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遗规》(3/5)-清-陈弘谋
(本文为《从政遗规》第 3/5 部分)
王沂公当国。一朝士与公有旧。欲得齐州。公以齐州已差人。与庐州。不就。曰。齐州地望。卑于庐州。但于私便耳。相公不使一物失所。改易前命。当亦不难。公正色曰。不使一物失所。惟是均平。若夺一与一。此一物不失所。则彼一物必失所。其人惭沮而退。【均平二字。何等胸襟。】
吕文穆公夹袋中有册子。每四方官员替罢谒见。必问人材。随即疏记。分门类。有一人而数人称之者。必贤也。故所用多称职。以此。
杜祁公衍在相位。未期年而出。尝谓门人曰。衍以非才。久妨贤路。遽得解去。深遂乃心。独有一恨尔。门人曰。何也。公曰。衍平生闻某人贤。可某任。某人才。可某用。未听悉荐。此所恨也。【以此为恨。纯是一腔公忠。与市恩树私者迥别。】
程伊川一日与韩持国。范夷叟。泛舟于颍昌西湖。有一官员来谒大资。伊川谓有急切公事。既乃是求荐。伊川云。大资居位。却不求人。乃使人倒来求己。是甚道理。夷叟云。只为正叔太执。求荐。常事也伊川云。不然。只为曾有不求者不与。来求者与之。遂致人如此。持国便服。李文正公昉为相。有求差遣。见其材可用。必正色拒之。已而擢用。或不足用。必和颜温语待之。子弟问故公曰。用贤。人主之事。若受其请。是市恩也。故峻绝之。使恩归于上。若其不用者。既失所望。又无善辞。取怨之道也。【公道不可偏徇。下情亦当体恤。莫认做周旋世故上。】
王沂公当国。进退士人。莫有知者。范文正公乘间讽之。曰。明扬士类。宰相之任。公盛德独少此尔。沂公曰。夫执政而欲使恩归己。怨将谁归。范公服其言。
程明道先生颢为鄠令。当事者。欲荐之。问所欲。先生曰。荐士当以才之所堪。不当问所欲。【公私之分。在此二句。】
刘元城先生安世。言尝见冯文简公京。言昔与陈旸叔。吕宝臣。同任枢密。旸叔聪明。遇事迎刃而解。而宝臣尤善秤停轻重。凡事经宝臣处者。人情事理。无不允当。秤停二字。最吾辈处事所宜致力。
文潞公彦博。知益州。尝宴客于钤辖廨舍。夜深。从卒折厩为薪以爇火。军校不能止。白公。坐客惊欲散。公曰。天实寒。可拆与之。神色自若。饮如故。
前辈言莅官有三莫。事来莫放。事去莫追。事多莫怕。元城先生初登第。与二同年。谒侍郎李公若谷请教。李曰。某守官尝持四字。曰勤谨和缓。一后生应声曰。勤谨和。既闻命矣。缓之一字。某所未闻。李正色曰。何尝教贤缓不及事。且道世间。甚事不因忙后错了。
马永卿自言尝问仕宦之道于元城先生。先生问家属毕。曰。贤俸禄薄。当量入为出。仆复请益。先生云。汉书云。吏以法令为师。有暇。可看条贯。不独治人。亦以保身。仆归检汉书。前语出薛宣传。先生以仆初登仕。行或违法。且为吏所欺。故有此言。
杨龟山先生时云。孔子言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今人只要事事如意。故觉宽政闷人。不知权柄在手。不是使性气处。何尝见百姓不畏官人。但见官人多虐百姓耳。然宽亦贵有制。若百事不管。惟务宽大。则胥吏舞文弄法。不成官府。须要权常在己。尽宽不妨。伯淳作县。常于左右。书视民如伤四字。观其用心。应是不错决挞了人。【凡仁心惠政。俱从有此四字做出。不仅于不错决挞人也。】
张无垢先生九成云。快意事。孰不喜为。往往事过不能无悔者。盖于他人有甚不快存焉。岂得不动于心。君子所以隐忍详复。不敢轻易也。
熙宁三年。初行新法。邵康节先生雍。门生故旧。仕宦者。皆欲投劾而归。以书问康节。答曰。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矣。投劾而去。何益。
邵伯温言尝闻之先辈曰。凡作官。虽属吏有罪。必立案而后决。恐或出于私怒。此案具。怒亦平。不至仓卒伤人。每决人。有未经杖责者。宜谨之。恐其或有所立。伯温终身行之。
韩魏公勤于吏职。簿书文檄。莫不躬亲。或曰。公位重名高。朝廷赐守乡郡以赡养。可无亲小事。公曰。已惮烦劳。吏民当有受弊者。且日俸万钱。不事事。何安哉。欧阳文忠公修。尝语人曰。治民如治病。彼富医仆马鲜明。进退有理。为人诊脉。按医书。述病证。听之可爱。然服药无功。则不如贫医。贫医无仆马。举止生疏。不能应对。然服药疾愈。便是良医。凡治人者。不问材能设施何如。但民称便。即是良吏。故公为数郡。以宽简不扰为意。如杨州青州南京皆大郡。公至三五日间。事已日减五六。一两月后。官府闲如传舍。或问公为政宽简。而事不弛废。何也。曰。以纵为宽。以略为简。则废弛而民受其弊。吾所谓宽者。不为苛急。所谓简者不为繁碎耳。
张芸叟见欧阳文忠公多谈吏事。疑之。且曰。学者求见。莫不欲闻道德文章。今先生多教人吏事。所未喻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时才。异日临事。当自知之。吾昔贬官夷陵。彼非人境。无书史可遣日。因取架阁陈案观之。见其枉直乖错。违法徇情。无所不可。且以夷陵如此。天下固可知也。当时仰天誓心。遇事不敢忽。迨今三十余年。出入中外。忝历三事。亮是当时一言之报耳。张又言。自得此语。至老不忘。老苏父子亦闻之。其后子瞻亦以吏能自任。尝谓人曰。我于欧阳公及陈公弼处学来。【可见士人平时随所见闻。细加体贴。触处推广。皆可为当官行善之助。】
欧阳公代包孝肃知开封。包以威严御下。而公简易循理。不求赫赫名。有以包之政励公者。公曰。凡人材性不同。用其所长。事无不举。强其所短。势必不逮。吾亦任吾所长耳。闻者称善。
韩魏公镇大名。魏牒诉甚剧。公事无大小。必亲视之。虽疾病亦许就决于卧内。人或劝公委之佐。属公。曰两词在官。人之大事。生死。予夺一言而决。何委人乎。周濂溪先生敦颐。提点广东刑狱。尽心其职。务在矜恕。不惮出入之勤。瘴毒之侵。虽荒崖绝岛。人迹所不至。皆缓视徐按。以洗冤泽物为己任。
真西山先生德秀。再知泉州。决讼自卯至申未已。或劝啬养精神。先生曰郡敝。无力惠民。仅有政平讼理。事当勉。【政平讼理。亦惠民之一端也。】
陆文安公九渊。知荆门军。民有诉者。无早暮。皆得造于庭。复令自持状以追。为立期。皆如约而至。即为决之。而多所劝释。其有涉人伦者。使自毁其状。以厚风俗。唯不可训者。始寘之法。
赵忠肃公鼎在越。惟以束吏恤民为务。每言不束吏。虽善政不能行。由是奸猾屏息。
吴正肃公育。为政简严。其治开封尤先豪猾。曰。吾有何以及斯人。去其为害者而已。【居官能知害民在何处。思过半矣。】
范忠宣公纯仁。知襄城县。襄城民不事蚕织。公教民植桑。民之有罪而情可宽者。使植于家多寡随其罪之轻重。按所植。与除罪。数年桑树成林。号为著作林。著作。公宰县时官也。
孙莘老觉。知福州民欠官税钱。系狱者甚众。适有富人出钱五百万。葺佛殿。请于莘老。莘老徐曰。汝辈所以施钱何也。众曰。愿得福耳。莘老曰。佛殿未甚坏。佛无露坐者。孰若为狱囚偿官。使数百人释缧绁之苦。得福岂不多乎。富人从之。囹圄遂空。
龙图阁直学士吴芾。在孝宗朝。前后守六郡。尝言视官物。当如己物。视公事。当如己事。与其得罪于百姓。宁得罪于上官。【四语有无穷意味。可造无穷福泽。】
范文正公领浙西时。大饥。公设法赈救。仍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湖上。居民空巷出游。又谕诸佛寺兴土木。又新廒仓吏舍。日役千夫。监司劾杭州不恤荒政。伤耗民力。公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兴造。皆欲发有余之财。为贫者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荒政之施。莫此为大。是岁两浙。惟杭州宴然。民不流徙。公之惠也。
富郑公弼。知青州会河朔大水。民流入境内。公劝民出粟十五万斛。益以官廪。随所在贮之。得公私庐舍十余万间。散处其人。官吏待阙者给之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廪之。约为奏请受赏。率五日。辄遣人以酒肉劳之。人人为尽力。流民死者。葬之丛冢。自为文祭之。明年麦大熟。流民各以远近受粮而归。凡活五十余万人。募为兵者。万余人。上闻之。遣使劳公。即拜礼部侍郎。公辞不受。前此救灾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聚为疾疫。及相蹈藉死。或待次数日不食。得粥皆僵仆。名为救之。而实杀之。自公立法。简便周至。天下传以为式。公每自言曰。过于作中书令二十四考矣。
赵清献公抃。熙宁中。以大资政知越州。两浙旱蝗。米价踊贵。诸州皆厉禁。公独榜衢路。令有米者。任增价粜之。于是米商辐凑。米价更贱。民无饥死者。【官以减市价为爱民。一偏之见。】
叶石林梦得。政和间。帅颖昌。岁值灾伤。浮殍自邓唐入境。不可胜计。公尽发常平仓。奏赈十余万人。惟遗弃小儿无处。一日询左右曰。人之无子者。何不收以自续乎。曰。人固愿得之。但患既长。来识认耳公阅法。凡伤灾弃遗小儿。父母不得复取。古有为此法者。遂作空劵数千。具载本法。给内外厢界。凡得儿者。书券付之。凡三千八百人。皆夺之沟壑。而置之襁褓者。
伊川先生。每见后生有讥议前辈者。曰。贤且寻他好处说。邹志完浩。以谏得罪。或疑其卖直。先生曰。君子之于人也。当于有过中求无过。不当于无过中求有过。张绎曰。此忠厚之道。【亦公论也。】
李文靖公沆为相。专以方严重厚。镇服浮躁。尤不乐人论说短长。胡秘监旦。谪州。久未召。尝与公同知制诰。闻公参政。以启贺之。历诋前为参政者。而誉公甚力。公慨然不乐。命小吏封置别箧。曰。吾岂真优于数公。亦适遭遇耳。乘人之后而讥其非。吾所不为。况欲扬一己而短四人乎。终为相。旦不复用。
吕正献公公着。人或议其太恕。以为除恶不尽。将失有罪。为异日患。公曰。为政去其太甚者耳。人才实难。当使之自新。岂宜使之自弃耶。
曹武惠王彬。知徐州。有吏犯罪。既立案。逾年。然后杖之。人不晓其旨。曰。吾闻此人新娶妇。若受杖。其舅姑必以妇为不利而恶之。吾故缓其杖。亦不赦也。及讨蜀。所获妇女悉闭一第。窍以度食。戒左右曰。是将进御。洎事罢。访还其家。无者嫁之。【居官能为妇女养廉耻。莫大阴德。】
赵清献公嫁兄弟之女以十数。在官为人嫁孤女二十余人。居乡葬暴骨。及施棺给薪者。不知其数。
庞庄敏公籍。知定州。请老。召还。请不已。或谓公精力。少年不逮。主上注意方厚。何遽引去之坚。公曰。必待筋力不支。明主厌弃。是不得已。岂止足之谓耶。
薛简肃公奎。知开封。时明参政镐。为府曹官。简肃待之甚厚。直以公辅期之。有问公何以知其必贵。公曰。其为人端肃。言简而理尽。凡人简重则尊严。此贵臣相也。其后果至参知政事。
张南轩先生栻。答郑自明书云。工于论列者。察己常阔疏。狃于讦直者。发言多弊病。
或问簿佐令者也。簿所欲为。令或不从。柰何。明道先生曰。当以诚意动之。令是邑之长者。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己。善则惟恐不归于令。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
范文忠公镇为谏官。赵清献公抃为御史。以论事有隙。王荆公数毁范公。且曰。陛下问赵抃。即知其为人。他日神宗以问清献。对曰。忠臣。上曰。卿何以知其忠。对曰。嘉佑初。仁宗违豫。镇首请立皇嗣。以安社稷。岂非忠乎。既退。荆公谓清献曰。公不与景仁有隙乎。清献曰。不敢以私害公。【总看得公事重。则私怨自轻矣。】
范忠宣公。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云。玉者温润之物。若将两块玉来相磨。必磨不成。须是得麄矿的物。方磨得出。譬如君子为小人侵凌。动心忍性。修省防避。便得道理出来。
范忠宣公忤章惇。落职。知随州。素苦目病。忽失明。上表乞致仕。惇抑之。不得上。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公怡然就道。每诸子怨惇。怒止之。江行。舟覆。扶出。衣尽湿。顾诸子曰。此岂章惇为之哉。至永州。诸子闻韩维谪均州。其子告惇。以父执政日。与司马公议论多不合。得免行。欲以公与司马公。议役法不合为言。公曰。吾用君实荐。至宰相。同朝论事不合。即可。今日言。不可也。诸子乃止。在永州三年。课儿孙读书。怡然自得。每对客。惟论圣贤修身行己。及医药方书。他事一语不出口。【前段唤醒失意而咎他人排陷者。后段唤醒议事而党同伐异者。】
伊川先生颐。自涪还洛。气貌髭发。皆胜平昔。门人问何以得此。先生曰。学之力。大凡学者学处患难贫贱。若富贵荣达。即不须学也。
晦翁曰。学者常以志士不忘在沟壑为念。则道义重。而计较死生之心轻矣。又曰。古人刀锯在前。鼎镬在后。视之若无物者。盖缘只见得道理。不见那刀锯鼎镬。又曰。须是在我者仰不愧。俯不怍。别人道好道恶。管他。【看得道理重。故见道理。不见刀锯鼎镬。不然。明明刀锯鼎镬在前。何能不见。】
司马温公。每见士大夫。询生计足否。人怪而问之。公曰。倘衣食不足。安肯为朝廷轻去就耶。
吕正献公公着。尝荐处士常秩。秩后稍变节。公谓知人实难。以语程子。且告之悔。程子曰。然不可以是而懈好贤之心。公矍然谢之。
或问伊川先生。家贫亲老。应举求仕。不免得失之累。柰何。先生曰。此只是志不胜气。然得之不得。曰有命。又问。在己固可。为亲柰何。曰。为己为亲。也只一事。若不得。其如命何。【家贫亲老四字。最为奔竞营求者借口。得此可以唤醒。孟子云。仕非为贫。而有时乎为贫。有时二字。极有分晓。非贫则必仕也。有贫则必仕之心。便有仕则不贫之想。患得患失。何所不至哉。李二曲云。颜子箪瓢陋巷。当其时尚有颜路在。若颜子以亲老之故。少贬徇人。虽日奉五鼎之养。亦谓之大不孝。何以为颜子。可与孟子程子语参看。】
张横渠任云岩令。政事以敦本善俗为先。每以月吉。具酒食。召乡人高年。会于县庭。亲为劝酬。使人知养老事长之义。因问民疾苦。及告所以训戒子弟之意。有所告教。常患文檄之出。不能尽达于民。每召乡长于庭。谆谆口谕。使往告其闾里。间有民因事至庭。或行遇于道。必问某时命某告某事。闻否。闻即已。否则罪其受命者。故一言之出。虽愚夫孺子。无不预闻。【官司行政。有惟恐不能及民之心。乃可谓亲民之官。教兴养成。莫不由此。】
宋仁宗性仁恕。一日语近臣曰。昨夜因不寐。甚饥。思食烧羊。侍臣曰。何不降旨取索。仁宗曰。比闻禁中每有取索。外面遂以为例。诚恐自此逐夜宰杀。以备非时供应。则岁月之久。害物多矣。岂可不忍一夕之馁。而启无穷之杀也。【帝王尚不肯轻有取索。恶其开端。地方官因一己口体玩好之需。贻百姓供应承值之患者。可不戒与。自此以下九则出宋稗类抄。因皆宋贤事而可法也。故附录之。】
莆阳一寺建大塔。工费巨万。或告陈正仲曰。当此荒岁。兴无益土木。公盍白郡禁之。正仲笑曰。寺僧能自为塔乎。莫非佣此邦人也。敛于富家。散于窭辈。是小民藉此得食。而赢得一塔也。当此荒岁。惟恐僧之不为塔耳。
有范延贵者。为殿直。押兵过金陵。张忠定公时为守。因问曰。天使沿路来。曾见好官否。延贵曰。昨夜过袁州萍乡县。邑宰张希贤。虽不识之。知其好官也。忠定曰。何以见之。延贵曰自入县境。驿传桥道皆完葺。田莱垦辟。野无惰农。至邑。则鄽市无赌博。市易不敢諠争。夜宿邸中。闻更鼓分明。是以知其必善政也。忠定曰。天使亦好官也。即日同荐于朝。
陈良翰在瑞安。瑞安俗号强梗。吏治尚严。陈独抚之以宽。催科不下文符。民竞乐输。听讼咸得其情。或问陈何术。答曰。良翰无术。第公此心。如虚堂悬镜耳。【二语无穷妙义。能此。何事不办。不仅催科听讼已也。】
郑清之私居青田。府鹿食民稻。犬噬杀之。府嘱守黥犬主。幕官拟曰。鹿虽带牌。犬不识字。杀某氏之犬。偿郑府之鹿。足矣。守从之。
吕文懿公初辞相位。归故里。有一乡人。醉而詈之。吕公不动。语其仆曰。醉者勿与较也。闭门谢之。逾年。其人犯死刑入狱。吕始悔之曰。使当时稍与计较。送公家责治。可以小惩而大诫。吾当时只欲存心于厚。不谓养成其恶。陷人于大辟也。【初之勿较。后之悔。纯是一片与人为善之心。与含怨怒而快恩仇者迥别。】
曾子固。与王荆公友善。神宗以问子固云。卿与王安石相知最厚。安石果何如。子固曰。安石文章行谊。不减杨雄。以吝。故不及。神宗遽曰。安石轻富贵。似不吝也。子固曰。臣所谓吝者。以安石勇于有为。而吝于改过耳。【能轻富贵。勇于有为。煞不易得止因吝于改过遂致误国祸身。况并不能轻富贵。并不足有为。而惟吝于改过者耶。】
鞠咏为进士。以文受知于王公化基。王公知杭州。咏知仁和县。为属吏。先以书文寄公。公不答。及到任。略不加礼。课其职事甚急。鞠大失望。于是不复冀其相知。而专修吏干矣。后王公参知政事。首以咏荐。人问其故。公曰咏之才。不患不达。所忧者。气峻而骄。故抑之以成其德耳。【可为讲诗文而旷职业者法。可为恃世谊而废公论者法。】
张循王尝教子侄曰。子弟随父兄显宦。不患人事不熟。议论不高。见闻不广。其如居移气。养移体何。一旦从事。要当锄虚骄之气。昔之照壁后訾量人物。指摘仪度。见其或被上官诋呵。进退失措者。莫不羣笑。声闻于外。及今趦趄客次。庭揖而升。回视照壁后窃窥者。乃昔日之我也。每三复斯言。为之慨叹。非身历者。不知其言之切当也【为官家于弟。现身说法。何等婉切。以此为从政者之家训可也。】
◆张侗初却金堂四箴【先生名鼐。松江人。万历进士。官吏部侍郎。】
弘谋按四箴所云当为者。即孟子所云求在我者也。不当为者。即孟子所云求在外者也。迹虽近似。义实相妨。今一一胪列之。互举之。是非公私。显然可见矣。忆余为诸生时。于官斋屏壁间。曾见此箴。觉有怵于心。而未知其言之切而中也。比来阅历仕途。深尝世故每见士大夫。往往于此四者。辩之不明。遂致误入岐途。贻悔末路。益服先辈格言。切中世病。足发深省。而愧前此失于体认。草草读过也。然则思齐内省。为所当为。不为所不当为。愿与世之君子共勉之。
士大夫当为子孙造福。不当为子孙求福。谨家规。崇俭朴。教耕读。积阴德。此造福也。广田宅。结婣援。争什一。鬻功名。【究竟非求而得。】此求福也。造福者澹而长。求福者浓而短。【造福正所以求福。不可不知。】
士大夫当为此生惜名。不当为此生市名。敦诗书。尚气节。慎取与。谨威仪。此惜名也。竞标榜。邀津贵。务矫激。习■〈禾莫〉棱。【辱身丧名。莫不由此。求名适以坏名。名岂可市哉。】此市名也。惜名者静而休。市名者躁而拙。
士大夫当为一家用财。不当为一家伤财。济宗党。广束修。救荒俭。助义举。此用财也。靡苑囿。教歌舞。奢燕会。聚宝玩。此伤财也。用财者损而盈。伤财者满而诎。【无论在己在人。义所当用。乃谓之用义不当用。则谓之伤。有财者可以鉴矣。】
士大夫当为天下养身。不当为天下惜身。省嗜欲。减思虑。戒忿怒。节饮食。此养身也。【养其身以有为也。】规利害。避劳怨。营窟宅。守妻子。【似乎爱惜此身。却不知已置此身于无用。直谓之不自爱也可。】此惜身也。养身者静而大。惜身者膻而细。
●从政遗规卷之下
桂林后学陈弘谋编辑
高忠宪公责成州县约
傅元鼎巡方三则
袁了凡当官功过格
颜光衷官鉴
顾亭林日知录
汤子遗书
魏环溪寒松堂集
于清端亲民官自省六戒
蔡文勤公书牍
熊勉庵宝善堂居官格言
王朗川言行汇纂
◆高忠宪公责成州县约【公名攀龙。字存之。号景逸。江南无锡人。万历进士。官左都御史。赠太子少保。】
弘谋按所列条约。皆州县所必有之事。而士民所切切然日望于其官者也。惟能事事从民生起见。则有一番措注。即流一番福泽。余故采其尤要者。具着于编。俾世之君子。时常借以自镜。孰为循名而责实。孰为苟且以塞责。何去何从。当必有能辨之者矣。
臣观天下之治。端本澄源。必自上而率下。奉法守职。必自下而奉上。故朝廷膏泽。惟州县始致之民。州县者。奉法守职之权舆也。州县贤。则民安。州县不贤。则民不安。顾天下之为州者。凡二百二十有一。为县者。凡一千一百六十有六。岂能尽得贤者而用之。贤者视君为天。不敢欺也。视民为子。不忍伤也。奉法修职。出于心所不容已。非有所为也。其次则有所慕而勉于为善。有所畏而不敢为不善。其下则不知职业为何事。法度为何物。恣其欲而已。是民之贼也。故为政者。拔才贤。除民贼。约中人。天下惟中人为多。约之于法。皆不失为贤者。太守。约州县者也。司道。约府州县者也。抚按无所不约。约之使人人守法。如农之有畔而无越思。则天下治矣。臣谨条画州县所当持行者。令自抚按而下。以递相约。庶几皇上之仁恩。得实究之民也。谨列款如左。
一课农桑。须中心诚恳。欲开民衣食之源。赏勤警惰。使民兴起。毌得徒事虚文。差人下乡。反滋民害。
一兴教化。教化自身而出。非以弥文。故曰。民不从其令而从其好。为人上者。敬以持身。廉以励操。肃以御下。民自观而化之。更须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必表扬之。乡绅耆德。必尊礼之。邑中经明行修。令誉着闻者。必稽考其实。闻之巡按御史。疏荐于朝。以补乡举里选之废典而不孝不悌。及一切关人伦。伤风俗者。必置之法。如是久之。而教化自兴。
一育人才。朔望临学宫。必以圣贤明训。为诸生谆切教诲。俊秀之士。必令读四书。五经。小学。近思录。性理。纲目。以端其心术。正其识见。为国家有用之才。
一乡约为教化内一要事。但县官不以诚心行之。徒成虚文。而约正约副等。反为民害。果有力行者。必敦请邑中德行乡绅。或孝廉贡士。为民钦服者。主其事。而约正副等。以供奔走。乡约行。则一乡之善恶无所逃。盗息民安。风移俗易。皆得之于此有记善簿。记恶簿。又须有改过簿。许令自新。
一乡饮巨典。不得滥及匪人。
一社学。务选教读得人。
一学宫敝坏。即申详修理。境内凡有古先圣贤。及祀典所载山川祠宇。敝坏者。实时修理完好。仍要埽除洁净。关锁祠门。不得容人堆积杂物。坐卧作践。四方过客瞻拜。有识者。常以此占州县官之品。何可忽也。
一积贮。民之大命。丰无所储。荒无所赈。尚可称民父母乎。必须隋宜设法。使一县积谷。足备一县赈济。岂独活民。即以弭乱。为州县者。功在苍赤。庆流子孙。端系于此。
一社仓。是救荒良法。各乡劝缙绅及名家。自造仓廒。自放自收。不可以官府与之。其法量人户种田多少。人口多少。以二分起息。于青黄不接时借贷。又必二三十户连名保借。欠者。即同保内人户摊赔。小荒减利。中荒捐利。大荒连本米下熟征催。官府给与印信文簿。为究治奸顽。使之可久。
一境内有荒芜田土。宜竭力开垦。流移人民。宜竭力招抚。
一境内有陂池宜浚者。及时开浚圩岸宜筑者。及时修筑。城垣颓塌。桥梁毁坏者。及时整理。高原圩下所宜树木。及时种植。
一养济院。近来竟成弊薮。茕独不沾实惠。皆繇吏胥添捏诡名混冒。须是州县官。据其陈告者。审实。给以面貌木牌。仍不时查核。分别革留。凡男妇犯重罪。或游荡倾家。及有子孙壻侄可养者。不得混收。
一州县极贫待毙之民。大约可计。每岁动支预备仓谷。城中四门。择寺观宽绰者。设厂煮粥。每人米五合。即可苟延残喘。自十月十五日起。正月十五日止。孤老有粮。不许混冒。约费米百余石耳。设诚行之。利济不少。所当委任得人。稽查出纳。无成虚文。
一钱粮一县大事。秋冬之交。必先算定分派由帖。使小民先知办纳之数。征粮则总立一簿。算定人户额田数。田粮数。均徭里甲条鞭数。分为十限。每月限完几分。比较只用此簿。不得别立第二簿。完欠俱用实写。不得用浮签。民间依限完者。即不听比。过限不完。方拘其尤者比责。须是分数明白。如欠一两而从未完者。即从重究。欠十两而完过七八分。存剩二三两者。即从宽处。毌得但论银数多寡。而不分全欠零欠之殊。催征只用里甲。间于奸顽之户。行不测之威。票拿一二。无得徧差皂快。执牌下乡。徒空鸡犬。无益茧丝。
一无情之词。十无一实。县官贪取罪赎。辄多准词。致原被两家。同归于尽。民之穷困。此其一端。为民父母。当肫切劝化。令勿轻讼。事涉伦理。而无大故者。即为焚其状词。免其雠隙。其它苟无关系。概勿听可也。
一人命状词。尤不可轻准出牌。在城告人命者。县官即至其家相验。审问四邻。诬告者重惩。情真者方准。在乡者。必令带尸到坛。带四邻到尸所。然后投状。县官即到坛中相验审问。一如在城之法。则不真者。自不敢轻告。非但官省事。民保家。以人命诈人者亦息。老穉之获全其命者多矣。
一勾摄止差里长。非真正强盗人命巨恶。不得滥差皂快下乡。以滋诈扰。是造福小民第一义。
一妇人非犯奸。及人命。及被公婆夫男所讼。俱不许拘。
一轻犯罪人。勿得轻送监铺。致染瘟疫。及为牢头索诈。妇人不系大辟。及勘合追赃家属。虽娼妇亦勿滥禁。
一吏书门皂。昵之纵之。皆县令也。众胥役分其利。一县令受其名。所宜猛省。
一善人者。一方元气。民间有孝子悌弟其上矣。次则仗义好施者。次则终身自守。不作非为者。必须访实。各书所长。匾额表其门。免其杂泛差役。以为民劝。
一恶人者。良民之蟊贼。蟊贼去。而良民始安。凡天罡地煞。打行把棍之类。访其首恶重治。仍籍之于官。使禁其党类。一有党类诈害良民者。并其首治之。
一讼师教唆起灭。破民家。坏民俗。一片机械变诈。无识者竞以为能。浸淫入于其术而不觉。不复顾天理人心为何物矣。所当访实。悉榜其名于申明亭。审出刁诬词状。追究写状之人。并拿重治。
一刑杖。竹篦。不得过重。务要削平棱节。不许打在一处。不许打腿湾。桚指不得过两时。非强盗人命。不许轻用夹棍。不得过两时。敲杖不得过三十。
一堂上须要肃清。不得容吏书皂快门役。拥立左右致奸弊出于意外。
一每日所行事。须立一簿。逐件登记。完者勾之。一月内事。必于一月内了。使吏书不得延捱索诈。上司事。亦不至沉阁取咎。
一私衙要关防严密。多有清谨官。为妻子僮仆亲戚所坏。交通衙役。私出官票。暗骗民财。时宜觉察。
一县官乡里亲戚。不得容留在寺院。说事得财。以速官谤。
一本县每日供给。须照时价给现银。与市民两易买。不得倚官减值。亏短赊欠。不得纵容买办人。索取铺行钱物。佐贰衙。一并禁戢。
一各役工食。按季放给。不得预放扣减。
一生辰令节。不得受礼物。以长奔竞。
一不得称贷富室。及至富室监生家饮宴。
一上司铺陈。往往借用当铺。江南则派粮长借办。极为扰害。须本县节省公用置办。着库吏收领封贮。入查盘事件内。无令移用。以致缺少。
一保甲所以弭盗安民。今本县开报保长时。既餍饱吏胥。而棍徒充当保长。又诈害良民无已。竟使善法。皆成厉政。徒滋扰害而巳。既不可惩噎而废食。岂可不循名而责实要在贤者着实举行。周密防备天下多事之时。此实为未雨绸缪之计。不可忽也。
一盗贼地方大害。必有窝家。必与捕快交通。平日当密访窝家。及通盗捕快。置之于法。一有生发。即行严捕。必擒获而后已。此等风采彰闻。自然盗贼屏息。乃不肖有司。护盗如子。既欲邀盗息民安之誉。又避上司地方多盗之责。往往深怒失主呈告。反责捕快诈诬。其甚者。与盗相通。纳其货贿。致盗贼以此县便于行劫。纵横无忌。失主不敢告。捕快不敢擒酿成大乱。恒必由之。所当痛以为戒。
一强窃盗到官。县官即刻自审。勿轻用刑。只严急起赃。赃真然后具招。勿轻信扳诬。而容捕快先拷。勿先发佐贰审问。
一睹博为盗贼之源。必须严禁。民间开场赌博者。责令两邻首告不首者同罪。
一娼家为盗贼之薮。不许容留城内居住。有居住者。两邻不首同罪。
一州县官表率一方。宜先节俭。以挽侈靡之俗。即宴会名刺。不可以为小事。漫从流俗。当照宪规。刊刻小约。与本地缙绅。彼此遵行。节财用于易忽。移风俗于不觉矣。
一民间渰杀子女。最伤天地之和。有犯者重治。四邻不首者同罪。
◆傅元鼎巡方三则【公名梅。直隶邢台人。万历举人。官刑部主事。卒赠太常卿。】
弘谋按为大吏者。以一人之耳目。而察数十百人之贤否。地远势隔。视听难周。于是有托密访于私人。采虚声于道路。而狙诈百出。传闻异词。若即为定论。所谓一指当前。不见泰山者也。傅公巡方三则。因其事之所必有。揆其理于不可易。不事揣测钩距。而光明正大。自无遁情。其察吏之金鉴哉。为属吏者。更可知所以实致其力。而不必为涂饰耳目之观矣。
一曰因文。属吏有谒见。必有谈吐。有文移。必有论议。就中细细察之。有据理据势。明白直截者。有不吞不吐。骑墙两顾者。有一问即对。条畅无隐者。有再问不答。沉吟含糊者。有实见得是。虽违众而必争者。有中实无主。一经驳而遂靡者。此中察吏。可得十之五六。【以言察吏。大概不出此几种。第言有诚伪。事有是非。又当有辨。故云止得五六。】
一曰因人。巡方时。经过阡陌。间一省视。遇佳山水。暂一登临。不拘耕牧樵渔。霁色与言。问年成。则可次及于催科。问道里。则可次及于勾摄。问保甲。则可次及于佐领。问乡约。则可次及于官师。未有大贤而百姓不极口者。未有大不肖而百姓不攒眉者。此中察吏。可得十之七八。【事本相因。故得十之七八。】
一曰因事。当揽辔入境。略一浏览。桥梁道路。亦王政所关。置邮见其精神。城池见其保障。学宫见其文教。器械见其武备。仓库见其综理。养济见其慈惠。实做者。自与虚应者有间。浑坚者。自与妆点者殊科。见任去任。悉无遁情。此中察吏。百不失一也。【种种皆有实迹。不可假借故百不失一也。】
◆袁了凡当官功过格【先生名黄。字坤仪。浙江人万历进士。官至大参。】
弘谋按居官者。论法则为赏罚。论理则有是非功过者。即所行之是非也。了凡先生功过格。举官司应兴应革之事。条分缕析。即其得失之轻重。以定功过之多寡。于此见居官者每日之内。一举一动。非功即过。见过易。见功亦易。返观内考。盖无刻不在功过之中。可不惧而知所勉乎。古人每晚。必将一日所行之事。焚香告天。其即此意也夫。
功格
过格
○功格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吏
能为地方兴利除害。使百姓永受实惠。算千功。
劝戒同僚行善止恶。以事之大小算功。劝戒上司倍算。
劾去府州县贪酷正官一员。算千功。佐贰减半论。
下僚非得罪地方。不轻革逐。一人算十功。
遇大寒大暑大风大雨。钱粮停比。词讼停审。一次算十功。
能禁戢势宦豪奴。不使播恶。算百功。
能摘发奸恶神棍。置之于法。不使骗诈愚民。算十功。偶有错误。片念拨转。不吝改过。并不喜奉承迎合之言。算十功。
严禁佐贰。不得擅受民词。算十功。
远来人役。早发回文。一事算一功。
凡解人之怒。释人之疑。济人之急。拯人之危。皆随事之大小。人之善恶算功。
户
催征有法。劝谕乐输。不烦敲扑。而钱粮毕办。算千功。审编里役。差遣均平。使合县受福。算千功。
清核地亩钱粮。井井有条。使里胥保歇。不得欺隐包侵。致累小民。算千功。
遇大灾大荒。能早勘早申。力请蠲赈。设法救活多命。算千功。
设法敛解。缓急有序。革除陋规积弊。不苦粮里。不累賷解员役。算十功。
较准大小法马。严加稽查。使胥吏不得出轻入重。算千功。
给发役从工食。养济口粮如期。并禁吏胥克减。一次算十功。
荒年煮粥。赈济孤独。及收养遗弃小儿。一人算一功。劝其亲戚。责以大义。令各收养者。倍算。
用物照价平买。不倚官势亏民。一日算一功。
礼
阐明正教。维持正法。使圣贤遗旨。灿然复明于世。功德无量。
凡事惜福。躬行节俭。使风俗返醇。算千功。
祈祷能谨。斋戒祭祀。如对神明。竭诚有应。免水旱瘟疫之灾。算千功。
表章先贤。旌举忠孝。一事算百功。
亲讲乡约。惩劝有方。诲诱顽民。平其忿心。改恶从善各因人受益之大小而定功。
考较公明。不阻抑孤寒。一名算一功。
开报生员优劣。采访的确。使人知劝惩。士风丕变。算千功。
故旧经过地方。厚待加礼。一人算十功。若患难死丧而加抚恤者。倍算。
禁止恶俗。如淹女。火葬。宰牛。杀牲。酒肆台戏等类。一日算十功。
接文士下僚。有礼无慢。一日算一功。
同僚下司。身故失位而家贫者。助一两。算一功。劝人共助者同算。
瘟疫疟痢盛行。开局医疗。一人算一功。垂死而得生者算十功。
葬死人及枯骨。一人算十功。
兵
力行保甲。亲编亲审。不致扰民。而邪教奸宄自息。算千功。
遇兵盗窃发。能豫为防范。力加捍御。免百姓被难。算十功。
严戢捕役牢囚。飞诈良善。算十功。
盗贼拿到即审。务得真情真赃。不许捕役私拷。不委衙官混供。不许扳累无辜。不专靠拶夹招承。无枉无纵。一次算十功。
刑
凡听讼能伸冤理枉。按事之大小算功。
鬬殴人命。或故或误。为首为从。俱细细分别。立时亲检定罪。不致游移出入。干连无辜。算千功。
冤枉重辟。案成囚狱。能详覆审豁者。免大辟一人。当百功。永戍一人。五十功。满徒一人。二十功。三年徒。十五功。二年者。十功。一年者。算五功。满杖一人。算三功。九十以下。算二功。
责人须明告其罪。使之知改。凡刑人而当。使受者愧服。见者惩诫。算十功。
重治不孝。重治叛奴。及赌博者。一人算十功。
惩治讼师扛证。不得刁唆构衅。废荡人家。一人算十功。
用刑有条。如老幼醉酒不打。妇女非犯奸不打。尊长告卑幼。百姓告衙役。虽失实弗打。已拶弗夹。要枷弗打。一人算十功。
供招出入。自为简点。不容吏胥上下其手。算十功。
词状少准。妇人非关节要。即为抹去。人犯一到即审。不令守候。一事算一功。
词讼据理直断。不嗔越诉。不偏护原告。不徇嘱托。耐烦受言。使两造得尽其情。及到别衙门。随其转辨。不以成心怒翻案。一事算五功。
重惩诬告以息刁讼。一事算一功。
审无重情。免供逐出。准息。量罚纸谷。如有力稍力无力。听犯自认。不以赎锾媚上司。一事算十功。
无力犯人。当时释放。纳赎徒罪。亦准召保。使免监禁之罪。一人算五功。
追赃有法。禁扳害亲友。以保无辜。依赃之多寡算功。能为开豁者。五两算一功。出己财代完者。倍算。
严禁佐贰。不得擅羁人犯。算五功。
严禁狱卒牢头。勿肆凌虐。使囚得安宁。一人算一功。牢瘟传染。命狱官狱卒。扫除积秽。多燃苍术。夏贮凉水。冬天给草荐姜汤。使囚得方便。一人算十功。
重犯无家属者。照例申请囚米。一人算一功。例有不合。自为设处者倍算。
工
开渠筑堤。疏通水利。视事之大小算功。
役使地方及衙门人。概从宽厚。一人算一功。
修葺学宫官堂。及乡贤名宦祠。正神祠庙。仓房狱舍。桥梁。道路。费十两。算一功。劝人乐助者。同算。
当官善事。未易枚举。即此以例其余。扩而充之。在人各尽心力。
○过格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吏
地方利病。绝不留心。置民生疾苦于度外。其过无涯。地方利病。明知应兴应厘。不肯出身担任。一味推卸。图便己私。罔知民隐。图便目前。罔计永远。算千过。
风土异宜。时势异窾。不虚心参酌。强不知而为知。见一偏而不见全局。妄作妄为。使百姓受累。算千过。
日逐所行事件。不畏天人。惟凭吏胥。更将上司行移。或分付言语。不即用心祗奉力行。使民隐弗申。上泽不究。算千过。
开报贤否失当。随官之大小。人之善恶。算过。
保约奉行不善。轻委衙官。及致骚扰。算百过。
听信左右。指拨害人。逢迎势要。冤抑平民。受人嘱托。枉害善良。使百姓含怨。算百过。
事不即决。淹禁停滞。使讼中生讼。破人身家。一事算十过。
听审人犯已齐。因慵懒饮宴。轻为更期。累众候费烦苦者。一事算十过。
偏护衙役。姑纵奸徒。设局诈骗。穽人身家。算十过。
上司怒人。明知其枉。不敢辨救。一事算十过。
事关前任。及别衙门事。明知其枉。而泥成案。徇体面。不与开招者。一事算三十过。
毁人扬己。市恩避怨。不顾前官职司。不顾后官难继。算十过。
沽不准词状之名。使含冤者无处陈诉。一事算五过。必要贿嘱方准。一事算十过。
门禁不严。致家人通同衙役作弊。一日算十过。
出入行牌不信。使官役守候劳苦。供应耗费者。一次算十过。
户
催征无法。任吏书欺隐。保歇包侵。不能清楚。乱拿乱责。追呼愈急。完欠愈淆。使合县不宁。算千过。
擅自加派增粮。使小民永受赔累。算千过。
点役不公。任吏胥作弊。使合县受累。算千过。
遇灾荒弗早申请。使民心不安。上泽不究。算千过。
劝地方好义。救荒积谷练兵等事。不虚公详恕。偏听率性。苛派不堪。算百过。
遇患不救。遇赈而吝。力可以济人而不肯尽。算百过。
轻用民力。随众多寡算过。
礼
祭祀不敬谨。水旱不祈祷。及祈祷不尽诚。惟以虚文塞责。算百过。
好为奢侈。伤财害民。阴坏风俗。算千过。
考较不公。使孤寒不得上进。一名算百过。
开报生员优劣不确。使劝惩无力。士习日靡。算千过。
纵容左道惑众。及聚众赛会。不行严禁者。算百过。
不禁溺女恶俗。赌博为非。及屠宰耕牛者。算百过。
好长夜饮酒。登山玩水。耗费人财。累地方下役守候。一次算十过。
待人不诚。责人不恕。接下僚而亵慢爽仪。遇知己而含疑不尽。算十过。
拘泥旧闻。沉迷积习。见阐明正学者。反加非笑谤。阻人好修之念。自障入道之门。其过无量。
兵
纵奸捕唆盗扳。牢囚通同烧诈。良善平民。鸡犬不宁。算千过。
获盗不即亲审。得其真情真赃。致黠盗漏网。扳累良民。算百过。
盗有或初误犯。或迫饥寒。不原情警豁。使人无自新之路者。算十过。
刑
人命不即检验伤证定案。致招情出入。拖累多人。算千过。
问罪成招。本有生路。不开一线。只图上司不驳。一事算十过。
服毒。投水。悬梁。图赖人命。审无威逼。辄断葬埋。以长轻生之习。一事算百过。审非真命。而轻易发检。使死者不得完尸。生者多般受累。一事算百过。
情罪未核。杖死一人。算百过。
醉怒重杖责人。算二过。无罪误责。算十过。
借地方公事为名。滥罚者。一两算一过。
多问罪赎。以肥私橐。以媚上司。一事算千过。
受人嘱托。故纵应罪者一人。算一过。纵真命一人。算百过。纵大盗。及豪强奸蠹一人。算百过。若受贿故纵。倍算。
用刑不当。以多寡算过。罪不至死而杖毙者。一命算百过。
纵行杖人打下腿湾。需索诈害。一日算十过。
无过淹禁平民者。一日算十过。
以口腹之故。轻杖人。一杖算一过。
工
地方水利。不留心查察。致有渠不开。有塘不浚。有堤不筑。不蒙水之利。但受水之害。视事之大小算过。
学校教士之处。桥道济众之处。听其颓败。亦照工程之大小算过。
当官过失。未易枚举。即此可例其余。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颜光衷官鉴【先生名茂猷。福建平和人。崇祯会元。】
弘谋按官鉴者。颜光衷所著迪吉录之一类也。原书专从因果报应立论。然所采故实。皆出史鉴。其事理正自确不可易。夫果报者。数也。数或有时难知。理则千古可信。居官者。听其数于在天。而守其理于在己。岂非所谓脚踏实地者哉。至于乡绅中。未仕者。将来皆有从政之责。已仕者。即今日之从政者也。知乡绅之所得为。与所不当为。则将来之从政也必不苟。而从政者。于乡绅既不致忿疾而失平。亦不敢徇私以害公。更可即此而得倡率化导之方。以收易俗移风之效。岂不美与。
狄仁杰为宰相。有元行冲。数规谏。谓仁杰曰。公之门。珍味多矣。愿备药物攻疾。仁杰叹曰。吾药笼中物。何可一日无也。已复荐张柬之为宰相。又荐姚崇桓彦范敬晖等。皆为名臣。自古圣贤豪杰。无不以得人为急。汉高问人于监门卒。得郦食其。收子房于韩相。拔陈平于亡虏。汲汲求贤。无须臾离也。昭烈三屈隆中。而天下鼎足。又如夫子大圣。而齐交平仲。郑兄子产。一遇程子于途。即修币定交。其汲汲于人如此。故子游宰武城。而夫子首问得人。此第一要义也。子贱宰单父。只用父事兄事。便已了了。今世士大夫。祗急簿书。不知政本。又见一二卑贱儒绅。奔求可厌。一概峻其门户。尊己凌人。是乌足与言风化哉。故经世而不能得人。不成大功。诚使君相至于守令乡绅。莫不彰善崇德。求贤敷教。何忧人才不盛。俗化不美乎。且自家善量品格。全在此处别大小耳。【朝廷政事。草野风俗。均待人而成。】
唐杜悰节度江陵。黔南廉使秦匡谋。战蛮寇不克。来奔谒。悰怒其不趋庭。使吏让之。匡谋不为屈。乃遣絷之。奏秦匡谋擅弃城池。不能死王事。诛之。行刑之际。悰大惊。暴卒。长子无逸。相继而死。议者以悰恃权贵。枉刑戮。获兹报焉。夫杜悰不过作贵倨态。要人尊敬耳。而竟以此置人于死。折己之禄。则我慢之为累也。居官长吏。以礼节喜怒人。低昂人者。不少。当其怒时。亦自依傍道理。谓匡谋擅弃城池。死之不足为过。孰知皆为客气所使乎。此意不除。害人仍自害。何嗟及乎。【中有成见。有一分道理。便看作十分。皆所云依傍道理。为客气所使也。戒之哉。】
宋韩琦。识量英伟。临事。喜愠不形于色。自谓才器须足周八面。入麤入细。乃是经纶好手。又尝论王安石曰。为翰林则有余。居辅弼则不足。或问其故。曰。尝见其奏议。只为一己。而不为天下也。【有才而无济于世。皆坐此病。】
钱若水。字长卿。为同州推官。有富民失女奴。父母诉于州。委之录参。录参旧与富民有求。不获。遂劾富民父子共杀。诬服。具申。独若水迟疑。录参曰。汝得。富民钱。欲出之乎。若水笑曰。父子皆坐重辟。岂不容某熟察。若水诣州所。屏人告曰。某之迟留富民狱者。虑其冤耳。使人访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呼女父母。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遂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纵之。且曰。此推官之赐也。富民诣若水来谢。闭门不纳。富人遶垣而哭。知州欲奏其功。若水辞曰。某初心止欲雪冤。非图爵赏。万一敷奏。在某固好。于录参何如。知州叹服。录参知之。诣若水叩头谢罪。太宗闻之。擢知制诰。进枢密副使。此一事也。有三善焉。谳狱平冤。一也。不自以为功。而推之知州。二也。不图爵赏。为录参地。三也。以为下。则仁。以为上。则恭。以为同僚。则恕。世之小善小德。惟恐人不闻知者。视此宁不愧耶。
明孝宗为皇太子。有典玺局郎覃吉。温雅诚笃。识大体。通书史。议论方正。虽儒生不能过。辅导东宫之功居多。四书皆口授。动作举止。悉导以正。暇则开说五府六部。及天下民情。农桑军务。以至宦者专权蠹国情弊。曰。吾老矣。安望富贵。但得天下有贤主。足矣。上尝赐东宫五庄。吉备晓以不当受。曰。天下山河。皆主所有。何以庄为。徒劳民伤财。为左右之利。竟辞之。东宫尝念高皇经。见吉至。以孝经自携。东宫出讲。必使左右迎请讲官。讲毕。则请云先生吃茶。内侍张端非之。吉曰。尊师重傅。礼当如此。后孝宗为仁圣之主。弘治之治。皆以归功覃吉云。【内官中能如此见大识体。可为居官者法。】
修隙者。多起于盛怒。盖官长威福。弄得惯手。见有拗逆者。自然容受不去。一纵其威。谁敢谏止。然此固有二。如张咏之吏。既偷盗弄法。又挟抗官长。此不可贳。若乃受屈难堪。理直气扬。又有见官不惯。罔识进退者。此所当谅者也。一概盛气加之。则曲直倒置。巧者胜而拙者败。纵督过之后。私心悔之。然雷霆弹压。已破损矣。谚云。一世为官百世冤。盖恐隐伏利害。峣崎情伪。害人不少。况复任性出之乎。且任性。则火性愈起。久且以为固然。不问是非矣。欲惠民者。宜除此一根。虚心以听。情理之自现也。【法堂之上。不可不常作此想。】
凡媢嫉之人。不能容贤。总是我见之为累耳。有闻其名。雅相慕重。及至面前相对。便有一二事忍耐不过。积久愈成雠隙。故容远贤易。容近贤难。容贱易。容贵难。容暂易。容久难。何也。气相触也。才相抵也。名相倾也。势相轧也。而彼贤人。亦未能尽平心无我。交久以后。实见他有不足处。往昔慕德。巳认为错敬。今朝嫉贤。反觉为平心矣。夫是之谓实不能容。彼实是消遣不下也。审若此。安所尽得化人而用之。故有君子相遇。而卒悖戾者。弊正坐此。须是平日克己平情。挺身为国。于一切毁誉爱憎。纤毫不挂。方能为子孙黎民造福也。【贤才亦有许多难耐处。容贤亦有许多难处。惟真心好贤者。止知有贤。他所不计耳。】
人臣所以不和者。只恐夺宠夺能。不知世界事。非一人所能独满。独则无曜。并乃有功。古来名人。俱以相翼而成。如皋夔周召。郭李韩范。并辏于一时。萧曹丙魏。姚宋王寇。晻映于前后。不闻只手孤拳。有驾声其上者也。中间化得一分。便大得一分。如召公不悦。周公留之。临淮知怨。汾阳释之。莱公结憾。王公荐之。范公拂裾。韩公就之。此皆是英贤隐隐眼目处。然非平心无我。只勉强抛却。忌根仍在。恐有决裂。此处正须学问涵养耳。
闻谤而怒者。谗之囮也。见谀而喜者。佞之媒也。谗言之入。起于好谀。士人得一第后。谀佞盈耳。虽骨月至亲。有不肯以直言自取疏忌者。何况外人。及名位愈高。则拂意之言。益复不闻。故一言不当。即谓为轻我。谓为抗我。谓为不识时务。谓为新进无知。而萋菲之口。得而中之矣。若虚心受言。闻过内省。谗言何自而入哉。愚谓士大夫先能受言。而后可以纳谏望人主。若穷措大谬膺一官。辄已予圣自雄。则奏疏必不婉挚。论事必不透彻。国家何赖焉。【以上公忠。】
商鞅。吴起。韩非。李斯。彼皆自谓信赏必罚。平天下如指诸掌者也。然与宁失不经。好生大德者。相去何径庭哉。鞅以徙木立信。起以布幅去妻。非若斯。俱以督责致治。卒毒天下。而身随之。甚矣刑难言也。若从名法上运用。无得情哀矜者为之主持。则往往流入这边去。而恬不知。犹以为生道之杀也。此圣人教人。必自干元处安身立命。而于刑名法律。一切不任乎。
苏绰于宇文泰时。拜左丞。典机密。始制文案。式仿周官。减宂。员置屯田。以赡军国。又为六条诏书。奏施行之。其一理身心。言守令当理心而化民也。其二敦教化言性随化迁。化于惇朴。不欲化于浇伪。宜去兵革。薄刑罚。而敦德化。使还淳而反素。垂拱而天下平也。其三尽地利。言衣食足而后教化随。宜勤劝课。禁游惰。重农时。而单劣之户。无牛之家。又劝令有无相通也。其四擢贤良。言立贤无方。先德后才。又须勤求之。实课之。省事省官。以专任之。即闾胥里正。犹必择人。其五恤狱讼。谓伐木杀草。田猎不顺。尚违时令而亏帝道。况刑罚乎。惟奸猾败伦者必诛。其六均赋役。谓当斟酌贫富。检举吏胥也。六条在凋弊疮痍之中。尤切窾会。泰常置左右。令百官诵习。非通六条。不得任。绰性俭素。常以丧乱未平为己责。博求贤俊。共弘治道爱人如慈父。训人如严师。是真用世之豪杰也。今虽有饱熟经书。挥霍长才。能知此中滋味者鲜矣。不意周隋兵难之时。乃有此人。【六条均关治理。爱人如父。训人如师。尤为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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