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9/15)-南朝宋-裴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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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后汉书八家辑注-》第 9/15 部分)

〔一〕原作「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乃御览编者妄据范书本传改易所致。今据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五○、御览卷二六六径改。
〔二〕范书本传此句上有「伤人偷盗者次,带丧服」十字,疑此引有脱文。
〔三〕「绛缕」本作「采綖」「裾」本作「裙」,皆据范书本传注径改。又范书本传「识」作「帜」。
四三六迁武都太守。及还,羌率数千遮诩于陈仓。诩即停军不进,而上书请兵,须到当发。羌闻之,乃分钞傍县。诩因其兵散,日夜进行百余里。令吏士各作两灶,日增倍之,羌不敢逼。或问曰:「孙膑减灶,而君增之。兵法曰:『日行不可过三十里,〔以戒不虞〕。〔一〕』而今日行二百〔里〕〔二〕,何也?」诩曰:「虏众多,吾兵少,徐则易为所及,速则彼不测。虏见灶增,必谓郡兵来迎。〔众〕行速〔三〕,必惮追我。孙膑见弱,吾今示强,势有不同故也。」(姚。汪)──御览卷四四九○类聚卷八

〔一〕据类聚卷八○补。李贤曰:「前书王吉上疏曰:『古者师行三十里,吉行五十里。』」
〔二〕据类聚卷八○补。
〔三〕同右。
四三七虞诩为武都太守。虏来攻城,诩出战,敕曰:「吾言强弩射之,小弩发。言小弩射之,强弩发。」于是小弩先发,虏以为弩力极,即解弛。〔诩〕使强弩二十张共唯一人而射之〔一〕,三发而三中,虏众溃。(汪)──书钞卷一二五○御览卷三四八
〔一〕据汪辑补。
四三八下辩东三十余里有峡,中当泉水,生大石〔一〕,障塞水流,每至春夏,辄〔濆〕溢,没秋稼〔二〕,坏败营郭。诩乃使人烧石,以水灌之〔三〕,石皆坼裂〔四〕,因镌去石,遂无泛溺之患。〔五〕(姚。汪)──范书本传注○水经注卷二漾水注○类聚卷六御览卷五三
〔一〕水经注卷二○作「峡中白水生大石」,御览卷五三亦然。按「白水」系「泉」之误。
〔二〕据水经注卷二○、类聚卷六补。
〔三〕水经注卷二○「水」作「酰」,御览卷五三作「醋」。正字通曰:「醋,酰别名也。」酰,音希。
〔四〕水经注卷二○「坼」作「碎」,类聚卷六作「罅」,御览卷五三作「淬」,其意一也。
〔五〕他三引「患」皆作「害」。
四三九诩始到〔郡〕〔一〕,谷石千〔二〕,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岁,米石八十,盐石四百,流人还归,郡户数万,人足家给,一郡无事。(姚。汪)──范书本传注○书钞卷一四六御览卷八六五
〔一〕据书钞卷一四六补。郡,武都郡。
〔二〕御览卷八六五「千」下有「五百」二字。
傅燮传
四四○燮军斩贼三帅卜已、张伯、梁仲宁等,功高为封首。(姚。汪)──范书本传注
盖勋传
四四一曾祖父进,汉阳太守;祖父彪,大司农。(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四二中平元年,黄巾贼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黄隽被征,失期。梁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斤谢勋,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一〕,故为子言,吾岂卖评哉!」终辞不受。(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周礼秋官小司寇曰:「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孙诒让周礼正义曰:「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仍有刑也。」
四四三宋泉〔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言凉州刺史左昌坐因军兴断盗数千万被征,以扶风宋枭代之。汪文台按:范作「枭」非,作「泉」亦非,疑本作「鸢」,因音误作「渊」,又以庙讳作「泉」。
四四四是时,汉阳叛人王国众十余万,攻陈仓,三辅震动。勋领郡兵五千人,自请满万人,因表用处士扶风士孙瑞为鹰鹞都尉,桂阳魏杰为破敌都尉,京兆杜楷为威虏都尉,弘农杨儒为鸟击都尉,长陵第五隽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领属勋。每有密事,灵帝手诏问之。(姚。汪)──范书本传注
张衡传
四四五张衡字平子,以才学通博称,文最高华,举孝廉,除尚书郎〔一〕。──职官分纪卷八
〔一〕范书本传作「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后「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交车特征拜郎中」,与此异鸫职官分纪卷八所引,文多怪谲,恐非续书之旧,录以备考。
四四六张衡〔字平子,以郎中迁太史令〕〔一〕。性精微,有巧艺,〔妙善玑衡之正纪,作浑天仪。复造候风〕地动仪〔二〕,以精铜铸〔成〕〔三〕。其器圆径八尺,形似(倾)〔酒〕樽〔四〕,其盖穹隆〔五〕,饰以篆文。〔樽中有都柱,旁行八道,施关发机〕。〔六〕外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承之。其牙发机,皆隐在樽中,周密无际,如一体焉。〔如有〕地动〔七〕,〔樽则震〕〔八〕,机发,龙即吐丸,蟾蜍张口受丸,声乃振扬,司者觉知。即省龙机,其余七首不发,〔寻其方面〕〔九〕,则知地震所从起来也。〔验之以事〕〔一○〕,合契若神,观之莫不服其奇丽,自古所来未尝有也。(姚。汪)──御览卷七五二○又卷二三五初学记卷五书钞卷五五事类赋注卷六
〔一〕据御览卷二三五及书钞卷五五补。
〔二〕同右。其中「作」字据范书本传补。
〔三〕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四〕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改。又御览卷二三五作「酒杯」。
〔五〕御览卷二三五作「合盖隆起」,且在「八尺」句之下。
〔六〕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补。
〔七〕据书钞卷五五及御览卷二三五补。
〔八〕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九〕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一○〕据书抄卷五五、御览卷二三五补。
四四七「后人皮傅,无所容窜。」〔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引张衡斥图纬虚妄疏曰:「且河洛、六艺,篇录已定,后人皮傅,无所容篡。」张衡集亦作「窜」。李贤曰:「篡」、「窜」,义亦通也。又李贤引扬雄方言曰:「秦晋言非其事谓之皮傅。」即牵强傅会之意也。
马融传
四四八马融安帝时为大将军邓骘所召,拜校书郎中。在东观十年,穷览典籍,上广成颂〔一〕。(汪)──职官分纪卷一六
〔一〕汪辑未注所出,且无前两句。
四四九融为校书郎,又拜郎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参见谢承书马融传注。
四五○融对策于北宫端门。(汪)──范书本传注
蔡邕传
四五一蔡伯喈,陈留圉人。通达有俊才,博学善属文,伎艺术数,无不精综。(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史略卷二
四五二蔡邕避难在吴,告人曰:「吾昔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从东间数第十六可以为钥。」取用,果有异声。(汪)──御览卷一八八○又卷一九四
四五三董卓为司空,辟蔡邕,称疾不就。卓大怒,詈曰:「我力能族人!」邕不得已,及到,署祭酒。(汪)──御览卷四六六
四五四〔以侍中〕仕至左中郎将〔一〕。为王允所诛。(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御览卷二四一
〔一〕据御览卷二四一补。
左雄传
四五五虞诩以左雄有忠公节,上疏荐之曰:「伏见议郎左雄,数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危难以为警戒,实有王臣蹇蹇之节,周公谟成王之风〔一〕,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书。(姚。汪)──御览卷六三○
○类聚卷五三书钞卷三三
〔一〕李贤曰:「谟,谋也。即尚书立政、无逸篇之类也。」
四五六左雄字伯豪,为尚书,迁仆射,奏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广陵孝廉徐淑未满,对曰:「汉诏云『有如颜子者不限年』〔一〕,是故本乡以淑充选。」雄诘之曰:「昔者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淑默然无以对也。──书钞卷七九
〔一〕范书本传作「颜回、子奇」。
四五七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一〕,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于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姚。汪)──范书臧洪传注○书钞卷五六
〔一〕据书钞卷五六删。范书本传亦无「章」字。
周举传
四五八周举字真先〔一〕,为并州刺史。太原一(部)〔郡〕,〔二〕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戒〔三〕,或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岁多死者〕〔四〕。举到,以吊书置子推庙,言盛冬灭火,残损人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五〕,使还温食。于是众人稍解,风俗颇革。(姚。汪)──书钞卷七二○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六
〔一〕书钞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均作「宣光」,而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鸫姚辑作「贞先」,汪辑删而不录。孔广陶以为「贞」本作「真」,宋钞避仁宗讳。今录而存疑,或系周举别字亦未可知。
〔二〕据范书本传改。
〔三〕「龙忌」者,禁火之日也。范书本传李贤注:「龙,星,木之位也,春见东方。心为大火,惧火之盛,故为之禁火。俗传云子推以此日被焚而禁火。」
〔四〕据类聚卷五○改补。书钞卷七二仅有「人多不堪」四字。御览卷二五六同类聚卷五○所引。
〔五〕据类聚卷五○补。御览卷二五六亦然。
四五九周举字宣光,梁商表为从事中郎。商疾甚,帝问遗言,对曰:「臣从事中郎周举,清慎高亮,不可不任。」拜谏议大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
四六○〔周举字宣光〕〔一〕,顺帝时,诏遣八使循行风俗,皆选素有威名者。乃拜举侍中,〔与侍中〕杜乔〔二〕、守光禄大夫周翃〔三〕、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四〕,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赃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五〕。于是八使同拜,天下号曰「八俊」。于是奏劾贪猥,表荐清公,朝廷称之。(汪)──书钞卷四○○御览卷七七八
〔一〕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二〕据汪辑补。
〔三〕御览卷七七八「翃」作「栩」。袁纪、范书亦然。作「翃」恐误。
〔四〕「太尉」原误作「太守」,据御览卷七七八径改。
〔五〕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黄琼传孙琬
四六一黄琼字世英,迁尚书令。明习故事,号为富赡。──职官分纪卷八
四六二黄琬字子琰,江夏人。少失父母而辨惠。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蚀,京师不见,梁太后诏问所蚀多少,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蚀之余,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后深奇爱之。时司空盛元疾〔一〕,琼遣琬候问。会江夏上蛮贼事到府,元发书,视毕,微戏琬曰:「江夏大郡,而蛮多士少。」琬举手对曰:「蛮夷猾夏,责在司空。」(汪)──御览卷三八四
〔一〕袁纪、范书「元」均作「允」。汪文台以为「应作允」,是。
四六三黄琬字子琰,方毅廉直,为侍中、尚书。(姚。汪)──书钞卷六○○初学记卷一一
荀淑传子爽孙悦
四六四淑对策,讥刺梁氏,故出也〔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淑出补朗陵侯相。疑「故出也」三字系李贤之语。
四六五淑有高才,王畅、李膺皆以为师。为朗陵侯相,号称「神君」。(姚。汪)──魏志荀彧传注
四六六荀爽字慈明,幼而好学。〔太尉杜乔见而称曰:「可为人师。」爽遂〕耽思经书〔一〕,庆吊不行,征命不应。颍川为之语曰:「荀氏八龙,慈明无双。」(汪)──御览卷四九五○又卷六一一
〔一〕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六七荀爽字慈明,为光禄勋,视事三日〔一〕,策拜司空。(
汪)──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二九
〔一〕御览卷二二九作「三月」,非。
四六八荀悦字仲豫,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从弟彧、孔融并侍讲禁中。(汪)──御览卷二二一
四六九荀悦十二,能读春秋,贫无书,每至市间阅篇牍,一见多能诵记。(汪)──御览卷六一四
陈寔传
四七○陈寔字仲躬〔一〕,举灼然〔二〕,为司徒属〔三〕,迁太丘长。(姚。汪)──书钞卷六八
〔一〕袁纪、范书均作「仲弓」,俞本亦然。此同陈寔碑。
〔二〕姚之骃曰:「灼然应是当时选举名目。」沈钦韩曰:「谓行义灼然。晋书温峤传:『举秀才、灼然。』」
〔三〕范书本传曰:「司空黄琼辟选理剧,补闻喜长,旬月,以期丧去官。复再迁除太丘长。」未闻曾为司徒属。此引「司徒」或系「
司空」之误。
四七一陈群父子,并着高名,世号「三君」〔一〕。每宰府辟召,常同时旌命,羔雁成群〔二〕,当世者靡不荣之。(姚。汪)──类聚卷九一
〔一〕指陈寔,寔子纪,纪子群。
〔二〕李贤曰:「古者诸侯朝天子,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成群言众多也。」
李固传子燮
四七二李固字子坚,状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龟文。──职官分纪卷八
四七三李固少有俊才,雅志好学。为三公子〔一〕,常躬步行,驱驴负书从师。(汪)──御览卷三九四○又卷六一一
〔一〕父李合曾任司徒,故称三公子。
四七四李固字子坚,拜议郎,为洛阳令〔一〕。大将军梁商请为从事中郎〔二〕。(汪)──御览卷二三八
〔一〕范书本传作「出为广汉雒令」,御览引误。
〔二〕「商」误作「冀」,径正。
四七五阳嘉二年,诏公卿举敦朴之士,卫尉贾建举固。(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七六老子曰:「其进锐,其退速也。」〔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见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李贤曰:「案:孟子有此文。谢承书亦云孟子。」范书同续书。
四七七李固上书曰:「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北斗天之喉舌,尚书陛下之喉舌也。」(汪)──书钞卷五九○御览卷二一二类聚卷四八书钞卷三三
四七八方毅廉直,宜拜尚书。──书钞卷三三
四七九李固迁将作大匠,常推贤进士。(姚汪)──书钞卷五四○通典职官九御览卷二三六
四八○李固为大司农。〔时〕上信阉宦〔一〕,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赂,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姚。汪)
──御览卷二三二○书钞卷五四
〔一〕据书钞卷五四补。
四八一顺帝时,所除官多不次,李固奏免百余人。此等既怨,共作飞章,诬固曰:「大行在殡,路人掩涕,固独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偃仰,曾无惨怛之心。」(姚。汪)
──御览卷七一九○书钞卷一三五
四八二冲帝以太尉李固参录尚书事。帝崩,梁太后诏固议所征王侯,至乃发丧。对曰:「帝虽少,犹天下之父,今日崩,人臣感痛,岂有臣子反掩之乎?」太后从之。──书钞卷五九
四八三李固被诛,梁冀乃露固尸于四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左提章钺,右秉铁锧,诣阙上书,乞收固尸,不许。因往临哭,陈辞于其前,遂守丧不去。夏门亭长呵之,亮曰:「含阴阳气以生,戴干履坤,义之所重,岂知生命,何为以死相惧?」太后闻而不诛,乃听得襚敛归葬之。(汪)──御览卷四二

四八四基,偃师长〔一〕。(汪)──范书李固传注
〔一〕基,李固长子。固被诛,基与弟兹皆死于汉中。范书载基死于偃城狱中,必涉基偃师长而误。
四八五李燮字德公。初李固既策罢,知不免祸,乃遣三子归乡里。时燮年十三。有顷难作,下郡收固三子,二兄受害。燮姊文姬乃告父门生王成曰〔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灭,其在君矣。」成乃将燮入徐州界中,变名姓,为酒家佣,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二〕。梁冀既诛,而灾眚屡见。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当存录大臣冤死者子孙。于是求固后,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车重厚遣之〔三〕。后王成卒,燮以礼葬之〔四〕,感伤旧恩,每四节为设上宾之位而祠焉。(汪)──御览卷四二○
〔一〕袁纪作「固之仆隶也」。而范书、华阳国志均与续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沈说是。
〔二〕谢承书李燮传作「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大异。
〔三〕范书本传下有「皆不受」三字。
〔四〕袁纪作「会赦得免,而成病卒」,下始言归乡里,与此异。范书同续书。
四八六李燮拜京兆〔尹〕〔一〕,诏发西园钱,〔燮〕(君)上封事〔二〕,遂(上)〔止〕不发〔三〕。吏民爱敬,乃谣曰:「我府君,道教举,恩如春,威如虎,刚不吐,弱不茹,爱如母,训如父。」(姚。汪。俊──类聚卷一九○御览卷四六五
〔一〕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据御览卷四六五改。
〔三〕同右。
杜乔传
四八七〔杜乔字叔荣〕〔一〕。累祖吏二千石。乔少好学,治韩诗、京氏易、欧阳尚书,以孝称。虽二千石子,常步担求师。(姚。汪)──范书本传注○御览卷六一一
〔一〕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八八乔诸生耿伯尝与鲔同止。冀讽吏执鲔为乔门生〔一〕。(
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时值桓帝建和元年,刘鲔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事发被诛。梁冀欲害杜乔,故诬陷之。
四八九梁冀讽有司劾杜乔,遂执系之,死狱中。与李固俱暴尸于城北,故人莫敢视者。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哭,星行到洛,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都官从事执之以闻,太后义而不罪。使于是带铁锧上书诣阙〔一〕,乞杜李二公骸骨,太后许之。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汪)──御览四二○
〔一〕疑「使」系「匡」之讹。
吴佑传
四九○吴佑字季英〔一〕,陈留人。父恢,南海太守。佑年十二,随恢到官。欲以杀青简写尚书章句〔二〕,佑谏曰:「今君踰江湘,越五岭,僻在海滨,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戚所望。此章若成,载必兼两。昔马援以薏苡兴谤,王阳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戒,愿留意焉。」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者。」〔四〕(汪)──御览卷四五二○范书本传注。
〔一〕「佑」原作「佑」,与袁、范诸书同。然李贤曰:「续汉书作『佑』。」今据以正,下同。
〔二〕李贤曰:「杀青者,以火灸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
〔三〕参见张璠纪桓帝纪注。
〔四〕同右。
四九一吴佑年二十〔一〕,丧父,居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二〕,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之曰:「卿二千石子,而自业贱事,纵子无耻,奈先君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也。〔
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三〕。(姚。汪)──御览卷四八四○书钞卷七九范书本传注御览卷七二
〔一〕书钞卷七九作「年三十」,误。
〔二〕参见袁山松书吴佑传注。
〔三〕据书钞卷七九、范书本传注补。
四九二吴佑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褒贤劝善为务。──职官分纪卷三二
四九三赋钱五百,为父市单衣〔一〕。──范书本传注
〔一〕时佑任胶东侯相,啬夫孙性私赋民钱五百,市衣以进父。范书不载所赋钱数,李贤引续书以注。
延笃传
四九四李文德素善延笃,谓公卿曰:「延笃有王佐之才。」欲令引进之。笃闻,为书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栉梳,坐于客堂,朝则诵虞夏之书,历公旦之典礼,览仲尼〔之〕春秋〔一〕。当此之时,不知天之为盖,地之为舆〔二〕,慎勿迷其本,弃其生也。」(姚。汪)──类聚卷七○○御览卷七一四白帖卷一四
〔一〕据御览卷七一四补。李贤引班固东都赋曰:「今论者但知诵虞夏之书,咏殷周之诗,讲羲文之易,论孔氏之春秋。」
〔二〕李贤引宋玉大言赋曰:「方地为舆,员天为盖。」
史弼传
四九五敞为京兆尹〔一〕,化有能名,尤善条教,见称于三辅。(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敞,史弼之父。
四九六史弼迁河东太守,断绝书属。中常侍侯览遣诸生赍书请之,并求假盐税。弼大怒,乃付安邑狱,拷杀之。览遂诈作飞章下司隶,诬弼诽谤,槛车征。前孝廉魏劭毁变形服,诈为家僮,赡护于弼。弼遂受诬事,当弃市。劭与同郡人卖郡邸,行赂于览,得减死罪一等,论输左校。时人或讥曰:「平原行货免君〔一〕,无乃甚乎?」陶丘洪曰:「文王羑里,闳、散怀金〔二〕。史弼遭患,义夫献宝,亦何疑焉!」议者乃息。(汪)──御览卷四二○
〔一〕弼前曾出任平原相,诏书下令举党人,弼独无所上。平原人感怀其德,故卖郡邸以赎弼。
〔二〕周文王曾被殷纣王囚于羑里,其臣闳夭、散宜生以黄金千镒求有莘氏美女、骊戎文马、有熊九驷献与纣王,使文王得以赦归。事见史记。
卢植传
四九七植字子干,少事马融,与郑玄同门相友。植刚毅有大节,尝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不应州郡命召。建宁中,征博士,出补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尚书章句、礼记解诂。稍迁侍中、尚书。张角起,以植为北中郎将征角,失利抵罪。顷之,复以为尚书。张让劫少帝奔小平津,植手剑责数让等,让等皆放兵,垂泣谢罪,遂自杀。董卓议欲废帝,众莫敢对,植独正言,语在卓传。植以老病去位,隐居上谷军都山。初平三年,卒。(姚。汪)──魏志庐毓传注○水经注卷一四湿余水注御览卷二四一
四九八太祖北征柳城,过涿郡,令告太守曰:「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闾;郑丧子产,而仲尼陨涕〔一〕。孤到此州,嘉其余风。春秋之义,贤者之后,有异于人〔二〕。敬遣丞掾修坟墓,并致薄醊,以彰厥德。」植有四子,毓最小。(姚。汪)──魏志卢毓传注
〔一〕史记殷本纪曰:「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又昭公二十一年左传曰:「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二〕昭公二十年公羊传曰:「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
四九九卢植能饮一石不醉。(姚。汪)──类聚卷七二
赵岐传
五○○赵岐字台卿。献帝以为太仆,持节安慰天下。(姚。汪)──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三○书钞卷五四
皇甫规传
五○一皇甫规以西羌之叛,为中郎将,讨纳叛羌。(姚。汪)──书钞卷六三
五○二皇甫规字威明,安定人疠度辽将军,上书荐中郎将张奂自代。及党事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荐故大司农张奂,是附党。」朝廷知而不问也。(汪)──御览卷六三

五○三皇甫规,安定人。〔乡人〕有以货买雁门太守〔一〕,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既入,而问曰:「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遽起,衣不及带〔二〕,屐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忻。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三〕。」言书生道义之为贵。(汪)──御览卷四七四○
又卷四九五书钞卷三四
〔一〕据御览卷四九五补。
〔二〕书钞卷三四作「衣不及席」,非。
〔三〕郑玄曰:「逢,犹大也。大掖之衣,大袂单衣也。」范书王符传亦作「缝掖」,而礼记儒行「缝」作「逢」,古字通,亦可作「
丰」。
张奂传
五○四张奂字然明,永寿元年迁安定属国都尉,郡界以宁。羌豪帅〔离湳〕感奂德〔一〕,上马二十四,先零(遣)酋长又遗金渠八枚〔二〕。奂〔受之,而〕召主簿〔张祁〕于〔诸〕羌前〔三〕以酒酬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以入怀。」悉以马、金还之。(姚。汪)──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八○九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九
〔一〕据御览卷八九四补。其「湳」下有夹注曰:「奴感切。」
〔二〕「遣」系衍文,据他三引删。
〔三〕「受之而」三字及「诸」字据御览卷八○九补。「张祁」二字据御览卷八九四补。范书本传未载主簿姓名。
五○五张奂字然明,与段纪明、皇甫威明,俱显京师,号「凉州三明」,并为匈奴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五○六张奂字然明,拜太常卿,〔设职官粮限施行〕〔一〕。奂〔素〕有清节〔二〕,〔当〕可否之间〔三〕,强御不敢夺也。该览群籍,古今详备。(姚。汪)──御览卷二二八○书钞卷五三
〔一〕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同右。
〔三〕同右。
五○七张奂少立志节,董卓慕之,使其兄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绝而不受。(汪)──御览卷八一八
五○八张奂光和四年卒。遗令曰:「吾前后仕进,十腰银艾〔一〕,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纩绵,牢以钉密,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陨夕下,措尸灵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俭非王孙〔二〕,推情从意,庶免咎。」诸子从之。(汪)──御览卷五五三○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注
〔一〕腰,要也鸫续汉舆服志注引东观记曰:「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长秋、将作大匠、度辽将军、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中郎将、诸郡都尉、诸国行相、中尉、内史、中护军、司直秩皆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再按奂历任安定属国都尉、使匈奴中郎将、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大司农、护匈奴中郎将、少府、大司农、太常卿,则九要银印青绶。言十者,喻其多也。又李贤以为艾指绿绶,以艾草染而得,与东观记作「青绶」异鸫续汉舆服志言绿绶系诸国贵人及相国所服,恐非二千石吏所得以服也。
〔二〕桓,齐桓公;文,晋文公也。范书作「奢非晋文」,与注文不符,恐误。李贤曰:「陆翙邺中记曰:『永嘉末,发齐桓公墓,得水银池金蚕数十箔,珠襦、玉匣、缯彩不可胜数。』左传曰:『晋文公朝王,请襚。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晋文既臣,请用王礼,是其奢也。」又「王孙」,杨王孙也,汉武帝时人。临终戒其子掘穴深七尺,以身亲土而葬。事见汉书杨王孙传。
段颎传
五○九段颎破羌。明年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颎下马大战,至日中,刀折矢尽,虏亦引退。──书钞卷一一八
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周天游辑注
陈蕃传
五一○陈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年十五,常闲处一室,而庭宇芜秽。父友同郡薛勤来候之,谓蕃曰:「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蕃曰:「丈夫处世,当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勤知其有清世志。(汪)──御览卷三八四○
文选卷六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
五一一陈蕃出为豫章太守,性方峻,不接宾客。征为尚书令,送者不出郭门。(姚。汪)──类聚卷四八○文选卷六○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初学记卷一一
五一二陈蕃谏桓帝云:「宫女数千,脂粉之耗,不可胜数。」(
姚。汪)──书钞卷一三五
五一三陈蕃字仲举,谏桓帝曰:「鄙谚言『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贫家也〔一〕。今后宫之女,岂不贪国乎?」(汪)──御览卷四九五
〔一〕据纪纂渊海卷四一补。
五一四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于甘陵界中。事觉系狱,合门桎梏。震受拷掠,誓死不言,故逸其得免。(汪)──御览卷四二○
王允传
五一五元仕郡为主簿〔一〕,在朝正色,举善不避仇怨,退恶不避亲戚。(姚。汪)──书钞卷七三(二)
〔一〕姚之骃按:「此似又一王元,非先任隗嚣,后为汉将者。范阙。」又汪文台按:「王元疑即王允之误,故姑附于此(指陈蕃传末)。」汪说是,今别作王允传,依孔本「王元」作「元」。
党锢传
五一六刘淑,桓帝时对策,为天下第一,拜议郎。──纬略卷三
五一七李膺性简亢,无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陈寔为师友。(
汪)──御览卷四○四○又卷四○七初学记卷一八
五一八荀爽尝谒李膺,因为其御,既还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见慕如此。(汪)──御览卷四六七
五一九为河南尹。阳翟令张兴,黄门张让〔一〕,政治残虐。膺上十日,收兴等考杀之〔二〕。──书钞卷七六
〔一〕疑「张让」下有脱文,或兴系让之宗亲子弟。
〔二〕范书失载,陈俞本改作膺任司隶校尉时诛杀张让弟野王令张朔事,且改注范书,恐非。
五二○李膺门生皆禁锢,侍御史景毅子寔为膺门徒〔一〕,未有录牒,故不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以漏脱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免归,时人义之。(汪)──御览卷四二○
〔一〕范书本传「寔」作「顾」。
五二一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一〕。少励清节,为州里所知服。举〔孝廉〕〔二〕,光禄四行。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三〕。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赃污,望风解印绶而去。其所举议,莫不压服。(姚。汪)──书钞四○○御览卷七七八初学记卷二

〔一〕据御览卷七七八补。又「羌」原误作「西」,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径改。又谢承书作「细阳人」,二说未知孰是。
〔二〕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三〕据初学记卷二○。御览卷七七八补。
五二二范滂字孟博,坐系黄门北寺,北寺狱吏谓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贤者,古之直臣。知滂无罪,将理之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由此止也。(姚。汪)──初学记卷二○○御览卷六四三
五二三〔桓帝时〕〔一〕,汝南太守宗资以事委任功曹范滂。〔
中人以下共嫉之〕〔二〕,时人谣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汪)──御览卷二六四○又卷四六五书钞卷七七文选卷三○谢玄晖郡内登望诗注
〔一〕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同右。
五二四羊陟拜河南尹,常食干饭。(汪)──御览卷八五○
五二五献帝初,百姓饥荒,张俭资计差温,乃倾竭财产,与邑里共之,赖其差温故存者以百数。(汪)──御览卷四七六
五二六陈翔字子麟。迁侍御史。正朔旦朝贺,梁冀威仪不整,请收治罪,时人奇之。(姚。汪)──书钞卷六二○初学记卷一二
郭泰传
五二七郭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泰少孤,年二十,行学至成皋屈伯彦精庐,乏食,衣不盖形,而处约味道,不改其乐。李元礼一见称之曰:「吾见士多矣,无如林宗者也。」(姚。汪)──世说新语德行注○史略卷二
五二八郭泰字林宗,退身隐居教授,徒众甚盛。丧母,友人或千里来吊之。(汪)──御览卷五六一
五二九及卒,蔡伯喈为作碑曰:「吾为人作铭,未尝不有惭容,唯为郭有道碑颂无愧耳。」初以有道君子征,泰曰:「吾观干象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遂辞以疾。(姚。汪)──世说新语德行注○史略卷二
五三○郭泰入汝南,交黄叔度〔一〕。至南州,先过袁奉高〔二〕,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或以问泰,泰曰:「袁奉高之器,譬诸轨滥,虽清而易挹也。叔度之器,汪汪若万顷之陂,澄之而不清,混之而不浊,不可量也。」(汪)──类聚卷九
○御览卷七二一切经音义卷五五白帖卷七
〔一〕黄叔度,即黄宪,桓帝朝处士。
〔二〕袁奉高,即袁阆。与黄宪、戴良俱为汝南慎阳名士。
许劭传
五三一许劭字子将。劭知人,入帻肆,拔樊子昭。(汪)──御览卷六八七
五三二袁绍五世公族,尝除濮阳长,以母丧去官,服乘甚盛。入(累)〔界〕〔一〕,叹曰:「吾车服岂可使许子将见之哉!」乃谢遣宾客,以单车骑〔二〕。──书钞卷一三九
〔一〕据范书本传改。
〔二〕疑「骑」系「归」之误。
何进传
五三三进字遂高,南阳人,太后异母兄也。进本屠家子,父曰真。真死后,进以妹倚黄门得入掖庭,有宠。光和三年,立为皇后,进由是贵幸。中平元年,黄巾起,进拜大将军。(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五三四绍使客张津说进曰:「黄门常侍,秉权日久。又永乐太后与诸常侍专通财利,将军宜整顿天下,为海内除患。」进以为然,遂与绍结谋。(姚。汪)──魏志袁绍传注
五三五何进欲诛中常侍赵忠等,进乃诈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数千人,为贼于河内,称「黑山伯」,上书以诛忠等为辞,烧平阴、河津莫府人舍,以怖动太后。(姚。汪)──范书公孙瓒传注
孔融传
五三六融〔字文举,鲁国人〕〔一〕,孔子二十世孙也〔二〕。高祖父尚,巨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幼有异才。时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门下简通宾客,非当世英贤及通家子孙弗见也。融年十余岁,欲观其为人,遂造膺门,语门者曰:「我,李君通家子孙也。」膺见融,问曰:「高明父祖,尝与仆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也。」众坐奇之,佥曰:「异童子也。」太中大夫陈炜后至〔三〕,同坐以告炜,炜曰:「人小时了了者,大亦未必奇也。」融答曰:「即如所言,君之幼时,岂实慧乎?」膺大笑,顾谓曰:「高明长大,必为伟器。」(姚。汪)
──魏志崔琰传注○世说新语言语注
〔一〕据世说新语言语注补。
〔二〕世说注作「二十四世孙」。
〔三〕陈炜,袁纪作「陈袆」,而世说新语作「陈韪」。范书与续汉书同。
五三七山阳张俭,以中正为中常侍侯览所忿疾,览为刊章下州郡捕俭。俭与融兄褒有旧,亡投褒。遇褒出。时融年十六〔一〕,俭以其少不告也。融知俭长者,有窘迫色,谓曰:「吾独不能为君主邪!」因留舍藏之。后〔以客发泄〕事泄〔二〕,国相以下密就掩捕,俭得脱走,登时收融及褒送狱。融曰:「保纳藏舍者融也,融当坐之。」褒曰:「彼来求我,罪我之由,非弟之过,我当坐之。」兄弟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诏书令褒坐焉。融由是名震远近,与平原陶丘洪、陈留边让,并以俊秀为后进冠盖。融持论经理不及让等,而逸才宏博过之。(姚。汪)──魏志崔琰传注○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六
〔一〕初学记卷一七作「年十五六」,御览卷四一六亦然。范书本传与魏志注同。
〔二〕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五三八司徒、大将军辟举高第,累迁北军中候、虎贲中郎将〔一〕、北海相,时年三十八。承黄巾残破之后,修复城邑,崇学校,设庠序,举贤才,显儒士。以彭璆为方正,邴原为有道,王修为孝廉。告高密县为郑玄特立一乡,名为郑公乡。又国人无后,及四方游士有死亡者,皆为棺木而殡葬之。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二〕,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县社。其礼贤如此〔三〕。(姚。汪)──魏志崔琰传注○书钞卷六三御览卷二四一又卷二四○
〔一〕书钞卷六三此句作「孔融拜北军中候,三日而迁虎贲中郎将」。魏志注引文当有脱文。
〔二〕按范书本传作「郡人甄子然、临孝存知名」。而袁纪作「使甄子然临配食县社」,无「临孝存」,与续书略同。沈家本诸史琐言考魏志注此引曰:「临孝存,人姓名也,疑此讹夺。」
〔三〕汪辑下尚有「融负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迄无成功」十八字,且曰据书钞卷六三补鸫此乃陈本之谬种流传也,故不取。
五三九在郡六年,刘备表融领青州刺史。建安元年,征还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辄为议主,诸卿大夫寄名而已。(姚。汪)──魏志崔琰传注○书钞卷五四通典职官典御览卷二三六
五四○太尉杨彪与袁术婚姻〔一〕,术僭号,太祖与彪有隙,因是执彪,将杀焉。融闻之,不及朝服,往见太祖曰:「杨公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况以袁氏之罪乎?易称『积善余庆』〔三〕,但欺人耳。」太祖曰:「国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杀召公,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所以瞻仰明公者,以明公聪明仁智,辅相汉朝,举直措枉,致之雍熙耳。今横杀无辜,则海内观听,谁不解体?孔融鲁国男子〔四〕,明日便当褰衣而去,不复朝矣。」太祖意解,遂理出彪。(姚。汪)
──魏志崔琰传注
〔一〕惠栋曰:「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又杨夫人答书称『彪袁氏顿首』是也。」
〔二〕僖公三三年左传引臼季语曰:「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左传引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今本康诰脱此文。
〔三〕见易坤文言。
〔四〕汉代地方名姓,往往以郡望自诩,所谓某某男子者,乃某某地名姓大族之意,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五四一时论者多欲复肉刑。孔融乃建议曰:「古者敦庞,善否区别,吏端刑清,政无过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迟,风化坏乱,政挠其俗,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弃,非所谓『与时消息』者也〔一〕。纣斮朝涉之胫,天下谓为无道〔二〕。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刑一人,是天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念生,志在思死,类多趣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三〕,伊戾祸宋〔四〕,赵高英布,为世大患,不能正人,遂为非也。故明德之君,远度深惟,弃短就长,不苟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汪)──御览卷六四八
〔一〕见易丰卦。
〔二〕见尚书泰誓下。孔传曰:「冬日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斮而视之。」
〔三〕「夙」原误作「风」,径改。夙沙者,夙沙卫也,齐灵公之幸臣。灵公废太子光而立牙,以夙沙卫为少傅。灵公死,光复位,夙沙卫以曾预废太子事奔高唐以叛。事见襄公十九年左传。
〔四〕襄公二十六年左传: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痤野享之。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故诬太子将为乱,宋平公囚太子,乃缢而死。后平公闻痤无罪,乃烹伊戾。
皇甫嵩传
五四二举孝廉,为郎中,迁霸陵、临汾令,以父丧遂去官。(姚。汪)──范书本传注
五四三皇甫嵩为左中郎将,持节与右中郎将朱隽各领一军,击颍川贼〔一〕,进保长社。(姚。汪)──书钞卷六三
〔一〕指颍川黄巾军。
五四四皇甫嵩为左中郎将,击匈奴〔一〕。(汪)──御览卷二四一
〔一〕范书、袁纪均无此事。疑「匈奴」乃「黄巾」之讹。
五四五皇甫嵩领冀州牧,奏请一年租〔以〕赈饥民〔一〕。民歌之曰:「天下乱兮市为墟,母不保子兮妻失夫。赖得皇甫兮复安居。」(姚。汪)──类聚卷五○○御览卷二五○
〔一〕据御览卷二五○补。
五四六以日有重珥免〔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时董卓既诛,嵩拜太尉。范书本传作「以流星策免」,袁纪则作「日有重晕」,与续书同。
朱隽传
五四七隽字公伟,会稽人。少好学,为郡功曹,察孝廉,举进士〔一〕。汉朝以讨黄巾功拜车骑将军。累迁河南尹。董卓见隽,外甚亲纳,而心忌之,隽亦阴备焉。关东兵起,卓议移都,隽辄止卓。卓虽惮隽,然贪其名重,乃表拜太仆以自副。隽被召,不肯受拜,因进曰:「国不宜迁,必孤天下望,成山东之结,臣不见其可也。」有司诘曰:「召君受拜,而君拒之;不问徙事,而君陈之,何也?」隽曰:「副相国,非臣所堪也;迁都非计,臣之所急也。辞所不堪,进臣所急,臣之所宜也。」有司曰:「迁都之事,初无此计也,就有未露,何所受闻?」隽曰:「相国董卓为臣说之,臣闻之于相国。」有司不能屈,朝廷称服焉。后为太尉。李傕、郭汜相攻,劫质天子公卿,隽性刚,即发病而卒。(汪)──吴志孙破虏讨逆传注
〔一〕卢弼三国志集解曰:「何焯曰:『史传言举进士,始见于此。』梁章巨曰:『此与后人由科举出身者相仿。』周寿昌曰:『后汉书作隽,云太守徐珪举孝廉,再迁除兰陵令,其叙隽出身是也。若举进士,两汉无此制,即司马彪时亦不能有也。「进士」两字恐是高第之误。』沈家本曰:『两汉无进士之名,此云举进士,未详其义。梁氏欲以今制拟之,殊非事实。』」天游按:礼记王制曰:「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百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续书所言,当取此义,非汉时即有此制。
五四八朱隽为右中郎将,持节击颍川长社贼。(汪)──御览卷二四一
董卓传
五四九堰下过军〔一〕。──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曰:「中平元年卓与张温讨先零羌,卓为羌所围,乃于所度水中伪作鄢,而潜从鄢下过军,得全师而还。」注曰:「续汉书『鄢』作『堰』。」
五五○羌胡憋肠狗态〔一〕。──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憋」作「敝」。注引方言曰:「憋,恶也。」又引郭璞曰:「憋怤,急性也。」此卓不肯就少府职所上疏中语。
五五一太尉黄琬、司徒杨彪、司空荀爽俱诣卓,卓言:「昔高祖都关中,十一世后中兴,更都洛阳。从光武至今,复十一世鸶石苞室谶,宜还都长安。」坐中皆惊愕,无敢应者。彪曰:「迁都改制,天下大事,皆当因民之心,随时之宜。昔盘庚五迁〔一〕,殷民胥怨,作三篇以晓之。往者王莽篡逆,变乱五常;更始赤眉之时,焚烧长安,残害百姓,民人流亡,百无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此其宜也。今方建立圣主,光隆汉祚,而无故损宫庙,弃园陵,恐百姓惊愕,不解此意,必尘沸蚁聚,以致扰乱。石苞室谶,妖邪之书,岂可信用?」卓作色曰:「杨公欲沮国家计邪?关东方乱,所在贼起。崤函险固,国之重防。又陇右取材,功夫不难。杜陵南山下有孝武故陶处,作砖瓦,一朝可办。宫室官府,盖何足言!百姓小民,何足与议。若有前却,我以大兵驱之,岂得自在!」百僚皆恐怖失色。琬谓卓曰:「此大事。杨公之语,得无重思!」卓罢坐,即日令司隶奏彪及琬,皆免官。大驾即西,卓部兵烧洛阳城外面百里。又自将兵烧南北宫及宗庙、府库、民家,城内扫地殄尽〔二〕。又收诸富室,以罪恶没入其财物,无辜而死者,不可胜计。(姚。汪)──魏志董卓传注
○御览卷八三三又卷七六七
〔一〕参见华峤书董卓传注。
〔二〕御览卷七六七作「洛阳城无只瓦尺木」。
刘虞传
五五二是时用刘虞为幽州,刘焉为益州,刘表为荆州,贾琮为冀州。虞等皆海内清名之士,或从列卿、尚书以选为牧伯,各以本秩居任。旧典:传车参驾,施赤为帷裳。(姚。汪)──蜀志刘焉传注
循吏传
五五三任延字长孙,治京氏易,显名太学。(姚。汪)──书钞卷九六
五五四任延拜会稽南部都尉。时年十九,迎吏见其少:皆惊。会稽多名士,延到官,皆聘请高行俊乂,(警)〔敬〕待师友之礼〔一〕。及掾吏贫乏,辄分俸禄以赈给之。(姚。汪)──类聚卷六
〔一〕据范书本传改。
五五五任延字长孙,为九真太守,教民牛耕,铸作田器,民以利之,产子多名曰:「任」。(姚。汪)──书钞卷三九
五五六王涣为河南温县令,土俗豪强。涣到,举贤诛猾,民开门,皆放牛于野。(姚。汪)──书钞卷七八
五五七王涣为洛阳令,履正。病卒,百姓哀痛,老少随车致祠,昼夜号泣〔一〕。(姚。汪)──书钞卷七八(二)
〔一〕「病卒」以下,陈俞本作吴汉事迹,误。
五五八宠字祖荣〔一〕,受父业,以经明行修举孝廉,光禄察四行,除东平陵令。〔是时民俗奢泰,宠到官躬俭,训民以礼,上下有序,都鄙有章〕〔二〕。视事数年,以母病弃官鹳姓士民攀舆拒轮〔三〕,充塞道路,车不得前,乃止亭,轻服潜遁,归修供养。(姚。汪)──吴志刘繇传注○类聚卷五○御览卷二六七书钞卷七八(二)书叙指南卷一五
〔一〕宠,刘宠也。
〔二〕据类聚卷五○补。
〔三〕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五○「士民」皆作「士女」。
五五九后辟大将军府,稍迁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民去治数十里有若邪中在山谷间五六老翁〔一〕,年皆七八十,闻宠迁,相率共送宠,人赍百钱。宠见,劳来曰:「父老何乃自苦远来?」皆对曰:「山谷鄙老,生未尝至郡县。他时吏发求不去,民间或夜不绝犬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狗不夜吠,吏稀至民间。年老遭值圣化,今闻当见弃去,故戮力来送。」宠谢之,为选受一大钱,故会稽号宠为「取一钱太守」。其清如是。(姚。汪)──吴志刘繇传注○御览卷八三五文选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文注事类赋注卷一○类林杂说卷四
〔一〕御览卷八三五「若邪中」作「若水」,事类赋注卷一○
作「若耶水」,类林杂说卷四作「若耶溪」,而文选注则作「若耶山」,袁纪、范书与之同。天游按:下文既言「在山谷间」,「中」必不当作「山」。中、水形近易讹,恐当作「水」为是。耶、邪通用,御览之「」系「耶」之讹。又袁纪曰「去郡十里」,无「数」字,与续书异,恐其偶脱之耳。
五六○宠前后历二郡,八居九列,四登三事〔一〕。家不藏贿,无重宝器,恒菲饮食,薄衣服,弊车羸马,号为「寠陋」。三去相位,辄归本土。往来京师,常下道脱骖过,人莫知焉。宠尝欲止亭,亭吏止之曰:「整顿传舍,以待刘公,不可得止。」宠因过去。其廉俭皆此类也。以老病卒于家。(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一〕宠历豫章、会稽二郡。范书本传言其二任将作大匠,二任宗正,一任大鸿胪,则有据可查居九列者五,其三不详焉。又代黄琼为司空,复代王畅为司空,又频迁司徒、太尉,故曰四登三事。
五六一繇祖父本,师受经传,博学群书,号为通儒。举贤良方正,为般长,卒官。(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五六二繇父舆〔一〕,一名方,山阳太守。岱、繇皆有俊才。(
姚。汪)──吴志刘繇传注
〔一〕舆,刘宠之弟。
酷吏传
五六三严延年字次卿,为河南太守。冬月传属县囚会府下,流血数里,河南号为「屠伯」〔一〕。(汪)──御览卷二六
〔一〕此段文字始见班书酷吏传,范书酷吏传序李贤注引用之。疑御览引有误,或系续汉书酷吏传序之文,故列于此。汪文台删「年」字,作严延传,大误。
五六四董宣为洛阳令。宁平公主乳母奴白日杀人〔一〕,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大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二〕,数主失者三,叱奴下车,格杀之。主即驰车入宫,上大怒,召宣:「令欲死乎?」宣叩头曰:「臣奉法之吏,不敢纵法,不欲死也。」上曰:「捶之!」宣曰:「愿一言,死无恨。」上曰:「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民,以奴杀臣。臣死之后,陛下何以治天下?捶杀臣,不如臣自杀。」即以头撑楹,流血被面。上令小黄门持之,曰:「痴令!叩头谢主。」宣不从。上〔曰〕顿痴令头〔三〕,宣两手据地,不肯低头。上敕「强项令」出,诣大官赐食。(姚。汪)
──类聚卷五○○御览卷二六六
〔一〕范书本传作「湖阳公主苍头」。
〔二〕据御览卷二六六补。
〔三〕同右。
五六五阳球字方正,渔阳人也。少有勇气,〔拜〕尚书令〔一〕。中常侍王甫、曹节等秉权势,球常唾手拊髀曰:「阳球作司隶,此曹子何得尔邪?」寻为司隶,明日诣阙谢恩,甫时休下在舍。(恩)〔悉〕表甫罪〔二〕,〔奔车〕收送洛阳诏狱〔三〕,自临拷之。甫子萌,亦见收。〔死杖下,权门惶怖〕〔四〕。(姚。汪)──御览卷二五○○书钞卷六一又卷三六
〔一〕据范书本传补。
〔二〕据汪辑改。
〔三〕据书钞卷六一补。
〔四〕同右。
五六六杨球为幽州从事〔一〕,部分边塞,职事修理。(汪)──御览卷二六五
〔一〕汪辑改「杨」作「阳」鸫范书本传不言球任幽州从事,袁纪亦不载,恐系别一人,暂列于此。
宦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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