然也。昔宣王中興有吉甫、召虎、仲山甫之徒,以之伐狁、平淮夷,卒致再造之業,諸臣之力居多,《易未濟》六五之光,亦九四‘震用伐鬼方’之力也。”
臣按:古者六軍之製,軍將皆命卿,無事則將歸卿列,有事則諸卿皆將,入則典司政本,出則經營四方。宣王之時,命召虎以平淮夷而王心載寧,又命皇父及程伯休父以省徐土,徐方為之震驚,然三臣者皆世臣,虎則康公之子、皇父則南仲之世、程伯休父則重黎氏之後也。世臣之於國,非獨有世功且有世業,《詩》《書》、禮、樂夙講於家庭,功勳閥閱允孚於內外,耳目之見聞有素,技藝之傳習有常,一旦用之,必安詳閑雅、老成持重,不失於倉皇失律,輕易誤國矣。
《春秋》:閔公二年,鄭棄其師。
胡安國曰:“按鄭詩《清人》,刺文公也。高克好利而不顧其君,文公惡之而不能遠,使克將兵禦狄於境,陳其師旅,翱翔河上,久而不召,眾散而歸,高克奔陳。公子素惡高克進之不以禮、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國亡師之本,故作是詩。觀此,則鄭棄其師可知矣。人君擅一國之名,寵殺生予奪,惟我所製爾,使克不臣之罪已著,按而誅之可也,情狀未明,黜而遠之可也,愛惜其才,以禮馭之可也,烏有假以兵權,委諸境上,坐視其失伍離散而莫之恤乎?二三執政,股肱心膂,休戚之所同也,不能進謀於君協誌同力黜逐小人,而國事至此,是謂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晉出帝時,景延廣專權,諸藩擅命,及桑維翰為相,出延廣於外,一製書所敕者,十有五鎮無敢不從者。”
高閱曰:“人君之使臣也,知其賢而使之則功必成,不知其不賢而使之則事必敗。夫不知其不賢而過使之至於敗事,君子猶曰‘君不知之,當自罪耳’,況已知其不賢而強使之,不獨陷其身,又棄其民乎?”
吳澂曰:“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古人視民如赤子,故平日教之習戰,一旦不得已而用之於軍旅,欲其完師而歸,一無所損也。今鄭無戰鬥之事,乃使其臣將兵於外,久而弗得歸,致其眾潰散,非棄其民而何哉?”
臣按:高氏之言用將之道,吳氏之言用兵之道,胡氏所謂三策則馭將之道也。人主惟不知其臣之不賢而以為賢,故使之,知其不賢而使之者蓋鮮矣,知其不賢而使之者,必其久掌兵權不可猝去,故不得已而使之,往往置嫌疑於心而假以兵權,一旦事機彰露而馴致於不可駕馭亦有之矣,非但棄其師而已也。《春秋》書鄭棄其師,不但責其君,兼責其臣,後世有國家與夫輔人之國家者,其尚以《春秋》為法而謹其微。
《左傳》:僖公二十有七年,楚子(成公)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楚邑),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子玉複治兵於蒍(楚邑),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謂卿、大夫之致仕者)皆賀子文,子文飲之酒,蒍賈尚幼,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對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於子玉,曰以靖國也,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言所得不補所失)?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賀,何後之有。”
蘇軾曰:“蒍賈論子玉過三百乘必敗,而烝克自謂不如先大夫,請八百乘,將以用寡為勝,抑以將多為賢也,如淮陰侯言多多益辦,是用眾亦不易。古人以兵多敗者不可勝數,如王尋、苻堅、哥舒翰者多矣,子玉剛而無禮,少與之兵或能戒懼而不敗耶?”
臣按:用兵之道不可以無剛,剛而有禮則其所以為剛者得其中矣,徒有其剛而無禮則是強愎自用而已,豈所謂剛者乎?子玉之為人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以之一乘且不可,況三百乘之多哉?是知禮也者,治三軍之本也。子玉為人,以一少年之矰賈知之,而子文不之知、楚子不之知,是則知人誠難也,而知將為尤難,然則終無可知之理乎?曰有。觀其持身以禮、治家以禮,而治兵也又能以禮,以一禮為三軍之約束,譬則束茅葦焉,數以億萬計而束之以一繩,整然齊矣。
楚子及諸侯圍宋(五國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於是乎蒐(治兵)於被廬(晉地),作三軍,謀元帥,趙衰曰:“郤縠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君其試之。”乃使烝郤縠將中軍。(二十七年)
臣按:文武非二道也,為將者徒知戰陳而不知德義,則其所謂武者非聖人之武也。皋陶讚堯,稱其乃武乃文,是武乃戡定禍亂之具,所以濟文者也,為將者必講明禮、樂、《詩》《書》於平時,而以德、義為之本,然後可以本兵柄而司三軍之命。所以然者,《詩》《書》、禮、樂,文德之教也,必有文德以為武事之本,則其武乃止戈之武也。苟專以能戰鬥、曉方略以為武,則武乃不仁之器、殺人之具矣。
《月令》:孟秋之月,天子乃命將帥選士(言其人)厲兵(言其器),簡練傑俊,專任有功以征不義,詰誅暴(殘下)慢(慢上),以明好惡,順彼遠方。
方愨曰:“才足以將物而勝之謂之將,智足以帥人而先之謂之帥。選士則人無不能於事,厲兵則器無不利於用,傑俊簡之則無所不擇,練之則無所不熟,既選厲簡練之矣,苟非已試之效則勝負猶未可知,故所任必在乎有功之人也,任有功矣,苟置疑貳於其間,則知者必不盡其謀、能者必不竭其力,故任之又欲其專也。凡此皆欲以征不義而已,無以覆下之謂暴,不能敬上之謂慢,詰以問其罪,誅以戮其人,所詰誅者暴慢則好惡公而明矣,好惡得其明,則合天下之所願而無逆矣。”
臣按:《月令》者,記一年十二月所行之政令也。是以孟秋之月,盛德在金,天子乃命將帥選士厲兵,又於所選士之中簡擇其傑俊者以練習之,以待不時之用。然既練習之矣,若夫有事之時則又於傑俊之中而任其有功者,蓋兵凶戰危,人之性命係焉,國之安危關焉,必須嚐經戰陳而屢著功濆者然後用之,而用之又必專焉。謂之專者,付之以閫外之寄,權必歸於一人,事不從於中製也。然《月令》以此為孟秋之令,豈每歲至此而皆出師遠征哉?蓋著為此令,無事之時豫於此月而詔命將帥選士厲兵、簡練傑俊,有事之時必待此月而專任有功,以征不義,誅詰暴慢。所以然者,明好惡之所在,使四方萬國鹹知天子之所好者仁以恤下,暴而肆虐者則惡之;所好者忠以敬上,慢而無禮者則惡之。好惡既明,人心順服,無敢暴下慢上而為不義者也,有不義者天子必命將帥征之,每歲於是月而一申明焉,孰敢違王好惡而幹天之誅哉?
《荀子》:孝成王(趙君)、臨武君(楚將)請問為將,孫卿(即荀子)曰:“知莫大乎棄疑(不用疑謀),行莫大乎無過,事莫大乎無悔。至無悔而止矣,不可必也。故製號政令欲嚴以威(此一術),慶賞刑罰欲必以信(二術),處舍收藏欲周以固(三術),徙舉進退欲安以重、欲疾以速(四術),窺敵觀變欲潛以深、欲伍以參(伍參猶錯雜也,五術),遇敵決戰必道(言也,又行也)吾所明,無道吾所疑(六術),夫是之謂六術。無欲將而惡廢(此一權),無怠勝而忘敗(二權),無威內而輕外(三權),無見其利而不顧其害(四權),凡慮事欲熟而用財欲泰(謂不吝賞,五權),夫是之謂五權。所以不受命於主有三,可殺而不可使處不完(一至),可殺而不可使擊不勝(二至),可殺而不可使欺百姓(三至),夫是之謂三至。凡受命於主而行三軍,三軍既定,百官得序,群物皆正,則主不能喜,敵不能怒,夫是之謂至臣(謂為臣之至當也)。慮必先事而申之以敬,慎終如始,終始如一,夫是之謂大吉(言無覆敗之禍)。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敗也必在慢之,故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計勝欲則從,欲勝計則凶。戰如守,行如戰,有功如幸。敬謀無壙(與曠同),敬事無壙,敬吏無壙,敬眾無壙,敬敵無壙,夫是之謂五無壙(無壙言無須臾不敬也)。慎行此六術、五權、三至而處之以恭敬無壙,夫是之謂天下之將則通於神明矣。”
臣按:荀卿論為將之道至矣盡矣,所謂可殺而不可欺百姓,敬謀、敬事、敬吏、敬眾、敬敵,而總以一言曰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敗也必在慢之。卿之此言蓋有得於洙泗之餘論,而與孫、吳所著之書專以權謀詐力者不可同年語矣。至若所謂戰如守、行如戰、有功如幸斯三如者,為將行兵而能恒以此一敬存於心,念念在茲,事事在茲,而又以是三如者,凡戰、凡行、凡有功皆如斯言,則永遠無覆敗之患,而可以方行於天下矣。
以上論將帥之任(上之上)
卷一二九
▲将帅之任(上之下)
《庄子》曰:君子远使之而观其忠,近使之而观其敬,烦使之而观其能,卒然问焉而观其知,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委之以财而观其仁,告之以危而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则,杂之以处而观其色,九征至,不肖人得矣。
臣按:此九征者庄周以为孔子之言,引之以为泛观人之法,而《六韬》之论选将亦以八征为太公之言。所谓八征者,问之以言以观其详,穷之以辞以观其变,与之间谍以观其诚,明白显问以观其德,使之以财以观其廉,试之以色以观其贞,告之以难以观其勇,醉之以酒以观其态,其言与周盖相出入,虽非太公、孔子之言,然人君选将参以二家之说而验之,则其人之贤、不肖亦可得而仿佛矣。
《尉缭子》曰:凡将,理官也,万物之主也,不私于一人。夫能无私于一人,故万物至而制之,万物至而命之。
臣按:理官者,掌刑狱之官也。夫掌刑狱之官必无一毫之私以制人之死命,然后可以为理官,为将之道亦犹是也。
又曰: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故人主重将。夫将,提鼓挥枹(音桴),临难决战,接兵角刃,鼓之而当则赏功立名,鼓之而不当则身死国亡,是存亡安危在于枹端,奈何无重将也。
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
臣按:天下之道二,吉与凶反、顺与逆反、生与死反。所谓吉、顺、生,人之所欲也;凶、逆、死,人之所恶也。于人所恶之事非不得已,乌可以用之哉?是故国不得已而后至于用兵,士不得已而后至于将兵,可一而不可再,可暂而不可常,所谓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岂真无哉?甚言国之用将不可有制于中,而士之为将亦不可有所制于外耳。
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吴起临战,左右进剑,起曰:“将专主旗鼓尔,临难决疑、挥兵指刃,此将事也,一剑之任非将事也。”
臣按:将者三军之司命、国家之辅佐也,岂一剑之任哉?以一剑为任,史所谓剑客也。
《六韬》曰:故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于将。将者,国之辅、先王之所重也,故置将不可不察也。
将不仁则三军不亲,将不勇则三军不锐,将不智则三军大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将不精微则三军失其机,将不常戒则三军失其备,将不强力则三军失其职。故将者,人之司命,三军与之俱治与之俱乱,得贤将者兵强国昌,不得贤将者兵弱国亡。
臣按:古今论治者皆知相为国之辅而不知将亦国之辅也,盖国之有将相如人之有两手、鸟之有两翼,阙一不可,相得其人则国体正而安,将得其人则国势强而固。是故治忽在乎文,文之所以备,相之辅也;强弱由乎武,武之所以周,将之辅也。
《三略》曰:出军行师,将在自专,进退内御则功难成。
臣按:将能而君不御者胜,人君择将当以无用之先详审征验,然后用之,既用之后,付以便宜之权,俾其随机制胜可也。苟进退皆从内制,非独将之功不成,而君之心亦劳矣。
《孙子》曰: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强,辅隙则国弱。
臣按:辅之为言夹车之木也,车非辅则无蔽,国非将则无威。然为将者必才智全而无欠阙,谋猷密而无罅隙,然后其国强焉,不然,中有空而不全、外有间而可入则威不立,威不立则势不振,势不振则日流于衰弱矣。
汉高祖为汉王时,初得韩信,欲以为大将,呼信拜之,萧何曰:“王素酺无礼,今拜大将如呼小儿,此乃信所以去也。王必欲拜之,择日斋戒设坛场,具礼乃可耳。”王许之。诸将皆喜,人人各自以为得大将,至拜乃韩信也,一军皆惊。
臣按:古者豪杰之士,上之人必待之以殊礼,然后肯尽忠竭力以为我用,苟待之以常调,则彼亦以常人自居,虽有奇才异能,曷以自见哉?
汉王使郦食其往说魏王豹且召之,豹不听,汉王问食其:“魏大将谁也?”对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安能当韩信。骑将谁也?”曰:“冯敬。”曰:“是秦将冯无择子也,虽贤,不能当灌婴。步卒将谁也?”曰:“项它。”曰:“不能当曹参。吾无患矣。”
臣按:古人之遣将必问敌之将何人,先料彼之将与己之将相当否,然后遣之,因其所任则可以逆计其胜负,不待临战陈而后决也。
文帝前十一年,匈奴寇狄道,时匈奴数为边患,太子家令晁错上言兵事曰:“兵法曰‘有必胜之将,无必胜之民’,繇此观之,安边境、立功名在于良将,不可不择也。”
臣按:错言“有必胜之将,无必胜之民”,林林者皆民也,民之禀赋有强有弱、有智有愚、有勇有怯,编集为兵,精而择之、教而练之、作而起之,则皆良兵而可以取胜矣,然非求于林林之众而用其纠纠之良,虽有其人而不能以自奋,虽多亦奚以为哉?是故必得一二之良,然后可以成千万之胜。然千万人之中群居而混处,未易以识之也,然欲识而拔之,其不以远而遗、不以贱而弃、不以仇而疏、不以罪而废,是故管仲射钩,齐桓任之以伯,孟明三败,秦穆赦之以胜,穰苴拔于寒微,吴起用于羁旅,乐毅之疏贱,孙武之瓦合,韩信之怯懦,黥布之徒隶,卫青人奴,去病假子,孔明不亲戎服,杜预不便鞍马,邓艾以参军平蜀,李靖用于罪累,李杰收于降附,是岂以形貌、阀阅计其间哉?
错又言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予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予敌也,四者兵之至要也。”
臣按:错谓器械利、卒可用、将知兵、君择将四者为兵之至要,臣愚以为,四要之中而君择将一者尤为四要中之至要者焉。盖将得其人,则士卒用命而器械无有不精利者矣,夫以有能之将统用命之卒、用精利之器,则兵威振、国势强而四夷服矣。
光武敕冯异曰:“三辅遭王莽、更始之乱,重以赤眉、延岑之酷,元元涂炭,无所依诉。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诸将非不健斗,然好虏掠,卿本能御吏士,念自修敕,无为郡县所若。”
臣按:光武所谓“征伐非必掠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斯言也天地父母之心也。夫人君兴师旅以征伐,所以除盗而安民也,然盗岂自外至哉?即民之为也,平定安集则民去盗而复为民矣。为将者必掠而屠之以张威立功,盗则除矣,而民亦从而损焉。光武之为此言,真知帝王用兵之旨也哉。
献帝时,夏侯渊战虽数胜,魏王操常戒之曰:“为将当有怯弱时,不可但恃勇也。将当以勇为本,行之以智计,若但任勇,一匹夫敌耳。”
臣按:为将之道不过乎智勇二者而已,勇以决其行,智以运其用,盖当夫受命决战之时,无敌于前、无君于后,奋发而刚强,固是勇也,然而必有怯弱之时焉,则是智而已矣。
诸葛亮曰:“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败也;无制之兵有能之将,不可胜也。”
李靖曰:“兵卒有制,虽庸将未败,若兵卒自乱,虽贤将危之。”
戴溪曰:“所谓制者何?纪律是也。兵有纪律则主帅威立而令行,士卒心一而力齐,勇者不能独进,怯者不能独退,左右前后如手足背腹之相为用,以守则固,以攻则取,以战则克,舍此虽太公莫之能行矣。”
臣按:兵贵有制,将贵有能,兵之制否在乎将之能否,是以君之择将必求其能,不能者决不可用焉。武侯之言,甚言兵之不可无制耳,非谓将之可以无能也,将既无能,又焉用彼哉?由是观之,选将之道在乎用其能而已,盖人各有能,因其能而用之,彼能扩其所能以充其所不能,使皆能焉,而又尽合众人之能以为一己之能,用此有能之将而统夫有制之兵,进退、分合、左右以之无敌于天下矣。
宋文帝与徐湛之等议伐魏,沈庆之曰:“治国譬如治家,耕当问奴、织当问婢,陛下今欲伐国而与白面书生辈谋之,事何由济?”
戴溪曰:“兵家之用,情状万变,自非素所更尝,虽使良、平处之,亦未能灼见其利害而逆断其成败。古者创业中兴之君,天下虽已平定,必有老成宿将相与图回庙堂,彼于用兵皆身所涉历,不但耳闻目见而已,故谋必中机会而动必收成功。迨至后世承平,武事废弛,而天子左右前后率多不出都城坐取卿相之人,往往耳未尝闻金鼓、目未尝见旌旗,兵之利害、成败何从知之?边陲卒有警急而资其发纵指示,是犹访织于奴、问耕于婢,岂不颠倒错乱而失其所措哉?”
臣按:国家不可无老臣,而于将臣尤不可无,不可以其老而忽之也。古语有之,“智如禹、汤,不如更尝”,又曰“百闻不如一见”,老将更尝军士多矣,虽其辩论计虑未必竦动众人而出其表,然其所言论皆其所更尝,非无征者。故赵充国既罢就第,朝廷每有四夷大议,尝与参兵谋、问筹策,其后段会宗为乌孙所围,亦召陈汤问之,得此意也。
元魏明帝孝昌中,右民郎路思令上疏以为:“师出有功在于将帅得其人,窃以比年将帅多宠贵子孙,衔杯跃马,志逸气浮,轩眉攘腕,以攻战自许,及临大敌,忧怖交怀,雄图锐气一朝顿尽,乃令羸弱在前以当寇,强壮居后以卫身,兼复器械不精、进止无节以当负险之众、敌数战之虏,欲其不败,岂可得哉?夫德可以感义夫、恩可以劝死士,今若黜陟幽明,赏罚善恶,先遣辩士晓以祸福,如其不悛以顺讨逆,如此,则何异厉萧斧以伐朝菌、鼓洪炉而燎毛发哉。”
臣按:思令此疏虽言当世之弊,然后世世将之弊,惟取其官与世,不复问其人果可以将否。侥幸无事徒以备员,彼騃鲁不自知,苟快目前,不顾后患,固不足责矣,而有国家者承祖宗百战之余,所得之境土而付之呆童、庸竖,一旦有事,彼岂能支之哉?
唐太宗时,并州大都督长史李世杰在州十六年,令行禁止,民夷怀服,太宗曰:“隋炀帝劳百姓,筑长城以备突厥,卒无所益,朕惟置李世杰于晋阳而边尘不惊,其为长城岂不壮哉?”
臣按:秦筑长城以备虏,延长数万里、役死百万人,太宗以一人而当千万里之冲而卫千万人之命,其过于长城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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