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2/5)-明-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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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续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第 2/5 部分)

一、救人謂之功,積德謂之行。所謂一功,約有百人也。折分計算,救十人以上,可謂一分,為國延壽,及解大難,事關利濟,折二功。為民祈晴禱雨,驅除蟲蝗,解除大疫及禳水火,利及民物,折一功。強祟盤錯,顯形現迹,眾所不伏,能絕其根,折一功。非此色,目一分以上,輕重推折,為人消灾請福,醮功克就,或煉魂解冤,為民請命,報應分曉,委實利濟,折一功。非此色,目以輕重推折。救產難,母子全活,折一功。母子一損,自一分以上比折。其該載不盡,各以理推折。
一、兼行中天院、太極院、伏魔院、黃錄院、太清院、紫庭院、南昌上宮,受煉司及諸院等法。
自九品至七品,稱兼主管某院事。
自六品至四品,稱兼提舉某院事。
自三品至二品,稱兼提點某院事。
九品以上,兼南昌上宮受煉典者。
五品以上,兼知黃籙院事。
自九品至七品,帶統攝三界鬼神公事。
八品至七品,帶提點三界鬼神公事。
七品以上,帶提舉城隍司。
六品以上,帶提點九州城隍司。
五品,帶節制嶽隍兵馬。
四品,帶都督嶽瀆兵馬。
三品,帶節制九天兵馬。
二品帶,糾察三界鬼神,判洞天福地靖廬事。
一、初真受法,必先受籙,許補從九品。其正九品,未受錄人不許任之。
一、凡行齋醮,雖有他品,復而未受,都功籙無祭酒職者,謄誠不達。
七品以上,不受盟威籙,不許任之。
五品以上,不受洞淵籙,不許任之。
四品以上,不受神霄籙,不許任之。
三品以上,不受大洞籙,不許任之。
一、法與籙相須,不可相違。
天心法,宜受都功籙。五雷法,宜受高上神霄籙。
靈寶法,宜受紫虛陽光籙及靈寶中盟錄。天蓬法,宜受北帝伏魔籙。
天樞法,宜受上清回車畢道籙。趙侯南法,自有正振,宜受趙侯籙。
一、天心乃萬法之祖,都功盟威,總二十四品,先可進受。
一、南北二院,謂之文階,雷司謂之武階。初真先宜參文由入武階易,武階入文階難。
一、五雷者,天雷,上天侍衛之司;神雷,雷霆號令之所;龍雷,海藏之拱衛;水雷,雨澤之所司;社令雷,則名山大川精忠血食之神。上奉帝命,下親民事,可以指役也。
一、四司者,玉府五雷使院中,有玉府五雷使院真君,乃雷之主,專司玉樞五雷院;及雷霆都司,主行刑掌;蓬萊都水司,專司水澤。三司皆總於玉府五雷使院,諸解送刑獄,毋得僣素於樞府,止於雷霆都司,其五雷使院額,毋得妄用。
一、初真受法,須擇當代明師,行淳學正者拜之,師亦當擇弟子,委有道器者授之,先召保官保盟,齋誠申狀,取保應分曉,方與依式,奏申,撥度授以神霄照帖及版券等,次與設醮,謝師受將歸壇。
一、如年內有功,合該與循資升擢,即召同品法官保狀,繳申度師如前,奏申付度,非可慢褻,若師非正學,弟子躁妄,苟簡行之仙籍,未必紀名,則天將不臨,惟淫祠下鬼,纂名妄興灾禍,真司檢察,貽罪非輕。
一、初真受法,有功及遷轉既投師傳受,仍須詳述始末、年月、師資、姓名,所職某法,所積何功所遷該何品秩,具狀投嗣,教天師正一玄壇,敷奏給帖,庶得玉籍紀,名神人皈仰,其或不揣,己功蠟等,以夸世及不務投師、輒便詭撰階位,妄加升擢,及有不經師付,謾寫職階,視同虛文,有誤玄壇,敷奏給牒,有何效之?科律照然,戒之!謹之!
斡運造化章
三五飛步罡品
師曰:三五之秘,夫豈易知?自一生二,二生三。蓋三氣分而三光明,三光明而三才具。自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備而五行全,五行全而五星明,五星明而五嶽峙,是以在道則為三清,在世則為三才,在神則為三元,在人則按三部,又在道則為五老,在天則為五星,在地則為五岳,在人則為五臟。人有天地,貌分陰陽。氣道備一身而兼有之,自不能使三田孕秀,五臟納靈,則去道始遠矣!能修之者,三田聚寶,五氣朝元,魄制魂拘,神全氣滿,是謂仙道貴生也。不修之者,使三魂為三尸,五氣謂五賊,五賊為五苦,是鬼道貴終也。是以天地之問,人為萬物之靈。故手指足履,莫非合真,步呈之法,所由生也。夫步呈者,飛天之精,躡地之靈,運人之真。使三才合德,九氣齊并,一切鬼神轉旋天地,一步一指、一轉一旋,造化中全,神明在左,故一步象太極,二步象兩儀,三步象三才,四步象四時,五步象五行,六步象六律,七步象七星,八步象八卦,九步象九靈,乃萬呈之祖也。
師曰:禹步之法,世皆失其真也。蓋世人多能言之,不能得之,得而不行,行之不專,故多不驗。今世所行豁落斗,乃三五禹步之樞要。總河圖錯綜之數,豈可輕視為尋常,但所傳差誤,而不能變化通靈,余今特正其訛,以傳其直。
師曰:一氣分三,號玄、元、始。三氣分判,則立三才。人身象之,清濁之體,分為三部,部各有神,亦日三田。田各有寶,故一而二,二而三,吾身之真也。總謂之三元。元者,大也,首也,故《易》、《乾》卦謂元者,善之長也。
師曰:二五之神,貫通天地,總歸一身,運用之間,有生克制伏之法,應期求禳謝則相生,制伏驅治則相克。凡步歪之際,先運出三元五行之神,然後迹履也。
師曰:五行之祖氣,是為五老。老者,始也,祖也。引五老之精為五星,流五星之精峙而為五岳。配人之身,是曰五藏。上應五星,中應五岳,故神住其間。
五行五德相生,木生火;
五行五氣相殺,金克木。
上元屬天罡
步上元罡咒:步天之精,役使萬神,上元蔽身,唐宏將軍,輔吾正氣,辟伏魔神,敢有害我,還着本人,邪魔見者,化作微塵,急急如律令!
中元屬人罡
步中元罡咒:步人之精,長陽消陰,強我三魂,滅鬼除精,禍不能及,灾不能侵,中元隱影,葛雍將軍,領兵千
萬,來衛吾身,急急如律令!
下元屬地罡
步下元罡咒:躡地之靈,人道安全。天回地轉,上魁下乾。陰闔陽開,正氣綿綿,鬼不能害,人不能傷。天為我蓋,地為我載。敢有加害,押送魁罡,下元藏形,周武將軍,隨吾所到,速衛喜真,急急如律令!
師曰:凡有制伏凶惡,克代灾危,當先步上元罡,順例返畢,再入中元罡,次變為下元罡,若有制伏凶惡,則又變五行相殺歪,克制天龍,鬼神隨心感召,萬無失一,秘之!
五行相殺罡
師曰:凡有制伏凶惡,克復灾危,則步此呈。謂水能克火之類,故臨時加治也。如制伏火殃,則步金步水,至火制之,餘皆仿此。如後學未曉,則準步成罡而已,不必增損。
咒曰:五行相滅,土水相絕。水火相滅,金木相伐。鬼妖見者?斬頭截腳。魔王恐懼,上下推裂。敢有犯者,永沉幽穴,急急如律令!
此罡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也。此制伐則用之。
五行相生罡
木師曰:相生罡是木生火也。一生一煞,皆按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計,一十五步三五之道也。
咒曰:五行相生,萬事吉昌。水木成就,火土相得,金木同行,禍變為吉。鬼不能害.-人不能侵。死者復生,枯者復榮,急急如律令!
禹步九靈斗罡
日月明,乾坤配,吾從天蓬入天內。略過天衝逢輔退,反歸天禽與心對。抱天柱兮任英會,斗道通兮鬼道潰,急急如律令!
師曰:豁落,斗也。乃謂之小三五罡。世多不知其詳,亦以習見為常,不知其玄妙也。此罡可伏狂邪,指揮鬼神,破廟等用世多,返用之,今正誤矣。
斗要妙兮十二辰,乘光明兮威武陳。氣仿佛兮如浮雲,七星變兮上應天,知變化兮有吉凶,入天宿兮度天門,合六律兮持甲乞,履天英兮乘天任,清泠淵兮可陸沉,倚天柱兮擁天心,從此過兮登天禽,倚天輔兮望天衝,入天內兮出天蓬,斗道通兮剛柔濟,添福祿兮留後世,出幽冥兮千萬歲,千鬼萬神自回避,急急如律令!
師曰:此罡世所行以出斗入斗,相反用之,所以不應,今特正之則可以役使鬼神,驅邪魔道。秘之!秘之!
金光範圍罡
師曰:凡登壇闡事,存己身為神禹,口念咒,手拾訣,從玉文起午文終,足步罡,遍履天地之內,金光繞身,化形制魔,口作啼吟吒琍之聲,存面前虛空中有紫炁一團,須臾見青炁自天而下,沖開紫炁,忽見雲中有金殿樓閣,心叩頭,三禮朝謁,請奏如儀。
步此罡,當念金光咒,一句一步。咒畢,仍加斗罡。
禹王三步九迹
是師曰:存己身立在禹鑿龍門之上,在風霆雲氣之中,承上帝命,左手玉訣,右手劍訣勑召萬神,隨事發遣。
埳訣
師曰:掐訣者,所以通真制邪,役訣各不一,罡訣有七百餘目,今所用者不多,四維八方,自四指根逐節數,共十二目,以按十二辰,於內又分出八卦、七星、九官、三臺,各主其所行之事,又當約而言之,惟中指中文為玉清訣,側左為北帝訣,名大煞文,此二訣總三界萬事,宜按行之。
叩齒訣
師曰:凡叩齒者,是集真而集神,凡人體炁散,心炁耗,真炁不應,須用集之。所以叩齒者,擊動天門而神炁應,故左叩為嗚天鐘,右叩為擊天磬。凡制伏驅降,用之,至於當門齒,上四下四,共八齒相叩,謂之嗚法鼓者,所以通真,格上帝。凡朝奏用之,上下三叩,成二十四通,謂之嗚法鼓,常當知此。
入戶訣
師曰:凡立壇有戶在東南,乃巽地戶。若靖中入戶,則以靖門為戶,舉步從此入,先於巽上叩齒十二通,心三拜,右足先進,左足隨之。先存功曹使者四人,龍虎君二人,立左右。又存滿室青黃白三色雲炁,次存香烟成五色,氣直上至金闕前,次九拜或心拜亦可。
燒香訣
師曰:先以左足入戶,勿得回顧,回顧則致邪。當一念寂然,存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功曹玉女乘
吾五臟五色之炁,竟上三天,當一舉思之,更無滯礙。覺身中燠燠然微暖,是真炁合德也。凡燒香,並令烈火,次多捻香入爐中,謂之費香。豐者,多也。令烟炁猛一舉上達,無留滯。若香烟虱斷滅,火力微眇,不能超真達靈矣。應
捻香尚左手,左手者,摩手也。右手親穢,不可拈香也。
奏香訣
師曰:當存心無外思,內無雜想,只見目前皆是真光梵炁,紫碧之炁彌滿前後,一切不思,直上十方,香十方,真炁下映,與香煆接於炁中,仿佛見無鞅真仙官君,細雨密霧,來降各方。次至洞案前,見香成五色,功曹符吏在空中,已身恍如升上三天,親見三清玉帝,叩齒三十六通,咽掖九過,然後依科行事。師曰:初階入道,性易流蕩,則心疑,不可示以繁文也。於簡易中存觀,妙在不言之表矣。若能進品升玄,自此而至嗣宗,神仙不難學也。
啟奏訣
師曰:凡啟奏,治病,行符,先存上丹田元始,中丹田道君,下丹田老君。次三宮三真,並如己形。先存下丹田內君,與心中道君合而為一,立在頂中,如金殿中坐,己身跪拜,密奏所行之事,立有感應。
朝真謁帝訣
師曰:一小兆凡人也,飲食男女,其欲與人不異,今乃得佩籙行法,稱為法師,或星冠霞倨,欲似仙聖。蓋心未寧一氣,仍肴亂淫愛,觸穢葷污,躁腥,當知若何可以謁上帝於虛無之表也,苟無清明之法,則不能感格,反以招愆耳。故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亦可以事上帝,此之謂也。
齋醮對越訣
師曰:凡醮中朝謁,須按儀式,及身與心混融,常存見金闕於高穹之上,己身不覺在壇,惟覺在九霄之上,凡口誦心存,絕一切妄想。如此則大有感格,非止外儀也。
祈請訣
師曰:宜於常時數數點檢,己身入靖,默坐,不思凡俗之事。氣宇既定,頂中虛闊有金樓玉殿,見天尊金容坐其中,久久存之,覺真炁映頂門嚮內微熱,此常時訣也。有事之時,亦如之存運己身,恍然跪于天尊前,默禱所祝之事,萬無不應。此宗師節文,訓後學之士,初階,此乃升堂入室妙訣,宜秘之,毋泄凡俗也。
書符訣
師曰:書符者,惟要心定,不思外事,又要點紀散形,庶幾下筆時神不走,炁不亂。若對本念誦,下筆成符,眼動意隨,心馳筆亂,必不能感應。須心與符一,符與心俱,取炁不必回顧,吹炁不得作聲,下筆書符謂之自傳喜神,蓋言心定而端的也。後品亦言之甚詳,凡初階先宜知此。
玉堂直指
師曰:玉堂乃天心祖法之內秘,
萬法之所宗,三界所仰,自漢天師以來,獨傳心印,別無雜術,惟正而已。正者,不邪之謂歟。天以正而覆燾,地以正而載持,炁以正而運行,鬼神以正而役使,人以正心而正身,心不正則邪念生,六慾起,流為禽獸,沉為鬼爽。在世不正,身為奸邪,為悖逆道,不可入真仙之閫域也,今玉堂大教之出世,原於正一天師。正則不邪,一則不二。嗣吾教者有五等:凡在世厭塵希真之士,初入壇受天心正法十卷,行之三年,無輕師慢道之心,無始勤終怠之念,則許再訶,受階七品,行及無過,進二品,佩玉壇正品印,受高奔玉京,行及一紀,驗得即非編庶市井庸流,及不是輿臺皂隸、刻胥虐吏及非是宮觀愚蠢竊食,方許傳付無上宗旨,二十四品并三奔寶籙、玉堂三景之印。玉景陞堂之印,為嗣教支師。支者,分派別流之謂也。此傳不限名數,但係有官君子、儒墨俊士,皆可佩持,禁傳市井道流也。今世道流多是無告困極,四民不收,始投名進納黃冠,蓋非本心入道,恐輕賤玄文,遺失秘旨,罪罰不赦。已上係四等。傳度。獨於第五等係的傳系,代嗣師惟正傳一人,付二十四禁典玉書,付宣和斬邪劍,降真制魔之印,經三十年方許傳代,今以初品初階傳度,其文省,其用簡,人人皆可奉行,亦可望洋於玉堂也。登壇之日,弟子肘步齎,信誓詞,雖官高位貴,不得慢真侮道,當九拜盟壇而受也。從此佩玄旨,不違師旨,自此登神仙路,入希夷之門也。若或不遵此訓,妄傳輕受,則三官糾愆,四司錄過,天司示憲,七祖受報於風刀考身,充役於長夜,萬懺不洗,千真難贖,在謹於傳付而已。夫行初品宗旨,口傳心印計二十事:
一、日當虔謹修習,漸與世事相疏,不得混同塵俗,作諸不執事,久久戒行昭著,當次第傳度也。
一、存服鬱儀結璘之炁,惟勤於存運,久而真炁灌注,噓呵成真,不待容心,而鬼神畏服矣。既受法已畢,當以大道為宗祖,動心正念,勿起邪心。
一、每旦習誦真經秘咒,蚤作奏香,默而存之,不得出聲,惟心相應,不可以事奪而失其常規也。
一、遇有凶邪惡祟害民者,當一準正教,務在必行。若有畏心及有諂心,反求告於鬼神者,是執心不專,得罪至大,三官糾罰,不赦不原。
一、當以正念役使天神將吏,不得稍用血食,以雜靈炁,違者三官罰罪。
一、當以三光為主。蓋三光者,天地之眼目,陰陽之根本,造化之宗祖。當存心運真,與帝真三景相混為一,不惟制伏三界,束縛魔靈,則自己身有光明,萬神畏伏,辟尸逐病,得道長生,以入仙真矣。
一、日存三光而服炁,夜間存斗以斗呈使身與神為一,神與身同炁,神炁混融,方可為嗣教之士矣。
一、當先行三八謝罪之法。凡半月一節氣,當出身中官將,拜表存修,如本法行之不息,則身為無過之人,始可言嗣玄教。
一、每日服三光符,以俟感應。
一、戒在淫怒,常以慈善應世,割己周人,不得攻師伐本,妒賢嫉能,口是心非,囂訟爭斗。素或有之二截自今日改行率德,常以一念,遠財利,去奸諂,寡色慾,持齋守戒,為心也。
一、凡奏香時,存五色炁,自五藏出,結為華蓋,上通空玄,上帝在空中仿佛瞻見,如此則所奏必達也。
一、凡書符當入室存定,染筆成符,閉息心咒,不得作聲,握固勃然,有勿犯之色,身正而心正,心靜而神應矣。
一、當以一真合道,當離一切外事,勿得千心見物,莫生貪念,當思世事無常,惟道長久,當在一真則虛無當應一靈矣。
一、每出入,當存天丁將吏、功曹玉女,右左羅列座下,邪不敢侵正,炁縱私動止,存之如故。
一、如每月十直、庚申、甲子,本命三元三會,朔望八節五臘,當異寢思真,常能各居,敬如賓友,則尤為至妙。
一、不得內蘊狡賊之心,外示慈詳之態,不得貪非己之物應,營求當以義合得之,違者許自省愆,改行謝過,不許重犯,忌之。
一、事父母以孝。不以貧富易其心,順奉常令喜悅。一咈所親之意,是謂不孝,不孝罪大,無所貸原。
一、父母歿,當隨力精思,祈告上帝,拔度出幽,上生天堂。若父母不出幽陰,自己仙功亦不能成矣。
一、兄弟宗族、外親遠戚,待以和好,不許各黨其一,而生事生慎怨,以失骨肉之恩。違者,三界鬼神不伏,使役宜謹之。
一、當行規矩準繩之內,存心一有不合,宜事隨心改,正期與聖賢比肩,不可自卑,常萌妄作之心。
醮事儀範章
太乙齋:帝王修之,以展禮配天也。
九天齋:金籙齋:國家建之,祝延國祚也。
玉錄齋:修之以保佑后妃六宮也。
黃籙大齋:皆有品第,要當參考成法,勿得妄為之,其士庶所建,止可謂之醮儀。
河圖玄靈等醮:總有數十名目,皆醮也。古謂醮者,祭之別名也。降天帝致萬神,莫大于醮。
一、國家建醮有三日、七日之儀。按《靈寶經》齋法,凡二十七日,杜光庭醮品,有七十二等,皆國家所用。如三洞品格,俱有定式。
一、官民士庶之家設醮齋,止以一晝夜為則,亦有建三晝夜、七晝夜者,不無褻讀,反為招譴。如官長尚不至於士庶之家、經宿久留,死上帝高居九重、下臨凡俗,豈有經三、七日晝夜而不返乎?今定醮例,凡修醮一日,先陳設,至期則以黎明肅啟,深夜解散,庶幾不致瀆聖也。其科儀品格,載諸玉宸、玄範行移等書,臨事取而觀之可也。
一、開壇建大醮,必須洞天福地官觀之中為上。其立壇須是方位端正,坐北面南。如宮觀元有壇處,坐向方位或偏,別冷宇下依式立壇行事亦可。
一、凡建醮須是量力所為,富則備物,貧則隨宜,所市醮需,毋用非義之財,及與人爭較價直之物,及力有餘而苟且營辦,力不及而勉強經營者,皆為不誠,難於感格,如齋主係忠孝之家,誠殫力之。師為代出龍繒之屬,凡事從省,應干文字醮獻等,亦自然感徹矣。
一、醮儀中修用存思訣法,並載幹運造化章,其樂具仙仗見天樂儀仗章,更不於此詳注。
一、文字行遣,俱依玉宸玄範,行移所行,及酌參古式,檢目用之,如奏帝尊前用奏狀,餘並用申狀,神司用公牒之類。
一、奏狀並稱臣,申狀稱名,天樞院狀稱本司,前用司額關帖牒等稱當司。
一、奏申狀前空一掌,後空兩掌,紙高一尺四寸,餘則用展札紙為佳,醮請獻狀止用狀紙,如式。
一、奏狀內聖位並用黃簽帖,臨時書填。
一、奏狀前帖黃,高三寸二分,闊二寸四分,或高三寸六分,闊三寸為則,分單行寫貼黃後合縫處書臣名用印。
一、奏狀同倚黃用小黃簽,側貼太歲下,古式如此,今少用。
一、奏申狀可漏,單聖位者,用黃簽側貼。兩位、三位、四位者,用稍闊黃簽當中貼。三位、五位以中為尊,兩位、四位以右為尊。聖中寫御前及聖前,或止寫最前一位亦可。下界神祇狀,用白簽,在人審而用之。
一、奏申方函面上並不用貼黃,亦不稱臣,止書姓名,章詞表外函,同此。如申狀內聖位多者,方函止題最前一位。
一、奏申狀、上帝狀,稱道慈勑旨,帝尊稱聖慈睿旨,二后稱宸慈聖旨,三清四帝稱陛下,二后稱殿,諸帝尊稱御前,諸真稱聖前,下界神祗稱神前,治前之類。
也。
黃籙大齋:皆有品第,要當參考成法,勿得妄為之,其士庶所建,止可謂之醮儀。
河圖玄靈等醮:總有數十名目,皆醮也。古謂醮者,祭之別名也。降天帝致萬神,莫大于醮。
一、國家建醮有三日、七日之儀。按《靈寶經》齋法,凡二十七日,杜光庭醮品,有七十二等,皆國家所用。如三洞品格,俱有定式。
一、官民士庶之家設醮齋,止以一晝夜為則,亦有建三晝夜、七晝夜者,不無褻讀,反為招譴。如官長尚不至於士庶之家、經宿久留,死上帝高居九重、下臨凡俗,豈有經三、七日晝夜而不返乎?今定醮例,凡修醮一日,先陳設,至期則以黎明肅啟,深夜解散,庶幾不致瀆聖也。其科儀品格,載諸玉宸、玄範行移等書,臨事取而觀之可也。
一、開壇建大醮,必須洞天福地官觀之中為上。其立壇須是方位端正,坐北面南。如宮觀元有壇處,坐向方位或偏,別冷宇下依式立壇行事亦可。
一、凡建醮須是量力所為,富則備物,貧則隨宜,所市醮需,毋用非義之財,及與人爭較價直之物,及力有餘而苟且營辦,力不及而勉強經營者,皆為不誠,難於感格,如齋主係忠孝之家,誠殫力之。師為代出龍繒之屬,凡事從省,應干文字醮獻等,亦自然感徹矣。
一、醮儀中修用存思訣法,並載幹運造化章,其樂具仙仗見天樂儀仗章,更不於此詳注。
一、文字行遣,俱依玉宸玄範,行移所行,及酌參古式,檢目用之,如奏帝尊前用奏狀,餘並用申狀,神司用公牒之類。
一、奏狀並稱臣,申狀稱名,天樞院狀稱本司,前用司額關帖牒等稱當司。
一、奏申狀前空一掌,後空兩掌,紙高一尺四寸,餘則用展札紙為佳,醮請獻狀止用狀紙,如式。
一、奏狀內聖位並用黃簽帖,臨時書填。
一、奏狀前帖黃,高三寸二分,闊二寸四分,或高三寸六分,闊三寸為則,分單行寫貼黃後合縫處書臣名用印。
一、奏狀同倚黃用小黃簽,側貼太歲下,古式如此,今少用。
一、奏申狀可漏,單聖位者,用黃簽側貼。兩位、三位、四位者,用稍闊黃簽當中貼。三位、五位以中為尊,兩位、四位以右為尊。聖中寫御前及聖前,或止寫最前一位亦可。下界神祇狀,用白簽,在人審而用之。
一、奏申方函面上並不用貼黃,亦不稱臣,止書姓名,章詞表外函,同此。如申狀內聖位多者,方函止題最前一位。
一、奏申狀、上帝狀,稱道慈勑旨,帝尊稱聖慈睿旨,二后稱宸慈聖旨,三清四帝稱陛下,二后稱殿,諸帝尊稱御前,諸真稱聖前,下界神祗稱神前,治前之類。備受則出官有碼,皆不可行齋事。
一、都講以下之職,亦須備受三五正一靈寶陽光等錄,方可同預壇席。
一、請同齋道眾,須是平日耐於拜跪,甘於淡泊,專修香火,不貪貨財,方可結立誓盟,俾登壇席,要與醮主各殫誠慇,祈叩穹旻,以昭感格,若只務聲音韻美,注念不專,非惟枉役精神,虛費財寶,切恐反遭咎責,勞而無功。修建之法全在擇人,不可不謹。
一、執威儀道童,須要先習步虛詞舉,唱華夏吟令熟,登壇旋繞時,隨聲讚味。
一、建醮當竭誠恪,營辦龍繒璧劍之類,務在精好,香花油燭,一一所需,並要潔爭,不使穢觸,若臨用有缺,則反招譴矣。凡設醮以精專為先,龍繒為上,香燭虔潔次之,苟若有一闕,亦醮之瑕玷也。修奉之士,尤宜謹守。
一、若停柩在室,不宜開壇建醮。如屋宇深闊,喪在別處,不干壇界,亦可修奉。若有生死厭穢未經解除者,亦不敢於家庭建立醮壇,深宜戒之。
一、燒香不得用灶中灰火,焚燎錢幣等不得用油燭火點發。
天心玄秘章
昔元始天王懸黍珠於黎土,命皇人以演洞章。太上老君陞玉局於成都,張道陵而受經訣。道法四十二壇,醮科七十二等,流布塵寰,宣揚教化。後之歷代嗣教之士,積功累行,與道合真,心動神隨,法靈教闡,是以道法符章分枝異振,延蔓繁多,流傳于世。法術有三千餘階,不能備載,今以一二,略舉其大概耳。
天醮一十四壇
《黃帝醮告章》曰:凡世人禳禱祭告,薦拔祖彌,及禳灾救病,除道家奉天之士,有祈天醮告之儀,其後非奉道教者,若有禳檮薦拔之事,止許召請城隍社令土地地府冥官,毋毋請天帝神祇,是以雷霆乃立斬勘之司,敢有非道教奉天之士而冒干天帝者。斬神誅魂,奪算滅壽,可不畏乎。
金籙普天大醮三千六百分位,
玉籙周天大醮二千四百分位,
黃籙羅天大醮一千二百分位,
太乙醮,九天醮,河圖三十六天醮,
玉匱盟真醮,靈寶自然醮,洞淵三昧醮,消灾醮,祿馬轉案醮,九幽醮,迂拔醮,報孝追薦醮。
按道門定制云,金籙、玉籙、黃籙三醮,聖位醮狀分數已有定式,其常醮有四十八壇,奏獻錢狀,或設二十四分、三十六分、四十二分、六十分、七十二分、一百二十分、二百四十分、三百六十分位,醮事之禮,像世威儀,道在人弘,不可執拘。
道法三十九階
靈寶度人上經大法,
無上三天玉堂大法,
清微元降大法,
清微神烈大法,
上清天心正法,
北極天心正法,
靈寶六丁秘法,
魁罡六鎖秘法,
三辟五解秘法,
六甲祈檮祕法,
貫斗武侯秘法,
玄一五雷秘法,
協神五應秘法,
梵氣雷法,
上清靈寶大法,
玉清真王紫宸大法,
爭明忠孝道法,
五雷考召大法,
玉清總攝法,
五雷斬勘法,
洞玄祈禱法,
先天一氣大法,
回車畢道正法,
九老伏魔法,
天地教燈水法,
混元攻氣法,
紫庭追勞法,
飛神謁帝法,
通章大法,
六丁六甲遁法,
掌心雷法,
祈晴禱雨祈雪法,
願蓋法,
五雷法,
靈寶法,
天蓬法,
天樞法,
趙侯南法,
結磨祈禱法。
考之道法,各有傳振不一。今以世人多行者錄之,及有天雷酆嶽諸將之法,其名繁多,難以盡述。
煉度法七階
清微煉度法,
太極祭煉內法,
玉陽祭煉法,
爭明一暘煉度法,
靈寶煉度法,
玉宸經煉法,
三光煉度法,。
告斗法一十四階
清微玄樞奏告,
太乙火府奏告,
灌斗五雷奏告,
玄靈解厄奏告,
清微紫光奏告,
神霄奔宮奏告,
清微祈禱奏告,
神霄火鈴奏告,
今明奏告,
璇璣九光奏告,
允天奏告,
孫真人鼇告,
開蕾實現斗奏告,
擁雲現斗奏告。
天髓靈章大法一十二階
混天法:此法能開天門,役使天神,住日留月,變晝為夜,夏雪冬雷。
移地法:此法能指地地動,指山山揺,指海海竭,畫地成河,移山塞海,降伏鬼神。
萬勝法:此法能令決勝無窮,變化草木,金石皆能化人,隱體藏形。
降龍法:此法能乘龍飛空,變物成龍,騰雲入霧,躡氣凌虛。
伏虎法:此法能伏虎豹、一切猛獸蛇蟲。
起雲法:此法能興雲起霧,化生五色祥雲,駕雲昇天,遊日官月府,去住自然。
生風法:此法能生萬里威風,行船遇寇,起塵迎敵,吹砂走石,障蔽太空,隨機而應。
伏刃法:此法能使刀劍自碎,入兵不傷,萬刃不于。如遇賊寇,能禁止刀劍不能出鞘,弓弩反折,不能為害。
變物法:此法能生一切草木,及乘駕空中,能使用木人木獸。
從波法:此法能使山陵變湖,漲溢江河,滔天之濤,拍山之浪,興雲致雨,躡波渡江,入水不溺。
烈暘法:此法能生烈火巨焰燒天,焚營燻寨,蕩滅妖邪,神火一過,萬禍俱消。
長春法:此法能頃刻生一切草木五穀瓜果蔬菜之類,能變土成金,化石為玉,隱身入土。
前十二法,上天秘傳之靈文,出世離塵之妙法,必遇天人授受,方得行之。縱得其書,紙上虛文,枉勞心力。
玄圃山,金鑲大法三十六階
發籟,震需,缶覆星,央雲,壅水,凝河,滅火,馭雲震陣,伏申,出泉,火箭,結華陰,草木化人,坐馭,水行,起
光,隱質,變物,附夢,桔毒,禁層,斬妖怪,金剛札,無礙通,神行,無盡丹,不竭壺,水火瓢,盆取魚,煮水石,佯死,飛空住,紙鶴飛,鐵其身,入壺。
玉虛天書大法一十八階
隱形藏體,
驅神入室,
遊魂三界,
超脫生死借屍,
火假屍體,
水假,
金假,
火假,
木假,
土假,
木牛流馬,
不用火湯瓶自沸,
喝石石行,
煎泥成金,
化銅鐵為寶,
移樹移物可至千里,
木鷄報曉,
泥犬吠夜。
通靈秘衛大法一十六階
變化,
附夢,
變形,
空中飛行,
入石壁,
隱形,
救死回生,
夜行不照燭,
長生不死,
呆賊不去,
縛賊自至,
役五通追萬物,
招神,
穿地尋尸,
神怪,
耳報。
通天寶籙大法三十三階
長生久視,
延年益壽,
昇天入地,
出幽入明,
神遊月宮,
一葦渡江,
千里神會,
借潮生風,
其舟日可至萬里。
投胎奪舍,
日行萬里,
躡鴻毛騰空,
騎草龍飛空,
煎泥成金,
九轉靈丹,
乾汞成銀,
點銅鐵化金銀,
養砂澆淋,
湧泉丹頭,
縮貨成寶,
糝制點化,
靈砂寶鼎,
點辛為庚,
召鶴,
圓光,
附體,
舞仙童,
過陰,
追攝,
降筆,
太極鸞,
筆架鸞,
懸絲鸞,
封匣鸞。
道門官制章
國朝品級
正二品
嗣漢天師真人。
正六品
道錄司左右正一。
從六品
道錄司左右演法,宮觀提點。
正八品
道錄司左右至靈。
從八品
道錄司左右玄義。
從九品道紀司都紀。
未入流
道紀司副都紀、道正司道正、道會司道會。
真人
漢張道陵以天師賜號真人,唐泌以承相歸道賜號真人,加正一品。
余酒
周成王時,以彤伯為祭酒,以主親屬。後宣王時大祀南郊,以仲山甫為祭酒,以主祀事。故後世以道士為祭酒之職,以主郊天祀事之禮,以統道教,此道士有祭酒之職自此始。
道官
周穆王以道士高拱宸為祭酒,祀元始天皇於尹真人草樓,此道官之始也。
道錄
宋太宗增道副錄、都監、首座、通舊為八員,已上總知教門公事。
道封
後周武帝時,衛元嵩封蜀郡公,蓋道士受封之始也。葉法善,玄宗時亦封越國公。
道贈
唐王知遠贈昇玄先生,葉法善贈金紫光祿大夫,越州都督,道士之褒贈,蓋自王知遠始也。
道謐
陶弘景羽化,梁帝賜謐正白先生。此其始。
道紀
老子日,能知古始,是謂道紀,故以僧官設僧綱。
道號
黃帝稱牧馬童子日天師,始也。漢張道陵亦有天師之稱,道家立名立號,皆取老子《道德經》中之旨,道字、玄字、妙字,今非中國之教,外夷皆竊取之。
衣紫
唐李泌生而神靈,自孩童時,身輕能舉,母嘗聞空中絲竹之聲,恐飛昇而去,母以蔥蒜為汁灑其首,後代宗時拜相時,李輔國專政,常妒之,泌知其不可久處其位,乃告歸隱,乞為道士,帝乃賜紫衣金帶之服,道士賜紫自泌始也。
黃冠道士
《黃帝內傳》曰:凡奉天道者,日道士。周穆王於尹真人草樓之觀,召幽逸人祀其香火,以奉天帝,謂之道士。此道士於官觀祀天帝,自此始。蓋道士之衣冠皆黃帝之衣冠,故名黃冠。所行者黃帝之事,所言者老子之道,故名道士。不異服,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不異言,非先王之言,不敢言。不去姓,不忘親也;不毀形,不忘孝也。以道為教,不悖天也,不事外教,不悖土也。以中國人奉中國之道,是體天之道,因地之利,以修身也。故能飛昇沖舉,憑虛御風,神超物外,上朝太清,得造化之妙,與天為徒,可以通天地之靈,格神明之德,役鬼神,驅雷電,致風雨,握星辰斬邪精,消疫癘,致太平,此自三皇開闢以來,試之驗者也。道之為教見於此。
都監
隋文帝始以玄都觀主王延為威儀之官,如今之監齋之職是也。周避諱,改為道錄。
監義
宋真宗時置首座監義,分領本階事。
上座
宋太宗始之。
法官
漢張道陵始有驅雷役鬼之事,行其法者,曰法官。
赤文天律章
止取生人所犯天條者錄之,其鬼神所犯者不錄,見女青天律。
一、法官四季天地赦日,不得行符咒水,看閱條律,違者先一身,後殃滅九祖。
一、法官行法,並陽行陰報,不得始勤終意。違者滅身,殃及九祖。
一、行法官補奏,弟子銜位,籍注左判官方,許補左大判官,次許補右大判官,違者並各徒九年,知而保奏者,並各除名滅身,罪殃三代。
一、法官及道士俗人六戊日而燒香進章上表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風刀萬劫不原,非佩籌者滅三等。
一、行法官非斬鬼,而口中非時稱急急如律令者,減壽半紀。
一、行法官篆符而以筆頭指左者,徒九年。知而故犯者,滅壽一紀。
一、行法官敕水而以水盂左轉者,徒九年。知而故犯者,滅壽一紀。
一、行法官妄以正法示之非人者,減壽一紀。
一、行法官不得私祀鬼神,惟二月、八月祭鼇,違者徒三年,故犯者加一等。
一、行法官所在去處,見水旱盜賊,若為害於民者,狡猾之人許令立便申奏,待天譴誅戮,違者徒三年。若差官誅戮而其人不如所申狀內之意者,加一等。若有人果如申狀內坐說者,加二官。
一、行法官行持不精,到處行役神吏,不擇紙筆,便寫符敕水者,天司奪養道之資,令使見身窮窘。
一、行法官非時妄動神吏,侵害生民者,滅壽半紀。
一、行法官無故不得妄入正神廟宇,及持正法而妄擒正神者,徒二年,如是法官出入正廟,前後不迎送,加罪者非。
一、行法官受民問詞狀,而不能即時行遣者,徒一年。如狀不合格式者
一、行法官出入見民問私祀邪神淫鬼者,仰即時遣神吏擒縛,依律斷罪。如或見聞而不根治者,徒三年。
一、行法官持齋奉戒而或犯者,徒七年。
一、行法官被人陽病而故意行陽符,陰病而行陰符,或左煞而右生,有傷於人,徒九年。如未有昭報,不辨陰陽者,非。
一、行法官妄以行法增崇一言,毀及同寮應行法者,徒五年。如辨論公事曲直及探正法而爭者,非。一、行法官妄以正法傳之非人,意求財利者,臧壽一紀。
一、法官職列七品者,錄功不書過,若能進章表知其官職恃而作過者,減壽半紀。
一、法官以正法而為戲者,徒三年。
一、行法官被民問請符乞水而妄以人情艱阻者,徒六年。被請符而反輕正法,不給付者,非。
一、行法官篆符,故意倒書橫寫,及朱書不從左,黑書不從右者,徒一年。
一、行法官奏弟子傳法度師,北院出官者,令從北院計銜南院出官者,令從南院計銜,違者徒八年。
一、行法官奏弟子傳法,看其人心術正方可保奏,如或人情或以勢力而亂奏者,並各徒三年。若得其人者,補三官。
一、行法官奏弟子名姓,用庚申、甲子二日,保奏不論有無品人,並得參佩正法,及便宜申請,令入四五品官者聽。
一、行法官非庚申、甲子日而輒欲申請,非次遷擢者,並各徒九年,再三申請者,臧壽半紀。
一、行法官傳弟子正法者,須得已身佩受一千日外,方許保奏,違者除名落職,徒三年。
一、法官傳受弟子正法,須得給統兵印,并都攝符,令其統制神吏,驅役鬼神,統兵印文、仙都總攝之印,作兩行疊篆。
都攝符即三元符也。以黃絹篆之,於符兩節寫墨敕給付某人收執,驅斬一切神鬼,後度師寫姓名會押,違此者神吏不聽。傳法人驅使,遂為虛設,非徒行法無益,又且天譴必臨。
一、法官傳受弟子,有始而無終者,不盡其所學者,徒九年。如弟子學而有始無終者,亦如之。知而故犯者,加一等。若弟子而不問,師而不傳者
一、法官傳受弟子,不問男官女官,並須得人,而傳不得妄泄,違者徒三年。
一、法官說話口是心非,徒二年。如事出不得已者,非。諸法官妄以己身尊崇,斥叱弟子者,徒三年。
一、法官見世問有異常人者,許令上章表,或申狀被坐此人所為,外函上寫朱表,不下天曹,直進太上御前,以待差官超
擢,填上元八品仙官,見缺如是,常日章表申狀,而不經諸司檢驅者,徒八年。
一、法官傳受弟子秘訣,而隱真出偽,或傳而留一字,或咒是而訣非,或訣是而咒非者,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職列仙卿者,許奏斬伏魔等使,違者準前律。
一、法官職列帝君品者,許辟奏五嶽四讀等官,及充替應有司仙官鬼官者,許。
一、法官職列高真者,許奏洞陽等帝君,違者準前律。
一、法官職列上章典者,許進章表,違者徒六年。
一、法官不受都功籙者,不得申黃刺及進章表,違者徒三年。知而故犯者,滅身。或不知者,積罪愆貫盈,差三官追取,令使萬劫受罪,或入石炭等獄。
一、法官職列七品,不許牒天曹并五嶽,及六品官,方許。違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職列南司及品官者,許令其便宜申奏。
一、法官職列北司及品官者,許遷入南司從別計御,違者除名落籍,舉過不論功。
一、法官職列九品者,不許牒地司,及八品方許,違者徒三年。
一、法官職列八品者,許奏左大判官,違者準前律。
一、法官職列五品者,許奏七品官職,違者準前律論罪。
一、法官職品者,許奏從六品官職,違者準前律。
一、法官職列四上仙者,許奏上宰,違者準前律。
一、法官職列真人者,許奏使,違者準依前律。
一、法官職列四相者,許奏仙卿,違者準依前律斷罪。
一、法官職九天諸使者,許奏仙卿,違者準依前律。許奏仙
一、法官職列諸司君者,許奏上宰,及真人并判酆都等使,違者準依前律。
一、傳法人見度師純懷精粹,不以師禮相待者,徒三年。說謾師保者,徒八年。知而故犯者,加二等。
一、法官不能相思於人,責望弟子補報其功,徒二年。
一、法官有功於人,而自稱說者,徒一年。
一、弟子妄駡馬師保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以勢而欺辱下賤,及不孝父母者,減壽半紀。
一、法官行符咒水,符篆未曉者,須得務求勝己之師問之。如或未曉為曉,未通為通,妄以己勝他人者,徒三年。
一、法官進章上表,朝禮而失儀,臧三官。官卑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俗人為人設醮,衣冠不整肅而輒登壇者,減壽半紀。茹葷酒者,永入酆都,七祖受罪,如未開壇而登壇者,非。
一、法官道士行持滅裂,為人關奏進上表章,而不如式希求財利,及不至誠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入壇關白章表,言語重叠,及朝禮非儀,存念雜真,并以手觸天門,先以右足登壇者,徒三年。
一、行法官道士申狀內坐說某時拜上朱章,而非其時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受三洞大洞籙經者,不論天下極品仙官及鬼神,並可指揮驅使,或受經而無籙,或受籙而無經者,同。
一、法官道士能以秘文咒法而身歷天曹進章上表,朝禮上真者,須得經諸司取稟,然後方得前往,如官及七品者,非得。經歷諸司者聽,違者除名。
一、法官道士能以太上秘文咒訣進章拜表,得報應而泄人者,減壽一紀。
一、法官道士進上章表,惟天樞院申狀、玄都黃刺、章表頭上,醮意,不得差錯一字,違者醮為虛設,章表不達上醮官關奏名,各徒五年。
一、法官道士列銜差錯,及冒稱官位者,減壽半紀。
一、法官、道士、俗人,受正一籙者,方許關行文牒,及申黃刺,違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拜表上章,而不五重下封者,徒四年。
一、法官,道士申狀不合稱臣而稱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申狀合稱臣而不稱者!徒三年。知而故犯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進章表醮,意不得過一百七十六字,違者並各徒四年。醮詞冒漬聽者同。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宜道士為人申章進表,須得如法,其餘醮筵隨力建功,請行法事,如或貧窮下賤力所不及,一燈一花亦自足矣。但不至誠者徒五年。
一、法官道士設醮登壇,而不恭謹,反語笑喧嘩,斜目曲視,背立唾痰,呼童叫僕,不以臣禮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進章上表,而不合格式者,徒二年,錯二字者,加一等。錯二字者,不達高功醮主,並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進遷拔章,只填金籙白簡八十副黃籙齋只得奠簡八十副,進八十一說章,只得奠八百副。過此數,副者並不執用醮主關奏,並各徒九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不及五品已上,並不受都功錄,而關行女青,詔書追魂者,減壽半紀。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官及五品,而行詔書者,須得朱書牒內云:伏睹混洞赤文女青詔命,許令告下十方無極世界,禱官之庭,遷被亡人,進人道宮,以副太上好生者,如違此語,詔書陰界,並不執用關奏,醮主各徒三年。
一、奠簡每面長九寸、厚二分,闊二寸四分。正面寫咒、背面篆符,外用青絹或紗盛之,如力不及,紙亦可用。違此式者,南昌地府並不許執用,遂為虛設,關奏醮主並各徒二年。
一、民問設醮不得燒檀香、安息香、乳香,但只以百和香,則上真降鑒,有力者燒降真香足矣。違者,三代家親責罪,己身受殃,法官道士減壽三年。
一、生民毀謗正法,背正向邪者,誅五代,己身萬事不遂,父母妻子感受其殃,身歿之後送下鄧都,萬劫不原。
一、生民以正為邪,以邪為正,謾駡法官,如此之人身歿之後考入酆都,七祖九先咸受其禍,己身見在必多殃咎,如佩線者加二等,己甚者校罪多寡減壽。
一、生民恃勢損壞宮觀,毀經罵道,侵尅良民者,減壽。己甚者,滅身殃九祖。
一、生民狡猾為害於人者,九祖受殃,身謝之後淪沒陰司,萬劫不原,法官道士見滅己身。
一、生民於觀宇名山及經書符篆所在之處,腥言穢語者,徒一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妄效法官,步履星斗者,徒二年,履真人星者,減壽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咒詛天地日月,躶露三光,呵風指雨,怨咎天地者,徒九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以灶內火燒香,對比小遺,被人持戒者,徒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茹葷飲酒,登上三清殿及對上真者,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法官道士加二等。
一、生民妄祀淫鬼,及不干祀典神鬼者,徒二年。
一、生民病苦求覓符水而不至誠者,徒二年。
一、生民建齋設醮,反不至誠者,徒三年。
一、生民將經書文字秘訣符篆入穢污之處者,徒二年,行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不奏名姓,傳受秘法,盜視靈文者,徒三年。
一、生民不行正法,若家盜藏秘法者,徒二年。
一、生民怨望君主,不孝尊親,不友兄弟,不信師友,不睦夫婦,不恤貧窮,反憎凌辱者,徒二年,甚者滅身。
清規儀範章
太極法師曰:夫齋醮清規,威儀至重。凡此禁制,皆玄都上宮明科舊格,戒其隋慢,檢其愆違,察其行藏,觀其誠志,若有過失,隨事糾舉,蓋不欲使其因齋獲罪,故開糾罪之門,知過能改,罪亦消焉,庶得弘整紀綱,恢宣玄化,登壇之士勉而戒之。
醮壇職名
高功一名左闡道
其職也,道德內充,威儀外備,天人歸向,鬼神共瞻,躡景飛章,承領宣德,惠周三界,禮絕眾官。
都講一名右闡道
其職也,洞輔德通,法度明鍊,讚唱儀矩,領袖班聯,玄壇步趍,陞座講說,昭符人望,默契人心。
監齋一名左輔教
其職也,總握憲章,典領科禁,糾正壇職,振肅威儀,周密察非,從容受簡,有嚴有翼,毋濫毋嫦。
侍經一名右輔教
其職也,嚴潔几案,整齊卷軸,開函啟奏,收櫝敷陳,調和眾音,表儀庶職,觀聽允睦,幽顯交歡。
侍香一名左拱宸
其職也,精飾暴彝,潔嚴案席,巡行焚灶,始終芬芳,玄鑒昭彰,丹誠露達,母獲中絕,有越初忱。
侍燈一名右拱宸
其職也,整辦缸篝,嚴潔燈燭,高下照徹,內外輝華,際夜續明,華晨妝焰,上明道境,下煥幽都。
煉師
其職也,內外貞白,心若太虛,德體好生,誠推惻隱,致坎離之妙用,合造化之元功,煉質并真,超凡入聖。
攝科
其職也,嚴格威儀,宣揚玄範,端臨几席,密邇道前,音傳金玉之聲,嚮答琳琅之鈞,必敬必戒,以謝以祈。
正儀
其職也,通貫科儀,整肅玄綱,務在老成之士,方嚴中正之規,高功對越之有虧,尤資輔協臥齋糾舉之,或失必藉考稽。
監壇
其職也,激濁揚清,攝邪輔正。陞壇隸事,先須嚴潔之功;通真達靈,必假監臨之力。事須虔恪,毋令差遲。
清道
其職也,肅清雲路,蕩滌塵氛。祛魔魅不侵於黃道,斥妖邪勿近於仙班,母或後貽,屆期先導。
知爐一名左司儀。
其職也,玄教威儀,仙班領袖。從容禮節,持誠必在於端莊;嚴整規繩,臨事勿違於先後,禮宜周備,事勿參差。
知磬一名右司儀
其職也,吟詠洞章,歌揚玄範。調和氣宇,步虛聲徹於雲霄;爭一身心,華夏音傳於壇憚,弘敷至道,會感真靈。
詞懺一名左直籙
其職也,宜堅正念,對越天皇。通誠意於上穹,懺愆嘏於下庶。真儀嚴重,勿致怠荒。
表白一名右直籙
其職也,奏陳虔恪,注念精專。宜罄竭於一光,庶誠通於三界。威儀敬慎,規矩宜遵。
醮壇清規
登壇失儀者,清規有例,當罰香油,以贖其過,止罰拜以準之。
若登壇之士各賚巾褐簡履,不得臨時交換彼我。公事有闕,勿得牽引非己之服。若登壇起居,皆當關白法師,一拜禮香,
三拜而去,還入如之。
若陞壇,履屨不整,罰二十拜。
若坐起不庠序,罰五拜。
若倚斜不正坐,罰五拜。
若臨壇唱讚法事與外人交言,罰二十拜。
若翻覆香火,罰十拜。
若講及世務,罰二十拜。
若語言戲笑,罰十拜。
若綺言互□,罰五拜。
若翻覆燈油,罰五十拜。
若巾褐不整,罰十拜。
若都講讚唱失儀,罰二十拜。
若執糾見過不彈私隱,罰六十拜。
若侍經不整飾,高坐觸物有闕,罰十拜。
若侍香香烟烟中絕。罰四十拜。
若侍燈燈火中滅,罰二十拜。
若醮主內外不相檢叱,音聲高厲,罰五十拜。
若聽經倚據不執簡,罰十拜。
若不注念清虛,心想意倦,為眾所覺,罰三十拜。
若出入醮壇,不關白監齋,罰二十拜。
若垂髮馳步,罰二下拜。
若誦經或亂請問敗句,罰三十拜。
若唱讚聲不齊,罰二十拜。
若陞壇不洗手漱口,罰二十拜。
若坐起揖遜失儀,罰五拜。
若旋行不依次第及逆行,罰十拜。
若起行來及還坐不禮經,罰三拜。
徑去者,罰二十拜。
若臨燒香突行,罰十拜。
若醮主供辦觸事有闕,罰二十拜。
若受關不啟上,罰三十拜。
若醮次擅自下壇。罰一百拜。
若犯威儀彈罰不伏者,逐出醮壇不用。
若下坐眾官法事有虧,從一至三,
依科彈罰。從三以上,退出齋次,執糾不彈,與犯同罪。
若上坐法師於事有虧,自取愆失,
送簡監齋,從一至三,依科彈罰。從三
以上,斷功三百日,不得又在法坐。
宮觀職名
古制宮觀道士之職:
真人,祭酒,道錄,道紀,道統,道正,道會,觀主,提點,提舉,副宮,副觀,講師,都監,玄義,知事,書記,諫議,監臨,戒師,上座,掌藉,都表,監齋,法師,副表,真歲,表白,知庫,司綸沙
南極長生宮新增十五職:
藏史,管藏殿經籍。
知院,管道院一切事。
食院,同前。
主翰,職專修撰文章教授道童讀書。
訓師,管教訓道童齋法科教。
司籍,管錢糧簿籍一應文書。
直殿,管殿宇廊應一應房屋。
直堂,管齋堂飲饑之事。
知賓,管倍迎鸞儔鶴侶之士。
司廩,管一應糧儲。
司戶,管門戶出入之事。
司工,管修造之事。
司圃,管藥圃菜園果園之事。
司牲,管犧牲畜養之事。
社主,管莊田春種秋收之事。
宮觀清規
禁言道化賢釋化愚
晋成帝咸和問,蕾買門等郡有學佛者八十人,告入寺為僧,嵩山等處有道士二百人,告除名入道。帝謂王導曰:嘗謂人身難得,中土難生,今中國之人反奔中國之道,願往生西方為胡人,不願生於中國,何愚之至也。昔漢章帝所謂道化賢、釋化愚,是乎?
王導曰:誠實言也,可為萬世之戒。故世方有道化賢、釋化愚之說。自此始,雖世常有是言,其道士切不可言,恐生函矢,大宜忌之。按皇甫真人曰:聖人設教,各隨風土,稟受之性,所立性識愚鈍者,本乎地則以死為樂,性識聰慧者,本乎天則以生為樂,《周易》所謂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是也。以死為樂者,《涅盤經》佛謂坐滅,滅矣。寂滅為樂。以生為樂者,老子謂我命在我不在於天。死生之道,賢愚皆有,其樂又何必究其賢愚哉!此篇極說得有理故取之。
忌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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