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71/76)-晋-杜预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71/76 部分)
○乘,绳证反,下同。与之宴,而驾乘广,载甲焉。使告曰:“晋师至矣。”齐侯曰:“比君之驾也,寡人请摄。”以已车摄代卫车。
○广,古旷反。比,必利反。乃介而与之乘,驱之。或告曰:“无晋师。”乃止。传言齐侯轻,所以不能成功。
○介音界。轻,遣政反。
[疏]“齐侯”至“乃止”。
○正义曰:齐侯轻,脱欲得与卫侯同乘,先与之宴饮,而先驾乘广於门外,豫於广车之上而载甲焉。饮未终,而使人告曰:“晋师至矣。”齐侯谓卫侯曰:“比及君之驾至以来,君既未有兵车,寡人请以已车摄代卫车,与君同乘。”齐侯乃著甲而与卫侯共乘,驱之而行。或告“无晋师”,乃止。传载此者,言齐侯之轻,所以不能成功。
晋赵鞅谓邯郸午曰:“归我卫贡五百家,吾舍诸晋阳。”午许诺。十年,赵鞅围卫,卫人惧,贡五百家。鞅置之邯郸,今欲徙著晋阳。晋阳,赵鞅邑。
○著,丁略反。归告其父兄。父兄皆曰:“不可。卫是以为邯郸,言卫以五百家在邯郸,常为是故,与邯郸亲。
○为,丁伪反,注同;一音如字。而寘诸晋阳,绝卫之道也。不如侵齐而谋之。”侵齐则齐当来报,欲因惧齐而徙,则卫与邯郸好不绝。
○寘,之豉反。好,呼报反。乃如之,而归之于晋阳。欲如是谋而后归卫贡。赵孟怒,召午,而囚诸晋阳,赵鞅不察其谋,谓午不用命,故囚之。使其从者说剑而入,涉宾不可。涉宾,午家臣。不肯说剑入,欲谋叛。
○从,才用反。说,他活反。注同。乃使告邯郸人曰:“吾私有讨於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午,赵鞅同族,别封邯郸,故使邯郸人更立午宗亲。
[疏]注“午赵”至“宗亲”。
○正义曰:《世族谱》,赵衰,赵夙之弟也。衰生盾,盾生朔,朔生武,武生成,成生鞅,其家为赵氏。夙孙穿,穿生旃,旃生胜,胜生午,其家为耿氏。计衰至鞅,夙至午皆六代,今俗所谓五从兄弟,是同族也。别封邯郸,世不绝祀,故使邯郸人更立午之宗亲。
遂杀午。赵稷、涉宾以邯郸叛。稷,赵午子。夏,六月,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邯郸午,荀寅之甥也;荀寅,范吉射之姻也,婿父曰姻。荀寅子娶吉射女。
[疏]注“婿父”至“射女”。正义曰:《释亲》云:“女子子之夫为婿,婿之父为姻。”知荀寅子娶吉射女也。
而相与睦,故不与围邯郸,将作乱。作乱,攻赵鞅。
○不与,音预,又如字。董安于闻之,安于,赵氏臣。
[疏]“董安于”。
○正义曰:《史记》云“安于性缓,常佩弦以自急”者,即此是也。
告赵孟曰:“先备诸?”赵孟曰:“晋国有命,始祸者死,为后可也。”安于曰:“与其害於民,宁我独死。惧见攻,必伤害民。请以我说。”赵孟不可。晋国若讨,可杀我以自解说。秋,七月,范氏、中行氏伐赵氏之宫,赵鞅奔晋阳,晋人围之。范皋夷无宠於范吉射,而欲为乱於范氏。皋夷,范氏侧室子。
○行,户郎反。梁婴父嬖於知文子,文子,荀跞。
○知音智。文子欲以为卿。韩简子与中行文子相恶,简子,韩起孙不信也。中行文子,荀寅也。
○恶如字,又乌路反,下同。
[疏]“文子欲以为卿”。
○正义曰:既欲以为卿,则当去范、中行二氏,乃始得立。言此者,明文子欲为乱以去之。
魏襄子亦与范昭子相恶。襄子,魏舒孙曼多也。昭子,士吉射。
○曼音万。故五子谋,五子:范皋夷、梁婴父、知文子、韩简子、魏襄子。将逐荀寅,而以梁婴父代之;逐范吉射,而以范皋夷代之。荀跞言於晋侯曰:“君命大臣,始祸者死,载书在河。为盟书沈之河。
○跞,力狄反。沈,如字,又音鸩。今三臣始祸,而独逐鞅,刑巳不钧矣。请皆逐之。”冬,十一月,荀跞、韩不信、魏曼多奉公以伐范氏、中行氏,弗克。二子将伐公。齐高彊曰:“三折肱知为良医。高彊,齐子尾之子。昭十年奔鲁,遂適晋。
○三,如字,又息暂反。折,之设反。肱,古弘反。唯伐君为不可,民弗与也。我以伐君在此矣。三家未睦,三家,如、韩、魏。可尽克也。克之,君将谁与?若先伐君,是使睦也。”弗听,遂伐公。国人助公,二子败,从而伐之。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韩、魏以赵氏为请。经所以书赵鞅归。十二月,辛未,赵鞅入于绛,盟于公宫。传录晋衰乱。
初,卫公叔文子朝,而请享灵公。欲令公临其家。
○令,力呈反。退,见史䲡而告之。史䲡,史鱼。
○䲡音秋。史䲡曰:“子必祸矣!子富而君贪,其及子乎!”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许我矣,其若之何?”史䲡曰:“无害。子臣,可以免。言能执臣礼。富而能臣,必免於难。上下同之。言尊卑皆然。
○难,乃旦反,下注同。戌也骄,其亡乎!戌,文子之子。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戌必与焉。”与祸难。
○鲜,息浅反。与音预,注同。及文子卒,卫侯始恶於公叔戌,以其富也。公叔戌又将去夫人之党,灵公夫人南子党,宋朝之徒。
○恶,乌路反。去,起吕反。朝,如字。
[疏]注“灵公”至“之徒”。
○正义曰:传於明年始云:“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此年言“夫人之党”,杜巳云“宋朝之徒”者,灵公之召宋朝,又在前矣。明年为宋人歌而发端,非明年始召之。
夫人愬之曰:“戌将为乱。”为明年戍来奔传。
○愬音素。
【经】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戌来奔。卫赵阳出奔宋。(阳,赵黡孙,书名者,亲富不亲仁。
○黡,於减反。)
[疏]注“阳赵黡孙”。
○正义曰:案《世本》,懿子兼生昭子举,举生赵阳。兼即黡也。
二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
夏,卫北宫结来奔。亦党公叔戌,皆恶之。
○佗,吐何反,又徒河反。牂,子归反。恶,乌路反。
五月,於越败吴于槜李。於越,越国也。使罪人诈吴乱陈,故从未陈之例书“败”也。槜李,吴郡嘉兴县南醉李城。
○槜音醉,依《说文》。从未陈,直觐反,下同。
[疏]注“於越”至“书败”。
○正义曰:於越即越也。夷言发声谓之“於越”,从彼俗而名之也。传称“陈于槜李”,则是皆陈,而从未陈之例云“败吴”者,越使罪人诈吴,乱吴之陈,使不得用力,故从未陈之例书“败”也。《释例》云:“长勺之役,虽俱陈而鼓音不齐;槜李之役,勾践患吴之整,以死士乱吴,虽皆已陈,犹以独克为文,举其权诈也。”
吴子光卒。未同盟而赴以召。
公会齐侯、卫侯于牵。魏郡黎阳县东北有牵城。
○黎,力兮反。公至自会。无传。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洮,曹也。
○洮,吐刀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无传。石尚,天子之士。石,氏;尚,名。脤,祭社之肉,盛以脤器,以赐同姓诸侯,亲兄弟之国,与之共福。
○脤,市轸反。盛音成。
[疏]注“石尚”至“共福”。正义曰:杜以天子上士、中士俱称名氏,石尚必是士矣。但不知为是上士,为是中士,故注直云“士”耳。必非下士,《释例》曰:“王之公卿皆书爵,大夫书字。元士、中士称名,刘夏、石尚是也;下士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杜知然者,《周礼典命》云:“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大夫既四命,则士三命也。故郑玄云:“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曲礼》云:“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得不以命数当天子之士,故称“士”也。襄二十六年,晋韩起聘于周,自称曰“晋士起”,是诸侯之卿,与天子之士命数同也。以诸侯之卿三命再命,皆书名氏,大夫一命,则称“人”,知天子上士、中士称名氏,下士则称“人”也。成十三年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先儒及杜缘彼传文,知是定例,故解此云:“祭社之肉,盛以脤器,以赐同姓诸侯。”《周礼大宗伯》云:“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大行人》云“归脤以交诸侯之福”,是以祭肉赐诸侯,与之共福也。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
○蒯,古怪反。聩,五怪反。
卫公孟彄出奔郑。彄书名,与蒯聩党,罪之。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无传。称宋公之弟,例在十年。
大蒐于比蒲。
○比音毗。
邾子来会公。无传。会公于比蒲,来而不用朝礼,故曰“会”。
[疏]注“会公”至“曰会”。
○正义曰:庄二十三年,公及齐侯遇于穀,萧叔朝公,就遇处行朝礼,故曰“朝”。此就蒐处行会礼,而不用朝礼,故曰“会”也。言“不用朝礼”,辨其与萧叔文异。
城莒父及霄。无传。公叛晋助范氏,故惧而城二邑也。此年无冬,史阙文。
○父音甫。
[疏]注“公叛”至“阙文”。
○正义曰:城邑之由,传无其说。以传称公会齐侯、卫侯,谋救范、中行氏,知为叛晋之故,惧而成此二邑也。无冬阙文,自是常事,特辩此者,说《公羊》者以此城在冬,故去“冬”字。何休云:是岁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齐人馈女乐,孔子去。言去“冬”者,贬之也。或说无“冬”者,坐受女乐,令圣人去。冬阴,臣之象,言去“冬”见无臣也。杜以此为妄说,且明城实在秋,是非时而城,故特辨“冬”阙。
【传】十四年,春,卫侯逐公叔戌与其党,故赵阳奔宋,成来奔。(终史鱼之言。)
梁婴父恶董安于,谓知文子曰:“不杀安于,使终为政於赵氏,赵氏必得晋国,盍以其先发难也讨於赵氏?”文子使告於赵孟曰:“范、中行氏虽信为乱,安于则发之,是安于与谋乱也。晋国有命,始祸者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告使讨安于。
○恶,乌路反。知文,音智。盍,户腊反。难,乃旦反。与音预。赵孟患之。安于曰:“我死而晋国宁,赵氏定,将焉用生?人谁不死,吾死莫矣。”乃缢而死。赵孟尸诸巿,而告於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于,既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从赵孟盟,知伯,荀跞。
○焉,於虔反。莫音暮。缢,一四反。
[疏]“安于则”至“而死”。
○正义曰:安于请赵孟先备,赵孟不从其言,则安于其无罪矣。但安于之谋,国人闻之。梁婴父惧其知谋,恐赵氏彊盛,假此事而罪之。赵鞅叛而得还,不敢违命,故安于自缢死耳。
而后赵氏定,祀安于於庙。赵氏庙。
[疏]“祀安于於庙”。
○正义曰:礼,臣有大功,配食於庙。《周礼司勋》云:“凡有功名者,铭书於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尚书》,盘庚告其卿大夫云:“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孔安国云:“古者天子录功臣,配食於庙。大享,烝尝也。”天子既有此礼,诸侯或亦有之。今赵氏祀安于於赵安氏之庙,其意亦如此也。
顿子牂欲事晋,背楚而绝陈好。二月,楚灭顿。传言小不事大,所以亡。
○背音佩。好,呼报反。
夏,卫北宫结来奔,公叔戌之故也。
吴伐越,报五年越入吴。越子勾践御之,陈于槜李。句践,越王允常子。
○句,古侯反。陈,直觐反。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敢死之士,往辄为吴所禽。欲使吴师为取之,而吴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於颈,以剑注颈。
○行,户郎反,下同。属,之欲反,下同;又之住反。而辞曰:“二君有治,治军旅。臣奸旗鼓,犯军令。不敏於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姑浮,越大夫。
○刭,古顶反,本又作“刎”。阖,户腊反。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姑浮取之。
○将,子匠反。屦,九具反。还,卒於陉,去槜李七里。释经所以不书灭。
○陉音刑。夫差使人立於庭,夫差,阖庐嗣子。
○夫音扶。庭,本又作廷。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后三年,哀元年。
○唯,惟癸反,旧以求反。
晋人围朝歌,公会齐侯、卫侯于脾、上梁之间,脾、上梁间即牵。
○脾,婢支反。谋救范、中行氏。齐、鲁叛晋,故助范、中行也。析成鲋、小王桃甲率狄师以袭晋,二子,晋大夫,范、中行氏之党。
○鲋音附。桃,如字,本又作姚。战于绛中,不克而还。士鲋奔周,小王桃甲入于朝歌。秋,齐侯、宋公会于洮,范氏故也。谋杀范氏。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南子,宋女也。朝,宋公子,旧通于南子,在宋呼之。
○为,于伪反。会于洮,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蒯聩,卫灵公大子。孟,邑名也。就会献之,故自卫行而过宋野。
○盂音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娄猪,求子猪,以喻南子。艾豭,喻宋朝。艾,老也。
○娄,力侯反;《字林》作,力付反。猪,张鱼反。盍,户腊反。艾,五盖反,老也;《字林》作“豭”,音艾,三毛聚居者,豭音加,牡豕也。
[疏]“会于”至“艾豭”。
○正义曰:此“会于洮”,还是上文“会于洮”也。传为野人之歌张本,故追言卫为夫人南子召宋朝,召在远年,非今始召。欲说过宋野,巳隔此语,故又本之云齐、宋会于洮,时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而被讥也。服虔以“会于洮”上属为义,言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故与宋公会于洮,言为召宋朝为此会也。然则宋朝是宋之公子,卫侯欲召则召,何须与宋为会,方始召之?直言“会于洮”,“会”上无国名,知与何国会,而言宋、卫乎?服不达此势,愚之甚也。
○注“娄猪”至“老也”。
○正义曰:《释兽》云:“豕子猪,牡豝。”牡者谓之豝,则豭是猪之牡,故以喻宋朝也。以娄猪为求子之猪,相传为说耳。《曲礼》“人年五十曰艾”,是艾为老也。
大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速,太子家臣。
○戏,许宜反。少,诗照反,本亦作“少君”。
[疏]“少君”。
○正义曰:少君,犹小君也。君为大君,夫人为小君。
少君见我,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见大子色变,知其欲杀己。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尽逐其党。故公孟彄出奔郑,自郑奔齐。大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於余;戕,残杀也。
○戕,在艮反。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於信’,吾以信义也。”使义可信,不必信言。
○纾音舒。谚音彦。
冬,十二月,晋人败范、中行氏之师於潞,获籍秦、高彊。二子,党范氏者。终景王言籍父无后。
○潞音路。父音甫。又败郑师及范氏之师于百泉。郑助范氏,故并败。
【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无传。不言所食处,举死,重也。改下,礼也。
○鼷音兮。处,昌虑反。
[疏]“鼷鼠食郊牛”。
○正义曰:《尔雅》注云:“色黑而小,有毒。”《公羊》以为:“不言其所食,漫也。”谓所食非一处。《穀梁》注意亦然,非杜意也。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无传。书过。
壬申,公薨于高寝。高寝,宫名。不於路寝,失其所。
郑罕达帅师伐宋。
齐侯、卫侯次于渠蒢。不果救,故书次。
○荼,直居反。
邾子来奔丧。无传。诸侯奔丧,非礼。
[疏]注“诸侯奔丧非礼”。
○正义曰:昭三十年传曰“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诸侯亲自奔丧、会葬,皆非礼。《公羊》亦云:“奔丧,非礼也。”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定公夫人。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无传。
九月,滕子来会葬。无传。诸侯会葬,非礼也。
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辛巳,葬定姒。辛巳,十月三日。有日无月。
○昃音侧。
[疏]“雨不克葬”。
○正义曰:《穀梁》以为:“葬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非《左氏》意。
○“辛巳葬定姒”。
○正义曰:《公羊传》:云:‘定姒何以书‘葬’?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庙则书‘葬’”。《公羊》此意以为定姒是妾,哀公之母,以哀公为君未逾年,故书其卒葬耳。《左氏》以定姒实是夫人,但礼不备,不成丧,是哀母以否,传无明说。
○注“辛巳”至“无月”。
○正义曰:此年八月庚辰朔,二日则辛巳,九月不得有辛巳也。更盈一周,则六十二日,月有一大一小,十月己卯朔,三日得辛巳,是有日无月也。
冬城漆。邾庶其邑。
○漆音七。
[疏]注“邾庶其邑”。
○正义曰: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庄二十八年传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此称“城漆”,漆本邾邑,不得有先君宗庙,而称城者,《释例》曰:“若邑有先君宗庙,则虽小曰都,尊其所居以大之也。然则都而无庙,固宜称城。‘城漆’是也。而颍氏唯系於先君之庙,患漆本非鲁邑,因说曰,漆有邾之旧庙,是使鲁人尊邾之废庙与先君同,非经、传意也。”是言漆是大都,自应称城。言“庶其邑”者,意在排旧说。
【传】十五年,春,邾隐公来朝。(邾子益。)子贡观焉。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玉,朝者之贽。
○贽音至。)
[疏]注“玉朝者之贽”。
○正义曰:《曲礼》云:“凡挚,天子鬯。”天子尊无与敌者,故执其鬯酒以对神。“诸侯珪”,是谓玉为贽也。《周礼典瑞》云:“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朝必执玉也。
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旋,进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丧、戎,於是乎观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不合法度。心巳亡矣。嘉事不体,何以能久?嘉事,朝礼。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为此年公薨、哀七年以邾子益归传。
○替,他计反。近,附近之近,下音同。
吴之入楚也,在四年。胡子尽俘楚邑之近胡者。俘,取也。楚既定,胡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为?多取费焉。”二月,楚灭胡。传言小不事大,所以亡。
○费,芳味反。
夏,五月,壬申,公薨。仲尼曰:“赐不幸言而中,是使赐多言者也。”以微知著,知之难者。子贡言语之士,今言而中,仲尼惧其易言,故抑之。
○中,丁仲反,注同。微知著,知之难,并如字,又音智。易,以豉反。
郑罕达败宋师于老丘。罕达,子齹之子。老丘,宋也。宋公子地奔郑,郑人为之伐宋,欲取地以处之,事见哀十二年。
○齹,才何反。为,于伪反。见,贤遍反。
齐侯、卫次干蘧挐,谋救宋也。
○蘧音渠。挐,女居反,又女加反。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不称夫人,不赴,且不祔也。赴同、祔姑,夫人之礼。二者皆阙,故不曰夫人。
○祔音附。
[疏]注“赴同”至“夫人”。
○正义曰:“夫人初薨,赴於同盟之国,其辞当云夫人某氏薨,是赴则成夫人也。礼,適妻祔於適祖姑,妾祔於妾祖姑,若得祔祖姑,则亦成夫人矣。此赴同、祔姑皆是夫人之礼,二者皆阙,故不曰夫人薨。二者课行一事,则得称夫人。故此以不赴,兼又不祔,解不称夫人也。
葬定公,雨,不克襄事,礼也。襄,成也。雨而成事,若汲汲於欲葬。
○葬,息羊反。葬定姒,不称小君,不成丧也。公未葬而夫人薨,烦於丧礼,不赴不礼,故不称小君,臣子怠慢也。反哭於寝,故书葬。
[疏]“公未”至“书葬”。正义曰:传直言“不成丧”也,不知阙少何事。但小君者,夫人之号,不称小君与不称夫人其事同矣,故知“不成丧”者,即不赴不祔是也。由不赴不祔,夫人之丧礼不成,故不称小君也。此定姒实是夫人,臣子怠慢不成其礼,故书卒不称薨,书葬而不称小君,所以罪臣子也。哀十二年孟子卒,传曰:“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是由反哭於寝,故书葬也。
冬,城漆。书,不时告也。实以秋城,冬乃告庙。鲁知其不时,故缓告,从而书之以示讥。
[疏]“冬城”至“告也”。
○正义曰:书“城漆”者,书其城不以时。所书在冬,依其文,则得时矣。故传辨之,云“不时告也”。城实非时,知其不可而以时告庙。
卷五十七哀元年,尽五年
卷五十七哀元年,尽五年
◎哀公
○陆曰:“哀公名蒋,定公之子。盖夫人定姒所生,敬王二十八年即位。谥法:‘恭仁短折曰哀。’”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无传。)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随世服於楚,不通中国。吴之入楚,昭王奔随,随人免之,卒复楚国。楚人德之,使列於诸侯,故得见经。定六年,郑灭许,此复见者,盖楚封之。
○见,贤遍反,下同。此复,扶又反。
[疏]注“随世”至“封之”。
○正义曰:僖二十年,楚人代随,自尔以来,随不复见。以随世服於楚,为楚私属,不通於诸侯,征伐盟会,不齿於列,故史不得书之。犹如邾、滕为人私属,不序於宋盟也。定四年保护昭王,楚得复国,楚人感其恩德,使随列於诸侯。今楚帅诸侯围蔡,令随在其班次,以之告鲁,故得见经。定六年,郑灭许,以许男斯归,杀之。此时许复见者,以许属楚,故疑盖楚封之,当如蔡侯庐、陈侯吴受封於楚也。《世族谱》许男斯之后有元公成、悼公孙,则是楚封元公为许男也。
鼷鼠食郊牛,改卜牛。
夏,四月,辛巳郊。无传。书,过也。不言所食,非一处。
○处,昌虑反。
[疏]注“书过”至“一处”。
○正义曰:桓五年传例云:“凡祀,启蛰而郊,过则书。”今以四月始郊,巳入春分之气,故书过也。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言其伤食之处。此不言所食处者,所食非一处也。
秋,齐侯、卫侯伐晋。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无传。
【传】元年,春,楚子围蔡,报柏举也。(在定四年。)里而栽,(栽,设板筑为围垒,周匝去蔡城一里。
○栽,才代反,又音再,注同;《说文》云:“筑墙长板。”垒,力轨反。匝,子合反。)
[疏]注“栽设”至“一里”。
○正义曰:筑墙立板谓之栽。栽者,竖木以约版也。楚虑外人救蔡,则於表里受敌,故筑围垒,周匝去蔡城一里,以围之,欲置兵其内以攻蔡,使外人不得救之。
广丈,高倍。垒厚一丈,高二丈。
○广,古旷反。高倍,并如字;高,又古报反,注同。厚,户豆反。夫屯昼夜九日,夫,犹兵也。垒未成,故令人在垒里屯守蔡。
○屯,徒门反。夫,兵也。屯,守也。令,力呈反。
[疏]注“夫犹”至“守蔡”。
○正义曰:刘炫云:“杜言:‘夫,犹兵也。以垒未成,故令人在垒里屯守蔡。’然则未筑垒前,兵岂远城乎?垒成之后,兵复出垒乎?以围人夜守常事,何言‘昼夜九日’?以后兵岂散乎?炫以‘夫屯’谓夫役屯聚,昼夜不止,九日而筑垒成耳。夫者,别有城夫,非战士。”刘炫以为,丁夫筑城昼夜九日。杜必以夫为兵,屯守九日者,以屯是戍守之名。故《诗序》云“屯戍於母家”,又案传,晋有軘车,皆是兵之屯守。经籍未有作役之人,而为屯守之号者,故杜为此解。刘妄规其失,非也。
如子西之素。子西本计,为垒当用九日而成。蔡人男女以辨,辨,别也。男女各别,系累而出降。
○辨,扶免反,又方免反。别,彼列反,下同。累,力维反。降,户江反。使疆于江、汝之间而还。楚欲使蔡徙国在江水之北,汝水之南,求田以自安也。蔡权听命,故楚师还。
○疆,居良反。
[疏]注“楚欲”至“师还”。
○正义曰:服虔云:“蔡使楚进疆於故江国与汝水之间。”其意言蔡割地以赂楚也。杜不然者,以昭七年传甲无宇云:“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所以封汝”;哀十七年传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於汝。”则楚於文王之时,其竟巳至汝水,宁於此役,蔡始令楚进疆于江、汝之间也?且汝水、江国,不可共文。故杜以为楚使蔡徙其国都於江北、汝水之南,目择疆宇。欲令迁都近楚,为楚属国。蔡人冀令楚去,心虽不肯,权宜许之。楚还之后,蔡更自议:巳与楚恶,不如事吴。故请迁于吴,以吴为援。
蔡於是乎请迁于吴。楚既还,蔡人更叛楚就吴,为明年蔡迁州来传。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槜李,在定十四年。夫椒,吴郡吴县西南大湖中椒山。
○夫音扶。椒,又作棑,子消反。槜音醉。大音泰。
[疏]注“夫椒”至“椒山”。
○正义曰:杜於此注以椒为山名,《土地名》以夫椒为地名,以战必在山旁,以山表地耳。
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上会稽山也。在会稽山阴县南。
○楯,食允反,又音允。会,古外反。稽,古兮反。上,时掌反。使大夫种因吴大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浇,寒浞子,封於过者。二斟,夏同姓诸侯。襄四年传曰:“浇用师灭斟灌。”
○嚭,普鄙反。员音云。去疾,起吕反,本又作“去恶”。过,古禾反,国名,注及下同。浇,五叫反,一音五报反,下同。斟,诸林反。灌,古乱反。鄩音寻。浞,仕捉反。夏,户雅反,下注皆同。
[疏]注“浇寒”至“斟灌”。
○正义曰:襄四年传称夏之衰也,有穷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而用寒浞。寒浞杀羿,因其室而生浇,处浇于过。是言浇是寒浞之子,封於过也。“二斟,夏同姓诸侯”,《夏本纪》文也。又襄四年传云“浇用师灭斟灌”,此言“杀斟灌”者,王肃云:“灭,杀也。古者灭、杀尊卑同名。”其意言杀其君而灭其国,故二文各言其一也。贾逵云:“夏后相依斟灌而国,故曰杀夏后相也。”案下句别言“灭夏后相”,王解是也。
灭夏后相。夏后相,启孙也。后相失国,依於二斟,复为浇所灭。
○相,息亮反,注及下注同。复,扶又反。
[疏]注“夏后”至“所灭”。
○正义曰:《夏本纪》云:“禹生启,启注大康。大康崩,弟仲康立。仲康崩,子相立。”是相为仲康之子,启之孙也。《书序》云:“大康失邦,作《五子之歌》。”其经云:“大康尸位以逸豫,乃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则大康之时羿巳权盛,能废大康矣。《胤征》云:“唯仲康肇位四海。”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仲康,羿之所立也。仲康崩,子相立,盖亦羿立之矣。传言羿“因夏民以代夏政”,盖於相时羿始自立为天子。相於是失国,依於二斟。及浇灭斟灌,相复为浇所灭。
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后缗,相妻。娠,怀身也。
○缗,亡巾反。娠音震,又音身。窦音豆。归于有仍,后缗,有仍氏女。生少康焉。为仍牧正,牧官之长。
○少,诗照反。长,丁丈反。惎浇能戒之。惎,毒也。戒,备也。
○惎音忌。浇使椒求之,椒,浇臣。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舜后诸侯也。梁国有虞县。庖正,掌膳羞之官。赖此以得除巳害。
○庖,步交反。
[疏]注“虞舜”至“巳害”。
○正义曰:“《尚书尧典》云:“有鳏在下,曰虞舜。”又曰:“厘降二女于妫汭,滨于虞。”皇甫谧云:嫔于虞,因以虞为氏。虞,今河东大阳县西山上虞城是也。然则舜有天下,其代号虞,因本河东大阳之虞。及周之兴,封仲雍之后为虞国,即彼地是也。但舜既禅禹,禹封舜后为诸侯,虽取虞为国名,未必封於河东虞地。而梁国有虞县,其地以虞为名,疑是夏时虞国。杜以地名言“有”者,皆是疑辞,言“有”以示不审也。庖正,当《周礼》之庖人。用之为正,当当是食官之长,故为掌膳羞之官也。赖此以得除己害,得在浞之世不被杀也。
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思,有虞君也。虞思自以二女妻少康。姚,虞姓。
○妻,七计反。姚,羊昭反。而邑诸纶。纶,虞邑。
○纶音伦。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方十里为成,五百人为旅。
[疏]注“方十”至“为旅”。
○正义曰:“方十里为成”,《司马法》文也。“五百人为旅”,《夏官序》文也。“田一成”、“众一旅”。言食此一成之地,其内有为兵者五百人。《周礼小司徒》云:“乃井牧其田野。”郑众云:“井牧者,《春秋传》所谓‘井衍沃’、‘牧隰皋’者也。”郑玄云:“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杜解“牧隰皋”虽与郑异,其授民田二而当一,理亦宜然。计方十里为方一里者百,方一里有九夫之田,则十里容九百夫也。其一百夫授上地不易者,其四百夫授一易二而当一,则得为五百夫矣。
能布其德,而兆其谋,兆,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襄四年传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
○鬲音革。烬,徐刃反,又秦刃反。
[疏]注“襄四”至“少康”。
○正义曰:引此传者,言少康能布恩惠,以收夏众。以德抚靡,故得用靡遗民灭浞而立之。
使女艾谍浇,女艾,少康臣。谍,候也。
○女,如字,又音汝。艾,五盖反。谍音偞。使季杼诱豷,豷,浇弟也。季杼,少康子后杼也。
○杼,直吕反。豷,许器反。遂灭过、戈,复禹之绩。过,浇国。戈,豷国。
○过、戈,并古禾反。之绩,一本作迹。祀夏配天,不失旧物。物,事也。今吴不如过,而越大於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言与越成,是使越丰大,必为吴难。
○难,乃旦反。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所加惠赐,皆得其人。
○施,始豉反,下同。亲不弃劳。推亲爱之诚,则不遗小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於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犹言天与不取。
○长,丁丈反,下同。
[疏]注“犹言天与不取”。
○正义曰:《吴语》云,越灭吴,吴王请行成,越王曰:“背天以越赐吴,而吴不取。”是也。
后虽悔之,不可食巳。食,消也。巳,止也。
[疏]“后虽”至“食巳”。
○正义曰:言悔恨之深,结於心腹,不可如食之消止。
姬之衰也,日可俟也。姬,吴姓。言可计日而待。
○俟,本又作竢,音仕。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生民聚财,富而后教之。
○介音界。伯,如字,又音霸。聚,才喻反,又如字。
[疏]注“生民”至“教之”。正义曰:服虔云:“令少者无娶老妇,老者无娶少妇。女十七不嫁,男二十不娶,父母有罪也。将生子,以告,与之<殹巫},馈之饩也。死者释其征,必哭泣葬埋,如其子也。孺子游者必餔歠之也。非手所种、夫人所织不用,十年不收於国。”
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谓吴宫室废坏,当为污池。为二十二年越入吴起本。
○沼,之非反。汙音乌。三月,越及吴平。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嫌夷狄不与华同,故复发传。
○复,扶又反。
夏,四月,齐侯、卫侯救邯郸,围五鹿。赵稷以邯郸叛,范、中行氏之党也。五鹿,晋邑。
○邯音寒。郸音丹。
吴之入楚也,在定四年。使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都邑之人无田者,随党而立,不知所与,故直从所居。田在西者居右,田在东者居左。逢滑当公而进,当公,不左不右。
○滑,于八反。曰:“臣闻国之兴也以福,其亡也以祸。今吴未有福,楚未有祸,楚未可弃,吴未可从。而晋,盟主也,若以晋辞吴,若何?”公曰:“国胜君亡,非祸而何?”楚为吴所胜。对曰:“国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复?小国犹复,况大国乎?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如伤,恐惊动。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芥,草也。
○芥,古迈反。楚虽无德,亦不艾杀其民。吴日敝於兵,暴骨如莽,草之生於广野,莽莽然,故曰草莽。
○艾,鱼废反。暴,步卜反。莽,亡党反。而未见德焉。天其或者正训楚也,使惧而改过。祸之適吴,其何日之有?”言今至。陈侯从之。及夫差克越,乃脩先君之怨。秋,八月,吴侵陈,脩旧怨也。传言吴不脩德而脩怨,所以亡。
齐侯、卫侯会于乾侯,救范氏也。师及齐师、卫孔圉、鲜虞人伐晋,取棘蒲。鲁师不书,非公命也。孔圉,孔烝鉏曾孙。鲜虞,狄师,贱故不书。
○圉,鱼吕反。烝,之承反。鉏,仕居反。
[疏]注“鲁师”至“不书”。
○正义曰:杜以经书齐、卫伐晋,传言四国伐晋,故唯解鲁与鲜虞不书意也。刘炫以齐、卫会乾侯,救范氏者,师相会因而行伐,二君亲行,告伐不告会也。行伐之后,鲁与鲜虞会之,齐、卫更遣师与同伐也。但齐将卑师众,故称“师”;卫将尊师少,故云“孔圉”。后伐四国,并皆不书,非独鲁与鲜虞不书也。当谓鲁师不书非公命,馀者不书皆不告。义出百涂,并得通也。今知刘非者,杜以传齐侯、卫侯止云“会乾侯”,不言伐晋,即云“师及齐师、卫孔圉、鲜虞人伐晋”,与经齐侯、卫侯伐晋文相次,当以为一,鲜虞,狄师,贱,故略而不书,犹邲之战唐侯从楚而不书,平丘之会狄人从晋而不书之类是也。刘以为孔圉等更别伐晋,鲁师不书非公命,馀者不告故不书,而规杜过,非也。
吴师在陈,楚大夫皆惧,曰:“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於柏举。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无患吴矣。昔阖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平地作室,不起坛也。
○重,直龙反。坛,徒丹反。
[疏]“食不二味”。
○正义曰:谓与在下同其好恶,不别二为美味也。
器不彤镂,彤,丹也。镂,刻也。
○彤,徒冬反。镂,鲁豆反。宫室不观,观,台榭。
○观,古乱反,注同。榭音谢。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选取坚厚,不尚细靡。
○费,芳味反。在国,天有菑疠,疠,疾疫也。
○菑音灾。疠,本或作“天无菑疠”,非,疫音役。
[疏]“在国天有菑疠”。
○正义曰:“在国”与“在军”相对,“天有菑疠”与下句相连,言有菑疠之时,亲自巡孤寡,共其乏困也。本或作“天无”,误耳。
亲巡其孤寡而共其乏困。在军,熟食者分,而后敢食。必须军士皆分熟食,不敢先食。分,犹徧也。
○共音恭。熟食者分,如字。一读以“分”字连下句。徧音遍。
[疏]注“必须”至“徧也”。
○正义曰:《孙武兵书》云:“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灶未炊,将不言饥。”故阖闾在军,如良将之法,必须军士皆分热食然后敢食,王不先自食也。服虔云:“以其半分军士,而后自食其馀,若单醪注流也。”杜以分王半食,不足遍及军人,且所尝珍异,乃得卒乘与焉,王所自食,不得分军士也,故显而异之。分犹遍也,待遍熟食,王乃自食也。
其所尝者,卒乘与焉。所尝甘珍,非常食。
○卒,子忽反。乘,绳证反。与音预。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是以民不罢劳,死不知旷。知身死不见旷弃。
○罢音皮。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败我也。易,犹反也。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积土为高曰台,有木曰榭,过再宿曰次。
○陂,彼宜反。
[疏]注“积土”至“曰次”。
○正义曰:《释宫》云:“阇谓之台。”郭璞云:“积土四方也。”又云:“有木者谓之榭。”李巡云:“台上有屋谓之榭。”又曰:“无室曰榭,四方而高曰台。”庄三年传例曰:“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孔安国《尚书传》云:“泽彰曰陂,停水曰池。”言夫差所停三日,则役民为此也。
宿有妃嫱嫔御焉。妃嫱,贵者。嫔御,贱者。皆内官。
○嫱,本又作墙,或作墙,在羊反。嫔,毗人反。
[疏]注“妃嫱”至“内官”。
○正义曰:《曲礼》云:“天子之妃曰后。”则妃,上下通名也。《释诂》云:“妃、合、会,对也。妃,媲也。”是匹对於夫妇,官之最贵者也。嫱在妃下,次於妃也。《周礼》有九嫔、女御。以有四名,分为三等,故言王嫱贵者,嫔御贱者,皆妇官之名。《周礼》无嫱,盖后世为之名。汉有掖庭王嫱,是因於古也。
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雠,而用之日新。夫先自败也已,安能败我?”为二十二年越灭吴起本。
○好,呼报反。夫先自败也巳,夫音扶;本或作“夫差先自败者”,非。
冬,十一月,晋赵鞅伐朝歌。讨范、中行氏。
【经】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邾人以赂,取之易也。
○漷,火虢反,又音郭。沂,鱼依反。易,以豉反。)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句绎,邾地。取邑,盟以要之。
○句,古侯反。绎音亦。要,以遥反。)
[疏]注“句绎”至“要之”。正义曰:既取其田,虑后悔竞,故共盟以要之。伐则三卿,盟唯二卿者,服虔云:“季孙尊卿,敌服先归,使二子与之盟。”《穀梁传》曰:“三人伐而二人盟何?各盟其得也。”其意言季孙不得田,故不与盟也。案十四年小邾射以句绎来奔,则句绎,小邾地也。注言“邾地”者,以传云“伐邾,邾人爱其土,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被伐受盟,则盟在邾地,犹若成二年楚人伐我师于蜀,公及楚公子婴齐盟于蜀之类是也。邾与小邾,国竟相近,句绎所属,亦无定准,犹齐、鲁汶阳之田,莒、鲁争郓之事,一彼一此,岂有常乎?而刘炫以句绎为小邾地,而规杜,非也。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定四年盟皋鼬。
[疏]注“定四年盟皋鼬”。
○正义曰:元以昭八年即位,三十二年大夫盟于狄泉,以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数。
滕子来朝。无传。
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疏]“卫世子”。
○正义曰:世子者,父在之名。蒯聩父既死矣,而称世子者,晋人纳之,以世子告,言是正世子,以示宜为君也。《春秋》以其本是世子,未得卫国,无可褒贬,故因而书“世子”耳。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铁在戚城南。罕达,子皮孙。
○铁,天结反。陈,直觐反。冬,十月,葬卫灵公。无传。七月而葬,缓。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畏楚而请迁,故以自迁为文。蔡杀其大夫公子驷。怀土而欺大国,故罪而书名。
【传】二年,春,伐邾,将伐绞。(绞,邾邑。
○绞,古卯反。)邾人爱其土,故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
初,卫侯游于郊,子南仆。子南,灵公子郢也。仆,御也。
○郢,以井反。公曰:“余无子,将立女。”蒯聩奔,无大子。
○女音汝。不对。他日,又谓之。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三揖,卿、大夫、士。
○揖,一入反。
[疏]注“三揖卿大夫士”。
○正义曰:《周礼司士》云:“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郑玄云:“特揖,一一揖之。”旅,众也,大夫爵同者,众揖之。三揖者,士有上、中、下。”郑众云:“卿、大夫、士,皆君之所揖礼,《春秋传》所谓‘三揖在下’。”服虔云:“三揖,卿、大夫、士。士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
君命衹辱。”言立適当以礼,与内外同之。今君私命,事必不从,適为辱。
○祇音支。適,丁历反。下“適孙”同。夏,卫灵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大子,君命也。”对曰:“郢异於他子,言用意不同。且君没於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言当以临没为正。且亡人之子辄在。”辄,蒯聩之子出公也,灵公適孙。乃立辄。六月,乙酉,晋赵鞅纳卫大子于戚。宵迷,阳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是时河北流过元城界,戚在河外,晋军巳渡河,故欲出河右而南。
[疏]注“是时”至“而南”。
○正义曰:《土地名》云:“河经河内之南界,东北经汲郡、魏郡、顿丘、阳平、平原、乐陵之东南入海。”是言晋时河所经也。春秋之时,河未必然,故云“是时河北流过元城界”,与晋时河道异也。《土地名》又云:“戚,顿丘卫县西戚城,在枯河东。”是春秋时戚在河东也。从晋而言,河西为内,东为外,故云“戚在河外”也。是时晋军巳渡河矣,师人皆迷,不知戚处。阳虎忆其渡处在戚之北,河既北流,据水所向,则东为右,故欲出河右而南行也。
使大子絻,絻者,始发丧之服。
○絻音问。丧音桑。
[疏]注“絻者始发丧之服”。
○正义曰:《士丧礼》:“既小敛,主人括发袒,众主人免于房。”郑玄云:“括发者,去笄纚而紒也。众主人免者,齐衰将袒,以免代冠。冠,服之尤尊,不以袒也。”又《奔丧之礼》:“至於家,入门哭尽哀,括发袒。自齐衰以下,入门哭尽哀,免麻于序东。”如彼礼文,则主人当括发,齐衰以下乃免。此“大子絻”者,礼,不至丧所,不括发,故以絻代之耳。灵公以四月卒,今以六月而大子絻,故云:絻,始发丧之服也。远道不临丧者,不得括发,故始发丧服絻也。郑玄注《士丧礼》云:“免之制未闻,旧说以为如冠状,广一寸。《丧服小记》曰:‘斩衰括发以麻,免而以布。’此用麻布为之,状如今之著幓头矣。自项中而前交於额上,郤绕紒也。”
八人衰绖,伪自卫逆者,欲为卫人逆,故衰绖成服。
○衰,七雷反。绖,田结反。告於门,哭而入,遂居之。
秋,八月,齐人输范氏粟,郑子姚、子般送之。子姚,罕达。子般,驷弘。
○般音班。士吉射逆之,赵鞅御之,遇於戚。阳虎曰:“吾车少,以兵车之旆与罕、驷兵车先陈。旆,先驱车也。以先驱车益以兵车以示众。
○陈,直觐反,下注同。罕、驷自后随而从之,彼见吾貌,必有惧心,晋人先陈,郑人随之,不知其虚实,见车多必惧。於是乎会之,会,合战。必大败之。”从之。卜战,龟焦。兆不成。乐丁曰:“《诗》曰:‘爰始爰谋,爰契我龟。’乐丁,晋大夫。《诗大雅》。言先人事,后卜筮。
○契,苦计反,又苦结反。
[疏]“诗曰”至“我龟”。
○正义曰:《诗大雅绵》之篇,美太王迁岐之事。爰,於也。既见周原之地肥美可居,於是始集豳人从己者,於是与谋议。人谋既从,於是契灼我龟而卜之。言先人谋,后卜筮也。
谋协以故兆,询可也。”询,谘询也。故兆,始纳卫大子,卜得吉兆。言今既谋同,可不须更卜。
○谋协以故兆,绝句。询可也,思遒反。简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不事君也。
[疏]“反易天明”。
○正义曰:天有尊卑,人有上下。下事上,臣事君,法则天之明道;臣不事君,是反易天之明道也。
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诟耻,在此行也。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周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
○艾,鱼废反。擅,市战反。而灭其君,灭或作戕,音残。诟,呼豆反,又音苟。雒音洛。千里百县,县方百里;县有四郡,郡方五十里。
[疏]“经德义”。
○正义曰:此“经德义”与传“经国家”、《诗序》“经夫妇”皆意同也。“经”谓经纪营理之。不除君恶,则德义废矣,宜经纪德义,使不坏也。
○“克敌”至“受郡”。
○正义曰:“上大夫”、“下大夫”谓於大夫之内分为上下,其上大夫非卿也。此言先无田禄者,若能克敌,得此赏也。
○注“周书”至“四郡”。
○正义曰:《周礼小司徒》云:“九人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郑玄云:“邑方二里,丘方四里,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县方二十里,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如彼文,则县方二十里耳。《周礼》又无郡,不可用以解此,故引《周书》解之。或曰,《周书》者,孔子删《尚书》之馀。今案其存者,其文非《尚书》之类。其《作雒篇》有此言。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千里百县,则县方百里。计成方十里,出车一乘,县方百里,则出车百乘也。昭五年传云,晋有四十县,遗守四千乘。是县别有百乘,与《作雒》之言合也。上大夫受县,县则为百乘之家,言得进为卿也。县有四郡,则郡方五十里,下大夫得此方五十里之采邑。
士田十万,千万亩也。
[疏]注“十万亩”。
○正义曰:《王制》云:“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方十里者为方一里者百,为田九万亩。”则士田十万,为方千里有馀。
庶人工商遂,得遂进仕。人臣隶圉免。去斯役。
○厮役如字,字又作斯,音同;何休注《公羊》云:“艾草为防者曰厮,汲水浆者曰役”;苏林注《汉书》云:“厮,取薪者”;韦昭云:“析薪曰厮。”志父无罪,君实图之。志父,赵简子之一名也。言巳事济,君当图其赏。
○志父音甫。服云:赵鞅入晋阳以畔,后得归,改名志父。《春秋》仍旧,犹书赵鞅。
[疏]注“志父”至“其赏”。
○正义曰:《牧誓》武王誓众,尚自称名,况以人臣誓众,固当自称名矣。知志父是简子名也。简子名鞅,又名志父者,服虔云:“赵鞅入于晋阳以叛,诸侯之策书曰‘晋赵鞅以叛’。既复,更名志父。”或当然也。楚公子围弑君取国,改名曰虔,经即书虔;公子弃疾弑君取国,改名曰居,经即书居;今赵鞅改名志父,经书犹云赵鞅者,彼楚子既为国君,臣下以所改之名告於邻国,故得书所改之名。赵鞅人臣,家国不为之讳,仍以赵鞅名告,故书鞅也。鞅言“君实图之”,言巳事济,君当谋其赏也。简子言此君当谋其赏者,言君当赏其在下,副上所誓之言,欲使在下信之,非欲自求赏也。
若其有罪,绞缢以戮,绞,所以缢人物。
○缢,一赐反。戮音六。桐棺三寸,不设属辟,属辟,棺之重数。王棺四重,君再重,大夫一重。
○桐棺三寸,《礼记》云:“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郑康成注云:“此庶人之制也。”案礼,上大夫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棺六寸,属四寸。无三寸棺制也。棺用难朽之木,桐木易坏,不堪为棺,故以为罚。墨子尚俭,有“桐棺三寸”。不设属,音烛,注同,次大棺也。辟,步历反,注同,亲身棺也。礼,大夫无辟。重,直龙反,下同。王棺四重,《礼记》云:“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杝棺,辟也。梓棺二,属与大棺也。被水牛及兕之革为一重,辟为二重,属为三重,大棺为四重。君再重,君谓侯、伯、子、男、侯、伯巳下无革棺,属与辟为一重,大棺为再重。上公则唯无水革耳,兕革与辟为一重,属为再重,大棺为三重。大夫一重,大夫唯属与大棺为一重。今云“不设辟”者,时僣耳,非正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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