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53/107)-明-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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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元史》第 53/107 部分)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总把五员,百户八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新附千户二员。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秩正三品,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其属附: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秩正三品,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凤翔等处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
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
常阳贴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
贵德州,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同知、州判各一员,脱脱禾孙一员,捕盗官一员。
必呈万户府,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一员。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皆隶焉。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折藏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捕盗官三员,镇抚二员。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都元帅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剌马兒刚等处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奔不兒亦思刚百姓,达鲁花赤一员。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副使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二员。
六番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雅州严道县、名山县隶之。
天全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鱼通路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黎州隶之。
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员,弹压四员。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招讨使二员,经历一员。
朵甘思招讨使一员。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员,哈里脱脱禾孙一员,朵甘思甕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员。
亦思马兒甘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捕盗司官一员。其属附见:
纳里速古兒孙元帅二员。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
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员。
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员。
沙鲁思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速兒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出蜜万户一员。
禋笼答剌万户一员。
思答笼剌万户一员。
伯木古鲁万户一员。
汤卜赤八千户四员。
加麻瓦万户一员。
札由瓦万户一员。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千户一员,担里脱脱禾孙一员。
迷兒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初厚江八千户一员,卜兒八官一员。
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等事,与尚食、尚药、尚醖三局,皆隶焉。所辖内外司属,用人则自为选。至元十五年置院使一员,同知、同佥各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二十年,升从二品,增院使一员,置经历二员、典簿三员。二十三年,升正二品,置院判二员,省典簿,置都事三员。三十一年,院使四员。大德二年,增同知二员。三年,升从一品。四年,置副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三员,始定怯薛丹一万人,本院掌其给授。后定置院使六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承发架阁库一员,并正八品;掾史二十人,蒙古必阇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典吏六人,蒙古书写二人。其属附见:
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曲诸事,领尚饮、尚醖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至元十五年,罢都提点,置寺,设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二十年,改尚醖监,正四品。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卿二员,少卿、丞各一员。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二十五年,拨隶省部。三十一年,复隶宣徽。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后复正三品。定置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中统四年始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带金符,掌醖造上用细酒。至元十二年,增副使二员。十五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后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尚醖局,秩从六品,掌醖造诸王百官酒醴。中统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始设提点。十六年,改尚醖局,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上都尚醖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醖及岁赐诸王百官者。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醖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秩从五品。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至元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罢入有司。二十三年复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二员,正七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定置提领二员。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幕帐房陈设之事,牧养骆驼,供进爱兰乳酪。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监。至大元年,改为寺,升正三品。四年,仍为监,寻复为寺。延祐三年,复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二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知事二员。
诸物库,秩从七品,掌出纳。大德四年置,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阑遗监,秩正四品,掌不阑奚人口、头匹诸物。至元二十年,初立阑遗所,秩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至大四年,复正四品,寻复正三品。延祐七年,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一员,正四品;少监二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从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至元二年置提点,领进纳百色生料。二十年,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别置生料库。本局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隶尚食局。二十年,别置库,拟内藏库例,置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岁办油面,大都起运诸物,供奉内府,放支宫人宦者饮膳。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药物。至元五年初立,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使司劄付。十二年,改立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宣徽。二十五年,升正六品。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从六品。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五品。大德八年,仍为局,降正七品。置达鲁花赤各一员,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员,上都大使三员,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员,正八品;直长各一人,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从五品。至大四年始置,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
沙糖局,秩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至元十三年始置,秩从六品。十七年,置提点一员。十九年,升从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永备仓,秩从五品。至元十四年始置,给从九品印,掌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二十四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丰储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车驾行幸支持膳羞。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三品,掌献田岁入,以供内府,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内膳。至元十四年,始立总管府,并管连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十六年,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二十五年,以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本府,及分置提举司一十处。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凡九处,秩俱从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曰柴墟东西口,曰海州新坝,曰北砂太仓,曰安河桃源,曰大湖东西口,曰时堡兴化,曰高邮宝应,曰汶湖等处,曰云山白水,曰安东州。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满浦仓,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置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秩从四品,管军人打捕野物皮货。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上千户一员、上副千户一员、弹压一员。
上百户七所,各置百户二员。
钟离县,定远县,真扬州,安庆,安丰,招泗,和州。
下百户二所,各置百户一员。
琏海,怀远军。
龙庆栽种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粱米,并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至元十七年,始置提举司。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以名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秩正六品,掌输纳麦面之事,以供内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正六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
丰闰署,秩从五品,掌岁入刍粟,以给饲养驼马之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一员,从六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掌常、湖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有奇,采摘茶芽,以贡内府。至元十三年置司,统提领所凡十有三处。十六年,升都提举司。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岁贡御茶。二十四年,罢平江提举司,并掌其职。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俱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七处,每所各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掌九品印。
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提领一员,受宣徽院劄,掌岁贡茶芽。直隶宣徽。
太禧宗禋院,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以总制之。初,院官秩正二品,升从一品,置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二年,改太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立诸总管府为之属。凡钱粮之出纳,营缮之作辍,悉统之。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建立南镇国寺,初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并立殊祥总管府,寻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以南镇国寺所立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普安智全营缮司,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历元年,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并为一,置提点二员。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祐国营缮都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元年,初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田赋提举司,秩五品。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资用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万圣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福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至大元年,改都总管府,从二品。寻升会福院,置院使五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正三品。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
仁王营缮司,正五品。至元八年,立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十九年,改镇遏所。二十八年,并三提领所为诸色人匠提领所。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襄阳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初置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员。大德元年,改提举司。天历二年,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七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至元二十九年,以武清等一十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十五年,又设随路管民都提领所。天历元年,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定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会福财用所,秩从七品。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至元十七年,始立财用库。二十六年,立盈益仓。天历元年,并财用、盈益为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崇祥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延禧监,寻改崇祥监。四年,升为崇祥院,秩正二品。泰定四年,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营缮司,秩正五品。延祐三年,以起建新寺,始置营缮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三年,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都目一员。
昭孝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元年,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三年,改昭孝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普庆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元年,始置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崇祥财用所,至大二年,始置诸物库。四年,置普赡仓。天历二年,并诸物库、普赡仓,改为崇祥财用所。定置官,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永福财用所,掌出纳颜料诸物。延祐三年,始置诸物库,又置永积仓。天历二年,以诸物库、永积仓并改置为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镇江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汴梁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
隆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中宫建大承天护圣寺,立隆祥总管府,设官八员。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秩从二品。置官: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令史十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元年,创大龙兴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品秩仍旧,以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秩正四品。天历二年,建龙翔、万寿两寺于建康,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为隆祥总管府属。三年,改为营缮都司,秩仍旧,以掌营造钱粮之事。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元兴营缮都司,秩正四品。掌营造钱粮之事。天历元年,始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三年,改都司,置达鲁花赤二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宣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征收田赋子粒之事。天历二年,以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提举司。
护圣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掌营造工匠、寺僧衣粮、收征房课之事。天历二年,始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司。
平江善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立田赋提举司,设官四员。三年,改为善农提举司。
善盈库,天历二年,隶隆祥总管府,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金银钱粮之事。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秩正五品。天历三年,以荆襄提举司所领河南、湖广田土为大承天护圣寺常住,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置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秩九品,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二年置,掌龙庆州所有土田岁赋。
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三年始置。
集庆崇禧财用所,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三年始置。
寿福总管府,掌祭供钱粮之事,秩正三品。至大四年,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延祐二年,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寻升为寿福院,正二品。天历元年,改立总管府,仍正三品。定置官: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万安营缮司,秩正五品。天历三年,以万安规运提点所既废,复立万安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万宁营缮司,秩正四品。大德十年,始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延圣营缮司,秩正五品。初立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诸物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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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八百官四
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掌大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事。中统元年,中都立太常寺,设寺丞一员。至元二年“文学”、“教育”、“政治学”中的“亚里士多德”。,翰林兼摄太常寺。九年,立太常寺,设卿一员,正三品;少卿以下五员,品秩有差。十三年,省并衙门,以侍仪司并入太常寺。十四年,增博士一员。十六年,又增法物库子,掌公服法服之藏。二十年,升正三品,别置侍仪司。至大元年,改升院,设官十二员,正二品。四年,复为太常寺,正三品。延祐元年,复改升院,正二品,以大司徒领之。七年,降从二品。天历二年,复升正二品。定置院使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属官:博士二员,正七品;奉礼郎二员,奉礼兼检讨一员,并从八品;协律郎二员,从八品;太祝十员,从八品;礼直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四人,通事、知印、译史各二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庙署,秩从六品,掌宗庙行礼,兼廪牺署事。至元三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郊祀署,秩从六品。大德九年始置。掌郊祀行礼,兼廪牺署事。令二员,从六品;丞二员,从七品。
社稷署,秩从六品。大德元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
大乐署,秩从六品。中统五年始置。令二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
典瑞院,秩正二品。掌宝玺、金银符牌。中统元年,始置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监,秩正三品。二十年,降为正四品,省卿二员。二十九年,复正三品,仍置监卿二员。大德十一年,升典瑞院,正二品。置院使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史院,秩正二品,掌天文历数之事。至元十五年,始立院,置太史令等官一员。至大元年,升从二品,设官十员。延祐三年,升正二品,设官十五员。后定置院使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管勾一员,从九品;令史三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二人,典吏二人。
春官正兼夏官正一员,正五品。
秋官正兼冬官正中官正一员,正五品。
保章正五员,正七品。
保章副五员,正八品。
掌历二员,正八品。
腹里印历管勾一员,从九品。
各省司历十二员,正九品。
印历管勾二员,从九品。
灵台郎一员,正七品。
监候六员,从八品。
副监候六员,正九品。
星历生四十四员。
挈壶正一员,从八品。
司辰郎二员,正九品。
灯漏直长一人。
教授一员,从八品。
学正一员,从九品。
校书郎二员,正八品。
太医院,秩正二品,掌医事,制奉御药物,领各属医职。中统元年,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给银印。至元二十年,改为尚医监,秩正四品。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给银印,置提点四员,院使、副使、判官各二员。大德五年,升正二品,设官十六员。十一年,增院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二员。二年,增院使一员。至治二年,定置院使一十二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七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七人。
广惠司,秩正三品,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始置提举二员。十七年,增置提举一员。延祐六年,升正三品。七年,仍正五品。至治二年,复为正三品,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后定置司卿四员,少卿二员,司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二,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至治二年,拨隶广惠司,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御药院,秩从五品,掌受各路乡贡、诸蕃进献珍贵药品,修造汤煎。至元六年始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一员,都监二员。
御药局,秩从五品,掌两都行箧药饵。至元十年始置。大德九年,分立行御药局,掌行箧药物。本局但掌上都药仓之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局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行御药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品秩同上。掌行箧药饵。大德九年始置。
御香局,秩从五品,提点一员,司令一员,掌修合御用诸香。至大元年始置。
大都惠民局,秩从五品,掌收官钱,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中统二年始置,受太医院劄。至元十四年,定从六品秩。二十一年,升从五品。
上都惠民司,提点一员,司令一员。中统四年始置,品秩并同上。
医学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九年始置。十三年罢,十四年复置。掌考校诸路医生课义,试验太医教官,校勘名医撰述文字,辨验药材,训诲太医子弟,领各处医学。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官医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保定、彰德、东平四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河间、大名、晋宁、大同、济宁、广平、冀宁、济南、辽阳、兴和十路,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卫辉、怀庆、大宁,设提举一员。
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二品。天历二年,立于兴圣殿西,命儒臣进经史之书,考帝王之治。大学士二员,正三品。寻升为学士院。大学士,正二品;侍书学士,从二品;承制学士,正三品;供奉学士,正四品;参书,从五品。多以它官兼领其职。至顺元年,增大学士二员,共四员。侍书学士二员,承制学士二员,供奉学士二员。首领官:参书二员,典签二员,照磨一员,内掾四人,译文内掾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宣使四人,典书五人。属官:授经郎二员。
群玉内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始置,掌奎章图书宝玩,及凡常御之物。监司一员,正三品;司尉一员,从三品;亚尉一员,正四品;佥司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七品;令史二人,知印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典吏各二人,给使八人,司膳四人。
艺文监,秩从三品。天历二年置,专以国语敷译儒书,及儒书之合校雠者俾兼治之。大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员,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三人。
监书博士,秩正五品。天历二年始置。品定书画,择朝臣之博识者为之。博士二员,正五品;书吏一人。
艺林库,秩从六品。提点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库子二人,本把二人。掌藏贮书籍。天历二年始置。
广成局,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天历二年始置。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直长二人,正九品;司吏二人。
侍正府,秩正二品。至顺二年置。侍正一十四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参府二员,从三品;侍判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掌内廷近侍之事,领速古兒赤四百人、奉御二十四员,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为其属。掾史八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八人,典吏五人。
奉御二十四员,秩五品。尚冠奉御二员,从五品;尚冠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衣奉御二员,从五品;尚衣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鞶奉御二员,从五品;尚鞶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沐奉御二员,从五品;尚沐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饰兼尚辇奉御二员,正六品;尚饰兼尚辇副奉御二员,正七品;奉御掌簿四员,从七品。天历初置,以四怯薛之速古兒赤为之。
给事中,秩正四品。至元六年,始置起居注、左右补阙,掌随朝省、台、院、诸司凡奏闻之事,悉纪录之,如古左右史。十五年,改升给事中兼修起居注,左右补阙改为左右侍仪奉御兼修起居注。皇庆元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正四品。后定置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二员,右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左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员,令史一人,译史四人,通事兼知印一人。
将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至元三十年始置。院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三十一年,增院使二员。元贞元年,又增二员。延祐七年,省院使二员。后定置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宣使四人。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局事。中统二年,初立金玉局,秩正五品。至元三年,改总管府,置总管一员,经历、提控案牍各一员。十二年,又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五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四年,又置副达鲁花赤、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二员,正四品;同知二员,从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五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正七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中统二年,以和林人匠置局造作,始设直长。至元三年,立玉匠局,用正七品印。十五年,改提举司。
金银器盒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吏目一员。至元十五年,始置金银局,秩从七品。二十四年,改为提举司,秩正六品。大德间,升从五品。
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九年,置大都等处玛瑙局,秩从七品,管领玛瑙匠户五百有奇,置提举三员,受金玉府劄。十五年,改立提举司,领大都、宏州两处造作,升从五品。三十年,减副提举一员,定置如上。
阳山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前。
金丝子局,秩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一员。中统二年,设二局。二十四年,并为一。
鞓带斜皮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瓘玉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员。
画局,秩从八品,掌描造诸色样制。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管领珠子民匠官,正七品,掌采捞蛤珠于杨村、直沽等处。中统二年立,管领官子孙世袭。
装钉局,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大小雕木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从八品。
温犀玳瑁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上都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至元十六年置,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
漆纱冠冕局,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同路采砂所,至元十六年置,管领大同路拨到民一百六户,岁采磨玉夏水砂二百石,起运大都,以给玉工磨礲之用。大使一员。
管匠都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十三年置,掌金玉府诸人匠词讼,都提领一员。
监造诸般宝贝官,秩正五品,至元二十一年置,达鲁花赤二员。
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至大间,始置于杭州路。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异样局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二年,立提点所。至元六年,改为总管府,总管一员。十四年,置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二十一年,增总管一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三十年,减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异样纹绣提举司,秩从五品。中统二年立局。至元十四年,改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
绫锦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
纱罗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二年,改局置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品秩同上。
纱金颜料总库,秩从九品。中统二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秩正三品。府官: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七年,初立府,秩从三品。十四年,改升正三品。
备章总院,秩正六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三年,省并杨蔺等八局为总局。
尚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史道安局,秩从六品。至元二年置。以史道安掌其职,因以名之。大使、副使各一员。
高丽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二年置,提举一员。
织佛像提举司,秩从五品。延祐四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提举、副提举各二员。
通政院,秩从二品。国初,置驿以给使传,设脱脱禾孙以辨奸伪。至元七年,初立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之,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二十九年,又置江南分院;大德七年罢。至大元年,升正二品。四年罢,以其事归兵部。是年,两都仍置,止管达达站赤。延祐七年,复从二品,仍兼领汉人站赤。大都院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院一员,正四品;同佥一员,从四品;院判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令史十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上都院使、同知、副使、佥院、判官各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品秩并同大都;令史四人,译史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
廪给司,秩从七品,掌诸王诸蕃各省四方边远使客饮食供张等事。至元十九年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中政院,秩正二品。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元贞二年,始置中御府,秩正三品。大德四年,升中政院,秩正二品。至大三年,升从一品,院使七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四年,省并入典内院。皇庆二年,复为中政院,设官如旧。其幕职则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品。吏属: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十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
中瑞司,秩正三品,掌奉宝册。卿五员,正三品;丞二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写懿旨必阇赤四人,译史一人,令史四人,知印一人,通事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二人。
内正司,秩正三品,掌百工营缮之役,地产孳畜之储,以供膳服,备赐予。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吏属各有差。领署二、提举司一,及其司属凡十有六。岁赋之额,工作之程,终岁则会其数以达焉。
尚工署,秩从五品。令一员,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书史一人,书吏四人。掌营缮杂作之役,凡百工名数,兴造程式,与其材物,皆经度之,而责其成功。皇庆元年始置,隶内正司。
玉列赤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裁制缝线之事。延祐六年始置,隶尚工署。
赞仪署,秩正五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皇庆二年始置,隶内正司。
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四人,奏差二人。至大四年始置。国初,未有官署,赋无所稽。后遣使核实,始著为籍,设司以领之。
奉元等路、平凉等处、开城等处、甘肃宁夏等路、察罕脑兒等处长官司,凡五处,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吏十人。延祐二年,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里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乃酌远近众寡,立长官司提领所,以分理之。
提领所凡十,并正七品,奉元等路、凤翔等处、平凉宁环等处、开城等处、察罕脑兒等处、甘州等路、肃沙等路、永昌宁夏等路、长城等路,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人,分掌怯怜口地方隶各长官司。
翊正司,秩正三品。令五员,正三品;丞四员,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译史二人,令史六人,知印二人,通事、奏差、典吏各二人。掌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岁办钱粮造作,以供公上。至元三十一年,始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正三品,复隶正宫位下。延祐六年,改翊正司。岁终,会其出纳以达于院,而纠其弊。领提举司二、提领所一:
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管户二千五百有奇,隶翊正司。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隶翊正司。
管领归德亳州等处管民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一人。国初平江南,收附归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户,令脱忽伯管领。大德二年,始置提领所,隶翊正司。
典饮局,秩正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典史一员,攒典二人,掌醖造酒醴,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宾客赐颁之给。初置嘉醖局,秩六品,隶家令。至大二年,改典饮,两都分置。皇庆元年,拨隶中宫。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奏差各四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国初平定河南诸郡,收聚人户一万五千有奇,置官管领。至元八年,属有司。二十年,改隶中尚监。二十六年,始置总管府。领提举司十有一,提领所二十有五。
在京提举司二,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都目一员。分管各处人户。至元十六年,给从七品印。大德四年,省并为十一处,改提举司,升从五品。
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路提举司,凡九处,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凡二十五处:大都等路、东安州、济宁、曹州、沂州、完州、河间、济南、济阳、大同、元氏、冀宁、晋宁、归德、南阳、怀孟、汝宁、卫辉、曹州、涿州、真定、中山、平山、大名、高唐等处,每处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三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四人,奏差二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大德三年始置。元贞元年,拨隶中宫位下,领提举司四、提领所十有一。
管民提举司,大都等路、冀宁等路、南阳唐州等处、河南路府等处,凡四司,秩从五品,每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二人。
提领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间真定、南阳邓州、济南嵩汝、汴梁裕州、汝济陈州、唐州泌阳、襄阳湖阳、晋宁、冀宁等处各设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人。至元十六年置。至大元年,改提领所。
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译史一人,令史一十五人,奏差一十五人,典吏二人。掌江南没入赀产,课其所赋,以供内储。至大元年置。领提举司三,库、局各一。
平江、松江、建康等处提举司凡三处,秩并正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六人。
丰盈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吏一人,掌收本府钱帛。
织染局,局使一员,典吏一人,掌织染岁造段匹。
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秩正三品,掌归德、亳州、永、宿二十余城各蒙古、汉军种田户差税。中统二年置。初隶塔察兒王位下,其后改属中宫。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领司属凡十处。
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三年,置府大名。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三年置。至元十五年,置司大都。
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二年置,三年给印。
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秩正五品,总管一员,相副官一员,都目一员,吏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二年给印。
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燕京路管民千户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中统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秩正七品。提领各二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典史各一人,司吏各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十四年颁印。
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译史一人。掌钱粮造作之事,管领哈思罕等处、肇州、朵因温都兒诸色人匠四千户,仍领镇抚所、千户所。
镇抚司,镇抚一员,吏一人。延祐四年始置。
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二年,置提举司。延祐六年,改千户所。
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都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初为提举司,后改千户所。
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延祐三年置。
朵因温都兒兀良哈千户所,延祐三年置。
灰亦兒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石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置。
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置。
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置。
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甘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延祐七年,以其赋尽归中宫。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万五千余顷,出赋以备供奉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府。大德十年,隶詹事院。至大三年,隶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属尽废。天历三年,复立府,仍正三品,设官如上。其首领官则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大德三年置。其属附见:
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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