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5/15)-南朝宋-裴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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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后汉书八家辑注-》第 5/15 部分)

〔一〕王谟按:「书钞廉洁门引豫章彦士传作羊茂,文并同。又被部引列士传作林茂。御览引列士传作华茂。此引谢书又作羊定。皆疑有误。今从江西通志采录。」按江西通志曰:「羊茂字季实,豫章人,为郡功曹,布被不覆躯,布衣不周身。郡将察其廉,遗之布被衣葱,皆不受。」天游按:定字世德,茂字季宝,非一人明矣。孙、汪、黄三辑均作羊定传,当是。江西通志晚出,转引他书,多有文饰,颇经改窜,不足为据。其误「季宝」为「季实」,即一例。王说非。又书钞卷七七引作「华茂」,亦非。
王博传
五四五王博字季习,拜尚书,明敏习汉家旧事。在台历载,夙夜敬戒,内外不漏。(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黄向传
五四六豫章黄向〔字文章,为性廉洁〕〔一〕。〔常〕晨步〔行〕〔二〕,〔于〕路中得珠琪一囊〔三〕,可直三百余万〔四〕。〔
募〕求得〔其〕主〔五〕,还之。主欲以半物谢向,向委去不顾〔六〕。(姚。王。汪。黄)──御览卷八○二○事类赋注卷九御览卷四二五
〔一〕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二〕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同右。又「珠」作「金」。
〔四〕御览卷四二五「三」作「二」。
〔五〕据右引补。
〔六〕孙志祖曰:「李瀚蒙求云『黄向访主』,即指此事。」
五四七黄向对策曰:「雷陈义重〔一〕,出则●升〔二〕。」(
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七陆机汉高祖功臣颂注
〔一〕雷,雷义;陈,陈重。事见雷义传。
〔二〕●,双也。见复古编。
五四八黄向对策,以为群英之表。(王。汪。黄)──文选卷五○范蔚宗宦者传论注○又卷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注
陶硕传
五四九河南陶硕〔字公超〕〔一〕,噉芜菁羹,无盐豉。(孙。汪。黄)──书钞卷一四四○御览卷八六一
〔一〕据御览卷八六一补。
五五○河南陶硕,乡曲饷之,硕无所受,但食枣饮水,美谈而已〔一〕。(姚。王。汪。黄)──御览卷九六五○事类赋注卷二六御览卷四二五
〔一〕御览卷四二五作「共谈而已」,诸辑从之,似较「美谈」为佳。
韩崇传
五五一崇迁汝南太守。诏引见,赐车马剑革带。上仍敕崇曰:「
汝南,心腹之地,位次京师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五五二韩崇为汝南太守,遗妻子粗饭〔一〕,唯菜茹盐豉而已。(孙。王。汪。黄)──书钞卷一四六
〔一〕「遗」本作「遣」,据陈、俞本改。
尹●传
五五三〔颍川〕尹●字公可〔一〕,为徐州刺史,以小〔铜〕釜〔甑〕〔二〕,十日一炊。(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御览卷七五七
〔一〕据御览卷七五七补。又「尹」本作「隐」,孔广陶据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改。姚、王二辑皆作「隐暹传」。而孙志祖改姚辑作「
尹暹传」,黄辑从之。汪辑则据御览作「冯●传」。三说各异,未知孰是。今暂从孔本。又俞本「公可」作「公向」,亦异。
〔二〕据御览卷七五七补。
邓儒传
五五四邓儒字伯祖,补尚书令。正身机密,剪邪截曲,不挠强臣。(姚。汪。黄)──书钞卷五九
湛重传
五五五湛重字文迭,补大司农,在位历载,家至贫困,妻子裾谷给之食也〔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四
〔一〕孙志祖按:「广韵湛字注:湛姓,后汉有大司农湛重。」王谟按:「湛重,豫章人。南昌耆旧记作『谌重』,云和帝时除薛令,以德行闻。未详所据。」
沈景传
五五六沈景为河间相,拜为二千石,妻子不历官舍,五日一炊。(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五七沈景字张〔一〕,为河间相,恒食干糒。(孙。汪。黄)──书钞卷一四七○御览卷八六○
〔一〕按此当有脱文。
李鸿传
五五八李鸿字奉逊,体性仁孝,友于兄弟。弟育为人所侵辱〔一〕,育后阴结客报怨,为执法吏所得,当伏罪。时未有立嗣,鸿为太尉掾,在京师,伤育以义刷耻,门户断绝,自分代育,遂劾印还归。〔二〕欲过家,恐见妻子,亏移其意。到县北亭,预作记,乞代育。通记,便饮鸩而死。县令省记,怛然惊感。(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六
〔一〕汉书王莽传载莽末有镇戎大尹李育;范书公孙述传有述将军李育,后降光武;范书儒林传有李育,曾事东平王苍;又王郎传及袁纪均载有赵国大豪李育,为王郎大司马,此又有一李育,则汉时有五李育,先后同时。
〔二〕「劾」原误作「刻」,据汪辑径改。
周敞传
五五九吴郡周敞,师事京房〔一〕。房为石显所谮系狱市,谓敞曰:「吾死后四十日,客星必入天市,即吾无辜之验也。」房死后,果〔如房言〕〔二〕。〔敞上书陈其枉〕〔三〕。(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五○○开元占经卷八二御览卷五事类赋注卷二御览卷八七五晏公类要卷二五
〔一〕孙志祖按:「姚云君明以元帝建昭二年死,距光武之兴六十二年,岂敞暮年亦及事世祖邪?抑或谢书志天文,引此为证也。志祖案:后汉董春亦诣京房受易,见本书。」君明乃京房之字。
〔二〕据御览卷五补。
〔三〕据开元占经卷八二补。
五六○苍梧广信女子苏娥,行宿高安鹊巢亭〔一〕,为亭长龚寿所杀,及婢,致富,取其财物,埋(致)〔置〕楼下〔二〕。交址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觉寿奸罪,奏之,杀寿。(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九江淹诣建平王上书注○御览卷一九四
〔一〕御览卷一九四注曰:「列异传云『鹄奔亭』。」按此注出李善注,文选正文作「鹄亭之鬼」,谢书作「鹊」,恐非。
〔二〕据御览卷一九四改。
陈茂传
五六一〔汝南〕陈茂〔一〕,性永有异志〔二〕,交址刺史吴郡周敞辟为别驾从事。〔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三〕。敞欲到朱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服。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仗剑呵骂水神,风〔即止〕息得济〔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御览卷六○类聚卷八事类赋注卷六文选卷一一鲍明远芜城赋注又卷二二谢灵运游赤石进帆海注
〔一〕据类聚卷八、御览卷六○补。
〔二〕俞本「志」作「术」。
〔三〕据御览卷六○、事类赋注卷六补。
〔四〕据类聚卷八、御览卷六○补。又文选二引皆作「陈茂常度涨海」。
五六二陈茂,豫州刺史周敞辟为别驾从事,与俱行部。到颍川阳翟传,传中有置美酒一(押)〔柙〕〔一〕。敞去〔二〕,敕御驺载酒以行。茂见于外,取柙击柱,破之。敞问茂:「刺史年老酒益气,别驾破柙名亦何益?」茂答曰:「所过皆有,以明使君传车騑骖〔榼〕载酒〔三〕,非宜也。」(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三○
又卷七六一
〔一〕据御览卷七六一改。
〔二〕「敞」误作「敬」,径改。
〔三〕据御览卷七六一补。
陈宣传
五六三陈宣字子兴〔一〕,沛国萧人也。刚猛性毅,博学明鲁诗。遭王莽篡位,隐处不仕。光武即位,征拜谏议大夫。建武十年〔二〕,雒水出造津,城门校尉欲〔筑〕(奏)塞之〔三〕。宣〔谏〕曰〔四〕:「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庙,为万世基,水不当入城门。如为灾异,人主过而不可辞,塞之无益。昔东郡金堤大决,水欲没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亡)〔正〕身敕以住立不动〔五〕,水应时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灾,岂况朝廷中兴圣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绝,水去。上善其言。后乘舆出,宣列引在前,行迟,乘舆欲驱,钩宣车盖使疾行,御者堕车下。宣前谏曰:「王者承天统地,动有法度,车则和鸾,步则佩玉,动静应天。昔孝文时,边方有献千里马者,还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为法。」上纳其言,遂徐行按辔。迁为河堤谒者,以病免,卒于家。(姚。王。汪。黄)──续汉五行志注○类聚卷八御览卷五九又卷六二又卷八七三事类赋注卷七
〔一〕御览卷五九作「字子舆」,又卷八七三作「字子建」,未知孰是。五行志注脱「字」字,径补。
〔二〕姚之骃按:「古今注称建武七年六月雒水盛溢,至津城门,帝自行水。谢书作十年,未知孰是。范五行志及帝纪均不载,此岂以其未入门邪?」孙志祖按:「范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有是夏连雨水语,应作七年是。」孙说是。又姚误续汉志为范五行志,亦非。
〔三〕据类聚八、御览卷五九、又卷八七三、事类赋注卷七改。
〔四〕据右四引补。
〔五〕据它五引改。
戴礼传
五六四戴礼雅有威重,拜侍御史,以能治剧,出为丹阳东都尉。(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二
路仲翁传
五六五路仲翁好学〔一〕,家居,受学者自远方而至〔二〕。征博士。(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七
〔一〕孙志祖曰:「姚云仲翁似以字行者。志祖案:谢书多称人字,非以字行也。」
〔二〕「受」本作「授」,据姚、汪诸辑径改。
李敬传
五六六〔汝南〕李敬迁赵国相〔一〕。其奴仆常于舍内鼠空穴中,得系臂珠及珰悬珥相连。即出阁,问主簿,白言:「前相后夫人,诸侯女也。昔亡珠玑〔二〕,不知处所,疑子妇窃之,去妇杀婢。」即遣吏送珠付前相。相惭,乃还去妇〔三〕。(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五八○类聚卷八四御览卷八○二事类赋注卷九
〔一〕据类聚卷八四、御览卷八○二补。
〔二〕类聚卷八四引作「昔亡三珠」。天中记卷一九亦然。
〔三〕类聚卷八四作「追去妇还」。
公孙晔传
五六七晔字春光,到太学,受尚书,写书自给。(姚。汪。黄)──书钞卷一○一
五六八公孙晔拜博士、侍中,国有疑事,常使进见,问其得失,所陈皆据经依义,补益国家,深见省纳。(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九
五六九公孙晔为司隶校尉。时京兆门晚开早闭〔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唯汪辑作「早开晚闭」,非。
五七○公孙晔字春光〔一〕,为司隶校尉。下车减损随车,坐席不迁,豪杰贵戚宾客绝其书疏,按法捕治,无所回避,京师宴然,强族由是敛手。(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陈本误作「孙华」,姚辑、黄辑据以立孙华传,非。
虔国传
五七一虔国迁日南太守,每行县,有雁恒飞翔,随车止国府,常〔在〕厅事中庭〔一〕。国病卒,雁飞随丧到葬地,葬后栖于墓前树上,二年乃去,时人嘉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据汪辑补。
方储传
五七二方储字圣明,丹阳〔歙〕人也〔一〕。〔幼丧父〕〔二〕,〔事母孝〕〔三〕。除郎中,遭母忧〔四〕,弃官行礼,负土成坟,种松柏奇树千余株,鸾鸟栖其上,白兔游其下。(姚。汪。黄。俊)──初学记卷二八○御览卷四一一又卷九○七又卷九一六类聚卷八八又卷九○又卷九五初学记卷二九类林杂说卷一五稽瑞鸣沙石室古籍丛残
〔一〕据御览卷四一一、又卷九○七补。
〔二〕据类聚卷九五、初学记卷二九、御览卷四二一、又卷九○七、又卷九一六补。
〔三〕据初学记卷二九补。
〔四〕类聚卷九○、御览卷四一一作「母终」;又御览卷九一六作「母终日」;而初学记卷二九、御览卷九○七作「母死」;类林杂说卷一五作「遭母丧」,唯类聚卷八八与初学记卷二八同。
五七三方储字圣明,负笈到三辅,无术不览。(孙。汪。黄)──御览卷七一一
五七四方储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储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备,在所施用。」上嘉其才,以繁乱丝付储使理,储拔佩刀三断之,对曰:「反经任势,临事宜然。」(姚。汪。黄)──事类赋注卷一○○御览卷二一五又卷三四五又卷八一四
五七五方储字圣明,晓风角占候,为句章长。时人田还,置余粟一石及刀锄于田陌〔一〕,明日求,亡去,疑其旁家〔二〕。储曰:「此人非偷。」自呼县功曹,谓曰:「君何取人粟,置家后积茭中?」功曹款服。后为洛阳令。功曹是宪客,为宪所讽,夜杀人,断头着奁中,置厩门下,欲令储去官。储摩死者耳边问谁所杀。有顷曰:「
死人言,为功曹所杀。」收功曹,拷竟具服。(孙。汪。黄)──御览卷二六七○又卷八四○
〔一〕御览卷八四○作「粟二石」。天中记卷四九亦然。
〔二〕御览卷八四○「旁」作「邻」。
五七六储,丹阳人,〔聪明〕〔一〕,善天文,为洛阳令。章帝欲出南郊,储上言当有疾风暴雨,乘舆不可出。上疑其妄,令储饮酖而死。果有大雨暴风,〔洛中昼暝〕〔二〕。(姚。汪。黄)──书钞卷九○○御览卷五二七
〔一〕据御览卷五二七补。
〔二〕同右。
张修传
五七七张修字子慎〔一〕,拜尚书令,有故官下卿、刺史、二千石昔为谗谤所废慎固不顺者,以次征用,奏罢中官贵臣弟子在官者治罪,国政肃清,朝无秕政。(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一〕王谟按:「范书灵帝纪有使匈奴中郎将张修以罪下狱死,非此张修。」
傅贤传
五七八傅贤字仲舒,迁廷尉。贤〔素〕清廉正〔直〕(贞)〔一〕,自掌法官,无私(间)〔门宾客〕〔二〕。〔公卿燕饮,要请不往,自以家贫,无以报答其施也〕〔三〕。常垂念刑法,务从轻比。每冬至断狱,迟回流涕。〔在位四年,治狱称平〕〔四〕。(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书钞卷五三(四)御览卷二三一又卷四○五
〔一〕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又卷四○五改补。
〔二〕据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改补。
〔三〕据书钞卷五三补。其中「要」、「答」二字据御览卷二三一补。
〔四〕据书钞卷五三及御览卷二三一补。
五七九傅贤字仲舒,拜御史中丞,执宪公平,百僚敬服。以能治谳,迁□州刺史。(姚。汪。黄)──书钞卷六二
严翊传
五八○严翊迁颍川太守,掾吏有过,每闭合自责。(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陈嚣传
五八一会稽陈嚚〔一〕,少时于郭外水边捕鱼,人有盗〔取之〕者〔二〕,嚚见,避于草中,追以鱼遗之,盗惭不受,自后无复取焉。(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六○御览卷九三五
〔一〕御览卷九三五作「嚣」,他条亦然,此作「嚚」,误。
〔二〕据御览卷九三五补。
五八二陈嚣与乡人纪伯为邻,伯夜窃嚣藩地自益。嚣见之,伺伯去,密移其藩一丈地以益伯。伯惭惧,还所侵,又却一丈二尺相避,凡广三丈。太守高其义,名其闾为「义里」。(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四
五八三陈嚣字君期,明〔韩〕(纬)诗〔一〕,京师〔语〕(说)曰〔二〕:「关东说诗陈君期。」──书钞卷九六
〔一〕据东观记改。
〔二〕同右。
五八四陈嚣字子公〔一〕,拜太中大夫。年七十,每朝贺,帝待以师傅之礼,赐几杖,入朝不趋,赞事不名。以病乞骸骨,以大夫位终。(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一〕与上条作「君期」异。职官分纪卷四八作「子口」,似与此引同鸫京师之语,当以「君期」为是。」
王谭传
五八五王谭字世容,除尚书郎,服事台阁,传习国典,议拟政事尝依旧据法,为三台之表。(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刘陵传
五八六刘陵字孟高,为侍中。车驾南郊,陵参乘。上起早,升舆伏,陵恭嗟曰:「陛下万乘主,宜立正配天,虽尊神欲寝,不当上为天地灵祗,下为群臣万姓观者乎?」上有愧色,曰:「敬受侍中斯言,以为后戒。」(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五八七豫章刘陵字孟高,为长沙安成长〔一〕。先时多虎,百姓患之,皆徙他县。陵之官,修德政,逾月,虎悉出界去,民皆还之。(姚。王。汪。黄)─
─事类赋注卷二○○御览卷八九一
〔一〕王谟按:「江西通志引谢书云:『豫章艾人,和帝时为安成长。」
刁曜传
五八八彭城刁曜字子卿〔一〕,为渔阳相。前相所种菜,悉付还外。(孙。汪。黄)──御览卷九七六
〔一〕孙、黄二辑作朱跃传,误。
五八九刁曜迁鲁相,修德化法教,以厉风俗,维恩并行。(孙。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九○刁曜迁(晋)〔鲁〕相〔一〕,行县,使三老执辔御车,〔二〕所顿亭传,辄讲经书。──书钞卷七五
〔一〕据上条改。
〔二〕「三」原误「王」,径改。
五九一刁曜拜侍御史,自在朝廷,堂堂蹇谔,有〔〕(鞭)臣之节〔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据孔广陶之校而改。姚、汪、黄三辑改作「边」,误。
董春传
五九二董春字纪阳,会稽余姚人。少好学,师事侍中祭酒王君仲,受古文尚书。后诣京房授易,究极圣旨,条列科义。〔后还归〕(
迁师)〔一〕,立精舍,远方门徒学者常数百人。诸生每升讲堂,鸣鼓三通,横经捧手,请问者百人,〔追随上堂难问者百余人〕〔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八○御览卷六一五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四○四书叙指南卷五
〔一〕据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一五改。御览卷四○四作「后还为师」。
〔二〕据右二引补。
五九三董春为庐江太守,当官明亮,德政多奇,为吏民者相美之也〔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陈、俞本作「民吏称之」。姚、汪二辑与之同。
张意传
五九四张意为骠骑将军,讨东瓯贼。意画策,各修水战之具,浮海就攻,一战大破,所向无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四
邓道传
五九五邓道不应州郡旌命。(孙。王。汪)──文选卷五三陆士衡辨亡论注
五九六邓道字子渊,天性通敏,以清廉正直为行,又严毅不畏强御,宜治三辅。出为左冯翊。──职官分纪卷三八
五九七邓道出为冯翊,下车治豪族大姓,号为「豪强所病」。(
姚。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九八邓通字子渊〔一〕,迁越骑校尉,为营吏士所敬畏,天下叹之。(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王谟按:「南昌耆旧记云:『邓通字子渊,豫章西平人。沈毅有学行,官冯翊太守,不通宾客,京师号曰邓独坐。』太平寰宇记曰:『西平故城在武宁县西二百九十七里。汉书云:邓通,西平人。即此县也。』此汉书谓谢承汉书。邓道、邓通当为一人,今名从所见采录。」汪辑分作两传,今从王辑。
尹昆传
五九九汝南尹昆为汝阴功曹。令新到官,问曰:「园中有桑,以饭蚕何如?」昆曰:「非初政所务。」令嘉其言。(姚。王。汪。黄)──御览卷九五五○类聚卷八八
六○○尹昆字口渊,为侍御七日,特拜尚书仆射,诏曰:「惟君功曹时,以太守之术,克奖王室,其有录台事,勿令谬误。」(孙。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闵贡传
六○一太原闵仲叔者,代称节士,虽周党之洁清〔一〕,自以弗及也。周党见其含菽饮水,遗以生蒜,受而不食。(姚。王。汪。黄)──御览卷九七七
〔一〕「周」原误作「同」,据范书周党传径改。下同。
尹苞传
六○二陈留尹苞字延博,与同郡范史云善。二人俱贫,出入共一单衣,到人门外,苞年长,常先着单衣前入,须臾出,解与史云。(
姚。王。汪。黄)──御览卷六九一○事类赋注卷一二
六○三石苞字延博〔一〕,为诸生,笃行清苦,学五经,征拜议郎。(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一〕王谟按:「书钞引谢书有『石苞字延博』,盖即尹苞之误。」王说是。黄辑别作石苞传,非。
张稷传
六○四张稷字卫君,除尚书侍郎左丞。朝贺陛见,进对威仪,辞令辩达,明帝深奇异之,拜胶东相。(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谢承后汉书卷七
宋度传
六○五宋度字叔平,除谒者。以诏书赐降(侯)胡,〔俟朝〕郎门〔一〕,门闭,度顿首让胡掾,赐毕,奏罢大鸿胪。京师称曰:「
宋叔平一使,奏罢九卿〔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二
〔一〕据汪辑删补。
〔二〕「奏罢」原误倒,径正之。
六○六豫章宋度字叔平,为定陵令,素〔杯〕食麦饭〔一〕,〔
饮酒〕〔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类聚卷七三御览卷七五九
〔一〕据类聚卷七三补。
〔二〕据御览卷七五九补。
六○七豫章宋度拜(零)〔定〕陵令〔一〕。县民杜伯夷清高不仕,度数就与高谈,致枣(一)〔栗而已〕〔二〕。伯夷感德,诣县,县署功曹。(孙。王。汪。黄)──书钞卷九八○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九六四
〔一〕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九六四改。孙志祖按:「杜安字伯夷,颍川定陵人。下云『县民杜伯夷』,则当作定陵无疑也。」又此二引皆作「宗度」,误。
〔二〕据事类赋注卷二七、御览卷九六四改。汪辑作「粟」,非。
六○八宋度迁长沙太守〔一〕。人多以乏衣食,产乳不举。度切让三老,禁民杀子,比年之间,养子者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宋」为名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陈、俞本皆作「宗庆」,故诸辑均作宗庆传。今依孔本,入宋度传。
高吕传
六○九高吕为广汉太守,朝省官事,昼讲经典。(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陈堪传
六一○陈堪字子游,仕郡为五官掾。府君被章,诏征廷尉,堪以五毒加身体,断舌无辞。(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华松传
六一一华松家本孤微,其母夜梦两伍伯夹门,言司隶在此。松年十五,师事丁子然,学春秋。十九当冠,出,诸生曰:「此宰相之器也。」(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九八
六一二华松字爱卿,擢为司隶校尉。是时贵戚专势,〔有司软弱,莫敢纠罚〕〔一〕。松下车,闭合不通私书,不与豪右相见,奸匿犯者辄死。定奏马氏三侯,豪杰敛手,由是深见非恨也。(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五

〔一〕据御览卷二五○补。
六一三华松为河南尹〔一〕,优贤养民,兴教崇化。至其剪治强宗,威烈不亏,遂见谮毁。(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书钞卷七六(二)
〔一〕类聚卷六「松」本作「山松」。孔广陶曰:「考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北堂书钞云『汉华松翦治强宗』,此宋人所见旧钞『崧』作『松』。」故据以径改。
许季长传
六一四许季长为湖令,州郡皆被蝗灾,过湖县,飞去不入。(姚。王。汪。黄)──类聚一○○
司马苞传
六一五〔司马〕苞〔字仲咸〕〔一〕。为太尉,常食麤饭,着布衣,妻子不历官舍。会司徒杨震为樊丰等所谮,连及苞,苞乞骸骨,未见听,以疾薨也。(姚。王。汪。黄)──范书安帝纪注○书钞卷一四四御览卷八五

〔一〕据书钞卷一四四补。又汪辑作「字仲成」。
张冀传
六一六豫章张冀字仲宗〔一〕,为广陵守。举孝子吴奉为孝廉。〔冀罢郡〕〔二〕,奉赉金为礼,冀闭门不受,奉以囊盛金,夜投冀园中而逝。冀追不及,赉金至广陵还奉。(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八一○
事类赋注卷九
〔一〕御览卷八一○及事类赋注卷九「冀」皆误作「载」。
〔二〕据事类赋注卷九补。「冀」原作「载」,径改之。
许敬传
六一七许敬字鸿卿,汝南人,与同郡周伯灵为交友。伯灵早亡,鸿卿育养其子〔一〕。(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一〕原脱「鸿」字,据前文补。
六一八许敬字鸿卿,其〔乡〕吏有诬君者〔一〕,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其席曰:「敬不忍与恶人同席。」(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七○九
〔一〕据御览卷七○九补。
玊况传
六一九况字文伯,京兆杜陵人也。代为三辅名族,该总五经,志节高亮。为陈留太守。性聪敏,善行德教。永平十五年,蝗虫起泰山,弥衍兖、豫,过陈留界,飞逝不集,五谷独丰。章和元年,诏以况为司徒〔一〕。(姚。王。汪。黄)──范书虞延传注
〔一〕困学记闻卷一三曰:「光武纪『建武二十三年,陈留太守玊况为大司徒』。虞延传注引谢承书曰:『况,章和元年为司徒。』谢承书误也。』翁元圻案:「谢承谓永平十五年,玊况尚为陈留太守,亦误也。章怀引之而不正其误,何欤?」又玉篇曰:「金玉之玉,点在中画之下。音宿者,点在中画之上。」按玊况之玊,音宿。
唐羌传
六二○〔汝南〕唐羌字伯游〔一〕,辟公府,补临武长。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二〕,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道经临武,羌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从之。章报,羌即弃官还家,不应征召,着唐子三十余篇〔三〕。(姚。王。汪。黄)─
─范书和帝纪注○类聚卷八七御览卷九七一
〔一〕据类聚卷八七、御览卷九七一补。
〔二〕类聚卷八七「生鲜」作「生犀」。
〔三〕天中记卷五二引作:「旧南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腾阻险,死者继路。和帝时临武长汝南唐羌以县接南海,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址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于是下诏曰:『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苟有伤害,岂有爱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复受献。』由是遂省焉。」与和帝纪注异,当系陈耀文据范书和帝纪之文妄加增益删节所致。
王党传
六二一王党迁汝南太守,事无不敬,劳于求贤访能〔一〕,化清于上,事缉于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姚、汪、王三辑「事无」以下作「拔才礼士,不敢自专」,又「访能」作「故能」。
陈禁传
六二二陈禁字子雅,拜尚书。公卿朝,日晏无诏。禁问台上故事何时可罢,对言已食辄有诏罢,今已晏。禁曰:「宁可白耶?」尚书郎以上方宴乐,不敢白。禁使罢公卿。既罢,上问左右:「今未有诏而罢朝,何也?」尚书直对曰:「陈禁命罢。」上曰:「勿复问也。」禁在台二年,尝病,令、仆射数奏久病满百日,请辄免。有诏赐金帛医药。(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
六二三沛国陈禁〔一〕,性不好荣。建武〔三十年〕(中)〔二〕,拜议郎,引见赐食,禁阳〔称〕眼目无所见〔三〕,以肉投羹中,出又撑柱乃归。(姚。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三○书钞卷一四五
〔一〕书钞卷一四五作「陈楚」。黄奭曰:「疑『楚』字误。」孔广陶曰:「谢书别有陈禁传,不得相混。汪辑此条作陈楚传。」天游按:陈禁、陈楚当系一人,禁、楚二字必有一误。今依御览,入陈禁传,录书钞之异以存疑。
〔二〕据书钞卷一四五改。
〔三〕据书钞卷一四五补。
李寿传
六二四李寿聪明智达,有俊才。太守黄谠高其名德,召署功曹。每进见,常荐达郡中善人有异行者,谠辄序用。寿虽见优礼愈隆,寿意益下,其所致达,未尝伐其功美。(姚。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书钞卷七七
六二五沛相李寿前后所上便宜,为南宫故事。(王)──玉海卷五一
六二六李寿为青州刺史〔一〕,〔发玺书〕于本县传舍〔二〕,乘法驾騑骖朱轩就路。其所经历州县,瞻察牧守长史政治优劣,若有惠爱节操清好未闻者,远听特表荐;有贵戚豪侠子弟在我贪残为人所疾者,有司畏忌不敢言举者,亦当随时案奏贬罚之。〔上言曰:「臣以为政宜一统,虽非所部,夫东家有犬,不忍见西家之有鼠,臣之所见,敢不以闻。」〕〔三〕〔奏免四郡相,百城怖惧,悉豫弃官〕。〔四〕(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二○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四晏公类要卷二○赵德麟侯鲭录卷三
〔一〕汪、黄二辑均作「李焘」。孔广陶按:「类聚五十引『寿』作『焘』,翰苑新书前集卷七引,仍作『寿』。俞本作『焘』。然谢书本有李寿、李焘二人,每误为一,此则焘传也。」天游按: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类聚、孔本书钞、晏公类要、御览均作「李寿」,孙志祖以为当作李寿,王辑皆入李寿传,今从之。
〔二〕据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四补。
〔三〕据侯鲭录卷三补。其中脱「宜」字,「统」误作「流」,皆据晏公类要卷二○改补。
〔四〕据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四补。
六二七李寿为青州刺史,奉法督察,朝廷闻之,以能治剧。(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石□传
六二八石□迁雁门太守,广宣恩惠,怀柔殊俗,远方皆服其德。(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闻人统传
六二九闻人统字文公〔一〕,为郡督邮。家贫无马,行则负担,卧则无被,每以皮自覆,未尝轻受人一餐之馈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御览卷二五三
〔一〕御览卷二五三「统」作「袭」。
施延传
六三○〔施〕延字君子,蕲县人也〔一〕。少为诸生,明于五经,星官风角,靡有不综。家贫母老,周流佣赁,〔鬻力供养〕〔二〕。常避地于庐江临湖县,种瓜〔自给〕〔三〕。后到吴郡海盐,取卒月直,赁作半路亭父〔四〕,以养其母。是时吴会未分,山阴冯敷为督邮,到县,延持帚往,敷知其贤者,下车谢,使入亭,请与饮食〔
讫〕〔五〕,脱衣与之,饷饯不受。顺帝征拜太尉,年七十六薨。(
姚。王。汪。黄)──范书陈忠传注○御览卷八二九又卷四八四
〔一〕据御览卷四八四、八二九补。又御览卷四八四「蕲县」作「
沛」鸫蕲县属沛国,恐「蕲」上脱「沛国」二字。
〔二〕据御览卷四八四补。
〔三〕同右。
〔四〕御览卷八二九「父」作「下」。
〔五〕据御览卷八二九补。
嵇诏传
六三一嵇诏字文肃〔一〕,为范令,不入内舍,常卧厅事上。(
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六
〔一〕姚、王、汪三辑作□绍传,黄辑作胡绍传,前均有「会稽」二字。
胡邵传
六三二胡邵为淮南太守,〔使铃〕(群)下阁外炊〔一〕,曝作干饭,阁内不设釜甑。(孙。王。汪。黄)──书钞卷一四四○御览卷七五七又卷八五○
〔一〕据御览卷七五七、又卷八五○改补。铃下乃下等随从。范书酷吏周传曰「又问铃下」,注引汉官仪曰:「铃下、侍阁、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
祝皓传
六三三祝皓字子春,志节抗烈,笃于仁义。为吏归休,先周旋乡里,吊死问疾毕,乃还家。(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虞承传
六三四虞承字叔明〔一〕,拜谏议大夫,雅性忠謇,在朝堂犯颜谏争,终不曲挠。散〔俸〕禄赈给诸生〔二〕,言德无比。(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书钞卷五六
〔一〕书钞卷五六引作「叔郎」。
〔二〕据书钞卷五六补。御览卷二二三亦然。
陈长传
六三五陈长字君渊〔一〕,昼则躬耕,夜则赁书以养母。(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一
〔一〕诸辑从陈、俞本,皆作陈常传,未知孰是。又孔本「字」误作「次」,径改。
薛惇传
六三六汝南薛惇字子礼,为北海长史。家贫,坐无完席。妻谓惇曰〔一〕:「君无俸禄给子孙,复无完席耶?」惇因更以善席与妻,自坐败者,妻惭,不复敢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三○又卷三八御览卷三九三又卷七○九
〔一〕职官分纪卷四二「妻」下有「子」字。两处皆然。
六三七薛惇为汉中太守,盛夏但坐板榻,上不用席,冬坐羊皮。河内高弘为琅邪相亦然。──书钞卷一三三
徐栩传
六三八吴郡徐栩,为小黄令。时陈留遭蝗,过小黄,飞逝不集。刺史行部,责栩不治,栩弃官,蝗应声而至。刺史谢,令还寺舍,蝗即皆去。(姚。王。汪。黄)
──类聚卷一○○
六三九吴郡徐相为长沙太守〔一〕,常食干饭,不发烟爨。(姚。王。汪。黄)──类聚卷八○○御览卷八七一
〔一〕疑徐相、徐栩为一人,且当以徐栩为是。
六四○徐栩为长沙郡将〔一〕,亡,遗言不受赠赙,有一匹私马,卖以买棺。(姚。王。汪。黄)──书钞卷九二○御览卷五五一
〔一〕御览卷五五一「栩」误作「●」。
沈辅传
六四一沈辅字伯禽,会稽山阴人也。辅少俭约,约身以礼,丧父服阕,推让祖考财产、田宅与亲贫不足者。(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四
陈谦传
六四二陈谦字伯让,拜御史中丞,执宪奉法,多所纠正〔一〕,为百僚所敬〔畏〕〔二〕。尚书选举,序位旌贤,常谘问谦。自陈蕃虽尊为宰相,论议褒贬,每往质疑,皆服其清识高亮。(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二五○
书钞卷六二
〔一〕书钞卷六二「纠」作「绳」。
〔二〕据书钞卷六二补。
六四三陈谦字伯让,为御史中丞。同郡宣丰时为卫尉〔一〕,司徒位缺,尚书欲案以补之,咨问于谦,谦正坐不答。丰亦因士大夫谓谦,谦曰:「位不可妄假人。三司位重,上和阴阳,下训五品,岂可得处?宣丰何人,而欲居稷之官〔二〕。」传语者愧而退。(姚。王。汪。黄)──书钞卷五○
〔一〕「时」上有「自为休健大夫」六字,疑系衍文,据陈、俞本删。
〔二〕稷,即尚书舜典所言之弃与契。舜命弃为后稷,契为司徒,此借以喻三公之职。
六四四陈谦睎高视远,清举矫俗。(孙。王。汪。黄)──文选卷一八成公绥啸赋注
周乘传
六四五周乘为交址刺史,举奏二郡秽浊太守〔一〕,属县解印绶弃官者四十余城〔二〕。(姚。王。汪。黄)──姚辑
〔一〕「二」系「七」之讹。交州郡七,共五十六县,下既言「四十余城」,则郡数亦必当作「七」。
〔二〕此条王、汪二辑注出类聚,而不详卷数,遍查类聚并无此引。黄辑照姚辑录,今亦从之,存而俟考。
蒋崇传
六四六蒋崇为北海相,督邮阙,更选功曹吏徐蒙,曰:「无可为督邮者,唯功曹耳。」崇遂署蒙,遣行县,无犯所白。崇谓曰:「相以督邮为耳目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祝良传
六四七良字邵平〔一〕,长沙人,聪明博学,有才干,以廉平见称。(姚。王。汪。黄)──范书庞参传注
〔一〕天中记卷三作「字石卿」。
六四八长沙祝良为洛阳令〔一〕。常侍樊丰妻杀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姚。王。汪。黄)──类聚卷三五
〔一〕「祝」原误作「视」,据御览卷五○○引东观记径改。
六四九祝良为梁州刺史,历年无警。(孙。王。汪。黄)──文选卷五六陆佐公石阙铭注
车章传
六五○梁国车章为本县功曹,令黄(拳)〔奉〕为人所诬〔一〕,章证其无罪,当下笔立辞,乃以斧斫右手五指〔二〕,闭口死〔于〕狱中〔三〕。(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又卷三七○
〔一〕据御览卷三七○改。职官分纪卷四二亦作「奉」。
〔二〕御览卷三七○「右」作「左」,误。
〔三〕据御览卷三七○补。
项诵传
六五一豫章项诵字叔和,为郡主簿〔一〕。太守为属县所诬,(
章)〔项〕诵诣狱证〔二〕,要引自掾〔三〕,血出滂流,齿皆堕地,太守获免。(孙。王。汪。黄)──御览卷三六八
〔一〕王谟引江西通志曰:「顺帝时为郡主簿,有风义。」又东观记「项」作「须」,未知孰是。
〔二〕「项」作「章」,乃引者涉「豫章」而误。
〔三〕御览注曰:「掾,音断。」天游按:东观记作「引械自椓口」,疑此引有讹脱。
李光传
六五二汝南李光字伯明,为兖州。母亡后归,视床处,得亡母乱发,光持悲号,气绝复续。(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三
周滂传
六五三汝南周滂字次彦。世祖到常山,问可治兵者谁,滂舅以滂对。世祖见滂短小,以为不能将帅。滂对有词理,拜颍川府丞。(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八
郭宏传
六五四郭宏为郡上计吏。正月朝觐,宏进殿下,谢祖宗受恩,言辞辩丽。专对移时,天子曰:「颍川乃有此辩士耶?子贡、晏婴何以加之!」群公属目,卿士叹伏。(孙。王。汪。黄)──御览卷四六三
六五五郭宏为郡上计吏,朝廷问宏颍川风俗所尚,土地所出,先贤将相儒林文学之士,宏援经以对,陈事答问,出言如浮,引义如流。(孙。王。汪。黄)──御览卷四六三
秦护传
六五六秦护清廉,不受礼赂。家贫,衣服单露,乡人歌之曰:「
冬无葱,有秦护。」(孙。王。汪。黄。俊)──御览卷六九五
殷亮传
六五七殷亮为博士、讲学大夫。诸儒论,胜者赐席,亮重八、九席。帝曰:「学不当如是也?」(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九
卫良传
六五八卫良字叔贤〔一〕,拜尚书令。每当选举,常先谘访,拔擢天下英俊,及二千石长吏,必依功次用之。州里同郡,虽有佳者,避远嫌疑,犹后他州也。(黄)──书钞卷五九
〔一〕黄辑作「字叔宝」,下条亦然,皆误。
六五九卫良字叔贤,拜尚书令。病,罢官还家。家无完席,宾客省之者,坐桑下谈论,饮水去。(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九
周躬传
六六○汝南周躬为栎阳令,功曹万良为父报仇,自械诣狱。躬解械放良。后良赉缣五百饷躬,闭门不受。(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一八
李苌传
六六一李苌家昼则躬耕,夜则读书,日为母市斤肉、粱米作食。(孙。王。汪。黄)──御览卷八六三
陈晔传
六六二陈晔为巫令,有惠政,桑生二万余株,民以为给。(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五五
锺□传
六六三汝南锺南严海君〔一〕,少时乡人有入其园窃菜者,明日拔菜,悉遗乡里,乡里人相约,无复取菜者。(孙。汪。黄)──御览卷九七六
〔一〕孙、黄二辑均作锺南严传。黄奭曰:「『海君』上疑脱『字』字。」然天中记卷四六「海君」作「府君」,当是。南严恐是锺某之字。故从汪辑作锺□传。
费遂传
六六四江夏费遂字子奇,为扬州刺史,悉出前刺史所种小麦、胡蒜付从事。(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七七
滕延传
六六五滕延拜京兆尹,旌善为务〔一〕。(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八傅季友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军表注
〔一〕范书侯览传曰:「延字伯行,北海人,后为京兆尹,有理名,世称长者。」
刘靓传
六六六刘靓方筴所载〔一〕,靡不必综。(孙。王。汪。黄)──文选卷六○任彦升齐竟陵王行状注
〔一〕筴,即策。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曰:「(张耳、陈余)怨陈王不用其筴不以为将而以为校尉。」
谢承后汉书卷八
王闳传
六六七〔吴郡〕王闳字选公〔一〕,少为府小吏,慷慨有大节。迁冀州刺史,冀部强悍,又多豪杰,闳欲厉威,乘传到州,弹治贪浊。闳性廉克,不发私书,不交豪杰宾客,号曰「王独坐」。(孙。王。汪。黄。铃木)──晏公类要卷二○○书钞卷七二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四书钞卷三七
〔一〕据书钞卷三七补。又其引作「字公选」,汪辑从之。然书钞卷七二与晏公类要引同,恐当以「选公」为是。汪文台又曰:「闳,一作宏鸫此非张步传所见之王闳,亦非王允之弟王宏,何也?盖此固吴郡人也。」天游按:所谓作「宏」者,指御览卷二五四所引也。除汪氏所言王谭子名王闳外,王景之父亦名王闳,见范书循吏传。加此王闳,则东汉有三王闳也。
六六八吴郡王闳渡钱塘江,遭风船欲覆,闳拔剑斫水,骂伍子胥,水息得济〔一〕。(孙。王。汪。黄。铃木)──类聚卷八○御览卷六○事类赋注卷六
〔一〕按御览卷六○、事类赋注卷六、渊海卷四二均作「风息得济」,恐是。又此条亦见陈本书钞卷一五八,孔本无。
杨豫传
六六九豫祖父恽,封平通侯。恽子会宗坐与台阁交通,有罪国除,家属皆徙酒泉郡〔一〕。(孙。王。汪)──匡谬正俗卷五
〔一〕颜师古曰:「按班书杨敞传,其载恽与太仆戴长乐相失,恽与长乐皆免为庶人。恽既失爵位,家居营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其友人安定太守西河孙会宗与书谏戒之。恽内怀不伏,报会宗书,辞语不逊。宣帝见而恶之,恽坐腰斩,妻子徙酒泉郡。此恽先入爵位,然后被诛,妻子被徙。据敞传及豫上书,数说皆同,更无所异,安得有子名会宗,袭爵国除被徙事乎?谢氏既不详其本,称引会宗,失于故实。又自载豫上书,与叙事相背,交为矛盾,二三诡错。」颜说是。又据颜说,谢书当载有杨豫所上之书,然无从征引其全文,仅残存于下条。
六七○豫上书,乞还本土,其辞云:「臣祖父恽,念安社稷,忠不避难,指刺奸臣,实心为国,遂致死徙。」(孙。王。汪)──匡谬正俗卷五
史循传
六七一太医史循宿禁中,寒疝病发,求火不得,众人以口更嘘其背,至旦遂愈〔一〕。(孙。汪)──本草纲目卷五二
〔一〕孙志祖按:「范书邓训传注引东观记,『史循』作『皮巡』。」四库馆臣辑东观记即入邓训传。
魏尚传
六七二魏尚字文仲,高皇帝时为太史,晓鸟语〔一〕。(孙。汪)──纬略卷八
〔一〕此条亦见明何孟春余冬序录、余寅同姓名录,及清周亮工同书。
王奂传
六七三奂字子昌〔一〕,河内武德人。明五经,负笈追业。常赁灌园,耻交势利。为考城令,迁汉阳太守,征拜议郎,卒。(姚。王。汪。黄)──范书范冉传注
〔一〕孙志祖以为此王奂即范书仇览传所言之王奂,与广汉之王涣异,说见范丹传注。渊海卷四五注此条当出谢承书范丹传。
高弘传
六七四高弘字伯武,河内山阳人。为琅邪相。〔将〕到官〔一〕,自负笈,单步入界,〔随路所经之处〕〔二〕,听探风俗厚薄。(
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五○又卷七四御览卷七一一
〔一〕据书钞卷七四补。
〔二〕同右。
六七五弘字伯武,为琅邪(郡)〔相〕〔一〕。〔妻子不历官舍〕〔二〕,悉出舍中供设付外,冬坐羊皮,夏坐板榻,以桑杯盛浆水。(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事类赋注卷二五御览卷九五五又卷七五九书钞卷一四四
〔一〕据御览卷七五九、事类赋注卷二五改。
〔二〕据御览卷九五五、事类赋注卷二五补。
盛吉传
六七六〔会稽〕盛吉字君达〔一〕,为廷尉,自掌宪,〔常恳恻垂念之〕〔二〕。〔每至冬节〕〔三〕,罪囚当断,夜省坐状,其妻执烛,吉持丹笔,夫妇相向垂涕〔而决罪〕〔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三○又卷一○四初学记卷一二又卷二○(
二)蒙求集注卷下
〔一〕据书钞卷一○四、初学记卷二○补。
〔二〕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三〕据初学记卷二○补。书钞卷一○四作「每至寒节」。
〔四〕据书钞卷一○四、初学记卷二○补。又诸引「涕」皆作「泣」。
朱宠传
六七七朱宠隐身草泽。(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褚蓁让代兄袭封表注
六七八京兆朱宠字仲威〔一〕,为太尉。家贫,食脱粟饭,卧布被,朝廷〔知之〕〔二〕,赐锦被粱肉,皆不敢当,〔卧兼布被〕〔三〕。(姚。王。汪。黄)──类聚卷四六○书钞卷五一又卷三八初学记一一御览卷二○七又卷四三一又卷七○七又卷八一五事类赋注卷一○类聚卷七○书钞卷一九
〔一〕书钞卷三八作「字仲臧」,误。
〔二〕据书钞卷五一补。
〔三〕据御览卷七○七补。
许永传
六七九许永字永先〔一〕,为司隶校尉,督师京师。是时阉侍在内,贵幸用势,永举法无所回避,捕治阉侍,京师号曰「许永光日」。于外见怨以宰臣〔二〕,遂见诬谮,当下廷尉。永谓友人曰:「永年当七十,庶几以忠义致身,未得歼奸臣之首,而先贼受害,何能复入奏对刀笔吏豹狼之口!」遂仰药而死。(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三)
〔一〕姚辑作「字永先」,汪辑作「字游光」,且注曰:「原误永光。」黄辑删。
〔二〕诸辑「外」均作「是」。
六八○灵帝光和中,武库屋自坏。司隶许(冰)〔永〕上书曰:〔一〕「武库,禁兵所在,国之禁,为灾深也。」(孙。王。汪。黄)──初学记卷二四○御览卷一九一
〔一〕据汪辑校改。
宣仲传
六八一宣仲为长史,民扳留,改曰宜民〔一〕。(姚。王。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一〕刘劭注:「见李固传,而志无此改,岂承之妄乎?」又汪文台曰:「『宜』当作『宣』。」且改「史」为「吏」,属下句,「长」上补「临泾」二字。天游按:临泾乃安定郡治所在。续汉百官志曰:「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则原引不误,汪辑所改妄矣。
妫皓传
六八二吴郡妫皓字符起。父为南郡太守,坐事系狱。皓怀小石,至公卿(间)〔门〕〔一〕,辄出石,叩头其上,流血覆面,父(系)〔遂〕得免〔二〕。(姚。王。汪。黄)──御览卷三七五○又卷五一书钞卷一六○事类赋注卷七
〔一〕据书钞卷一六○、御览卷五一、事类赋注卷七改。
〔二〕同右。又书钞卷一六○「得免」作「薨」,误。
六八三吴郡妫皓字符起,其母至婚家,醉呕吐,恐食得毒,伏地尝吐,仰曰:「吐寒耳,非毒也。」(孙。汪。黄)──御览卷七四三
六八四妫皓母灸疮发脓,皓祝而愈之〔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二
〔一〕「祝」,汪辑以为「吮」之误,非。周礼卷五疡医曰:「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乐。」注曰:「祝当为注,读如注病之注。注谓附着药。」故此祝乃皓注药于其母疮中之意。
唐约传
六八五唐约字仲谦,拜尚书令。约先服事台阁,闲习旧典,质素密静。自典枢机,数有直言美策,以称于上。每作表疏,皆手自书之,不宣于外。处官不言货利之事,当法不阿所私,京师咏曰:「治身无嫌唐仲谦。」(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龚遂传
六八六龚遂字巨卿,拜尚书郎。性敏达,弥缝旧章,深识典故,每入奏事,朝廷所问,应对甚捷〔一〕。桓帝嘉其才,台阁有疑事,百僚议不决,遂常拟古典,引故事,处当平决,口笔俱着,转左丞。(姚。王。汪。黄)──书钞卷六○○纬略卷二
〔一〕陈、俞本作「应时建白」。纬略卷二作「因时捷对」。
六八七龚遂拜尚书郎,桓帝嘉其才,又见衣服不鲜,左右称其清俭,赐衣及车马。──书钞卷六○
周树传
六八八树八辟从事,达于法,善能解烦释疑。(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二)
六八九辟为从事,刺史孟观有罪,俾树作章,陈事序要,得无罪也。(姚。汪)──御览卷七三
孔恂传
六九○孔恂字巨卿,新淦人。州别驾从事车前旧有屏星,如刺史车曲翳仪式。是时刺史行部,发去日晏,刺史怒,欲去别驾车屏星。恂谏曰:「明使君传车自发晚,而欲彻去屏屋,毁国旧仪,此不可行。别驾可去,屏星不可省。」即投传去。刺史追辞谢请,不肯还,于是遂不去屏星。(姚。王。汪。黄)──续汉舆服志注
贺纯传
六九一纯字仲真,会稽山阴人〔一〕。少为诸生,博极群艺。十辟公府,三举贤良方正,五征博士,四公交车征,皆不就。后征拜议郎,数陈灾异,上便宜数百事,多见省纳。迁江夏太守。(姚。王。汪。黄)──范书李固传注
〔一〕吴志贺齐传注引虞预晋书曰:「贺氏本姓庆氏。齐伯父纯,儒学有重名,汉安帝时为侍中、江夏太守。去官,与江夏黄琼广汉杨厚公交车征,避安帝父孝德皇讳,改为贺氏。」所言贺纯即此人也。
张盘传
六九二张盘字子〔石〕(固)〔一〕,丹阳人。为庐江太守。寻阳令尝饷官柑一奁〔二〕,其小男年七岁,□就取一枚与之,盘夺取付外。卒以两枚与之,盘夺儿柑,鞭卒曰:「何故行赂于吾子?」(
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类聚卷八六御览卷九六六(二)事类赋注卷二七
〔一〕据类聚卷八六改。又诸引唯御览卷九六六作「张盘」,与范书同,诸辑均据以作张盘传。今仍书钞等之旧,以存异文。
〔二〕御览卷九六六其中一引「柑」作「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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