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6/7)-明-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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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张子正蒙注》第 6/7 部分)

乾之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乃大人造位天德,
造,七到反,至也。位,臻其域也。
成性跻圣者尔。
以乾道保合太和,历危疑而时乎中,大人义精仁熟而至乎圣,此孔子耳顺、从心之候也。
若夫受命所出,则所性不存焉。
时至则圣人不违尔。
故不曰“位乎君位”而曰“位乎天德”,不曰“大人君矣”而曰“大人造也”。
乾体本六阳纯成,而自爻言之,有渐造之象焉。惟德则日跻而圣,若位则乘时以登,无渐升之理。以为自潜而见,历危疑跃飞而有天下,则是曹操、司马懿之妄干神器,皆大人矣。《易》不为小人谋,故必以言德者为正。
庸言庸行,盖天下经德达道,大人之德施于是者溥矣。
溥,周遍也。明伦察物,无所遗也。
天下之文明于是者著矣。
秩叙明则礼乐兴。
然非穷变化之神以时措之宜,则或陷于非礼之礼,非义之义,
时变而执其常,则不中而非礼,不宜而非义。惟尽人物之性,善恶、吉凶达乎天之并育并行不相悖害者以贞其大常,而后成己成物无有不化,此乾道之所以必历三、四之危疑,而始得时中,以造飞龙之天德也。
此颜子所以求龙德正中,乾乾进德,思处其极,未敢以方体之常安吾止也。
颜子庸德已至,闲邪存诚,方进乎九三之惕厉,而未得九五之安止。方体之常,庸德之大纲也,拳拳服膺之善也。
惟君子为能与时消息,顺性命,躬天德而诚行之也。
万物皆备于我而会屈伸于一致,乃能与物消息。若大经未正而急于乘时,则性命不顺,圣德之时中,与无忌惮之迹相似而实相违也。诚行之者,无非心理之实然。
精义时措,故能保合太和,健利且贞,
时措则利,保合则贞,而圣功唯在精义,精义则入神。
孟子所谓始终条理,集大成于圣智者与!《易》曰:“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其此之谓乎!
大明者,智之事也。天下之变不可测,而不能超乎大经,大经之法象有常,而其本诸心之不贰者,变化该焉。故庸德之修,进而历危疑以尽变,具知万变之不齐皆屈伸之常,天德之诚不息,则无屈不伸而万物皆睹;是智之事,非徒聪明之察,乃刚健不息,历变而常,力行精义而抵乎大明之效也。故乾卦阅潜、见、跃、飞而终始乎刚健,惟其不贰,是以不测,天德圣功,一而已矣。以卦象言之,天之纯乎乾,无渐者也;以卦之数言之,筮者自一奇以至于十八变,纯乎奇而得乾,有渐者也。卦言乾而不言天,天无为而运行有序,圣有功而成章始达,不得以天之浑成言乾,乾为天而卦非徒言天也。
成性则跻圣而位天德。
谓九五。
乾九二正位于内卦之中,有君德矣,而非上治也。
庸德尽于己,则秩叙正,可以君天下矣。非上治者,未能尽万物之性,以达其变而使之化也。
九五言上治者,言乎天之德,圣人之性,故舍曰君而谓之天。见大人,德与位之皆造也。
君德正己以正物,天德正己而物自正。位,谓德效之成。
大而得易简之理,当成位乎天地之中,时舍而不受命,乾九二有焉。
乾以易知,而兼言简者,九二以阳居阴也。君德成矣而不欲受命,知前之有危疑,必乾惕而不可止故也。
及夫化而圣矣,造而位天德矣,则富贵不足以言之。
善世而不伐,欲罢而不能,加以乾乾夕惕,乃造于圣;圣则无疑于受命,时出则有天下而不与,时未出则以匹夫行天子之事,非徒富贵也。位天德者,德即其位也。
“乐则行之,忧则违之”,主于求吾志而已,无所求于外。
此圣功之始,暗然为己之修也。
故善世博化,龙德而见者也;
龙之为龙一也,蛰而见,见而飞,龙无异道,而蛰以求伸,道日盛,善世博化,光辉不能隐也。充实之美而进乎大,可以见矣。
若潜而未见,则为己而已,未及人也。
为己可以及人,然必成章而始达。
“成德为行”,德成自信,则不疑所行,日见乎外可也。
诚有诸己而充实,无疑于见之行矣。此初九之驯至乎九二也。
乾九三修辞亦诚,非继日待旦如周公,不足以终其业。
修辞所以成天下之务,立诚所以正在己之经。九二德成而可见之行,九三则修应世之业。业因物而见功,事赜而变不测,事变之兴,不易以达吾之义;惟处心危而历事敏,业乃可终。故九二立本,九三趋时,成章而达也。
九四以阳居阴,故曰“在渊”;
心隐而不能急喻诸物也。
能不忘于跃,乃可免咎。
含德自信而不求物之喻,可静而不可动,无以化天下,故必不忘跃。
“非为邪也”,终其义也。
然其不忘于跃,乃义之固然,变而不失其中,及物而非以失己,有密用焉,达此则可造于天德矣。义者,因时大正之谓;终其义,历险而成乎易也。
至健而易,至顺而简,
反天下之大经,无所间杂,故易简;天不能违,化物而倦,则健顺至矣。
故其险其阻,不可阶而升,不可勉而至。
心纯乎理,天下之至难者也;见闻之知,勇敢之行,不足以企及也。
仲尼犹天,“九五飞龙在天”,其致一也。
圣功熟则不测而天矣。
“坤至柔而动也刚”,乃积大势成而然也。
惟刚乃可以载物,地之载必积广厚,故曰地势坤。顺理之至,于物无挠,非老氏致柔之说也。
乾至健无体,为感速,故易知;
乾,气之健也。无体者,至健则不滞于一事,随方即应,可以御万理而不穷,故无所迟疑,洞达明示而易知。
坤至顺不烦,其施普,故简能。
坤,情之顺也。顺天而行,己无专见之能以烦扰争功,而乾之所至,随效法焉,故不言劳而功能自著。此以乾、坤之德言。
坤先迷不知所从,故失道;后能顺听,则得其常矣。
以顺为德者,无必为之志,而听乾之生,因而成之,则先无适从,而有所顺听乃得大常之理,所谓“无成有终”也,臣道也,妇道也,下学之道也。君子之学,以乾为主,知之而后效,故大学之始,必知止至善以立大经,而后循循以进,斯善用坤而不迷。
造化之功,发乎动,
不动则不生,由屈而伸,动之机为生之始,震也。
毕达乎顺,
动而顺其性,则物各自达,巽也。形诸明。
毕达则形发而神见矣,离也。
养诸容,
不息其长养,惟其厚德能容也,坤也。
载遂乎说,
能容则物自得而欣畅,兑也。
润胜乎健,
“润”字疑误。自得坚胜而成质,乾也。
不匮乎劳,
历险阻而各有以自成,坎也。
终始乎止。
成则止矣。止者,即止其所动之功,终始一,则艮也。此释“帝出乎震”一章之义,而以动为造化之权舆,则以明夫不动不止,而历至于止皆以善其动而为功。彼以无为为化源者,终而不能始,屈而不能伸,死而不能生,昧于造化之理而与鬼为徒,其妄明矣。
健、动、陷、止,刚之象;顺、丽、入、说,柔之体。
体,谓体性。此言八卦成能之用,故不言阴阳而言柔刚。
“巽为木”,萌于下,滋于上;
阴弱为萌,阳盛为滋。益盛也。
“为绳直”,顺以达也;
阴不违阳,故顺而直。达者,顺之功效。
“为工”,巧且顺也;
阴不亢而潜伏,巧也。顺者,顺物之理。
“为白”,所遇而从也;
遇蓝则青,遇茜则赤;阴从于阳,无定质也。
“为长,为高”,木之性也;“为臭”,风也,入也;
臭因风而入,鼻不因形而达。
“于人为寡发广颡”,躁人之象也。
阳亢于阴,故躁。凡言为者,皆谓变化之象也。万物之形体才性,万事之变迁,莫非阴阳、屈伸、消长之所成,故《说卦》略言之以通物理,而占者得其事应,皆造化必然之效。然可以理通而不可以象测,执而泥之,则亦射覆之贱术而已矣。
“坎”为血卦,周流而劳,血之象也;
入于险阻,故劳。血经营身中,劳则溢。
“为赤”,其色也。
血亦水谷之滋,得劳而赤。
“离为乾卦”,“于木为科上槁”,附且躁也。
“躁”,当作燥。一阴附于两阳,熯之而燥。
“艮为小石”,坚难入也;
阳止于上,下有重阴不能入。
“为径路”,通或寡也。
止则寡通。
“兑为附决”,内实则外附必决也;
阳盛,阴虽附之,必为所决绝。
为毁折,物成则上柔者必折也。
一阴孤立于上,不能自固。
“坤”为文,众色也;“为众”,容载广也。
一色表著曰章,众色杂成曰文,坤广容物,多受杂色。
“乾为大赤”,其正色;
此取乾南坤北之象。
“为冰”,健极而寒甚也。
又取乾位西北之象。于此见八卦方位,初无定在,随所见而测之,皆可为方,故曰“神无方,易无体”,无方而非其方,无体而非其体也。分文王、伏羲方位之异,术士之说尔。
“震为萑苇”,“为苍筤竹”,“为旉”,皆蕃鲜也。
旉,花也。蕃盛鲜明,动则荣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为坎,一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一,奇画,读如奇。坎,阳陷阴中,入于坎宫;离,阴为主于内,二阳交附之。二卦皆以阳取义,不使阴得为主,扶阳抑阴之义。
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
卦有艮体,则系之以光明。
著则明之义也。
阳见于外为著。阳明昭示而无所隐,异于震之动也微,坎之陷也匿。
蒙无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
初生始蒙,其明未著,无能遽通乎万事,惟九二得中,以阳居阴,循循渐启其明,则随时而养以中道,所以亨也。天之生人也,孩提之知识,惟不即发,异于雏犊之慧,故灵于万物;取精用物,资天地之和,渐启其明,而知乃通天之中也。圣人之教人,不能早喻以广大高明之极致,敷五教以在宽而黎民时变,循文礼以善诱而高坚卓立,不使之迫于小成而养之以正,圣人之中也。故曰“大学之教存乎时”。
“不终日贞吉”,言疾正则吉也。
善恶之几,决于一念;濡滞不决,则陷溺不振。
仲尼以六二以阴居阴,独无累于四,故其介如石;
欲而能反于理,不以声色味货之狎习相泥相取,一念决之而终不易。
虽体柔顺,以其在中而静,何俟终日,必知几而正矣。
小人之诱君子,声色货利之引耳目,急与之争,必将不胜,惟静以处之,则其不足与为缘之几自见,故曰“无欲故静”;静则欲止不行,而所当为之义以静极而动,沛然勇为而无非正矣。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难必济而往有功也。
阳在内,心象也。二阴陷阳,险矣;而阳刚居中,秉正不挠,直行而无忧疑,忠臣孝子之所以遂志而济险,行其所当为,泰然处之而已。
中孚,上巽施之,下悦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盖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中孚二阴在内,疑非施信之道;然以柔相感,如鸟之伏子,有必生之理,光武所谓“以柔道治天下”者,亦治道之一术也。敔按: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中孚者,养道也,必信乃能养也
物因雷动,雷动不妄,
以其时出则固不妄。
则物亦不妄,
雷出而物生必信。
故曰“物与无妄”。
雷之动也,无恒日,无恒声,无恒处,此疑于不测而非有诚然,阳气发以应天,自与物候相感而不忒;圣人之动,神化不测,出人亿度之表,而乘时以应天,天下自效其诚。皆天理物性之实然,无所增损也。
静之动也,无休息之期,
众人之动,因感而动,事至而念起,事去而念息。君子于物感未交之际,耳目不倚于见闻,言动不形于声色,而不显亦临,不谏亦入;其于静也无瞬息之怠放而息,则其动也亦发迩而不忘远,及远而不泄迩,终身终日不使其心儳焉,此存心穷理尽性之学也。
故地雷为卦,言“反”又言“复”;
地,静体也;雷,动几也。反,止于静也;复,兴于动也。
终则有始,循环无穷。
事物有终始,心无终始。天之以冬终,以春始,以亥终,以子始,人谓之然尔;运行循环,天不自知终始也。谓十一月一阳生,冬至前一日无阳者,董仲舒之陋也。复之为卦,但取至静而含动之象,岂有时哉!卦气之说,小道之泥也。
入,指其化而裁之尔;
入,非收视反听,寂静以守黑之谓也;化之未形,裁之以神而节宣其化,入者所以出也。“入”,坊本作“人”,盖误。
深,其反也;
极深以穷其理,反求之内也。
几,其复也;
几,动而应以所精之义,复于外也。
故曰“反复其道”,
反而具复之道。
又曰“出入无疾”。
其人不忘,故其出不妄,动静一致,而静不偏枯,动不凌竞矣。
“益长裕而不设”,益以实也;
益,损外卦四爻之阳以益初爻,使群阴得主,阳以富有之实而益人,故施之可裕,而非所不可损者强与之。盖益者否之变,益之以阳,所以消否。敔按:三阳三阴之卦,皆自否、泰而来,故曰“益者否之变”
妄加以不诚之益,非益也。
非所当得而益之为不诚。
井渫而不食,强施行,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叹与!
强施行,不忍置也;恻然,不食而情愈迫也。作《易》者,谓周公。周公尽心王室而成王不受训,心怀耿忧,所以叹也。其后孔子于鲁,孟子于齐,知不可而为之,世终莫知,圣贤且无知之何。故竭忠尽教而人不寤,君子之所深恻也。
阖户,静密也;辟户,动达也;
阴爻耦,辟象也;而言阖户者,坤之德顺,以受阳之施,阖而纳之,处静以藏动也。阳之爻奇,阖象也;而言辟户者,乾之德健而发,施于阴者无所吝,而动则无不达也。阴、阳,质也;乾、坤,性也;阖辟之体用,互用不倚于质之所偏,此乾、坤之互为质性,不爽夫太和也。
形开而目睹耳闻,受于阳也。
形,阴之静也。开者,阳气动而开之,睹闻乘其动而达焉。虽阴魄发光,而必待开于阳,故辟者阳之功能,寐则阴函阳而閟之于内,阴之效也。静以居动,则动者不离乎静,动以动其静,则静者亦动而灵,此一阖一辟所以为道也。敔按:庄子曰:“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张子盖取交言,而以《易》阖其辟之义通之
辞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也。
指,示也;所之者,人所行也。吉凶存乎命而著乎象,人所攸往之善,存乎性而亲其所趋。圣人正天下以成人之美、远人之恶者,其情于辞而见。故《易》之《系辞》,非但明吉凶,而必指人以所趋向。
指之以趋时尽利,顺性命之理,臻三极之道也。
指示占者使崇德而广业,非但告以吉凶也。趋时,因时择中,日乾夕惕也;尽利,精义而行,则物无不利也。能率吾性之良能以尽人事,则在天之命,顺者俟之,逆者立之,而人极立,赞天地而参之矣。盖一事之微,其行其止,推其所至,皆天理存亡之几。精义以时中,则自寝食言笑以至生死祸福之交,皆与天道相为陟降。因爻立象,因事明占,而昭示显道,无一而非性命之理。《易》为君子谋,初非以趋利避害也。
能从之,则不陷于凶悔矣,
因所占以进退精义,则无不利矣。
所谓“变动以利言”者也。
变动,谓占者玩占而徙义;利者,利用而合于义也。
然爻有攻取爱恶,本情素动,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变者;
时位不相当,阴阳不相协,故天数人事,有攻取爱恶之不同,性情动于积素以生吉凶悔吝,旦夕莫可挽回者,非天数之固然,攻取爱恶,所酿成者渐也。
乃所谓“吉凶以情迁”者也。
君子之情豫定,则先迷而后必得;小人之情已淫,则恶积而不可掩。故履信思顺,则天佑而无不利,迷复则十年有凶;非理无可复,情已迁则不可再返也。
能深存《系辞》所命,则二者之动见矣。
命,告也,爻所告人者也。二者,尽利之道,迁变之情也。情迁者,君子安命而无求,利告者,君子尽道以补过,惟深察乎《系辞》,则自辨其所之矣。
又有义命当吉、当凶、当否、当亨者,当吉则居富贵而不疑,当凶则罹死亡而不恤,当否则退藏以听小人之利,当亨则大行而司衮钺之权。
圣人不使避凶趋吉,一以贞胜而不顾。
辞明示以凶而不为谋趋吉之道,贞胜则凶不避也。
如“大人否亨”、
虽否而亨。
“有损自天”、
祸福忽至而不知所自来。
“过涉灭顶凶无咎”、虽凶无咎。
损益“龟不克违”,
福至非其所欲而不能辞。
及“其命乱也”之类。
虽吉而非正命。
三者情异,不可不察。
有陨自天不克违,则慎所以处之;其命乱,则必去之;否亨、凶无咎,则决于赴难而不惧。三者,天数物情之所必有,贞胜而不为所动,圣人之情亦见乎辞。此《大易》所以与术数之说喻义喻利之分也。
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
爻象以理而生象数,在人为善恶得失之几初动于心,故曰内;吉凶因象数而成得失之由,在人为事起物应而成败著见,故曰外。
“富有”者,大无外也;
神行于天地之间,无所不通,天之包地外而并育并行者,乾道也。
“日新”者,久无穷也。
顺受阳施以成万化而不息,荣枯相代而弥见其新,坤道也。
显,其聚也;隐,其散也。
聚则积之大而可见,散则极于微而不可见。显且隐,幽明所以存乎象;于其象而观之,则有幽明之异,人所知也。
聚且散,推荡所以妙乎神。
其聚其散,推荡之者神为之也,而其必信乎理者诚也。以《易》言之,乾阳显而阴隐,坤阴显而阳隐,屯、蒙、鼎、革、剥、复、夬、姤之属相错而迭为隐显,聚之著也。乾、坤并建,而大生广生以备天下之险阻,位有去来,时有衰王,维之荡之,日月、雷风、男女、死生、荣谢,同归而殊涂,万化不测而必肖其性情,神之妙也,非象所得而现矣。
“变化进退之象”云者,进退之动也微,必验之于变化之著,故察进退之理为难,察变化之象为易。
变者,阴变为阳;化者,阳化为阴;六十四卦互相变易而象成。进退者,推荡而屈伸也;推之则伸而进,荡之则屈而退,而变化生焉。此神之所为,非存神者不能知其必然之理。然学《易》者必于变化而察之,知其当然而后可进求其所以然,王弼“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之说非也。
“忧悔吝者存乎介”,欲观《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静,知所动之几微也。
悔吝非凶,故曰小疵。爻之有悔吝,动违其时,在几微之间尔。静察其理,则正而失宜,过不在大,审之于独知之际,以消息其应违,不容不戒惧矣。
往之为义,有已往,
如“素履往”之类。
有方往,
如“往蹇”之类。
临文者不可不察。
已往则保成而补过,方往则勉慎以图功,察其文,可以因其占而得所宜。
张子正蒙注卷七终
张子正蒙注卷八
乐器篇
此篇释《诗》《书》之义。而先之以《乐》,《乐》与《诗》相为体用者也。
乐器有相,周、召之治与!
相,韦表糠里。《记》曰“治乱以相”,相之音菀而不宣,所以节音之杂乱,周、召之治还醇止乱之道。
其有雅,太公之志乎!
雅,柷类,以木为桶,中有椎,击之。《记》曰“讯疾以雅”,促乐使疾也,功以速成而定,故曰“太公之志”。
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讯疾蹈厉者,太公之事邪!
敬胜怠,义胜欲,正己而正人,以伐无道,事不得缓。
《诗》亦有《雅》,亦正言而直歌之,无隐讽谲谏之巧也。
正《雅》直言功德,变《雅》正言得失,异于风之隐谲,故谓之《雅》,与乐器之雅同义。即此以明《诗》《乐》之理一。
《象武》,武王初有天下,象文王武功之舞,歌《维清》以奏之。自注:成童舞之
戡黎伐崇,文王之武功。
《大武》,武王没,嗣王象武王之功之舞,歌《武》以奏之。自注:冠者舞酌,周公没,嗣王以武功之成由周公,告其成于宗庙之歌也。自注:十三舞焉
“酌”,《礼记》作“勺”。此明《诗》《乐》之合一以象功。学者学《诗》则学乐,兴与成,始终同其条理。惟其兴发志意于先王之盛德大业,则动静交养,以墒于四支,发于事业,蔑不成矣。
兴己之善,观人之志,群而思无邪,怨而止礼义,入可事亲,出可事君。但言君父,举其重者也。
奋发于为善而通天下之志,群而贞,怨而节,尽己与人之道,尽于是矣。事父事君以此,可以寡过,推以行之,天下无非中正和平之节,故不可以不学。
志至诗至,有象必可名,有名斯有体,故礼亦至焉。
象,心有其成事之象也。礼,见于事而成法则也。诗以言达志,礼以实副名,故学诗可以正志,可以立体。
幽赞天地之道,非圣人而能哉!
凡有其理而未形,待人而明之者,皆幽也。圣人知化之有神,存乎变合而化可显,故能助天地而终其用。
诗人谓“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赞育之一端也。
天能生之,地能成之,而斟酌饱满以全二气之粹美者,人之能也。穑有可丰美之道而未尽昭著,后稷因天之能,尽地之利,以人能合而成之,凡圣人所以用天地之神而化其已成之质,使充实光辉,皆若此。
礼矫实求称,或文或质,居物后而不可常也。
实,情也,情不足则益之以文,情有余则存之以质。物亦实也,情已动而事且成,乃因时因事而损益之,在情事之后,矫之正也。文质各矫其偏,故不可常。
他人才未美,故绚饰之以文;庄姜才甚美,乃更绚饰之用质素。
质已成之后,礼因损益之以致美,无一定之绚在才质之先也。此明因才节宣之道存乎礼,故有其质者,不可不学礼以善其后。
下文“绘事后素”,素谓其材,字虽同而义施各异,故设色之工,材黄白者必绘以青赤,材赤黑必绘以粉素。
绘非异色,则文不足以宣,故礼以人之情而著其美,酌情事之异而损有余、补不足也。敔接:此章注义,亦就张子之意而通之
“陟降庭止”,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德修业,欲及时也。“在帝左右”,所谓欲及时者与!
作而有为,上也,陟也;退而自省,下也,降也;一陟一降,皆有天理之明明赫赫者临之于庭,则动静无恒而一于正道。不执一,则存省愈严,陟降一心,德业一致,此朝乾夕惕、存神尽性之密用,作圣之功于斯至矣。
《江沱》之媵以类行而欲丧朋,故无怨;嫡以类行而不能丧其朋,故不以媵备数。
类者,贵贱之分,朋,私心也。媵安于卑贱之类而忘己私,嫡处于尊贵而恃其类,怀私以不能容物,此得朋丧朋之异,公私之分也。
卒能自悔,得安贞之吉,乃终有庆而其啸也歌。
自悔,则能丧其私而先迷后得矣。坤之为德,以厚载有容为美,而私心间之,则吝而骄;惟去私以广容,而后能承天以利正,妇道也,臣道也,下学逊志,遏欲以存理之始功也。
采枲耳,议酒食,女子所以奉宾祭、厚君亲者足矣;又思酌使臣之劳,推及求贤审官,王季、文王之心,岂是过与!
此引伸毛《传》之旨而广言之。尽仁孝以为本,而推以爱贤任官,王季、文王之德也;后妃以顺承之,则乾、坤合德矣。
《甘棠》初能使民不忍去,中能使民不忍伤,卒能使民知心敬而不渎之以拜,
以拜为致敬之辞,于义未安。
非善教寝明,能取是于民哉!
由善教,故仁声作。
“振振”,劝使勉也;“归哉归哉”,序其情也。
先劝君子急公而后望其归,发乎情,止乎礼义。
“卷耳”,念臣下小劳则思小饮之,
兕觥。
大劳则思大饮之,
金罍。
甚则知其怨苦嘘叹。妇人能此,则阴诐私谒害政之心,知其无也。
一于正则不邪。
“绸直如发”,贫者紒纵无余,顺其发而直韬之尔。
纵以帛敛发而作紒,古者紒不露发,帛有余,则斜缠绕之,帛不足,则裁直条如其发之长而直韬之,此言俭而不失其容也。
《蓼萧》《棠华》“有誉处兮”,皆谓君接己温厚,则下情得伸,谗毁不入而美名可保也。
处,谓居之安也。谗毁之人,皆由君有刻薄疑忌之心;君仁臣忠,无所容其间矣。
《商颂》“顾予烝尝,汤孙之将”,言祖考来顾以助汤孙也。
祭者,子孙之心,然必时和年丰,天人胥洽,而后礼备;而孝思可伸,则在祖考之佑助也。古者以祭成为大福。敔按:引此亦与“陟降庭止,在帝左右”之意相通
“鄂不韡韡”,兄弟之见,不致文于初,本诸诚也。
鄂,花萼;不,音跗;花承蒂小茎也。花方含蕊,文未著,而韡韡之生意在中,兴兄弟之好一本诸诚,非徒尚文。
《采苓》之诗,舍旃则无然,为言则求所得,所誉必有所试,厚之至也。
舍旃,毁之令斥也;无然,无毁也;为言,扬其美也;求所得,察其何所得当于道。誉必试也,毁则无誉,必试而谓之厚者,人之刻薄贼恩,喜怒自任,非其本心;惟轻信人言而不自求诸心,能不因人为毁誉,则好恶从心而伤害于物者多矣。
简,略也,无所难也,甚则不恭焉。
难,去声。于物无所难,以为不足较也。
贤者仕禄,非迫于饥寒,不恭莫甚焉。
孔子为委吏乘田,免于饥寒则去之。此伶官非以贫故,而谓世不足与有为,仕于卑贱,不恭之甚矣。
“简兮简兮”,虽刺时君不用,然为士者不能无太简之讥,故诗人陈其容色之盛,善御之强,
推其贤以责备之。
与夫君子由房由敖、不语其材武者异矣。
君子阳阳,安分自得,无疾世之意,故无责焉。
“破我斧”,“缺我斨”,言四国首乱,乌能有为,徒破缺我斧斨而已;
四国:商、奄、管、蔡。
周公征而安之,爱人之至也。
谅其无能为而不穷兵致讨,念其愚而安之,周公之心,纯乎仁爱。
《伐柯》言正当加礼于周公,取人以身也。
屈己而后能下贤。
其终见《书》“予小子其新逆”。
成王终成此诗之志。
九罭,言王见周公当大其礼命,则大人可致也。
君臣合德则礼命自隆,大人以道致,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也。
《狼跋》,美周公不失其圣,卒能感人心于和平也。
庸人处变而不知自裁以礼,其贤者则改节降志以自贬损而免患,若郭子仪是已。圣人达于屈伸之感而贞其大常,静正而物自感,心无私累,则物我之气俱顺。人心之和平,公心之和平化之也。
《甫田》“岁取十千”,一成之田九万亩。
九万亩,百井也。按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止六十五井,五万八千五百亩,此云“九万亩”未详。
公取十千亩,九一之法也。
后稷之生,当在尧舜之中年,
舜摄政而使稷教稼穑,已强仕矣,此云“中年”,未详。
而《诗》云“上帝不宁”,疑在尧时高辛子孙为二王后,而诗人称帝尔。
此谓上帝为天子之称,疑者,未定之辞。实则稷盖帝挚之子,生于诸侯废挚、尧即位之初。挚,尧兄也,兄废弟立,未尝改姓易服,不得称“二王后”。此说未安。
《唐棣》,枝类棘枝,随节屈曲,
未详。
其华一偏一反,
向外生者偏,内出者反。
左右相矫,因得全体均正。偏,喻管、蔡失道,反,喻周公诛殛。言我岂不思兄弟之爱,以权宜合义,主在远者尔。
所系者家国之大。
唐棣本文王之诗,
以“唐棣”为“棠棣”,又云“文王作”,盖误。
此一章周公制作,序己情而加之,
谓周公增此一章。
仲尼以不必常存而去之。
汉注合上“可与共学”为一章,以偏反之反为反经合权之比,而张子因之,义多未顺。张子之学主于心得,于博学详说之功多所简忽,若此类是也。
日出而阴升自西,日迎而会之,雨之候也,
日自东而西,微雨自西而东,与日柑会合,阴阳和则雨。
喻昏姻之得礼者也;
阳迎阴,男下女,以崇廉节也。
日西矣而阴生于东,
日已去而阴逐其后,日无会阴之心,阴强奔随之,雨终不成。
喻昏姻之失道者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正而和也;“螮蝀在东,则人莫敢指”,不正之气也。张子此说为长。朱子谓虹蜺天之淫气,不知微雨漾日光而成虹,人见之然尔,非实有虹也。言虹饮于井者,野人之说。
鹤鸣而子和,言出之善者与!
善则物必应。
鹤鸣鱼潜,畏声闻之不臧者与!
鹤鸣而声闻于天,鱼潜而或在渚,不善则不可掩也。故必善其鸣而慎其潜,乃以得臧。取喻同而义异,《易》以言好仁之益,《诗》以示恶不仁之警。
“歍彼晨风,郁彼北林”,晨风虽鸷击之鸟,犹时得退而依深林而止也。
兴劳人之不得息。
《渐渐之石》言“有豕白蹢,烝涉波矣”。豕之负涂曳泥,其常性也;今豕足皆白,众与涉波而去,水患之多为可知也。
水患多则征人劳。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犹“王天下有三重焉”,言也,动也,行也。
君子所贵乎道,求之身而已;言、行、动皆本诸身之道,立其本而中和致,乃可以制礼作乐。若读数文章稽于众,习之者能赞之,犹笾豆之事,任之有司可也。故道以反经为大。
耇造德降,则民诚和而凤可致;故鸣鸟闻,所以为和气之应也。“诚”,当作“諴”
天地人物之气,其原一也。民和则天和不干,天和则物效其和,德施普降,和气达于万民,而物应之不爽矣。
九畴次叙:民资以生,莫先天材,故首曰五行;
畴,事也;九事皆帝王临民之大法。五行者,非天化之止于此,亦非天之秩分五者而不相为通,特以民生所资,厚生利用,需此五者,故炎上、润下、曲直、从革、稼穑及五味,皆就人所资用者言之。五行,天产之才以养民,而善用之者君道也;五事,天命之性以明民,而善用之者君德也;皆切乎民事而言,故曰范,曰畴。汉以后儒者不察,杂引术数家言,分配支离,皆不明于《洪范》之旨;而医卜星命之流,因缘附会以生克休王之鄙说。张子决言其为资生之材以辟邪说,韪矣。
君天下必先正己,故次五事;
正己而后可正人,践形尽性,所以正己。
己正然后邦得而治,故次八政;
八政以节宣五行而立为常典。
政不时举必昏,故次五纪;
合于天乃顺于人。
五纪明然后时措得中,故次建皇极;
极建则随时以处中。
求大中不可不知权,故次三德;
刚柔正直,各适其宜,权也。
权必有疑,故次稽疑;循常而行,人谋定则可不待卜筮,行权有疑,而后决之以鬼谋。
可征然后疑决,故次庶征;卜筮隐而天象显。
福极征,然后可不劳而治,故九以向劝终焉。刑赏合天则大法行,而非徒恃法也。
五为数中,故皇极处之;权过中而合义者也,故三德处六。次叙之说,亦理之一端。以洛书证之,抑有不尽然者,读者不必泥也。
“亲亲尊尊”。周道也。
又曰“亲亲尊贤”。周公治鲁之道。
义虽各施,然而亲均则尊其尊,尊均则亲其亲为可矣。亲尊互酌而重者见矣。
若亲均尊均,则齿不可以不先,此施于有亲者不疑。昭穆亦序齿之推也。
若尊贤之等,则于亲之杀,必权而后行。贤均则以亲疏尊卑为等。
急亲贤为尧、舜之道,亲贤,谓亲而贤者。
然则亲之贤先得之于疏之贤者为必然。先得,急之也;谓先举而尊之。
尧明俊德于九族而九族睦,明,显也;表而尊之,则人皆喻于为善之荣。
章俊德于百姓而万邦协,黎民雍;九族之贤既举而后举庶士。百姓,谓百官赐族姓者。
皋陶亦以惇叙九族、庶明励翼为迩可远之道;庶明,庶士之贤者。迩可远,谓即迩以及远。
则九族勉敬之人固先明之,然后远者可次叙而及。周道以亲亲为本,一尧、舜之道也。
《大学》谓“克明俊德”为自明其德,不若孔氏之注愈。
义民,安分之良民而已;仅免于恶而不足与为善。
俊民,俊德之民也。俊,大也;德大则所施亦大。
官能则准牧无义民,乡党自好者,可使安于野而不可使在官。
治昏则俊民用散。
取小善而弃大德,昏主之所以坏风俗也;虽圣世不能无乡原,惟置而不用,则不足以贼德。
五言乐语,歌咏五德之言也。
乐语,所歌之文词。
“卜不习吉”,言卜官将占,先决问人心,有疑乃卜,无疑则否。
理显于明而故索之幽,徒乱德而已。
“朕志无疑,人谋佥同”。故无所用卜;鬼神必依,龟筮必从。
幽明无二理。
故不必卜筮,玩习其吉以渎神也。
谋已决而欲得吉占,玩神以自快而已。
衍忒未分,有悔吝之防,此卜筮之所由作也。
衍忒,数之过也。事非常而过于常数,为之则悔,不为则吝,故卜筮以决之。若吉凶之数适如其理,则受人之天下而不辞,蹈白刃而不避,何卜筮之有!卜筮者,所以审在己之悔吝,而非为吉凶也。
王禘篇
此篇略释《三礼》之义,皆礼之大者,先王所以顺天之秩叙而精其义者也。张子之学以立礼为本,而言礼则辨其大而遗其细。盖大经有一定之理,而恭敬、撙节、退让之宜,则存乎人之随时以处中,而不在乎度数之察也。
“礼不王不禘”,则知诸侯岁阙一祭为不禘明矣。
谓夏、商春礿夏禘,即于夏季时享行大禘,诸侯不禘,则夏不祭。
至周以祠为春,以禴为夏,宗庙岁六享,则二享四祭为六矣。
二享:禘、祫;四祭:祠、禴、尝、烝。
诸侯不禘,其四享与!
四时之祭阙其一,合祫而四。周制,诸侯各以其方助祭天子,故其时不行宗庙之祭。
夏、商诸侯,夏特一祫,《王制》谓“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假其名以见时祀之数尔;作《记》者不知文之害意,过矣。
《王制》盖谓诸侯祠则不礿,礿则不尝,亦言阙一祭尔。假夏、商时享之名谓礿为禘,于文未审,恐读者不察,且疑诸侯之亦禘,害于礼矣。夏、商诸侯,夏时天子大禘之时而祫祭,非禘也。作《记》者,汉文帝博士。
禘于夏、周当是“商”字之讹为春夏,尝于夏、商为秋冬,作《记》者交举,以二气对互而言尔。言禘以该礿,言尝以该烝,《礼记》专言禘尝者,以阴阳二气之变,故于夏秋之交相对而言,略春冬而举夏秋,要以夏、商之礼为名;若周,则禘在时享之外。
享尝云者,享为追享朝享,禘亦其一尔。
所自出之帝远矣,故云追享。朝享者,诸侯觐王亦有享礼,以下奉上之通词,故禘亦可云享。
尝以配享,亦对举秋冬而言也。夏、商以禘为时祭,知追事之必在夏也。
谓夏、商因夏之时祭而行大禘,故以与尝对举,尝言秋冬,享言春夏。
然则夏、商天子,岁乃五享,
谓五祭。
禘列四祭,并祫而五也。
以不王不禘,禘为大享,故知夏禘之外不更别行时祭。
周改禘为禴,
则天子享六,禘祫给二祭,于四祭外别举之。
诸侯不禘,祫而不禘。
又岁阙一祭,则亦四而已矣。《王制》所谓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既以禘为时祭,则祫可同时而举。自注:礿以物薄,而犆尝从旧
祫禘云者,据夏、商而言;祫禘、祫尝、祫烝,谓随三时可并行祫祭。
诸侯礿犆,自注:如天子禘一犆一祫,言于夏禘之时正为一祭,
不祫也。
特一祫而已。
祫随秋冬行之。
然则不王不禘,又著见于此矣。
大禘不得言犆言祫;诸侯之言禘,非禘也,孟夏时享之名也。
又云尝祫烝祫,则尝蒸且祫无疑矣。
秋尝冬烝,可于一时并行,祫祭实止一祫也。
若周制亦当阙一时之祭,则当云诸侯祠则不禴,禴则不尝。
以夏、商之礼言,故云禘。若以周制言之,则当云祠禴,不当云礿禘;作《记》者杂用三代之文,故害于意。反复释此,所以申明不王不禘之大义。
庶子不祭祖,自注:不止言王考而已
大夫三庙而上,皆有祖庙祀始受命者。
明其宗也;自注:明宗子当祭也
庶子即为大夫,不得专立祖庙,后世乃可祖之;若宗子,则虽不为大夫,亦必祭祖。
不祭祢,自注:以父为亲之极甚者,故又发此文
上庶子对继祖之宗子而言,此庶子兼对继祢之宗子而言。苟为庶子,则祢且不祭,况祖乎!明其宗也。
唯继祢之宗子乃得祭祢;庶子贵,以其牲就宗子而行事。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自注: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发此义
凡庶子皆不继祖,即有继祢者,亦不为其长子斩,况继祢者虽嫡长,但继己而已,非祖祢之继,义不得伸。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注:“不祭殇者,父之庶”,注,郑氏注也。不继祢之庶子,不继己之殇。
盖以殇未足语世数,特以己不祭祢,故不祭之。
此释郑注,言殇非父之適孙,不足列世数。己既非继祢之宗,则殇卑贱不得祭。
“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
二句,郑氏注文。于祖为庶孙,虽于祢为適子,可以祭殇,而不可以祭诸父昆弟之无后者。
虽无后,以其成人备世数,当祔祖以祭之,己不祭祖,故不得而祭之也。
释郑注,言己不敢入祖庙而祭,则共其祭物而宗子主焉,己不祭也。
“祖庶之殇则自祭之也”,
二句郑氏注文。己为祖庶,于祢为适,则可祭己之适殇。
言庶孙则得祭其子之殇者,以己为其祖矣,无所祔之也。
释郑注,言庶子,祖之庶也。己之殇,己之適长殇,己为其祖者,己可祭祢为殇之祖矣。无所祔,言不须祔于己之祖庙。
“凡所祭殇者唯適子”,郑氏注文。此適子,谓殇。
此据《礼》天子下祭殇五,皆適子適孙之类。故知凡殇非適不得特祭,惟从祖祔食。
释郑注,言必有承祖世爵之贵乃特祭之,其他则难世数,必祔食乃祭。
“无后者,谓诸父昆弟”,
郑氏注文。
殇与无后者如祖庙在小宗之家,祭之如在大宗。自注:见《曾子问》注
此引伸郑注而言。祖庙在小宗之家,谓大夫更立祖庙别为一宗者。如在大宗,即祔于小宗家之庙,不必合于大宗,从祖而已。
殷而上七庙,自祖考而下五,并远庙为祧者二,
据《王制》而言。
无不迁之太祖庙。至周有不毁之祖,
谓后稷。
则三昭三穆,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
谓周之亲庙止于四世,五世则祧。
诸侯无二祧,
谓世室。
故五。
四亲庙,与始封之君而五。
大夫无不迁之祖,则一昭一穆,
父与王父。
与祖考而三,
祖考,谓曾祖。大夫不世官,祀之三世而止。
故以祖考通谓为太祖。
名为太祖,实祖考也;以西向之尊,故称太祖。
若祫,则请于其君,并高祖干祫之。自注:干祫之,不当祫而特祫之也
并,合也;干,求也。大夫不得合祭,贵大夫请于君而得行合食之礼。
孔注“王制谓周制”,亦粗及之而不详尔。
孔注,孔颖达疏。《王制》所云,非周制也。天子诸侯亲庙各四,所谓五世而斩也。然二昭二穆必于四世,胡氏谓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皆为一世,则有兄弟踵立,如齐桓公四子皆为君,则不得祀其祖;且兄弟为昭穆而昭穆乱,其说非也。人君无子,则早立继嗣,必以其昭穆,其未立者,非如汉之冲、质,君道未成,则自私而轻宗庙,当以无后祔食之例祔于祖庙,而不入世数。可知虽天子诸侯无后,亦不得特立庙也。
“铺筵设同几”,疑左右几一云。
享祖考以妣合食则设同几。言同者,以别于左右各一几也。疑者,释其疑之谓。
交鬼神异于人,故夫妇而同几。
人道则夫妇有别,交祖考者以神道,神则阴阳合德而资生,孝子慈孙以其精意感神于漠,即己之志气而神在焉。己为考妣合一之身,不得有阴阳男女之异,鬼神无嫌,不必别也。
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
于室者,正祭;于祊,绎祭也。一神而求之多方,神无定在也。夫妇同几而不嫌于同,一神两求而不嫌于异,知分合聚散之理,然后知礼之精义而入神。
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
百神,皆天之神所分著者也,随所著而报之。天德无方体,唯天子飨帝然。抑分而使人各效其报,以不忘资始之德。
故以天事鬼神,事之至也,理之尽也。
事鬼神而归本于天,乃穷理以尽人事之至。淫祀者以鬼事鬼,不当于礼,其黩甚矣。
“天子因生以赐姓,诸侯以字为谥”当是“氏”字之讹,盖以尊统上、卑统下之义。
天子赐诸侯之姓,推原其所自生,故鲁、卫同于姬,齐、纪同于姜,本所自出之帝,统于一尊,所以尊诸侯而上之。诸侯赐大夫之氏,因王父之字为氏,不得上统于始祖,分族命氏,以明其所自出之卑。君臣之分,于斯著矣。
“天子因生以赐姓”,难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
下之人,同姓之大夫也。天子命其大夫之氏,亦必分而各使为氏,与侯国同。天子之大夫视侯,然唯诸侯则因生赐姓,而大夫否,尊统于上不得及下也。子男虽卑,君道也;天子之大夫虽贵,臣道也。
此章旧分为二,今合之。
据《玉藻》,疑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
听朔,颁朔也。诸侯奉朔藏于太庙,每月告祖而行。胡氏曰:“月,王月也。王者赞天敷治,自己制之,诸侯不敢自专,待命于尊亲。”
受命祖庙,作龟祢宫,次序之宜。
此师行之礼,受命宜于尊者,卜吉宜于亲者。
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贵臣”。
公之士,公之众有司也;大夫之众臣仕于大夫为群有司,非室老,又非宰邑者也。卿、大夫,公之贵臣;室老、邑宰,大夫之贵臣。
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
此释丧礼之文。别士于公,与士于家者也。士于家,更不在公室众臣之列,愈贱而服愈降。
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
别士于家者,于公之士也,公之士不为大夫服。
众臣杖不以杖即位,疑义与庶子同。
分卑则不得伸其哀。
“適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
诸侯所荐,仕于天子而受三命为士者,与诸侯之士有功而王命之者,皆曰適士。適士,对庶士之称。
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于王朝有班位。
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疑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已。
官长,六官之长,诸侯自命者亦如之。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
引《周礼》以证《礼记》达官之义。
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
官皆统于六官为之长,而达官又各有长,如今制钦天监行人司遥属礼部,而监正司正又为之长。
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周礼》“小事则专达”,天子之官也。诸侯亦有达官之长,故以《周礼》推之,知其亦有专达之官,而有长有贰,长上士,贰则中、下士,故达官之长,于诸侯为贵臣。
“赐官”,使臣其属也。自注:若卿大夫以室老士为贵臣,未赐官则不得臣其士也
明非但诸侯得有其臣,卿大夫既赐官,亦得臣其室老士。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
女子许嫁,教之三月。
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女子既然,则男子可知。诸侯绝期,而云有服者,以士礼推之,五世内服属也。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自安于不能,让道也。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
鹄,栖皮于布,侯之中也。布易贯,革难贯,至革而坠,中可知矣。
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有力则贯,无力则否,先王因材取人而不求备,于《射礼》见其一。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伤,哭也。
畏、厌、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
畏,兵死;厌,木石厌死;溺,没水死。
不吊生者以异之。
虽知生亦不吊,盖哀致于死者,则不暇及于生者。而致其亲之死于畏、厌、溺,则不孝慈矣,虽与相知,绝之可也。为君父战而死者,非畏也,不在不吊之科。
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有故而死,无容问之。此旧注文,申释之以明情与文之必称。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
习其音调也。
“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也。
近,犹习也。音调文仪,非礼乐之至,然器由道设,舍器而无以见道。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
大要,谓褒贬寓刑赏之权。
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
胡氏之说备矣。
“苗而不秀者”与下“不足畏也”为一说。
一说,犹言一章。
张子正蒙注卷八终
张子正蒙注卷九
乾称篇上
此篇张子书于四牖示学者,题曰订顽;伊川程子以启争为疑,改曰西铭。龟山杨氏疑其有体无用,近于墨氏,程子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义,论之详矣。抑考君子之道,自汉以后,皆涉猎故迹,而不知圣学为人道之本。然濂溪周子首为《太极图说》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实,而以其神化之粹精为性,乃以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无非阴阳变化自然之秩叙,有不可违。然所疑者,自太极分为两仪,运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资生资始;则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禅之几。则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与《六经》《语》《孟》之言相为蹠盭,而与释氏真如缘起之说虽异而同。则濂溪之旨,必有为推本天亲合一者,而后可以合乎人心、顺乎天理而无敝;故张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说,诚得其立言之奥而释学者之疑。窃尝沉潜体玩而见其立义之精。其曰“乾称父,坤称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从其大者而言之,则乾坤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于天地之德也固然矣;从其切者而言之,则别无所谓乾,父即生我之乾,别无所谓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统天以流形,故称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顺天而厚载,故称之曰母。故《书》曰“唯天地万物父母”,统万物而言之也;《诗》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德者,健顺之德,则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尽敬以事父,则可以事天者在是;尽爱以事母,则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亲,则所以存心养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妇之义、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则所以体天地而仁民爱物者在是。人之与天,理气一也;而继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理在气之中,而气为父母之所自分,则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于天地也,无有间矣。若舍父母而亲天地,虽极其心以扩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动于所不可昧。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诚之必几,禽兽且有觉焉,而况于人乎!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乾、坤之谓也;又曰“继之者善,成之者性”,谁继天而善吾生?谁成我而使有性?则父母之谓矣。继之成之,即一阴一阳之道,则父母之外,天地之高明博厚,非可躐等而与之亲,而父之为乾、母之为坤,不能离此以求天地之德,亦照然矣。张子此篇,补天人相继之理,以孝道尽穷神知化之致,使学者不舍闺庭之爱敬,而尽致中和以位天地、育万物之大用,诚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横流,真孟子以后所未有也。惜乎程、朱二子引而不发,未能洞示来兹也!此篇朱子摘出别行,而张子门人原合于全书,今仍附之篇中,以明张子学之全体。
乾称父,坤称母;
谓之父母者,亦名也;其心之心不忍忘,必不敢背者,所以生名之实也。惟乾之健,故不敢背,惟坤之顺,故不忍忘,而推致其极,察乎天地,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则太和絪緼,中含健顺之化,诚然而不可昧。故父母之名立,而称天地为父母,迹异而理本同也。朱子曰:“天地者其形体,迹之与父母异者也;乾坤者其性情,理之同者也。”
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
混然,合而无间之谓。合父母之生成于一身,即合天地之性情于一心也。
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
塞者,流行充周;帅,所以主持而行乎秩叙也。塞者,气也,气以成形;帅者,志也,所谓天地之心也。天地之心,性所自出也。父母载乾、坤之德以生成,则天地运行之气,生物之心在是,而吾之形色天性,与父母无二,即天地无二也。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由吾同胞之必友爱,交与之必信睦,则于民必仁,于物必爱之理,亦生心而不容已矣。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家之有宗子,父母所尊奉,乃天之秩叙,在人心理,必奉此而安者。唯其必有是心,必有是理,故“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居是邦则事其大夫之贤者”,皆不容已之诚,而人道之所自立也。
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
家之有长幼,必敬而慈之,故心从其类,有触必感。此理人皆有之,最为明切。
圣,其合德;贤,其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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