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72/76)-晋-杜预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第 72/76 部分)
[疏]注“属辟”至“一重”。正义曰:《礼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是属辟为棺之重数也。《大记》之文,从外向内,大棺之内有属,属之丙有椑。椑,亲身之棺。郑玄云:“椑,坚著之意也。”如记文,大夫无椑。今简子自言有罪始不设辟者,郑玄云:“赵简子云‘不设属椑’,时僣也。”为时僣日久,自言无罪则僣设,有罪乃不设耳。记言“士棺六寸”,《檀弓》又云:“夫子为中都宰,制四寸之棺,五寸之椁。”郑玄云:“为民作制。”民犹四寸,简子言三寸者,亦示其罚之重,令制度卑於民也。记有杝棺、梓棺,杝谓椵也,不以桐为棺。简子言桐棺者,郑玄云:“凡棺用能湿之物,梓、椵能湿,故礼法尚之。”桐易腐坏,亦以桐为罚也。《檀弓》又云:“天子之棺四重。”郑玄云:“尚深邃也。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又云:“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四者皆周。”郑玄云:“以水牛、兕牛之革以为棺被,革各厚三寸,合六寸也,此为一重。”杝棺一,所谓椑棺也。椊棺二,所谓属与大棺也。《檀弓》之文,自内向外,水牛之革,一也,兕牛之革,二也,二者相袭乃得为重,故以此二者为一重也。又有椑也,属也,大棺也,此是天子四重。为数五棺,为四重也。《丧大记》之文,君有大棺也,椑也,属也;大夫有大棺也,属也。郑玄注《檀弓》“天子之棺四重”,以是差之,上公革棺不被,三重也;诸侯无革棺,再重也;大夫无椑,一重也;士无属不重也。是上公数四棺,为三重;诸侯数三棺,为再重;大夫数二棺,为一重;士以一棺,为一重也。杜之此注,惟无上公、士耳,其言重数与郑同也。若然,《礼器》云:天子葬五重,诸侯葬三重,大夫葬再重,以多为贵也。彼重亦当谓棺,而其数皆较一者,郑玄云:“天子葬五重者,谓杭木与茵也。葬者杭木在上,茵在下。”然则茵以藉棺,杭为负土,天子乃诸侯、大夫皆数彼以增棺数,故皆多较一也。杜言此棺之重数者,以明不设属辟为罚也。
素车朴马,以戴柩。
○朴,普卜反。柩,其又反。
[疏]“素车朴马”。
○正义曰:素车,无饰,谓不以翣、柳饰车也。《曲礼》云:“大夫去国,为位而哭,乘髦马。”郑玄云:“髦马,不鬄落也。”则此朴马亦谓不鬄落,用此以载柩也。《杂记》称:“士丧有与天子同者三:其终夜燎,及乘人,专道而行。”然则柩皆人挽,此用车马载者,礼言乘人设法许之耳,道远者当用牛马,且此言亦为罚也。
无入于兆,兆,葬域。
[疏]“无入于兆”。
○正义曰:《周礼冢人》云:“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郑玄云:“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以罚之。”此言不入兆域,亦罚也。
下卿之罚也。”为众设赏,自设罚,所以能克敌。
○为,于伪反。甲戍,将战,邮无恤御简子,卫太子为右。邮无恤,王良也。
○邮音尤。
[疏]注“邮无恤王良也”。
○正义曰:下云子良授绥,是也。服虔云:王良也。《孟子》说王良善御之事。古者车驾四马,御之为难,故为六艺之一。王良之善御,最有名,於书传多称之。《楚辞》云:“当世岂无骐骥兮?诚无王良之善御。见执辔者非其人兮,故驹跳而远去。”
登铁上,铁,丘名。望见郑师众,大子惧,自投于车下。子良授大子绥而乘之,曰:“妇人也。”言其怯。
○怯,去业反。
[疏]“授大子绥”。
○正义曰:《曲礼》云:“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论语》称孔子上车,“必正立,执绥”而升。绥者,挽以上车之索,故授之使之升也。《少仪》云:“仆者右带剑,负良绥,申之面,杝诸幦。”郑玄云:“面,前也。幦,覆苓也。良绥,君绥也。负之由左肩上入右腋下,申之於前覆苓上也。”
简子巡列,曰:“毕万,匹夫也,七战皆获,有马百乘,死於牖下。毕万,晋献公卿也。皆获,有功。死於牖下,言得寿终。
○乘,绳证反。牖,羊九反。
[疏]“有马”至“牖下”。
○正义曰:襄二十七年传曰:“唯卿备百邑。”注云:“一乘之邑也。”《坊记》云:“家富不过百乘。”百乘,卿之极制也。《檀弓》云:“饭於牖下,小敛於户内,大敛於阼,殡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远也。”则礼之正法死於牖下。
群子勉之,死不在寇。”言有命。繁羽御赵罗,宋勇为右。三子,晋大夫。罗无勇,麇之。麇,束缚也。
○麇,丘陨反,注同。吏诘之,御对曰:“痁作而伏。”痁,疟疾也。
○诘,起吉反。痁,诗占反。疟,鱼略反。卫大子祷曰:“曾孙蒯聩,敢昭告皇祖文王、周文王。皇,大也。
○祷,丁老反,一音丁报反。
[疏]“卫大”至“襄公”。
○正义曰:礼於曾祖以上冒称曾孙。此虽并告三祖,对文王、康叔称曾孙也。《晋语》说此事於襄公之下,又有“昭考灵公”。《国语》与传异者多矣,此下云“无作三祖羞”,是无昭考也。
烈祖康叔、烈,显也。文祖襄公:继业守文,故曰文祖。蒯聩,襄公之孙。郑胜乱从,胜,郑声公名。释君助臣,为从於乱。晋午在难,午,晋定公名。
○难,乃旦反,下注“为难”同。不能治乱,使鞅讨之。鞅,简子名。蒯聩不敢自佚,备持矛焉。戎右持矛。
○佚音逸。矛,亡侯反。敢告无绝筋,无折骨,无面伤,以集大事,无作三祖羞。集,成也。
○筋,居银反。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不敢爱,故以祈祷。
[疏]“大命”至“敢爱”。
○正义曰:上言“无绝筋、无折骨”,谓军之士众,无令损伤,以成大事。此云“大命不敢请”者,谓巳之身命,不敢私请,苟以求生。“佩玉不敢爱”,《尚书金縢》称周公植璧秉珪以告大王、王季、文王,是祷请用玉也。在军无珪璧,故以佩玉。
郑人击简子,中肩,毙于车中,毙,踣也。
○中肩,丁仲反。毙,婢世反,本亦作獘。踣,蒲北反。获其蜂旗。蜂旗,旗名。
○蜂,芳恭反。大子救之以戈,郑师北,获温大夫赵罗。罗无勇,故郑师虽北,犹获罗。大子复伐之,郑师大败,获齐粟千车。赵孟喜曰:“可矣。”赵孟,简子也。喜大子前怯,今更勇。
○复,扶又反。傅傁曰:“虽克郑,犹有知在,忧未艾也。”傅傁,简子属也。言知氏将为难,后竟有晋阳之患。
○傁,素口反;又作叟。有知,音智。艾,鱼废反,又五盖反。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尨税焉,尨,范氏臣,为范氏收周人所与田之税。
○尨,武江反。税,始锐反。为,于伪反,下文“为其注”同。赵氏得而献之。得尨以献简子。吏请杀之,赵孟曰:“为其主也,何罪?”止而与之田。还其所税。及铁之战,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献,曰:“请报主德。”追郑师,姚、般、公孙林殿而射,前列多死。晋前列。
○幕音莫。姚、般,子姚、子般。殿,丁电反。射,食亦反。赵孟曰:“国无小。”言虽小国,犹有善射者。既战,简子曰:“吾伏弢呕血,弢,弓衣。呕,吐也。
○弢,吐刀反。呕,本又作<口咎>,乌口反。吐,他路反。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我功为上。大子曰:“吾救主於车,退敌於下,我,右之上也。”邮良曰:“我两靷将绝,吾能止之,止,使不绝。
○靷,以刃反。我,御之上也。”驾而乘材,两靷皆绝。材,横木。明细小也。传言简子不让下自伐。
[疏]“两靷”至“皆绝”。
○正义曰:古之驾四马者,服马夹辕,其颈负轭,两骖在旁挽靷助之,《诗》所谓“阴靷鋈续”是也。《说文》云:“靷,引轴也。”僖二十八年注云:“在胸曰靷。”然则此皮约马胸而引车轴也。两靷将绝而能制焉,言其御之和也。“驾而乘材”,材谓横地细小之木也。乘小木而靷绝,示其将绝之验也。
吴洩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师毕入,众知之。元年,蔡请迁于吴,中悔,故因聘袭之。
○洩,息列反,一音息引反,未详。中,丁仲反。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杀驷以说吴,言不时迁,驷之为。哭而迁墓。将迁,与先君辞,故哭。冬,蔡迁于州来。
【经】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故推齐使为兵首。戚不称卫,非叛人。
○曼音万。为子,于伪反。)
[疏]注“曼姑”至“叛人”。正义曰:春秋行兵征伐,自非霸王之命,诸国共行,皆以主兵为首。此围戚实出卫意,引齐使之助己,计应曼姑为首,而序在齐下者,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推齐使为兵首,故先书齐也。《穀梁传》曰:“此卫事也,其先国夏何也?子围父也。”是先儒及杜皆同《穀梁》之说也。宋鱼石去而复入,据宋之彭城,襄元年经书“围宋彭城”,传曰:“非宋地,追书也。於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此蒯聩在戚,齐、卫围之,与围宋彭城事类同矣。彭城称宋,此不称卫者,蒯聩据戚与辄争国,非是叛人,故不须系之卫也。《公羊传》曰:“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其意言灵公废蒯聩,不用使之得国。辄不以国与蒯聩,是灵公之命行於蒯聩也。立为国君,是王事也;以国与父,是私事也。不以国与父,是天子之命行於诸侯也。如《公羊》之言,则辄义可以距父,围戚不为不义。而杜言曼姑“知其不义”,则辄不合距父,意与《公羊》异者,据《左传》,公子郢让国不受,然后立辄。然则辄之立也。以周礼,无適子,则立適孙。缘是以得立耳,非有灵公之命使立之也。为辄之义,自可让而不受。以巳是適孙,缘有可立之势,贪国以距父耳,非有灵公之命、天子之敕,使之距蒯聩也。《论语》说此事云:“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乎?’出曰:‘夫子不为也。’”孔子意不助辄,明是辄为不义,故曼姑自知不义,推齐为主。
夏,四月,甲午,地震。无传。
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天火曰灾。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无传。鲁党范氏,故惧晋,比年四城。启阳,今琅邪开阳县。
宋乐髡帅师伐曹。无传。
○髡,苦孙反。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无传。公子驷之党。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无传。不书名,未同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无传。
【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中山,鲜虞。)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司铎,宫名。
○铎,待洛反。
[疏]注“司铎宫名”。
○正义曰:僖二十年,西宫灾,书之。此不书者,西宫,公之西宫,亲近逼君,忽被天火,故重而书之。此司铎虽是公小宫,在公宫之后,非君来往之急,又是人火,所以轻而不书。或可举庙重以略之。
火逾公宫,桓、僖灾。桓公、僖公庙。
[疏]“桓僖灾”。
○正义曰:传言火,而经书灾者,司铎初被人火,火越宫而至庙。以火逾宫,故以灾言之。
救火者皆曰顾府。言常人爱财。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於宫,敬叔,孔子弟子南宫阅。周人,司周书典籍之官。御书,进於君者也。使待命於宫。
○阅音悦。曰:“庀女,而不在,死。”庀,具也。
○庀,匹婢反。女音汝。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景伯,子服何也。宰人,冢宰之属。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待求之命。
○共音恭。校人乘马,巾车脂辖,校人,掌马。巾车,掌车。乘马,使四匹相从,为驾之易。
○校,户教反,注及下同。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辖,户瞎反,本又作鎋,同。为,于伪反。易,以豉反。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国有火灾,恐有变难,故慎为备。
○难,乃旦反。济濡帷幕,郁攸从之。郁攸,火气也。濡物於水,出用为济。
○济,子细反,又子礼反,注同。帷,位悲反。幕音莫。攸音由。蒙葺公屋,以濡物冒覆公屋。
○葺,七入反,一音子入反。自大庙始,外内以悛。悛,次也。先尊后卑,以次救之。
○悛,大全反。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乘车,公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象魏,门阙。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周礼》,正月县教令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之,故谓其书为象魏。
○县音玄。
[疏]注“周礼”至“象魏”。正义曰:《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浃日而敛之。”郑玄云:“正月,周之正月。吉,谓朔日。大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於天下,至正岁又书而县于象魏,使万民观焉。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郑众云:‘从甲至甲,谓之浃日,凡十日。’”其《地官》、《夏官》、《秋官》皆有此言:《地官》云:“布教县教象”;《夏官》云:“布政县政象”;《秋官》云:“布刑县刑象。”各县所掌之事为异,其文悉同。唯《春官》不县者,以礼法一颁,百事皆足,不可又县,故不县之。杜总彼意言“县教令之法”,彼所县者皆是教令之事故也。由其县于象魏,故谓其书为象魏,命藏其书也。彼言朔日县之,十日即敛之,则救火之时,其书久巳藏矣。而此立象魏之外,方始命藏此书者,象魏是县书之处,见其处而念及其书,非始就县处敛藏之。
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槐,富父终生之后。沈,汁也。言不备而责办,不可得。
○父音甫。槐音怀。官办,办具之办,注并同。拾音十。沈,尺审反;北土呼汁为沈。於是乎去表之槁,表,表火道。风所向者,去其槁积。
○去,起吕反,注同。槁,古老反,注同。向,许亮反。积,子赐反。道还公宫。开除道,周匝公官,使火无相连。
○还,本又作环,户关反,又音患,注同。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言桓、僖亲尽而庙不毁,宜为天所灾。
[疏]注“言桓”至“所灾”。
○正义曰:礼,诸侯亲庙四焉,高祖之父,即当毁其庙。计桓之於哀,八世祖也,僖,六世祖也,亲尽而庙不毁,言其宜为天所灾也。所以不毁者,服虔云:“季氏出桓公,又为僖公所立,故不毁其庙。”其意或然。《公羊传》曰:“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复立也。曷为不言其复立?《春秋》见者不复见也。何以不言及?敌也。”其意言哀公更立之,不可通於《左氏》,故以为元不毁耳。服虔又云:“俱在迭毁,故不言及。”杜无说,或当同时灾。无先后,故不言及。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刘氏,周卿士。范氏,晋大夫。苌弘事刘文公,为之属大夫。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责周与范氏。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终违天之祸。
[疏]“苌弘”至“苌弘”。
○正义曰:文公以定四年卒也,为之属大夫,谓当昭公之世也。此时文公已卒,苌弘知政。以已先事刘子,刘氏又与范氏亲,既握国权,遂与范氏。故周人杀之,以说於晋。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正常,桓子之宠臣,欲付以后事,故敕令勿从巳死。
○令,力呈反。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南孺子,季桓子之妻。言若生男,告公而立之。
○孺,如住反。女也,则肥也可。”肥,康子也。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在公朝也。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於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退,辟位也。公使共刘视之,共刘,鲁大夫。
○共音恭。则或杀之矣。乃讨之。讨杀者。召正常,正常不反。畏康子也。传备言季氏家事。
[疏]“召正常正常不反”。
○正义曰:服虔云:“召而问儿死意。”然则儿於正常去后始死,死非正常得知,召之复何所问也?当欲问不立康子之意,故正常畏康子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范、中行所在。荀寅伐其郛,伐其北郭围。
○郛,芳夫反。使其徒自北门入,已犯师而出。荀寅使在外救已之徒击赵氏,围之北门,因外内攻得出。
[疏]“荀寅”至“而出”。
○正义曰:荀寅从内伐其北郭之郛,又使其救已之徒,自外伐围郛之北门而入,因外内攻,故得出也。
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恶范氏而杀其族,言迁怒。
○恶,乌路反,注同。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贱者故称盗,不言弑其君,贱盗也。
○盗杀,申志反。蔡侯申,今本皆如此。案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今昭侯是其玄孙,不容与高祖同名,未详何者误也。)
[疏]“蔡侯申”。
○正义曰: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蔡世家》云:文侯申生景侯固,固生灵侯般,般生隐大子。今昭侯申是隐大子之子。杜《世族谱》亦然。计昭侯是文侯玄孙,乃与高祖同名,周人以讳事神,二申必有误者,俱是经文,未知孰误。
○注“贱者”至“盗也”。
○正义曰:公孙辰、公孙姓、公孙霍虽并是弑君之党,而非弑君之首,首是公孙翩。翩贱,故称盗。不言弑其君者,贱此盗也。盗贱,不得有其君,故以盗为文,不得言弑其君。
蔡公孙辰出奔吴。弑君贼之党,故书名。
葬秦惠公。无传。宋人执小邾子。无传。邾子无道於其民,故称人以执。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皆弑君党。
○姓音生,又作生,或一音性。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晋耻为楚执诸侯,故称人以告,若蛮子不道於其民也。赤本属楚,故言归。
○耻为,于伪反。
城西郛。无传。鲁西郭,备晋也。六月,辛丑,亳社灾。无传。天火也。亳社,殷社,诸侯有之,所以戒亡国。
○亳,步各反。
[疏]注“天火”至“亡国”。
○正义曰:传例曰“天火曰灾”,知天火也。殷有天下,作都于亳,故知亳社,殷社也。盖武王伐纣,以其社班赐诸侯,使各各立之,所以戒亡国也。其社有屋,故火得焚之。《公羊传》曰:“蒲社者何?亡国之社也。社者,封也,其言灾何?亡国之社盖揜之,揜其上而柴其下。”《穀梁传》曰:“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说者以为立亳社於庙斗之外,以为屏蔽,使人君视之而致戒也。《左传》称“间于两社”,事当为然。《郊特牲》亦云,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故灾其屋也。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无传。同盟於皋鼬。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无传。乱故,是以缓。
葬滕顷公。无传。
【传】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承音惩,盖楚言。
○惩,直升反。)
[疏]注“承音惩盖楚言”。
○正义曰:惩创往年之迁,恐其更复迁徙。承、惩音相近,盖是楚人之言,声转而字异耳。
公孙翩逐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翩,蔡大夫。
○翩音篇。射,食亦反,下同。
[疏]“入於家人而卒”。
○正义曰:言“将如吴”,巳適吴矣,翩在路逐而杀之,遂入于凡人之家。言此者,说其非理之意。
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翩以矢自守其门。文之锴后至,锴,蔡大夫。
○锴音楷,又音皆,又客骇反。曰:“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并行如墙俱进。
○并,步顶反。锴执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锴遂杀之。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盱,即霍也。
○中,丁仲反。肘,竹九反。盱,况于反。
夏,楚人既克夷虎,夷虎,蛮夷叛楚者。乃谋北方。左司马眅、申公寿馀、叶公诸梁致蔡於负函,三子,楚大夫也。此蔡之故地人民,楚因以为邑。致之者,会其众也。
○眅,普版反,《字林》匹奸反。叶,始涉反。函音咸。致方城之外於缯关。负函、缯关皆楚也。
○缯,才陵反。曰:“吴将溯江入郢,逆流曰溯。
○溯音素。郢,以井反,又以政反。将奔命焉。”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伪辞当备吴,夜结期,明日便袭梁、霍,使不知之。梁,河南梁县西南故城也。南梁有霍阳山,皆蛮子之邑也。单浮馀围蛮氏,蛮氏溃。浮馀,楚大夫。
○单音善。溃,户内反。蛮子赤奔晋阴地。阴地,河南山北自上雒以东至陆浑。
○浑,户门反。司马起丰、析与狄戎,楚司马眅也。析县属南乡郡,析南有丰乡,皆楚邑。发此二邑人及戎狄。
○析,星历反,注同。以临上雒。左师军于菟和,菟和山在上雒东也。
○菟音徒。右师军于仓野,苍野在上雒县。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命大夫,别县监尹。
○监,古衔反。
[疏]注“命大”至“监尹”。
○正义曰:阴地者,河南山北东西横长其间非一邑也。若是典邑大夫,则当以邑冠之,乃言“阴地之命大夫”,则是特命大夫,使总监阴地,故以为别县监尹也。以其去国遥远,别为置监。楚官称尹,故以尹言之。
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原也。不然,将通於少习以听命。”少习,商县武关也。将大开武关道以伐晋。
○少,诗照反,又如字。士蔑请诸赵孟,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於楚?必速与之!”未宁,时有范、中行之难。
○难,乃旦反。士蔑乃致九州之戎,九州戎在晋阴地陆浑者。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少许蛮子。且将为之卜。卜城。
○为,于伪反,下注同。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今丹水县北三户亭。
○畀,必利反,与也。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楚复诈为蛮子作邑,立其宗主。
○复,扶又反。而尽俘以归。
秋,七月,齐陈乞、弦施、卫甯跪救范氏。陈乞,僖子。弦施,弦多。
○跪,其委反。庚午,围五鹿。五鹿,晋邑。九月,赵鞅围邯郸。冬,十一月,邯郸降。荀寅奔鲜虞,赵稷奔临。临,晋邑。
○降,户江反。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堕临。国夏伐晋,取邢、任、栾、鄗、逆畤、阴人、于、壶口。八邑,晋也。栾在赵国平棘县西北。鄗即高邑县也。路县东有壶口关。
○堕,许规反。邢音刑。任音壬。栾,力官反。鄗,呼洛反;郭璞《三苍解诂》音臛;《字林》,火沃反;韦昭,呼告反;阚骃云,读磽确,同。骃音止。盂音于。
[疏]“遂堕临”。
○正义曰:稷初奔临,欲据临距国。今弦施逆稷,故纳之他邑。以临险固,故毁之。
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晋邑也。今赵国柏人县也。弦施与鲜虞会也。
【经】五年,春,城毗。(无传。备晋也。
○毗,频夷反。)
夏,齐侯伐宋。无传。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再同盟也。
○杵,昌吕反。臼,求又反。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襄二十五年,崔杼弑庄公而立杵臼,昭二十八年,盟于鄟陵,定四年于皋鼬,是再同盟也。昭三十二年,大夫盟于狄泉,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数也。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无传。
【传】五年,春,晋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初,范氏之臣王生恶张柳朔,言诸昭子,使为柏人。(为柏人宰也。昭子,范吉射也。
○恶,乌路反,下同。柳,良久反。)昭子曰:“夫非而雠乎?”对曰:“私雠不及公,(公家之事也。
○夫音扶。)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臣敢违之?”及范氏出,(出柏人奔齐。
○好,呼报反。去,起吕反。)张柳朔谓其子:“尔从主,勉之!我将止死,主生授我矣,(授我死节。)吾不可以僣之。”遂死於柏人。(为吉射距晋战死。
○僣,子念反,后同。为,于伪反。)
夏,赵鞅伐卫,范氏之故也,遂围中牟。卫助范氏故也。
齐燕姬生子,不成而死。燕姬,景公夫人。不成,未冠也。
○燕,於贤反。冠,古唤反。诸子鬻姒之子荼嬖,诸子,庶公子也。鬻姒,景公妾。荼,安孺子。
○鬻音育。姒音似。荼音舒,又音徒,又丈加反。嬖,必计反。诸大夫恐其为大子也,言於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大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间於忧虞,则有疾疢,亦姑谋乐,何忧於无君?”景公意欲立荼而未发,故以此言塞大夫请。
○长,丁丈反。閒音闲,又音閒厕之间,又如字。疢,敕觐反,本或作疹,乃结反。乐音洛。
[疏]“间於”至“无君”。
○正义曰:公谓群臣云,若间暇於忧虞,谓国无忧虞事得间暇,则恐有疾疢,不得饮乐。今既无忧虞,又无疾疢,亦且谋乐,何忧乎无君?
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立荼,惠子,国夏。昭子,高张。寘群公子於莱。莱,齐东鄙邑。
○寘,之豉反。群,或作诸。莱音来。秋,齐景公卒。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奔卫,公子鉏、公子阳生来奔。皆景公子在莱者。
○黔,巨廉反,又音琴。鉏,仕居反。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师,众也。党,所也。之,往也。称谥,盖葬后而为此歌,哀群公子失所。
○与音预,下同。埋,亡皆反。
[疏]注“师众”至“失所”。
○正义曰师,众;之,往,《释诂》文也。《周礼》,五百家为党,言其共居一所,故以党为名。是党为所也。经书“闰月,葬齐景公”,《长历》闰十一月,礼,葬乃有谥,此歌称谥,明是葬后。传言“冬十月”者,记公子出奔之月。其莱人之歌,在公子出奔之后。杜以文承十月之下,故云“盖”耳。《公羊》以为“丧以闰数”,谓通数闰月。《穀梁》云“不正其闰也”,谓丧事不数。左氏无传,未知所从。
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於其庭。郑人恶而杀之。子思曰:“《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子思,子产子国参也。《诗大雅》。攸,所也。塈,息也。
○侈,昌氏反,又尺氏反。恶,乌路反。解,佳卖反。塈音许器反。
[疏]“诗曰”至“攸塈”。
○正义曰:《诗大雅嘉乐》之篇也。言在上者不解惰于其位,民之所以得安息。驷秦弃位僣上,是惰于位也。
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商颂》曰:‘不僣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僣,差也。滥,溢也。皇,暇也。言驷秦违《诗》、《商颂》,故受祸。
○鲜,息浅反。滥,力暂反。溢音逸。
[疏]“商颂”至“多福”。
○正义曰:《商颂殷武》之篇。歌成汤之德,不僣差,不滥溢,不敢怠惰而自暇,以此之故,上天命以多福也。《诗》於“怠皇”之下,更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传言“命以多福”,不复具引《诗》文,取其意而言之也。杜云:“违《诗》、《商颂》”,上言《诗》,下言《颂》,以驷秦於此二诗皆违,故言违《诗》与《商颂》。
卷五十八哀公六年,尽十一年
卷五十八哀公六年,尽十一年
【经】六年,春,城邾瑕。(无传。备晋也。任城亢父县北有邾娄城。
○瑕音遐。任音壬。亢,苦浪反,又音刚。父音甫。)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吴伐陈。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二子阿君,废长立少。既受命,又不能全,书名,罪之也。
○长,丁丈反。少,诗照反。
叔还会吴于柤。无传。
○柤,庄加反。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轸,之忍反。《史记》作“珍”字。
齐阳生入于齐,为陈乞所逆,故书“入”。
[疏]注“为陈乞所逆故书入”。
○正义曰:成十八年传例曰:“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此为陈乞秋逆,既入而立之,故依例书“入”也。
齐陈乞弑其君荼。弑荼者,朱毛与阳生也,而书“陈乞”,所以明乞立阳生而荼见弑,则祸由乞始也。楚比劫立,陈乞流涕,子家惮老,皆疑於免罪,故《春秋》明而书之以为弑主。
○弑荼,音试。下皆同。
[疏]注“弑荼”至“弑主”。
○正义曰:实非陈乞弑荼,而书乞弑其君者,以荼死由乞,故书乞弑也。此以楚公子比、郑公子归生俱非弑君之首,《春秋》显而书之,以为弑君之主,所以恶此三人。《释例》曰:“诸怀贼乱以为心者,故不容於诛也。若郑之归生、齐之陈乞、楚公子比,虽本无其心,《春秋》之义,亦同大罪。是以君子慎所以立也。”是说罪之之意。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无传。
宋向巢帅师伐曹。无传。
【传】六年,春,晋伐鲜虞,治范氏之乱也。(四年,鲜虞纳荀寅于柏人。)
吴伐陈,复脩旧怨也。元年,未得志故也。
○复,扶又反。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陈盟在昭十三年。
○父音甫。
[疏]注“陈盟在昭十三年”。
○正义曰:昭十三年,无楚与陈盟之事,於时楚既灭蔡,使弃疾为蔡公。子于、子晳之入也,传称朝吴“奉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邓,依陈、蔡人以国”。是与陈人盟,更许复其国。其年,平王即位,更封陈,是与盟也。
齐陈乞伪事高、国者,高张、国夏受命立荼,陈乞欲害之,故先伪事焉。每朝必骖乘焉。所从必言诸大夫,言其罪过。
○乘,绳证反。曰:“彼皆偃蹇,将弃子之命。偃蹇,骄敖。
○偃,约免反。蹇,纪晚反。敖,五报反。皆曰:‘高、国得君,得君宠也。必逼我,盍去诸?’固将谋子,子早图之。图之,莫如尽灭之。需,事之下也。”需,疑也。
○逼音逼。盍,户腊反。去,起吕反,下同。需,音须,一音懦,弱持疑也。
[疏]“需事之下也”。
○正义曰:需是懦弱之意。懦弱持疑,不能决断,是为事之下者。劝其决断而尽杀之。
及朝,则曰:“彼虎狼也,见我在子之侧,杀我无日矣。请就之位。”欲与诸大夫谋高、国,故求就之。又谓诸大夫曰:“二子者祸矣!恃得君而欲谋二三子,曰:‘国之多难,贵宠之由,尽去之而后君定。’既成谋矣,盍及其未作也,先诸?作而后悔,亦无及也。”大夫从之。夏,六月,戊辰,陈乞、鲍牧牧,鲍圉孙。
○难,乃旦反。鲍牧,州牧之牧。及诸大夫,以甲入于公宫。昭子闻之,与惠子乘如公,战于庄,败。高、国败也。庄,六轨之道。
○乘,绳证反。国人追之,国夏奔莒,遂及高张、晏圉、弦施来奔。圉,晏婴之子。圉、施不书,非卿。
○圉,鱼吕反。
秋,七月,楚子在城父,将救陈,卜战不吉,卜退不吉。王曰:“然则死也。再败楚师,不如死。前已败於柏举,今若退还,亦是败。
[疏]注“前已”至“是败”。
○正义曰:刘炫言卜不吉,谓战当败。再败,当谓今伐更败也,杜言“退还亦是败”非也,以规杜氏。今知刘非者,杜言“退还亦是败”者,以传“卜退不吉”是不得好退,是虽欲退还亦必败也,故云“退还亦是败”。但文不委悉,刘以为退还谓是好退而还,以规杜,非也。
弃盟逃雠,亦不如死。死一也,其死雠乎!”命公子申为王,不可;则命公子结,亦不可;则命公子启,申,子西;结,子期;启,子闾:皆昭王兄。五辞而后许。将战,王有疾。庚寅,昭王攻大冥,卒于城父。大冥,陈地,吴师所在。
○辞,本又作“辞”。《说文》云:“辞,不受也。受辛宜辞也。辞,籀文。”冥,亡丁反。子闾退,曰:“君王舍其子而让群臣,敢忘君乎?从君之命,顺也。从命许立。
○舍音舍。立君之子,亦顺也。二顺不可失也。”与子西、子期谋,潜师闭涂,逆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后还。潜师,密发也。闭涂,不通外使也。越女,昭王妾。章,惠王。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当王身乎!日为人君,妖气守之,故以为当王身。云在楚上,唯楚见之,故祸不及他国。
○夹,古洽反。大音泰,下同。
[疏]“问诸周大史”。
○正义曰:服虔云:诸侯皆有大史,主周所赐典籍,故曰周大史。一曰是时往问周大史。杜以问周大史於文自明,故不烦释。
若禜之,可移於令尹、司马。”禜、禳祭。
○禜音咏。禳,如羊反。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禜。初,昭王有疾。卜曰:“河为崇。”王弗祭。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诸侯望祀竟内山川星辰。
○寘,之豉反。夭,於表反。焉,於虔反。祟,息遂反。竟音境。
[疏]“不穀”至“移之”。
○正义曰:言已若无大罪,天其妄夭之乎?必是身有大罪,天乃下罪,有罪受罚,又焉移之?
江、汉、雎、章,楚之望也。四水在楚界。
○雎,七馀反。漳音章。
[疏]注“四水在楚界”。
○正义曰:《土地名》:“江经南郡江夏弋阳安丰。汉经襄阳,至夏江安陆县入江。雎经襄阳,至南郡枝江县入江。漳经襄阳,至南郡当阳入江。”是四水皆在楚界也。
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穀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弗祭。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夏书》曰:‘惟彼陶唐,帅彼天常。逸《书》。言尧循天之常道。
○“楚昭王知大道矣”,本或作“天道”,非。夏,户雅反,下注同。此语在《尚书五子之歌》。《书》无“帅彼天常”一句,下亦微异。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灭亡,谓夏桀也。唐虞及夏同都冀州,不易地而亡,由於不知大道故。
○“行”,如字,又下孟反,《尚书》作“厥道”。“乃灭而亡”,《尚书》作“乃厎灭亡”。
[疏]“夏书”至“而亡”。
○正义曰:此《夏书五子之歌》第三章也。彼云“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此多“帅彼天常”一句。又字小异者,文经篆隶,师读不同,故两存之。贾、服、孙、杜皆不见古文,以为逸《书》,解为“夏桀”之时。唯王肃云“太康时也”。案王肃注《尚书》,其言多是孔传,疑肃见古文,匿之而不言也。尧治平阳,舜治蒲坂,禹治安邑,三都相去各二百馀里,俱在冀州,统天下四方,故云“有此冀方”也。
又曰:‘允出兹在兹,由已率常可矣。’”又逸《书》。言信出已,则福亦在已。
八月,齐邴意兹来奔。高、国党。陈僖子使召公子阳生。召在七月,今在八月下,记事之次。
[疏]注“召在”至“之次”。正义曰:经书阳生入齐,文在七月之下,知其召在七月也。今传在八月下者,欲令下接十月立之,是记事之次也。邴意兹来奔者,自以高国之党,八月来奔耳。僖子使召阳生,自以七月之时别使人召之,非遣意兹召也。贾远以传文相连,谓遣意来召,又怪其日月错误,云其说未闻。杜以此故为注云“高、国党”,以隔之。
阳生驾而见南郭且于,且于,齐公子鉏,在鲁南郭。
○且,子馀反。曰:“尝献马於季孙,不入於上乘,故又献此,请与子乘之。”畏在家人闻其言,故欲二人共载以试马为辞。
○上乘,绳证反。出莱门而告之故。鲁郭门也。阚止知之,先待诸外。阚止,阳生家臣子我也。待外,欲俱去。
○阚,苦暂反。公子曰:“事未可知,反与壬也处。”壬,阳生子简公。
○壬,而林反。戒之,遂行。戒使无泄言。
○泄,息列反。逮夜至於齐,国人知之。故以昏至,不欲令人知也。国人知而不言,言陈氏得众。
○令,力呈反,下同。僖子使子士之母养之,隐於僖子家内。子士母,僖子妾。与馈者皆入。陈僖子又令阳生随馈食之人入处公宫。
○馈,其位反。冬,十月,丁卯,立之。将盟,盟诸大夫。鲍子醉而往。其臣差车鲍点,点,鲍牧臣也。差车,主车之官。
○差,所宜反。点,之廉反,又如字。曰:“此谁之命也?”陈子曰:“受命于鲍子。”遂诬鲍子曰:“子之命也。”见其醉,故诬之。鲍子曰:“女忘君之为孺子牛而折其齿乎?而背之也!”孺子,荼也。景公尝衔绳为牛,使荼牵之,荼顿地,故折其齿。
○女音汝。折,之舌反,又市列反,注同。背音佩,后年皆同。悼公稽首,悼公,阳生。曰:“吾子奉义而行者也。若我可,不必亡一大夫;言已可为君,必不怨鲍子。若我不可,不必亡一公子。公子,自谓也。恐鲍子杀已,故要之。
○要,一遥反。义则进,否则退,敢不唯子是从?废兴无以乱,则所愿也。”鲍子曰:“谁非君之子?”乃受盟。言阳生亦君之子,固可立。使胡姬以安孺子如赖,胡姬,景公妾也。赖,齐邑。安,号也。去鬻姒,荼之母。
○去,起吕反。杀王甲,拘江说,囚王豹于句窦之丘。三子,景公嬖臣,荼之党也。
○拘音俱。说音悦。句音钩。窦音豆。公使朱毛告於陈子,朱毛,齐大夫。曰:“微子则不及此。然君异於器,不可以二。器二不匮,君二多难。敢布诸大夫。”僖子不对而泣,曰:“君举不信群臣乎?举,皆也。
○匮,其位反。难,乃旦反。以齐国之困,困又有忧。内有饥荒之困,又有兵革之忧。少君不可以访,是以求长君,庶有能容群臣乎!不然,夫孺子何罪?”毛复命,公悔之。悔失言。
○少,诗照反。长,丁丈反。夫音扶。孺或作“”,同。毛曰:“君大访於陈子,而图其小,可也。”大谓国政。小谓杀荼。使毛迁孺子於骀,不至,杀诸野幕之下,葬诸殳冒淳。恐骀人不从,故毛驻於野,张帐而杀之。骀,齐邑。殳冒淳,地名。实以冬杀,经书秋者,史书秋记始事,遂连其死通以冬告鲁。
○骀,他才反,又徒来反。幕音莫。殳音殊。冒,亡报反。淳音纯。驻,中住反。
[疏]注“实以”至“告鲁”。正义曰:传言十月立阳生。阳生既立之后,方遣朱毛杀荼,则荼死在冬。经书为秋杀者,记阳生初事入齐之始,遂连荼死二事通以冬始来告,言阳生秋入,荼以秋死,故并书於秋也。
【经】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夏,公会吴于鄫。鄫,今琅邪鄫县。
○瑗,于眷反。鄫,本又作“缯”,才陵反。
秋,公伐邾。八月,已酉,入邾,以邾子益来。他国言“归”,於鲁言“来”,内外之辞。
宋人围曹。
冬,郑驷弘帅师救曹。
【传】七年,春,宋师侵郑,郑叛晋故也。(定八年,郑始叛。)晋师侵卫,卫不服也。(五年,晋伐卫,至今未服。)
夏,公会吴于鄫。吴欲霸中国。吴来徵百牢,子服景伯对曰:“先王未之有也。”吴人曰:“宋百牢我,是时,吴过宋,得百牢。
○牢,力刀反。过,古禾反。鲁不可以后宋。且鲁牢晋大夫过十,晋大夫,范鞅也。在昭二十一年。
○后如字,又户豆反。吴王百牢,不亦可乎?”景伯曰:“晋范鞅贪而弃礼,以大国惧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礼命於诸侯,则有数矣。有常数。
[疏]“吴王百牢”。
○正义曰:《王制》云:“君十卿禄。”鲁牢晋大夫过十,故吴王自谓合得百牢。
○注“有常数”。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上公九牢,侯伯七牢,子男五牢。”是常数也。
若亦弃礼,则有淫者矣。淫,过也。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上物,天子之牢。
○上如字,一音时掌反,注同。
[疏]注“上物天子之牢”。
○正义曰:《周礼掌客》云:“王合诸侯,而饔礼则具十有二牢。”郑玄云:“飨诸侯而用王礼之数者,以公侯伯子男尽在,是兼飨之,莫適用也。”以莫適用,故用王礼。是天子之礼十二牢也。《郊特牲》云:“天子適诸侯,诸侯膳用犊。诸侯適天子,天子赐之礼大牢,贵诚之义也。”如彼记文,诸侯共天子之膳唯一犊耳,而得有十二牢者,若是天子大礼,必以十二为数,其馀共王之膳食,自用犊为食耳,非谓献大礼者唯一犊也。
以为天之大数也。天有十二次,故制礼象之。今弃周礼,而曰必百牢,亦唯执事。”吴人弗听。景伯曰:“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违周为背本。
[疏]“弃天而背本”。
○正义曰:弃十二之数为弃天,违周礼是背本。
不与,必弃疾於我。”放弃凶疾,来伐击我。乃与之。太宰嚭召季康子,嚭,吴大夫。康子使子贡辞。大宰嚭曰:“国君道长,言君长大於道路。
○长,丁丈反,注及下注同。而大夫不出门,此何礼也?”对曰:“岂以为礼?畏大国也。畏大国,不敢虚国尽行。大国不以礼命於诸侯,苟不以礼,岂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岂敢弃其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大伯,周大王之长子。仲雍,大伯弟也。大伯、仲雍让其弟季历,俱適荆蛮,遂有民众。大伯卒,无子。仲雍嗣立,不能行礼致化,故效吴俗。言其权时制宜以辟灾害,非以为礼也。端委,礼衣也。
○共音恭。大伯,音泰,注同。断,丁管反。裸,本又作“倮”,力果反。效,户孝反。
[疏]注“大伯”至“衣也”。
○正义曰:《吴世家》云:“大伯及仲雍,皆周大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大王欲立季历以及昌,於是大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大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馀家,立为吴大伯。大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说大伯、仲雍適吴之由也。鲁人不堪吴责,故举吴之上祖以讦之。二人同时適吴,而大伯端委、仲雍断发者,大伯初往,未为彼君,故服其本服,自治周礼。及仲雍,民归稍多,既为彼君,宜从彼俗。《曲礼》云:“君子行礼,不求变俗。”仲雍为彼人主,不能用周人之礼,致中国之化,故文身断发,放效吴俗。言其权时制宜以辟灾害,非以为礼也。《汉书地理志》云:越人“文身断发,以辟蛟龙之害”。应劭曰:“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杜言“辟害”,辟此蛟龙之害。大伯之时,未有周礼,言“治周礼”者,谓治其本国岐周之礼,非周公所制礼也。“裸以为饰”者,裸其身体,以文身为饰也。“端委礼衣”者,王肃云委貌之冠玄端之衣也。此传言大伯端委,仲雍断发,《史记》云二人皆文身断发,然则文身断发,自辟害耳。《史记》以为“示不可用”,二人亡去,远適荆蛮,则周人不知其处,何以须示不可用也?皆马迁缪耳。
反自鄫,以吴为无能为也。弃礼,知其不能霸也。
季康子欲伐邾,乃飨大夫以谋之。子服景伯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大所以保小,仁也。背大国,不信;大国,吴也。伐小国,不仁。民保於城,城保於德。失二德者,危,将焉保?”二德,信与仁也。
○焉,於虔反。孟孙曰:“二三子以为何如?怪诸大夫不言,故指问之。恶贤而逆之?”孟孙贤景伯,欲使大夫不逆其言。恶,犹安也。
○恶音乌,注同。对曰:“禹合诸侯於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诸大夫对也。诸侯执玉,附庸执帛。涂山,在寿春东北。
[疏]注“诸侯”至“执帛”。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云:“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是诸侯执玉也。《典命》云:“诸侯之適子,未誓於天子,以皮帛继子男。”是世子执帛也。知附庸执帛者,以世子既继子男。附庸君亦继子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附庸无爵,虽不得同於子男,其位不卑於世子与公之孤也。诸侯世子各称朝,附庸君亦称朝,是与世子相似,故知执帛也。且附庸是国,此言“执玉帛者万国”,国而执帛,唯附庸耳,知附庸执帛也。案《尚书》有三帛,公之孤、诸侯世子、附庸君。此唯言附庸者,以传云“禹合诸侯”,又云“执玉”,皆据君身言之,故不数世子及孤也。下云“万国”,故唯据附庸言之。《王制》云:“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诸侯,曰附庸。”郑玄云:“不合,谓不朝会也。小城曰附庸。附庸者,以国事附於大国,未能以其名通也。”如彼云,附庸不得朝会,而禹会万国有附庸者,附庸不得特达天子耳。禹会诸侯,诸国尽至,附庸从其所附之国,共见天子,故有执帛者。言万国者,举盈数耳。郑玄注《尚书》以为数正满万国。案益稷州十有二师。郑以为每一师领百国,州十有二师,则每州千二百国。畿外八州,总九千六百国,其馀四百国在畿内。州得有千二百国者,以唐虞土方万里,九州之内,地方七千里。七七四十九,为方千里者四十九,其一为畿内,馀四十八,八州分之。州各有千里之方六,以千里之方二为方百里之国二百,又以千里之方二为七十里之国四百,又以千里之方二为五十里之国八百,总为一千四百国。去其方五十里之国二百,是州别千二百国也。郑玄云:“几内四百国者,皆谓五十里国也。”杜云“诸侯执玉,附庸执帛”,是与郑异也。《尚书传》云:百里之方三为国七有奇,以百里之方二为百里之国一,又以百里之方一为七十里之国二有奇。知者,但方百里者为方十里者百,若方七十里之国唯有七七四十九,是为七十里之国二,仍有十里之方二在。又以百里之方一为五十里之国四,是百里之方三为国七有奇,则千里之方三为国七百有奇,有百里之方二在。
今其存者,无数十焉。唯大不字小,小不事大也。言诸侯相伐,古来以然。
○数,所主反。知必危,何故不言?”知伐邾必危,自当言,今不言者,不危故也。大夫以答孟孙所怪,且何附季孙。”鲁德如邾,而以众加之,可乎?”孟孙忿答大夫。今鲁德无以胜邾,但欲恃众,可乎?言不可。
[疏]注“孟孙”至“不可”。
○正义曰:传於异人之言,更应加“曰”,今无“曰”者,作传略之。《论语》之文,此类多矣。虽“鲁”上无“曰”,要言与大夫对反,不得为大夫之辞,故以为“孟孙忿答大夫”也。服虔以上二句亦为孟孙之言,谓诸大夫诚知伐邾必危,何故不早言也?杜以上属为便,唯以此句为孟孙言耳。
不乐而出。季、孟意异,佞直不同,故罢飨。
○乐音岳,一音洛。秋,伐邾,及范门,邾郭门也。犹闻锺声。邾不御寇。
○御,鱼吕反。大夫谏,不听。茅成子请告於吴,成子,邾大夫茅夷鸿。不许。曰:“鲁击柝闻於邾,言以近。
○柝音托。以两木相击以行夜也。字又作“<木橐>”,同。闻音问,又如字。
[疏]“鲁击柝闻於邾”。
○正义曰:“《易系辞》云:“重门击柝,以待暴客。”郑玄云:“手持两木以相敲,是为击柝,守备警戒也。”
吴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国内岂不足?”言足以距鲁。成子以茅叛。高平西南有茅乡亭。师遂入邾,处其公宫,众师昼掠。虏掠,取财物也。
○昼,音中救反。掠音亮。邾众保于绎。绎,邾山也。在邹县北。
○绎音亦。邹,侧留反。师宵掠,以邾子益来,益,邾隐公也。昼夜掠,传言康子无法。献于亳社,以其亡国与殷同。囚诸负瑕,负瑕故有绎。负瑕,鲁邑。高平南平阳县西北有瑕丘城。前者鲁得邾之绎,民使在负瑕,故使相就以辱之。邾茅夷鸿以束帛乘韦,自请救於吴,无君命,故言“自”。
○乘,绳证反,下及注同。曰:“鲁弱晋而远吴,冯恃其众,冯,依。
○冯,皮冰反,注同。而背君之盟,辟君之执事,辟,陋。
○辟,匹亦反,注同。以陵我小国。邾非敢自爱也,惧君威之不立。君威之不立,小国之忧也。若夏盟於鄫衍,鄫衍,即鄫也。鄫盟不书,吴行夷礼,礼仪不典,非所以结信义,故不录。秋而背之,成求而不违,言鲁成其所求,无违逆也。四方诸侯,其何以事君?且鲁赋八百乘,君之贰也;贰,敌也。鲁以八百乘之赋贡於吴,言其国大。邾赋六百乘,君之私也。为私属。以私奉贰,唯君图之。”吴子从之。为明年吴伐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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