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籍考--》(21/37)-未知-丁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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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国医籍考--》第 21/37 部分)

是书成于北宋。而晦于南宋。不传于中国。而存于夷狄。而徽宗慈心之所寓。不泯于千载者。抑亦奇矣。清程云来纂要凡例云。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元朝奉诏颁行者。大版大字。每卷首篇署元耶律楚材五字。今古医官。及予家所藏。大德重校本。亦大版大字。然无耶律楚材字。原文书法端雅。盖为宋版之旧。但每卷主页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卷第某数字,书刻并劣。系于元人改刊无疑矣。文化癸酉岁。元胤与众医官。议于医学。为活字配印本。阅四岁竣工。
〔程氏(林)圣济总录纂要〕二十六卷佚凡例曰。是书。宋徽宗政和。诏集海内名医。并出御府所藏汇成共二百卷。禁方秘论。人所未闻。按病治疗。
无不奇验。厥后再刻于金大定。三刻于元大德。自耶律楚材精较。奉诏颁行天下。越今四百余年。无有剞劂。此书几几泯灭矣。余昔从先叔祖敬通夫子。翻阅刻本。今经三十余年。又从友人江郢上再观抄本。抚今追昔。不胜愉快。郢上请余删繁纂要。以便梓行济世。因留维扬一载。纂其精粹。去其繁芜。共得二十六卷。诚医家之云笈琼函。方药之赤文绿字也。博觉有知之。一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元朝奉诏颁行者。大字大板。每卷首篇。署元耶律楚材五字。明朝武林高相国家抄本。用绵纸朱格。缮写精工。亦根据丙府式。大板大字。今刻小板密字。以便行笈可携。检方疗病也。一是书方法深奥。博学究心者。方能领会。如虚劳紫雪方。有追摄义。霍乱青金散。有劫夺义。热痢黄连汤。有反佐义。用之皆取效如神。至若调七伤。平五志。攻六气。理三因。方中有参附而用硝黄者。有桂附而用芩连者。必须熟读古人方经。庶几领会方法之妙也。一书中妇人门。
选其胎前产后。带漏崩中。小儿门。选其急慢诸风。五疳吐泻。若一切杂证。与大人治法不殊。于大人方中。推类酌量用之。一书中运气。集定六十年。每年可按素问稽查。兹不刻。一书中针灸三卷。符禁三卷。古法不易行。
乳石发动二卷。今人罕此患。又食治三卷。药食不合宜。俱不刻。一方中难得药品。如金牙银牙矾石莽草之类。
不刻。难合之方。废时日而不能应。仓卒急需者。亦不刻。一方中药名。仍从原本。如天麻为赤箭。牛蒡为恶实。
又为鼠粘。甜桔梗为荠。山栀为越桃。柴胡为茈胡。土茯苓为KT。香附为莎草根。薄荷为鸡苏。砂仁为缩砂。天花粉为栝蒌根。轻粉为腻粉。如此之类。不能更改。一方中分两。古法难用。今欲更改。又失古人之意。
大约方中一两。今用一钱。方中一分系二钱。五分今用一字。(二分半)。一匕。有半钱至五钱者。在人以意消息加减可也。一是书。成于北宋。其时四大家。(刘河间。李东垣。张子和。朱丹溪。)无─切活套。应时方法。(补中益气。逍遥。归脾。二陈。四物。四君之类。)医家遇沉痼疾。疑难奇异等证。用时方而不奏效。良工亦束手者。是书有神方也。
又曰。是书三副凑合。仍缺小儿方五卷。(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止。)余于秘阁内府。江浙齐梁诸鉴古家。遍访无有藏本。欲补全而未能。同学项视庵搜求小儿今古方论。补全五卷。议论简要。方法详明。可称全璧矣。诸疳以下即其所补也。
又曰。神仙服饵三卷。非烹砂炼石。则嚼柏咀松,或吐纳清和。或斩除尸害。皆藏经所备载。亦难行难用也。
一概删去。今选其可服饵。延年驻颜者。方十余道。又补益门方。二十余道。为养生家备用。博雅君子。求全书翻阅。则余纂要一书。济世婆心。广开闻见。当有赏识者矣。
四库全书提要曰。圣济总录纂要二十六卷。宋政和中。奉敕编。国朝程林删定。林字云来。休宁人。初徽宗御制圣济经十卷。四十二章。又诏集海内名医。出御府所藏禁方秘论。纂辑成编。凡二百卷。其书久而佚脱。林购求残帙。凡得三本。互相苴。尚阙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不可复见。以其繁重难行。乃撮其旨要。
重为纂辑。门类悉根据其旧。所阙小儿方五卷。则倩其友项睿补之。仍冠以徽宗原序。大德四年。集贤学士焦惠校上序。及校刊诸臣衔名。考晁陈二氏书目。但有徽宗圣济经。不载是书。观焦惠序。称始成于政和。重刊于大定。
殆汴京破后。随内府图籍北行。南渡诸人。未睹其本欤。今未见其原书。然宋代崇尚医药。搜罗至富。就所采录。
古来专门授受之方。尚可以见其大略。其每类冠论一篇。亦皆词简而理明。均足以资考订。原本之末。有神仙服饵三卷。或言烹砂炼石。或言嚼柏咀松。或言吐纳清和。或言斩除三尸。盖是时道教方兴。故有是妄语。林病其荒诞。一概汰除。惟约取其寻常赜养之药。三十余方。其别择具有条理。故所录诸方。多可行用。与胶执古法者异焉。
〔王氏(贶)济世全生指迷方〕(读书附志作指迷集)宋志三卷未见赵希弁曰。上考城王贶字士亨所着也。吴丞相敏序之曰。子亨当官不局。遇世变。尝慨然。再请出疆使万里云。
王明清曰。王况。字子亨。本士人。为南京宋毅叔。毅叔既以医名檀南北。况初传其学未精。薄游京师。
甚凄然。会盐法忽变。有大贾。睹揭示失惊。吐舌遂不能复入。经旬食不下咽,赢日甚。国医不能疗。其家忧惧。榜于市曰。有治之者。当以千万为谢。况利其所售之浓。姑往应其求。既见贾之状。忽发笑不能制。心以谓未易措手也。其家人怪而诘之。况谬为大言答之曰。所笑者,辇毂之大如此。乃无人治此小疾耳。语主人家曰。
试取针经来。况谩检之。偶有穴。与其疾似是者。况曰。尔家当勒状与我。万一不能活。则勿尤我。当为若针之。
可立效。主病者不得已。亦从之。急针舌之底。抽针之际。其人若委顿状。顷刻舌遂伸缩。如平时矣。其家大喜。
谢之如约。又为之延誉。自是翕然名动京师。既小康。始得尽心肘后之书。卒有闻于世。事之偶然。有如此者。
况后以医得幸。宣和中。为朝请大夫。着全生指迷论一书。医者多用之。(挥尘余话)
陈振孙曰。指迷方三卷。考城王贶子亨撰。吴丞相敏为之序。贶为南京名医宋毅叔之婿。宣和中。以医得幸。
至朝请大夫。
四库全书提要曰。全生指迷方四卷。宋王贶撰。是书。宋史艺文志作三卷。而传本久绝。故医家罕所征引。
或至不知其名。今检永乐大典所收。案条掇拾。虽未必尽符原本。然大要已略具矣。方书所载。大都标某汤某丸。
主治某病。详其药品铢两而止。独贶此书。于每证之前。非惟详其病状。且一一论其病源。使读者有所据根据,易于运用。其脉论及辨脉法诸条。皆明白晓畅。凡三部九候之形。病证变化之象。及脉与病相应不相应之故。无不辨其疑似。剖析微茫。亦可为诊家之枢要。谨详加订正。分为二十一门。根据类编次,而以论脉诸篇。冠之于首。因篇页相繁。厘为四卷。不复如其原数焉。
〔李氏(崇庆)燕台集〕宋志五卷佚〔雷氏(继晖)神圣集〕宋志三卷佚〔华氏(阙名)集〕宋志十卷佚〔刘氏(阙名)五脏旁通遵养方〕(注。遵。一作导。)宋志一卷佚〔晨昏宁待方〕宋志二卷佚〔大宝神验药方〕宋志一卷佚〔悟玄子安神养性方〕宋志一卷佚〔亡名氏杂用药方〕宋志五十五卷佚〔杜氏(阙名)集验〕宋志一卷佚〔郭氏(仁普)拾遗候用深灵玄录〕宋志五卷佚〔代氏(荣)医鉴〕宋志一卷佚〔陈氏(总卿)经验方〕佚按陈总卿字华父。上见于施氏续简易方。
〔粱氏(阙名)总要方〕佚〔何氏(元弼)神效方〕佚〔梁氏(国佐)见效方〕佚按上见于朱氏集验方。
卷四十八
方论(二十六)
〔许氏(叔微)普济本事方〕宋志十二卷存自序曰。医之道大矣。可以养生。可以全身。可以尽年。可以利天下与来世。是非浅识者所能为也。苟精此道者。通神明夺造化。擅回生起死之功。则精神之运。必有默相于冥冥之中者。岂可谓之艺与技术为等耶。窃疑上古之时。如岐伯辅黄帝。伊芳尹相商王。皆有方书。以瘳民瘼。殆及后世。周有和缓。秦有扁鹊。汉有仓公。魏有华佗。宋有徐文伯。唐有孙思邈。又皆神奇出人意表。背望踵蹑。代不乏人。自兹以往。其妙不传。间有能者。
仅可一二数。何古人精巧如是。而今人之不逮也。予尝思之。古人以此救人。故天畀其道。使普惠含灵。后人以此射利。故天啬其术。而不轻畀予。无足疑者。余年十一。连遭家祸。父以时疫。母以气中。百日之间。并失怙恃。痛念里无良医。束手待尽。及长成人。刻意方书。誓欲以救物为心。杳冥之中。似有所警。年运而往。今逼桑榆。谩集已试之方。及所得新意。录以传远,题为普济本事方。孟启有本事诗。杨元素有本事典。皆有当时事实。庶几观者见其曲折也。余既以救物为心。予而不求其报。则是方也。焉得不与众共之。
孝忠跋曰。上许知可本事方。并目录制度。共十二卷。是书一方一论。切病证。而用之蠲起死。有非常之功。如言气厥不可作中风候。益肾用滋润之药。五虫能杀人。及区别肠风脏毒虫痔不同。皆所以破后人之疑误。至于论说伤寒两卷。尤发明仲景指意。善用之者。如以是论扣是锁。一一契合。无毫厘差。山阳范应德先生盖知可高弟。深得其法。孝忠童稚。尝从授书。见其切脉用药。不与今医者相似。家叔与之游。此方所从发也,后刊板武昌。苦无善本。以正讹谬。及归老HT山。意颇阙然。因孝忠侍见。屡及之。欲更定而不可。岁且一纪。孝忠来宦夷陵。有蜀人刘奇者。老于医。砭艾尤工。诵经络如流水。遂相与许证甚悉。又从鄂渚刘君邦佐参考焉。问其所未知。释其所可疑。于是为备制度炮炙。各疏其下。方证穴。有而未具者。附益之。凡六十有一。又校定字画。
增者二百二十有四。减者六。乙者七。正其误者。三百三十有四。锓木家塾。于以成叔父之志。夫许氏之本心。
冤其亲之陨于医。发愤此书。济世而不求其报。用意到。故无一不可用者。后之人。络脉证侯之不分。新陈寒凉之无别。精粗毕用。炮制非法。而于书有疑焉。是不可与言也。淳熙乙巳五月旦日。孝忠读书。
陈振孙曰。本事方十卷。维扬许叔微知可撰。绍兴三年进士。第六人。以药饵阴功。见于梦寐。事载夷坚志。
晚岁取平生已试验之方。并记其事实。以为此书。取本事诗词之例以名之。
四库全书提要曰。类证普济本事方十卷。宋许叔微撰。叔微字知可。或曰扬州人。或曰昆陵人。惟曾敏行独醒杂志。作真州人。二人同时。当不误也。绍兴二年进士。医家谓之许学士。宋代词臣。率以学士为通称。不知所历何官也。是书载经验诸方。兼记医案。故以本事为名。朱国祯涌幢短剧。载叔微尝获乡荐春闱。不利而归。舟次平望。梦白衣人勤学医。遂得卢扁之妙。凡有病者。诊候与药。
不取其直。晚岁取平生已试之方。并记其事。实以为本事方。取本事诗之例以名之云云。即指此书。然考独醒杂志。叔微虽有梦见神人事。而学医则在其前。不知国祯何本也。叔微于延医之术。最为精诣。故姚宽西汉丛语。
称许叔微精于医。载其论肺虫上行一条。以为微论。其书属词简雅。不谐于俗。故明以来。不甚传布。此本从宋椠钞出。其中凡丸字皆作圆。犹是汉张机伤寒论。金匮要略旧例也。国祯又记叔微所着。尚有拟伤寒歌三卷。凡百篇又有治法八十一篇。及仲景脉法三十六图翼,伤寒论二卷。辨类五卷。今皆未见传本。疑其散佚矣。
〔类证普济本事方后集〕十卷存〔亡名氏治病须知〕书录解题一卷佚陈振孙曰。不知名氏。专论外证。以用药之次弟。为不能知脉者设也。
〔张氏(致远)瘴论〕宋志二卷佚宋史本传略曰。张致远。字子猷。南剑州沙县人。宣和三年。中进士第。宰相范宗尹荐其才召对。擢为枢密院计议官。建寇范汝为已降犹怀反侧。而招安官谢向陆棠受贼赂。阴与之通。致远谒告归知其情。还白执政。请锄其根。于是捕向棠。及制置司属官施宜生付狱。诏参知政事盖庾。为福州宣抚使讨贼。韩世忠副之。辟致远为随军机宜文本。贼平。除两浙转运判官。改广东转运判官。招抚剧盗曾衮等。贼众悉降。绍兴四年。以监察御史召。未至。除殿中侍御史。五年。除户部侍郎。进吏部侍郎、寻复为户部侍郎。除给事中。寻以老母丐外。以显谟阁待制。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郑广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广等降。致远选留四百人。置营城外。余遣还业。复遣广讨他郡诸盗。数月悉平。八年正月。再召为给事中。出知广州。寻以显谟阁待制致仕。十七年卒。年五十八。致远鲠亮有学识。历台省侍从。言论风旨。皆卓然可观。
〔郑氏(樵)鹤顶方〕宋志二十四卷佚郑樵曰。五六年。为天文地理之学。为虫鱼草木之学。以虫鱼草木之所得者。作尔雅注。作诗名物志。作本草成书。作草木外类。以方书之所得者。作鹤顶方。作食鉴。作采治录。作畏恶录。(夹遗稿上皇帝书。)
〔温氏(阙名)舍人方〕宋志一卷注曰。不知人。佚〔卓氏(伯融)妙济方〕宋志一卷佚〔亡名氏备用方〕宋志二卷注曰。岳州守臣编。不著名氏。佚〔吴氏(得夫)集验方〕宋志七卷佚〔张氏(永)卫生家宝〕佚绍兴府志曰。张永。洛阳人。以医术为翰林医学。与太医令李会通同时。先时会通治官中疾。用煎剂弗效。
永议为散进之。即愈。诏擢会通为驻泊郎。会通奏功由于永。因同授驻泊郎。行八。人呼为八伯驻。扈从高宗南渡。因家余姚。后登进士。积劳至礼部尚书。学士所着。卫生家宝。及小儿方。传于世。子孙精医者甚多。皆以驻泊为名。
〔王氏(俣)编类本草单方〕宋志三十五卷佚陈振孙曰。本草单方三十五卷。工部侍郎宛邱王俣硕父撰。取本草诸药条下单方。以门类编之。凡四千二百有六方。
陈造跋曰。一则专。多则杂。事物皆尔。况药之用于病乎。予幼多疾。好穷药性。尝用香附子。用木贼。用露蜂房。皆一再验。其法尽载本草书。人顾不熟读之尔。思欲会蕞撷揽。以应须者。未暇也。不意此惠术有先之者。是书板在四明。予宰定海。首得之。列为三十五卷。始于服饵。终于妇人小儿。杂疗法亦备矣。然条分类别。
一阅可见。益知异人世不乏。才贤有识。所在有之。装校藏秘。不惟自卫。旁济酬其夙心。而不假编集之劳。晏享此利。绍兴辛亥十一月朔书。书之何。志喜也。(江湖长翁集)
〔何氏(称)经验药方〕宋志二卷佚陈振孙曰。何氏方二卷。太常博士括苍何称德杨撰。
〔洪氏(阙名)集验方〕(医藏目录。作洪遵。澹寮方。作洪内翰迈。朱氏集验方。作洪迈。)宋志五卷注曰。不知名。佚陈振孙曰。集验方二卷。鄱阳洪氏。
〔莫氏(伯盛)方〕书录解题一卷佚陈振孙曰。刑部郎中吴兴莫伯盛致道刻博济方于永嘉。而以其家藏经验方。附于后。
〔李氏(朝正)备急总效方〕宋志四十卷佚陈振孙曰。备急总效方四十卷。知平江府溧阳李朝正撰。大抵皆单方也。
〔孙氏(绍远)大衍方〕书录解题十二卷佚陈振孙曰。朝散大夫孙绍远稽仲撰。凡药当豫备者。四十九种。故名大衍。所在易得者不与焉。诸方附于后。
〔钱氏(竽)海上方〕宋志一卷佚书录解题曰。海上方一卷。不著名氏。括苍刻本。馆阁书目有此方。云。干道中知处州钱竽编。
〔李氏(观民)集效方〕宋志一卷佚陈振孙曰。集效方一卷。南康守李观民集。
〔陈氏(言)根据源指治〕六卷佚〔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宋志六卷(按通行本。分作十八卷。)存自序曰。余绍兴辛巳。为叶表弟(桷)伯材。集方六卷。前叙阴阳病脉证。次及所因之说。集注脉经。类分八十一门。方若干道。题曰根据源指治。伯材在行朝得书。欲托贵人刊行。未几下世。遂已。淳熙甲午。复与友人汤致德远庆德夫。论及医事之要。无出三因。辨因之初。无逾脉息。遂举脉经曰。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人迎。右为气口。盖以人迎候外因。气口候内因。其不应人迎气口。皆不内外因。傥识三因。病无余蕴。故曰。
医事之要。无出此也。因编集应用诸方。类分一百八十门。得方一千五十余道。题曰三因极一病源论粹。或曰。
现行医方山积。便可指示。何用此为。殊不知晋汉所集。不识时宜。或诠次混淆。或附会杂糅。古文简脱。章旨不明。俗书无经。性理乖误。庸辈妄用。无验有伤。不削繁芜。罔知枢要。乃辨论前人所不了义。庶几开古贤之蹊径。为进学之。使夫见月忘指可也。于是乎书。青田鹤溪陈言无择序。
陈振孙曰。三因极一方六卷。括苍陈言无择撰。三因者。内因外因。不内外因。其说出金匮要略。其所述方论。往往皆古书也。
处州府志曰。陈言。字无择。青田人。敏悟绝人。长于方脉。治病立效。有不可救者。则预告以期。晷刻无爽。作三因方论。研穷受病之源。用药之等。医者宗之。其徒王硕为简易方。并三论行于世。
四库全书提要曰。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十八卷。宋陈言撰。言字无择。莆田人。是书分别三因。归于一治。
其说出金匮要略。三因者。一曰内因。为七情。发自脏腑。形于肢体。一曰外因。为六淫。起于经络。舍于脏腑。
一曰不内外因。为饮食饥饱。叫呼伤气。以及虎野狼毒虫。金疮压溺之类。每类有论有方。文词典雅。而理致简核。
非他家俚鄙冗杂之比。苏轼传圣散子方。叶梦得避暑录话。极论其谬。而不能明其所以然。言亦指其通治伤寒诸证之非。而独谓其方为寒疫所不废。可谓持平。吴澄集。有易简归一序。称近代医方。惟陈无择议论。最有根柢。
而其药不验。严子礼剽取其论。而附以平日所用经验之药。则兼美矣。是严氏济生方。其源出于此书也。宋史者录六卷。陈振孙书录解题亦同。此本分为十八卷。盖何钜所分。第二卷中。太医习业一条。有五经二十一史之说。
非南宋人所应见。然证以诸家所引。实为原书。其词气亦非近代所及。疑明代传录此书者。不学亡术。但闻有二十一史之说。遂妄改古书。不及核其时代也。
按侍医河野君(通)所藏宋椠三因方。亦为十八卷。则知非后人所分。陈振孙以无择自序。有绍兴中集方六卷之语。误与是书相混。宋志遂承其谬也。宋本及通行本。太医习业条。作五经诸史。不载二十一史之语。
〔王氏(硕)易简方〕宋志一卷佚自序曰。医言神圣工巧尚矣。然有可传者。有不可传者。就其可传者言之。其略则当先诊脉。次参以病。然后知为何证。始可施以治法。古人所谓脉病证治四者是也。假如头疼发热。人总谓之感冒。不知其脉浮盛。其病恶风自汗。
其证则曰伤风。治法当用桂枝。若其脉紧盛。其病恶寒无汗。其证曰伤寒。治法当用麻黄。或二证交攻。则两药兼用。傥脉之不察。证之莫辨。投伤寒以桂枝。投伤风以麻黄。用药一误。祸不旋踵。又况六淫外感。七情内贼。
停寒蕴热。痰饮积气。交互为患。证候多端。亦有证同而病异。证异而病同者。尤难概举。若欲分析门类。明别是非。的用何药。谁不愿此。奈何素不知脉。况自古方论。已不可胜纪。宁能不惑于治法之众。将必至于尝试而后已。用药颠错。诸证蜂起。殆有甚于桂枝麻黄之误。古语有之。看方三年。无病可治。治病三年。无药可疗。
正谓是也。故莫若从事于简要。今取常用之方。凡一剂。而可以外候兼用者。详着其义于篇。庶几一见而知。纵病有相类。而证或不同。亦可均以治疗。假如中风。昏不知人。四肢不收。六脉沉伏。亦有脉随气奔。指下洪盛。
当是之时。脉亦难别。徒具诸方。何者为对。加之有中寒。中暑。中湿。中气。痰厥。饮厥之类。证大不同。而外候则一。急欲求其要领,则皆由内蓄痰涎。因有所中。发而为病。总治之法。无过下气豁痰。可解缓急。气下痰消。其人必苏。自余杂病。以类而求。其稍轻者。对方施治。自可获愈。或未全安。亦可藉此以俟招医。若夫城郭县镇。烟火相望。众医所聚。百药所备。尚可访问。其或不然。津涂修阻。宁无急难。仓皇斗揍。即可办集。今取方三十首。各有增损。备咀生料三十品。及市肆常货丸药一十种。凡仓猝之病。易疗之疾。靡不悉具。
惟虚损癫痫劳瘵瘕渴利等患。既难亟愈。不复更录。是书之作。盖自大丞相葛公始辞国政。归休里第。命硕以常所验治方。抄其剂量。大概以备缓急之须。硕自惟么么不学。辱丞相知遇。不敢辞也。已而士夫间。颇亦知之。不以其肤浅。而访问者踵至。遂因已编类者。揭其纲目。更加辨析于其间。其略亦粗备矣。傥或可采。敢不与卫生家之共之。承节郎新瘥。监临安府富阳县酒税务王硕述。
陈振孙曰。易简方一卷。永嘉王硕德肤撰。增损方三十首。咀药三十品。市肆常货丸子药十种。以为仓卒应用之备。其书盛行于世。
刘辰翁曰。自易简方行。而四大方废。下至三因百一诸藏方废。至局方亦废。亦犹中庸大学显。而诸传义废。
至诗书易春秋俱废。故易简方者。近世名医之薮也。四书者。吾儒之易简方也。(须溪记钞济庵记)
杨士瀛曰。易简方论。前后活人。不知其几。近世之士。类以春秋之法绳之。曰。易简绳愆。曰增广易简。
曰续易简。借古人之盛名。以自伸其臆说。吁。王氏何负于人哉。余谓易简方论。后学指南。四时治要。议论似之。自有人心权度存焉耳。况王氏晚年剂量。更定者不一。日月薄蚀。何损于明。若夫索瘢洗垢。矫而过焉。或者公论之所不予也。
〔亡名氏校正注方易简方论〕一卷存题词曰。此书乃亲传真本。复加校正。与市肆所买者。大相辽绝。补阙漏者二十余段。如降气汤论症气之类。
是也。论中多举局方等药,而不载方。今并注其下。计三十余方。如小续命汤之类。是也。若论中举其名。而方见于他段者。则不复更注。如白术酒。术附汤之类。是也。至于市肆丸子。不曾该载。治疗修合之法。则人欲自行修制者。必须参以局方而后可。今并该载其法。略无差阙。信为大备。家有其书。则凡遇疾病一披阅之。了然毕见。且板小字净。水陆之间。便于携带,尤为尽善。收书者自鉴别。
〔孙氏(志)增修易简方论〕(澹寮方。作增损易简方。或作增品易简方。)佚卢祖常曰。窃见孙志宁增修易简。已自是起王硕。淬砺旧剑。及增撰简要。又复是推过李子建。掘凿新坑。
倘见而不与匣其剑平其坑。则戕陷人。无尽期矣。
〔卢氏(祖常)续易简方论〕五卷存自后序曰。先哲述显说。喻医道之难。有曰虱一虱也。其类虫。其形鲜。其患庠。其害轻。恶明而喜暗。去寒而就暖。咂肤咀血。求匹成孕。本不知其自。亦不有其种。初因恼人。搔而获之。唯一而已。及其盛也。累累于衣缝。纷纷于发鬓。扪之不尽。栉之复有。在体者不逾肩。在肩者不下项。可谓形性不殊。节守有定。何其色一有异。畏恶顿别。黑者值藜芦而衰落。白者近水银而暗亡。观此。凡为良工。临诊值病。证之纯者。治药当如童蒙之嘱小对。字字清切。证之驳者。处方当如才子之破合题。字字包尽。又云。一鬻生药家。有子年十七。已冠。头上多虱。父取水银。制髻绳以辟之。逾旬虮虱如故。荏苒容颜萎黄。精神憔悴。时云头冷。父疑其子思食致患。更医。只作思色调理。皆无寸功。父常斋道,一日斋者。见其子羸。起问其故。父罄情语之。道人详其头冷。便晓患生水银。徐微笑曰。无药可治。惟贫道有术以起之。只制银梗二条。如鼻窍大。各长二寸四分。按二十四气。梗顶须平容。贫道明早料理。患家深信其说。道人果如约至。索银梗。呵咒数四。纳患子鼻中。揖曰。
且退,近暮再至。缓手取出银梗。视之大笑。以爪甲剔下水银十数滴。示其家人。一毫无取。怡怡而去。挽之不留。其子乃安。父因阅神农经。乃见水银之性。入人肉。令人百节挛缩。入人脑。能蚀人脑至尽。道人以银梗引水银。盖知以水银性能蚀银耳。凡所施为。无非神其术。以动患家之信心。即是而观。良工为学不可不博。见识不可不广。
人命不可不重。取财不可不轻。用药不可不防患。不如是。不足以尽医道。安宜不知其难。习易简简要为师。借法而求食也。重命君子。欲服易简简要之药。敢请以纠缪参之。可投则投。可服则服。无蹈病未必杀人。药之杀人多矣之深戒。
按卢祖常永嘉人。别号砥镜老人。书中称愚少婴异疾。因有所遇。癖于论医。吾乡良医陈无择先生每一会面。
必相加议。据此祖常为绍兴以后人。是书于王氏并志宁二家。逐件纠剔。不遗余力。毒骂之甚。非为续述者。而其名书。似不可解。考澹寮方引是书。作易简方纠缪。始知后序所谓。请以纠缪参之之语。盖指其所着。顷读亡名氏撮坏集。医书部。有易简方纠缪。想后人与施氏书合梓。因改旧目。加以后集二字者欤。
〔施氏(发)续易简方论〕六卷存题词曰。王德肤作易简方。大概多选于三因。而附以他方增损之。今世士夫。孰不爱重。皆以治病捷要。无逾此书。但其间有失点勘。未免大醇而小疵。予与德肤。早岁有半面之好。非敢求多之也。特以人命所关。不容缄嘿。于是表而出之。予岂好辨哉。永嘉施发政卿撰。
后序曰。医家着书。立言以贻世。而脉理精微。难以遽解。要当明示其虚实冷热之证。使人易于适从。可也。
王氏此方。名曰易简。士大夫往往以便于观览。故多用之。然其于虚实冷热之证。无所区别。谓之为简。无乃太简乎。此予续论之作。所以不能自已也。区区管见若此。乌知后人之不我是耶。淳癸卯夏五逾旬。敬书于寓室桂堂。
僧继洪曰。施发着续易简方。谓二生饮方。王氏云。治卒中昏不知人。痰气上壅。咽喉作声。无问外感风寒。
内伤喜怒。或六脉沉伏。或指下浮盛,并宜服之。其误后学人多矣。殊不知中风中寒。中湿中气。六脉沉伏者。
固可随证增损用之。若指下浮盛。其脉必浮而洪数。此即挟热中风之候。乌可投以乌附大热之剂。如或用此。是以火益火耳。须先以稀涎饮。微微去其涎。俟稍苏。然后以加减小续命汤发散之。斯为得矣。今之为医者。所习多易简。凡见中者。不辨其冷热。遽投三生饮。三生未效。易以三建汤。三建复然。其技止于重丹而已。欲侥幸万一之中。而有时足以害人。皆王氏启之也。更有中暑一证。亦使人噎闷。昏不知人。其脉则虚弱而微迟。或者不审。以三生饮治之。祸不旋踵。可不谨诸。是乃施发之说也。继洪尝读医余一编。有谓中风脉不大者。非热也。
是风脉也。又中疾气郁痰结。脉多沉伏。故亦有浮而非热。沉而非实者。是乃王氏不拘脉。而用三生饮之祖意也。
亦未为全不是。然则果其脉浮数。而证有挟热。岂不误人哉。王氏又云。不问外感内伤。失之尤甚焉。固不可讳施发之说也。第施之辨脉犹未详。攻王之辞。亦有强而夺理处。故尝谓诸师易简方论。交相诋诃。各有偏枯。且惟纷纷于药裹。更不言及人之脏腑有阴阳。禀赋有浓薄。安得公论之士。为之裁断云。(澹寮方)
〔徐氏(若虚)易简归一〕佚吴澄序曰。近代医方。惟陈无择议论。最有根柢。而其药多不验。严子礼剽取其论。而附以平日所用经验之药。则既兼美矣。王德肤学于无择。易简三十方。盖特为穷乡僻原。医药不便之地。一时救急而设。非可通于久远。而语于能医者流也。是以不免于容易苟简。其有以来施卢之攻也宜。且加疟痢之证。病源不一。治法自殊。世有执无痰不成疟。无积不成痢之说。而概用一药者。或验于甲。
而不验于乙。人但咎其药之不灵。而孰知由其辨之不明哉。数见病疟者。对证根据施氏用药。又数见病者。对证根据严氏用药。证各不同。无不应手愈。信夫对证之明。而处方之当者。其效如此。德肤局以四兽断下二药。岂可不笑也耶。德肤以来。增补其书者凡三。曰孙。曰施。曰卢。豫章徐若虚昔以进士贡儒。而工于医。又取四易简而五之。名曰易简归一。其论益微密。其方益该备。施卢且当避席。而况王若孙乎。虽然。微密非易也。该备非简也。非易非简。而犹曰易简。盖不忘其初。吾取其有功于愈疾。有德于人而已。于书之难易繁简也。夫何计。(文集)
按医方类聚中所载王氏易简方。与德肤书不同。不知出于何人。其体例亦类录四家而成编。岂徐若虚所着者欤。山本莱园(允)尝辑为一卷。虽非完璧。使览者易于运用也。
〔夏氏(德懋)卫生十全方〕宋志十三卷佚四库全书提要曰。卫生十全方三卷。奇疾方一卷。宋夏德撰。德字子益。其里贯始末未详。是书有唐仲友原序。云。友人夏子益裒其师传之方。经常简易。用辄得效者。为十卷。并取旧所家藏他方。掇其佳者。为二卷。
附以自着奇疾方一卷。共十三卷。则此书非一人之所着。观其治腰肾疼方。即唐郑相国方。其明证也。今从永乐大典录出。辑为上中下三卷,虽与原书卷数。十不逮其三四。然诸证方药论说亦已略具其中。如肝胀离魂。眼见禽虫飞走。及眼赤。浑身生斑。毛发起如铜铁。鼻中毛长五尺。口鼻腥臭。水流有铁色。虾鱼等证。皆罕见之变怪。而治法甚为平近。盖本于相传禁方。不主寻常之轨辙。他如奏功散之治产后中风。率皆平正简当。则固非徒矜新异者矣。书录解题。
仅载奇疾方一卷。宋史艺文志所载。则书名卷数。与仲友序并合。其奇疾三十八方。已附见传信适用方中。又散见本草纲目中。然不可以他书所引。转废其本书。故仍辑为一卷。附之于后。至其孰为师传之十卷。孰为家藏旧方之二卷。则已不可辨别。故亦合而编之焉。
〔治奇疾方〕书录解题一卷佚陈振孙曰。夏子益撰。凡三十八道。皆奇形怪证。世间所未见者。
〔亡名氏中兴备急方〕宋志二卷佚按弟坚曰。卫生家宝方。载中兴活血丹。称此方庐山中兴寺僧传。据此。是书亦彼僧所编欤。
〔陈氏(阙名)经验方〕宋志五卷注曰。不知名。佚赵希弁曰。陈氏经验方五卷。上书林陈先生集。李文懿公壁为之序。
〔赵氏(铸)瘅疟备急方〕宋志一卷佚〔黄氏(环)备问方〕宋志一卷佚〔王氏(世明)济世万全方〕宋志一卷佚〔亡名氏安庆集〕宋志十卷佚〔吴氏(彦夔)传信适用方〕宋志一卷未见陈振孙曰。传信适用方二卷。称拙庵吴彦夔。淳熙庚子。
四库全书提要曰。传信适用方二卷。不着撰人名氏。宋史艺文志载此书。亦不云谁作。而别有刘禹锡传信方二卷。考此书每方之下。皆注传自某人。中有引及和剂局方者。必非禹锡书也。书录解题。有传道适用方二卷。称拙庵吴彦夔淳熙庚子撰。与此本卷秩正同。知此即彦夔之书。传写讹信为道也。此本由宋椠影写。前后无序跋。所录皆经验之方。中有八味丸问难一条。尤深得制方之旨。其余各方。虽后人之选用。而采择未精者尚多。未附夏子益治奇疾方三十八道。其书罕见单行之本。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所载。疑岁从此钞出也。
〔陈氏()手集备急经效方〕宋志一卷佚陈振孙曰。陈氏手集方一卷。建安陈。
〔余氏(纲)选奇方〕书录解题十卷佚陈振孙曰。青田余纲尧举撰。
〔选奇方后集〕书录解题十卷佚〔杨氏()家藏方〕宋志二十卷存自序曰。夫医之为艺,探天地清浊之源。察阴阳消息之机。顺四时之宜。藉百药之功。以治人之疾者也。粤自神农着金石草木之书。黄帝岐伯撰内经素问。其学盛行而不废。名世之士。若扁鹊和缓。艺成而名立。盖班班可考。然皆心得其微。取诸左右。砭艾汤熨。变化不测。实未曾为方以诏后之人也。惟伊芳尹论汤液。汉长沙太守张机仲景引而申之。始有可传之方。盖已末矣。夫疾病之变无穷。而吾之为方有限。欲以有限之方。通无穷之变。
其不附会臆度。缪以毫厘者。鲜矣。是以有经络形证之辨。有增减参伍之法。神而明之祈其人。呜呼。岂以后人若扁鹊和缓者。不可觊一得于千百年之间。而入之有疾。盖死生于呼吸之际。不得已而有是也欤。由是言之。后之医。以方为书者。凡有一得之效。举不可废也。余家藏方甚多。皆先和武恭王。及余经用。
与耳目所闻尝验者也。来当涂。郡事多暇。日发箧出之。以类编次。凡用药相似。而责效不同者备列之。得一千一百一十一道。盖今之为医者。皆有自尝试之方。深藏箧中。不轻以语人。侥幸一旦之售。以神其术。今余之所得。多良医之深藏而不语人者也。方将使人家有是书。集天下良医之所长。以待仓卒之用。不亦慈父孝子之心乎。于是锓木郡斋。以广其传云。淳熙五年三月乙未朔。代郡杨序。
宋史杨存中传曰。存中子。签书枢密院事。昭庆军节度使。
陈振孙曰。杨氏方二十卷。枢密杨子靖以家藏方一千二百十有一首。刻之当涂。世多用之。
按子靖仕履。宋史欠详。今考之钱塘六和塔石刻四十二章经第三十八段。子靖所书。署曰。左朝请郎。尚书都官员外郎。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户部员外郎杨。崔敦诗。玉堂类稿。有杨除节度使制。称特授靖海军节度使。根据前提举佑神观。进封繁时郡开国侯。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又有赐徽猷阁学士太中大夫提举神佑观杨上表再辞免。除靖海军节度使签书枢密院事进封雁门郡开国侯加食邑实封。不允。仍断来章批答。又有赐昭庆军节度使杨辞免知荆南府。不□诏不得。更有陈请诏。又有赐昭庆军节度使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杨上表。再免知江陵府。不允。不得再有陈请。诏是。皆可以补史之遗文。
〔胡氏(元质)总效方〕宋史十卷佚按东密延玺跋杨氏方曰。枢密洪杨二公。给事胡公。前后守当涂。各有方书。锓木于郡中。亦遗爱之一端也。
其名曰洪氏集验。杨氏家藏胡氏经效云。此胡氏方。似元质所着。而宋志总字。恐是经讹。
〔陆氏(游)续集验方〕宋志二卷佚跋曰。予家自唐丞相宣公。在忠州时。着陆氏集验方。故家世喜方书。予宦游四方。所获亦以百计。择其尤可传者。号陆氏续集验方。刻之江西仓司民为心斋。淳熙庚子十一月望日。吴郡陆某谨书。(文集)
〔朱氏(端章)卫生家宝方〕宋志六卷阙徐安国序曰。传云。古之人不在朝廷之上。必居医卜之中。医卜贱伎。而有道之士。所注意焉。何也。吉凶死生。民之大患也。卜以知来。医以起死。与民同患。孰先斯二者。故世之奇人。道不时遇。和光同尘。与世俯仰。不鬻卜于人间。则卖药于都市。盖忧国惠民。无所发泄。不得不然也。若乃进而抚世。泽加于民。视医卜之伎。犹日中之爝火耳。何足溷吾天君耶。今有人焉。不以声华荣利易其心。而刻意方药。形愁思眇。若逃世之士不得志者之所为。是必爱人利物之诚。发于天性。有不容自已者。则古岐伯伊芳尹大仓公张长沙其人也。而今于南康郡守朱公端章见之焉。公政不徒善。志在及物。曰。问民疾苦。州刺史事也。而民之疫疠。则疾苦之大者。吾可勿问乎。乃辨四时寒暑燥湿之气。处方治药。家访庐给。旦旦以之全活者众矣。复于暇日。召州从事徐安国。
出方书数编示之曰。此书传自先世。或经手录。无虑百方。世莫得睹。将广。其虑搜罗未尽。而利不博。盍为余增广之。仆久蓄是志。耳剽目窃。编类猥多。禀命而退。复加访讨。或僚朋秘以全生。乡贵贵珍而世鬻。寒儒穷年集验。方士肘后密传。一旦尽得之。删去繁重。采掇秘要。与类相从。咸归于条贯。就道齐而正焉。公喜而名之。曰卫生家宝。共八百余方。凡四十三门。锓诸板。以遗天下与来世。噫。是书比千金圣惠虽略。比本事必用则详。
家藏一本。以备缓急。老幼可安堵矣。仁人之利。岂不博哉。或曰。用药如用兵。徒守古法。不知合变。鲜不败事者。
纸上语何可恃耶。仆曰。不然医之有方书。如射之有正鹄。虽不必中。而失亦鲜矣。若夫智悟神圣。学精工巧。心术之妙。运于杳冥之中。而应于色脉之表。则方书特土苴尔。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淳熙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承议郎签书南康军判官厅公事徐安国谨序。
〔卫生家宝汤方〕宋志三卷阙〔叶氏(大廉)录验方〕书录解题三卷存陈振孙曰。大社令延平叶大廉撰。
跋曰。叶氏录验方。大廉先世所传。平日受用者也。大廉少好藏书。而于方书。尤所注意。宦游四方。每岁卒传录成册。虽所积卷帙甚富。前此未见人用。或用而未见其效。与夫大廉疑之而未敢轻用者。皆不敢传之于人。大廉尝见医家有能疗人之病。而少有授人以方者。每自思之。与其施药于人。岂若录已验之方。使其传之浸广。遂略分门类。别为上中下三卷。俾寿春刘良弼三山许尧臣二医士。详加校正。而本于龙舒郡斋。淳熙丙午孟冬朔。延平叶大廉谨书。
李景和跋曰。上叶氏录验方。大社顷在龙舒。面以见授。具言集此书之不苟。予归而试之。如治伤寒神授解肌汤。
补心七宝丹等药。皆有奇效。予后为为婺日。两狱遇有病囚。居民间值时气。辄施解肌汤为剂。动以数十斤许。服者无不立愈。得名神捷。诚不忝。江淮间人。多信用之。它所或未之见。予故刻之东阳郡斋。嘉泰甲子九月望。浔阳李景和书。
〔王氏(执中)既效方〕佚王KT曰。峡州教授王执中刊一书。名既效方。(百一远方)
卷四十九
方论(二十七)
〔亡名氏纂要备急诸方〕书录解题一卷佚陈振孙曰。不知何人集。皆仓卒危急所须药。及杂术也。
〔太医西局济世方〕宋志八卷佚〔王氏(素)经验方〕宋志三卷佚〔胡氏(阙名)方〕书录解题一卷佚陈振孙曰。不著名。
〔张氏(杲)医说〕书录解题十卷存陈振孙曰。新安张杲季明撰。
罗顼序曰。医之伐病。犹将之伐敌也。夫决机战攻之地。以取胜用兵者。固皆有是心。及一旦为背水阵。则观者愕然矣。非有淮阴为之辨析。则孰知其出于兵法。是兵之不可以无其说也。兵不可以无说。医其可以无说乎。
里中张杲季明。自其伯祖子充。以医显京洛间。受知于范忠宣。其祖于发。盖学于伯祖而有得者也。于是其父彦仁。
继子发。而术更妙于充。深微所衍。固三世之医也。季明则欲博览远观。弘畅其道。凡书之有及于医者必记之。
名之曰医说。始见则曰。已得几事矣。再见则曰。近又得几事矣。其意欲满千事。则以传于人。予念医家之书。
本之以素问灵枢。广之以难经脉诀。而药之君臣佐使。咸萃于本草。世固不外是而为医也。今有出一奇。以起人之死。则众必相与惊异。以为昔人所未到。自明观之。其不有似背水阵乎。故予知是书之为有益也。己酉岁冬。季明携以过我。且曰。书虽未成。请姑先梓之。以勉杲之意所勿及。会予有鄢郢之役。
殊倥偬。然念季明情甚笃。又颛颛于其业。搜选宜必精。故不暇之尽撰。而徒叹其当盛年着书。遽肯出与人共之。
其存心有足大者。岂非逮事其祖。多异闻。故不以得之纸上者。为己私分也欤,此予所以益重明也。遂书以冠医说之首。己酉岁十月六日。朝奉大夫权发遣郢州罗顼序。
李以制跋曰。医者意也。果可以纸上索乎。虽曰不知书。而曰我知意。余不信也。知书矣。而未之广。犹不书也,张君季明示余医书一编。载古今事迹至纤悉。盖其生平目览耳听。凡涉医者必录。录必以其类。今老矣。
搜访尚不辍。将成一家之书。以传于世。张世以医名世者。季明用心之勤如此。其能世其世可知也。季明有子。
字九万。邺郡庠。性敏而能文。使以季明勤于医之心。而勤于学。其能为张氏大门户。亦可知也。噫。季明之用心如此。其必有子以大门户。又可知也。是则季明之末编报应之说。嘉定甲申首夏末浣。李李以制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医说十卷。宋张杲撰。杲字季明。新安人。其伯祖张扩尝受业于庞安时。以医名京洛间。
罗愿鄂州小集。有扩传。其叙治验甚详。此书前有淳熙己酉罗顼序。亦称扩授其弟子发。子发授其子彦仁。杲。
彦仁子也。承其家学。亦喜谈医。尝欲集古来医案。勒为一书。初期满一千事。猝不易定。因先采掇诸书。据其见闻所及。为是编。凡分四十七门。前七门。总叙古来名医。医书。及针灸诊视之类。次分杂证二十八门。次杂论六门。次妇人小儿二门。次疮。及五绝。痹疝三门。而以医功报应终焉。
其间杂采说部。颇涉神怪。又既载天灵盖不可用。乃复收陈藏器本草人肉一条。亦为驳杂。然取材既富。奇疾险证。颇足以资触发。而古之专门禁方。亦往往在焉。三世之医。渊源有自。固与道听涂说者殊矣。
〔周氏(恭)续医说会编〕医藏目录十八卷存自序曰。宋张季明作医说十卷。上自三皇。并历代以下名医一卷。医书。本草。针灸。及医之神者。又一卷。
其他神方。诊法。并百病类门。与夫医功报应。警于世者。准是数也。其间所序者。求其精微。取法于后世。阐明三皇以来之道。则未有闻焉。予因其所未备者。搜而得之。医书。则二十三条。针灸者。一十九候。脉法之条。
十有五。论医之法。三十有七。用药者。三十八。其药戒。则二十一。养生调摄。并食忌。总计八十余。通类医之能否者。则有十四。余列季明所未有者。及百病分门治法。一病而施治有不同者。又将千余。诸方二百六十余。
则又次之。凡十八卷。名曰医说会编。使学人求季明之书。参予之所宜者。于素难诸家。溯而通之。医之术。微有所试矣。予尝谓。从圣贤之道。求圣贤之心。不过以利济天下。在达而在上。于天下之物。莫不有被其泽者。
其穷而在下。则虽有扶世阜民之志。将安展其所施乎。故先正有曰。达则为良相。不达则为良医。相不可幸而致。
医又安可幸而为耶。盖欲其利物之同心也。吾将舍夫忠信之人。以仁存心。以及物为意。则其术必有大过人者。
使心驰于利。则必昧乎其术。求免于杀人者寡矣。是何异于宰物者之阳仁义。而阴苞苴。又欲求乎盛名。
而保禄位。其与索价之医。望十全之治。求通于时。不亦难矣。所谓良相良医可乎。医说之书。幸投于君子。则万世生民之利。何其博哉,弘治六年癸丑秋九月下浣。昆山周恭书。
归有光序曰。周寅之先生与大父同里相善。为诗社友。日相过从。予世父及先人。皆少从学。予年七岁。从授孝经大义。见先生竟日焚香端坐。时称隐君子者。必曰先生。先生尝作八诗。吴文定公为之序。刑部周充之跋而刻之。先生之子婿河南右方伯朱伯梓其诗稿。曰沈流集。先生尤好方书。尝取宋张季明医说增广其未备。为五十卷。其自叙以为学人求季明之书。参予之所宜者。于素难诸家。溯而通之。医之术其庶几矣。又病季明书。
求其精微。取法于世。阐明三皇以来之道。未有闻焉。则知先生之所以自负。盖谓其能有所发明。而得其精微者。
东仓曹比部用晦嘉其有益于世。因锓梓以广其传。而先生之孙太学生世昌请予序之。予观其书。皆先生手自缮写。
笔画端楷。无一字潦草。叹其为之书不苟也。昔汉成帝河平中。命侍医李柱国。校医经七家。经方十有一家。后世其书益广。无虑数百家。今自神农黄帝经方。扁鹊八十一难经。及灵枢甲乙诸书。世多有存者。如六经未尝不行于世。顾学人得其精微为难耳。观先生之所自叙。则知其所自得。愈于季明之书。其可传无疑也。比部君能梓行之。仁者之用心。尤可叹尚云。隆庆三年夏四月乙亥。门人前进士归有光舟次安平书。
〔俞氏(弁)续医说〕明志十卷存自序曰。齐梁之人有言。曰。不明医术者。不得称为孝子。此过论也。宋儒谓。治病之委庸医。比之不慈不孝。事亲者不可不知医。斯言旨哉。时之名医。若甄权许智藏李明之朱彦修。咸以母病习医。研精覃思。遂究奥妙。盖君子之存心。无所不用其至也。弁虽不敏。癖于论医。或闻师友讲谈之余。或披阅诸史百家之文。凡有会于心者。
辄手抄以备遗忘。积久成帙。为十卷。名曰续医说云。匪敢与古人颉颃。将来好事者共之。壬午七月望日叙。
昊恩叙曰。御寇有言。医者理也。理者意也。何稽乎。理言治。意言识。得理与意。料理于未见。曰医。超然望闻者。无几也。降则不理不治。不识不明。斯二者。不言不详。以故圣人尚乎辞说者。谓经始于轩岐缓鹊辈。
识其意者也。仲景下。代有名士。有方有论。有原有辨有法。耿耿与繁星。并震而不磨者。圣人以道仁天下。起危养安。斯已矣。而又立言。以匡扶百代。其为虑不广且勤哉。神而明之。在人。子容氏有意焉。久矣。苦心探赜。学以聚之。问以辨之。精思以强勉之。董生曰。强勉学问。则闻见博知益精。然会博而归约。则君子贵乎详说也。是书述古法今事。积有岁月。得理与意者。纂载不遗。子容之用心。亦勤矣。病其繁也。故略。节取之。以讲于家塾。有就有道意。盖以人之司命。不敢肆然而轻耳。考其言。
有先经以始事。有后经以终义。则系之以经曰。示无专也。有以脉而辨证。有以证而辨剂。的之己见者。则系之以余曰。示无私也。得之前烈。参之时贤者。则系之曰某人。曰示无掩焉,盖得于意则见于言。本始以清其源。
推委以别其流。酌中随时。以明其宜。以通其变。而参伍设置。尚其权也。有论而无方。神其用也。祖乎帝。继其志也。征诸今。尚时也。文以定志。达其意也。削履而成什。要诸理而止也,博而要。辨而精。简而核。迹其所到。真可究之施行者矣。殆与医案医原相胜负。其可也。鬼神泄其秘于此矣。子能秘之家塾。不布百代耶。噫。孰知无是心也。俟乃绵邈。光于世世。则后起者。吾谅其惑焉。子容姓俞。名弁。以翁约斋号。故自附曰守约云。嘉靖甲午。乡贡进士。白海吴恩序。
〔崔氏(嘉彦)紫虚真人四原论〕读书敏求记一卷未见钱曾曰。四原者。原脉。原病。原证。原治也。
〔亡名氏摘要方〕书录解题一卷佚陈振孙曰。伤寒十劝。及危证十病。末载托里十补散方。
〔王氏(KT)百一选方〕宋志二十八卷存陈造序曰。予少多病。刻意方书。且博求于人。得于方书之外。往往取效如意。岁丁巳之官京西。正月十八日。谒汉阳史君王公KT。公一见如旧。知问为政。不吾蕲。因惠百一选方一部四帙。予向之求而得。用而效者。
尽在焉。乃叹得书与识公。皆不早也。公云。吾裒集十九年乃成书。其勤如是。我辈顾安享用之。士君子以仁存心。凡其济世利人。不能行。慊如也。公之此书。足以酬满所志。而况政术。父母斯民。有不可掩者在。予皆不可忘。故识之。(文集)
章楫序曰。方书传于世众矣。其断断能已疾者盖寡。古人方书。一药对一病。非苟云尔也。后世医家者流。
不深明夫百药和齐之所宜。猥曰医特意尔。往往出己见。尝试为之。以故用辄不效。甚者适以益其病。而杀其躯者有之。毋怪乎馈药者。以未达而不敢尝。有病者。以不治为得中医也。嗟乎。医方所以除疾。而保性命。
其何至是。得匪其择之不精。处之不审故欤。是斋王史君KT。博雅君子也。生长名家。蓄良方甚富。皆其耳目所闻见。已试而必验者。每叹人有可疗之疾。药不相值。卒于不可疗。思济斯人。
讵忍秘而不示。属守古沔。公余裒集始就。乃锓诸郡斋。目之百一选方。其精择审处盖如此。然则公之用心仁矣。
是书之衍其传也宜哉。庆元丙辰孟冬初吉。郡文学天台章楫序。
陈振孙曰。是斋百一选方三十卷。山阴王KT孟玉撰。百一者。言其选之精也。
朱彝尊跋曰。百一选方。不书撰人名氏。题曰是斋。按陈氏书录解题曰。是山阴王KT孟玉所辑。凡三十卷。
宋志艺文志。作二十八卷。予家所藏。乃元人锓本。按其目仅二十卷尔。殆经后人选择者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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