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籍考--》(20/37)-未知-丁甘仁
(本文为《中国医籍考--》第 20/37 部分)
召还知审官院。复以言者罢。知青州。寻知延州。王师大举伐西夏。种谔帅师入银夏州。而不能有。明年。括请城永乐。命徐禧李舜举计议边事。李稷主粮饷。遂城永乐。距银州五十里。米脂五十里。城成。赐名银州寨。既而贼二十万。重围永乐城。攻益急。城陷。于是汉番官二百三十人。兵万二千三百人。皆没焉。禧舜举稷死之。神宗以括始议。责为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徙秀州。复光禄卿。分司南京。
以卒。括尝上熙宁奉元历。编修天下郡国图。着述颇多。有春秋机括。笔谈。行于世。
赵希弁曰。沈存中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学通医术。故类其经验方。成此书。用者多验。
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
〔灵苑方〕宋志二十卷佚赵希弁曰。灵苑方二十卷。上皇朝沈括存中编。本朝士人。如高若讷林亿孙奇庞安常。皆以善医名世。而存中尤善方书。此中所载。多可用。
刘曰。灵苑方。本方不载所作人姓名。
〔苏沈良方〕宋志十五卷注曰。沈括苏轼所着。(书录解题,作十卷。)存赵希弁曰。苏沈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通医学。尝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药杂说。故曰苏沈。
陈振孙曰。苏沈良方十卷。苏者。东坡。沈。即存中也。不知何人所录。其间辨鸡舌香一段言。灵苑所辨。
犹有未尽者。馆阁书目。别有沈氏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而无灵苑方。
刘桂曰。苏沈良方十卷。前有永嘉道士林灵素序。余家有宋刻本。窃意灵素在二公文集中。或杂记。或笔谈等书。钞出汇成一编。附托二公之盛名。以行其方耳。李东垣谓苏沈良方。犹唐宋类诗。何也。盖言不能诗者之集诗。犹不知方者之集方也。一诗之不善。止不过费纸而已。不致误人。一方之不善。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噫。后之集方书者。尚慎之哉。(读医说)
四库全书提要曰。苏沈良方八卷。宋沈括所集方书。而后人又以苏轼之说附之者也。考宋史艺文志。有括灵苑方二十卷。良方十卷。而别出苏沈良方十五卷。注云。沈括苏轼所着。陈振孙书录解题。有苏沈良方十卷。而无沈存中良方。尤袤遂初堂书目亦同。晁公武读书志。则二书并列。而于沈存中良方下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苏沈良方下亦云。括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学杂说附之者。盖晁氏所载良方。即括之原本。其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者。即指苏沈良方。由其书初尚并行。故晁氏两载。其后附苏说者盛行。原本遂微。故尤氏陈氏遂不载其原本。今永乐大典。载有苏沈良方原序一篇。亦括一人所作。且自言予所作良方云云。无一字及轼。是后人增附之后。并其标题追改也。按明晁KT宝文堂书目。有苏沈二内翰良方一部。是正嘉以前。传本未绝。其后不知何时散佚。今据永乐大典所载。掇拾编次。厘为八卷。史称括于医药卜算。无所不通。
皆有所论著。今所传括梦溪笔谈。末为药议一卷。于形状性味。真伪同异。辨别尤精。轼杂着。时言医理。于是事亦颇究心。盖方药之事。术家能习其技。而不能知其所以然。儒者能明其理。而又往往未经试验。此书以经效之方。而集于博通物理者之手。固宜非他方所能及矣。
程永培跋曰。沈氏良方。后人益以苏氏之说。名之曰苏沈良方。非当时合著之书也。余藏旧刻印本。书不列存中氏原序。而载有林灵素一叙。亦止论沈。未及苏。其卷首一叙。兼及苏沈。文颇拙蹇。不著作者姓名。盖俗笔也。按永乐大典中。有苏沈良方名曰。盖从宋史艺文志来者。
则知合苏沈。而传于今日之本。约略宋末人为之耳。又考宋史。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以藏本卷数较之。
虽合沈氏。却杂以苏说。若从苏沈良方。则少五卷矣。岂在当时已散佚不全耶。其中误字甚多。几至不可读。为之订正。然内证外证。妇人小儿。以至杂说。依稀略备。似非不全之本。盖古人以医卜为贱术。作史者志方书。
未必详加考订。即如刘涓子之鬼遗方论。宋史作鬼论。脱去遗方二字。则其他之疏略可知也。此书卷帙未符宋志。
其间分合多寡。不可考矣。内中诸方。间已见之博济灵苑诸书。即其余亦莫不应病神验异常。至有不可以理测者。
岂非龙宫之所授耶。今为授梓。并补叙沈氏原叙一篇。熟读五难。大有裨益。瘦樵程永培跋。
鲍廷博跋曰。良方托始于沈梦溪。迨宋南渡后。或益以东坡论说。而苏沈之名著焉。元明以来。其传渐寡。
近年吴郡程君永培始出藏本。授梓以行。会朝廷诏颁内殿聚珍版本于各直省。于是其书复大显于世。顾殿本初颁。
藏家争先快睹。既不敷承领。而程刻又不列坊肆。无以餍四方之求。博因参合两本。益广其传。上以仰副圣天子嘉惠艺林之至意。而程君活人济世之心。抑又推而广之矣。殿本辑自永乐大典。大概详沈而略苏。程刻较完。
而承讹袭谬。无从是正。往时程君过予。语次及之。若有歉然于中者。盖虑其贻误。较他书所系尤重也。今证以殿本。尽刊其误。其为愉快。当何如耶。刊成谨冠提要于简端。以还殿刻之旧。卷末仍先以程跋。用示不敢掠美之意。乾隆癸丑十月上浣四日。歙鲍廷博识于柳塘寓庐。
〔苏氏(轼)圣散子方〕读书敏求记一卷未见自序曰。昔尝览千金方三建散。云风冷痰饮,症癖疟。无所不治。而孙思邈特为着论。以谓此方用药节度。
不近人情。至于救急。其验特异。乃知神物效灵。不拘常制。至理开惑。智不能知。今杰所蓄圣散子。殆此类耶。
自古论病。唯伤寒最为危急。其表里虚实。日数证候应汗应下之法。差之毫厘。辄至不救。而用圣散子者。一切不问阴阳二毒。男女相易。状至危急者。连饮数剂。即汗出气通。饮食稍进。神宇完复。更不用诸药。连服取瘥。
其余轻者。心额微汗。止尔无恙。药性微热。而阳毒发狂之类。入口即觉清凉。此殆不可以常理诘也。若时疫流行。平旦于大釜中煮之。不问老少良贱。各服一大盏。实时气不入其门。平居无疾。能空腹一服则饮食倍常。百疾不生。真济世之具。卫生之宝也。其方不知所从出。得之于眉山人巢君谷。谷多学好古。秘惜此方。不传其子。
余苦求得之,谪居黄州。比年时疫。合此药散之。所活者不可胜数。巢始授余。约不传人。指江水为盟。余窃隘之。乃以传蕲水庞君安时。安时以善医闻于世。又善着书。欲以传后。故授之。且使巢君之名。与此方同不朽也。
(文集)
又后序曰。圣散子。主疾功效非一。去年春。杭之民病。得此药全活者。不可胜数。所用此中下品药。略计每千钱即得千服。由之积之。其利甚博。凡人欲施惠。而力能自辨者。犹有所止。若合众力。则人有善利。其行可久。今募信士。就楞严院修制。自立春后起施。直至来年春夏之交。有入名者。径以施送本院。昔薄拘罗尊者以诃梨勒。施一病比丘。故获报身。身常无众疾。施无多寡。随力助缘。疾病必相扶持。功德岂有限量。仁者恻隐,当崇善因。吴郡陆广秀才。施此方并药。得之于智藏主禅月大师宝泽。乃乡僧也。其陆广见在京。施用并药。在麦曲巷居住。(文集)
朱子曰。苏轼字子赡。老苏之长子。中进士第。再中制科优等。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官至礼部尚书。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二学士。
叶梦得曰。子瞻在黄州。蕲州医庞安常亦善医伤寒。得仲景意。蜀人巢谷出圣散子方。初不见于世前医书。
自言得之于异人。凡伤寒不问证候如何。一以是治之无不愈。子瞻奇之。为作序。比之孙思邈三建散。虽安常不敢非也。乃附其所着伤寒□中。天下信以为然。疾之毫厘不可差。无过于伤寒。用药一失其度。则立死者皆是。
安有不问证候而可用者乎。宣和后。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诸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今医者悟始废不用。巢谷本任侠好奇。从陕西将韩存宝。出入兵间。不得志客黄州。子瞻以故与之游。子瞻以谷奇侠。而取其方。天下以子瞻文章。而信其方。事本不相因。而趋名者。又至于忘性命。而试其药。人之惑。盖有至是也。(避暑录话)
陈言曰。此药以治寒疫。因东坡作序。天下通行。辛未年。永嘉瘟疫。被害者不可胜数。往往顷时寒疫流行。
其药偶中。抑未知方土有所偏宜。未可考也。东坡便谓与三建散同类。一切不问。似太不近人情。夫寒疫亦能自发狂。盖阴能发躁。阳能发厥。物极则变。理之常然。不可不知。(三因方)
俞弁曰。圣散子方。因东坡先生作序。由是天下神之。宋末辛未年。永嘉瘟疫。服此方被害者。不可胜纪。
今阅叶石林避暑录云。宣和间。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医顿废之。昔坡翁谪居黄州。时其地濒江多卑湿。而黄之居人所感者。或因中湿而病。或因雨水浸淫而得。所以服此药而多效。是以通行于世。遗祸于无穷也。弘治癸丑年。吴中疫疠大作。吴邑令孙磐令医人修合圣散子。遍施街衢。并以其方刊行。病者服之。十无一生。率皆狂躁昏瞀而卒。噫。孙公之意。本以活人。殊不知圣散子方中。有附子良姜吴茱萸豆蔻麻黄藿香等剂。皆性燥热。反助火邪。不死何待。若不辨阴阳二证。一概施治。杀人利于刀剑。有能广此说。以告人人。亦仁者之一端也。(续医说)
钱曾曰。圣散子方一卷。此方不过二十二味。诸病可治。东坡得之于眉山人巢谷。谪居黄州。时疫益行。合此药散之,所活不胜数。因制序以传不朽。惜其方世罕之见。郭五常得之于都宪袁公。即为梓行于郧阳。附录华佗危病十方。及经验三方。继得者复刊为续录。坡序称济世之具。卫生之宝。真此书之谓也。
〔杜氏(壬)医准〕一卷佚叶少蕴曰。尝见杜壬作医准一卷。记其平生治人用药之验。其一记郝质子妇产四日。螈戴眼。弓背反张。
壬以为痉病。与大豆紫汤独活汤而愈。政和间。余妻才分娩。犹在蓐中。忽作此证。头足反接。相去几二尺。家人惊骇。以数婢张拗之。不直。适记所云。而药囊在独活。乃急为之。召医未至。连进三剂。遂能直。医至则愈矣。更不复用大豆紫汤。古人处方神验类尔。但世所用之。不当其疾。每易之。自是家人有临乳者。应所须药物必备。不可不广告人。二方皆在千金第三卷。
卷四十六
方论(二十四)
〔太医局方〕读书后志十三卷佚赵希弁曰。上元丰中。诏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模本传于世。
〔张氏(耒)治风方〕书录解题一卷佚陈振孙曰。张耒文潜所传。凡三十方。
东都事略曰。张耒。字文潜。楚州淮阴人也。幼颖异为文。从苏辙学。辙见其文爱之。举进士。为临淮主簿寿安尉。咸平丞。苏轼亦深知之。称其文。召为太学。元初。为正字。迁着佐郎,改著作郎。兼史院检讨。
在馆八年。顾义自守泊如。擢起居舍人。请郡。以直龙图阁知润州。徙宣州责监黄州酒税。徙复州。起为通判黄州。移知衮州。召为太常少卿。甫数月。后以直龙图阁知颖州。又徙汝州。复坐元党落职。主管明道宫。初耒在。闻苏轼之讣。以师弟子礼举丧。言者以为言。遂贬房州别驾。黄州安置。五年。得自便。居陈州。寻主管崇福宫。卒。年六十。
〔初氏(虞世)古今录验养生必用方〕宋志三卷(读书后志作十六卷)佚赵希弁曰。养生必用方十六卷。上皇朝初虞世撰。序谓古人医经行于世者多矣。所以别着书者。古方分剂。
为今铢两不侔。用者颇难。此方其证易详。其法易用。苟寻文为治。虽不习之人。亦可无求于医也。虞世本朝士。一旦削发为僧。在襄阳。与十父游从甚密。
陈振孙曰。养生必用书三卷。灵泉山初虞世和甫撰。绍圣丁丑序。
朱曰。世传。妇人有产鬼形者。不能执而杀之。则飞去。夜复归就乳。多瘁其母。俗呼为旱魃。亦分男女。
女魃窃其家物以出。儿魃窃外物以归。初虞世和甫名士善医。公卿争邀致。而性不可驯狎。往往尤忽权贵。每贵人求治病。必重诛求之。至于不可堪。其所得赂。旋以施贫者。最爱黄庭坚。常言黄孝于其亲。吾爱重之。每得佳墨精楮。奇玩必归。鲁直语朝士云。初和甫于余。正是一儿旱魃。时坐中有厌苦和甫者。卒尔对曰。到吾家。
便是女旱魃。(可谈)
陆游曰。初虞世字和甫。以医名天下。元符中。皇子邓王生。月余得痫疾危甚。群医束手。虞世独以为必无可虑。不三日王薨。信乎医之难也。(老学庵笔记)
周密曰。初虞世所集养生必用方。戒人不可妄服金虎碧霞丹。乃详其说云。状元王俊民字康侯。为应天府发解官。得狂疾。于贡院中。尝对一石碑。呼叫不已。碑石中若有应之者。亦若康侯之奋怒也。病甚不省觉。取书册中交股刀。自裁及寸。左右抱持之。遂免出试院。未久,疾势亦已平复。起居饮食如故。但不乐。徐医以为有疾。以碧霞金虎丹吐之。或谓心藏有热。劝服治心经诸冷药。积久为夜中洞泄。气脱肉消。食不前而死。(齐东野语)
〔续必用方〕艺文略一卷佚〔庞氏(安时)验方书〕宋志一卷佚〔庞氏家藏秘宝方〕书录解题五卷佚陈振孙曰。蕲水庞安时安常撰。安时以医名世。所着书传于世者。惟伤寒论而已。此书。南城吴炎晦父录以见遗。
〔主对集〕一卷佚宋史本传曰。观草木之性。与五脏之宜。秩其职任。官其寒热。班其奇偶。以疗百病。着主对集一卷。
〔杨氏(康侯)护命方〕读书志五卷佚〔通神论〕读书志十四卷佚赵希弁曰。杨氏护命方五卷。通神论十四卷。上皇朝杨退修撰。退修以岐伯语五运六气。以治疾病。后世通之者。唯王冰一人而已。然犹于变迁行度。莫知其始终次序。故着此方论云。
黄庭坚序曰。天下之学。要之有宗师。然后可臻微入妙。虽不尽明先王之意。惟其有本源。故去经不远也。
今夫六经之旨深矣。而有孟轲荀况两汉诸儒。及近世刘敞王安石之书。读之亦思过半矣。至于文章之士难矣。而有左氏庄周董仲舒司马迁相如刘向扬雄韩愈柳宗元。及今世欧阳修曾巩苏轼秦观之作。篇籍具存。法度粲然。可讲而学也。惟神农黄帝岐伯雷公之书。秦越人淳于意皇甫谧张机之论。儒者罕学。学之亦不能到其渊源。近世黎阳高若讷号邃于医方。若讷既没。亦不得其传焉。余有方外之友。曰杨介。尝谓余言本草素问之意。且曰。五运六气。视其岁而为药石。虽仲景犹病之也。至于本草。则仲景深矣。余涉世故多。未能从介学之。衰老窜逐戎。
瘴疠侵陵。生意无几。恨不早从杨君之学也。今年以事至青神。有杨康侯子建者。以其所论著医。惠然见投。悉读之。而其说汪洋。蜀地僻远。无从问所不知。子建闭户读书。贯穿黄帝岐伯无师之学。至能如此。
岂易得哉。然其汤液。皆以意调置。则不能无旨矣。方皆圣贤妙于万物之性者。然后能作而巧者述之。而世之者也。今子建发五运六气。叙病裁药。错丝以针艾之方。与众共之。是亦仁人之用心云尔。(豫章别集)
按是书赵希弁称杨退修所着。据黄鲁直序。杨名康侯。字子建。乃着十产论者。然则退修当是康侯别字。或其所自号也。
〔阎氏(孝忠)重广保生信效方〕宋志一卷佚刘曰。保生信效。阎孝忠编。孝忠字资钦。许昌人。
〔董氏()香港脚治法总要〕(书录解题。作董汲。)宋志一卷未见叶少蕴曰。余崇宁大观间。在京师。见董汲刘演辈。皆精晓张仲景方术。试之数验。非江淮以来俗工可比也。
(避暑录话)
四库全书提要曰。香港脚治法总要二卷。宋董汲撰。汲字及之。东平人。始末未详。钱乙尝序其疹论。则其着书。在元元丰之间。是书。书录解题作一卷。宋史艺文志亦同。久无传本。今从永乐大典所载。排纂成帙。
以篇页稍繁。分为二卷。上卷论十二篇。大旨谓香港脚必由于风湿。风湿兼有冷热。皆原本肾虚。阴阳虚实。病之别也。春夏秋冬。治之异也。高燥卑湿。地之辨也。老壮男女。人之殊也。说赅备矣。下卷方四十六。独活散。
木香散。传信方防风粥。桑枝煎。专治风。天麻丸。茴香丸。鸟蛇丸。趁痛丸。专治湿。薏苡仁汤。海桐皮散。
木瓜丸。治风湿相兼。独活寄生汤。石楠丸。牛膝丸。治风湿挟虚。金牙酒。治风湿瘴疠。八味丸。肾沥汤。地黄粥。治虚。神功丸。麻仁丸。三脘散。大黄汤。治实。属阴者兼冷。木香饮子。治其偏于阴也。属阳者兼热。
红雪治其偏于阳也。绛宫丸。白皮小豆散。木通散。治其属于阴阳。而兼淋闭者也。松节散。食前丸。食后丸。橘皮丸。
治寻常法也。三仁丸。润肠丸。五柔丸。治老人血枯法也。天门冬大煎。则为总治法。淋渫蒸熨五方。则为外治法。而以针灸法为始。原序。方有一十九门。大约不出于此。即阙佚亦矣。考香港脚。即素问所谓厥疾。至唐始有此名。治法亦渐以详备。然李暄及苏敬徐王唐侍中诸家之书。今多不传。独汲此帙尚存。颇为周密醇正。观其自述。称尝患此疾至剧。因深思其源。遂得秘要。殆所谓三折肱。而为良医者欤。今特录而存之。以备专门之一种焉。
〔旅舍备要方〕宋志一卷佚刘曰。旅舍备急方。疮疹论二书。皆隐士董汲撰。汲字及之。东平人。
四库全书提要曰。旅舍备要方一卷。宋董汲撰。陈振孙书录解题。载有董汲小儿疹论。香港脚治法。不及此书。然宋史艺文志载之。卷帙亦同。盖陈氏偶未见也。汲因客途猝病。医药尤难。特集经效之方。百有余道。内如蚰蜒入耳。
及中药毒。最为险急。而所用之药。至为简易。其杂伤五方。
古书不少概见。今亦罕传。万见奇特。盖古所谓专门禁方。
用之则神验。至求其理。则和扁有所不能解。即此类也。至于小半夏汤。五苓散。两方本于汉之张机。今以半夏汤治湿痰。仍其本法。至五苓散。本治伤寒汗后不解。及有水气之病。今书中引为通行利水之剂。殆亦变通用之。如河间益元散。本双解半表半里之伤寒。而后人取以医暑欤。其治中暑一方。似即李泉清暑益气汤之蓝本。其无比香薷散。与后来局方。稍有出入。盖亦本古方为加减。然云治两脚转筋疼痛。而反去主治之木瓜。则不解其故矣。小儿一门。大概与同时钱乙药证直诀相出入。第以柔脆之肠胃。而多用腻粉朱砂诸峻药。古人气浓。服之无妨。在后来亦未可概施也。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收掇排纂。
得方尚几五十。仍旧目分为一十二类。其触寒心痛,厥风涎潮等证。有录无书。无从校补。则亦阙焉。
〔谭氏(永德)殊圣方〕佚刘曰。洪农谭永德撰。永德。沛国下邳人。(幼幼新书)
〔陈氏(师文)校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宋史五卷佚陈师文等表曰。昔神农尝百草之味。以救万民之疾。周官设疾医之政。以掌万民之病。着在简编。为万世法。
我宋勃兴。神圣相授。咸以至仁浓德。涵养生类,且谓札瘥荐臻。四时代有。救恤之术。莫先方书。故自开宝以来。早敕近臣。雠校本草。厥后纂次神医普救。刊行太平圣惠。重定针艾俞穴。校正千金外台。又作庆历善救。
简要济众等方。以□天下。或范金揭石。或镂板联编。是虽神农之用心。成周之致治。无以过也。天锡神考。睿圣承统。其好生之德。不特见于方论而已。又设太医局熟药所于京师。其恤民瘼。可谓勤矣。主上天纵深仁。考述前列。爰自崇宁。增置七局。揭以和剂惠民之名。俾夫修制给卖。各有攸司。又设收买药材。所以革伪滥之弊。
比诏会府。咸置药局,所以推展祖考之德泽。可谓曲尽。然自创局以来。所有之大。或取于鬻药之家。或得于陈献之士。未经参订。不无舛讹。虽尝镂板颁行。未免传疑承误。故有药味。脱漏铢两过差。制作多不根据经。祖袭间有伪妄。至于贴榜。谬戾尤多。殆不可以一二举也。顷因条具。上达朝廷。继而被命。遴撰通医。俾之刊正。
于是请书监之秘文。采名贤之别录。公私众本。搜猎靡遗。事阙所从。无不研核。或端本以正末。或溯流以寻源。订其讹缪。折其淆乱。遗佚者补之。重复者削之。未阅岁而书成。缮写甫毕。谨献于朝。将见合和者。得十全之效。饮饵者。无纤芥之疑。颁此成书。惠及区宇。遂使熙丰惠民之美意。崇观述事之洪规。本末巨细。无不毕陈。纳斯民于寿康。召和气于穹坏。亿万斯年。传之无极。岂不韪欤。将仕郎。措置药局。检阅方书。陈承。
奉议郎。守太医令。兼措置药局检阅方书裴宗元。朝奉郎。守尚书库部郎中。提辖措置药局。陈师文。谨上。
赵希弁曰。和剂局方十卷。上大观中。诏通医。刊正医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
陈振孙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六卷。库部郎中陈师文等校正。凡二十一门。二百九十七方。其后时有增补。
王应麟曰。大观中。陈师文等校正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绍兴六年正月四日。置药局四所。其一曰和剂局。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
宋史高宗纪曰。绍兴二十一年二月乙卯。诏诸州。置惠民局。官给医书。周密曰。和剂局方。当时精集诸名方。凡经几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矣。然其间差讹者。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
凡用药三十九味。其间药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是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后。
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余因其说而改之。信然。凡此之类。必多有之。信乎误注本草。非细故也。(癸辛杂识)
刘桂曰。或问云。和剂局方。丹溪发挥辨之详矣。戴原礼乃丹溪高弟。今观其所着证治要诀方论。皆祖局方。何也。余曰。局方亦何负于人哉。前后活人。不知其几。
丹溪但辨其用药者误耳。非方之罪也。血虚证。不宜用香燥之剂。痿痹证。不可混作风治。亦何尝屏弃之乎。今人遂以局方例不可用。或者有宜北不宜南之说。殊不知内经治寒以热。治热以寒。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权变得宜。消息以为治要。可限以南北之方。而无寒热之异哉。原礼盖得丹溪之心法者。其有取于局方。非苟然也。(续医说)
按是书。据宋志及王海。旧系五卷。书录解题。作六卷者。或析目录。别为一卷欤。至读书志。作十卷。恐是误写。徐春甫以裴陈二氏。并为名起。不知何据。弟坚曰。王应麟以和剂惠民二局,为绍兴中所置。据陈师文等表。有崇宁增置七局。揭以和剂惠民之名语。则盖不创于绍兴也。详宋史职官志曰。崇宁中。置药局七所。添丞一员。点检。宣和三年。减置。仍知二局是宣和所罢。而至绍兴更置和剂局。改熟药所。为惠民局矣。张海鹏学津讨源所辑增广本局方跋云。宋崇宁中。暑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未为至当也。陈表又云。崇宁以来。所有之方。或取于鬻药之家。或得于陈献之士。未经参订。不无舛讹。虽尝镂板颁行。
未免传疑承误云云。赵希弁亦称。大观中。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而校正增损。然则是书非出师文等。崇宁以后。既为刊本。师文因以重修者。故宋志冠以师文校正字也。
〔增广校正和剂局方〕五卷存按是书。往岁姬路侯大夫川合元升(鼎)得之西京书估。以赠于先子。盖南宋本也。校通行本。无窦庆以下方。虽有绍兴续添。别不标识。至诸家名方。不题吴直阁增字。则知绍兴中吴直阁所增广也。然兹本不载其名字。所谓吴直阁者。难识为何人。且兹本但题增广校正。无太平惠民字。与读书志所载符。弟坚曰。玉海。书录解题。并称师文等旧本。凡二百九十七方。二十一门。今通行本。大观旧方。与续添虽各为区别。溢出二方。至分类仅十四门。其旧不可复睹。特至兹本。了然可辨。与幼幼新书引合。其存旧色者。无疑矣。详玉海称二十一门并其目录而言。今兹本诸风一切气痼冷妇人篇题下。无附香港脚脾胃消渴产图字。大小篇目。共二十一门。而治伤寒后。
有脾胃一门。照通行本。知是绍兴所添。若其诸方无重见者。间与通行本不同。有参苓饮子。(伤寒诸家名方)
思食丸。(一切气诸家名方)降气汤。(诸汤诸家名方)三方。无四斤铁弹黑龙三丸。(诸风)渗湿汤。冰黄散。
(伤寒)丁香脾积丸。(一切气)二陈汤。(痰饮)水煮木香丸。缚虎丸。(泻痢)寸金丸。夺命丹。(杂病)
化毒排脓内补十全散。没药降圣丹。(疮肿)牛膝汤。济危上丹。琥珀黑龙丹。济阴丹。琥珀黑散。术香散。竹茹汤。(妇人)人参散。钱氏白术散。(小儿)清远香。(香方)凡二十二方。又一切气感应丸。至红丸子。共十三方。吴直阁如神丸。别为脾胃不和门。诸局麝香苏合香丸。(一切气)吴大香连丸。(泻痢)在大观方内。
大观生气汤。(一切气)在绍兴方内。绍兴温肺汤。(痰饮)大观七枣汤。(泻痢)淳春雪膏。(眼目)硼砂散。(咽喉)宝庆至圣保命丹。挨积丸。(小儿)在诸家名方内。盖通行本所错。宜订正焉。又通行本牛黄清心丸。其药味次第。征周氏杂识不同。今兹本则否。前八味。为牛黄。金箔。麝香。犀角。雄黄。龙脑。羚羊角。
蒲黄。后二十一味。与大山芋丸同。但有黄芩。无熟干地黄。为异。是则合乎杂识所云。先子尝以此八味。疗中风及惊痫。殊有神验。此等关系匪轻。所以医方之书,必贵古本也。
〔许氏(洪)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佚自序曰。本草一编。实医家之本根。肇于黄帝岐伯。而大备于我宋。若昔圣贤。其于制方之始。虽曰神融心会。与造化合其妙。然药之君臣佐使。寒温良毒。与夫治疗之所主。凡识其性而用之。各当其宜者。皆自本草中来。后世用方。讵不可于此而究心焉。不然。则纸上之传。有如药之舛讹。(谓如以黄芩为黄。是也。性之冷热。甚于水火。若此之类。不可缕载。始举其大略如此。)分两之差误。
(谓加以一钱为一两。以一分为一斤。是也。古人处方之意多不口或少不口增。此尤不可不察。)往往皆莫敢是正。不知冷热相反。多寡不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以此疗疾。无益有伤。虽曰据方炮制。对证投饵。其与实实虚虚。损不足补有余者。何以异。洪袭父祖业三世矣。今古方书。无不历览。就其径而效神者。惟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为之最。所恨枝行日久。乌马失真。洪于供职暇日。谨证以监本。精加校定。尚虑或者以为出己意之私。
于是按诸家本草所载。具注药注于逐品之下。将使业医者。朝夕玩味。自然默会前人制方妙处。是书之成。上足以仰赞圣朝惠朝之万一。跻天下于寿域。兹实其喈。下足以为良医箧笥之宝。其或诊病有浅深。用药合加减。变而通之。无施不可,非特此尔。卫生君子。傥一过目。亦可以释夫未达之疑。仍并将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各随条类。附于本方之下。又编次和剂指南总论。以冠帙首。期与并行于时。此区区蝇附骥尾之愿也。
洪欲畀之书市。深恐急于财利者漫不加意。复蹈前车之覆。则亦洪之罪也。令敬委积庆名家。以阴为念者。锓木以传。庶几志与我同。不至灭裂以误天下。扁鹊仓公傥复生斯世。必深嘉洪之用心。时嘉定改元。岁在戊辰日南长至。敕授太医助教。前差充四川总领所。检察惠民局许洪谨书。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指南总论〕三卷存〔卢氏(祖常)拟进太平惠民和剂类例〕佚按是书世无传本。祖常于其所着续易简方中。每言及之。盖似评论病证,以辨治方者矣。
〔亡名氏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存朱彝尊跋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载晁氏读书后志。陈氏书录解题。宋艺文志。作五卷。按宋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于是库部郎中陈师文等校正。类分二十一门。录方二百九十有七。然则是书成于汴都也。
今考王氏玉海置药局四所。其一曰和剂局。在绍兴六年正月。至若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在绍兴十八年又八月。盖师文等校正本。实止五卷。其后添补绍兴宝庆淳诸方。暨吴直阁方诸局方。故增益至十卷尔。予家所藏。
乃元时雕本。后附太医助教许洪指南三卷。系建安高氏日新堂板行。
四库全书提要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旧本题宋库部郎中提辖措置药局陈师文等奉敕编。
案王应麟玉海云。大观中。陈师文等。校正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晁公武读书志云。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又读书后志曰。太医局方十卷。元丰中。诏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摹本传于世。是大观之本。实因神宗时旧本重修。
故公武有校正增损之语也。然此本止十四门。而方乃七百八十八。考玉海。又载绍兴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
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此本以太平惠民为名。是绍兴所颁之监本。非大观之旧矣。其中又有宝庆淳续添诸方。更在绍兴之后。兼附用药总论指南三卷。皆从图经本草。钞撮增入。亦不知何时所加。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和剂局方。其后时有增补。殆指此类欤。戴良九灵山房集。有丹溪翁朱震亨传。曰。时方盛行陈师文裴宗元所定。大观二百九十七方。翁穷昼夜是习。既而悟曰。操古方以治今病。其势不能以尽合。苟将起度量。立规矩。
称权衡。必也。素难诸经乎。又称震亨得罗知悌之学以归。诸医泥陈裴之学人。闻其言。大惊而笑且排。及治许谦末疾良验。笑且排者。始皆心服。是此书盛行于宋元之间。至震亨局方发挥出。而医学始一变也。又岳珂史曰。和剂局方。乃当时精集诸家名方。凡几经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精矣。然其间差讹者。
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凡用药二十九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只前八味。
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
余因其说而考之。信然。如此之类。必多有之云云。是并不能无所舛误矣。然历代相传。专门禁方。多有是焉。
在用者详审而已。必因噎而废食。则又一偏之见矣。
张海鹏跋曰。宋崇宁中置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取崇观以来所收局方。
分门编纂。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分十四门。七百八十八方。盖有绍兴至宝庆淳。时有增补。非大观中二百九十七道之旧也。今此本十四门。除产前产后二方。胎神游方催生符。及后附四香。不可谓之方外。止六百七十四方。名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后有图经本草。药性总论三卷。无指南之名。既云增广。
而与无增广二字之本。转少一百十四方。岂陈裴而后。又有从而详校增减者欤。癸辛杂志谓。清心丸二十九味。
止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山芋丸所误入者。今此本牛黄清心丸所载。药味次弟。自牛黄至蒲黄。已十九味。后十味以干山药而止。与癸辛杂志所云不同。其为后人重订之本可知也。要之此书。虽有朱丹溪驳辨。然当时精簇方。几经名医之论定。献于朝。行于世。所谓得十全之效。无纤芥之疑者。苟非实有足以惠民。岂竟为纸上空谈。以误世哉。虽传写或间有讹误。不可因噎而废食。余因久无刊刻之家。抄录不无亥豕。所以校对至再至三。以期详慎无误。而付之梓。尚望好我者。惠我古本。
俾随时订正。幸甚幸甚。乙丑四月。虞山张海鹏识。
按太医局方。与和剂局方。本自不同。提要误以此书为神宗时旧本重修。疏甚。
〔增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存按是书。不知修乎何人。盖许洪所注。止于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兹本并宝庆淳增添新方。
俱加笺解。则宋季人所续修。卷首犹题洪名衔。
〔朱氏(震亨)局方发挥〕一卷存朱震亨曰。和剂局方之为书也。可以据证检方。即方用药。不必求医。不必修制。寻赎见成丸散。病痛便可安痊。仁民之意。可谓至矣。自宋迄今。官府守之以为法。医门传之以为业。病者恃之以立命。世人习之以成俗。
然予窃有疑焉。何者。古人以神圣工巧言医。又曰。医者意也。以其传授虽的。造诣虽深。临机应变。如对敌之将。操舟之工。自非尽君子随时反中之妙。宁无愧于医乎。今乃集前人已效之方。应今人无限之病。何异刻舟求剑。按图索骥。其偶然中难矣。
张介宾曰。局方一书。虽云多用热涩。然于实热新邪。岂云皆用此法。观其所载太平丸。戊己丸。香连丸。
薷苓汤之类。岂非以寒治热者耶。又若真人养脏汤。大己寒丸。胡椒理中汤之类。皆有可用之法。其中随证酌宜。顾在用之者何如耳。岂局方专以热涩为用。而可斥其非耶。且是书之行。乃宋神宗诏天下高医。各以效方奏进而成者。
此其中或过于粉饰者。料不能无。而真效之方。必亦不少。第在丹溪之言火多者。谓热药能杀人。而余察其为寒多者。则但见寒药之杀人耳。明者其深察之。(景岳全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局方发挥一卷。元朱震亨撰。以和剂局方。不载病源。止于各方下。条列证候。立法简便。
而未能变通。因一一为之辨论。大旨专为辟温补。戒燥热而作。张介宾景岳全书云。局方一书。宋神宗(案此方。
成于徽宗之时。介宾以为神宗。殊为舛误。谨附订于此。)诏天下高医。奏进而成。虽其中或有过于粉饰者。神效之方。亦必不少。岂可轻议。其意颇不以震亨为然。考震亨之学。出于宋内官罗知悌。知悌之学。距河间刘完素。仅隔一传。完素主于泻火。震亨则主于滋阴。虽一攻其有余。其剂峻利。一补其不足。其剂和平。而大旨不离其渊源。故于局方香窜燥烈诸药。谆谆致辨明。以来沿其波者。往住以黄柏知母。戕伤元气。介宾鉴其末流。
故惟以益火为宗。掊击刘朱。不遗余力。其以冰雪凛冽为不和。以天睛日暖为和。取譬固是。然清风凉雨。亦不能谓之不和。铄石流金。亦不能强谓之和。各明一义而忘其各执一偏。其病实相等也,故介宾之说。不可不知。
而震亨是编。亦竟不可废焉。
〔亡名氏诸家名方〕书录解题二卷佚陈振孙曰。福建提举司所刊。市肆常货。而局方所未收者。
卷四十七
方论(二十五)
〔亡名氏混俗顺生录〕宋志二卷佚〔玉鉴论〕宋志五卷佚〔丁氏(信臣)左藏方〕佚刘曰。西京左藏库使丁信臣。(幼幼新书)
〔梁氏(逢尧)惠眼观证〕佚刘曰。宜黄戴师悯术。翰林医学梁逢尧撰。得之前宗正丞蔡冲子周家藏。
〔亡名氏凤髓经〕佚〔飞仙论〕佚〔联珠论〕佚〔保信论〕佚〔惠济歌〕佚〔吉氏(之)家传方〕佚刘曰。此书。皆得之前岳州平江令吉之谦伯家藏。上六书。(旧有宝童方。今别录于儿科部。故欠其一。)并不载所作之人。内吉氏家传。乃谦伯手集之方。
〔聚宝方〕佚刘曰。不载所作之人。得之长沙医工郑愈。
〔五关贯真珠囊〕佚刘曰。不载所作之人。得之长沙医工毛彬。
〔卢氏(昶)医镜〕佚〔史氏(堪)指南方〕宋志二卷存陈振孙曰。指南方三卷。蜀人史堪载之撰。凡三十一门。各有论。王曰。史载之指南方。严州公库有版。
(百一选方)
鲁应龙曰。朱师古眉州人。年三十时。得疾不能食。闻荤腥即呕。用火铛旋煮汤。沃淡饭。数数食之。医莫能知。史载之曰。俗辈不读医经。而妄欲疗人。可叹也。君之疾。正在素问经中,名食挂。凡人肺六叶。舒张如盖。下覆于脾。子母气和则进食。一或有戾。则肺不能舒。脾为之蔽。故不嗜食。素问曰。肺叶焦热挂。遂授一方。买药服之。三日闻人食肉甚香。取而啖之。遂愈。(闲窗括异志)
施彦执曰。蔡元长苦大肠秘固。医不能通。盖元长不服大黄等药故也。时史载之未知名。往谒之。阍者龃龉。
久之乃得见。已诊脉。史欲示奇。曰。请求二十钱。元长曰。何为。曰。欲市紫菀耳。史遂市紫菀二十文。末之以进。须史遂通。元长大惊。问其说。曰。大肠肺之传送。今之秘无他。以肺气浊耳。紫菀清肺气。此所以通也。
此古今所未闻。但不知用何汤下耳。(北窗炙录)
〔宋氏(阙名)千金方〕艺文略三卷佚〔张氏(处环)方〕艺文略三卷佚〔亡名氏意外方〕艺文略口卷佚〔韦氏(阙名)月录方〕艺文略一卷佚〔陈氏(阙名)太医方〕艺文略一卷佚〔张氏(锐)鸡峰备急方〕宋志一卷佚陈振孙曰。鸡峰备急方一卷。太医局教授张锐撰。绍兴三年为序。大抵皆单方。
刘曰。鸡峰备急。蜀医张锐编。锐字子刚。
张杲曰。予伯祖张讳(宁宗庙讳。)字子充。歙人也。家旧以财雄乡里。族人有以医名者。因留意焉。长闻蕲水道人庞君安常以医闻淮甸。往从之游。一日丐者扣门。自言为风寒所苦。庞君令以药济之。丐者问当用何汤。
庞君见其手执败扇。指以此煎药。调所服之药。公初不省其意。乃曰。岂非本草所谓败扇能出汗者乎。庞曰。然。
公辞归。叹曰。庞君用药则善矣。闻川有王朴先生者。其察脉。非特知人之病。而太素之妙。能测人之死生祸福。
见于未着之前。服膺几年。尽得其妙。乃辞而归。先是宣之南陵有富者。唯一子。而家累万计。适中寒疾。以为不可救。则气息仅存。以为可疗。则邈不知人。召公治之。公笑曰。正有此药。然此病后三日当苏。苏必欲饮水。
则以此药与之。服毕当酣寝。切勿惊动。醒则汗解而安矣。富者如其言。其子之疾果愈。南陵宰其妻亦苦寒疾。
医者环视。无所措手。公探囊中得药。服之即起矣。如其言而亦安云云。惜乎公名盛于崇宁大观时。而享年只四十有九。卒于南昌。是日也。晨起见郡将云。某之大事。在今日午时。后事必当累公。郡将曰。不至此。公曰。
吾诊脉。血已入心矣。使人候之。果如期而卒。张季明自记其伯祖子充事。
〔宋氏(道方)全生集〕佚刘曰。全生集。宋道方撰。道方字义叔。拱州人。
王明清曰。宋道方毅叔。以医名天下。居南京。然不肯赴请。病者扶携。以就求脉。政和初。田登守郡。母病危甚。呼之不至。登怒曰。使吾母死。亦以忧去。杀此人不过斥责。即遣人禽至庭下。呵之曰。三日之内不痊。则吾当诛汝以徇众。毅叔曰。容为诊之。既而曰。尚可活。处以丹剂遂愈。田喜甚。云。吾一时相困辱。然岂可不刷前耻乎。用太守之车。从妓乐酬以千缗。俾群卒负于前。
增以彩酿。导引还其家。旬日后。田母病复作。呼之则全家遁去。田母遂殂。盖其疾先已在膏肓。宋姑以良药□其死耳。(挥尘余话)
〔徽宗圣济经〕宋志十卷佚御制序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不明乎道。未有能已人之疾者。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五行更王。更废更相。人生其间。繇于阴阳。复于四时。制于五行。平则为福。有余则为祸。
淫则为疾。惟非数之所能摄。而独立于万形之上。非物之所能制。而周行于万有之内。为能以道御时。以神用数。
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昔者黄帝氏盖体神而明乎道者也。问道于广成。见大块于具茨。而自亲事于法宫之中。垂衣裳作书契。造甲子定律历,所以成天之者。虽风后力牧常先太鸿。奉令成教之不暇。而不可及。然且叹世德之下衰。悯斯民之散朴。上悖日月之明。下铄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至于逐妄耗真。曾不终其天年。而中道以夭。乃询岐伯。作为内经。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其言与典坟相为表里。而世莫得其传。至号医者流。
与谓易为卜筮者何异。朕甚悼之。自继述以来。兢兢业业。夙夜不敢康。万机之余。绎访问。务法上古。探天人之赜。原性命之理。明荣卫之清浊。究七八之盛衰。辨逆顺。鉴盈虚。为书十篇。凡四十二章。名之曰圣济经。使上士闻之。意契而道存。中士考之。自华而摭实。可以养生。可以立命。可以跻一世之民于仁寿之城。用广黄帝氏之传。岂不美哉。呜呼。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阴阳之寇。外伤其形。有如此者。意伤于忧悲而支废。魂伤于悲衰而筋挛。魄伤于喜乐而皮槁。志伤于恚怒而不能俯仰。情之感。内伤其真。有如此者。积亏成损。积损成衰。患固多藏于细微。而发于人之所忽。益止于畎会。而损在于尾闾。戒之慎之。疾成而后药。神医不可为也。若乃推行道术。辅正而去邪。立学建官。群多士而教养廪。无告救病苦。而其亡殁。
则布之政令。载在有司。此不复叙。
赵希弁曰。御制圣济经十卷。上徽宗皇帝所制也。政和八年。五月十一日。诏颁之天下学校。九月二十四日。
大司成李邦彦等言。乃者从侍臣之请。令内外学校。课试于圣济经出题。臣等切谓。今内经道德经。既已遵博士训说。乞更以圣济经。附二经兼讲。从之。
王应麟曰。圣济经十卷。政和中御制并序。体真。原化。慈切。达道。正纪。食颐。守机。卫生。药理。审剂。凡十篇。阴阳适平。精神内守而次。凡四十二章。一本云。政和八年。五月壬辰。颁御制圣济经。以广黄帝之传。其篇五十。其章四十有二。
〔吴氏()注圣济经〕书录解题十卷存陈振孙曰。政和御制。辟痈学生昭武吴注。
内阁书目曰。圣济经解义一册。宋徽宗着。太学生吴解释医书也。
吕复曰。圣济经十卷。宋征宗所作。大要祖述内素。而引授六经。旁及老氏之言。以辟轩岐遗旨。政和间。
班是经于两学。辟痈生吴为之解义。若达道正纪等篇。皆足以裨益治道。启迪众工。余如孕元。立本。制字。
命物。二三章。释诸字义。失于穿凿。良由不考六书之过。瑕瑜具存。固无害于美玉也。
〔黄氏(维)圣济经解义〕宋志十卷佚〔政和圣济总录〕二百卷目录一卷存文渊阁书目曰。圣济总录。一部。一百二十册阙。又曰。圣济总录。一部。九十五册阙。欠四十二卷。
内阁书目录曰。圣济总录。二十六册。不全。元大德间重校。莫详姓氏。
御制序曰。生者。天地之大德。疾者。有生之大患。方术者。治疾之大法。昔者神农氏黄帝氏。独观太初。
旁烛妙有。味百药以辨物。审百疾以全生。其制名。其取类。其正君臣。其立佐使。其见于太素玉册之书。雷公岐伯之间。盖皆开神明之蕴。穷阴阳之变。原性命之理。而与天地同其覆载。中古以还。镂之玉版。藏之金匮。
功利及草木。惠泽被牛马。所以遗天下后世甚浓。历年既久。流弊滋甚。糟粕具在。而精意不传。内经有病名而莫之究。有治法而莫之习。极其妙。至于通仙。而莫之悟。人之生也。其位参于天地。其灵贵于万物。形不盈仞。
而心侔造化。昆仑尺宅。修之可以长生。寸田神牖。闲之可以反照。天关神庐。息之可以召和去土。符书金格。
炼丹却粒。御气凌虚。不假于物。而裕然自足。嗟夫。达士可以神解。昧者且不能养其形。而况于了其心乎。内之五脏六腑。外之九窍四关。着之于色。发之于声。寓之三部九候。一失其平。则疾随至。神圣治于未兆。工巧救其已然。非天下之至精。孰能探天下之至赜。非天下之至粗。孰能天下之至神。朕悯大道之郁滞。流俗之积习。斯民之沉痼。庸医之妄作。学非精博。识非悟解。五行之数。
六气之化。莫索其隐。莫拟其远。曰寒曰热。寒热之相搏。差之毫厘。失以千里。而有余者益之。不足者损之。
率意用法。草石杂进。夭枉者半。不胜叹哉。万机之余。着书四十二章。发明内经之妙。曰望济经。其意精微。
其旨迈远。其所言在理。所以探天下之至赜。亦诏天下以方术来上。并御府所藏颁之。为补遗一卷。治法一卷。
卷凡二百。方几二万。以病分门。门各有论。而叙统附焉。首之以夙疾之变动。终之以神仙之服饵。详至于俞穴经络。祝由符禁。无不悉备。名之曰政和圣济总录。其所载在事。所以天下之至神。盖圣人之骇世。本在于上。
末在于下。无见于上。则治之道不立。无见于下。则治之具不行。经之所言者道也。医得之而穷神。总录之所载者具也。医用之而已疾。汉张仲景作伤寒论。而杂之以方。唐孙思邈作千金方。而继之以翼。以谓不如是。则世莫能用其术。然之二人者。游于方术之内者也。彼超然独见于方术之外。下顾岐伯之流。而与之议。始可谓知道。
朕作总录。于以急世用。而救民疾。亦斯道之筌蹄云耳。天下后世。宜致思于忘筌蹄。而自得者。俯仰之间。
笑之度。御五行之数。远六气之化。以相天地。以育万物。至于反营魂而起当生者。岂细事哉。盖有来者焉。
焦养直序曰。臣闻。天地以溥生为大德。所以曲成万物而不遗。圣人赞天地之化育。故敛时五福。以敷锡于庶民。夫民之为物也。智者寡。愚者众。起居失常。食饮无节。外为寒暑燥湿风以贼其形。内焉喜怒思忧恐以乱其气。形气乃伤。疾所由作。圣人有忧之。谓祝由不可以尽已也。遂制药石针艾。以攻八风六气之邪。为汤液醪醴。以佐四时五行之正。防其未然。救其已病。然后物各遂其生。民不夭其命矣。亦谓非立宪言。不可以福万世也,于是上法天道。下因地宜。究阴阳之本。明生死之由。考于古而验之今。
取诸己而施之人。定为成书,着之玉版。藏之金匮。宣之于布政之堂。秘之于灵兰之室。以侔来哲。以施无穷。
其为仁民爱物之心。斯可谓极矣。然其言至简。其论至要。其理至深。后世学人。虽有上智。非研精核虑。则亦未见窥其奥也。故旷代之中。能以斯术鸣世者,时固有之。若夫神圣工巧。独得先世不传之秘。如和缓越人。亦不过十余人而已。况去圣已远。支分派别。折而为众科。业而为专门。所以人各拘其偏。而莫肯究其全。则益不逮于古矣。积习成常。流弊滋甚。惧大道将遂于湮微。故圣济总录。由是而作焉。上下凡二百余卷。始终几二百万言。逐病分门。门各有方。据经立论。论皆有统。盖将使读之者。观论以求病。因方以命药。则世无不识之病。
病无妄投之药。唯法有逆从。治有先后。在乎智者。择其所当。从其所宜而已。究而言之。实医经之会要。学人之指南。生民之司命也。惜其始成于政和。重刊于大定。既绵历百年之久。不能无三豕之讹。今主上神极御天。
修饰制度。治具毕张。以谓是书所载。虽先圣之绪余。其所以康济斯民。亦致治之一助也。乃诏江浙行省。刊于有司。布之天下。其或缪戾随加厘正。复降德音。俾下臣为之序引。臣诚愚陋,窃不自量。仰惟圣德如天。甄陶万类。爰自即位以来。于今七年。恩浃飞沉。仁及草木。然夙夜孜孜。广求民瘼。或一物不得其所。则必之恻然。
臣谓此书复出。则上可以辅相天地之宜。下可以永底蒸民之生。物无疵疠。咸跻于仁寿之域矣。大德四年二月。
集贤学士嘉议大夫典瑞少监臣焦养直序。
按先子曰。是书。宋志。并诸家书目不载。南宋诸方书未见引据者。盖是书之成。在于徽宗之季年。圣济经和剂局方之后。洪迈容斋随笔云。宣和殿。大清楼。龙图阁。所储书籍。靖康荡折之余。尽归于燕。考之宋史则云。靖康二年。少帝在青城。金人尽索国子监书版。三馆秘阁四部书。大尝礼物。大成乐舞。明堂大内图。以至乘舆服御珍玩之物。辇致军前。意者如此书。镂版才成。未及颁布。亦在其中。尔后南北殊域。彼此不通。
故南宋之士。不得观之。遂至并其目而无知者。及金世宗大定中取所获于汴都。重刊颁行。因传于今矣。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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